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合法性问题研究论文

2022-04-30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哲学合法性问题研究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本文认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从根本上讲不是中国古代有无哲学的问题,而是20世纪以来中国人用包括哲学在内的一系列西学范畴和学科体系来解构中国古代学术系统,并由此抽空了现代中国学术的意义基础的问题。

哲学合法性问题研究论文 篇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把握好三个关系

〔摘要〕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灵魂和旗帜,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把握好民族性和世界性的关系、现实问题研究与文本研究的关系、政治性和学术性的关系,以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建构方式和实践方式获得更大突破。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民族性,世界性,文本研究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灵魂和旗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行动指南。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从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关系、现实问题研究与文本研究的关系、政治性与学术性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关系

民族性就是要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使马克思主义扎根于中国的土壤,把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力量深深熔铸在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凝聚力之中,使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体现民族风格、民族特色、民族气派。世界性就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以世界眼光来推进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二者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深层次的问题,它影响或制约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建构方式和实践方式。这个问题如果不加以正视或妥善解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和实践将难以有更大的突破。

体现民族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马克思恩格斯面对的是欧洲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关系和发展进程,回答的是当时欧洲社会提出的重大现实问题,制定的是欧洲工人运动的战略和策略。因而,当它被应用于其它地区时,就有一个同其它地区的历史发展进程和民族特点相适应、相结合的问题。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主义只是革命策略的基本条件,而要“找到这种策略,需要的只是把这一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并根据现存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1 〕 (P433 )列宁也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给人们提供的“只是一般的指导原理”。一个民族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要想成功地实践马克思主义,也就一定要把这一理论和本国的实际相结合,用新的实践、新的内容、新的语言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160多年的发展史表明,凡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化、具体化做得好的国家,革命和建设就会取得成功;凡是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生搬硬套,不与本国国情、民族性、历史文化相结合的国家,革命和建设就会遭受挫折和失败。在中国,革命和建设曾经历过多次失误,盖因脱离了中国的国情,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本本化所致。而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和建设的巨大成功,又都是由于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2 〕 (P534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容民族性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采用民族文化语言等形式阐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过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产生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形成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几代领导集体继承了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把马克思主义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地把马克思主义推进到新的发展阶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包括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是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实国情需要、本土的特殊性相结合,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和中国特色的光辉成果。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离不开中国特性、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离开了,就谈不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谈不上新中国的伟大成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仅仅局限在中国国内这样一个语境版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是一个一般语言学的汉语表达问题,也不是能否或是否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的问题,而是一个现实性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既要关注中国的现实,也要把握世界历史发展的进程,特别是要对时代特征作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时代特征可以说就是世界的现实,没有全球眼光、国际视野,同样不能回答和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把握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既要有民族立场,立足中国的现实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又要具有世界眼光、全球视野,站在国际社会的制高点来回答和解决中国实践凸显出来的各种问题。只有如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才不至于框定在中国这样一个特定的文化环境、生活语境中,才能实现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当代中国已经融入全球化历史大潮,必须紧扣当代全球化这一时代大背景,敏锐地观察世界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真正面向当代人类所共同关心的全球问题、和平与发展问题,改变过去对西方思潮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简单否定和排斥态度,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科学批判和建设性探索,在对人类文明进程的总体把握和对社会历史的世界性洞察中做出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概括,从而赋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世界胸怀和时代生命力。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社会发展、人的发展、科学发展、政治文明、和平发展等问题的研究,就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以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战略思维谋划全局,密切关注世界文明的发展趋势,重视从世界与中国的关系维度去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善于吸收不同文明中科学、进步的合理成分。

二、现实问题研究与文本研究的关系

现实问题研究就是指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实践中不断产生和发展的现实问题进行研究,使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文本研究就是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文本正本清源,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现实问题研究与文本研究的关系,将影响或制约到如何正确认识、对待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态度,关系到如何正确认识、判断中国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关系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能否创立。

马克思主义不是书斋中的学问,而是来自于实践、归之于实践、用于指导实践的理论。一方面,社会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出发点和生长点;另一方面,社会现实和实践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目的和归宿。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必须研究现实问题。现实问题研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其基本任务来说,就是要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实践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探索中国革命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正是现实问题需要解答,才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要,才促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形成。离开现实问题,去奢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只能是一句空话。对现实问题的回答和解决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线和脉络。纵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现实问题的回答,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获得了持续发展的动力。目前中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矛盾的凸显期,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上作出回答,并为实践的深化提供理论支撑。这些问题,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找不到现成答案,从其他国家的发展实践中找不到现成经验,需要通过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来解决。当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尤为需要深入研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和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现实问题。例如:关于我国目前的社会性质和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否前后相继、一脉相承的问题,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关于缩小地区差别和贫富差别的问题,关于改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关于深入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关于医疗体制改革和实现教育公平的问题,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问题,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等等。

研究现实问题要以正确的理论和科学方法为指导,否则,就不可能把握时代的本质,就不可能把握其时代精神,因而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那么,正确的理论和科学方法从何而来呢?毫无疑问,它只能来自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研究。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研究,是现实问题研究的前提。离开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研究,离开对马克思主义本真精神的把握,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就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从而也就无法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因此,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还必须弄清马克思主义的文本和精髓。离开马克思主义的文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视马克思主义的现实境遇,就会陷入本本主义。只有用两者相统一的思维去看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才能使现实问题研究和文本研究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当前,研究文本首先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合理解读,破除和摒弃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理解,重新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上去。过去,我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很多是从苏联那里移植过来的,存在着对马克思主义的简单化和教条化理解,甚至存在着误读和歧义,以致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因此,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来说,重要的就是要正本清源,消除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和肤浅理解,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真谛。另外,由于时代、历史和认识的局限,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部分内容有可能被遮蔽,因此研究文本还要挖掘其与现实需要吻合的内容,如世界历史与经济全球化理论、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和社会生活本质的理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等。此外,对于像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历史决定论、劳动价值论这样一些成为“常识”的基本原理,还应当结合新的实际问题深化对它的研究和认识,说出新内容,从而以新的思想继承和发展这些基本原理。〔3 〕 (P529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研究不能主观臆想、为我所用或采取实用主义态度,而应当科学地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性研究、文本研究中延伸出其现实意义、现实价值,从而使马克思主义真正成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武器。可以说,研究文本更重要的是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思想观点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而不是拘泥于它的个别结论。因此,要防止把马克思主义变成一种新的僵化模式的倾向,更不能用它来剪裁活生生的实践。恩格斯指出:原则不应当是研究的出发点,而应当是研究的结果。我们不能要求一个半世纪前诞生的马克思主义回答我们今天所面临的一切复杂问题。研究文本是为了更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考察发展着的现实和实践。

三、政治性与学术性的关系

所谓政治性就是将马克思主义视为具有革命性、阶级性和意识形态性的理论来进行研究,所谓学术性即指将马克思主义视为科学而进行学理性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为无产阶级劳动人民服务的意识形态功能,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改造社会和完善自身的思想武器。但是,这种意识形态的功能是通过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逻辑力量和学术价值魅力反映出来的,是在对科学真理的阐释中体现出来的。因此,政治性与学术性不可截然分开。但政治性不等于学术性,不能把政治性当成一般学术性,更不能把学术性上升为政治性。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必然会以理论争论形式出现,但并不是所有的理论争论都是意识形态的斗争。学术理论自身的发展,也要通过不同流派、不同观点的讨论、争论得以实现。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学术争论同意识形态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有些学术理论问题本身就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这就要求我们要善于分辨政治性问题和学术性问题,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性与学术性的统一。这是科学地对待马克思主义,完整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准确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方面。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我们要避免两种片面性:

一种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性的片面理解,过分强化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功能,将其作为具体方针政策的注脚,作为政治运动的理论依据,甚至人为歪曲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和革命性。使它成了搞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工具。“文化大革命”时期,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博大精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被庸俗化归结为“斗争哲学”、“全面专政”和“造反有理”等干巴巴的几条,忘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和思想精髓。对于这种片面性理解倾向,邓小平提出:“这些年把一些人养成懒汉,写文章是前边摘语录,后边写口号,中间说点事。”〔4 〕 (P387 )这会损害马克思主义的声誉,削弱群众对它的学习兴趣,钳制对它的科学性的探讨,从而严重阻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另一种是对马克思主义学术性的片面理解。近年来,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中,有人提出所谓“学术性诉求”,“政治淡出、学术凸显”。一些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性体现在它的学术价值方面,因此对它只论“学术”,不论政治。也有人将这种现象美其名曰“学科意识的觉醒”、“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批判和自身的解放”。还有一些人甚至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分为“学术研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似乎理论研究者可以专门从学术上去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而宣传工作者则可以专门去讲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这同样有碍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推进。

马克思说过:“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 〔5 〕 (P462 )如果对政治采取规避态度,“政治淡出”,那么对马克思主义所诉求的“学术性”就成了远离现实的空中楼阁。这种所谓的“学术性”势必成为从概念到概念、从范畴到范畴的纯逻辑推演式的学问。实际上,这种疏离现实生活,以纯粹思想建构自我的理论只能是一种违背马克思主义性质的纯形式主义的东西。这种对马克思主义的“学术诉求”,必将使马克思主义失去其存在的价值。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突破对学术研究的纯形式主义理解,必须破除将学术与政治、学术与现实对立起来的观念,从当代世界和中国的现实出发,面向中国现代化建设这个最大的政治。如果连中国现代化建设这个最大的“政治”也要从马克思主义研究中“淡出”,那么,不要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了,就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存在的必要性及合法性本身都会受到质疑。

综上所述,只有正确处理民族性与世界性的关系、现实问题研究与文本研究的关系、政治性与学术性的关系,才能真正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并与时俱进,永葆旺盛的活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陶德麟,何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历史与反思〔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4〕邓小平年谱:上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责任编辑王建军

作者:蓝蔚

哲学合法性问题研究论文 篇2:

浅谈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

【摘要】本文认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从根本上讲不是中国古代有无哲学的问题,而是20世纪以来中国人用包括哲学在内的一系列西学范畴和学科体系来解构中国古代学术系统,并由此抽空了现代中国学术的意义基础的问题。中学与西学的结合并不是指用西学的武器来武装或改造国学,也不应当指用宋明理学的境界论来统摄或包容西学及现代性,而是在保持中国古代学术传统的独立性前提下,如何在实践中互补共存的问题。

【关键词】中国哲学 合法性 问题

在西方特别是欧洲,“中国哲学”的合法性始终受到质疑,“中国哲学”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一个来历不明的怪物。当然,没有人会否认“哲学”在中国近一百年来的发展,不过后者可以仅仅是一种现代的事业,正如现代中国的许多学科门类都仅仅是现代的事业一样。讨论“中国哲学之合法性”问题,实际上已经预设了“中国哲学”(中国的哲学)与"哲学在中国"的区分。“中国哲学之合法性”问题的出现,是以“哲学”观念的引进和“西方哲学”作为某种参照和尺度的存在为前提。众所周知,“哲学”这一名词大约在1895年左右传入中国,后经梁启超等人的宣传很快成为学术界所习见的名词。而哲学作为现代的学科体系的一部分正式进入中国则应该算是1914年,北京大学设立中国哲学门。1919年,新任北京大学校长不久的蔡元培改“中国哲学门”为哲学系,此可以说是标志着作为近现代教育和科研体制下一个专业门类的“哲学学科”在我国的正式确立。1934年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问世,以其系统性和完整性第一次呈现出该学科的全貌。因此有学者指出:“作为近现代意义上的知识系统和学科门类的‘中国哲学’是中西文化交流后的产物,确切地说,是引进西方哲学的概念系统诠释中国思想的结果。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对于‘中国哲学’来说,西方哲学概念及方法的引进是建立了某种不同于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语系统和表述方式,还是建立了‘中国哲学’本身?这样一来,已在中国存在了近百年的“中国哲学”就面临着严重的合法性问题。

其实关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是这个学科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的问题。自从“哲学”这个名词被引入中国之后,就面临着两种不同的理解:其一是,“哲学”取代以前的“智学”或“理学”来翻译西文的Philosophy,或者说哲学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建立仅仅是向中国人介绍或中国人对于西方哲学的研究;其二是,用“哲学”或者说西方人讨论Philosophy的方法来讨论中国古代的思想。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分享哲学之名,但讨论的问题及讨论问题的方式,可以与西方哲学无涉。无论胡适,还是冯友兰都把中国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哲学。” 这种合法性问题曾经尖锐地摆在作为“中国哲学”的主要奠基人胡适和冯友兰先生面前,所以他们,尤其是冯先生花了许多的精力来证明使用“哲学”这一概念的合法性。 他们在对哲学进行定义时,开始模糊哲学的边界。如胡适说:“凡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根本上着想,要寻一个根本的解决,这种学问叫哲学。”(胡适:《中国哲学大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冯友兰在二卷本的《中国哲学史》中提出:“我所说的哲学,就是对人生有系统的反思的思想。”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9页)中“中国哲学,就其内容说和其他的哲学是一样的,如果不是如此它就不能称为哲学。”这样宽泛的概念使哲学具有了极大的包容性。

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近来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一方面,由于哲学、形而上学等一系列学科范畴的含義即使在西方也已经日益模糊,于是中国过去究竟有无哲学其实已经是一个可以永远也争论不清的问题;另一方面,从哲学、形而上学、认识论、伦理学等现代学科的角度来研究国学总是可以的,只要这种研究并不宣称自身是惟一有效的研究国学的方式。然而,这些事实远不足以证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争论”已经失去意义。对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争论”,我认为关键不是要证明中国过去有无哲学,而在于反省和总结引进“哲学”这一范畴的历史结果。

我们今天讨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关键并不在于回答“中国过去有无哲学”,或“中国古代的一系列思想可不可以算作哲学”,而在于清算或反省现代中国学术史上引进“哲学”这一西学范畴来整理国学的历史过程上所带来的历史功过。然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可不可以用“哲学”等西学范畴来整理国学,而在于中国人已经用“哲学”等范畴取代了过去的“经学”传统,由此所给现代中国学术带来的严重后果迄今为止很少有人真正清醒地认识到过。说到底,“中国哲学之合法性”问题不仅关涉到西方学者的某种偏见,而且关涉到我们理解和诠释“中国哲学”的方式,关涉到“中国哲学”以怎样的姿态切入现当代国际学坛的学术脉络和话语系统,关涉到如何处理普遍与特殊、哲学与文化、哲学与传统之间的复杂关系,我们又如何面对和重建普遍性的价值和思想的尊严。从根本上讲不是中国古代有无哲学的问题,而是20世纪以来中国人用包括哲学在内的一系列西学范畴和学科体系来解构中国古代学术系统,并由此抽空了现代中国学术的意义基础的问题。

由此提出了讲中国哲学史的原则:“哲学本一西洋名词。今欲讲中国哲学史,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随后又明确地说:“所谓中国哲学者,即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所谓中国哲学家,即中国某种学者,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家名之者也。”这一点当时几乎是学者的共识。其实就学科创始人的角度来看,他们并非是没有看到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而将之冠以同样的名称是在现代知识情形下,所不得不然。这种困境事实上是一种文化上的“认同”危机的体现,也就是说作为弱势文化的存在,在面临现代化的冲击的时候,是否存在一种足够的空间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文化和价值。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胡适:《中国哲学大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3]景海峰:“学科创制过程中的冯友兰——兼论‘中国哲学史’的建构及其所面临的困境”,《开放时代》2001年第7期。

[4]郑家栋:“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2001年9月在韩国东洋哲学会主办的“奇高峰与二十一世纪东洋哲学”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的演讲稿。

[5]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

作者:曲光明

哲学合法性问题研究论文 篇3:

今天我们怎样实践学术本土化

内容摘要 “本土化”是一个充满张力的议题。当以人类社会为对象的社会科学在国内整体上被窄化为中国现实问题研究时,“本土化”不仅会限定学者的探索目标和问题意识,在实际的理论和方法的应用中,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偏差和扭曲,比如以“中国的需要”为基准来对外部理论进行拿来主义的功利的切割。就学界整体而言,如果学者对“西方—中国”的知识分类习以为常,对“为现实之需”的学术宗旨深信不疑,又对探索人类社会的命运及普遍问题缺乏兴趣,在这种学术生态下,学者所实践的本土化、所提炼的特殊性对人类社会及社会科学的意义,也难免是有限的甚至是可疑的。走出困境,我们需要重构经验世界,这有赖于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综合、全面的发展,也有赖于社会科学研究者基于规范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训练基础上的对历史和文化的回归。

关 键 词 本土化 国家—社会 西方—中国 社会科学 经验世界

作 者 陈映芳,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030)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资助(14AZD025)、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支持

国家—社会关系,作为社会科学的一种范式(它也被称为“视角”、“分析框架”、“研究领域”等),在近一二十年来的中国学术界被广泛运用。至最近几年,学界渐渐出现了一些主张对其进行“反思”的呼声。这其中,除了少数对该理论本身明确持否定态度的学者外,部分学者关注的是这一理论在中国的学术实践中存在的不足或困难,如该理论在中国面临着概念工具不够或错位的问题,以及与中国的语境及实际的政治结构或社会形态难以契合的问题等,这些主张大抵是在讨论中国学者在社会科学学术实践中如何将西方理论本土化的问题;此外,也有的学者认为“国家与社会”的视角,难以揭示中国复杂的社会变迁机制,因而主张以其他范式取而代之。[1]“国家—社会关系”亦是笔者这些年思考问题的基本角度之一,在此过程中,无论是本土情景的复杂性、围绕理论与实践的方法论缠绕,还是试图从经验中提炼新分析工具的冲动及努力,都可说是切身的学术体验。如何看待此类理论在中国学术界的本土化议题,是本文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中国学界“本土化”的问题

1.“本土化”的必要性和局限性

社会学的“本土化”,在中国并不是个新话题,从科学哲学层面、概念理论一直到具体的方法层面,这些年早有不少学者展开过认真的讨论,台湾同行早些年开始的相关探讨也已经被介绍进大陆。尽管如此,我们仍有必要从“必要性”来切入话题。通常,“本土化”之成立,基于的是作为研究主体的本土学者对于本土经验的研究需要,以及有一套外来的科学理论及概念工具先在于我们的学术实践、并被我们匆匆用以本土研究的事实。这是一个充满张力的议题。因为我们很难否定,“本土的—外来的”这一关系本身并不构成某一门“科学”(它本身意味着具备普遍适用性)一定需要本土化的充足的理由,而只有本土的特殊性,才可能成为本土化的必要性的充足依据。但是,特殊性作为人类社会的差异性表征,依然可能属于人类社会的基本常态——没有哪一个社会,相对于别的地域社会、民族国家等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而一种社会科学的理论或范式,如果它对于人类社会的差异性有足够的涵盖、对人类社会的普遍性有足够高度的抽象,那么对于它的否定和超越,就需要学者站在比它更高的高度——这样的超越或者可能形成于学者个体的哲学思考或逻辑推演,也可能形成研究者对于人类社会某些本质属性和运行规律的新的发现,如此等等。

如果不是这样,当我们从解释某一具体社会的“特殊性”的需要出发,来反思我们所运用的理论、范式,那我们所能做的,更可能是在相关的概念/理论的次级层面,从具体的差异性中寻找适合于说明特殊性的概念工具,并抽象出相应的理念或范式;在此基础上,研究者或许还能进而补正更高层级的概念理论及范式,推进相关学科理论的完善或演变。这些既构成“本土化”的必要性依据,也是“本土化”无可规避的局限性所在。

2.中国学界“本土化”实践中的几个问题

基于这样的思考,笔者对当下中国学界的本土化命题及实践状况,不无疑虑。问题之一在于,不能否认,在我们的有关“本土化”(或称“在地化”)的语境中,有一个清晰可见的“西方—中国”的结构存在。①这个结构不仅成了今天中国一些学者的“思想/学术创新”的动力情景,甚至构成了本土知识的某种生产方式。但是,这个作为“本土化”情景的“西方—中国”,原是基于想象而历史地形成的一对概念。它的问题早有中外诸多学者指出。以今天的实际情形来说,单就已经翻译进来的各种外来知识文本而言,“西方”显然不能被用以指代我们所接受、了解的各种学术思想及理论范式的母体。②另一方面,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本土”,无论是文化知识体系,还是现实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即所谓“国情”),其内部的整体同质性,以及相对于外部世界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是意识形态的延伸,也是社会建构的产物。

关于社会科学在中国的“本土化”,另一个我们习焉不察的潜在问题是,当种种“社会科学”的理论被引入到中国之后,它们被国内学界用以认识、研究的,主要是中国大陆的现实——“社会科学”在中国本土实际形变成了一种不无特色的“中国现实研究”(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对人类社会的研究和认识)。毋庸讳言,无论是从发生学意义上讲(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社会科学的恢复机制),还是就其研究对象、学科特色,以及学术体制运行方式而论,中国本土的“社会科学研究”总体上属于一种应用性的中国大陆研究,这种倾向性于今尤甚。一方面,对研究主体来说,“中国”及其现实需要始终是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关注和研究的主题或最终议题。另一方面,就实际成效看,浏览一下今天的学术期刊就不难了解到,除了一些国际研究、国别研究的刊物,其他的社会科学类杂志,论文题目几乎都是围绕中国问题而展开,甚至连规范的国际比较研究也极为少见。今天,我们对这样的学术现象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对照一下国外社会科学研究者们的学术视野和研究领域,以及其他国家的学术刊物,我们就不难注意到这其中的问题。

就研究者的个体实践而论,用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科学来研究某一特殊社会,这本身的学术正当性和学术创新的可能性都不容否认。但是,当以人类社会为对象的社会科学在国内整体上被窄化为中国研究,它不仅会限定人们的学术宗旨、探索目标,限制研究者的问题意识,在实际的理论和方法的应用中,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种种偏差和扭曲——研究者很可能会以“中国的需要”为基准,来对外部理论采取拿来主义的功利态度。在这过程中,对理论的了解只是为了应用,对理论的局部切割亦是应用的需要,研究者对学术思想/学科理论本身难以激发真正的探索兴趣,同时学术界还可能以“对解释中国的特殊性是否有用”来作为评价理论及其思想价值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

本土化为何又何为?就学界整体而言,如果学者们对“西方—中国”的知识分类习以为常,对“为现实之需”的学术宗旨深信不疑,而又对探索人类社会的命运及普遍问题缺乏相应的兴趣,也缺乏相应的意识和能力去了解其他的民族、其他的社会,那这个学术群体就可能缺乏相应的可能性,去真诚理解理论本身的普遍性意义,同时也很难真正去揭示、诠释本土社会的特殊性。同理,在这种学术生态下,研究者所实践的本土化、所提炼的特殊性等,其对于人类社会及社会科学可能具有的意义,也难免是有限的甚至可疑的。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应用实践

1.理论的转变源于世界的剧变和学者对世界前景的想象

国家—社会关系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政治学、政治社会学界最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其他相关学科及领域。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在古典的政治学、社会学及经济学、行政学等的学术传统中,国家和社会早就是重要的概念和对象。同时也因为,上世纪60~70年代世界各国广泛兴起的社会革命运动,驱动了学术界对于“国家”及“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新关注。如以“将国家带回分析中心”(Bring the state back in)这样的口号为标志,③与国家相关联的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呈现出了非常活跃、且区别于传统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的面貌。“国家”作为研究对象,不再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政治实体和主体,它同时也被视为一种象征,以及在政治/经济/社会过程中形塑阶级、社会、政党等的一种结构和规定情景。理论范式的更新,为相关的研究拓展了极大的延伸空间。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该理论的影响所及,几乎涵盖到了社会科学的大部分研究领域,以至于有的学者将其称为“万能的逻辑框架和分析路径”。[2]

在笔者看来,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在国际社会科学领域的迅速扩展,除了是由于理论本身的高度规范性、抽象性所致,它主要还是因为1980年代以来世界的政治剧变造成了学术界对相关理论范式的迫切需要。这种剧变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亚洲、中东、拉美等各地权威国家的民主转型;(2)苏联、东欧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转向、社会转型,以及中国的改革开放;(3)市民社会在一些原民主国家(如日本)中的迅速兴起。④在此过程中,政治体制的转变、公民社会的兴起、政治抵抗/社会运动的活跃等,成为世界各地普遍发生的、最引人注目的社会变动事实,在一些国家(如中国),甚至市场的形成也是国家主导的产物。由是,国家—社会关系的相关理论成为研究者们观察、分析政经社会的基本工具,自在情理之中。由于各国研究者的学术实践,在国家—社会关系的框架之下,一些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的概念理论被广泛地用作重要的分析工具,如威权政治、极权政治、民主化,民主参与/社会参与、社会转型、公民社会、利益表达、社会运动、劳工理论及国家理论等。

在缤纷多样的研究中,笔者注意到,理论的转变源于世界的剧变和学者对世界前景的想象。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生命力,不仅源自于世界各国现实中的政治/社会的剧变,也与其背后的哲学思想及价值资源的支撑有关:

(1)有关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从政治哲学史、社会思想史中获取了丰富的资源。这其中包括权利、价值、公平、平等、自由、民主、正义、秩序、道德,以及公共性/公共领域等哲学思想及概念,大量地被转换为经验研究的变量或分析工具,被直接应用于实证调查,成为解释社会变动的“行动目标”、“道德资源”或“制度合法性”等。

(2)相关的理论范式,让研究者获得了走入社会变动过程的学术路径,并据此探索现实社会的未来可能性。以“市民社会”理论为例,1980年代以来,一方面它由黑格尔、马克思等的规范性理论,被研究者应用到了社会科学的实证分析之中,它也成为研究者从社会变动中发现价值维度/价值过程的有效的思想资源和理论工具,相关研究也不无成功地将“市民社会”从一种想象中的理想类型转变为分析、定义现实社会的有效概念。在此过程中,不少研究者关注或直接参与政治过程/社会过程的学术热忱被激发,这在某种程度上让研究者们得以克服了韦伯式解释学的国家研究的保守性。

(3)对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特别如市民社会理论等理论的应用,让国际学术界有效地突破了“东方—西方”这样的结构框架,尤其是非“西方”的各国学者在自身的研究实践中,得以摆脱东方主义及自我东方主义等的束缚,开拓出对本土社会/地域社会的普遍性—特殊性研究的新局面。[3]

2.中国的本土实践:成就和挑战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在中国学界的介绍始于上世纪90年代。至近十年,相关的研究在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以及新史学等领域有引人注目的展开,近两年更在法学、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社会政策等研究领域被广泛应用。但与此同时,这一理论范式以及相关的理论如市民社会理论等,也被一些学者视为“西方理论”在中国的生搬硬套,其对于中国社会的适用性受到种种质疑。

如果我们具体回顾相关的学术史不难发现,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范式在中国的传播,并不是简单的“理论搬运”的结果,而恰恰是研究者致力于本土研究的产物。就笔者视野所及,在国内学术界较早地将“市民社会”概念及理论应用于严肃的实证研究的,并不是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者,而是历史学者。上世纪80年代初,华中师范大学章开沅先生的团队在苏州档案馆挖掘整理近代苏州商会档案。在资料发现的基础上,该团队在他们的研究中开始将近代苏州商会纳入到“市民社会”范畴。在此过程中,为了回应西方学界对中国历史的既有定论,如何运用国外社会科学的范式来解释中国历史,同时又避免照搬西方理论,成为研究者的复杂课题。对此,该研究团队成员之一的朱英曾有相应的总结和反思:“最早做商会研究,强调的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的壮大,集中在民间社会的发展和影响上,忽略了国家、政府层面的东西。后来我在研究过程中,越发感觉在中国这个特殊时空下,民间社会的形成,并不是像西方社会那样自然而然地发展,而必然受到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面向就是国家,商会的诞生是个很明显的例子。要全面地考察近代中国新的现象或者社会细胞的产生,你必须要全面地认识它,要能了解它究竟是怎样运作的。”正是在这样的情景中,朱英等商会史研究者将商会这一经济社团放入政治史的研究范式中去加以说明,之后又逐步引入了现代化范式、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范式,并逐步扩展为国家—社会关系的分析框架。对此范式转向过程,朱英认为:“我感觉它似乎更有利于商会史及整个近代史研究的深入。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发展到现在,应该说,‘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对于我们近代史甚至很多相关学科,包括古代史,都有很大的影响。现在好多具体问题都是透过它去分析的。”[4]

类似的学术实践过程,也存在于社会学界。在中国社会学的近现代学术史中,国家研究和政治社会学研究是相对缺失的。王亚南先生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原是学术史上极难得的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的经典成果,很遗憾这一名著并没有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上世纪70年代末,社会学因主政者对其有用性的认可而被恢复重建以来,一方面,诸如“社区研究”这样的学术传统被重新建构并被倡导;与此同时,与我国台湾地区相类似,社会学之于国家发展、社会和谐的有用性自证成为学科性格的重要面向。相应地,一些具有均衡主义特色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受到普遍推崇。[5]在此背景下,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范式在中国社会学界的应用,主要是受一些研究者被社会推动、试图对现实的社会冲突作出学术回应的实践结果。以笔者自身的经验为例,当我们2002年左右最初进入调查田野之时,正是政府与市民/农民之间种种激烈的矛盾冲突(如征地农民/动迁居民与政府间的对峙、不同阶层市民的利益表达困境等),将“国家与社会”这一现实议题带入了我们的视野。在笔者的研究历程中,从以“利益表达”概念来定义“闹事”开始,围绕国家—社会关系的问题,对经验与范式间关系的反复诘问,始终是无法逃避的艰难课题。

对于上世纪80年代成长起来的中国社会学者而言,较之“学科本土化”这样的课题,更为现实、更为艰巨的挑战,或许是如何去解释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变动局面。就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社会状况而言,对中国社会“特殊性”的强调,以及有关“西方现代化理论”的失效现象等,与其说是令学者兴奋的学术发现,毋宁说是让人感受复杂的社会命运。与此同时,作为主体的国家与社会以及二者间关系的急剧展开,既是我们的日常经验,更是社会学田野调查研究者随处可能遭遇的社会事实。真正的难题在于,研究者如何能从学理上去揭示这个社会的变动机制,并以普遍原理去分析、说明这个看似不无特殊的社会的深层结构及其形成逻辑。

在笔者看来,中国学者对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应用,首先是研究者将中国视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亦即普遍世界一分子的必要的学术途径。这些年来,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和视角渗透到了中国社会学的各个层面,这其中有对总体政治支配结构的解释,有对中观层面的各种关系(诸如官—民关系、政府间关系、官—商关系、社会团体间关系等)的描述和分析,以及微观层面对行动者的策略及逻辑等的解释。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学者们对中国社会学传统和国外中国研究的种种突破,以及学者基于个体实践对于自我工具化倾向的克服。此外,社会学者对于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探讨和研究,事实上还成为社会学界与史学界及社会科学其他学科间相互沟通、共同回应时代课题的一个重要领域。很难想象,如果没有这一领域的研究,中国社会学的现状以及社会学对于本土社会现实的建构会是怎样的。

当然,同社会科学的其他研究领域一样,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在中国的应用,总体上被镶嵌于中国的社会体制和学术生态的格局之中。作为个体的研究者,即使他/她能超越结构的限制,亦很难超越时代本身。就具体的实践体验而言,笔者深切感受到的无力感还在于,在对许多中国现实问题的描述和分析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分析工具,我们至今仍难以清楚地说明,我们所身处其中的社会是一种什么类型的社会?在国家—社会关系的现代转型中究竟发生了些什么?虽然这些年不断有学者努力在理论上尝试做一些新的突破,但总的来说,由于学者们所依据、所参照的主要还是中国本土的现实及其相关学术文本,因此,其对理论的回应及创新,多只能以次级概念的形式被应用于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而较难形成具有普遍性的理论范式,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共享。⑤

走出困境,我们需要重构经验世界

经验对象的个别性与研究范式的普遍性,是社会科学研究者时时面对的一对矛盾。关于今日中国的 “特殊性”迷思,郭于华教授曾在“我们究竟有多么特殊”一文中指出,“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的关系是一个长久争论的话题。作为处理社会关系的不同标准和方式,二者其实并非绝然对立,非此即彼。在几乎所有社会中,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都会并存;只是一般而言,传统社会通常更强调和盛行特殊主义,而现代社会普遍主义会获得更多的认同,毕竟,人类所构成的世界正变得愈来愈相似和关联紧密,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更多的共同准则与价值。”[6]在这里,笔者想讨论的则是这样一个问题:在当下我国社会学的学术生态下,特殊性提炼,以及基于“特殊性”的普遍性抽象,有些什么样的可能?

如前所述,有关“国家—社会关系”的理论范式在思想上吸纳了政治哲学、社会哲学的丰富资源。在学术实践中,自1970年代以来,国际学术界追随世界各地各种类型的民主转型、社会转型及各类社会转向,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学术成就。该理论对人类社会的一些基本原理及演变规律给出了相应的分析框架,又以其特有的规范性和开放性,将诸多的政治学、社会学、政治经济学等的理论范式、概念工具等包涵其中。当中国学者将这样的理论引入国内加以应用,研究者实际面临着两个问题:如何从世界经验出发来把握普遍性理论;如何以世界为参照来理解本土?

1. 中国社会学者需要走出“就本土论特殊性”的怪圈

特殊性相对于普遍性而存在。以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范式为例,如果中国社会学界对世界各国的“国家与社会”及其相互关系在现当代的变动缺少自身的研究,甚至对国际学术界的既有成果缺少必要的介绍和关注,我们如何能了解中国的差异性所在,并进而在学术上提炼其“特殊性”?

如我们所知,除了“西方理论”这样的既有范畴以外,中国社会学的学科设置/学术体制,并不如一些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如史学、哲学、文学、国际政治等)那样,将世界知识和相关的研究设置为基本的学科内容。在实际的应用研究中,也很少有学者和学生对中国以外的社会展开实证性的研究。中国的社会学者过于沉溺于本土研究——我们常常看到国外、境外学者和研究生们充满学术热忱地来到中国大陆的城乡各地展开田野调查,可我们的学者和学生,即使在语言能力已不构成沟通障碍、且科研经费非常充沛的今天,也很少有兴趣去调查、探讨中国以外的各国社会的现状及其历史命运,甚至对大陆以外的台湾和香港地区亦乏有研究兴趣。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影响到学者/学生对外来各种普遍理论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必然会限制学者的本土研究——在学术界缺少外国社会研究、国际比较研究的整体情况下,中国学者要客观地、准确地识别中国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的差异性,进而提炼出中国的特殊性,是相当困难的。在逻辑上,没有经过横向及纵向的比较,就无法验证社会结构或历史进程的差异性,更不能自证其差异性属于普遍性无法涵盖的“特殊性”。

在这样的尴尬中,作为应对策略,在理论上将国外学术思想资源及社会科学的普遍性原理简约为“西方理论”,同时在研究实践中自外于国际研究而专注于本土经验的挖掘,这些都可能是被用以应对现状的学术倾向。但这些既不符合“学术本土化”的原意,也无助于“特殊性”的自洽。涉及到基于对人类社会普遍原理高度抽象的理念范式,上述这样的就本土论特殊性的研究,难以对人类社会的普遍性原理作出回应,并在相同层面对理论提出质疑;更别说抽象出新的普遍性命题了。

以人类社会为对象,以世界各国为田野,这理应是作为社会科学的社会学的学科基点。即使是为了更深入地了解中国本土社会,为了学术的本土化,我们的社会学也应该将中国放回到世界之中,构建起新的学科体系和学术版图。如此,国际社会学界的各种理论范式,才可能被置于其原初的经验世界之中,获得其本来具有的意义,并得到适切的检视。同时,中国社会也才可能真正获得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意义空间,研究者也才可能获得观察这个社会、理解这个社会的必要的参照系,并在理论上具备回应普遍范式的必要能力。

2.学术本土化,研究者应如何确立参照物

不无遗憾的是,直到今天,一些学者在质疑外来社会科学范式的适用性时,依然是以“西方—中国”这样的二元关系为依据的,或者是因为二者之间的社会/文化的异质性、意识形态或政经制度的对立性,或者则干脆认定西方理论本身是二元结构式的,所以是应该扬弃的。

突破这样的局限,首先我们有必要将自己从“西方—中国”的结构中解放出来。在认识论层面,我们需要避免以“反东方主义”为形式的“自我东方主义”。在方法论层面,我们应重新反思认识世界与认识中国的辩证关系。

本土存在于世界之中,我们需要通过各种视角、借助于各种工具来认识它。举例而言:(1)作为地域社会,中国属于“亚洲社会”、“东亚社会”。在今天的社会科学领域,超越于传统亚洲论的亚洲研究、亚洲各国当代社会变动研究,尤其是亚洲市民社会研究,早有丰富的学术成果和相关的理论,这些理应成为我们重要的参照。(2)作为曾经实践社会主义运动的重要国家,对中国社会变动的研究特别是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学者也有必要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研究,以及当今苏东各国的社会转向研究及越南等亚洲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变革研究中,寻找相应的参照。(3)作为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学研究也需要以1980年代以来世界各地的后发国家为参照。(4)对中国大陆的研究,我们还应该将台湾、香港地区及其他华人社会的研究纳入视野,作为我们思考中国政治/文化、中国社会的问题及未来可能性的重要参照……就逻辑而言,“学术的本土化”应该有一个“学术的世界化”作为前提。认识中国,无论是其普遍性还是特殊性,我们都需要具备“从中国认识世界”和“从世界看中国”的能力。今天,我们已经不难从国际学术界/思想界找到各种业已超越东方主义及西方—东方二元结构的学术参照物,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世界和中国。

其次,学术本土化,也隐含着一个“何为本土”的问题。如果说中国社会确实存在某些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殊属性,它们是些什么?本土性植根于社会的文化和历史传承,那么,这种文化的核心的价值规范体系是些什么,其历史变动中社会结构的不变性到底有些什么?

毋庸讳言,“参照物”也正是今天试图确认中国本土性的研究者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除了种种意识形态的纷争、文化的断层以外,对于中国近现代的社会史特别是当代社会史/政治史,学术界也有太多的空白。我们对于中国性(Chineseness)的确认,很多时候基于的是碎片化的历史文本,或观念化的想象,还有就是对海外中国研究文本的选择性应用。学术基础的缺乏和思想观念的分裂互为因果,成为本土学者在学术层面探讨本土性的无形障碍。笔者曾以费孝通先生的农村社会学研究为例,分析“乡土中国”概念与当今主流中国观的形成之间的复杂关系,由此得以一窥“中国性”的建构机制及其问题所在。[7]事实上,笼统地以 “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或“家族社会”等为参照物,来确认正宗的中国本土性,或视议题需要而随意地将“民国(资本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社会”等视作“社会转型”的起点,在学术界都是较常见的确认问题意识的方式或研究问题的方法。但是由于这些基本的概念、范式及其背后的历史,还有许多问题未及梳理,也缺少为学术界所共享的基础性知识,一些研究者或者因为缺乏本土的分析工具而勉强地直接援引国外概念,或者因为缺乏本土历史的参照文本而回避问题中的历史维度。在这样一些研究中,“本土”很可能只是经验素材的田野或数据库,它可以被嵌入到各种现成的理论中,被检验、被阐释。当然,还有不少研究者的学术本土化努力,或者因为倾向于方法的科学性,或者是受困于价值的虚假/虚无,从而有意无意地剥离研究对象的社会性,在这样的研究中,形态的特征成了本土性的主要内容。

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捷径可走。笔者以为,学术的本土化,有赖于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性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综合、全面的发展,也有赖于社会科学研究者在某种程度上的(基于规范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训练基础上的)对历史和文化的回归。在此不能不再次想到,似王亚南先生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那样的研究及其所代表的学术传统,对于中国社会学是何其重要。

注释:

①这个结构甚至也以体制形式被确立。以社会学为例,在各大学的课程体系中,涉及学科理论和社会思想的课程主要有“西方社会学理论”、“中国社会思想史”(一些大学也同时开设“西方社会思想史”)。

②在今天被翻译介绍进来的各种知识文本中,不仅美国与欧洲的英、法、德的理论体系和学术思想传统很难用西方来归纳定义,其他来自日本、印度等亚洲各国以及东欧、拉美等国的学术研究,更不能被归入“西方”范畴。有意思的是,今天我们翻译进来的知识文本中,有一些其实是世界各地的华人学者所生产的。

③1985年Peter B.Evans、Dietrich Rueschemeyer、Skocpol, Theda等共同编著出版Bringing the State Back一书。

④这几类变化在这里仅为概约式分类,在一些国家,政治体制转变、民主化、市场化、社会转型以及公民社会的兴起等的过程是重叠发生的。

⑤当然,新的理论范式的形成和传播需要时间,也需要相关的学术条件及各种契机。

参考文献:

[1] 肖瑛.从“国家与社会”到“制度与生活”:中国社会变迁研究的视角转换.中国社会科学,2014(9).

[2] 复旦高研院“新时期国家—社会关系”学术研讨会相关报道. 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ps/1940/2013/20130708110055195443963/20130708110055195443963_.html.

[3] 沟口雄三.アジアにおける社会と国民形成、アジアから考える(4):社会と国家.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94.

[4] 朱英.没有想到市民社会会成为敏感话题.南方都市报,2013.10.24.

[5] 叶启政.从社会学既有性格论社会学研究中国化的方向与问题.社会、文化和知识分子.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1;沈原.强干预与弱干预:社会学干预的两条途径.社会学研究,2006(5).

[6] 郭于华.我们究竟有多么特殊.社会学家茶座,2012(4).

[7] 陈映芳.传统中国再认识——乡土中国、城市中国及城乡关系.城市中国的逻辑.北京:三联出版社,2012.

编辑 李 梅

作者:陈映芳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就业阶段式指导工作论文下一篇:技工学校多媒体技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