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出口企业退税流程

2024-05-22

生产出口企业退税流程(精选6篇)

生产出口企业退税流程 第1篇

第一节

企业出口退税登记、变更流程

(一)出口退税认定登记程序

按规定实行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新生产企业,应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批件之日起30日内,或发生出口业务前到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备案手续。

1、递交申请材料

请先下载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在系统内填《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打印一式三份,并用U盘烤贝一份生成的电子数据)并附送下列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1)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资企业附送);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附送);(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银行开户许可证(5)一般纳税人认定表;(6)海关登记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全部盖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办理地点:国税局登记窗口

做好出口认定,即可领购出口发票,带公章填表两份,带U盘,发票领购本。

2、审查

认定岗经办人须根据企业认定申请,管理员会到公司实地核查生产能力,填生产能力核实表(外贸公司无需实地核查)

注意:新出口退税登记的生产企业暂无出口时无须申报,当有了第一笔出口,在及时做增值税收入的同时,开始申报出口退税。单证不齐时先零申报。第一次申

报时在申报材料后附生产能力核实表,带着装箱理货单、提单复印件、贸易上用的那份形式出口发票。当第一次申报后,生产企业必须连续申报,无单证收齐时请零申报。举例说明如下:假设2014年1月1日做了出口退税的认定(此时先不用做出口退税申报)。2014年5月10日出口第一票货物,2014年7月份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那5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上要记免抵退收入,有免抵退收入后,同月份进出口退税系统里做零申报。(原因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要与增值税申报表对审,增值税有收入,出口退税系统就要做,但单证不齐时属于零申报)。单证7月份收齐时,在出口退税系统里录明细做出口退税。

(二)出口退税认定变更

1、出口退税认定变更程序

(1)变更申请。纳税人出口退税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有关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或认定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持重新填写的《认定表》、变更内容说明、有关证明文件(如:变更前后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原《认定表》或《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等资料向所辖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

第二节

生产企业软件下载并安装

一、下载安装

企业须下载新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纳税人可通过全国出口退税技术支持网站——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免费下载最新版的出口退税系统。

安装:双击呈蓝色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setup.exe→下一步→是→下一步→下一步

二、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1、点击“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菜单,将企业代码(海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证号和企业名称以及相关地址,电话,办税人员姓名输入系统中。点击“保存”按钮,将企业信息保存在系统中。

2、“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配置设置与修改”菜单:

将“业务方式”下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改为2011-08-01,取消报送纸质核销单日期改为2012-08-01日。

第三节

生产企业报税实务操作

一、准备纸质材料

1、当月出口数据-当月出口报关单原件(附件①)(2014年1月1日后,当月出口的货物当月在增值税上确认收入,出口退税系统里录收入要报关单齐全同时并且电子信息齐全:报关单齐全是指纸质报关单原件,电子信息齐全是指:海关上传电子数据到电子口岸系统里,企业在电子口岸客户端查询到出口信息通过数据报送将数据报送给国税局,国税局能查询到海关报来的电子信息,就算信息齐全)

2、出口明细单——(附件②)

3、提运单——(附件③)

4、装箱单——(附件④)

5、出口合同——(附件⑤)

6、出口发票 ——(附件⑥)

(说明:出口明细,提单,装箱单,形式出口发票,这些每个月要留存一份在公司备案,生产企业第一次申报的时候,很可能需要提供这些资料拿到国税,看管理员的要求。平时留存一份放到公司就可,不需要每个月拿到国税)

二、操作实务

第一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每月月末收集报关单齐全的出口数据在系统录入,并且通过预审查询是否有电子信息,录入步骤如下:

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增加 →所属期(默认当前月份)→序号(0001、0002…)进料登记注册号(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或进口报关单备案0002…进料加工企业填这项,一般贸易公司请忽略)→记销售日期(是指增值税上确认收入的月份,可以填那个月份的最后一天)→所属期标识(填出口年份)→进料登号)→出口报关单号(海关18位编号+001、002…报关单上有几行商品,项号就编到几)→出口日期(报关单出口日期)→代理证明号(进口代理证明编号+2位项号,代理出口企业填,一般贸易公司请忽略)→出口商品代码(报关单上8位海关商品编码)→出口商品名称(默认)→计量单位(默认)→出口数量(报关单数量)→原币代码(USD)→原币币别(默认)→原币离岸价(报关单总价FOB的金额)→原币汇率(记账日的汇率,请注意汇率要填百位制,比如汇率是6.21,系统里要填621)→人民币离岸价(默认)→美元汇率(与上面的原币汇率相同)→其他相关录入时需要直接按回车键(默认)→出口发票号(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发票号码)→回车保存或增加→退出}

常见问题:对报关单上有运费、保费的,应核对免抵退明细表“出口销售额”(美元)是否填具FOB价

① 成交方式为FOB价的,以FOB价为准。(离岸价=报关单总价)

② 为CIF价的,用总价扣除运费和保费。

(离岸价=总价-保费-运费)

③ 为C&F价,则用总价扣除运费。

(离岸价=总价-运费)第二步:录入当期出口备案单证录目

备案材料如下:

(1)出口明细

(2)提单

(3)装箱单

(4)合同

(5)发票

{基础数据采集→企业经营情况→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录入→增加→所属期(默认)→序号(0001、0002…)→退税申报日期(报关单申报日期)→购货合同号(购销双方签订合同号)→出口货物明细(出口明细单号码)→出口装箱单(出口货物装箱单号码)→出口运输单(提单号)→出口发票号(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发票号码)→自制出口发票(可不填)→企业办税人→备案日期(当天录入日期)→备案单证出处(财务科或其他科室)→页数→回车保存或增加→退出}

或者另一种办法:{基础数据采集→企业经营情况→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录入→生成备案→修改时间→填入办税人员姓名→确认。然后序号重排,从001开始,并且逐条修改数据,将货物明细,装箱单号,提单号都填入系统,保存。

第三步: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查清检查中的资料,错误的进行修改。

第四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在生成申报数据时点击

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数据申报→确定→“本地申报” → 新建并选择存放路径(默认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OUT_PORT文件夹,也可以自己建立一个明细数据文件夹,存在熟悉的路径下),再到网上办税系统出口退税窗口进行预审,录入申报所属年月→主题(将20XX年XX月第X次预审申报改成第1、2…次预审申报)→添加预审文件的存放路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OUT_PORT文件夹

或者自己建立的文件夹)然后提交。约几分种后再查看未读信息下载出现的预审结果,点击程序如下:预审结果—双击未读邮件→下载附件→将反馈数据放入相应文件夹,请自己建一个预审数据文件夹)

然后将生成的明细申报数据撤销,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已申报数据---申报明细表数据---确定

第七步:税务信息反馈接收读入和处理

反馈信息读入--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选择反馈信息存放路径→确定→确定

反馈信息查询--反馈信息处理→反馈信息查询。如提示海关无此报关单号,就是无电子信息,请将这条数据删掉,下个月再申报。

反馈信息处理--(反馈信息处理→反馈信息处理)

重新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要选本地申报—选择路径—确定

第五步: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采集

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根据每月15日前报税后的增值税主附表录入增值税申报表项目)

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录入→增加→所属期(默认)→免抵退销售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免抵退销售额累计(默认)→不得抵扣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 18 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填报。注:18栏要先预审,预审有信息的才能申报,有信息的数据转出多少进销项差额,请根据出口明细表上的金额填,或者自行计算)→不得抵扣累计(默认)→销项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栏“销项税额”填报)→进项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 12 栏“进项税额”

填报)→上期留抵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填报)→进项税额转出(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 14 栏“进项税额转出”填报)→免抵退应退税(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货物应退税额” 或为上期汇总表的第24栏“当期应退税额”填报)修改与增值税主附表核对无误后直接回车保存退出 第六步:免抵退汇总表采集

免抵退汇总表录入

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录入

点击增加汇总表再回车就可以自动生成汇总表。(或者点增加后,用鼠标在空白处点一下左健,那么神奇的事情就发生了,汇总表会自动出现数据。汇总表的数据不能自行修改,必须自动生成)

汇总表附表不需要改动,只有跨申报的时候,附表上有上年数据和本年数据的情况下才需要打印附表,否则平时不需要打印。

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录入,点击增加—按回车或在空白处点一下鼠标左键,与生成汇总表的方法相同,录入免抵退税申报资料。第七步: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1、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2、生成汇总数据(免抵退税申报→确定→“本地申报” →确定)

3、数据发送:{打开网上办税系统出口退税窗口→申报数据→申报所属年月(记账月份)→正式申报→添加放入相应文件夹明细数据、汇总数据→确定→收件人(ZU_JIAOZHOU)→主题(20XX年XX月第X次正式申报1、2…次正式申报)→数据申报→确定}。第八步:纸质材料报送

1、打印申报表(用Excel 打印A4纸)一般月报需打印“2”装订顺序中的1、2、3、4、5和8,并且盖章、签字。

2、装订顺序:

1、免抵退申报汇总表

2、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有上应退税额时打印)

3、免抵退出口货物明细表

4、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且信息齐全明细表

5、免抵退税申报资料表

6、出口发票出口退税联

7、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8、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第三步:打印备案单证目录

{免抵退税申报→打印其他申报报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表→打印→取消} 报送税务机关(15日之前报送)

如本月数据录入错误,按如下方法撤销:

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已申报数据,先撤销汇总数据,再撤销明细数据。将相应数据修改,重新生成明细数据→预审数据→录入增值税申报表→录入免抵退汇总表→生成汇总数据→申报即可

以下为一些解释,不是申报出口退税的必备程序,请自行学习即可。

四、备份、导入及查询

1、系统备份数据-每月申报完毕必做

在申报系统中点击“系统维护” →系统数据备份→是→提示信息确定

2、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当数据丢失时

在申报系统中点击“系统维护”→系统备份数据导入→选择导入前清空与不清空系统数据→点击选择旧系统路径→退税申报系统备份(或企业存放退税数据的其他路径)→选择文件→点击选定→再点击导入

3、查询当月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账务处理查看

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打印申报报表(选择Excel打印、免抵退出口货物明细表)→打印到Excel(在第15栏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

4、查询上月应退税额—账务处理查看

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填写上月打印所属期、选择Excel打印、免抵退申报汇总表)→打印到Excel(在第24栏当期应退税额)或综合数据查询→免抵退基础数据查询(全部)→免抵退申报汇总表查询(选择上月所属期就可查看当期应退税额)

5、其他查询

在综合数据查询→免抵退基础数据查询(想查找的内容)

五、其他注意问题

1、当期即便无出口、收齐也需生成明细数据(不需预审直接正式申报明细数据即可),→然后录入增值税申报表→录入免抵退汇总表→免抵退申报资料情况表→生成汇总数据→申报即可

2、如遇到要升级代码库的情况,请到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最新的代码库,点系统维护—代码维护—一键升级商品码—选择下载下来的最新压缩文件—打开,按提示升级,并全部设为自用代码即可。

生产出口企业退税流程 第2篇

1、下载出口退税网程序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打开http://网站,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登录后,点击左侧的“下载专区”,首先在搜索框中输入“1.51”搜索,出现“出口退税网安装程序1.51版”,右键选“使用网际快车下载”,下载此程序后进行安装。

然后下载“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7.0版”,进行安装(请尽量按默认路径安装)。

2、进行退税申报系统的系统设臵

打开桌面上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7.0版”,用户名输入sa,密码为空,确定。准备录几月份的出口数据,所属期就输入几月份,例如当前月份200611。

新安装的申报系统,首先要进行企业信息设臵。点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臵”—“系统配臵设臵与修改”,点“修改”按钮,必须修改的内容有:

企业代码:根据海关签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上编号确定,录入企业的海关企业代码(10位数)。如果企业海关代码发生变更,请及时与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联系,做好相应的变更手续。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国税局签发的《税务登记证》的编号确定,录入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15位数)。

技术监督局码:技术监督证书号码,即纳税人识别号后9位。用户名称:根据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录入。如果企业全称超过15个中文时,企业只须录入企业名称中前15位数。地址:根据企业详细厂址填写。

邮编、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根据企业真实情况填写即可。

退税登记证号:录入《出口退税认定表》上的11位退税登记证号。退税登记日期:《出口退税认定表》上签发的日期录入。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就录入“1”

计税计算方法: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享受退税待遇,并且进项税额只能是作留抵,该栏应录入为“4”。(自第一笔出口一年以上,以报关单中报关离境日期为准,满12个月,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自第13个月起,采用“免抵退”计税方法,须到退税机关申请修改配臵)进料计算方法:所有企业该栏录入“2”(购进法)。分类管理代码:所有企业该栏录入“B”。税务机关代码:所有企业该栏录入“110108”。

税务机关名称:所有企业该栏录入“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检查无误后,点“保存”按钮。修改完毕,点“退出”按钮,系统重新进入。

3、录入退税申报数据

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备案当月,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点“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点“增加”按钮,录完点“保存”按钮。料件进口当月,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点“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 “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点“增加”按钮,录完点“保存”按钮。

“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录入申报期当期发生的且做帐务处理的所有出口明细。(无进料加工的企业从此步做起。)点“增加”按钮,录完点“保存”按钮。“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将前期单证不齐本期做收齐的处理。点“修改”按钮,录完点“保存”按钮。

4、生成预申报数据 首先要建立四个文件夹:

YSH---生成预申报数据 FK---下载反馈文件 MX---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HZ---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向导”第三步 “免抵退税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根据提示修改录入数据,直至没有错误。

“向导”第三步 “免抵退税预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后,浏览选择YSH文件夹,确定生成预申报数据。

5、网上预申报和查看预审反馈

登录“出口退税网”,点“数据申报”,选择“申报所属期”,点“下一步”,浏览选择YSH的上一级文件夹,点“上传”按钮,稍后系统提示数据申报成功。

一般当天上午申报后,下午就能查看反馈文件。点“数据管理”,如果此批数据状态为“已反馈”,则点开后,点“查看内容”,可以看到本批数据的疑点。

根据疑点描述,返回申报系统修改数据后重新预申报,直至没有疑点。点开“已反馈”,点“反馈文件下载”,浏览选择事前建好的FK文件夹,保存反馈文件。

6、读入预审反馈,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向导”第四步 “预审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浏览选择FK文件夹,读入反馈信息。

“向导”第四步 “预审反馈疑点调整”—“撤销已申报数据”,确定。“向导”第四步 “预审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点“是”。

“向导”第五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数据一致性检查”,有问题需要再修改。

“向导”第五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点“确定”,浏览选择MX文件夹,生成明细申报。

7、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在申报系统中,点“基础数据采集” —“企业经营情况”—“出口货物单证备案目录录入”,点“增加”按钮,根据相关单证的编号,录入此批出口的单证备案数据。

(相关政策规定请查看出口退税网“最新政策”中,2006-01-06发布的“京国税发[2006]4号”文件和2006-10-27 发布的“国税函[2006]904号”文件。)

8、录入汇总申报数据

“向导”第六步 “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无进料加工的企业无此步骤)

“向导”第八步 “增值税申报表数据录入”(零申报从此步骤开始)。按“增加”按钮,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保存。

“向导”第九步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按“增加”按钮,所有栏次即可自动生成,无须手工录入,保存。

“向导”第十步 “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根据提示修改,直至没有错误。

9、打印正式申报报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向导”第十步 “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打印申报报表”,单证齐全打印的报表为:

(1)“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2)“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 一式三份,(3)“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 一式三份,(4)“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 一式份; 若有前期收齐的明细还要打印

(1)“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前期单证收齐)” 一式三份,(2)“出口货物前期单证收齐并且信息收齐明细表” 一式三份。单证不齐打印的报表为:(1)“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2)“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一式三份,(3)“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一式三份。零申报打印的报表为:

(1)“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2)“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一式三份。进料加工还要打印: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一式三份,(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式三份,(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

“向导”第十步 “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点“确定”,浏览选择HZ文件夹,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10、网上正式申报或零申报

登录“出口退税网”,点“数据申报”,选择“申报所属期”,“正式申报”或“零申报”,点“下一步”,浏览选择MX和HZ的上一级文件夹,点“上传”按钮,稍后系统提示数据申报成功。

11、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机关正式申报退税

1、单证齐全时报送的资料(一)企业申报软盘,(二)打印出的报表,(三)所属期已申报的增值税申报表原件(加盖征税所公章),(四)原始凭证,装订顺序为: 1)封面(A4牛皮压花纸)

2)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4)加盖企业签章的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发票(出口专用)和形式发票(内资企业仅装订形式发票外商投资企业两项均要装订)5)银行结汇水单(仅限于按日结汇企业)

6)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7)运输费、保险费、佣金等原始凭证或单据的复印件(仅限于CIF价报关出口的货物)

8)外销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9)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还应装订

10)加盖退税部门签章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料件申报明细表 11)加盖退税部门签章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12)有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企业还应装订 13)代理出口货物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14)加盖退税部门签章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15)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 16)封底(A4牛皮压花纸)

2、单证不齐及零申报时报送的资料(一)企业申报软盘,(二)打印出的报表,(三)所属期已申报的增值税申报表原件主表及附表1-4(加盖征税所公章)。封底(专用纸)

12、税款的退还(注:目前此功能只适用于海淀企业)

税务局得到退税的批复之后,会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

企业看到后,可以到“数据管理”—“退税批复”栏目中查看。点击某条批复的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会显示“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帐号是否准确,打印3份。

根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科,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

13、查看退税科最新通知和最新政策

登录出口退税网,点“通知公告”,可以查看退税科发布的最新通知。点“最新政策”,可以查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出口退税政策规定。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之会计核算 第3篇

关键词: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一、引言

一笔完整的会计分录包括会计科目、借贷方向和交易金额这三个基本要素,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也不例外, 所不同的是, 退税业务会计分录的设计还要结合相应的税法规定, 保持会计核算和税法原理在内在逻辑上的一致。

很多针对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法规定和会计法规对会计实务操作的指导性不强。例如, 1997年7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后税收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仅规定了哪些业务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2002年1月23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财税[2002]7号) , 2002年2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 (试行) 》 (国税发[2002]11号) 。两者都明确规定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金额的计算方法和申报程序, 但都未提及具体的会计分录。

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简称“新会计准则”) , 仅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部分对出口退税的税款退回给出了一笔会计分录, 没有反映出“免、抵、退”的全过程。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教材 (简称《会计》教材) 在第九章“负债”中指出, 应当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分别设置“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等专栏, 反映货物出口退税, 但也未提供具体的会计分录。

相比较而言, 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 (简称《税法》教材) 的相关内容对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它明确指出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三笔主要会计分录: (1) 将“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金额记入借贷方: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 (2) 将“当期免抵税额”金额记入借贷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 (3) 将“当期应退税额”金额记入借贷方: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

尽管以上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但仍存在一些理解上的难点。比如:在第一笔会计分录中,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什么记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第二笔会计分录并没有引起“应交税费”总额的实质性变化, 有什么必要从一个三级科目转到另一个三级科目中?既然出口退税减轻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为什么第三笔会计分录中“应交税费”科目出现在贷方, 从会计的角度来看反而体现为应交税费的增加?这三笔会计分录能完整地体现出口退税“免、抵、退”的全过程么?

二、理论分析

1. 对第一笔会计分录的分析。

从“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 出口货物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 而是一种超低税率。从税制安排上看, 法定征税率和退税率之间的差异, 不能放在退税限额中, 甚至无法参与抵顶内销的销项税额, 类似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现行会计准则规定, 如果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则应当计入原材料成本, 从而进入出口产品成本, 增加主营业务成本, 这也是第一笔会计分录所反映的内容。将“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列入主营业务成本, 同时通过“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对第二笔会计分录的分析。

单独看第二笔会计分录, 似乎只是将某一金额从“应交税费”的一个三级科目转到另一个三级科目, 没有实质性的经济内涵。但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这笔会计分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我们将第二笔会计分录和第三笔会计分录结合起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 , 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当期应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在这笔综合会计分录中, “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的是实际退税额[min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科目反映的金额为 (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退税, 即名义退税额, 于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就成为前两者之间的“平衡器”, 目的是使这笔综合会计分录满足“有借必有贷, 借贷必相等”的基本会计原理。如果名义退税额等于实际退税额, 则该科目不必出现, 也可理解为金额为零;如果名义退税额大于实际退税额, 则该科目金额为两者之差。

事实上, 这样的会计分录设计也符合目前的税制安排。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除了实现会计平衡之外, 第二笔会计分录对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 (简称“城建税”) 也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25号) 的规定, 自2005年1月1日起, 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 (简称“城建税”) 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 分别按规定的税 (费) 率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这就意味着, 对第二笔会计分录而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也是计算当期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因此这笔会计分录并不是可有可无的。

3. 对第三笔会计分录的分析。

第三笔会计分录中“应交税费”出现在贷方, 可以理解为当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减少了, 这一点可以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的填列公式看出, 当期取得的实际退税额会降低可抵扣的税额, 进而增加本期应纳增值税额。此外, 出口退税退回的是生产企业在采购环节实际负担的增值税, 而不需要政府另外支付财政补助, 根据新会计准则指南的规定, 出口退税并不属于政府补助, 应以“其他应收款”的形式出现, 这更符合出口退税的税收本质, 也是第三笔会计分录所反映的内容, 以实际应获得的退税额增加“其他应收款”, 同时通过“出口退税”专栏, 增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 对三笔会计分录的综合分析。

以上三笔会计分录可以用下图来刻画:

首先, 尽管C和B之间的差额部分增加了企业的应交税费, 但其可以计入出口产品成本, 作为所得税前的扣除项目, 因此, 该税收制度安排是有利于促进出口的。

其次, 从税收原理上看, 出口货物负担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算依据, 其免抵税额部分、退税额部分是不用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但在税收征管的实际操作中, 这往往导致地方财政负担过重, 财税[2005]25号文件的颁布就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 以文件的形式规定“当期免抵税额”也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近的征税范畴, 这表明目前的税制安排在实行“免、抵、退”税的同时, 并未放弃出口货物所附加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帮助理解, 我们可以将出口看成一种特殊的内销, 只是内销对象变成了外国居民。在这种内销业务中, 出口货物离岸价减去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的部分即为内销额, 出口货物法定征税率即为销项税率。与内销业务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科目中核算不同, 在出口业务中, 我们将C减B的部分放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科目核算, 而将B的部分放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科目核算, 这样一来, 出口货物所承担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础就是整个C的部分。

最后, 在“免、抵、退”税的具体步骤中, “免”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 第一笔会计分录中的金额会影响“抵顶”内销的应抵扣税额合计数, 第二笔和第三笔会计分录的综合效果体现了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两者之中的较小者作为实际退税的核心思想。

三、案例分析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退税率为15%。2009年11月, 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 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 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 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 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 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同年12月, 免税进口料件一批, 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 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和装卸费用50万元, 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 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 开具普通发票, 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 货物已移送。

1. 会计核算。

该企业11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万元, 进项税额包括外购材料、燃料的144.5万元、外购动力的20.4万元、委托加工业务的5.8万元、销售货物运输费的1.26万元, 共计171.9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10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110.96万元, 即当期留抵税额为110.96万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为75万元。由于当期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 因此11月应退税额为75万元, 而留抵下月抵扣税额为35.96万元。

出口环节相应的会计核算如下: (1) 货物报关出口后, 根据当月报关出口有关单据和外销出口发票等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5 0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5 000 000。 (2) 根据经主管税务局批准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100 000。 (3) 根据经主管税务局批准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75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750 000。

该企业12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7.2万元;免税进口料件组价为42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3.6万元;当期应纳税额为-5.16万元, 即当期留抵税额为5.16万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为27万元。由于当期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 因此12月应退税额为5.1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为21.84万元。

出口环节相应的会计核算如下: (1) 货物报关出口后, 根据当月报关出口有关单据和外销出口发票等作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6 00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6 000 000。 (2) 根据经主管税务局批准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36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360 000。 (3) 根据经主管税务局批准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18 400, 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51 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270 000。

2.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该企业填写11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 以51万元记入第11项“销项税额”, 以171.96万元列入第12项“进项税额”, 以10万元列入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额”, 以75万元列入第15项“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以86.96万元列入第17项“应抵扣税额合计”, 以51万元列入第18项“实际抵扣率”, 以0元列入第19项“应纳税额”, 以35.96万元列入第20项“留抵税额”。

企业填写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 以27.2万元列入第11项“销项税额”, 以35.96万元列入第13项“当期留抵税额”, 以3.6万元列入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 以5.16万元列入第15项“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以27.2万元列入第17项“应抵扣税额合计”, 以27.2万元列入第18项“实际抵扣率”, 以0元列入第19项“应纳税额”, 以0元列入第20项“留抵税额”。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

[2].丁雪慧.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其会计处理.财会月刊, 2009;14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筹划 第4篇

【关键词】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引言

加强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合理利用出口退税政策,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解决流动资金困难,所以有必要对企业出口退税进行筹划,“筹划”并不是偷税、骗税,税收筹划是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尚未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的各种巧妙安排。实行“免、抵、退”法核算的生产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出口退税款相当于增加企业的利息收入,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税收筹划一般应具备三性:合法性、目的性、筹划性。

税收筹划与偷、欠、抗、骗税的本质区别。

(1)偷税、偷税罪。(2)欠税、欠税罪。(3)抗税、抗税罪。(4)骗税、騙税罪

出口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包括以下4种:一是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的商标的产品;二是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三是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四是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对上述4类产品视同自产货物的界定,现行规定是①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的商标和外商提供本企业使用的商标;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外商。②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产品的。③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免)税;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④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免)税:必须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货物。

1.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流程

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核算,办理免、抵、退的业务流程:

(1)外经贸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2)向主管国税机关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3)向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开业认定;(4)报关出口;(5)进行纳税预审申报;(6)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即黄单);(7)作出口销售收入;(8)收汇核销;(9)单证齐全申报免、抵、退税;(10)开具收入退还书、免抵税款调库通知书;11.取得退税款。

2. 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的主要单证、资料

生产企业申报办理免、抵、退税,应向主管退税机关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和申报表两类.

2.1生产企业办理出口免抵退税提供的主要原始凭证有: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即出口黄单);(2)出口叫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或远期收汇证明;(3)出口发票;(4)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凭证、资料(如购销合同、结汇凭证等);

2.2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申报表有

(1)《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②《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申报表》;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表明细表》; ④《生产企业出口货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⑤《生产企业出口货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单证收齐)》;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2)《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4)已审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 免、抵、退税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3.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3.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3.3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FOB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3.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式中,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格为基础(FOB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转厂即报关不离境)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CIF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当期免税进口原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有两种方式:一和是按购进法处理;另一种是按实耗法处理,即先按计划分配率来计算,待《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后,用实际分配率来调整。其计算公式如下 :

当期免税进口原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初口货物离岸价格(FOB价)*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3.5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举例如下:

某外商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主要商品为塑胶玩具,出口商品编码9503008200,征税率17%;退税率为11%,2008年8月手册号C52078451006免税进口料件报关单共14份,折合人民币3047754.66元(CIF价),出口报关单共10份(全部单证不齐),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722281.57元(FOB价),收齐6-7两月单证并且信息齐全共79份销售额为10744289.12元,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814456.83元,C52077421806号手册核销调减免税进口材料组成计税价格1584429.88元,进项税额 22万元,内销货物3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2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①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3047754.66-1584429.88)*11%=1463324.78*11%=160965.72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1722281.57-1463324.78)*(17%-11%)=258956.79*6%=15537.4

③免抵退税额=本期单证齐全且信息齐全销售额*出口退税率-(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744289.12*11%-(814456.83+160965.72)=1181871.8-975422.55=206449.25

④當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300000*17%-(220000-15537.4)-20000=51000-204462.5-20000=-173462.5

173462.5<206449.25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173462.5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06449.25-173462.5=32986.75

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增值税17346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即免抵税额)32986.7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6449.25

结束语

免抵退税必要条件一是免抵退额为正数;二是增值税有期末留抵即负数,三是会计人员与报关员配合关注电子口岸单证信息及时录入工作,四是注意手册核销余料结转录入,因为手册核销是把计划分配率调成实际分配率,免税进口料件计税价格会调减,做好以上工作企业会及时收到出口退税款,提高经济效益。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国数据流程 第5篇

出口企业在进行出口业务操作的时候,取得报关单、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专用税票等出口退税凭证,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将相应的电子信息向上传递,通过中国电子口岸,传递至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通过税务系统广域网向下传递到基层的退税机关,由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企业申报电子数据与执法部门电子底账数据的计算机比对。

出口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将相关电子信息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申报表及电子数据,(通过远程申报系统)到退税机关预审,在进行纳税申报后,再到退税机关申报办理退税。

退税机关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自身逻辑审核及与各外部信息对审,审核无误后,开具收入退还书(或者通过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开具退还书),由国库将税款划给企业。

生产出口企业退税流程 第6篇

读入存放在计算机某盘符下(一定不能放在桌面上)的STDCM.DBF文件

点击“代码读入”:

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流程图:

在各录入页面的下方均附有数据项目说明,在录入界面激活的情况下,鼠标箭头移至每个录入框中,也可出现该字段的基本填写说明,录入时请仔细阅读。本节以

(三)为例详细说明,其余不再重复叙述。

(一)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无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企业略过此步骤)

企业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的下一个出口退税申报期,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内录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内容,进行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执行“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进入操作窗口,根据取得手册的相关资料进行录入

(二)进口料件明细数据录入(无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企业略过此步骤)

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取得进口货物报关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执行“基础数据采集-----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进入操作窗口,逐条单证录入

(三)出口货物明细数据申报

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所属期:系统进入时确定的正确申报所属期。如:申报2009年1月1-31日实现的出口销售明细数据,系统进入时“当前所属期”录入“200901”,在此明细界面的“所属期”则系统自动生成为“200901”;

序号:当期申报的4位流水号,同一申报期内不得重复; 记销售日期:该笔销售的记账日期; 所属期标识:该笔销售的记账所属;

进料登记册号: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所属进料加工贸易手册登记号;

报关单号:12位码,由报关单右上角“海关编号”后9位码+0+商品项号组成。注意:①当报关单上只有一条记录时,录入“9位码+0+商品项号01”;②当报关单上有多条记录时,有几条记录要逐条录入几次,在9位码后面第一条加“001”,第二条 加“002”,以此类推;③假如关单上有4条记录,第三条不申报退税,录入时则不录入“003”项,第4条记录仍应录“004”,其他不变;

出口日期:输入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

核销单号:9位码,见核销单右上角或报关单内的批准文号,如“069956703”,数字间不得留空格;

代理证明号:若是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输入外贸企业提供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右上角10位码+2位项号;项号录入规则同报关单项号;若自营出口的,此项为空,不得录入任何内容;

单证不齐标志:B、H、D分别表示报关单、核销单、代理证明,以自营方式出口,本期申报单证不齐,需同时标注“BH”,以外贸代理方式出口,本期申报单证不齐,则需标注“D”。以单证齐全录入时,该字段为空;

出口商品代码:见报关单中间左边“商品编号”,区分以下情况录入:①商品编码仅为8位的,录入8位商品编码后补加“00”补成10位码;②同一商品名称相同,对应不同的征税税率,仍需按代码库中细分规则扩展为系统识别的基本商品码进行录入;

出口商品名称:出口商品代码录入后代码库中对应的商品名称,不需人工录入;

计量单位:出口商品代码录入后从代码库中对应的标准计量单位,不需人工录入;

出口数量:报关单上申报报关出口的数量;

原币代码:选择报关单上注明的成交币种代码;

原币币别:币种代码选择后,系统自动生成,不需人工录入; 原币离岸价:根据报关单注明的成交价正确计算出货物的离岸价格;

人民币离岸价、美元离岸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征退税差额、应退税额:系统根据以上项目录入的数据计算产生,不需人工录入;

出口发票号:即企业出口商品的外运编号;

本界面中其它灰色项目均为系统自动生成,不需手工录入; 出口备注:可录入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四)单证收齐明细数据的录入

1.当期出口并且当期收齐单证,录入方法同

(三),“单证不齐标志”为空即可。

2.前期已做不齐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单证,做单证齐全申报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冲减-补录”方法(推荐使用):

冲减:执行“基础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进入冲减操作界面。在“索引窗口”中选中前期已申报,本期做收齐处理的数据,点击“冲减出口”按钮,则系统自动生成负数记录对前期数据进行冲减,对应数据可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界面中查询。

注意两点:①在冲减时出现的对话框中,要对自动带出的“是否同时收齐”的选项“√”进行取消;②系统生成的冲减记录序

号都为“0000”,需做修改,避免重复。

补录: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登录收齐单证信息,“单证不齐标志”为空即可。

第二种:直接收齐处理法(不建议使用):

执行“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在索引窗口中找到本期做收齐处理的记录,点击“修改”按钮,录入相关数据。此功能只可修改前期单证不齐申报中虚拟的报关单号及核销单号,其它预录入信息不准确在此界面无法进行修改,必须使用上述A办法操作。因此必须在对前期单证进行整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本办法。

(五)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无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企业略过此步骤)

企业需在进料加工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发生之后海关缴销手册之前办理核销手续。申报系统对整本手册相关数据进行重新计算,通过手册的免税证明对“免抵退税抵减额”和“不予免税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进行调整。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点击“增加”进行录入,其中“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系统根据前期申报进口料件总值、出口销售额自动计算生成,“剩余边角余料”、“结转料件”、“其它调减料件”、“剩余残次成品”“结转产品”“其它未出口”等项目需根据手册实际发生业务进行真实、准确录入,确保免抵退税正确计算。

(六)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当期进料、出口明细数据录入后,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查看一致性检查的提示信息,若有错误提示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调整,在确保录入准确的情况下生成明细申报数据。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通过弹出的申报数据存储路径对话框,将明细数据保存至U盘。企业应在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前携带预申报数据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审。

(七)读入预申报反馈信息,并对反馈信息进行处理 进入“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窗口,读入预申报反馈信息,撤消原申报明细数据,并作反馈信息处理。进入“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预审核疑点反馈情况查询”窗口,查询当期申报的明细数据有哪些问题,并针对问题做出明细申报数据调整。比如提示“商品代码”错误的应检查报关单商品代码是否录错;提示“出口金额超出正负0.2%,应检查录入的出口金额是否正确;提示“海关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应检查有无录错报关单号码,若为录错号码应修改明细数据并再次进行预申报,若报关单号码无误,即为无电子信息,企业应立即进入电子口岸的“出口退税子系统”,检查有无 “报送”了该份报关单。

修改、调整后生成准确的明细申报数据并将申报数据保存至U盘。

(八)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无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企业略过此步骤)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后,当期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必

须执行模拟开具免税证明,以使进料数据参与本期的免抵退税的计算。执行“申报数据处理-----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系统根据进口料件明细申报数据自动计算当月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税抵减额、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九)增值税申报表数据采集

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点击“增加”键激活编辑窗口录入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注意:①在此采集的数据要严格按增值税申报表录入,要保持数据的一致性;②数据要逐行录入,数值为“0”时也要录入“0”并回车确认,确保累计数的正确计算

(十)免抵退汇总表录入

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键录入所属年月按回车,汇总表中所有数据自动生成。此操作界面具有修改功能,但汇总表数据是根据各明细数据计算生成,因此,表中的数据不能随意更改,以免发生表间逻辑关系计算错误。如对汇总表数据有疑问,必须从明细录入的数据中查找原因。

(十一)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所有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录入完成后,进行汇总申报。“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在生成数据的对话框中输入数据存放路径,点击“确定”保存数据。

注:

(七)、(十一)中生成的明细、汇总数据为报送的免抵退税电子申报数据,每月十五日前用U盘拷贝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十二)查询并打印申报表。

打印报送的各种报表,选择“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该打印功能为固定格式的报表打印,不能自行定义。

在打印申报表对话框中,输入需要打印报表的所属期(此项十分重要,输入不正确会出现当前所属期无打印数据的提示)。选择“报表设臵”进行基本打印设臵,正确选择打印机、选择纸张类型(软件定义的报表打印纸为A3、B4、US Std Fanfold)、确定打印方式(“横向”或“纵向”)等,点击“保存”确定打印设臵。打印预览确定报表数据无误后,即可进行打印。日常需打印的报表包括“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表”、“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报表”(以上为加工贸易企业报送)、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前期单证收齐)、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等。

(十三)整理装订单证

按照出口明细申报表顺序逐票整理装订单证: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装订封皮可到退税机关领取,并按统一要求装订。

(十四)上门申报退税

每月15日前携带申报表(主要包括:汇总表四份、各类明细表四份)、申报单证和电子申报数据(U盘)到所属税务机关的申报大厅办理退(免)税申报。

(十五)退税资料的返回

每月月底,税务机关已办结审核审批的申报表反馈企业一联,企业需及时对审核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正确反应。

五、单证申报操作步骤

生产企业需要办理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补办收汇核销单证明等,均须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申请操作,报送电子数据并附相关资料,退税机关经审核后予以出具。

具体如下:

路径为:“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 具体录入规则与申报数据基本相同(略)

注意:

1.证明的编号、项号问题。一个编号出具一份证明。如果有多条(≤5条)记录要在一份证明中出具,可使用一个编号,并按条数加注项号。

2.在单证数据采集之后、单证申报之前需通过“免抵退税申报---设臵单证申报标志”,使申报标志为“1”,系统则根据申报 标志生成本次申报数据

3.补报关单证明可按上述规则分多项申报。4.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一条记录打印一张证明; 5.补办核销单一张打一条,对应报关单多条,将报关单金额加总;

6.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审核反馈处理--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则数据退回到基础数据采集环节。

五、其他事项

1.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有关出口货物单证(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进行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自2009年4月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第二条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即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的“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即可,不再按照第二条规定的第一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不必将备案单证统一编号装订成册。

2.出口企业自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附送出口收汇核销单。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未收齐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应先凭其他单证在有效申报期内办理退(免)税申报,但暂不予办理退(免)

税。210天内未收齐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不再办理退(免)税。登记满两年的,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申报时可不附送出口收汇核销单,但须按申报顺序装订成册备查。3.对纸质退税单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出口企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退(免)税申报手续的,出口企业可在限期内向主管出口退税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4.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来料加工免税已核销证明、退运补税证明、补办报关单证明、补办核销单证明,须通过申报系统提出申请(具体见单证申报)并附相关资料,退税机关经审核后予以出具。

5.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生产企业,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所属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6.企业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向所属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

上一篇:珍惜作文素材下一篇:跟单文员实习报告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