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2024-05-13

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精选13篇)

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第1篇

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本科专科各不同

搜狐房产 house.sohu.com 2009年07月07日08:12 半岛晨报

随着大连市关于大学毕业生新的落户政策的实施,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落户大连的手续及程序也发生了变化。记者昨天从市人事部门了解到,变化后的落户手续及程序中,本科生和专科生有所不同。

本科生:不同情况手续不同

其中,本科以上毕业生办理落户前须到用人单位注册或登记地人事部门办理《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报到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户籍手续(《户口簿》或《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而下列情况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按以下程序办理落户:

2.入学时未迁移户口的主城区以外的大连生源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证》到原籍户口所在地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凭《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落户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毕业证》落户;

人事部门根据以上申报材料,审核认定毕业生是否符合申领《人才工作居住证》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核定《人才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出具《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通知书》。

拟落户主城区和高新园区的专科毕业生持《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通知书》,到市政府人口结构办窗口领取《人才工作居住证》;拟落户新城(新城博客,新城新闻,新城说吧)区和其他开放先导区的高校专科毕业生持《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注册或登记地人口结构办领取《人才工作居住证》。

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第2篇

大连简化毕业生落户手续

据悉,从7月4日开始,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启动了应届毕业生报到工作,在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开辟出专门报到场地,实行电脑联网办公,毕业生报到、落户、人事代理一条龙服务。由于措施有力、宣传到位、服务高效,目前,市人才服务中心平均每天办理毕业生报到近400人。

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第3篇

忆往昔, 多年寒暑风雨无阻;看今朝, 百炼良材可擎天。医学院校的大学生经过四年或五年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 每年的5~7月份, 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领取大学毕业证书、踏人社会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 这段时间涉及到为毕业生服务的有关部门都应全力以赴, 不能出现任何差错。本校毕业的大学生涉及的专业有临床医学、护理学、麻醉学、口腔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康复治疗等十二个专业, 每年毕业生达三千多人, 涉及办理毕业手续的部门有财务处、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保卫处、组织部、图书馆等, 毕业大学生如果要办理完这些手续要跑很多地方, 有时还要排队等候很长时间。对于图书馆来说, 更要从“一切为了读者, 一切服务读者”出发, 让大学毕业生满意。在这种关键时候, 严肃认真地做好大学生毕业离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学毕业生离校工作存在的问题

1. 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大学毕业生、辅导员和图书管理员在办理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上认识不统一、思想不统一, 辅导员和图书管理员之间也缺乏沟通交流, 主要表现在每个辅导员说法不一, 导致毕业生和图书管理员之间产生误会, 给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2. 离校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

很多大学生在没有拿到大学毕业证之前, 都在到处找工作或关注考研的事情, 没有注意到图书馆欠书欠费的问题, 辅导员也没能及时提醒学生, 或大量拥堵到办理手续的部门;或临时临尾了才急急忙忙到图书馆查询、办理欠书欠费事情。很多毕业生一卡通长期不用, 丢失的、不能刷卡的、没有带钱的和没有带零钱的情况很多, 给办理离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三大学毕业生离校工作采取的措施

1. 思想认识高度统一

全校上下对大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工作思想上要高度统一, 只有形成了共识才能搞好这项严肃而紧迫的工作。毕业班辅导员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成员, 在把握政策和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 可以灵活开展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而不是拘泥于一种模式。如在办理图书馆欠费欠书的问题上, 不要机械地遵循学校的总体离校时间, 有时间的完全可以班级为单位提前办理, 或者可以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表》及时下发给学生, 让学生自己查询后, 当时就办理了签字盖章手续, 而不是跑一趟来查询, 再跑第二趟来签字盖章, 这不仅耽误了学生的时间, 而且给办理离校手续的部门增加了工作量, 使办理效率大大降低。

2. 高度重视前期教育工作

第一, 加强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班辅导员要及时深入到毕业生中, 教育广大毕业生提高认识, 文明有序地离校。随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 深入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工作, 还要做好毕业生中特殊群体的教育服务工作, 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要持续跟踪, 进行重点帮扶。

第二, 加强毕业生离校流程的学习。各学院班级要以毕业生座谈为契机, 组织毕业生学习毕业离校流程, 这样会对今后大学生办理离校手续产生良好的效果。如召开毕业生欢送会等丰富多彩的文明离校活动, 营造热烈、文明、温馨、和谐的离校氛围。针对图书馆欠书欠费问题, 辅导员要提前告诉学生, 早点去办理。最好以班级为单位, 让班干部或指定学生去办理, 将班上所有欠费欠书的名单打印出来, 将欠书欠费的标注在后面, 所有欠费也可以班费先垫付, 免得费时费力, 也影响办理效率。

总之, 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在办理手续中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 要及时掌握和解决毕业生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让毕业生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要向全体毕业大学生发出“心怀感恩、文明离校”的倡议, 号召每一名大学生严格要求自己, 珍惜在校的最后时光, 摒弃毕业生离校时的不文明行为, 确保毕业生文明、愉快、安全、有序地离校。

参考文献

[1]刘燕.谈图书馆快乐服务[J].图书馆情报研究, 2013 (1) :41~43

大连:应届毕业生落户手续简化 第4篇

大连市生源毕业生可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出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家庭住址如发生变更,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再到新址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已办理归户手续的毕业生,应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办理报到或人事代理手续。

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辽宁省内生源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将户口迁出,到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农业人口的,落户时按城镇非农业人口落报。

入学时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的省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可凭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或就业所在地人事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移介绍信》,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户籍窗口或就业所在地公安局签发《准迁证》,凭《准迁证》办理相关落户手续。农业人口的按“农转城”办理户口迁入。

在异地工作的大连市生源毕业生,允许户口落回生源地。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直接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归户。已过择业期2年的大连市生源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未落户的,凭学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原迁出派出所办理落户。入学时户口已迁出但未落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时凭《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毕业证》直接到生源地办理归户。

市教育局接收的毕业生除报到和《户口迁移证》加盖印章由市教育局人事处直接办理外,其他落户手续和程序均按上述规定办理。(刘晓文)

毕业生落户档案手续办理 第5篇

近期,又到了大批毕业生走出校园的时候。记者昨日在沈阳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办事大厅看到,前来咨询、办理档案存放和落户手续的人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一些毕业生由于所带的手续不全,白等了一下午也没有办上,还有的因为缺证件来回折腾。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韩宏兴提醒广大毕业生,一定要弄清楚落户口和档案的手续和步骤,免得大热天白跑冤枉路。

就业·落户

外埠生源如何落户

先落户再找工作

适用人群:国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这部分毕业生只要愿意到沈阳工作,即可办理先落户,后找工作单位手续。具体办法:毕业生填写《协议书》内容,学校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毕业生持《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留沈协议手续。

落户方法:1.户口落在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一张。2.户口落在自己家或亲朋好友家,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落户通知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手续。

先找工作再落户

适用人群:国家普通高校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这部分毕业生只要在沈阳找到接收单位,即可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落户办法:如实填写《协议书》,学校和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毕业生持《协议书》办理协议鉴证手续,经同意后,由学校到省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离校后,持《报到证》、《协议书》到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先人事代理再落户

适用人群: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含高职)生、中专生,只要愿意到沈阳工作,即可办理就业、人事代理手续。

落户办法:毕业生先与市毕业办签订《就业、人事代理协议书》,办理留沈协议手续,凡在沈阳办理就业、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改派时免收改派违约金和派遣费。

就业·档案

应届毕业生咋转移档案

凡是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都可将本人档案放在市人事局毕业办免费保管两年(从毕业时算起)。两年后由市人事局毕业办将档案转至市人才中心。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办理就业、人事代理。

未找到接收单位《报到证》开到沈阳市人事局的,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转寄,也可以自带送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免费保管两年,两年后转交人才服务机构。

有接收单位如何取档案

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须知 第6篇

一、办理条件

落户大连市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下同)毕业生在择业期内须落实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录、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后,到用人单位所在区高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办理程序

1、落户大连市主城区的(包括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下同):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下同)毕业生及主城区以外大连生源专科以上(含专科,下同)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双方在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的高校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办理完报到手续后,还须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3年后凭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手续,落报常住户口。(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将户口暂落回原籍,待满足上诉条件后,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同意落户介绍信,将户口落到大连制定派出所)。

2、落户大连市新城区的(包括金州区、旅顺口区、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外地生源本科以上毕业生及新城区以外的大连生源专科以上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双方在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高校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办理完报到手续后,还须办理《人才工作居住证》,1年后凭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手续,落报常住户口。

3、落户北三市及长海县的:普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生在北三市及长海县落实就业单位后,双方在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高校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三、需持证件(以下材料均需原件)

1、外地生源本科以上及主城区以外大连籍专科以上毕

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户籍手续(《户口簿》或《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2、外地生源专科及主城区以外大连籍普通中专以上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手续、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四、在其他省市、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携带《报到证》、《毕业证》、《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到当地人事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

在大连就业的学生 :联系电话:84618708,8461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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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第7篇

寄、户口迁移程序的说明

各学院学办:

为帮助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政策和工作流程,更好地办理派遣报到、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等方面的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转寄

2012届毕业生档案于7月中旬以后由学校统一邮寄,申请档案自带的同学由学院统一报到学生处档案室。

二、户口迁移

1.落户长春市的毕业生

①填写《2011届毕业生落户长春市派出所名称登记表》,6月8日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到保卫处;

②将《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到保卫处,并领取毕业生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③保卫处统一到卫星路派出所解码;

④一周以后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落户长春市外的毕业生,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发放《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其它相关问题

1.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需在6月7日前将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复印件交到学校就业中心,并到学校保卫处和学生档案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交手续的毕业生视为未签

约就业,派回生源地人事局,档案、户口一并转迁。

2.就业计划核对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8日,凡在8日后有调整要求的毕业生,待到8月15日后由学生本人到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调整改派。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统一发放,在发放各类证件时,要注意做好登记并存档,以备日后查询。

4.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理的毕业生,需在6月15日前将《代理费统计表》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理费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五、省市人才、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相关手续说明

1.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①毕业生需签订一式两份《就业代理协议书》(毕业生、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保留一份),作为日后续签及档案调转依据;

②档案统一由学校发送,户口由毕业生本人自己办理; ③毕业生需出具材料:

就业代理协议书原件(A4);

《报到证》原件复印件(A4);

毕业证书复印件(A4);

身份证复印件(A4背面注明姓名及常用联系方式);

常住人口登记表

④收费标准:就业代理费240元/年,落户不收费,就业代理费交一年赠一年。

⑤指定派出所:深圳街派出所

⑥联系电话:0431-***1

2.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①毕业生直接到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档案统一由学校发送;

②毕业生需出具材料: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常住人口登记表》

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

③收费标准:档案保管费为每年228元;落户一次性收费元;

④指定派出所:建设广场派出所

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第8篇

点击次数:467 更新时间:2014-5-20------------------

一、学校审核上报就业派遣计划的依据?

答: 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作为学校编制就业派遣方案,报送省公务员局或教育厅,核准开具《报到证》的依据:

1、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接收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审批表或接收函。

2、录取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交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需提交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毕业离校前已落实工作因故未能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提交《集美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详细情况因就业单位地点和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福建省内就业:

1、到厦门市就业,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厦门市公务员局核准盖章的《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各一份给学院;

2、到各地市事业单位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上,要有用人单位所在同级政府人事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福建省外就业 :以各省发函文件为准

1、到北京市属单位就业,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北京市人事局核准盖章的《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

2、到上海市就业,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加盖“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章的《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的通知》;

3、到广州市省属单位就业,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盖章的《2012年广东省接收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呈报表》;到广州市市属单位就业的,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上,需有广州市人事局核准盖章;

4、到深圳市就业,需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深圳市人事局核准盖章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有关毕业派遣,毕业生还需要做什么?

答:毕业生按要求办理好就业审批手续,就业协议书应及时交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后(尚大楼五楼市场信息部),同时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复印件)一份给学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统一到省公务员局和教育厅办理《报到证》、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尚大楼七楼)根据学校下发的派遣方案核准户口迁移(户口有迁入学校的)。

◎《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以EMS到付形式寄发到个人,注意查收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档案以邮政机要形式寄送到单位或指定的人才机构,详细寄送情况可以登陆校就业中心网站查询,办理人事关系时注意核实档案是否到达。

三、已落实单位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及户口落户手续?

答: 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到单位或企业报到,上交毕业证书,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交由单位或企业人事干部到县市公务员局(或指定人才机构)办理人事报到手续和户口落户手续。

以厦门市为例,具体以各市公务员局通知为准:

1、已落实单位毕业生报到程序:

(1)毕业生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

(2)用人单位统一收齐毕业生报到材料按规定办理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

(3)事业单位接收的到单位主管部门、企业接收的到所委托人事代理的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其中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集中报到期间可直接在市公务员局集中报到窗口办理;非集中报到期间,还须凭市公务员局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开具介绍信。

(4)需落户的凭经市人事局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用人单位接收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市、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接收的毕业生,还须提供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复印件。拟落户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请直接将上述材料备齐送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部办理。

(5)经市人事局签章的报到证由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应提交的材料: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的提供集体户口页)原件。其中入学时未将户籍迁入院校或者户籍已从毕业院校迁回原籍或第三地的,直接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拟迁移户口的向经办人员说明情况,领取《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办理户籍准迁相关手续。本人自愿不通过毕业生接收方式迁移户籍的,报到时应附个人声明,今后其户籍迁移自行解决。

四、待就业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及户口落户手续?

答:待就业非师类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市人事局(一般放在人才机构);户口迁回家庭户口所在地(户口如有迁入学校的)。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公务员局或下属的人才机构办理人事关系,凭人事审批的报到证复印件盖章或落户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待就业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到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四个城市到相应的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户口迁回家庭户口所在地。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省或市教育人才中心办理手续。

以厦门市为例,各市详见当人事局通知

◎厦门生源毕业生办理待就业报到程序:待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按要求准备材料(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一寸标准照2张。其中,需办理落户的厦门生源待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家庭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或本市院校的提供集体户口页原件)后直接到指定报到点办理待就业报到手续,并办理信息登记,领取《普通大中专院校厦门生源毕业生信息登记证》。其中,入学前将户口迁入学校,需将户口迁入家庭所在地的,同时给予办理介绍落户手续。

五、待就业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如何办理就业等手续?

答:待就业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应尽快办理就业手续,便于本人计算工作年限、评定职称、办理医保社保手续、缴交公积金、办理相关证明(如考研、出国、公证、遗失补办身份证)。

1、省内就业的:

非师范类毕业生应与就业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并经毕业高校盖章确认(一年内,超过一年不需要高校盖章)。然后持本人毕业证书、持加盖接收单位所在公务员局同意改派的待就业报到证(即不需要到省人事厅改签报到证),毕业证书到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机构办理手续(或交由单位人事干部办理);

师范类毕业生应与就业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并经毕业高校盖章确认(一年内,超过一年不需要高校盖章)。然后持本人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待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到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有关就业手续,由省教育厅签发新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正常上班时间,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七楼西厅,联系电话:0591-87839705)

2、到省属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或跨省就业:

需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及待就业报到证到福建省人事厅调配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改签手续。(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2楼,联系电话:0591-87622361,87540939)

3、毕业生携带已办理好的报到证、毕业证书、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六、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后,调整就业单位应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答:

(一)师范类改派程序:

办理机构:福建省教育人才中心

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方式: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七楼西厅

联系电话:0591-87839705

应携带的材料:

1、原待就业、现被教育局录用:携带①学校介绍信、②毕业证原件、③报到证原件、④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福建省教育人才中心办理改派。

2、原待就业、现跨系统就业:携①带学校介绍信、②毕业证原件、③报到证原件、④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厦门等地就业的要有人事审批函,如厦门,《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申报表》)、⑤教育补偿缴交转账凭证到福建省教育人才中心办理。

◎已在非生源地就业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要求回生源地待就业,允许一年内办理。要求提供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本人毕业证书,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到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有关手续,由省教育厅签发新的“毕业生就业(待就业)报到证”。

(二)非师范类改派程序:省内地市属企业公司内就业的不需要改派;跨省或到省属、央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需要改派。

办理机构:福建省公务员局(原人事厅)调配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591-87622361,87540939

应携带的材料:

A .由企事业单位调整到省级和中央在闽机关(含参公单位)就业、申报材料: ①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 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③ 《录用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④ 《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 ⑤ 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意见。、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B .在省属事业单位之间调整就业、申报材料: ①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 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③ 《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④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记的《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原件、复印件。、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正确的,即时办理;本科以下学历毕业生,3 个工作日内办结。

C .由企业调整到省属事业单位就业、申报材料: ①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 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 ④ 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的《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原件、复印件; ⑤ 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意见。、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正确的,即时办理;本科以下学历和补充生源的,3 个工作日内办结。

D .在省属企业(含非公企业、派遣公司)之间调整就业、申报材料: ①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 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③ 《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 ④ 毕业生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如果到派遣公司就业还应提供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原件、派遣公司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时办理 , 其中到派遣公司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专学历毕业生,3 个工作日内办结。

E .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毕业生跨省调整就业、申报材料: ①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 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③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外省(市、区)相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意见原件、复印件; ④ 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意见。、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八、关于户口迁移证补办手续?

毕业生离校后若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到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遗失声明,然后将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迁入地公安部门未落户的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核实后补发。

九、离校待考毕业生,档案、户口是否迁移? 答: 按学分制管理规定,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具备派遣资格,档案、户口将继续留在校内。待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证书后,毕业生应立即持毕业证书原件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十、福建省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和服务部门通讯录

福建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2楼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40939、87674885

网址:http://

厦门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大连兴馆1号(和平码头对面,原旅游学校校址)勤智楼

电话:0592-2577798

2035405

邮编:361000

宁德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国泰大厦B-2

电话: 0593-2827702

邮编: 352100

莆田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步行街)皇冠大厦五层

电话:0594-2287878 传真:0594-2287878

邮编:351100

泉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

电话:0595-28133882、28133881

邮编:362000

漳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市腾飞路人才大楼三楼

电话:0596-2029929

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第9篇

已签署《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学生请将协议第3联(学校留存联)交至班主任处,由发展与合作中心负责就业信息的网上系统录入。计划落户无锡(留锡就业)的学生,可按规定流程向无锡人事局提出申请。建议学生向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咨询,由公司代为办理。

一、办理网址:“无锡人才服务网” http:///wxrcfw/“网上人才服务平台”

二、若由学生所在公司提出申请,则在“单位服务”窗口办理;若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则在“个人服务”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1.计划落户无锡(留锡就业)的学生,需于6月10日前办理完毕接收函,否则其档案在6月中旬被派遣回原籍,户口也只能定向迁回原籍所在地。

2.若计划落户无锡(留锡就业)的学生,确因无法抗击的原因,6月10日前无法办理完毕接收函。可于5-6月份先行办理托管手续(具体办理方式,等待院就业办通知),先将档案和户口在毕业后托管于省招生就业服务中,以等待无锡人事局的审批并办理完毕相关落户无锡(留锡就业)手续。

3.至今,未签署就业协议的学生,请尽快签约,将第三联交至班主任处,由班主任统一交至院发合中心备案,以便就业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发生学生档案和户口错派情况。

4.若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协议,办理托管或落户,将视其为未在无锡就业,其档案在6月中旬被派遣回原籍、户口定向迁回原籍。

咨询电话:85343379 安老师

尚德光伏学院发展与合作中心

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第10篇

以下是本人16年底17年初办理的毕业生落户流程,相比于前辈们整理的流程,较为简化。如果有不准确的地方,还烦请帮忙提出来更改,以方便后面的人办理。

一、网络审批

1.1 让公司人事到人事网上开通人事账户,在毕业生接收栏目里,填写需求,如果公司之前已经有开通账户和填写过需求计划,这步就可以省略。

1.2 毕业生信息在线申报完后,等待人事局在线审核,通常6个工作日后就可以审核通过。1.3审核通过后,在在厦门人事网的“毕业生接收”下面的毕业生申报的审核通过界面下载《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报到:

打印后的《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并带上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去市政务公务员毕业生接收窗口盖章(市政服务中心三楼D厅),办理人事报到手续;

(我是往届师范类毕业生,在这个环节,市政公务员局没有在我的报到证上签章,而是等我的档案到达厦门人才网后,再去市政公务员局,他们才给报到证签章的。)

三、调档:

带上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人事局批准的《普通大专毕业就业申报表》到人才中心二楼(湖滨东路319号)办理调档函,人才会开一份给学校或原档案保管部门调档案的通知。注意,人才中心会收报到证原件,请记得复印报到证多份,以便后期办理公安局准迁及落户;

(调档函开具以后与原档案部门联系,直接快递寄发,对方收到后会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厦门市人才中心,届时可以通过人才网档案根据人员姓名查询是否抵达,这个通常需要15个工作日。)

四、落户:

4.1前往市公安局(市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户口受理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准迁材料要求:

1、填写《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原件2份(当场填写);

2、当事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已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1份;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上有微信二维码,只需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原件。

(1)入户在亲友户内的,(亲友及当事人均需当场)应提供已签订的《户口挂靠亲友责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亲友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入户在单位或社区集体户内的,应提供单位或社区集体户首页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当前集体户户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落户在派出所公共户的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地址。

以上材料户口受理窗口核准后,马上在旁边的户口准迁签发窗口办理准迁的文件:《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原件1份、受理单回执及《信息采集表》(规定准迁完成后,须3个工作日后,40个工作日内前往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省内人员直接做网上迁移,扫描回执单上的二维码,就可以跟踪,待原籍派出所批准迁出后,即可立即去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

省外人员将开具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由当事人自行前往或者委托家人持迁移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去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当地派出所会在户口迁移证上盖章归还,然后再办理落户。

4.2、办理落户(公司注册地址所属的派出所)

1.拿到以上准迁文件后,并且获得迁出地派出所的迁出批准后,携带《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原件1份、受理单回执及《信息采集表》,申请人的原籍户口本和身份证,前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后,即可拿到新的户口本。

2.拿到户口本后,马上拿着身份证原件去旁边的身份证照片采集处拍照。

3.拍照完,到身份证办理窗口办理制作新的身份证,通常会选择邮寄。需要当场交20块工本费。10个工作日后,即可拿到新的身份证,快递到付21块。

以上本人办理时候的基本流程和材料要求,不同时期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变,不懂可问最近刚完成的人~O(∩_∩)O~

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第11篇

各区、市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各大中专学校: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入市落户条件简化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青政发[2003]78号)精神,现就我市办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手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青政发[2003]78号文件规定,派遣期内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后,应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明、本人留存的就业协议书、学历和学位证及接收单位出具的毕业生报到证明信,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青岛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市落户通知书》(附件,以下简称落户通知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我市生源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生源地市、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按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二、对在市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区,下同)单位就业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分别由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负责开具落户通知书;对在五市(胶州市、即墨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下同)和三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下同)就业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分别由接收单位所在市、区教育局、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的落户手续。

三、对在市区就业、属市区生源的毕业生,户口落回生源地公安派出所;属外地生源的,如接收单位有集体户口,原则上要落集体户,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应给予设立集体户口。市区生源的毕业生到五市三区就业的,户口可落回生源地公安派出所。

四、对已派遣到五市三区的毕业生办理改派后,应将户口落在改派后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已在原接收单位办理了落户的,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改派后的报到证开具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至改派后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五、公安部门依据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和出具的落户通知书,办理毕业生户口落户手续。对报到证上填写的就业单位与接收单位不符,或没有人事局、教育局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落户通知书的,均不予以办理落户。

六、对见习期内,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未办理改派手续不辞而别的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将本人户口、档案关系退回生源地,公安派出所凭市、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及报到证上签发的改派去向开具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明。

七、各区、市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分局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毕业生落户工作的管理,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对毕业生办理落户,无特殊情况的,应随时受理,随时办结,需进一步核查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给予答复。

如果您有社保、人事代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王老师

大连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程序有变 第12篇

各市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省直各部门,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大企业,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手续,完善户口关系迁移管理办法,现就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落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起,省内应届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统一使用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的《山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由省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报到和户口迁转手续。

二、为简化毕业生落户手续,自今年起,已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办理落户手续的,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四、省外院校在省内就业的毕业生和省内院校往届毕业生落户办法仍按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办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鲁人〔1997〕3号)

第一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了推进人事代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人事代理行为,完善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主管人事代理工作,其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人事代理业务。

第三条 人事代理的范围为本省境内无主管部门、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其它自愿委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自愿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 人事代理方式,可实行单位委托,也可实行个人委托。委托单位和个人应明确代理项目,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第五条 负责人事代理工作的人才服务机构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事宜。

第六条 单位或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人才服务机构出具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属单位委托的,还须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委托代理人员名单、聘用合同等材料;属个人委托的,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用、解聘、辞职、辞退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人事代理实行合同制。经审查同意承办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要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人事代理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或合同纠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人事代理的内容是:

(一)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和人才基本素质测评,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员发展规划和机构、人事改革方案;

(二)协助委托单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三)协助委托单位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引进人才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接收流动手续及聘用合同鉴证,协助办理人才流动争议调解和仲裁;

(四)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和资格考评、晋升的申报,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五)负责代管人事档案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调整;

(六)办理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人员的就业推荐工作;

(七)代管党团组织关系;

(八)代办社会保险;

(九)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交办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其它人事代理业务。

第九条 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由委托单位或委托个人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整理,经人才服务机构审查合格,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人事档案的转递一律由组织移交和领取,对个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不予办理。

第十条 在人事代理期间,委托单位确定的聘(录)用、引进的人员,均应通过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流动手续。其中属不迁移户口流动的,由人才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属迁户口调动的,由人才服务机构转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或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 委托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委托单位须在十五日内书面向人才服务机构备案。如需办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予以办理。

第十二条 委托单位要定期向人才服务机构通报人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报送有关统计资料;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考核,每年底形成书面考核材料送人才服务机构归档备查。

见习期满的毕业生,委托单位要及时进行考核。经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委托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三条在人事代理工作中,人才服务机构要正确执行人事法规、政策,维护委托单位和人才的合法权益,并对委托单位执行人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理转业手续和落户程序 第13篇

办理转业手续程序和军转干部落户流程

办理转业手续程序

1、部队:行政介绍信、供给介绍信、组织关系、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结账。

2、到接收单位报道:(行政介绍信、供给介绍信、组织关系、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开报到证明。

3、军转办(人事局):开接收单位行政关系、公安分局的入户介绍信。

4、接收单位:将军转办开的“行政介绍信和部队开的行政介绍信、供给关系一起交给接收单位→开户口卡内容的证明信。

5、人武部:转业证、一张一寸便装照片办预备役登记,转业证上盖章。

6、公安分局:带军转办(人事局)开的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开的户口卡证明信、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配偶户口本、结婚证、家属身份证→开入户通知单。

7、派出所:带军转办开的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开的户口卡证明信、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公安分局开的入户通知单、转业证、配偶户口本、结婚证、家属身份证到派出所办落户,等身份证

军转干部落户流程

军转干部落户到落户地的公安分局户政科审批开具准迁证第三联。

一、到公安分局户政科需提供的材料:

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开具的《 军队转业干部落户行政介绍信》或《自主择业干部落户证明信》原件、复印件

2、军官转业证原件、复印件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原件、复印件或经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单位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5、单位抄档证明,抄档内容: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身高、血型等自然情况证明(自主择业的不要)

6、落户地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和被投靠人页——指配偶父母、子女)如无被投靠人,回原籍落户的需要原户口所在地出具户口注销证明。

7、军转干部本人购房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可直接落户此处。

8、随迁配偶、子女落户的,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二、军转干部到派出所落户需提供的材料:

1、市户政处或公安分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开具的《 军队转业干部落户介绍信》或《自主择业干部落户证明信》原件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4、单位抄档证明(自主择业的不要)

5、落户地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6、填写《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8、如有配偶、子女随迁落户的需户口迁移证

回部队办关系,大致情况如下:

1.到政治处领取办理转业手续的表格(还要给营房、军需、财务各出具一份通知)

2.找本部门领导签字

3.营房出具证明,未占用部队公寓房

4.军需结算06年夏季服装费220元(今年可能1800左右)

5.财务打印表格(转业费、保险、工薪证明、供给关系)

6.签字(财务、分管后勤的主官)

7.结帐

8.转业证、军人身份证号码表、行政关系、组织关系

怎样办手续

(一)回部队。拿通知;转行政、组织、工资关系并结帐;准备1寸免冠照片多张;转业证;军人身份证号码;最好军官证复印件多搞几份。

(二)到单位所在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并在通知书上“已登记”盖章。

(三)到市人事局军转办。带齐“如上”的东西,办理户口介绍信。

(四)到市公安局户籍办。带齐“如上”的东西,办理落户手续。

(五)接收单位。带齐“如上”的东西,单位填写一个《户藉登记项目证明》并在通知书上“已报到”盖章。

(六)单位所在派出所。带齐你的“如上”东西,办户口,身份证等。

办理关系

1、办理预备役登记:

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在部队办理离队手续后,持师以上政治机关行政关系介绍信,到落户区、县武装部政工科办理预备役登记。

2、办理报道手续:

①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办理预备役登记后,持师以上政治机关行政关系介绍信,到市军转办办理报到并开据落户证明信(带家属户口本或详细地址及自己的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②持落户证明信和行政关系介绍信到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办理落户手续;③持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及公安局户籍办出具的落户证明到接收单位报到,由单位填写《户藉登记项目证明》并写明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④持市公安局户籍办出具的落户手续和接收单位填写的《户藉登记项目证明》及家属户口本到所性在地派出所落户;⑤全迁户(女军人带子女)的,接报到通知后,属于市内区及市属单位的应先到市军转办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接收单位加盖公章,到市公安局户籍办公室办理《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属于其它单位的,应先到所属区、县人事局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到市军转办办理有关手续,到市公安局户籍办办理《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办理行政和工资关系:

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待办理落户手续后,必须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交予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必须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及本人免冠便装1寸彩照5张,交予人事局军转处。

4、办理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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