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考核办法

2022-08-14

第一篇:职工食堂考核办法

职工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矿职工食堂关系职工切身利益,一直是职工关注的焦点、企业管理的难点,在物价高、就餐人员少、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就提高职工食堂饭菜质量、降低饭菜价格,提高职工满意度等问题,2010年12月21日,矿党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职工食堂经营分三部分,即职工餐厅、外招和超市。外招和超市按照服务职工,服务公司接待,保证物价不高于市场的原则,经营、结算、考核办法不变。

二、职工餐厅按营业额、职工满意度提取补贴的办法:

1.职工餐厅饭菜不得盈利经营,食堂通过加强职工餐厅管理,提高饭菜质量、服务质量,搞好环境卫生和降低饭菜价格,提高职工满意度,矿根据考核办法给予一定奖励。

2.月度补贴=职工餐厅月度营业额×30%×职工满意度。

3.职工满意度由职工代表等问卷打分决定,问卷内容包括饭菜质量35分、环境卫生15分、服务质量15分、饭菜价格35分。具体办法由考核、测评小组制定。

4.后勤服务队为食堂日常管理部门,代表矿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对食堂人员有进行奖罚的权力,有对不适合人员建议除名的权力。

5.职工满意度测评采用问卷打分形式,每月测评不少于1次,参与测评人数不少于60人。

三、组织领导

矿成立职工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食堂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职工满意度测评组和考核组,负责日常职工满意度测评和每月食堂考核工作。

1.职工满意度测评组

组长:

成员:各支部书记,各单位职工代表30人,现场就餐职工若干人。

2.职工食堂考核组

组长:

成员:

四、考核

1.食堂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与食堂考核有关的考核资料报考核小组,以便考核小组全面、及时的对食堂进行月度考核。

2.每月5日前,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将上月的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等)、月度经营情况总结等资料报食堂考核小组,提供的各项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3.食堂出售的食品不得高于市场价,否则,按高出部分的5倍罚款。

4.职工餐厅饭菜价格盈利不得超过10%,超过部分按同比例从补贴中扣除。

5.食堂严禁采购、出售不合格、过期、变质食品,一旦发现,罚款2000元,出现食物中毒或造成不良影响,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食堂考核小组对食堂销售物品价格每月至少抽查一次,抽查结果与同期市场价格进行核实,若发现食堂销售价格有明显不合理现象,食堂需向考核小组做出合理的书面解释,否则,按超出部分的 300%对食堂进行处罚,并按考核小组的要求进行整改。

7.食堂考核小组对食堂制作的成品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分析计算成品的制作成本,并作为食堂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8.考核组及时将职工意见、建议反馈职工食堂和后勤服务队,督促整改。

9.考核组根据食堂经营情况、职工满意度、日常检查情况等,按考核办法提出奖罚兑现意见,经矿领导签字后兑现。

10.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1年6月7日

第二篇:职工食堂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

1.1为提高职工素质,搞好食堂的一切后勤工作,认真踏实地为生产一线服务,

树立良好的整体形象,把各项工作搞上去,共同把职工食堂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1.2本细则适用于职工食堂员工的月度、季度、效益工资的考评。

二、组织领导

2.1职工食堂成立绩效考评小组,由经理(主任)考核考评班长,班长考核考评

各班员工。

2.2参与考评人员负责修订员工绩效考评办法,审核考评结果,研究解决考评中

出现的各项问题,班长负责季度、绩效考核工作总结。

2.3班长督促各班员工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考评工作,指导员工做好考评,并收

集整理考评资料,按月向经理提交考评结果。

三、考核原则

3.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的内容、考核的程序、考核的结果公开。

公平:四人以上,无记名的考评,由员工考核班长和管理人员。公正:考核的结果当场公布。

3.2由经理考核综合管理员、保管员、班长,班长考核各员工,自上而下的原则,

加强相互监督。

3.3目标分解到人,考核结果细化到量。

3.4在考核的过程中要考虑客观因素。

四、考核内容

4.1考核按月、季、。

4.2考核内容、行为、结果、绩效。

4.3综合管理员、出纳兼保管、班长考评。(见岗位考评细则)

4.4季度、考核以月考核为重要依据,季度考核取当季度各月考核的绩效分

求平均值,则为当季度绩效分,考核依此类推,求考核绩效分,作为计算季度和绩效工资的依据。

五、考核办法

5.1班长对员工实行日考评,经理对员工实行月考评,考评结果双方签字有效。

5.2月考核参照《职工食堂2007经营目标责任书》执行。每月十日对上月工

作进行考评。

5.3每月考评结果由经理召开管理人员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对考评的分数存在

较大争议的由经理裁决。

5.4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为上岗质量考评得分的20%,工作质量40%,岗

位考评得分40%。

5.5每月的综合得分直接与效益工资挂钩。

5.6季度绩效分、绩效分直接与季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挂钩。

六、其它

6.1因职工食堂外部发生变化或者因其它因素影响,需要对本考评办法进行修订

由职工食堂全员参与修订。

6.2各岗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考评资料,当月直接在综合得分中扣2分。

6.3出现其它事故,按厂规厂纪处理,并取消得分。

第三篇: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青岛海汇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文件

青汇字[2009 ]003号 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食堂的管理,坚持“服务第

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为员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健康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食堂原材料的采购;监督检查食堂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饭菜及服务质量等工作,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出改进措施。

2、财务部负责食堂所有物品采购的付款工作,并定期进行成本核算。

3、食堂主要负责为员工提供卫生、营养的饮食。

三、管理规定:

(一)、餐厅人员及卫生要求

1、餐厅服务人员应坚持文明服务和微笑服务,使用文明语言,态度和蔼可亲、服务周到细致。

2、餐厅服务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上岗,工作时应将头发置于帽内,工作前应用肥皂及流水洗手。

3、餐厅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清洁,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蟑螂、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虫及孳生条件。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程序必

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5、食品存放应实行“四隔离”:生与热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海产品与肉类隔离。

6、餐厅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入职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餐厅从业人员在上岗时,如出现发烧、咳嗽等有碍于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7、伙房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8、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9、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10、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

11、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12、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13、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 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二)、采购管理

1、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应本着公司的利益为第一位,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原则,选最好的品种、质量,根据季节、冷热菜食谱及就餐人数进行

预估进货购货,不得随意屯货和多进不易存放的货物。

2、实行两人采购的方式。采购人员按各种物品的重量、数量及价格入库,并填写入库单(一式三联),由餐厅负责人及财务人员验收过称检验无误后方可入库。验收过程中如对实物的质量、数量存在异议,有权拒绝入库。

3、物品出库必须由食堂负责人及厨师同时签字方可出库。

(三)、其它:

1、就餐人数统计:

由办公室人员每天统计就餐人数,报给餐厅负责人。月末汇总全月的就餐人数给财务,以此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

2、报销程序

月末,采购负责人应将所有的入库单及发生的费用明细,报公司办公室进行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报销。月末进行成本核算之前,办公室应会同财务对库存物品、剩余物品进行盘点,并由财务核算制定盘点表,经参与盘点的人员签字后,随成本核算报表一起报办公室。

3、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食堂的固定资产要设置帐卡,详细登记。食堂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报废,必须首先由食堂负责人拟计划报办公室主任签字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4、办公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组织食堂进行民意调查,主要调查内容为:饭菜质量、服务质量、方便程度、员工满意率以及其他要求等。对于不合格项要进行认真分析改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5、就餐人员一定要遵守秩序,不得拥挤。就餐时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随意浪费,如经检查人员发现,进行10-50元的处罚。

四、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时间安排

早餐时间: 7:

午餐时间:12:

晚餐时间:17:

青岛海汇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45 :30 :15 30----700----1200----17

第四篇: 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职工食堂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就餐服务和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职工食堂由服务中心集中统一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监督食堂的每项工作,促进食堂各项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改进。食堂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章 食堂人员工作制度

第四条 职工食堂应合理设置岗位,完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食堂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到人。

第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须取得《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班长请假,暂离工作岗位。

第六条 工作人员严守各项操作规程,保持好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工作中精打细算,杜绝浪费,认真负责,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第八条 工作人员严格食堂交接班制度,交班时交清食品主辅料数量、价格,设施、用具数量和状态,做好当班成本核算工作。

第三章 食品的采购与贮存 第九条 食品须定点采购,供货单位须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年初,服务中心须组织对定点供货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度评价。

第十条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质量、标签标识、保质期限等是否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及其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所购的原料必须具有质量安全标志(QS)。

第十一条 严禁采购卫生法规、规章、规范禁止采购的食品(见附件1)。此外,为防病或其他特殊需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均不得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标签,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不全或无中文标识的不应采购。

第十三条 以销定购时,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四条 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采购鲜(冻)肉类时,应当索取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者查看胴体上是否加盖有效的验讫印章;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第十五条 调味品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采购使用的调味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禁止采购使用“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禁止采购使用对人体有毒有害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六条 禁止外购散装的烧烤熟肉制品及其他冷荤凉菜。

第十七条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储存食品之间应留一定的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原料应分开冷藏,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要注意防鼠、防潮,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第十八条 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四章 库房管理

第十九条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 所有食品入库前须再次计量,经采购员、保管员、班长签字验收合格方可入库并做好登记,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不得入库。

第二十一条 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调料须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第二十二条 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干净,地面清洁,食物食品不落地,库房每天清扫、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第二十三条 食品出库时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缩短储存时间。

第二十四条 保管员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出库手续,领用库存物品一律凭食堂班长签字的领用单办理食品出库,坚持每班一结算。

第二十六条 仓库内所有物品未经班长签字,保管员不得借于他人,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保管员协同服务中心食堂核算员每月对库存物品盘点1次。库存物资及食堂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建立保管账目,做到账帐、账物相符。

第二十八条 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第二十九条 食堂库房、周围要配备灭鼠、灭蟑螂等相应设施,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搬运食品出入库时应穿工作服,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禁止吸烟。

第五章 粗加工

第三十条 粗加工间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类加工洗涤池,并有明显标志。原料的加工和存放须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第三十一条 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水产品须用专用容器盛装。

第三十二条 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第三十三条 蔬菜类原料按“择菜→清洗→切削”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第三十四条 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第三十五条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加工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第三十六条 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第六章 烹调加工 第三十七条 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准下锅、不准蒸煮、不准烘烤。

第三十八条 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10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盛放。

第三十九条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70℃或低于5℃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第四十条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 第四十一条 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准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第四十二条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第四十三条 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第四十四条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第七章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

第四十五条 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第四十六条 洗刷消毒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清除残渣→ 碱水(或餐具洗涤液)浸泡→清水冲洗→高温消毒→外观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须增加一道清水冲洗程序。

第四十七条 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要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第四十八条 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液、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第四十九条 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第五十条 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刷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刷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第五十一条 洗刷消毒结束,要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第五十二条 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第八章 健康检查

第五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须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到期前一个月须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第五十四条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

第五十五条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第五十六条 公司安全环保室负责组织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个人卫生档案,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

第九章 人员培训

第五十七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培训人员包括食堂工作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第五十八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十九条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第十章 餐厅管理

第六十一条 员工在食堂就餐一律排队凭员工就餐卡刷卡就餐,并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有条件的食堂可单设调乘人员餐厅。

第六十二条 就餐时间 早餐:07:0-8:00; 午餐:12:00-14:30;

晚餐:5月至9月18:30-20:30;10月至4月17:30-19:30; 夜餐:23:00-02:00。

第六十三条 有关部门因生产、设备抢修或突发事件需送餐、延后时间就餐的,须在正常就餐时间提前2小时通知食堂管理人员。

第六十四条 员工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用餐完毕,余饭剩菜应倒置指定垃圾桶内。

第六十五条 餐厅内禁止吸烟及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第十一章 检查与考核

第六十六条 服务中心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第六十七条 食堂工作人员禁止偷吃、偷拿、偷占食堂物品或私自允许外来人员就餐,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第六十八条 采购及保管人员采购腐烂、变质食品或弄虚作假、低价高报、短斤缺两的一经发现,离岗学习三个月,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六十九条 服务中心建立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十条 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堂和相关责任人;对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食堂和相关责任人,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果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沙 市 通 威

职工食堂管理试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1、职工食堂是公司为职工解决就餐的服务机构,属于职工福利设施。其经营原则是:“只收取食物成本费,保持不盈不亏。”

2、职工食堂的基本任务是:解决职工就餐,方便客户就餐,接待客人就餐。

3、公司对职工食堂实行部分补贴。其项目是:厨具、工作人员工资、食堂所用水、电、汽和煤等,以上费用在福利费中列支。

4、职工食堂由人事行政部代表公司进行全面管理,由财务部执行财务监督,并不定期参与盘存。

二、工作人员

1、人员编制:营销淡季(每年11月至次年4月)设兼职负责人及厨师1人,保管员兼服务员1人,共2人。营销旺季增加一人或三人实行轮岗(主厨不轮岗,其他2人进行轮休,各3个月)。

2、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 思想素质好,廉洁奉公;

(2) 热爱通威,忠于通威;

(3) 热爱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

(4) 身体健康,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5) 负责人兼厨师,男性,三级以上厨师证书,会红案、白案厨艺,年龄25-50岁,具有一定的核算能力;

(6) 服务员,女性,年龄18-35岁。

3、职责及工作标准与要求:

(1) 负责人兼厨师:

① 全面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

② 负责食堂人员管理和日常考核工作;

③ 食堂内部物资帐目的管理。所有食堂用具建立台帐,低值易耗品的损耗报人行部

备案。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④ 服务工作;

⑤ 负责食堂购进的物资质量;

⑥ 负责日常成本核算工作。

(2) 保管兼服务员:

① 菜票的收取工作食堂购进物资的质量、数量验收工作;

② 协助作好服务工作。

4、工资待遇:

(1) 负责人兼厨师:900元/月;

(2) 勤杂工:600元/月。

(3) 保管员兼服务员:400元/月,双休日及节假日加班,厨师按15天,助厨按12元/

天,保管兼服务员按10元/天。

5、管理办法:

(1) 食堂工作由人事行政部安排外勤直接监督管理;

(2) 食堂工作人员为公司的临时性工作人员,参与公司各种奖金分配及享受劳保福利,

分配标准参照工人标准。

(3) 食堂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必须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和公司通知的其它

活动。

6、岗位考核:详见《食堂工作考核办法》。

7、食堂工作人员应交纳风险金,其数额为:负责人兼厨师1000元;其余人员500元。

三、核算与管理

1、财务部协助食堂的帐务管理及物资盘点工作。

2、人事行政部和民主生活小组负责对食堂进行监督管理。民主生活小组每月25日召开一次会议,汇集广大员工意见,研究改进措施。

3、人事行政部内勤负责菜票的出售工作。售票时间为每周

一、

三、五及

二、四中午12:00至12:30。菜票按流通量启用,未启用部分必须在财务部监督下封存或启封。

4、职工在食堂就餐,凭菜票购买饭菜,米饭实行每人每餐0.5元,早餐稀饭0.1元包干就餐。

5、食堂每月25日扎帐,由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和民主生活小组派人参加盘存。28日前由财务部向总经办及民主生活小组报出结果并公布,要求每月盈亏平衡点保持在±200元以内。

6、食堂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交100元生活费,就餐不得搞特殊(如单独小炒等)。

7、公司客户凭客餐券就餐。

8、食堂饭菜价格,由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和民主生活小组共同协商后,按不亏损的原则定价。若因季节或气候原因导致原料价格上涨,可随时调整饭菜价格。

9、物资采购:

(1)食品采购由负责人兼厨师制定采购计划,由民主生活小组派人和食堂人员一起参与采购。采购量原则上控制在当天购买当天使用,尤其是肉品类,不允许大量积压库存,以确保食品的新鲜度。非临时性采购(指公司临时安排的客餐与特殊原因需增购的菜品)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商贩送货上门。由保管对采购回来的食品进行验收,并对数量、质量负责。大宗原料如米、油、面等由人行部专人进行监督采购。若发现虚报冒领、以次充好、吃回扣和不正常的短少现象,则按所发生金额的10倍进行处罚,并予以开除。

2、凡属公司对食堂需增加的炊具用品,由负责人统一填《购物申请单》报公司批准后方可购买,不允许先斩后奏。

11、公司一次性借给食堂负责人相当于本人风险金数额的流动周转金。

12、流转及牵制程序:

(1) 由人行部安排非食堂人员专人建帐。

(2) 食堂工作人员定期(服务员、保管员)(每日交票为佳)将收到的相关票据上交食

堂帐务专管员。

(3) 人行部食堂专管员每日做好票据核检和日常菜票出售工作,并及时做好帐务记录。

(4) 食堂工作人员月生活费(标准为100元/月.人)直接作为食堂收入交到人行部专

管员处。

(5) 食堂日常购物款,由食堂负责人到人行部食堂帐务专管员处领取。

(6) 公司财务部不定期参与食堂物资盘存。每年至少对食堂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核查。

(7) 菜票作为饭菜交易的唯一凭证,严禁私自买餐票或与员工直接现金交

易,如调查属实,给予发生金额10倍罚款或开除。

(8) 严禁打人情饭,如调查属实,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14、食堂应加强所有物资的管理,不准任何人将食堂的物资(食品)带离食堂。违者将给予10-1000元的处罚或开除。

沙市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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