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

2024-06-11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精选6篇)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 第1篇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

不断提高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水平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也是党委领导工作的根本方法。江泽民同志着眼于党面临的不断变化的新情况,认真总结和吸取历史经验,提出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工作“十六字”方针,又政工写入了《党章》,“十六字”方针科学总结了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历史经验,深刻揭示了党委领导工作的客观规律和新形势下加强党委建设的内在要求,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和领导方法的理论,为实现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指明了方向,使党委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可见,“十六字”方针不仅是领导方法问题,更是具有方向性、规范性的指导原则。新形势下加强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字”方针,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领会“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认清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 “十六字”方针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运行机制的内在规律,既有思想理论方面的原则要求,又有对具体操作程序和方式的规范,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是新形势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委领导工作的一个重大指导方针。第一,它是历史性与现实性的统一。我党长期坚持集体领导,重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我军在党的建设的实践中建立了党的各级委员会,强调党的集体领导,重视党委内部的民主;强调实施正确集中,重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强调互通情况、出“安民告示”,重视对重大问题的个别商谈等,形成了一套相沿成习的做法。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新军事革命对军队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不断变化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党提出了“十六字”方针,把党的历史经验和新形势下搞好党委领导工作的现实需要和谐地统一起来,使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第二,它是理论性和操作性的统一。“十六字”方针运用民主集中制理论,概括总结了党委领导的原则、制度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了坚持这些原则、制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程序,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并且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赋予了新的内涵。这种理论性和操作性相统一的特点,为我们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建设提供了新思路。第三,它是相对独立性和整体一致性的统一。“十六字”方针的四个方面既有各自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具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影响、渗透制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贯彻落实这一方针,一方面,要根据四个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特点,逐个方面、逐个环节抓好落实,防止顾此失彼造成领导工作上的失误;另一方面,还要注意把握整体性的特点,不能把它割裂或孤立起来,零打碎敲,而要融会贯通,注重从整体上抓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党委领导水平,使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一)“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的内容进行了新概括。按照党章的规定,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服从”等六项基本原则。“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则高度概括,十分精辟,言简意明,既涵盖了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又规范了基本程序、基本方法,抓住了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关节点和着力点,构成了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整体。尤其是把“个别酝酿”作为一个重要环节和基本程序明确下来,这是对民主集中制内容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使这一组织机制和领导机制更加系统和科学。“十六字”方针突出强调了两个问题:一个是集体领导。不仅把“集体领导”摆在首要位置,作为总的原则提出来,而且整个方针都体现了集体领导的要求。强调“民主集中”,是坚持集体领导的重要原则;强调“个别酝酿”,是实现集体领导的重要基础;强调“会议决定”,是形成集体领导的关键环节。另一个问题是扩大民主。不仅要求坚持“民主集中”这一基本原则,坚持“会议决定”这一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而且增加了“个别酝酿”这一重要的民主程序,使发扬民主更加广泛深入。民主集中制的核心问题是集体领导,关键环节是发扬民主,“十六字”方针紧紧抓住这

两个要害问题,非常符合新形势下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决策所遇到的情况十分复杂,决策难度不断加大,这就迫切要求各级党委要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掌握政策,把握原则,搞好监督,保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二)“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的实施作出了新规范。“十六字”方针规范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即:在坚持集体领导总的原则下,把民主与集中有机结合起来,集思广益,充分酝酿,最后经过会议决定。尤其把“个别酝酿”作为决策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必经程序规定下来,这使民主集中制的实施过程更加完备,更加具体化、规范化。过去讲民主集中制,考虑比较多的是在会议中如何充分发扬民主,而对个别酝酿的工作不够重视,虽然也讲会前要出“安民告示”、正副书记要加强通气,但只是把“个别酝酿”当作一种工作方法加以提倡,而没有作为一个必经程序给予明确规定,具体运作时随意性较大。有的党委之所以在一些问题上议而不透、议而不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省略或简化了“个别酝酿”这个程序。“个别酝酿”作为广泛民主后的一次集中,集中决定前的一次民主,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民主决策不可缺少的重要程序。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如果没有会前的沟通协商,直接在会上简单定夺,就难以真正做到发扬民主、科学集中,甚至可能会在党委成员之间埋下矛盾和摩擦的隐患,影响班子团结。把“个别酝酿”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这为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供了可靠保证。

(三)“十六字”方针对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提出了新方法。江主席在论述“十六字”方针时特别指出:“可以把它称为领导方法的‘十六字’方针。”因此,“十六字”方针,既是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又是贯彻落实的根本措施;既是民主集中制的操作规则,又是具体的实施办法;既是重要的指导方针,又是基本的工作思路。它把民主与集中统一起来,把会前配合与会上决断统一起来,把发挥集体智慧与调动个人积极性统一起来,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的方法论,这为我党落实民主集中制指明了一条新路子。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提出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严格执行“十六字”方针规范的操作程序,就能够有效地解决民主集中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十六字”方针既是党委实施领导的依据和指南,也是党委集体领导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认真贯彻这一方针,有利于协调好党委内部关系,统一“一班人”的行动,形成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团结共事、步调一致的局面,从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落实。

二、正确把握“十六字”方针的基本内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能力素质

江泽民同志指出:“现在历史条件变了,社会环境变了,党肩负的任务变了,因此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的方式、方法,也必须相应地加以改变和改进。过去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应结合新的实际继续运用和发展,但光靠老经验老办法是不够的,必须有新的创造。”新形势下党委领导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党提出“十六字”方针,并上升为党委领导工作和领导方法的指导方针。各级党委必须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其内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本领。

(一)集体领导。这是党的最高领导原则,又是党委领导的根本方法,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问题。集体领导原则要求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支部集体讨论,不得由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委一经作出决议,任何人都必须坚决执行;集体领导必须和个人负责相结合。这几个方面相互联系,缺一不可,违背了哪一个方面,都不可能是真正的集体领导。邓小平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各级党组织中的集体领导问题。列宁主义要求党在一切重大的问题上,由适当的集体而不由个人做出决定。”“很明显,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会。”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集体领导内涵地位: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问题,偏离

了集体领导就偏离了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和根本领导方法,脱离了集体领导,就改变了党委领导的实质。因此,离开了集体领导,党的领导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迷失方向,走向邪路。强调新形势下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首先必须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这就紧紧抓住了党委领导工作中的根本问题。

(二)民主集中。毛泽东指出:“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因为大家意见分歧,没有统一的认识,集中制就建立不起来。什么叫集中?首先是集中正确的意见。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叫做集中统一。”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总结了我党历史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经验教训,提出了要实行正确的集中,首先要有充分的民主,强调说:“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一定要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对如何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对如何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决策的有效执行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它既是我党孜孜追求的一种政治局面,也是党委支部领导的重要原则和重要方法,是实行集体领导的关键和根本保证。民主集中的基本要求是,要在集中指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民主是指,领导的民主作风,党委内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让大家畅所欲言,发表各种意见;“集中”是指,概括和反映群众意见的过程,集中的是大家的经验和智慧,集中的是正确的意见,使党委做出正确或比较正确的决策,尽可能地避免决策失误。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实际上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委支部领导工作中的运用,离开了群众路线,既不会有真正的民主,也不会有正确的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它贯穿于集体领导的全过程和每一环节。舍弃了民主集中,集体领导就会名存实亡,正如陈云同志讲的,没有民主不好办事,没有集中办不了事。

(三)个别酝酿。这是集体领导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方法,既是实现集体领导,搞好民主集中,提高决策质量的重要方法,也是其必经途径。“个别酝酿”是科学民主决策要求的具体化,强调对重要问题的决策先进行酝酿,然后再在会上讨论决定,从而为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化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主要是指,党委开会之前,先出“安民告示”,对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或议案,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酝酿,以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做好讨论的准备。现在有些同志搞个别酝酿存在种种顾虑,主要理由是为了保密,担心“跑风漏气”。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依靠加强教育,严肃纪律,而绝不能不搞个别酝酿。酝酿的内容主要是重大问题,复杂性、敏感性问题,难统一认识的问题,如领导班子调整、干部的选拔使用、士官的选晋、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立项等。酝酿要有广泛性,不搞“小圈子”酝酿;要有实效性,不搞徒有形式的酝酿,该个别酝酿的问题,一定认真扎实地搞好,不需要个别酝酿的问题,也不要牵强附会,徒有虚名;要有平等性,不搞个别授意式酝酿;要有原则性,不搞无原则的、庸俗化的酝酿,特别是正副书记之间的酝酿,要防止利益交换;书记和委员之间的酝酿,要防止拉选票,形成人为的多数;机关和基层的酝酿,要防止各取所需、本位主义。总之,搞好个别酝酿,是发扬民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有利于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会议决定。这是实行集体领导的基本实现形式和重要程序。任何领导活动都是通过一定的手段、形式和途经实现的。采取会议决定的方式即决策式的领导方式,这是由新时期党的领导的职能决定的。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主要应体现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这就决定了新形势下党委领导的基本方式是开会作决策,然后分工首长去组织执行。这一重要规定,把党的领导和行政领导严格区别开来,该由党委会或常委会决定的问题,就必须召开正式的党委会或常委会决定,这不仅是个工作程序,而且是重要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不能以碰头会、办公会、个别征求意见、用文件批转等方法代替党委会或常委会。党委的任何决议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如果没有真正充分的讨论,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就会有其名而无其实。最后还必须要实行表决,这是实行会议决定的关键程序。表决的方式可以根据所决定问题的性质和郑重程度有所不同,一般地说,表决结果应有严格的统计,记录在案,而决不能以书记或者领导作总结代替表决。

总之,“十六字”方针,各自有着丰富的内涵,相互间又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其中,集体领导是核心,民主集中是实现集体领导的关键和根本保证,个别酝酿是实现集体领导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会议决定是实现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和重要程序。由此一环扣一环,形成了党委支部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基本规则。这就使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制度在党委工作上更加具体化和规范化了。

三、坚持用“十六字”方针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和领导工作,提高贯彻落实的质量

“十六字”方针深刻揭示了党组织生活和领导工作的内在规定性,科学地提出了搞好党组织生活和领导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是党委领导核心的生成基础和维系机制。实际工作中,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字”方针,才能使党委领导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一)要打牢落实“十六字”方针的思想基础。对于领导班子来说,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十六字”方针,必须要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具体把握以下六个方面:一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和指导各项工作。当前,最重要和紧迫的是坚持用“十六大”精神武装头脑,统一行动,为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十六字”方针,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二要树立大局观念。特别是树立不断创新,加快发展的观念,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每个班子成员考虑问题、讨论问题、决策问题,都要自觉以大局为重,主动将自己的工作纳入到全局工作中,与全局的要求一致起来,确保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三要增强参与集体领导的意识。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党委支部集体决策,作为党委支部成员,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另一方面,要积极执行党委支部决策。要积极贯彻执行党委支部决策,力求准确体现党委的整体意图,发现有问题,要站在全局高度,多做弥补工作,使工作朝着预想的结果发展。同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尤其是在工作出现棘手和难处理的问题时,要知难而上,勇挑重担,不能把大事小事,特别是得罪人的事,都推给党委、推给主官。四要增强群众观念。坚持集体领导与走群众路线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党委成员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到群众中去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用群众的呼声衡量党委决策的水准。这既是坚持集体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决策的基础。五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对集体领导干扰很大。有些单位研究人事问题,有时会议刚开过,消息就传出去了,给党委工作造成被动;有的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会上表态同意,会后另搞一套;有的公开与党委决议唱反调,在群众中散布不负责任的议论,损害党委威信。这些做法都是违反纪律的现象,是党性不强的表现。如果一个班子容忍其成员犯自由主义,这个班子就要涣散,就没有战斗力,也不可能形成集体领导。六要克服人情和狭隘功利因素干扰。特别是涉及到干部提升调动、士官选晋、战士入党入学等热点敏感问题时,打招呼、递条子的比较多,作为党委委员必须从政治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坚决不发表违心意见,举“人情”手,确保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要理顺党委支部班子的内部关系。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十六字”方针,在党委内部有以下五个关系特别需要处理好:一是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要注意克服以下两种倾向,一种是集体领导流于形式。表面上决定重大问题按组织程序来,而实际上却是主官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另一种是借口集体领导,分工却不负责,把集体领导等同于集体负责,什么事都交党委讨论,特别是把难办的、得罪人的事推给党委或他人,把好办的事留给自己。因此,凡属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必须坚持分工负责,军政主官对党委决定的问题,要敢于负责,不回避矛盾,在维护集体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人和党委支部“一班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正副书记之间的关系。各级军政主官同为部队首长,处于平等的领导地位,共同对党委负责。军事主官对部队的军事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政治主官对政治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军政主官间既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在这方面既要克服职责不清,互相依赖;又要克服协调不够,分工分家。三是书记和委员的关系。在党委内部,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决定重大问题时都是平等的一票的权利。作为正副书记一定不能把行政职务带到党内来,要有鲜明的角色转换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其他委员的民主权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党委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委的集体决策能充分体现每个人的意志和智慧。四是军政主官、副职和部门领导的关系。正职与副职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现在有的副职把本应向主官负责变成直接向党委负责,甚至不愿让主官过问自己分担的那摊工作,把“分管”变成了“专管”。党委每个成员应当明确,首长分工负责并非常委分工负责,是军政主官分工负责。正职和副职的关系不是分工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副职向主官负责的关系。作为军政主官,要充分发挥副职和部门领导的作用,作为副职和部门领导,要摆正位置,到位不越位,积极配合正职,尽力做好工作。军政副职和部门领导在工作上都隶属于军政首长,是共同对首长负责的关系,副职作为主官的助手,主要是按照分工对部门实施领导和指导,及时向主官汇报和沟通情况,以保证主官意图的正确贯彻执行。五是党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党委会与常委会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常委会领导党委会的现象。有时召开党委会不是着重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报告常委会执行党委会决议的主要情况,以接受党委会的监督,而往往把党委会变成了讲评工作、部署任务的会议。党委委员一定要克服把参加党委会当成工作汇报会、接受任务会、举手表决会的现象。

(三)要切实发挥正副党委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主导作用。党委班子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书记。作为正副书记,必须把“集体领导”发挥好,把“民主集中”处理好,把“个别酝酿”组织好,把“会议决定”落实好。一是带头发扬民主。要当“班长”,而不能当“家长”,要自觉把自己置于“一班人”之中,而不能居于“一班人”之上;要有“高人一筹”的能力,而不能有“高人一等”的观念。无论是个别酝酿,还是会议讨论决策,都要以班子一员、普通一票的身份出现,以良好的民主作风带动班子形成浓厚的民主空气,善于广开言路,能容人、容事、容话。二是当好集体决策的领班人。正副书记在民主集中过程中的重要责任,就是加强民主的指导,实施正确的集中。讨论问题、作出决策,要认真做好组织引导和归纳集中工作,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统一分歧的意见,说服不妥的意见。进行个别酝酿时,书记要掌握好酝酿的范围、时间和要求,搞好协调,消除分歧,化解矛盾。进行会议讨论时,要启发大家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在意见明显分歧、相持不下的情况下,要注意引导大家求同存异。要善于审时度势,把握好归纳意见的时机,准确归纳,果断拍板。三是把好政策纪律的关口。正副书记要把遵守政策纪律作为党委议事第一位的要求,坚持先学政策后议事,先定原则后定事,违背上级政策的不议,上级规定不清或未予规定、一时拿不准的,经请示后再议。既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又不能做群众的“尾巴”;既要允许不同意见的充分发表,又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纠正错误倾向;既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又要严格以政策纪律为标准把好关。在坚持原则这一点上,党委书记必须有主见,切实履行好把关定向的责任。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 第2篇

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公司工作主要负责。

2、负责领导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及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以及全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3、负责召开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负责亲自主持召开安委会和各部门安全办公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并督促执行。

4、负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全公司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一通三防”专项工作会议,总结每月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并保证实施。

5、组织领导全公司的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组织各业务部门、生产单位采取措施定期处理,逾期不处理者要追究者的责任。

6、负责组织、落实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安技措施工程,领导防洪、防火、防尘、防毒等工作。对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领导对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7、在安全工作中,要把安全思想教育和发挥经济杠杆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保证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发展行驶决策权和指挥权。

9、加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建设和党风廉

政建设,创造一个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10、经常关心支持安监部门的工作,监督确保承包中安全工资的贯彻落实。

11、代表本公司进行社会活动,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事宜。

12、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副职的工作汇报,平衡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 第3篇

1978年5月, 《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这场讨论成为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思想基础。1978年12月, 邓小平作了《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1976年“四人帮”粉碎后, “两个凡是”思想仍然盛行。针对“两个凡是”的严重障碍, 他指出:“只有解放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 理论联系实际, 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 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1]邓小平的讲话, 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确立了指导思想。邓小平领导的这次全党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 是在继承毛泽东领导全党思想路线拨乱反正传统的基础上, 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创新。思想路线拨乱反正的成功, 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得以胜利召开的重要背景, 也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强大动力。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统一战线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是“十六字方针”提出的必然要求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党中央在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的基础上, 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方针, 做出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确定今后党和国家的工作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说:“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 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2]邓小平的这一号召, 指明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历史前进的方向, 也指明了我国统一战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因此, 能否适时地制定出相应的方针、政策, 积极促进多党合作事业的巩固和发展, 就成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多党合作为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服务的必然要求。

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如何正确处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 成为中国共产党必须解决的重大现实政治问题

1982年1月, 胡耀邦在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做了关于《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 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 我们一定要同党外朋友真正建立起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同年9月, 在中共十二大报告中, 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的提出具有充分的根据。第一, 新中国成立前, 民主党派就同中国共产党发生了合作关系;新中国成立后, 民主党派积极响应党的各项政策;“文化大革命”十年, 各民主党派成员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 依然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各民主党派的工作空前活跃, 为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第二, 民主党派在性质上有了根本的变化。“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2]在新的历史时期, 调动这一部分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献计献策具有重要意义。第三, 长期的多党合作, 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之一。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对于我们党来说, 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 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 以利于集思广益, 取长补短, 克服缺点, 减少错误。”[3]因此, 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认真贯彻多党合作, 对于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中国共产党在中共十二大上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正确地反映了新时期中国社会的现实, 符合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这一方针的提出, 既可以使中国共产党更好地团结民主党派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挥重要作用, 也可以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和发展, 从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 (第2卷) .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 第143页.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 (第2卷) .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 第172页.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 第4篇

这次大会的主题是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总结2002年欧美同学会的工作,部署2003年的工作任务。丁石孙会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在过去的一年中,欧美同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现代化做贡献;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树立良好形象;壮大队伍,完善组织,活跃会务工作;立足国内,放眼海外,努力拓展海外工作领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丁石孙会长号召全体会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完成2003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精心组织换届选举,隆重纪念建会90周年,以新的工作成果迎接欧美同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的召开!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张廷翰在大会上讲话。他指出:在党的十六大刚刚闭幕之际,欧美同学会召开总结工作,研究布署2003年任务的理事工作会议,对今后会务活动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欧美同学会紧密配合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坚持弘扬留学报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努力发掘自身优势,为回国服务和为国服务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树立起良好的形象。积极推进“报国计划”,连续举办“21世纪中国”研讨会,举办多种形式的项目洽谈会,组织多批海内外留学人员赴各地考察,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举行报告会和调研,引导广大海内外留学人员为祖国现代化建设进言献策。特别是2002年9月底召开的、有45家海外留学人员社团组织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密切了与海外学人的联系,拓展了工作领域。他还指出:2003年将是欧美同学会大事多、喜事多的一年,欧美同学会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把握十六大的精神实质,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思想,认真筹备,精心组织2003年的工作,使欧美同学会越办越好。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齐续春到会祝贺,他希望欧美同学会认真学习刻领会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奋斗目标,把全体会员的才智和力量凝聚到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在新世纪创造新的业绩,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四个讨论组的代表向大会汇报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的讨论情况,石家庄市留学人员联谊会会长王刚代表各省市参会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到会的一百多位理事就本届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及各分会、各出访团的总结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对欧美同学会未来的规划发展、对建会90周年活动等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 第5篇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 发展】,核心是 :【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 统筹兼顾】。

党的十七大会议认为,把【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写入党章,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意义。

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_【加强党的执政能力】___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简答题..简述十七届四中全会所阐释的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答:

十七届四中全会认真总结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深入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总结过去客观实在,分析形势深入透彻,部署任务具体明确,符合我国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和指导性,是当前和今后指导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这对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什么?

答: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亦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概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作了精辟的阐述:“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3.我国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什么?

答:

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100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4。简述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 第6篇

为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提高各级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十六字”方针的质量,加强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校党委制定了《国防大学各级党组织贯彻“十六字”方针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国防大学各级党组织贯彻“十六字”方针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实施细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江泽民同志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导方法“十六字”方针,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根本指针和各级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规范。为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使各级党组织切实做到“一个增强、两个确保”,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军委、总政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贯彻“十六字”方针、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强化民主集中制观念

各级党委(支部)要把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十六字”方针作为“一班人”思想上的共识和工作上的遵循,反复学习,深化认识,着眼建设,抓好落实。

(一)加强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学习。党委(支部)中心组要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的论述和中央、军委及总政的有关规定,不断加深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增强贯彻“十六字”方针的自觉性。在班子成员变动时,应及时对新成员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提高他们参与集体领导的能力。

(二)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规范行动。坚持用民主集中制和“十六字”方针统一“一班人”行动,调整党内关系,处理意见分歧,维护集体团结,形成正确决策。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顾全大局,严守纪律,树立正气,防止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和好人主义,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

(三)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制度。健全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生活制度,按照“十六字”方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议事规则,切实保证重大问题决策权、大项经费开支权、人事任用奖惩权归党委(支部),形成“领导靠集体、议事靠规则”的良好机制,做到靠制度建党、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四)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检查监督。党委(支部)成员要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仅要自觉参与和服从集体领导,而且要敢于抵制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各级党组织在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纪律检查时,都要把贯彻“十六字”方针、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政治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要适时组织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表扬先进,纠正存在问题。对于违反民主集中制,造成决策失误、影响班子团结的,要严肃批评和查处。

二、坚持集体领导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精髓,是“十六字”方针的核心。实行科学决策,必须依靠党委(支部)的集体领导。

(一)坚持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党委(支部)集体领导的根本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权威,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军令的畅通,确保办校治学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作为党委(支部)集体领导的重要内容。谋全局、议大事,集中研究解决带方向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党的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指示的贯彻执行必须议;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必须议;本单位全面建设与长远发展的总体规划必须议;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必须议;职权范围内的干部选拔推荐、重大经费开支、奖励处分等敏感问题必须议。

(三)坚持把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作为党委(支部)集体领导的重要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委(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决不能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不能谁职务高谁说了算、谁资历老谁说了算、谁分管的谁说了算。党委(支部)会议要与行政会议界限分明,不能事无巨细,不能包揽行政事务。

三、坚持民主集中

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实施集中。要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作为实施集体领导的重要保证,作为群众路线在党委(支部)决策中的具体体现。既要防止民主不够的问题,也要防止集中不力的问题。

(一)充分发扬民主

1、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拓宽民主渠道,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涉及本单位建设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评定职称、评奖、入党、考学、选改士官等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应以公开求公正,必要时组织群众测评或评议;对涉及下级党组织的重要问题,上级党组织要注意听取并尊重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调动和保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坚持平等议事的原则。党内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一律平等,正副书记只有特殊责任没有特殊权利,与委员一样都是平等的一票,任何人不能把行政职务带到党内。每个党委(支部)成员,既要认真履行自己的民主权利,又要尊重别人的民主权利。

3、坚持民主讨论的原则。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努力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民主氛围。提倡敢于直言,反对言不由衷;提倡思想交锋,反对一团和气;提倡各抒己见,反对人云亦云;提倡善纳良谋,防止固执己见;提倡会上畅所欲言,反对会下说三道四。正副书记要鼓励委员讲真话、实话、心里话,把话讲完,把问题议透。不能把不同意见看成是闹不团结。委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积极发表意见,不以个人好恶论是非,不以自身利益得失量长短,不被“人情风”干扰,不成为某一方面或局部的代言人。

(二)正确实施集中

1、遵循正确集中的政治原则。实施集中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命令、指示,坚持用大道理管小道理,用全局管局部,用政策管感情,在吃透“上情”和符合“下情”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

2、遵循正确集中的组织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集中既要充分反映多数人的意见,又要吸收少数人意见中的合理成份。

3、遵循正确集中的时效原则。在委员充分发表意见没有原则分歧时,要及时归纳集中,防止久议不决;对急办而意见不够统一的事,应求大同存小异,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果断作出决定,防止当断不断;对可缓办又有较大分歧的事,暂缓决定,下次再议,防止仓促决策。

四、坚持个别酝酿

个别酝酿是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委(支部)成员达成共识的必要条件。通过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个别酝酿,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以达到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目的。

(一)会前必须进行充分酝酿。在通常情况下,召开党委(支部)会议前,应对重大问题特别是复杂的或容易产生分歧的问题,进行个别酝酿。

(二)预留充足的酝酿时间。提前将党委(支部)会议的议题或预案告知委员,重大或复杂的议题应安排更长一些时间进行酝酿。委员接到议题后,应学习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形成个人的初步意见。

(三)把握酝酿的范围。通常情况下,个别酝酿在班子内部和机关有关职能部门中进行。对上级要求只需要由主要领导协商掌握的问题,在正副书记之间酝酿。对群众关注的干部选拔、评功评奖、职称评定等问题,事关本单位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特殊问题,应视情扩大酝酿范围,听取骨干、党员或专家学者的意见。

(四)明确酝酿的基本程序。通常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拿出预案。一般情况下设有机关的党委,应由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并经正副书记交换意见后确定;不设机关的党委(支部),由正副书记相互通气后提出。第二步,正副书记之间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达成基本共识。第三步,正副书记(必要时委托机关)与每个委员逐个交流看法,充分听取意见。第四步,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正完善预案。

(五)遵循酝酿的基本要求。一般情况下,个别酝酿要有预案,不能只是口头打招呼。对容易产生争议的难点问题,要事先进行专题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拟制两个以上方案供比较选择。未经个别酝酿的不能仓促上会,个别酝酿不充分的不要急于讨论,意见分歧大的应反复酝酿,并力争把分歧解决在会下。个别酝酿不能代替会议讨论,也不能因准备提交会议讨论而使个别酝酿流于形式。

(六)坚持酝酿的组织原则。个别酝酿要相互商谈,不能搞暗示授意;要说明解释,不能硬性压服;要出以公心,不能搞私下交易;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失去组织约束。

五、坚持会议决定

会议决定是党委(支部)领导的基本形式,是坚持集体领导的必经程序,是实施正确决策的重要保证。只有坚持会议讨论决定,才能保证党委(支部)决策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一)健全会议制度。凡需经党委(支部)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或研究的重大问题,必须在党委(支部)会议上进行讨论研究,或根据需要在党员大会、党代会上进行讨论表决,不能采取办公会、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或用文件传批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对属于履行程序、不易产生分歧的问题,经正副书记同意,也可采用文件传阅方式决定。

(二)坚持法定人数。召开党委(支部)会议,要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大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委员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一般由正副书记或委托专人征求意见。正副书记不在时,一般不召开党委(支部)会议。特殊情况需要开会时,由临时主持党委(支部)工作的委员(常委)召集,会前、会后要将情况及时报告正副书记。

(三)坚持正确导向。根据议事内容,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要求,以此统一思想,提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基本原则,为议事和决策提供正确依据。

(四)提高会议质量。在执行上级规定的例会制度的前提下,注重会议质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无实际效果的会议坚决不开。

(五)执行表决制度。党委(支部)会议根据讨论问题的性质和内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如会议需要对两个以上事项作出决议时,要逐项进行表决。

(六)严肃会议纪律。会上会后对党委(支部)会议的议题、讨论过程、形成的决议等情况,除有传达要求外,必须严格保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及时上报下达。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需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军政主官的单位应由党委(支部)正副书记共同签发;只有一名主官的单位,由

党委(支部)书记签发。对需要向下级党组织或党员通报的事项,根据会议决定与分工及时通报。

六、确保会议决定落实

对会议决定,必须抓好落实,见诸行动,务求实效。

(一)严格按照决议抓落实。要坚决维护集体决策的权威,决定一旦形成,必须步调一致,行动统一,做到一个声音对外说话,齐心协力抓好落实。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有权向上级党委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坚决反对对决议各取所需、各行其是、消极对待、阳奉阴违的现象。在执行决议过程中,发现决议不够完善或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时,可向党委(支部)提出建议进行复议,但在党委(支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二)坚持按照首长分工负责制抓落实。设军政主官的单位,实行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属于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军政主官共同向党委(支部)负责。

教研单位和其他只有一名主官的基层单位,实行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主官负责制,主官对本单位全面建设负总责,做到思想政治领导和本职业务工作“两副担子一肩挑”。

党委(支部)其他成员要把对党委负责和对首长负责统一起来,按照副职向主官负责、部门向首长负责的要求,结合分管工作抓好党委(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政治协理员要在上级政治机关和本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主官抓好本单位的政治工作。

(三)注重团结协作,创造性地抓落实。党委(支部)成员既要按照各自分管工作抓落实,又要互相支持,加强协调,防止政出多门或工作上的“挂空档”、“打乱仗”现象。要善于把落实党委(支部)决议的办法和措施具体化,防止空喊落实,无“招”落实。要雷厉风行,不等不靠,不推不拖,对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大胆负责、积极主动解决,防止缺乏主见,回避矛盾,动辄请示首长。

(四)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委(支部)对重大工作和应急性重大任务,都应建立责任制。主要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要主动督促检查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年年终或重大任务完成后,党委(支部)应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七、提高正副书记素质

各级党组织贯彻“十六字”方针,关键是提高“一班人”特别是党委(支部)正副书记的素质和能力。正副书记要按照江主席对“一把手”提出的“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协调、加强修养”的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在坚持集体领导原则中发挥表率作用,在民主集中的运行中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在个别酝酿的过程中发挥启发引导作用,在形成会议决定中发挥把关定向作用,在执行决议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努力具备和提高以下五种能力。

(一)提高统揽全局的能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在原则问题上不含糊,在敏感问题上不迟钝。抓大事,谋长远,站在宏观和全局上谋划党委(支部)工作,拿出独到见解,确立清晰思路,抓住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妥善安排,带动全盘。

(二)提高团结协调的能力。确立团结是才也是德的观念,以事业为重,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率先做到相互尊重不争权,相互信任不猜疑,相互谅解不斗气,相互关心不冷淡,不争你高我低,不争谁说了算。要容人、容事,尤其要善于同与自己气质、性格不同的人一道共事,形成关系顺畅、感情融洽、团结紧密的领导集体。

(三)提高发扬民主的能力。自觉置身于集体领导之下,当“班长”不当“家长”,坚持“群言堂”,不搞“一言堂”。胸襟坦荡,虚怀若谷,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对不同意见,要听得进、坐得住;对委员的敢于进言、直抒己见,要容得下、受得了。

(四)提高正确集中的能力。善于鉴别、引导,做好综合、提炼、优化、升华的工作,真正把正确的意见集中好,把分歧的意见统一好,把有不妥意见的同志说服好。做到有主见而不主观,敢决断而不武断,高人一筹而不高人一头。

(五)提高表率示范的能力。带头落实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处事要唯公,对人要唯诚,办事要唯实,善于以德才服众,以德才率众,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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