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华《活着》有感700字

2024-06-30

读余华《活着》有感700字(精选14篇)

读余华《活着》有感700字 第1篇

读余华《活着》有感700字

工程技术学院 梁亚澜

这个月特别开心特别有成就感的事就是把《活着》这本书读完了。说也失败,自己好久没有买纸质书了,也好久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了,给孩子买书的时候才恍然间意识到这点,想想我头脑里有关文学的东西似乎也被我丢弃了好久。再次翻开油墨印刷的书籍,那淡淡的书香就已经把我吸引的不得了了,更别说那活灵活现的汉字,那美观的排版,那特意制作的有些泛旧的纸张,这些是电子书籍或者网络只言片语的消息、文摘等不能比拟的。想到这我又有点庆幸,还好我没有放弃,还好我又开始读书了,而且我将继续永远地读下去。

《活着》描写了福贵自封建社会开始,从内战时期到土地革命时期再到文化大革命时期不同阶段的人生经历和生活百态。从一个放荡、肆意妄为、浑浑噩噩的地主公子摇身一变成了一名身无分文、无家可归的可怜虫,再阴差阳错成了一名苟且偷生的大头兵,最后回归了家庭成了一名穷困潦倒但踏实过日子的贫苦农民,作者将他的各种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书中描写了一个个人物的死亡,从他父亲开始,接下来母亲、战友老全、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战友长生、女婿二喜到最后的外孙苦根,让人一次次心痛惋惜,像小鸟紧抓住树枝一样揪住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当然中间也有死的大快人心的龙二,让人可以在愤愤不平的同时可以松一口气,故事的最后活下来的只有福贵和他的那头老牛。

书中各种自叙是一大亮点,整篇文章也通俗易懂,回味无穷,好奇心让人恨不得一次性读完。最难能可贵的是主人公在老年时期经历了如此多的风风雨雨后还能如此平静如此淡然地描述着自己的一生,或许是认命也或许是因为经历了这么多后才更珍惜生命与生活,亦或许是经历了大风大浪的人才可以如此坦然。本书描述主人公的同时也抨击了不同社会不同形态下人民的生活处境,没有多余的语言和描写就可以让读者感同身受了,让人在读书之余可以有所思有所想。真的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幸福的事了,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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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余华《活着》有感700字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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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余华《活着》有感700字 第3篇

一.苦难主题的不同表现

西绪福斯因为触犯了天神, 遭到了惩罚。他被罚推巨石上陡峭的高山, 每次他用尽全力, 石头快到顶的时候又会从其手中滑落到山脚, 于是他只能一次次地重复推石上山。在这里, 我们看到了人类命运中所充斥的苦难。另外在《荷马的启示———从命运观到认识论》中, 作者写道“人的命运 (moira, aisa) 先天地具备悲苦的特点, 艰难和磨难构成了人生的基调。命运‘固定’, 但也经常含带不测, 这就使得人生中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难以预料的不幸”[2]。由此可见, 无论是希腊神话还是《荷马史诗》, 都体现出浓厚的宿命观, 即人生中必定充满苦难。

福贵, 原先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 吃喝嫖赌, 无所不沾。他的妻子家珍是典型的中国妇女, 对男人死心塌地, 尽管福贵老是赌博和玩女人。福贵最后在长期的赌博中, 输光了家产, 他爹也被气死了。按照中国人的观点, 这是恶有恶报, 不值得同情。但是如果一个人准备重新做人, 踏实肯干, 而现实还是那么残酷, 是不是验证了宿命论?当他准备改正他的爱赌的旧习, 好好做人时, 家珍和他娘都支持他。不料岳父却从县城回来把家珍带走了, 虽然他娘和福贵苦苦哀求。过了几个月, 他们却看到家珍抱着有庆回来了。本以为他们一家几口要过上平淡幸福的生活时, 他娘病了。福贵攥着家珍给他的几个银元到县城去请郎中, 谁知半路却被国民党拉去做了壮丁。在战场上的两年游离生死的边缘, 又幸免遇难, 被共产党俘虏后放回家中。回到家里, 才知道他娘在他离开两个月后就病死了。虽然悲痛, 但是福贵一家又开始了新的生活, 可是儿子有庆在抽血中死亡, 而接受献血的却是福贵共患难的朋友的妻子。或许这才是他们苦难的开始, 而不是苦难的结束。女儿凤霞生孩子时死去, 在有庆死去的同一家医院里。而家珍由于长期疲劳, 患上了病, 不久也就接受了命运的召唤。女婿二喜和孙子苦根、福贵三人一起生活, 可命运还是如此地捉弄人。二喜在工地里被砸死了, 苦根吃豆子噎死了。他的亲人接连死去, 只剩下他一人孤苦伶仃地留在世上。

另外, 福贵的命运与贫困有着很大的关系, 他的苦难也有部分是由于贫困造成的。《活着》中的一系列事件是对历史的串接, 依次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化、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福贵的命运与这些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如正是因为解放战争, 他被国民党抓去做壮丁, 被迫离开家乡, 并且险些丧命。因为贫困, 不得不把凤霞给别人;因为贫困, 有庆不得不在下雪天里光脚走在路上;因为贫困, 家珍不得不加大劳动量。而在人民公社化时期, 刚开始大家吃的伙食都还不错, 但是到后来因为缺少粮食, 大家不得不分开做伙食。当时福贵家的锅等钢铁的东西都被砸了去炼钢, 羊也被充公, 同时家珍也因为长期的劳累患上了病。接下来的三年自然灾害更是中国人民的一大苦难, 能吃点野菜都是奢侈, 福贵家也同样如此。及至后来的文化大革命, 福贵目睹了春生的悲惨与队长的无奈, 更加剧了对生活的悲苦认识。并且, 家珍的死、苦根的死都是与贫困直接挂钩的, 有庆和凤霞的死也与当时水平低下的医疗条件与医生的职业道德密切相关。

福贵的命运充满艰难和磨难, 正像西绪福斯一样, 只是苦难的方式有所不同。余华在《活着》中除了尽情地展示福贵的苦难外, 似乎没有什么其他的。“余华一面叫人看太多地苦难和制造苦难的罪恶, 一面又提醒人们, 对苦难和罪恶试图加以解释和克服的一切努力都是如何的不可能”[3], 他就是要让福贵经历“西绪福斯的苦役”, 而我们却对这些苦难无能为力。

二.相同的救赎主题, 不同的救赎方式

西绪福斯虽被诸神惩罚推巨石, 但是就算永远推不到山顶, 他仍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重复着。他的坚持与努力充实了他的心, 获得了救赎。因此我们可以说, “即使面对神意安排的刻毒命运, 他也始终以一种沉静顽固的态度泰然处之, 并以自己对自己永恒苦难命运的勇敢承担来体现对神明的蔑视”[4], 以此来获得救赎。另外, 加缪在其哲学随笔《西西弗的神话》中说道:“他超出了他自己的命运, 他比他搬动的巨石还要坚硬。”[5]

福贵不是一开始就认识到“活着”的真谛的, 而是通过不断地经历艰难和磨难才慢慢地领悟出来的。最开始的福贵整天赌博、拈花惹草, 对人生没有追求, 简直如同行尸走肉!不过, 当他把家产败光、把父亲气死后, 他开始获得“一种极度的精神震撼和道德警醒”“恢复了善良、同情和宽厚的人性品质, 并意识到了生命存在的责任和意义”[6]。但是他的生活并没有摆脱所谓的宿命, 亲人们接连地死去, 福贵一次次地直面了死亡。死亡如影随形, 亲人生命的消逝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即对死亡的恐惧。但是他对死亡的态度却从恐惧逐渐变成了坦然面对, 实现了生活态度的完全转变。小说中的一个细节充分表现了福贵的这种生命体验, 就是有庆死后, 福贵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 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 月光照在路上, 像是撒满了盐”[7]。这其中的意象蕴涵深刻, 意义深远。月光, 透露出死亡的气息, 死一样的静谧。而盐则与生命的苦涩相联系, 可以想见福贵面对死亡的心理历程是多么地艰难, 多么地恐惧。在苦难的生活面前, 福贵曾一次次地将希望寄托在未来和亲人身上, 可是到最后却一无所有, 孤单一人。但是, 他并没有对生活绝望, 相反地还悟出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达观态度。在这里, 我们可以看到福贵是以对苦难的忍耐拯救了生活。同时, 小说中的陪伴福贵的那头老牛也有一定的表现意义和象征意义。那头老牛因为年龄已大准备被屠宰的, 而福贵因看到它掉眼泪觉得不忍心, 用他和苦根攒了好长时间的钱买了它。这充分表现了福贵的善良和对生命的尊重。并且, 牛在中国是踏实、吃苦耐劳的象征, 从侧面烘托了福贵的忍耐精神。福贵是“面对困难, 面对悲剧命运而活着, 对生活说‘是’, 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反抗, 就是在赋予人的生命和生活以价值和意义”[8]。同时福贵的忍耐也正如余华在《我能否相信自己》中说道:“《活着》讲述了人如何承受巨大的苦难, 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 它没有断。”[9]

福贵和西绪福斯都通过不同的方式完成了救赎, 以自己的勇敢与忍耐承担着生命的苦难。而且福贵的救赎方式相对于西绪福斯来说更加可贵, 因为它的苦难是伴随着死亡的。

三.中西方价值观的差异

西方国家的价值观是个人主义, 强调个人的价值以及个人对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他们突出的是个人的发现与个人的贡献。而中国人所遵循的是集体主义, 强调个人服从于大局, 统一意识和行为, 并且突出强调个人是集体中的一份子。东方文化比西方文化更强调统一与和谐。因此, 可以这样说, 西方国家是以个人目标为主的文化, 而中国则是以群体目标为主的文化。

西绪福斯来源于古希腊神话, 有着明显的西方价值观的影响。他对抗命运的过程只是自己一个人, 没有别人的参与, 也没有别人的鼓励, 完全是靠自己的沉静顽固与勇敢, 突出表现的是西绪福斯个人的力量。而福贵则不同, 他的救赎过程是在亲情的庇护下, 就算最后亲人都离去了, 仍有一头老牛。在他的述说与回忆中, 亲情随处可见, 且让我们感动。我们对于他心中的温暖与坚强也感同身受。余华的《活着》中“亲情是《活着》中的主旋律, 虽然福贵一次又一次地经历着苦难, 但一家三代之间的浓浓亲情却始终贯穿其中。无论是父母、家珍、女儿、儿子、女婿, 都是非常善解人意、非常懂得亲情可贵的人。这种亲人间的伦理温情, 成为了支撑福贵活下去的精神基点”。[10]如福贵的母亲为福贵求情, 并且一直在旁边鼓励福贵。当岳父来带走家珍时, 她甚至弯下身体去求他, 说道“求你看在福贵他爹的份上, 让家珍留下来吧”;当福贵从战乱中回到家中, 家珍说道:“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 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为了供有庆读书, 福贵和家珍让一户人家来领凤霞, 可是当凤霞跑回家后, 福贵说“就是全家都饿死, 也不送凤霞回去”;当有庆死了, 福贵埋他的时候, “把小石头都捡出来, 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中国人在经受了几千年的苦难之后, 形成了非一般的忍耐力, 同时家人之间的亲情也成为了心灵休憩的山间小林。亲情的存在, 肯定了家人之间的帮助与鼓励, 同时也给予人力量, 温暖人的心灵。所以, 《活着》虽然主要讲福贵的救赎, 但是如果没有家人的亲情恐怕福贵也难于支撑下去。小说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亲情的伟大, 有着集体的意识形态。

四.结束语

从西绪福斯到福贵, 都集中反映了人的宿命的不可抗拒性。同时, 人的一生是充满苦难的, 需要人自身对生活的救赎。另外, 两者相比较而言, 福贵可以说是西绪福斯的发展和“中国的西绪福斯”。之所以说他是西绪福斯的发展, 是因为他的命运相对于西绪福斯来说更加艰难, 并伴随着死亡, 而且人生态度也更加睿智。而因为福贵的身上有太多中国的印记与色彩, 所以称他为“中国的西绪福斯”。

参考文献

[1]余华:《<活着>前言》, 南海出版公司1999年版.

[2]《荷马的启示——从命运观到认识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11月第1版, 第25-26页.

[3]郜元宝:《余华创作中的苦难意识》[J], 《文学评论》1994年第3期, 第94页.

[4]钟华:《西绪福斯推石与吴刚伐桂》,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1997年4月第24卷第2期, 第54页.

[5]加缪著、杜小真译《西西弗的神话》[M], 三联书店1987年版, 第158页.

[6]洪治纲:《悲悯的力量——论余华的三部长篇小说及其精神走向》[J], 《当代作家评论》2004年第6期, 第25页.

[7]余华《活着》[M], 作家出版社, 2008年5月第1版.

[8]昌切叶李:《苦难与救赎——余华九十年代小说两大主题话语》[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9]余华:《我能否相信自己》[M], 第146-147页.

读余华《活着》有感700字 第4篇

比较意外的是,进入正文叙事之前,余华在扉页上引用《旧约·创世记》的句子:“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但从整部书的描摹和意象来看,作者所力图表现的“非正常死亡”与上帝造人的“生与创造”没有一点联系。上帝在七天里创造了世界,作者却试图在《第七天》里解构这种创造,并加之以上帝俯视的冷漠。显然,余华将书名定为“第七天”不单单是因为要与《创世纪》中上帝刻意对立,或许更接近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死后“头七”的说法。

既然在中国传统语序里人死后灵魂七天不灭,以这样的界定读余华的《第七日》或许会有所助益。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是躯体,不死的是灵魂,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才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日》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没有多余的评述,没有引导性的探问或答案,一切让读者评悟。于是,各种感悟和反思,在这般事实的逼问下,从读者内心至深处被挖掘出来。在“我”在寻找栖息地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又一个与“我”有相似处境的游魂:打工仔、大学毕业生、小食店店主、警察、市长,小朋友、年轻人、老人。在这些人中,有因为男友送了自己一个山寨苹果手机而跳楼身亡的鼠族少女;有为给死去的女友买块墓地而跑去黑窝点卖肾的鼠族青年;有身穿高级寿衣即将前往高级墓地的权贵富商,有陷入高官贪腐丑闻而自杀身亡的美丽前妻;有遭遇强拆被压死在自己家中的钉子户夫妇······暴力拆迁、特权、卖肾、上访,几乎每天都能在媒体上看到这些故事,在余华的荒诞叙述中同样构成了一个完整、浓缩的亡灵社会。

《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无论是生死还是现实,都是文学创作中的一个永恒话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作者并不是以魔幻的方式给读者一个荒诞的死亡体验,而是要与阅读者一起共同思考如何处理与现实的紧张关系。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卖血计》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的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

读余华活着有感 第5篇

从来没有看一本小说,像看余华的《活着》般的伤感,也从来没有觉得死亡,会离自己如此的近。不得不说,余华是残忍的,正如他自己在《活着》前面的序中写道的“作家要表达与之朝夕相处的现实,他常常会感到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伸手便可触及。正像一位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所以余华才要将这样的现实与残酷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嘛。

从福贵的父亲,母亲,到妻子,孩子,甚至是福贵的女婿,外孙,都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最后只剩下一头行将就木的老牛,伴随福贵,共度晚年。看完书,我真正的意识到原来“活着”,是多么美好的一个词汇,他在小说开始时就评论过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个老黑奴就是文中福贵的真实写照,他告诉我们,人只要“活着”,就是最重要的事。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浪荡少爷,在年轻时迷上了赌博,输光了家里的一百亩地和家宅,其父亲因此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从粪缸上摔下来,死了;一年后,他为了帮母亲去城里请医生,被国民党的连长抓去做壮丁,南征北战,苟且偷生,好不容易活了下来,待解放后回到家,却发现女儿变成了哑巴,而母亲也早已病死;后来一家人起早贪黑,辛苦生活,好不容易可以勉强活下去,儿子有庆却因为救县长的女人,被抽血抽死了;女儿凤霞,终于找到了个好归宿,却因为难产,大出血死了,老婆也在女儿去世后的三个月,离开了人世,原以为人生到如此已经是悲惨到了头,谁知道,女婿在一次做工中,被水泥板砸到死了,又过了三年,外孙苦根因为吃豆子被撑死了,一次次面对亲人的离去,一个个生命在脆弱中消亡,却又无力挽回,我考虑了很久,福贵面对这样不公平的命运,为什么还要活下去,怎么才能够活着,但是看完整篇小说,我明白了。

余华在书中写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看完这本小说,我对这句话有了深刻的理解,而且,也找出了福贵活着的意义。

福贵活下去了,尽管最后只剩他孤身一人,但是他依旧坚强的活了下去,因

为,活着对于他来说,是有才,凤霞,二喜,苦根,家珍都向往的事情,是不管贫困和苦难都不能动摇的信念,福贵是为了活着才活着的人。有才想活着,因为只有活下着,他才能够好好念书,去报答爸爸妈妈辛苦的养育之恩,才能够和疼他的姐姐在一起,才能够割草去喂养他最爱的小羊;凤霞想活着,因为只有活着,她才能够时时刻刻的从城里的家中回来探望爸爸妈妈,才能好好的照顾苦根,才能和二喜幸福的生活下去;二喜想活着,因为只有活着,他才可以将凤霞和自己的孩子苦根抚养长大,才能去照顾在农村的爹;苦根想活着,他还这么小,还有大好的人生,还要和富贵一起攒钱买牛。可是命运有些时候就是这么的无可奈何,任你如何挣扎,都逃脱不了他的手心,有才为救县长的女人被抽血抽死,凤霞为了生苦根大出血死了,二喜在做工时被水泥板夹死,苦根吃豆被噎死,命运确实对这家人开了个的太大玩笑。

但是只要可以活着,就会有希望,虽然最后福贵孤身一人,只剩下一头行将就木的老牛陪伴在他身旁,但是他依旧乐观,没有怨天尤人,因为对于他来说,能够活着,就是最好的事,就是那些死去的人在他身上的延续,他每天在田里耕地的时候,都会和那头老牛对话,“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这样的对话,虽然听着心酸,但是从老人坚毅的胸腔中发出来,确异常有力。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是人生的必要前提,不管在如何的困境和苦难中,要相信,只要活着就依旧有希望,同时也要感激,你还活着。

但是在小说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那些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而活着的人,他们最后的命运,都十分的悲惨。首先就是和福贵赌博,骗了福贵的家产和田地的龙二,他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他活着,是为了追求财富和利益,甚至为了财富和利益可以不择手段,他骗了福贵,间接的导致了福贵父亲的死亡。还有春生,他最后是因为文革,被红卫兵整死了,但是,他的老婆,也就是县长的女人大出血,导致了有才抽血被抽死,虽然他没有直接害死有才,也并不是有意的,但是他将自己家人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的思想和做法,确实害死有才的元凶,他是为自己的利益活着的人。

看完全书,回过头来想想,这家人从老到幼,不管历经怎样的磨难,从始自终都是乐观,坚强的。福贵的老婆家珍在死之前说了这样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她说“凤霞、有庆都死在我前头,我心也定了,用不着再为他们操心,怎么说我也是做娘的女人,两个孩子活着时都孝顺我,做人能做成这样我该知足了。”“你还得好好活下去,还有苦根和二喜,二喜其实也是自己的儿子了,苦根长大了会和有庆一样对你会好,会孝顺你的。”她其实是心存感激和安慰的,虽然经历了丧子丧女之痛,但是她却看到了她的儿子和女儿在生前都是孝敬她的,想到丈夫在自己死后还是可以有女婿二喜和苦根可以依靠,她是走的安心的,没有任何的不甘,尽管命运对这个脆弱的母亲确实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恶。

还有二喜,这个老实的偏头女婿,在经历了丧妻之痛后,虽然心中百般痛苦,但是依然坚强,“二喜不像别人家孩子的爹,是看着孩子长大。二喜觉得苦根背在身上又沉了一些,他就知道苦根又大了一些。做爹的心里自然高兴,他对我说:“苦根又沉了。”这是文中对二喜独自抚养孩子的一段描写,与别的父亲手把手的教着孩子,看着孩子长大不同,二喜养孩子的经历确实略显心酸,但是无论怎样,他只要看到苦根,心中就是满足的,“我进城去看他们,常看到二喜拉着板车,汗淋淋地走在街上,苦根在他的背兜里小脑袋吊在外面一摇一摇的。我看二喜太累,劝他把苦根给我,带到乡下去。二喜不答应,他说:“爹,我离不了苦根。”最让人心痛的一段描写就是苦根的死,二喜过世后,苦根就被福贵带到乡下去抚养,因为没有钱,家里条件差,所以苦根5岁的开始就开始帮着外公福贵干活,虽然生活清平,但是丝毫也没有影响苦根的乐观性格,但是也许是因为贫穷,让苦根也比同龄的孩子懂事的多,在别的孩子还在玩耍的年纪,就让外公福贵帮他打了一把小镰刀,帮忙下地干活,在田间空余的时间,也老是福贵福贵的叫着外公的名字,颇显幽默,但是就是这么天真懂事的孩子,最后却是被豆子噎死的,苦根生病,福贵心疼他“便去摘了半锅新鲜的豆子,回去给苦根煮熟了,里面放上盐。把凳子搬到床前,半锅豆子放在凳上,叫苦根吃,看到有豆子吃,苦根笑了”,“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看到这段,我哭了,乐观懂事的孩子最后竟然噎死在了豆子上,换了谁都不曾想到这样的结局。

尽管亲人一个个死去,面对如此残忍的命运,小说的主人公却依旧是乐观与

坚强的,整篇小说中,福贵在叙说自己的遭遇的时候都像是在说着别人的故事一样,平和,想到那些令他开心的往事时,他会会心的笑笑,完全没有怨天尤人的怨气,我想这是余生最想表达的一方面,不管经历了怎样的悲伤和痛苦,活着就要好好的活着,乐观和坚韧的活着,那才是人生的最大的意义。

读余华《活着》有感 第6篇

假期抽了时间看了余华的《活着》已好久,写一些读后感也是必须的,不仅自己的心放不下那遭遇悲惨的富贵,就是行动上也受到一些削磨。毕竟活着是一种幸福,谁都不想在思考为什么而活的时候搀上死去。于是总觉得没能很好的整理清自己的思绪,至到今天,也只是试着写写自己的感想。

余华认为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除此以外不为任何别的。

那我们先看看“活着”。活着的概念和死去相对,起码有两个意思。一是活着的人类,与人类的产生有关。也只有大自然中出现了人类,人为什么活着这一问题才成为问题。既然这一问题是随着人类的发展而产生的,所以它的出现具有必然性。可以想象在漫漫人类史中一代一代的人不止千次万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所以我们现在的思考并不是第一个,也终将不会是最后一个,我们应该为能成为人而不是其他动物并且思考这一问题而感到莫大的荣幸。

二是活着的人,与人的出生有关。当一个新的婴儿降生之后,决定人类要连绵不断的发展壮大,这一问题也要周而复始的循环于人们的脑际。在婴儿先前的大约二三年以内,即它自己认识不到不需要什么的时候,他是为了满足自己而向他人及社会索取的。这种索取只为满足自身的形体和意识,带有纯粹的动物自然性,而恰恰是这种懵懂的自然性在我认为是纯粹的为了活着而活着,真正意义上的为了活着而活着。这种懵懂的自然性在后来慢慢地发展为我们生命延续最基本的东西——习惯,如吃饭喝水,如劳动和睡觉。当人的自我意识觉醒,即会执意地说不需要一些东西的时候,他在几乎大部分时间是不在为活着而活着的,这时的“活着”是一种自然存在状态,寂静而不张扬,灿烂而不骄躁,像透明的水,缥缈的气,像太阳东升西落,似流水奔向大海。而除了“活着”这一主题外的其他一切成为人活着的主要目的。他们占据着人的主要思维,活跃在人的意识的最前面。这样的主题有:

快乐是人生中最伟大的事!

——高尔基

快乐是个好东西,人们不愿积极主动地去承受痛苦就酿就了快乐的价值。童年的时光是美好的,充满着快乐的音符。这种快乐的人生经历使我们中间太多的人在长大成人以后留恋万分。面对成年后的斑驳复杂的社会现实,无奈更加深了我们对童年快乐的回忆和猎取童年快乐的感受。简简单单就是福,快乐就好。不管是青年期的美好的婚姻还是风烛残年时的瘦骨,快乐是最想得到的也是最不容易得到的。

幸福永远存在于人类不安的追求中,而不存在于和谐于稳定之中。

――鲁迅

幸福得的蜜罐挂在小老百姓的心坎上。他们只想安逸地守护者它,任何外来的势力都不能轻视动摇践踏和毁坏它。如果真有那样的势力,要么革命,要么最终还是革命。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曹雪芹

一味为求功名利禄而去执掌权柄的达官显贵王侯将相,最终不是刻在耻辱柱上的秦桧这一类人,就是秦始皇这类人,亦或是和珅那样的金色蛀虫。追求者的这种欲望越强大,最终变成以上人物的翻版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令人发指到遇山山崩见海海枯的狗熊也只会像万世敬仰的圣人贤君一样稀少,少得可怜。几乎大部分求利追名的人都只是揣着这个意思,只是办得多一些的人流芳百世,办得一般多的人默默无闻罢了。

孝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生的偶然与孝的必须组成人类延续的永动机,互相补充的过程中注释天平上的平衡。报答父母,进自己的孝心,本就无可厚非。可以说,不为孝者妄为人。

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上邪

爱的荼毒无声无息的裹紧了男人和女人,他们为了它吼断过生死的界限,化蝶双双,捣乱过伦理纲常,爱江山更爱美人,有下辈子再相会的,也有长城边的悲壮。当爱情包围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反抗,有的是为了爱情好好地走向死亡。

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不自由,毋宁死)。

美国的亨利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于殖民地维吉尼亚议会演讲中的最后一句。殖民者的皮鞭在自由面前耀武扬威,为了实现自由的人们挑起一次次历史转折的重担,纵使皮开肉绽,血流成河也阻挡不了他们的决心。进步,和平,鸽子……

以上主题是活着的人追求的较重要的几个重要主题,除此之外还有义、民主、道德、真善美、信仰以及吃、穿好衣服、住楼房、买汽车等。

这些主题不一定所有人全都经历一遍,也不一定有人就经历这些。但总的来说,这些重要主题基本上是做为人所必为其目的的,只是程度上不同,比如有的人为孝多些,有的人为爱多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为什么而活的形式是多样的,目的是浩繁的,动机是复杂的,表现是胶结的。丰富多彩的主题把人生变得奇幻美妙,众多的人们陶醉其中,可这时的人们还有一种活的理由,一个很无奈的理由——活着。

这时的“活着”是人在面临死亡时产生的,它和死亡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它不具有纯粹性,具有的是迫生性。它不同于前面的活着。这时的活着的唯一目的——活着——与死亡是后先关系,即当人在面临可能导致自己和他物死亡,或者一定会导致自己和他物死亡但还没有发生时就产生的唯一目的。

余华的《活着》很明显就是例证。作者先入为主地把富贵至于在现实社会中几乎一定会导致人死亡的悲哀面前,让富贵的父母妻女儿子都痛苦悲惨委屈地离他而去。面临着这些巨大悲痛的富贵实际上是在活着的时候步步紧跟死亡,而富贵最终没有死的结果,只能说是作者的一厢情愿,这时也更接近作者的内心,而不是小说中富贵的内心。余华把自己超脱生死离别的淡然强加于稍有现实具象化的人物富贵身上,实际上使该人物显得力不从心,有点承担不起作者赋予的使命。因此,富贵与为活着而活着是有很长的距

离的。但话又说回来,作者正是认识到在面临重重可能导致死亡的打击之后还活着的人在现实中几乎没有(只有真正的伟大英雄),所以他要在作品中创造一个。然后告诉我们,像富贵那样平凡的人经历了那样曲折坎坷的悲痛之路后都能挥鞭与黄牛,轻然向余霞,我们这些比他境况好的人更应该好好活着。由此可见,作者用心太良苦了。

读余华《活着》有感 第7篇

尽管是第一次读余华的《活着》,但读完以后感受多。他让我对活着,更或是生命有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的审视。

这部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看着主人公福贵的人生经历,当一个个至亲至爱的离他而去时,他的内心该是如何呢?换句话说,他又能如何呢?或许他选择了很多活着的人的都会的一种做法——活着,努力的、艰难的、勇敢的活下去。但这恰恰是往往是最难的一个做法。人的一生中有痛苦,也会有幸福。你无法逃避,也无从逃避,你的选择,或许你根本就没的选,只能是面对。正如余华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的,而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的。”人是卑贱的,请允许我这么说,活着才是最大的幸福,然而我们当中的人却视而不见,他们认为活着理所当然的。一心追求名利,金钱,女色„„,他们都把活着当什么啦!他们对活着是如此的浪费,如此的无视,如此的不当一回事!

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人的一生中有太多太多的诱惑,它们会时不时的出现在我们前行的道路上,面对这些我们或许会心动,但当我们想要去得到时,我们可能要付出很多,忘记很多,背叛很多,甚至是至亲的亲情。《活着》则在这一方面有教会了我很多,它剔除掉了城市的浮噪和喧哗,它赋予人类精神洗练和升华的过程。它给那些为金钱而生与死的人以当头一棒,它教训了那些亵渎自己生命的懦夫,它更多的只是在告诉人们: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的。

不要为了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活着之外的东西而失去那些应有的活着的幸福。

读余华活着有感 第8篇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现实生活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这个简单却又充满哲学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读余华活着有感 第9篇

刚开始认识余华是读他的《许三观卖��记》,那本书让我受益良多,让我对余华这个人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和好感,这次看了《活着》我脑海里只想到改变、真实和感动。

真的再说不出什么了。

福贵是《活着》里的主人公,与他相关的还有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儿子有庆、女婿二喜、二喜的儿子苦根等等,这些挚亲的人都死在了福贵前面,他用自己的手一个个送葬了他们,中国过去几十年的一切灾难都降临在他的头上,死神的呼唤不止一次找上他。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仿佛一张白纸慢慢变黑,世界越来越冷、阴沉,一切的不幸好像有了眼睛一般盯上了福贵・・・・・・但神奇的是,他仍然活着。后来他买了一头老牛,给他取名为福贵・・・・・・

故事讲完了,闭上书的那一刻我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中走了出来,在看《活着》的时候我仿佛身置其中,在福贵的身边看着一切所发生的事,天空忽明忽阴,我感受着人性的真、善、美,福贵对生的执着和人间的悲哀和幸福。

愿天下和乐。

读余华活着有感 第10篇

福贵,人活着才有希望,才能对死去的人念想。年轻时候犯过的错,总是有偿还的时候的。你现在只能坐在田埂上孤单的看着晚霞落尽,炊烟袅袅的村子里唯独少了你那一家,因为你的婆娘已入土,先你一步。

这时候走过你身旁的风,能不能带你回忆起些许从前,凤霞拉着你手,咯咯直笑,若不是小时候的病,也许长大后的凤霞会让来你家提亲的人,踏破那门槛,可惜现实没有如果,凤霞因为是哑巴就让同村的青年笑话,因为穷走在新娘身边的时候让人厌恶,你能回忆起这段吗?你还记得你说的话吗?“你们要欺负就来欺负我,欺负凤霞太不应该了。”为何人心那么冷漠,为何要欺负凤霞?

有庆半岁后才跟着他母亲回到你身边,那确实是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过过,你想着不能委屈了儿子,要让他去读书,于是 你就和妻子商量着把凤霞送人,要留下那口米去换有庆的学费。可是凤霞也是你的孩子,有庆那是凤霞带大的啊!离开了凤霞,那还是一个家么?有庆是怕你的,要不然为什么老是光着脚跑来跑去,那一来一回得有十里路,你看着有庆在乡间的野路上奔跑的时候,有没有担心过他搁着脚,因为你说他的鞋底老是破,再穿烂就要揍他,他怕,于是他脱了。有庆是个心眼多好的孩子,学校校长要输血,老师一号召,他立刻脱下鞋子就往医院跑,全校师生就独他的血型能对上号,抽血的时候,那畜牲一般的医生竟然没有顾着有庆早已发青的嘴唇,依然抽血不止,那有庆的血都让活活抽干了呀!那么小的孩子,那么好的孩子,就让黑心的医生害死了,“不够不够,还要还要”,不够你妈你怎么不去输血,还要你妈你怎么不去输血,他只是一个孩子好不好,你们能不能有点娘心,她校长是县长的女人,她的命精贵,那有庆就有理由让他牺牲来保她吗?

凤霞难产死的时候二喜抱着她睡了一晚,你就坐在灶边一夜,后来二喜上工地带着苦根,你不时就往城里跑,去看女婿,去抱外孙。可是天作孽,二喜上工的时候让水泥板砸死,可怜的苦根当时还不知道死是如何一回事,只听到父亲叫了自己一声:“苦根!“像是把喉咙都要喊破,那声音是来自黄泉里上的回响吗?有喜他的不舍啊!我怎么能不伤心落泪?只知道跟着你外公去乡下过几天,哪会晓得这一去,父亲早已不在,家也回不来。苦根,听著名字都让我掉泪,一直盼望着家里的鸡变成鹅,鹅变成羊,再攒够了钱,和外公一起去买牛。但这一天,怕是无论如何都等不会来,家里穷,平常生病了连一颗糖都吃不起,那天你和外公下地回来就晕倒在床上,福贵以为你能休息下就好,说出去给你煮豆子吃,家里穷的平常都吃不到的豆子这下你吃的欢,等到福贵再进屋来看你,那身体从胳膊到腿都凉下去了,是病的,也是让豆子给噎死的。苦啊,这辈子。

福贵的家人都去了,他那一辈的人也都去了,只有他依然活着,每天和一头叫福贵的老牛下地种田,看夕阳西下,也看人世沧桑。

读余华《活着》有感700字 第11篇

摘要:活着的意义?这是个大话题,挺沉重。文中说,生活是平淡的,但并不是说它无聊,我们渴望的幸福和羡慕之种种其实就在身边。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去读一下这本书,它一定会让你对人生、对生命有更深刻的认识。

活着的内涵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应该怎样活着,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每个人都会对这个问题思考过,我也不例外,我曾反复地问自己,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而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又是为了什么?生存,还是为了实现价值或其他?我久久思考不得其解,甚至常常陷入思想的困顿和盲区。直至读到余华的《活着》,我才仿佛醍醐灌顶,如梦初醒,对待生和死、苦难和希望以及活着的本身有了一个更深的认识。

小说用平静而缓和的语气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悲剧色彩的一生。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一生忍受苦难,唯一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

这是一本沉重的书,他能让每个铁石心肠的读者落泪,读完这本书也使人感受到那种大喜大悲,跌宕起伏的心理历程。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该书的评价是:“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因为它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向读者揭示了生命的真谛!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始终是压抑的,一直被作者有意无意制造的死亡阴影笼罩着,虽然人的终点不可避免都是死亡,但是如此脆弱而无常的生命让人难以接受。福贵的爹被气病而跌死,母亲因贫病死,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被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生子时难产而死,妻子家珍由于困扰她多年的软骨病,累病而死,女婿二喜搬运时的一次意外事故中,被水泥板压死,外孙苦根因贫,吃豆子时被撑死……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往后读,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越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活着的不易。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是生命的坚强在这本小说中却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主人公福贵在接二连三的重大打击下,我没有看到他呼天抢地、哭哭啼啼,风雨过后,他的淡然和乐观,用最平缓的语气向小说中的“我”讲述自己的故事,还买了一头老牛与其度过残年,这让我感到淡淡的释怀。在外人看来,他活着已毫无意义,什么都没有了,可是什么都没有击垮他!他对生活还是充满了希望!人的忍受力是无限的,对希望的期待也是无限的,生命力在极端的状态下仍然可以顽强地生存,这是因为有了希望!我曾经在《读者》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两个朋友在沙漠中行走,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还是没有走出沙漠,却耗尽了所有的粮食和水,只剩下了五颗子弹。于是,其中有个人对另一个说,我去找水,你在原地不要动,每隔一段时间你就开一枪,好让我知道你的方位,如果你五发射完,我还没有回来,那我就是死了,你自谋出路吧。四颗子弹用光了,留在原地的人还是没有看见那个人的影子,他绝望了,于是用最后一颗子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没过多久,他的朋友捧着水壶,顺着枪声找到了他的尸体。这虽然是一个故事,却让我体会到希望的力量,活着就是希望,也正是因为有了希望,才有勇气去求生。

在恶劣的环境中,在苦难面前,我们将选择怎样的生活状态呢?不幸和苦难虽然是整个小说的基调,但正是因为在那样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像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之旅时,才让人更加深刻体会到坚韧和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人的生存环境自古以来就是战争多于和平,苦难多于幸福。早在一百多年前,我们的先辈就用不屈不挠的斗志向后人诠释了在那样苦难的日子里,我们是如何脉脉相承的!时间冲刷了屈辱,消磨了痛苦,以前我不知道在今天,在我们这样一个安逸和平的年代,我们的年轻一代对苦难、对困境的承受力有多少。但是刚刚结束的雅典奥运会使我为之振奋,尤其是年轻的中国女排在逆境中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精神淋漓尽致的表现让我感动,使我鼓舞。一直被国人寄予厚望的中国女排过五关斩六将打败劲旅古巴后顺利进入决赛,国内媒体已经提前将这块金牌入了帐,但是却忽视了俄罗斯争夺这块金牌的决心和实力绝对不亚于我们。她们的强攻使女排连负两局,第三局的开场又是打得那么不顺,所有的人都不免产生出拿银牌也不错的想法。但是中国女排在这样不利的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力挽狂澜、气如长虹的气势让每个人都为之征服,连俄罗斯的魔鬼教练在第四局还没有落败的情况下都不再咆哮,苦笑着挥手认为他们大势已去。果然,这块让国人等待了足足一代人的金牌在经历了一场殊死较量后终于又落在了我们的手里。与其说我们胜她们一筹的是技术,更不如说战胜她们的是我们的精神和心态,先失两局,第三局一开始比分紧咬,又多次发球失误,胜负一线间,女排队员顶住压力,决不服输,连扳三局,终于取得了胜利。

读余华活着有感[推荐] 第12篇

读《活着》原因有两个:

一、手机里的苹果商店里有这本书;

二、这本书的名字比较文艺。可能因为年轻,总是喜欢故作深沉,所以选了这本书来看。

初读这本时,我经常会笑。家人会问我,什么书让我看了以后笑的这么开心。说说其中的两个情节吧。

第一个是书的一开始,福贵跟老牛福贵说话,说家珍、凤霞、二喜、有庆怎么样怎么样。笔者一问才知道,原来啊老头福贵在跟老牛福贵聊天呢,随便说了几个名字,是想让老牛福贵知道其他牛都在帮忙干活,没有偷懒,是牛就应该帮忙干活的。可是这本书看完以后我才突然回忆起来书开头的这段有趣的情节,福贵口里说的那些人全是离自己远去的亲人的名字。

第二个情节是在福贵被抓去当壮丁打仗那会,因为国民党的不抵抗政策,国民党军队一片涣散,空投下来的子弹撒了一地,没有人要,甚至都找不到一块合适的地来舒舒服服地躺着睡觉。每次空投大家都忙着抢米和大饼,后来因为缺乏草料,有米也没有用生不了火。福贵说没抢一次比拉一个星期的大炮还累,浑身酸痛,全身也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春生竟然没有人堆人,人叠人去抢大米,而是专门脱其它人的鞋。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胶鞋底是可以生活的。

在这本书里,我对离我们的现实生活很远的“人民公社”、“大锅饭”、“红卫兵”等等词眼有了一些了解。第一次真的感觉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公公婆婆的年龄要比我的爸妈要稍微年长一些,问了一下他们记忆中的那时候。公公家在农村,公公的爸爸还是村里的大队书记,再加上公公那时候是家里唯一的男娃,所以公公回忆起来说那个时候他有的吃,他清晰地记得当时家里就他一个人吃的山芋其它人全吃的萝卜,他还依稀记得当时很多人都在食堂吃饭确实是很热闹很好玩。婆婆的家不在农村,婆婆说那个时候整天都很饿,去了食堂也是很稀很稀的稀饭根本没得吃。婆婆说有一次好不容易2分钱买了一个烧饼,刚拿到手就被一个小叫花子抢了去,那个小叫花子年级也不大,一抢到饼就往上面狂吐口水。还有一次邻居阿姨带了块肥肉给婆婆吃,可能是因为那块肥肉没煮熟的关系,婆婆吃完就头晕,仿佛那块肥肉吃到脑子里去了。刚跟公公婆婆住那会,我其实有点受不了,实在太节俭了。做什么事都是小心谨慎,如果跟钱有关肯定是算了又算了。听公公婆婆讲完这些,终于能够理解他们了。我想如果我也曾经历过那样的生活,我可能比他们对自己更狠了。还好现在的我读到了余华的文字,了解了那一段特殊岁月的生活。现在的我不愁吃不愁穿,整体还要想办法减肥。现在的我衣服一大堆,有些甚至穿都没穿过。以后,也许我也得换一种方式去活着,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就足够了。

福贵是家里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他送走了一个又一个他最亲的人。而那样的悲剧就是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大背景造就的。我认为福贵很可怜,他面对了亲友的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亲手给他们挖好坟墓。福贵却看的很开,他心想自己能把自己的亲人一个个送走他也就放心了,这样他自己死的时候也就能安心了。

福贵的妻子家珍,人如其名,真可以说是家里的珍宝。这样的女人让我很佩服,如果不是她的执着,福贵可能早就在哪个犄角旮旯死掉了。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爷时,福贵整体在外面吃喝嫖赌,家珍始终苦苦守着福贵,等福贵回心转意。聪明的福贵还给家珍做过特殊的菜,四盘蔬菜下面全夹着一块肥肉,也就是告诉福贵,女人看起来不同,其实都一样。福贵破产以后,福贵的丈人把家珍接回家了。家珍在娘家把儿子有庆生了下来就回来了。就像福贵他妈说的:“家珍是你的女人,谁也抢不走。”后来的家珍更令我佩服,福贵被意外抓走了去打仗,家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人送走了老婆婆,拉扯大两个孩子。她完全可以回自己富裕的娘家,丢下孩子不管,福贵不在家,她把家里打点的井井有条。家珍这样的女人,用福贵的话说,一生都是清清白白的,其它女人死了以后多多少少都有人说闲话,家珍这样的女人死了以后绝不会有一个人说闲话。一个女人死后没有人说闲话,这也许也可以作为女人一生成功的写照了。

家珍的儿子有庆和女儿凤霞都死于医疗事故。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出血,需要大量的血。校长便把学校里所有五年级的孩子带到医院去献血,结果只有有庆一个人的血型符合。医生为了救活县长的女人,抽血竟然能抽上瘾,听到有庆喊头晕,脸色发青,嘴唇发紫也不闻不问,就这样活活把一个12岁的孩子抽血给抽死了。凤霞童年发了一场高烧变成了哑巴,哑巴凤霞在家里总是抢着活干,尽管这样,为了攒钱给有庆念书,福贵和家珍商量着把家珍送给了人家。后来的家珍还是回来了。然而到了试婚年龄的凤霞却没有人来提前。二喜出现的章节是我认为这本书里写的最温暖的,我觉得好人有好报,哑巴凤霞竟然找到了真正疼自己的偏头二喜。二喜给丈人家修房子,给丈人买酒喝,还风风光光地把凤霞给娶回了家。书里的一个情节总是让人感觉很感动,那就是哑巴凤霞和偏头二喜俩人每次都是手牵手回娘家。想到这一幕,总是让人感觉小人物也有小幸福。但是我心里总是害怕,我知道这样的书里没有一个人会有好结局的,现在越美好,等会更悲惨,果然,幸福的凤霞在生儿子苦根的时候大出血死了。

这家够惨了,结果勤劳沉默的二喜竟然在下水泥板时被两块水泥板活活压成了一块肉饼。爷孙两个相依为命,小苦根发了高烧,福贵心疼孩子给孩子煮了豆子吃,结果孩子没数,活活把自己给吃撑死了。

从此老头福贵就与老牛福贵相依为命,福贵把自己的亲人一个都埋了,他还在自己的枕头底下放了10元钱,再穷也不动那10块钱,村里人都知道,哪天福贵走了,埋他的人就拿这10块钱帮他操办后事。

读《活着》有感700字 第13篇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希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可以选择做回那个积极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读《活着》有感700字 第14篇

福贵的一生堪称悲惨。少时嗜赌如命,败光家财,气死父亲,为重病的母亲买药却途中被抓壮丁,家中还有一个贤惠的妻子,一女一子。几番辗转,终于回家后,母亲早已病逝,女儿也因病失语。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次降临,福贵的儿子、女儿、妻子、外孙相继死去,终余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看到福贵在这种苦难的巨大打击下,我想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动容吧。或许我们惧怕苦难,厌恶苦难,但不论我们愿意与否,它仍会来访。

认为苦难对灵性的生活大有裨益,他们愿意像耶稣一样经历苦难,愿意背着十字架前进,他们以苦难为甘甜,遇到打击依旧乐观,认为是上帝的磨练和恩赐。也有人认为人生就是该好好享受,无视更憎恶痛苦。所以一遭遇苦难,就唉声叹气,厌恶一切,包括自己,他万分懊恼,会这样想:为什么当初我要那样做,若是这样的话就会怎样云云。他们不愿正视痛苦,一味埋怨,又将在陷入悲剧的漩涡。更有甚者,抛弃生命,踏上黄泉路。

记得富贵曾经的战友,春生在中被批斗得奄奄一息,他在死前向福贵诀别。福贵劝他,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了呢!福贵不懂大道理,但是他知道生命是宝贵的,活着不容易但仍要坚持。

我一直在想,在接二连三的打击下是什么支撑着福贵活着的念头,一次次灾难为何没有将他击倒。是坚强的心?是不死的信念?又或者是其他?又一次纵观全文,现在想来,活着仅仅是活着本身罢了。余华似乎在向我们传达着消极的思想,在末文福贵与老牛在夕阳下相随而行似乎也在这样昭示:人与牛不过一样只是活着罢了。然而,只是当当活着的话,这样的福贵与当下如陀螺旋转般麻木机械的重复生活着的人又有何不同呢?只是福贵遭受的苦难大于常人所以才带给我震撼吗?是余华煽情的功底深厚的缘故吗?我细细地寻着答案,于是福贵的妻子家珍这样告诉我:“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是了,我想这就是我要寻找的答案了。

一个人活在世上,必定要经历这样的课题:自己活着为了什么?若我们刻意回避这个话题而不去思考的话,我们必将迷惘的活着。一些志存高远的人把爱国、崇高、成功、立业当成活着的目的。他们认为“高尚”的目标更能顺理成章的成为活着的理由。然而我们真的明白那些所谓的主义吗?国之本,为人也。我们才是国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的主义只会让我们在舍本逐末的漩涡不断盘旋罢了。

而福贵这个年轻为阔少爷,中年耕田至老的人也许一生都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然而他却在苦难的接二连三打击下,仍承受下来。这在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这看上去被苦难压着喘不过气的人,却仍然乐观。

我们可以把高官厚禄当作成功,可以把身价百万当作成功,可以把扬名立万当作成功,然而,我们唯一不认可的成功——家庭的和睦。而当家庭的完整也成了福贵遥不可及的奢望时,福贵仍然活着。他是想像曾经的祖辈那样小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而光复家产吗?不,在我看来,活着只是活着罢了,我们一生中有很多羁绊,它可以是金钱,可以是事业,可以是爱情、可以是亲情,但绝不会是自己。即为了自己而活着。为什么需要那么多理由,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去度完人生,这不就是最简单最率性的原因吗?我想福贵晚年一定很快乐,即使他早年遭受巨大的打击,即使他爱的家人一一逝去,他仍然乐观的和着老牛一起迈向夕阳的尽头。这一定也是他所喜欢的活着的方式,在所剩无多的岁月里,在自家的田里,和着自己的老牛一起耕田,一起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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