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

2024-06-28

银行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精选8篇)

银行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 第1篇

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在我行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基层行案件濒发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给我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其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我就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就如何防范操作风险提自己的几点建议。

一、防范操作风险应立足于员工的心理治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团队,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作

为管理者一定要加强员工的心理引导,要让员工有平衡的心态,把每一位员工都当作主人和价值创造者,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薪酬、晋升等激励办法,为员工搭建稳定的、通畅的发展空间。弘扬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进取精神,提升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和贡献度。强化员工的责任心。同时,经常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员工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将案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端正经营理念,促进银行业务稳健、快速发展。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我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早已明确了的经营指导思想。各级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抛弃只求规模、不讲质量、不惜成本抓存款的短期行为,始终把握正确的经营理念。

三、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各级行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经营思路和综合经营计划,建立和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权责利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同时,强化和落实各级行经营管理责任,推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对案件频发的机构负责人要实行引咎辞职制度。

四、强化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培育合规文化。不断强化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做到人人主动合规,事事处处合规,逐步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银行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 第2篇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相比在诸多方面特别是加强对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对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2004年6月颁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认真研究和借鉴国际惯例,加快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识别、度量与管理操作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迫切需要。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是对商业银行由于不完善和失败的内部控制,以及人为和系统因素,或者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管理,它既包括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框架的管理,又包括对商业银行各项经营业务风险的管理。

根据2004年通过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包括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违反用工法、关键人员流失等情况。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又分为流程设计不合理和流程执行不严格两种情况。而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包括系统失灵和系统漏洞两种情况。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外部欺诈、突发事件以及银行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等情况。其中,属于操作性风险的仅包括人员因素的操作风险中的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越权行为和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中的流程执行不严格的情况。显然,操作性风险不能等同于操作风险,尽管操作性风险是操作风险中发生频率最大、占比最高的风险类型。搜集整理近几年来国内银行业发生的近200起操作风险案例,统计显示,操作性风险占整个操作风险的比例为70%。正如前面所述,这种将操作风险狭隘地定义为操作性风险的做法,往往会使得建立在这一认识基础上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不能覆盖所有的操作风险,从而使银行难以防范那些突发事件的冲击。

一、基层行在实际操作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基层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来看,当前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对操作风险认识不足。在实践中基层行操作风险管理认识仍然不强,重经营、轻防范的现象仍然存在,风险管理侧重后台管理,业务部门主动、自觉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同时,在操作风险管理中,重视事后查处,忽视事前防范;重视业务稽核,忽视全面管理;重视一线人员管理,忽视高层管理人员监督。对风险的认识也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对操作风险的认识更侧重于柜面操作性风险,与信用相关的操作风险认识不到位。

2、操作风险管理职能缺位。一是在“三道防线”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框架下,在总、分行层面搭建起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但在作为具体经营单位的基层层面上,特别是在操作风险高发的县级支行层面,由于人员兼岗等因素,三道防线可能汇集成两道;二是对风险管理人员的考核,仍然纳入在业务条线中,使得风险管理人员在执行风险管理任务时不能完全依据业务与风险收益的平衡来予以判断评价。

3、制度执行不力,制度真空与有章不循的现象并存。制度执行不力是基层机构在操作风险管理上的一大问题。存在制度可操作性差、衔接性差、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章不循,部门内部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在客观上助长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4、监控管理手段单一。操作风险监测系统目前仅局限于柜面业务监测,缺乏对各业务条线、各岗位的非现场监控手段。

5、激励约束机制有待改善。

二、加强基层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措施

1、营造以“诚信审慎”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文化。银行操作风险的发生,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没有一套具有执行力的,严密的政策和程序。二是银行员工因缺乏诚信与审慎的道德标准而不愿或没有严格执行制度。为此,银行营造的风险控制文化应是一种融合现代银行经营管理思想、风险控制行为、风险道德标准与风险管理环境要素于一体的企业文化。

(1)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引导全行员工树立对风险管理的认同感,明确操作风险与银行成本、收益及股东价值之间的关系,使全行员工明白,实施风险控制行为,是能直接减少损失而提高效益的多赢行为,真正意识到风险管理绝不仅仅是风险部门和风险管理人员的事情,风险管理人人有责,需要全员共同参与风险管理,是风险意识突破传统的部门界限真正融入全行各个部门、每位员工的工作流程之中,正确认识业务拓展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自身岗位上存在的风险点,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屏障。(2)建立鼓励主动发现和报告风险的机制,通过机制完善,建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间有效的分工和合作机制,以及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缩短操作风险的汇报路径,以便银行高层能及时获取风险信息,采取相应的制度安排,规避风险或者使案件的发生概率降低到最低程度。

2、设立以基层机构负责人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

要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有一个明确的领导机构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在基层行风险管理特别是操作风险管理的好与坏,与所在行的一把手对此的认知程度和重视程度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同时,由于操作风险覆盖范围广,风险分布于各个业务流程,也分布于各业务部门(条线)每一个岗位,需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有效管理操作风险。总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中明确规定,基层行的负责人是操作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在基层行的管理实践中,设立一个机构负责人为核心的组织机构,有利于加强对操作风险管理的协调。

3、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第三道防线的作用,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

首先明确基层行各部门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发挥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作用:第一,业务部门(条线)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操作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负责所辖业务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建设,管理、监控和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中的操作风险;第二,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部门、安全保卫部门等是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二道防线,主要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上级行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提供管理工具、方法,制定管理标准,监测操作风险状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第三,办公室(纪检监察、人力资源)是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三道防线,对操作风险管理、控制、监督体系进行再监督和责任追究。

建立明确的汇报路径,实行双线汇报制度。业务部门(条线)发现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或安全隐患,除报送本条线上级管理部门外,应同时抄报同级风险管理部门。

建立层级分明的问题处理机制。本部门(条线)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条线)负责解决,并报分管行长;超出部门(条线)范围,支行风控委能解决的由风险内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提交委员会解决,并报送行长;如超出基层行风控委解决范围,报上级行风控委解决。

4、加强对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文件的梳理,实现业务操作的标准化管理。

防范操作风险很重要的一环是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风险管理。作为基层行要不断加强对规章制度和政策的梳理并修订成册,明确各项业务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区别两种情况,一种是已有新办法、新规章制度和新流程出台,对老的文件制度进行及时的梳理;一种是根据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或缺陷,但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包括在内的,需要增加的部分,进行梳理并报上级行。这将促进和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促进上下级行之间的信息交流,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操作风险的管理中来。

5、在风险识别评估环节,明确岗位职责,梳理岗位风险点,定期开展风险自评估。

(1)明确岗位职责。有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每个员工都明确认识到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操作性的操作风险才能得到很好的防范。因此,必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职责,制定全面、规范、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界定各岗位的操作权限,使人人认识到滥用职权是越权,“怠用”职权是失职,每个员工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切实做好岗位职责的修改工作,及时根据文件和人员岗位的调整进行修改,做到人人有章可循。通过权、责、利,使好的岗位,职权大,相应的责任也大,只有具备相应能力的员工才敢去争这些岗位,从而有效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2)梳理岗位风险点。操作风险存在于银行内部的所有岗位,加强对每个岗位的风险点梳理、识别风险是进行操作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一方面,有利于基层行在组织业务检查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另一方面,让每位员工熟知自己所在岗位的风险点,有利于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3)按照上级行要求,开展操作风险自评估。国际活跃银行的广泛实践充分说明,自评是一种非常灵活和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它可以使业务条线的专业人员和员工分别从全流程和自身岗位的角度,对流程中关键风险点的控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重点查找系统、流程以及执行力缺陷,制定优化措施并持续改进。

6、整合检查资源,加强关键风险点监控。

检查的最终目的不是查问题,而是通过对业务操作层的辅导,提高银行内部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基层行是操作风险发生最薄弱的环节,在基层行加强检查力度犹显重要。目前各业务条线对基层行组织的检查项目多,由于人力资源有限,基层行各项检查工作要做到保质保量有相当难度。因此,对基层行关键风险点监控要善于整合检查力量资源,实行“五个统一”:统一检查人员、统一制定检查计划、统一确定检查内容、统一实施检查工作、统一利用检查成果。即通过在上级行组建以业务部门成员为主的检查任务团队,对容易导致事故、案件和造成资产损失的薄弱环节、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检查,监控检查采取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着重加强对发生频率高、损失较大的关键风险点的监控力度,并在全辖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7、加强对内外部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目前,在基层行内外部的检查或审计中发现,普遍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因此,为完善风险管理的政策措施,从根本上堵塞管理及操作漏洞,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对内外部检查、审计问题的分析和整改,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是非常重要的。在基层行可以设立一个专门负责对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工作小组。具体做法:(1)在各部门确定一个联系人,在风险管理部确定一个总联系人。(2)联系人作为本部门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联系人,协助部门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将部门的自查及整改报告上报至总联系人处。总联系人审核、汇总之后将整改报告报送上级行有关部门,以加强基层行对全辖检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掌控。(3)部门联系人需加强本部门内的沟通与交流,组织本部门员工对审计及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学习,以杜绝同类问题在本部门内的屡查屡犯。对发生面较广、屡查屡犯的问题尤其是有可能发生风险的问题,部门联系人要全面分析原因,向总联系人及部门提供切实、有效地整改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要认真清理,对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通过书面形式上报行领导。(4)总联系人对各部门上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汇总并分类,定期向全辖发布,组织全辖员工的学习,在全辖内做到举一反三,避免本机构发生的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同时总联系人要对本行内发现的的问题及其他兄弟行发现的问题建立一个问题库,供全辖学习,以杜绝他行发生的问题在本行发生,最终形成“检查—发现—改进—消除—提高”不断完善的机制。

8、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基层行加强操作风险管理。一方面,在基层行的业绩考核中,通过设定具体的关键风险指标对其操作风险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加大操作风险管理指标在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引导基层行强化风险内控基础管理,同时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实施一定的正向激励,对识别重大制度、系统方面缺陷或提出有效优化建议的机构和员工,应当根据其贡献度给予奖励;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问责制度,从单一的处罚式问责和案件一票否决式的非常规问责机制,转向建立对主动暴露风险免责和对违规肇事严惩相结合的长效问责机制。

9、以人为本,强化教育,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银行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 第3篇

1 主要操作风险

1.1 担保抵押方面的问题

(1) 担保无效。部分企业之间通过互保、连环保等方式形成了“贷款担保圈”, 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极为复杂, 一旦出现问题, 会导致贷款担保悬空, 造成“担而不保”。此外, 对抵押物状况审查不到位, 抵押物价值缩水、变现困难等因素, 也使担保能力大大弱化。

(2) 担保资料有瑕疵。新的《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效力规定越来越严格, 一些担保活动, 如担保范围、担保内容、担保事项没有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审批;公司出具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以及提供的担保不在企业允许的范围内等等, 常常导致担保失效。

(3) 最高额抵押合同与主债权不对应。在基层行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 仍有不少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信贷业务不在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内, 合同约定“最高债权限额”没有涵盖全部债项到期后产生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1.2 合同文本填写方面的问题

(1) 合同中关于签名的约定未有效落实。如合同文本中约定签字盖章生效, 实际执行中存在用个人名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字的情况, 甚至个别合同中仅加盖公章没有签字。

(2) 合同内容填写不够规范。如抵押信息、借款人住所、账户信息、地址等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 合同签署日期填写不完整或未进行填写, 未要求对方当事人就修改后的合同内容进行签章确认, 合同空白处未盖空白章等情况。

(3) 混淆法律性文件和非法律性文件。如将金融服务承诺书、项目投标书或项目合作确认书等具有重要权利、义务、责任内容的法律性文件界定为非法律性文件。且在没有经过法律部门审核的情况下出具, 不但违反了银行法律性文件审查规定, 对外出具后如双方就文件内容产生纠纷或争议, 也可能会使银行处于不利地位。

1.3 客户签字的真实性问题

目前在处理公司类不良贷款过程中, 往往遇到公司法人或公司股东声称借款合同签字非本人所签, 或者其配偶抗辩个人连带保证合同上的签字非本人所签, 一旦通过笔迹司法鉴定证实此类说法属实, 意味着该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操作风险凸显。

1.4 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

信贷经理办完贷款业务后, 在规定的时限内, 未及时将信贷档案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随意存放, 不但容易造成遗失, 而且还存在操作风险隐患。

2 应对措施

(1) 严格贷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的签订。在签订各类合同前, 应客户方面有权签字人、自然人股东、第三方抵押人进行身份确认、核实, 如有必要, 可以采取现场照相方式进行留档处理。对法律性文件的填写应完整规范, 特别是金额、期限、起止时间、费率、利率等要素应与实际一致。因上级行贷款指标的限制, 一些贷款实际投放金额、投放时间无法确定, 除需报送政府登记管理部门备案的贷款合同外, 其他贷款合同在借款人无异议的前提下, 贷款合同的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可暂时空白, 待贷款指标落实后, 由信贷经理填写完整。

(2) 严格押品管理。信贷经理加强押品审查, 原则上不接受超过分行管辖范围的异地财产抵押。确有必要接受的, 经办行应提出异地财产风险控制措施, 并经上级行信贷经营部门批准。坚持双人办理抵质押手续, 对公经营管理部门和信贷经理双人到政府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取得他项权证后入库。信贷经理在信贷系统中新建押品信息, 并定期与会计结算部门、押品权证保管部门和政府登记部门核查押品信息, 密切关注债务人、抵押人及抵押财产的现状。

(3) 审贷分离, 设置统一放款中心。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务执行调查、审查、发放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机制, 放款管理就是其中的发放环节。信贷经理在受理客户所提交的放款资料时, 应该认真核对资料的完整、合法, 保证合规和有效。所要办理的业务必须符合授信条件的规定。放款中心人员要尽职尽责, 认真把关, 严把贷款发放的最后一道关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授信落实条件和银行信贷规章进行审查和操作, 保证所办理放款业务合法合规。

(4) 加强信贷档案管理。严格按照《银行信贷档案管理规定》中归档范围收集信贷资料, 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信贷经理要做好全流程信贷资料收集、归类。贷前资料要区分好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需要原件的如签字样本、董事签字样本、同意担保、抵押意向书等一定要求企业提供原件, 及时补充需要年检的资料, 如营业执照、贷款卡等, 重点对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审查, 关注章程规定、人员数量、决议效力等对银行贷款的影响。贷后资料包括历次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及贷后评价报告、提前还款申请书、调整利率通知书、信贷到期通知书等等, 保证信贷资料的完整性。

摘要:立足当前我国基层商业银行在信贷操作方面存在的风险, 重点分析了应该如何防范好信贷操作风险的对策。

银行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 第4篇

【关键词】基层 商业银行 风险 防范

作为一种以货币经营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时刻伴随经营风险,有的风险让银行获利,有的则让银行的经营发生亏损情况。近年来我国金融行业的改革卓有成效,加之经济全球化和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拓展,为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时期的基层商业银行也面临着更多的经营管理风险,且这种风险具有多样性、复杂性以及不可预见性的特点,所以,制定有针对性且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对于当前的基层银行经营管理及更好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时期基层商业银行产生操作风险的类型及原因分析

(一)操作风险的类型

新时期的基层商业银行发展中,操作风险即银行遭受潜在的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每部操作失误和内外部事件影响两大类,再将其进行具体的细分,可分为八种类型,分别是:雇佣行为及工作场所安全性操作风险;恶意损坏风险;内部欺诈风险;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中产生生的风险;实体资产损害风险;外部欺诈风险;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风险;交易处理或流程管理失败风险。

(二)产生操作风险的原因分析

1.规章制度建设不完善。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大发展促使金融消费者需求的多元化和金融业竞争的加剧,使得新时期、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但是由于基层商业银行受到技术、人才及系统等方面的制约,会经常发生新产品开发后缺乏规章制度的现象,一方面表现为与之配套的制度建设落后于业务创新,这种情形下,就形成了业务操作上的随意性,随之会引发隐患及风险等;另一方面,虽然出台了新制度,但没有处理好与业务相关及与旧制度相冲突的问题,没有对其进行及时的修订与完善,长久发展下来,就形成了制度规定上的矛盾性,极易引发操作风险。

2.员工风险意识不强。在基层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工作人员对操作风险的易发性、普遍性认识不足的现象,这种情形下,就意识不到操作风险的存在,更谈不上对操作风险的预防及规避了。其次,工作上的盲目跟从及用习惯代替制度等情况的发展,使得基层商业银行的员工逐渐养成了对操作过程中的违例行为置若罔闻的态度,无疑加大了风险的发生率。

3.监督检查模式存在漏洞。因为新时期的各大银行是依赖内审部门形成对基层商业银行的监督检查,这种情况下,就逐渐闲置和忽视了基层机构的自我检查和业务部门的垂直检查,究其检查模式可发现,首先这种检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的内部审计受到了人员和时间的限制,常常采用的检查方式便是抽查,这种方式下,极易漏掉一些风险隐患及问题,形不成彻底的检查效果;其次,无法保证对检查结果的利用及后续强化检查的跟进,这样就无法根除内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管理漏洞,导致操作风险极易发生;再次,这种检查存在死角,深入研究这种检查模式不难发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对基层支行负责人及重要岗位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如果这部分人发生不正当的业务行为及管理操作,就会使得这种监督仅仅成为了表面文章,而失去了其应该有的效果,没有实现对基层商业银行的有效监督[1]。

二、新时期基层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防范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

针对当前基层商业银行的发展状况,积极完善和健全适合商业银行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首先应按流程管理思想,统一规范和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不适合当前基层支行发展的规章制度,进而确保规章制度的时效性、健全性及操作性;其次要针对基层商业银行制定统一且符合岗位标准的操作手册,不断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再次是基层商业银行要结合上级制度规定与自身发展情况,在有效整合的基础上,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每项业务的流程,形成对业务操作的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及业务培训

众所周知,思想健康、及风险防范意识强烈的员工队伍是银行发展的有力保障,为实现高素质员工队伍的形成,首先应对员工进行积极有效地思想教育,使其拥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对基层商业银行运行过程中操作风险的有效规避;其次要、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针对员工业务操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实施有针对性的多形式员工培训,使得基层商业银行员工的技术水平及业务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以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再次,要开展警示教育工作,运用以前的典型案例等形成对现有员工的警示及教育效果,明确不法操作的界限与形式,并提高员工的法纪意识与案件防范意识。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全方位的内控检查网

首先应加强基层善商业银行业务主管的监督力度,积极介入其管理的过程,通过日常的观察和了解,监督和检查员工按照规章制度实施业务操作与否,有没有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及形式主义的问题,特别是对员工关键业务方面的监督,以及银行发展过程中的操作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形成对基层商业银行员工的全方位监督检查,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其次要加强业务部门的监督力度,作为本专业条线的权威管理者,业务部门对基层商业银行的发展意义重大,对本专业的检查可发现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可实现对操作风险方面的深层次整顿;再次,要加强内审部门的检查力度,可通过其及时查出管理薄弱环节及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结合本行的风险评估及考核办法,将操作风险反馈给相关部门,强化责任追究与员工绩效管理,实现对相关人员的风险监督检查[2]。

(四)完善考核机制

首先应制定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加大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在考核项目中的分值,严格实行考核制度,还要将经营目标与考核指标结合起来,进行对基层商业银行经济效益的相应比例计算;其次,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员工个人造成的风险及违规操作后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实施对相关人员的严格处理;最后,要建立基层机构负责人责任档案,严格记录所辖区域违规、违法等差错,作为人员业绩考核及职务升价的有效依据,实现对基层商业银行人员的全方位监督与管理。

综上所述,对当前基层商业银行经营的操作风险的有效防范和应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针对不同的风险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进行对风险的有效规避,通过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及检查,规范员工队伍,并建立自己高效的操作管理业务办理团队,不断加大对操作风险的有效应对和管理,促进基层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渊斌.基于内部控制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4.

银行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 第5篇

银行违规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办理贴现危害很大,不仅会造成国家宏观调控的困难,还会给贴现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

引发操作风险的因素

伪造欺诈是外部因素。企业或已注销税务登记,或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购领、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系伪造,无真实的贸易背景。部分贴现资金转入投资公司或房地产公司,有的还流入股市,没有用于生产,甚至引发经济犯罪。

银行员工违规操作是主要因素。表现为贴现执行利率低于央行法定利率标准;只注重银行承兑汇票真伪的审核,未核对增值税发票、合同原件,忽略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忽略对票据贴现申请人和出票人财务状况的审查;基础资料不全,缺少贴现申请书、协议书、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贷款卡、公司章程等;一些员工素质不高,在存在大量疑点的情况下仍照常办理业务。法规制度、考核机制不完善是助推因素。一些银行未按照《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将票据贴现业务纳入统一的授信制度中、对票据贴现的单一法人客户确定最高授信额度;《票据法》等现有的票据管理法规等已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检查的需要,部分文件已不能作为检查票据业务的依据,对票据行为的约束不强;银行采取考核与完成任务挂钩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向钱看”的风气,利益驱动使少数员工为了一时的业绩和利益不惜采取违规经营的行为。

产生问题的原因

从承兑银行角度看,一是银行承兑汇票表外核算,不占用贷款规模,各家银行在计划内可以大量出票;二是企业办理票据业务要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会产生派生存款;三是签出承兑汇票银行收取手续费,可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各行在完成存款任务和中间业务收入的压力下,签票意愿强烈。从贴现银行角度看,一是调控信贷规模,银行的信贷规模超常增长时,票据业务的高流动性可起到一个蓄水池的功能,新增贷款不可能短时间放款时,用贴现调控规模,通过卖出手中票据达到平衡;二是优化信贷结构。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信誉做担保,各行将票据资产视为优质资产;三是增加效益。由于直贴与转贴存在利差,贴现行无论是持票还是转卖都盈利,由于票据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都很强,大力发展票据业务已经成为金融机构的共识。

从企业的角度看,贴现率低于贷款利率,企业从财务成本角度出发,偏爱银行承兑汇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企业由于对金融产品的熟悉,尤其喜爱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一度较低的贴现率客观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企业套利提供了客观条件,除去贴息后,存入银行企业可以赚钱,企业开票有利可图。

防范操作风险是关键

一是要注重操作风险评估和控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应对规章制度、业务系统以及外部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外部环境进行持续的风险识别与评估;对分支机构进行充分、及时的风险预警;查找各业务条线的风险点或风险管理薄弱点,确定可能存在操作风险的环节。

二是对操作风险进行监测。主要是选择具有前瞻性的关键风险指标预测操作风险的变化趋势,实施动态管理。关键风险指标至少应包括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率、强制休假率、持证上岗率、流失率、企业对账单有效回收率、客户有效投诉率、内控问题整改率等。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建立起某些关键风险指标波动的区间、中间值或门槛值,定期进行趋势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对持续不满意的关键风险指标,风险管理部门需要进行现场调查或对分支机构进行操作风险提示。

三是对操作风险进行量化。量化管理的短期目标是实施基本指标法。将来实施巴塞尔新资本[3.45%]协议,以高级计量法测算操作风险资本金,银行至少要有3年至5年的历史基础数据。可逐步积累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历史数据,按照业务环节、岗位、金额、时间等不同维度搜集并记录本行及他行发生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形成操作风险数据库,为将来的操作风险量化管理工作奠定数据基础。

四是对操作风险实施控制。加强人员管理,对违法违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问责,对操作风险管理好的给予奖励和表扬。完善规章制度,定期评估现有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不适应的要及时修订;操作风险管理措施应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特征而进行适当的区别化、差异化管理;分支机构制定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必须及时向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备案,由总行评估其合规性与有效性;对分支行操作风险易发点进行持续风险评估和合规检查,建立案件防范长效机制。

五是对操作风险及时报告。在报告路线上,对分支行发生的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应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同时报告上级风险管理部门和本级机构负责人。建立操作风险管理报告制度,风险管理部门每年向董事会或高管层报告全行操作风险管理情况,为制定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银行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 第6篇

关键词:操作风险;内控机制;信息披露

巴塞尔委员会把操作风险界定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在此定义中,突出强调了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近年来银行操作风险案件的频发才使操作风险的控制逐渐受到全球银行界的高度重视。如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因账务处理错误形成的6000万美元的损失;日本大和银行因操作风险控制制度缺失导致的11亿美元的损失。我国此类案件也不乏其数,如中行的“高山卷款10亿潜逃案”,建行的“吉林金融诈骗案”,农行的“邯郸金库5500万被盗案”等。从表面上看,引发这些案件的原因林林总总,但本质上,均是由于银行业内部混乱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所导致的,规范、科学、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能从根本上起到规避和减少操作风险的作用。因此,从内控视角来研究探讨操作风险防范管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实践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引致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内部控制机制存在的不足之处

从国内外发生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类型和业务类型来看,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业务和零售银行业务这2个业务部门,而且一旦发生带来的损失也最大。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以及内外部相勾结的欺诈行为是操作风险发生的最经常形式。这说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还不健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还不够有效。反思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其内控制度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商业银行内控体系不完备,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失衡

1、董事会未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操作风险带有隐蔽性和突发性,在日常工作中未能得到董事会的充分重视。大多数银行不同类型的操作风险在经营层面分由不同的部门负责,未设立专门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来统一谐调。对于对同一类型的操作风险,即使在同一银行的不同分行做法也各不相同,表现出较强的随意性和自发性。

2、操作风险管理主要由各行业务部门按照本部门的理解和工作目标进行管理,缺乏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信息协调、沟通与共享机制。目前,我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只是在部分风险点有所突破,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不明确,风险标准不统一,风险偏好和容忍度不清晰,缺乏一套规范的操作风险定义、识别、监控、转嫁等管理系统。

3、管理层与业务部门信息不对称。近年来,尽管各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对人事、财务和信贷审批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大大加强了对分支行的控制,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总行在与分支机构的博弈中依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相反,各分支机构随着行长负责制的推行,使得岗位监督制约成为一种摆设。

(二)内控机制执行力弱,操作风险管理未能实现全面覆盖

内控机制是对银行内部管理活动进行衡量和纠正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最初目的是为了减少和控制商业银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盗用公款等行为的发生,它属于操作风险管理最传统、最原始的手段。从我国银行业最近暴露出的操作风险的诸多案件看,规章制度不落实、执行不严格、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比较严重。例如,在信贷管理上,违规向非借款主体发放贷款,超权限违规发放贷款,未按要求落实贷款限制条款,贷款担保抵押不合规,对外出具虚假存款保证金证明,签发无存款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财务上,虚列支出、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等。因此,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消除操作风险管理中的“蚁穴”,已是当前各家商业银行面临的现实任务。

操作风险未能全面覆盖。其突出问题在于产品创新管理混乱,缺乏面向市场的产品管理组织框架,“新产品开发-评估论证-申报审核-研究设计-完善内控-成熟移交-形成品牌”的创新流程尚未建立。

(三)操作风险信息披露制度未能有效贯彻

在信息披露方面,我国银行业虽已迈出了很大一步,从2002年以前没有一家银行披露到2008年有14家上市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对操作风险进行披露。由于政府高层和社会各界对商业银行发案情况格外关注,各行普遍将依法合规经营纳入分支机构负责人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与各种资源分配挂钩,“发案率”对各级行管理层是十分敏感的指标,在某种程度上其重要性甚至超过利润指标。由于信息在银行内部不能及时、全面上传,结果失去了较早采取管理措施的机会。

二、商业银行内控机制不健全,操作风险管理缺陷原因分析

(一)管理职责分散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操作风险有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等四类因素引起,几乎涉及到银行的各个职能部室。人员因素涉及到人力资源部,系统因素涉及到科技部,流程因素涉及公司金融、个人金融等业务部门及事后监督内部审计等后台部门,而外部事件会涉及安全保卫、事务等部门。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虽然各家银行已先后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控委员会,但不同类型的操作风险由不同的部门负责,部门之间的协调不足,这样的分散管理还使得有些操作风险因无人管理而陷入真空状态。

(二)基层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不到位

国外对操作风险的研究显示,操作风险大多集中于基层分支机构。因此,国外银行一般会在基层分支机构设置风险经理一职,负责总行风险管理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对基层分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保持与总行风险管理信息的沟通。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银行总分行之间以及对业务部门进行直接的操作风险管理这块基本上由内部审计部门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这些部门仅在总行有设置,在基层机构基本没有专门控制操作风险管理的部门,这就造成基层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职能不到位。

(三)制度建设跟不上,制度执行不力

从某种程度上讲,防范操作风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制订尽可能详尽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手册。凡是那些风险管理做得比较好的银行,其在制度建设方面必定是完善的。在这方面,外资银行的做法显然值得国内银行学习。他们对每种业务都会制订详尽的操作手册,并列示所有潜在风险点。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操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发操作风险的可能,并为操作风险管理部门的监督提供指导。而国内商业银行的制度和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此外,制度执行不力也是我国银行业在操作风险管理上的一大问题。有些制度形同虚设,则会失去约束力。

三、完善商业银行内控制度,防范和管理操作风险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完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披露制度

1、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的信息系统能有效提高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效率,该管理系统既能够支持操作风险和控制措施的自我评估,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报告程序,又能够辅助生成风险识别、评估和检测报告。在该管理系统提供的分析工具,包括对操作风险机构分布、业务缝补、发展趋势以及控制状态的相关数据进行多维度的分析,并且能够记录和存储与操作风险损失相关的数据。

2、在完善该信息系统的同时还要加强损失数据库的建立。新协议中对损失数据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委员会认为,根据统一的损失风险和业务归属的定义,各银行有序的收集数据并且在银行业内进行合理的共享,对于操作风险计量的高级计量法十分重要。若没有这些数据,委员会在制定操作风险最低资本限额时将采取保守的假设。”可见,为了我国可以尽快采用先进的操作风险度量方法,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各银行就应提前作好损失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各业务部门的损失数据库。

3、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传递系统,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发生有很大一部分是支行在刚开始发现问题时,隐瞒不报,导致风险进一步恶化,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相关信息采用恰当的形式并在恰当的时间内沟通,这样相关的管理和审计人员能够有效履行职责,采取适当的行动,防范和控制风险。建立一个有效地沟通机制,使相关信息能在总行分行之间,在管理层之间及时共享,使相关个层面拥有所需信息。

(二)实行业务条线管理,全面落实操作风险管理责任制。

1、实行业务条线管理。我国的操作风险损失案件一再证明了商业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是操作风险的易发点,这与基层行监督制约机制薄弱有重大关系,因此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银行管理链条的末端――基层营业网点的有效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基层分支机构“一把手”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发生。具体做法为改变原来的行政条线管理为业务条线管理,银行的管理活动是按业务条线垂直进行的。

在制定业务部门流程及政策时,充分考虑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保证各级操作风险管理人员参与各项重要的程序、控制措施和政策的审批,以确保与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一致性。此外,拟定、监测部门关键风险指标、容忍度指标,定期向操作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本部门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及时报告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2、真正落实问责制。明确各级管理者及每位操作人员在防范操作风险中的权利与责任,并进行责任公示,不仅让责任者完全知晓个人责任与权利,在此权责范围内行事;而且也让本单位内部干部员工、上级来监督该责任人对权责的履行情况,并通过各种渠道来评估、反映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

(三)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进行资本计量,探索操作风险度量模型

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进行量化管理是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趋势。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是按照银监会规定的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的方法和要求进行计量,并合理配置操作风险经济资本的过程。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银行提供了3种可供选择的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即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模型化发展基本上还处于零阶段,这就造成操作风险的管理始终停留在内部审计和主观判断的低层次。只有把操作风险量化研究与控制框架结合起来,才能为操作风险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这是国际活跃银行管理操作风险的趋势,也是我国商业银行的最终选择。在现有数据条件下,可以按巴塞尔委员会的标准法提取资本金,不断熟悉、完善该操作方法的具体过程,不断积累操作风险度量的经验,为将来采用精度更强、灵敏度更高的度量模型做准备。

(四)将操作风险纳入管理文化建设中,打造基层行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银行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 第7篇

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等问题。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监管政策的收紧,潜在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可能将加快暴露。因此,进一步提升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识别及把控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已成为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当务之急。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分析

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庞大;国家相关部门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控措施陆续出台;各商业银行迫于监管要求,平台贷款续投放越来越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筹资现金流前景不容乐观;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使得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土地出让金在缩水;平台项目贷款正逐步进入还款期,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暗含的风险正逐渐显现。

1、借款主体风险。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主体的设立、运作不规范,有些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拿不出更多的资金作公司的注册资金和项目资本金,或是用一笔资金来回转,当作几个公司的注册资金、几个项目的资本金; 有些地方政府挪用贷款,将通过融资平台的关联公司获取的银行贷款挪来充作资本金;也有些地方政府给融资平台注入没有财务收益的实物资产充当资本金,甚至有的把政府部门的办公楼、城市公共设施等都注入到了这些公司来充当资本金,扩大公司的资产,有些连资产转移和产权过户手续也不办理,只是名义上的划转,尽管缺乏法律依据,但这些资产却实实在在地列入了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司设立的门槛、条件很低,其运行也缺乏有效的约束,从而使得一些地方的政府融资平台从开始的一两个,随后就越建越多,十几个甚至更多的融资平台相继设立。同时,融资平台的层级也逐步向下移动,起初是省级政府设立融资平台,随后,地(市)级、县(市)级都设立了自己的融资平台,甚至乡镇村也设立了融资平台 受政府财力的限制,政府融资平台的层级越低,其潜在风险越大。

2、政府偿债能力风险。由于融资平台主要的作用是为政府融资,公司缺少突出的主营业务和充足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政府划拨的土地股权作为资产,在融资中更多地依靠政府的财政进行担保,这就造成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高负债率,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介绍,2009 年末,政府融资平台债务总余额高达 7.38 万亿元,约相当于2009年GDP的 23% 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建设的项目,大多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用项目本身产生的效益来归还银行贷款,而要 用当地政府未来的本级财政收入来归还。巨大的还款压力对一些相对财力较弱的地方政府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有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占本级债务的比重已经高达 70% —90%;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问题,形成了银行贷款的逾期欠息;还有些地方就靠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勉强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再通过延长贷款期限,延长还贷宽限期来缓解还贷压力,从而导致银行贷款期限越来越长,有的甚至超过了 30 年,并且,这种超出地方财力进行城市建设的做法,仍“方兴未艾”此外,因平台客户有很深的政府背景关系,银行处于弱势地位,处臵平台客户不良贷款的阻力和难度均很大,银行起诉收贷大多是 赢了官司赢不了钱 还有,平台贷款基本均为固定资产贷款,未来一、二年将逐步进入还款高峰期,而目前国务院已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其举债行为将受到严格的监控制约,在经营现金流严重不足、投资现金流出潜在需求仍然旺盛的情况下,举债能力、举债可能性急剧下降,筹资现金流量必定为负数,过去“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显然不灵验了,加上我国地方财政预算实施的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政策,且许多支出是刚性的,商业银行平台贷款偿本付息风险凸现。

3、信息不对称风险。由于银行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评价完全取决于本级政府的财力,而不取决于公司本身的还 款能力,因此银行更需要了解掌握政府财政收支、财政偿还能力的情况,而实际上,银行往往只能凭借一些不完整的资料来做评价。在目前多家银行竞争、一个政府又有多个融资平台的情况下,某一家银行要想对某个项目资本金来源、资本金到位情况进行有效监控也是很难的,由于信息不对称,每一家银行只能了解与其有借贷关系的那家公司的融资情况及在本行内的资金流向,因而银行根本无法监控政府融资平台跨银行的资金流向,更难掌握融资平台的资本金是从何而来,甚至有时要跟踪了解本行贷款的真实用途都比较困难。

4、担保虚设风险。目前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担保措施主要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对银行而言,敢于向融资平台大量投放,除了因为融资平台有政府的信用担保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还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土地作抵押。但应该看到政府信用担保的主要形式是由地方人大或政府财政部门出具将未来需偿还的银行借款本息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承诺函,这种承诺函相当于担保函;其实早在2005年国家就明文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不能提供对外担保,因此担保函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可以说是一纸空文。另外,以土地抵押担保的平台贷款也存在许多缺陷,一是抵押土地手续不全,有的尚未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的批文;有的土地实为划拨土地,未交 土地出让金;二是抵押土地流转期限与贷款期限不匹配,国 家近几年三令五申规定土地闲臵期限不能超过2年,而平台贷款80%以上是中长期的基本建设贷款,贷款期限远远长于抵押土地流转使用期限;三是抵押土地的拍卖后的收入是不能直接用于归还银行借款本息的,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先进入国库,支出按一般纳入预算,因此,以土地抵押担保有效性不足,是虚臵的 现实的问题是目前大部分地方财政都是吃饭财政,融资平台项目贷款基本上只能寄希望于通过今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归还。因此,一旦房地产形势不好,土地出让不出去,不仅第一还款来源无法实现,第二还款来源也无法落到实处。

5、合规性风险。许多地方政府出于融资目的,包装虚拟项目,商业银行据此评估放贷,甚至部分地方政府以同一包装项目向多个银行申请贷款。有些项目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保审批等手续不全。有些地方政府虚缴土地出让金以取得用于抵押土地的土地证。平台公司虚假注资项目资本金实际不到位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平台公司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随意挪用贷款资金等等。所有这些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监管合规风险,进而引发信用风险。

二、基层银行业防范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措施及成效

针对上述风险情况,我县银监办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加强监管,防范重点风险,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认 真组织开展平台“大户”检查和年内到期的平台贷款风险排查,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化解稳步推进;坚决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控制过热地区和高负债房地产企业贷款规模,健全完善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系统,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强化案件处臵后续跟踪,严禁银行及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注重建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与银行业之间的防火墙,严防风险向银行体系传染。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深入贯彻年初工作会议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冷静沉着应对,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1、召开全市中资银行专题会议,部署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评审工作。根据银监会提出的“把风险搞清楚、把保全措施做到位”要求,督促全县各家银行认真落实“打开、评估、分类、处臵”四个环节要求,丰都县银监办专门召开全县银行专题会议,要求各家银行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以农发行为牵头行,其他商业银行为成员行,按照“解包还原,重新立据;风险分类,保全有力;加强协作,整体评估;新增从紧,追责从严”原则,扎实做好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防控工作。同时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政府融资平台企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采取主评审行制度,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开展整体风险评估工作,不同贷款参与行要与主评审行加强沟通配合,认真做好政府融资平台企业贷款的“解包还 原”和“重新立据”工作。

2、加强沟通配合,争取各方理解支持。丰都银监办将银监会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管理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以政务信息形式向政府部门通报,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多次与县政府、县财政局进行协调联系,加强信息交流,初步明确统一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认定标准口径,共同推动我县银行业做好政府融资平台的授信准入和风险管理工作。

3、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去年初以来,结合银监会贷款新规实施要求,丰都县银监办通过开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要求银行业机构严格落实新规要求,及时做好与贷款各方的解释沟通和政策执行工作。统一安排贷款风险分类偏离度检查,全年现场检查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信贷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进行跟踪检查,积极督促银行业机构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风险管理工作。

4、统一测算标准,审慎反映风险。在严格评审流程的基础上,丰都县银监办进一步统一了各银行业机构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标准。按照银监会有关要求,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计算平台企业土地出让返还收入中,严格执行企业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作为其前提条件。在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测算平台贷款风险覆盖率时,还原资金来源本质,对政府支 付给平台企业的预算内财政支出、预算外基金支出、偿债基金支出以及BT收购资金等四类资金,均视为平台企业的财政性收入,在计算平台企业经营性现金流中一律予以剔除,审慎测算企业经营性现金流,真实反映全市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覆盖率。

5、加强舆情引导,建立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政府融资平台清理是风险防范的一项重点工作,丰都县银监办一方面要求银行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建立正面引导机制,另一方面要求银行定期进行信息反馈,及时上报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建议。

三、对基层行防范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建议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偿还主要取决于政府还贷愿意及还款能力。现地方政府都比较重视金融环境建设和银政合作关系,一般具备还贷意愿,银行债务安全的关键取决于还贷能力。但是,影响该能力的因素很多,如经济增长率、财政赤字比率、税收政策、土地政策、信贷政策等,难以准确预测,财政还贷能力具备较大不确定性。但是,从目前的形势看,在财政收入有限增长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一方面要继续投入大量资金确保在建项目完工及新项目开发,另一方面要偿付数以亿计的贷款利息,财政压力较大,极可能通过扩大银行融资偿付到期本息,债务规模呈现恶性“滚雪球”状态。随着各方舆论关注,及银行风险警觉意识的提高,部分现金 融通能力较差的融资平台可能失去资金腾挪渠道,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故提出如下建议:

1、调整优化存量结构,实行总量控制。银行当前既不能放任该类贷款继续增加,集聚信用风险;也不能操之过急,快速压缩贷款规模,使项目烂尾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目前的主要工作是管理好存量贷款,保证信贷资金的合规使用,同时调整优化贷款结构。对于问题贷款,首先得保证利息偿付顺畅,同时通过分期还款计划逐步压缩贷款规模。为防止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建议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实行总量控制,其贷款余额不应超过全部实质性贷款比重的10%,最高不超过15%。在接近上限临界点时,应优先选择综合风险较低或融资层级较高的客户。

2、对政府进行统一授信,控制好区域授信总量。建议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比照集团客户授信的方式,先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融资承债能力进行合理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以政府为单位实行统一授信,确定各级政府的授信限额,按年实行动态管理 这样既可控制授信规模总量,防止政府过度负债,又可使各银行围绕一个明确的市场目标开展营销。

3、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要尽可能采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方式以分散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由一家银行单独贷款,不仅要受到资本金比率的制约,还要受到贷款集中度风险的考验和信息不对称的影 响。采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方式,可以降低单家银行的贷款额度,避免贷款集中度风险,同时,参贷银行可以从不同渠道获得更多的信息;可以通过设定贷款的前提条件或要求控制住风险,还可以有效防止贷款被挪用。

4、落实有效担保,保证担保能力。由于地方政府不可能破产,因此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违约风险主要来自于地方政府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企业的支持力度,以及可能出现的拖欠情况。除对极少数的直接收益较高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可以进行信用放款外,其他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必须追加第三方担保或采用出让的、地理位臵优越、增值潜力较大、宜于转让的商业旅游、娱乐等城市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抵押。对采用第三方保证的,一要关注保证人的持续担保能力,二要关注保证人持续担保的可能性,三要科学评估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合理确定保证率;对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要确保所取得的抵押土地使用权合法有效,且付清了土地出让金,办妥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抵押率原则上不高于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估价的 50%;对单纯以项目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除作为补充担保措施外,不得接受不直接产生财务效益的项目资产设定抵押。采用特许经营权及收费权质押的,必须事先征得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办妥质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银行基层行操作风险防范建议 第8篇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有过如下的描述, 即因为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失败风险主要是银行工作人员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所引致的, 而操作战略风险则主要是因为银行的经营环境所引致的。新的巴塞尔委员会认为, 大部分操作风险事件是很难做到事前预期的, 并且其产生的原因也主要是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系统存在漏洞和内部员工的徇私舞弊行为。从银行基层的操作风险产生原因来看, 切实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 才是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产生的主要措施。

从建设银行系统整体发生的风险案件来分析, 可以发现其操作风险案件基本上存在如下四种不确定性, 即发生地点的不确定、风险事件发生时间的不确定、造成操作风险人员的不确定以及内部系统的不确定。虽然建设银行内部操作风险存在以上四种不确定性, 但是经过细致梳理近几年风险案件产生基本情况, 可以总结出基层操作风险的如下基本规律和特点: (1) 银行基层信贷岗位员工作案数量上升很快; (2) 银行的基层机构及营业网点有着相当高的发案率; (3) 近段时期出现不少地方支行行长非法吸收存款的现象; (4) 一线岗位发生案件的概率要高于其他非一线岗位; (5) 一些地区的建行网点私自建立资金池; (6) 不少员工挪用客户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

二、建设银行基层行内部控制低效的原因分析

建设银行在其内部控制模式的改革方面, 做得力度不够大, 传统的内部控制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银行业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主要的一点在于建设银行内部控制思路和方式不够灵活开放, 并且不能与当前金融风险的控制形成合力, 这就在根本上降低了基层行操作风险的内部控制效率。

(一) 传统文化的影响

我国传统的文化中有盲目听从领导的基因, 这一点在现在很多基层银行很明显, 基层银行的行长往往是一言独大, 基层普通员工对领导的决策和观点, 几乎总是盲目的听从, 缺乏合理的内部民主讨论机制, 一些关键岗位的员工, 不能够按照岗位业务准则独立处理问题, 往往受到所在部门的领导干预。在信贷资金的授权、授信方面, 基层行有时会做得不够到位, 资产核查工作有名无实, 更多的是被一些认为因素所决定。

(二) 银行内部自身控制机制的影响

从建设银行内部控制体制的角度来看, 在新形势下, 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体制正在发生变化, 原先的一级法人负责稽核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这样以来, 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就会出现早基层行层面, 建设银行的地方基层行,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比较滞后, 而最主要的执行力度不够。很多地方的基层行, 在业务风险管理和信贷审核方面, 内部控制不能够独立运作, 这就在实质上降低了基层行的内部控制效率。

(三) 基层行管理目标对操作风险重视不够

基层行在管理过程中, 对于操作风险没有很好的重视。现阶段, 一些地方基层行, 对存款规模的指标要求很高, 而在其他风险控制方面, 投入的资源严重不足。基层行的管理目标, 依然受到传统管理目标的严重影响。在基层行, 一些领导的权力过大, 而且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 在涉及到重大利益纠纷时, 一些领导往往会做出不正确的决策。

(四) 基层行员工因素

一些地方的基层行员工对内部操作风险认识不足, 对于一些预防和防范操作风险的措施研究不够, 一些基层行领导和员工对于操作风险的危害过于轻视, 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要知道基层行的任何细微的操作风险, 一旦爆发都会产生一定的放大作用, 金融风险的放大又会波及其他风险。

三、提高基层行内部控制效率的措施分析

(一) 对基层行的重要岗位实行员工不定期轮换制度

对信贷、房贷、卡授权、出纳、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等重要岗位实行定期人员轮换。基层行对于“四个重要”要提高警惕, 防患于未然, 即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重要人员、重要时段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重要部位指易发生操作风险的岗位, 包括柜面、贷款等;重要环节指易发生风险和案件的操作环节, 包括支付、转账、个贷、票据等;重要人员指的是需要对基层行中的能人和基层行中的负责人加强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重要时段指的是在节假日前后易发生重大案件, 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该时段需特别注意基层行内部控制。

(二) 重塑科学合理的内部稽核监督系统

在加强上级分行稽核监督系统内部审核的基础上, 人力资源部门与内部稽核部门应全面合作, 发挥导向和专家的作用, 广泛的对基层行领导进行风险内控教育, 带动基层行自发的进行内控建设, 并督促基层行定期提交内控整改意见和基层行内控状况定期报告。

(三) 鼓励基层行将有效目标管理与要素式控制结合起来

目标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实施内部控制的经验, 虽有缺点但不能抛弃;COSO报告的五要素框架与ERM的八要素框架虽然在国外比较成功, 但有一些内容不适合中国国情, 也不能照搬。谋求两者的统一, 构建适合我国银行业发展的新型内部控制模式是未来的工作重点。

(四) 基层行的内部控制工作要做精做细

基层行要提高内部风险控制的针对性, 提高控制效率。具体说来,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 提高对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在考察员工的素质方面, 要提升职业道德素质的考察比重。职业道德的考评可以通过制定一些软性指标, 尽可能录用那些在职业道德素质方面合格的人才。第二, 要加大对建行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的要求, 在基层行, 领导者个人的素质及其周围的社会资源关系, 对于其工作的独立性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这就要求上级管理部门加大对基层行领导者的考察力度, 并实行不定期轮换制度。第三, 对不良行为的员工要指定有效的惩戒机制, 提高威慑性。一些基层行的普通员工, 出现操作性失误, 主要是日常管理制度中的惩戒机制不完善, 对问题员工的监督不够有效, 当出现问题时, 基层行的反应不够灵活。

(五) 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反机制, 设定合理的评价标准

对于基层行的内部控制, 更为重要的是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而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落实, 需要定期进行评价和反馈, 在反馈过程中, 找出基层操作风险控制环节出现的问题, 并进行及时更正。除此之外, 还应定期对风险控制模式进行评价, 在评价时, 要依据有效的评价指标做出合理的分析, 并借鉴国外优秀银行的评价指标系统, 结合基层行的业务模式特点, 实现高质量的内部评价。

四、结语

当前时期, 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缓, 房地产价格呈现一定范围和幅度的回落, 银行的贷款投放随之过度紧缩甚至冻结, 形成中国式“押品 (房地产) ――损失”螺旋, 这也是造成不良贷款上升的主要风险因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中的第二大行, 建设银行在基层行风险控制方面还有很多路要走, 操作风险在控制不当的情况下, 就会出现成倍的放大效应, 这就需要总行提高对地方基层行的控制和约束, 合规处理和预防操作风险, 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前提下, 实现高质量的成长。

参考文献

[1]施明进, 刘少云.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控建设的探讨[J].上海金融, 2006, (11) .

[2]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程福垒.基层央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J].华北金融, 2006,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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