与施工队合作协议书

2022-11-21

第一篇:与施工队合作协议书

合作施工协议书

甲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

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 工程项目合作的形式及收费标准

1、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努力承接,工程合同签定后双方视具体工程对象,商定由甲方或乙方施工。

2、施工方负责向另一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率标准,单列条款约定);并负责承揽工程应该支付的前期费用。工程应付税、费等由施工方负责。

3、管理费率视结算值由施工方向另一方缴纳,管理费用收取分别为:

a:结算值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收取2%管理费用;

b:结算值为5000万元至1亿元。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

c:结算值为1亿元以上。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超过1亿元部分收取1%管理费用。

4、双方在工程所在地设立银行共管账户,共同控制工程款的走向,取款或转账时需经一方加盖公章一方加盖财务主管章(皆为银行预留印鉴)共同掌控。工程款到位后,按到位额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施工方用于工程施工。

5、施工方对所承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施工方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业主规定的各项规费。

第三条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市场开发,信息跟踪筛选,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为便于双方联系及业务开展,乙方在北京设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处,委派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及日常业务。

3、甲方派员有权按乙方聘用的职务及权限范围,依托乙方驻京办事处对外开展业务,乙方驻京办事处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另议)。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应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在联合开发市场及项目合作中竭尽全力。

2、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以维护双方的信誉。

3、各方所提供的人员,在合作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对方有权撤换,并由提供方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方不得违约,否则将由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与对方带有的损失。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甲方:上海十三冶建筑分公司温州滨海园区项目部

乙方:蔡陈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温州市滨海园区二期(b区)市政工程7标段工程合作施工事宜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温州市滨海园区二期(b区)市政工程7标 段

二,工程地点:温州市滨海园区

三,工程内容:道路,桥梁,给排水,路灯基础及预埋管等

四,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以业主下达的开工令批准日期为准

二十一,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2,本协议双方约定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六份,甲方执 五 份,乙方执 一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经办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进场合作施工协议书

进场合作施工协议书合同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结合市场经济竞争规律,乙方自愿在

甲方樱桃园路建设工程项目拟承担施工劳务、机械等施工任务。为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同意,愿遵守以下协议:

一、

二、

三、 有效期限自年月日开工,至工程竣工、工程结算工作量结清为止。 工程质量及安全 工程范围:

1、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乙方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配备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必须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随时接受甲方及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技术人员交底施工,对于超出设计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的部分将不予验工计价。不合格的项目,由乙方无偿返工处理。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杜绝一切工程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及行人车辆安全,并确保当地人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此引起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负100%责任。

4、乙方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得上岗。

四、 工程结算方式

依据工程量报审表提报的工程量并经过甲方审计部门审定后的工程量为准。分部分项工程计价经甲方审核批准

后的单价为准。对甲方审定单价不同意的乙方同意按照国家现行定额(人材机)直接费结算。

五、 现场施工管理及其他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与调度,文明施工,保护工地现场环境,防止污染,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乙方应保护好施工路段等各处有关隐蔽障碍物(光缆及管线等),以免破坏。同时注意保护好施工地段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面责任。

3、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其他难以预料的事情,乙方应及时报甲方,由甲方协调或协助解决,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4、乙方所有施工项目必须自行完成,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除出场。

5、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状况、手续齐全,进场施工后不得影响甲方施工的正常进行。

6、除甲方原因或甲方允许外,乙方不得私自停工及退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六、 约束条款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根据建设单位向甲方付款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七、 其他内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联合施工合作协议书

土石方合作协议书

合作方: 易红亮 (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方: 邹红伟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全权负责施工管理,技术装备及资金优势于一体,组织综合实力强的施工班组,乙方负责工程业务开拓并发挥人脉资源等优势。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力合作,甲乙双方共同向发包方(本协议中发包方系重庆中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重庆8673稀土项目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重庆8673稀土项目土石方工程(依批文和施工主合同的工程名称为准)。

2、工程地点:重庆境内(以签订的内部施工合同及、批文及图纸上的准确地址为准)。

3、工程内容:土石方爆、挖、装、运。

(1)土石方工程量:以甲方签订的内部施工合同约定的方量为准。 (2)工程单价:合同结算价格(税后) 25 元/m³。 (3)运距:执行施工主合同运距。 (4)深度:执行施工主合同深度。

(5)土石方成分比例:执行施工主合同(以地勘报告为准)。

4、工期:以施工主合同工期为准。

5、工程保证金: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与发包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领取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施工现场交桩交点后,即由甲方负责向发包方交工程保证金。

6、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

本工程预付款为: 1~2 %,由甲方领取后存入甲乙双方的共管账户。工程进度款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结算资金存入甲乙双方的共管账户。

7、主要材料的供应:本工程所需炸药、雷管、汽油、柴油等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在工程款中扣除。

三、双方职责:

乙方主要承担项目前期工作,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与发包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

合同生效后,乙方即履行完成义务和责任。甲方主要负责承担项目的施工等具体事项,履行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具体职责为

1、负责项目的接洽、联系,协调促进作用,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促进与发包方承包合同(内部承包协议)的签订。

2、负责项目的筹划、协助,提供必要的协作,直到甲方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并生效。

3、乙方除派员对发包方为双方开设的银行共管总账户的资金监控(乙方在账户上留印鉴)外,不参与该项目的施工及其管理的一切事务。

4、乙方承担项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作为与甲方合作的基本条件,甲方不在工程费用中列入乙方该前期费用成本,不再支付其费用。

(二)甲方具体职责为:

1、负责和发包方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以甲方为主,乙方不签字)。

2、全面承担、履行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负责工程资金的筹措、相关费用的交纳以及工程费用的收付结算,承担工程项目的人员组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并顺利交付。

3、自行提供项目管理工程资料(项目管理人员,车辆及主要机械设备)。

四、利益分配:

按施工进度计量结算后,甲乙双方平均分配利润(即:甲乙双方各占50%的股份,并按该股份比例分配利益)。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和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不受法人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影响,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建立在独立承包,自负盈亏的基础上,双方为此工程前期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所以协议一经签订,是不可撤销的联合施工合作协议书,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本合作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利益分配,否则乙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

3、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和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各扫描一份给对方作为执行本协议的依据。

4、甲、乙双方除开设银行共管账户外,应在同一银行分别设立分账户,工程款到账后及时按各方所支配的金额划拨于分账户,由各方自行支配。

5、甲、乙双方所承包的土石方工程量,内部对外发包给施工队工程任务时,以甲方为主,其价格应符合市场规律或约高于市场价,确保施工任务顺利完成,同等条件下,乙方也

可介绍诚信、有实力的施工队,经甲方核实同意后,方可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书共壹式 两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双方签字后待甲方与发包方签约的内部承包合同生效后,本协议书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完工,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若甲方与发包方签约的内部承包合同不能生效,则本协议书不能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3

月 日

第四篇:合作施工协议版本

联合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优质高效的完成的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联合形式与内容

1、双方以本项目施工为载体,以双方投标前《合作协议》为基础组建项目经理部,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的合同责任与义务。负责施工过程中资金控制、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

2、项目经理、总工、财务负责人等主要项目部组成人员,由乙方指定甲方任命,甲方另委派常驻工地代表一名。乙方承担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责任和全部成本费用。

3、项目经理部应尊重甲方常规管理,上报各类报表。

4、项目经理部印鉴的用印范围仅限对业主和监理以及当地政府的各种报表、文件、资料、证明、工程结算及费用拨付等。因组织施工所需的劳务合同、机械设备购置和租赁合同、各种材料采购和加工合同、临时征地合同等确实需要使用项目经理部名称的印鉴时,须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对其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负责。

5、项目经理部财务核算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由财务负责人统

一进行管理和核算指导,对双方负责。

6、项目经理部每次收到业主各种支付款后,在资金许可范围内,依据税金、人工工资优先支付,工程材料款、甲方和经理部限额管理费基本保证,机械费最后支付的排序原则,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负责人,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项目经理部实施,按用途支付。不得随意挪用。

第二条施工管理

1、项目经理部应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开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做到进场快、开工快、进度快、质量优。若乙方未能在业主要求的时限内做好开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开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工程施工中如乙方组织劳务队伍的工程进度和质量不能满足合同或业主要求,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纠正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工程另行组织劳务队伍,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段工程严禁转包分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直至解除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督促项目经理部按业主、监理和自身的要求上报各种报表、技术资料。

2、有权对全合同段进行施工形象、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指导,检查督促。

3、负责督促项目经理部及时支付工程款,并有权监督工程款的合理使用。

4、有权清除无施工能力的劳务队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

5、负责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收取项目施工管理费。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承担在本项目发生的费用。

2、负责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承担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

3、负责组织提供施工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物资、试验检测仪器、资金等,保证工程项目优质、安全、按期圆满完成。对一切安全事项负责并承担费用。

4、承担施工中由业主指定的需由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合同的履行责任。

5、负责工程施工的关系协调、信息收集等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负责向业主交纳各种保证金(如有发生)。

6、对工程全过程进行摄像工作,在工程交工后须向甲方交一份完整的施工全过程的光盘1套(工序不重复),以备甲方存档。

第五条工程费用的划分

1、乙方负责要求项目经理部向甲方每月上缴实际结算(包括所 有增减变更工程)价款总额终工程结算总额为准。

2、甲方委派及往来人员的各种费用合计为元,乙方应分月 平均于每月25日前汇至甲方指定帐户,时间从甲方人员进场之日起至本标段全部结束后3个月止。

3、工程结束时,业主扣留的各种保证金、保留金按业主规定办 理,业主退还时,全部退还乙方。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业主对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资 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套现和购置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款,直至收回资金为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不得损害甲方信誉,未经甲 方授权,不得以项目经理部名义参与本协议项目以外的工程业务洽谈和经营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做到措施到位,规范操作,其质量、 工期、安全、文明生产等符合甲方和业主的要求,保证所完成项目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施工中乙方组织劳务队伍的能力、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要求,一旦业主发出对履约质疑地警告书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未完工程投资总额10%的赔偿金;如施工中乙方单方面中止合同,退出施工管理,乙方向甲方赔偿未完工程投资总额10%的赔偿金;如甲方非乙方原因单方面中止合同,甲方向乙方赔偿未完工程投资总额10%的赔偿金。因甲乙方以外原因迫使甲方与业主合同终止,互不赔偿。

3、在业主未退还投标保函前,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投标保函被 业主没收,乙方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及甲方的名誉损失。

4、凡业主在项目有未涉及本合同议定条款的要求时,双方均应 按职责自觉履行。

第七条履约保证

按双方投标前《合作协议》办理。

第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西安市仲裁机 构仲裁或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竣工交验质量符合业主要求、审计及责任期责任完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结清后,本协议失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第五篇: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

甲方(工程总承包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工程土建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为了发挥各自技术优势,完成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目标,加强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双方决定进行紧密的技术合作;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搞好协作配合,促进合同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特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特签定以下合作协议,合作条款如下:

1、甲方负责环保工程项目的前期勘察、工程方案设计及与建设单位的洽谈等工作,将所承接的工程的土建部分委托给有建设资质的乙方进行施工,甲方负责工程的调试和验收工作。

2、乙方应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施工,做到安全施工、按时完工,价格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正本。

5、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的代表人正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0年月日201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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