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喜欢的诗作文

2024-06-12

我是喜欢的诗作文(精选11篇)

我是喜欢的诗作文 第1篇

初中时,曾经读过诗仙李白的《下终南山过斛斯山人宿置酒》:“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相摧及田家,童稚开荆扉,绿竹入幽径,青萝拂行衣。欢言得所憩,美酒聊共挥,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一诗。当时的我对诗意的理解懵懵懂懂,只隐约觉得这田园诗景色优美、气氛浓烈。诗人所创造的意境是何等的安详恬适,令人心生向往。但生活在凡尘俗世中的我并不能真切的体会诗中那种陶然忘机的乐趣,直到那次在山中小住,我第一次真实体验了“山月随人归”的妙趣。

有一次,父母亲在一个悠闲的周末,带着全家大小去爬山,以纾解平时在都市里的紧凑生活步调。旅程中,曾经来到了一片绿意盎然的森林。由于我自幼生长于高楼大厦间,因此,生平第一次如此贴近自然,使得我兴奋莫名。于是,全家人便徜徉于群山环抱的林木间,恣意享受着林野里的芬多精,感受自然的脉动与呼吸,直至夕阳西下,皓月当空,我们仍意犹未尽不想踏上归途。

霎时间,我的脑海中闪过了李白的诗句“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我的心灵顿时明澈了起来,仿佛感知到诗人当时是如此的忘情于山水间,体悟与万物共存的生态法则,以及与友人畅谈后的闲适静谧。而我,正与生命中最重要的家人们一同浅尝这属于森林所独有的气息。看着全家人脸上满足的神情,我想,此时的交谈不仅多余,也将成造作。

面对青山明月,我虽不是诗人,可是也忍不住想吟哦诗句,以表达内心的澎湃汹涌,也许是附庸风雅,但这也是美好诗句值得一辈子去印证的道理吧!

中国古典诗歌有一种奥妙,每当我们不知该如何传达内心的情感时,总有诗句可以切实说明,这种珍贵的诗的语言,值得我们用深情守护,以经验传承。

 

我是喜欢的诗作文 第2篇

在这流传了几千年的诗海当中,我最喜欢的是李白的《静夜思》。这首诗创作于公元426年9月15日的扬州旅社,此时,26岁的李白已经离乡十年。在那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他仰望天空中的那一轮皓月,不由得生出一股思乡之情,写下了这首后来妇孺皆知的诗。

初次见到这首诗,是小学之门初开的时候。当时并不知道它的意思,只是摇头晃脑地背给老师听。三年级时,才逐渐知道其中所包含的思乡之情。那家中的父老兄弟,亲朋好友,家里的一草一木,那逝去的年华往事……尽数含于一个“思”之中。简单四句却仿佛有无尽的思念。

六年级时再次细细品味,又有所感触。这首小诗既没有奇特新颖的想象,也没有精致华美的词藻,只是以平淡到出奇的语气向人们诉说着一个做客他乡之人的真实感触,耐人寻味,吸引着千百年的读者。作为一个游子,在夜深人静之时心中思乡之情不免一阵泛滥,更何况是这圆月当空,月华如霜的秋夜。

现在,这首诗又让我在心中掀起了涟漪。诗的前两句生动形象的表达出诗人睡梦初醒,恍惚间将月光误认为是浓霜的景象。后两句则深化了乡愁,逐渐清醒的诗人,望着照亮故乡的同一轮明月,竟然有了低头思故乡的结尾。清新朴素的四句诗是容易理解的,又是体会不尽的,一切要靠读者的品味。妙处在此刻表现出来,无愧于“妙绝古今”四个字。

此情此景,或许当我哪一天和此时的诗人一样,可能会更好的理解他漂泊在外的孤寂凄凉之感吧。

王伟忠:我是喜欢喜剧的人 第3篇

一场“我住宝岛一村&我住胡同大院”的对谈:活动海报只在几个文化圈人聚集的网站张贴了一下:我,王伟忠;他,英达;一起来聊一个事儿。地址选在富有人文气息的北京大学——好像台湾来者一旦要深谈,多对此地情有独钟。只是这次更像是在寻求一个能听得懂故事的人群聚集地。所谓“排场”,无非是一间普通的大教室;讲台上一捧花;一个清秀的主持人以及落座的两位靠嘴皮子吃饭的人。

听起来有些穷酸,这哪像两个把着两岸娱乐文化脉搏的人出现时该有的气场?可仔细回味,倒嚼出了正宗的文化味儿:诞生于市井间,沿袭在寻常生活脉络中。一段眷村的稀奇故事,再来一段老北京胡同的趣谈,算是台湾和北京两座城的对仗。从岛的这边到那边,生活聚落对个人的影响同样根深蒂固,大概就是“寰球同此凉热”。

英达和王伟忠都被扔在了一个突然与过去撕裂的断档时代中锻打,竟走出颇有些对照的人生:一个在胡同里捏橡皮泥长大的北京人,像总也过不够似地一遍遍创造或复述着胡同里那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眷村人走出的人演眷村、谈眷村、吃眷村,使眷村俨然成为现下的文化时尚。此时的王伟忠骤然扫去了一身的综艺代表性符号,就像小S开始谈家庭,温情而郑重起来,不再耍宝撒野。

快乐的集体记忆

眷村,一种于国共内战失利的国民政府为了安排自中国大陆各省迁徙至台湾的的国民党军及其眷属所兴建的房舍,在60年后的今天已经凋零,但它孕育的人才和影响力,意外地成为台湾软实力的亮点。这批“眷村后代”中有出息的很多,可以说是台湾近30年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大都进入了新闻界、影视界、文化界和政界,文绉绉的国语腔也成了这些人的标志:娱乐圈有李安、侯孝贤、杨德昌、李立群、林青霞、张艾嘉、邓丽君;政治圈有宋楚瑜、胡志强、郝龙斌;甚至连台湾首富郭台铭也带着这样的影子。

王伟忠是北京人,在台湾出生长大,从小在眷村生活,是外省第二代,特殊的历史时期成就了特殊的记忆。

早年的眷村总是弥漫着临时与过渡的气氛。同英达显赫的家庭背景不太一样,王伟忠的父母那代并没有读过什么书,父亲是军人,妈妈只念到小学毕业。两人相识很早,一个19岁,一个15岁,第一次在北京的胡同里相遇,然后恋爱、离开北京。其实1949年去到眷村的那拨人在物质方面相当贫乏,像是住在贫民窟,邻里间却是相亲相爱宛如一家人——那里就是一个小大陆,各省的居民都有,彼时在王伟忠还未断奶的年龄,母亲已经奶水不够,就抱着他到各家去吃各省妈妈的奶。

居住地来自五湖四海的国民党老兵,带来了全国各地的生活元素。相邻的两家孩子都回家晚了,一进家门均遭到父母的训斥,内容相近,口音区别却很大。一家的孩子往往能交到来自好几个省的朋友,学会好几种地方方言,尝到好几味家乡美食。王伟忠也练就了一口很溜的普通话,交谈中突然变成四川话,突然是天津腔,突然又成了东北腔……各种腔调来去自如。

这种环境下无论成人还是小孩,往往都更容易生活得简单快乐。王伟忠印象里的父亲像是《美丽人生》里的罗伯托·贝尼尼,从没遇到什么烦心事,总是微笑着乐观得很;母亲从十几岁便养家糊口,操练出了一身的省钱持家的本领,只要菜市场什么东西便宜,她就买回来打卤,发明了茄子卤、鱼丸卤、油条卤等各种腌制手法。脾气倒是很急,只要他一调皮一惹事,鸡毛掸子、皮带、拖把……只要手边抄到什么东西都能用做“刑具”。就这样,从眷村走出来的王伟忠总是敢言敢行,一副乐天知命的架势。他经常说,“我喜欢喜剧,喜欢给人带来希望,无论是综艺节目还是主持,我都会挤眉弄眼给观众带来最大快乐。”

失败远比成功多得多

印象里的王伟忠还有另外一面:“混”世魔王。小时候他混不吝地调皮捣蛋、不怕挨揍;现在则是脾气暴躁,骂起人来毫不避讳脏字俗语,被圈内人称为“暴君”;深深体会过阶级社会生活的他也做了很多讽刺现实的政治性节目——他自称自己有一副“老灵魂”,总是“忧国忧民”,因此打小就对“电视”这个东西充满幻想,想着凭借它可以影响很多人。高中时代逃学时,他看到当年的台视名导播黄海星带着外景队在嘉义公园出外景,心里就想:“他妈的,有为者亦若是!”

为了追求做导播的理想,18岁那年,王伟忠考上了台湾文化大学的新闻系,身上带着全家凑出来的两万块来到台北。新生训练的前一天晚上,他在阳明山上的大学校园蓦然看到山下繁华的灯火,发誓要在台北好好打天下,“有朝一日,要让山下的万家灯火统统认识我”。

带着“光宗耀祖”的巨大压力,大二开始,王伟忠就不放过任何在电视台实习的机会。从1977年开始,他做过了各种类型的节目,曾经在摄影棚里关了四天四夜没睡觉,当最后终于走出电视台的摄影棚时,抬头看到夕阳,不禁跌坐在台阶上哭了起来;也曾经到台北影业公司打工,学习冲洗底片,整天泡在充满化学药剂的工作车间,同一批实习的同学都打了退堂鼓,而他硬是撑到了最后。毕业之后,他跟着曾制作《正大综艺》的老板江吉雄干,从打灯到写剧本、画背景、当助理编导、主持,慢慢才得以当上制作人。

除了《2100全民乱讲》、《全民大闷锅》之类搞笑、讽刺时事性的节目,大陆观众心目中王伟忠的拿手好戏还是要数各类型的综艺节目,《康熙来了》、《国光帮帮忙》、《超级星光大道》、《模范棒棒堂》。以他自己的话来说,娱乐节目对合理性的要求不高,因为它只负责提供快乐,大家开心就好;受众导向也很年轻,不用区分地域,南北的男女老少看了都能哈哈一笑。所以他敢于尝试,提供创意,态度严谨。

在媒体和公众的各种赞美褒奖面前,王伟忠倒是显得豁达,“人生就是不断学习去试,失败了没有什么关系,我失败比成功多得太多了,只是失败人家不好意思提,怕我寒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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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被感觉感动

陈汉典在《康熙来了》里模仿起王伟忠,总要拿捏一下他举手间的风派,和五颜六色的现场花枝招展的来宾一对比,有种特殊的喜感。这位“综艺教父”的身上有着一种让人忍不住仔细推敲的东西。他能准确把握娱乐圈的新动向,最年轻最快餐的消遣出自他之手;可他最倾怀的却是浓郁散不开的乡情,念念不忘小时候在眷村拿小刀偷割邻居家的香肠的味道,邻居的儿子相送的胡同画一张……

《我住宝岛一村》是王伟忠曾写作的专栏文章的集合。2008年,《今周刊》找王伟忠写专栏,他提要求说:我写什么你都不要管。杂志说没关系,你爱写什么就写什么。专栏名为《吹牛老爹》——王伟忠当时作为“夹心饼干”的年纪,是孝顺父母的最后一代,养育孩子的第一代,这个“四年级生”感受很多,他的太太是五年级生,员工都是六七年级生,孩子是八年级生,各个时期就像不同空间的大转盘一样围绕在身边。他写台湾的社会、经济、文化,从一个传播人来看各方面的变化。“就是这样一个东西。不是伟大的作品,是轻松的小品,各位如果上厕所、上洗手间看看,还蛮方便的。”他谦虚地说道。

中国是一个移民的社会,王伟忠想让后代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台湾的,所以做《光阴的故事》,做《宝岛一村》,都是以“我的家”的方式去做,“龙应台写《大江大海》,我讲的是一个村子,其实创作只是出发点不同,可是殊途是同归的,都是讲感情。”由感情而来的感动,对王伟忠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

从1949年到现在,60多个年头,眷村的老人家像树叶一样,一片一片地掉,而眷村第二代也开始变老,不过还有力气回忆眷村的故事。三四代以后这个故事怎么样不得而知。曾记得王伟忠的姐姐在电视上大力推广眷村菜,上节目时还要配合小S手拉手做欢呼跳跃状大喊大叫以博观众一笑,这个“笑果”实在有点心酸,对于更不了解台湾历史的大陆年轻人或将来的台湾年轻人来说,眷村的故事还会那么重要吗?

故事从宝岛走来,在大陆沉淀,一个个记忆在此岸勾唤出一段段更为深厚的往事。一个聚落的回忆,大概和一个年代的集体记忆相仿,足够美好得让人频频回首、感恩、珍惜。眷村情结的之所以能掀起文化热潮,是因为这种情感对中国人来说是普世的,是人人皆有的最一触即发的乡情与对动荡岁月的惝恍。

“其实我所有东西就是一个感情。所以你们不是被眷村感动,你们感动的是那一份相濡以沫家人的感觉,那是中国人非常重要的东西。”

王伟忠语录:

“如果分数好就等于好学生的话,这个世界是很贫瘠的。”

“一定要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人一辈子不要跟别人比较,跟自己比较,证明自己是怎么样的人。”

“愿意演喜剧的人才是伟大的,要让人笑不容易。”

“关于城市的辨识度,冲突是美感,一定要新旧合一,就像穿衣服,上半身可以穿一个西装,下身穿破牛仔裤,你看起来就潮。”

“有些东西拆起来很快,一下子就倒塌了,可是有一些东西要留下来,老祠堂或者老房子,回忆终究是一辈子的。”

我最喜欢的诗作文 第4篇

诗人以橡树为对象,表达了爱情的热烈、诚挚和坚贞。通过拟物把自己比作木棉树,热情而真诚地道出了自己人格理想和对于爱情的理解:并肩而立,深情而对。

在爱情中,她不想依附对方,也不想单恋付出。她只是想与对方并肩而立。她偏要打破爱情中只提倡作为对方牺牲的,不愿当附属品,而是想和对方站在同等的地位上。在恋情中,恋人应并肩携手,心心相印,用最初的心,陪对象更长的路。在爱情中,男女应该惺惺相惜,互敬互爱,志同道合,相互陪伴。男女独立的人格不应失去应有的光辉,而应在对方的映照下更加璀璨夺目。恋人应同甘苦,共患难,无论何时,都不抛弃,不放弃。

诗人在那个“大男子主义”风靡的时代提出了男女平等恋爱的思想,不仅是大胆的,也是新颖的,而这样的思想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

这首诗歌采用内心独白的抒情方式,坦诚自然,毫不生硬。这种抒情就好似与一位友人相对而坐,她以娓娓动听的声音想你讲述一般。这让我有一种恍然如梦的感觉,像是找到了一位知音,心灵相通,互相倾诉。

我最喜欢的,便是这首诗的语言:“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底下;叶,相触在云里。”在读这里时,我眼前仿佛浮现着土壤下紧紧缠绕的树根,还有风中沙沙作响的叶子晴空万里,暖暖的阳光在树叶上跳跃。这一切,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树下有一对恋人,并肩而立,深情而对,握着手,被风吹起的发丝交错在一起。这语言中的画面感也令我为之沉迷。

我最喜欢的诗作文 第5篇

我最喜欢的诗是被誉为诗仙的唐代诗人——李白写的《赠汪伦》。这首诗虽然被每一个人熟知,但这首诗起源于一段鲜为人知的友情故事。

李白在唐代时就被世人熟知,他也是当时人们的偶像,他喜欢喝酒和观赏美景当然也有很多人知道。汪伦就是一个崇拜李白的人,很想请李白来做客,可他自己住地方又没好风景,还没好酒家,他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一个办法。他给李白写的信是这样说的:我这有十里桃花,万家酒店,快来游玩。李白也没见过这么好的地方,当然是要来体验体验的。但到了汪伦的住处之后才知道,十里桃花就是在一个叫十里岭的地方有个破园子,里面有几株桃花。所谓的万家酒店,就是一个姓万的老板开了家破酒家。地方是差了点,但不影响汪伦对李白的热情。李白和汪伦在这几天的相处中,成为了朋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在归去的那一天,李白万分不舍,在离开的途中,写下了这首千古名诗。

汪伦请来李白的方式有些“不正当”,但汪伦对李白的情意是很多人都比不过的。在现在,交朋友也要像汪伦那样,学习他对朋友的情意,这样才能交到真心对待自己,能互帮互助的好朋友。

这首诗的写作风格十分独特,虽是送别的诗,但没那么伤感,以景来承托汪伦对自己的深情。例如“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但表现出桃花潭的深,还侧面表现出汪伦对李白的情更深。

我最喜欢的诗作文 第6篇

李白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苏轼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仿佛诗人对天情有独钟:怀着“被朝廷驱逐、被小人迫害、知己何处?朋友何处?”的情感,只有举杯问天,为何不公?尽情的享受每分每秒的得意之时,不要到末了再来感慨一生贫苦。我仿佛在玻璃房子的底端,却以为自己处顶层之下,分不清自己身处何方,前方的路还有多长,享受这现在,会痛苦将来,可痛苦现在,却不一定会享受将来。

中国历朝历代5000多年,后浪前浪不胜其数,每个人的出生都有他的意义和价值,或许每个人都是天才,只可惜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钱乃身外之物,没了可以再赚。可对于武将,人身意义便是披金甲卫祖国;对于文人,人身意义便是为名君出谋划策。当真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就算有再多钱,又有什么用呢。这个世界根本就不缺人才,大学生比比皆是,千里马常有,伯乐也常有,可伯乐不要千里马了,伯乐要万里马。人们天天赚钱,其实到头来无非是将钱从上衣口袋拿到裤兜罢了,可谁能看清这一点呢,因此,在这50中,也就出了一个陶渊明。

用水来洗刷惆怅,用酒精来麻痹神经,只可惜举杯消愁愁更愁,多想一直醉生梦死而不清醒啊,早晨的青丝傍晚就下了霜,诗人的世界中就只剩下了酒。自古以来圣贤无不是冷落寂寞的,只有那会喝酒的人才能留传美名。

我是伟大的守护者麦迪文 第7篇

《卡拉赞之夜》(以下简称:“卡拉赞”)是炉石传说继《纳克萨玛斯的诅咒》、《黑石山的火焰》、《探险者协会》之后的第四个冒险模式。在卡牌数量上,《纳克萨玛斯的诅咒》一共推出了30张新卡,其中职业卡9张、中立卡21张;《黑石山的火焰》推出了31张新卡,其中职业卡18张、中立卡13张;《探险家协会》推出新卡45张,职业卡27张,中立卡18张;《卡拉赞之夜》有新卡45张,职业卡27张,中立卡18张。从卡牌推出的数量上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卡拉赞”保持了《探险者协会》的高数量,而较高数量的职业卡和中立卡意味着更加多变的卡牌组合,这将为炉石套牌的多样性带来更多可能。

与以往不同的是,“卡拉赞”加入了序章的概念。玩家无需购买完整的冒险模式就可以先行体验序章的故事并能解锁两张职业新卡。这无疑是暴雪高明的营销手段的体现。序章作为卡拉赞故事的开端,以与马克扎尔王子的对战为开端,以麦迪文的失踪为结尾,就好像一部构思精妙的小说,在故事开头就设置了悬念。玩家即使开始对于解锁完整冒险模式不感兴趣,在游玩序章之后也会对整个“卡拉赞”的剧情架构产生兴趣。另外,序章解锁的两张强力职业卡无疑对于玩家是一种补强,强力卡牌的吸引下无疑也会有玩家“禁不住诱惑”,乖乖掏出128购买冒险模式。联想《守望先锋》的免费体验,暴雪的营销理念可谓一以贯之。

在推出时间上,《卡拉赞之夜》也是让玩家一阵好等。“纳克萨玛斯”与“黑石山”的上线间隔248天,“黑石山”与“探险者协会”之间间隔224天,而卡拉赞之夜已经让玩家们在探险家协会之后足足等待了273天!慢条斯理的精良制作加上一周一区的饥饿营销使得《卡拉赞之夜》毫无疑问会成为销售赢家,玩家在解锁模式限制下的持续关注和讨论将良性反馈于自发宣传行为,而后将进一步扩大这一冒险模式的销量。

新的套路出场

“你们在说啥?”

“我们需要新套路!”

按照炉石传说冒险模式的一贯规律,新的体(du)系(liu)或是新的机(ba)制(ba)几乎是可以确定的。纳克萨玛斯带来了“亡语”体系,黑石山带来了“龙”体系和“减费”体系,冒险者协会带来了“战吼”体系的第二春(宇宙流、挖宝流、转职系列)。这其中有一个核心的理念就是,基本上套路的变更都和几张关键卡有关。从纳克萨玛斯的疯狂科学家、淤泥喷射者到黑石山的索瑞森大帝到冒险家协会的雷诺、伊利斯、铜须、芬利爵士,那么《卡拉赞之夜》有哪些值得期待的带来变革的核心卡呢?

还记得传送出小精灵的尴尬吗?本次的卡拉赞之夜在萨满、圣骑士、战士、法师、德鲁伊等5个职业各设置了一张传送门法术。从传送门的鼻祖《地精大战侏儒》里的“不稳定传送门”就能看出随机性是传送门的一大特点。本次的传送门在效果基本都贴合本职业卡牌思路的同时,在稳定收益外继承了传送门一贯的不稳定性和随机性。这可能是设计师想出的解决当前古神版本白板当道、套路僵化的一剂解药。

野兽+鱼人会产生什么化学反应?可不是王小板,而是种族融合体系。本次卡拉赞之夜涉及种族融合的卡牌虽然不多,仅有馆长、展览馆法师、机械动物管理员这三张,但是效果无疑是非常惊艳——野兽、龙、鱼人的群体加buff以及三种族同时找牌。暴雪似乎是希望通过这样的设定鼓励玩家进行种族融合的卡牌构筑,借由种族融合的设定丰富套牌内容。但由于这一体系所属的卡牌稀缺,以及目前单种族卡组的完备与稳定,混合种族卡组的强度是值得怀疑的。种族融合体系能否流行起来还有待于天梯实践来检验。

还记得会长“不要跑,不要跑”的梗吗?法强体系的春天就快来到了!其实炉石之前几个版本一直在推出法强系列的卡牌,例如“庆典司仪”、“雪地狗头人”以及“进化的狗头人”。但是为什么法强体系少有卡组流行呢?因为制约因素实在太多。高要求的牌序和配合、高费combo以及随从身材不佳无法站场成为了法强体系的尴尬。但是到了卡拉赞之夜情况就有所不同了。萨满的“幽灵之爪”和“大漩涡传送门”甚至于中立牌“奥数畸体”这三张牌大大加强了法强系的前期站场和抢节奏能力,而他们与法强、法术的强力配合似乎可以使得“蓝龙萨”甚至“法强萨”得以在天梯登场,这对于现在标配477以控场为主的萨满而言可以说是崭新的思路。

“朋友,要不要购买一本《安德罗妮猜奥秘》?”似乎暴雪听到了来自东方的神秘玩笑,顺势在《卡拉赞之夜》中加强了奥秘体系。猎人的“神秘女猎手”,法师的“麦迪文的男仆”,中立的“鸟禽守护者”都是奥秘体系的新卡。奥秘体系其实曾经一度也是热门体系,这得益于一张超强单卡——“神秘挑战者”,而佛祖骑也一时间成为了天梯毒瘤卡组,但是短暂的兴起敌不过暴雪“狂野模式”、“标准模式”分家的一刀。那么新版本下哪个奥秘职业能兴起呢?目前有奥秘的职业只有三个,法师奥秘有”肯瑞托法师“配合,但实战效果却并不理想,天梯带这张牌的人少之又少;圣骑士佛祖惨遭版本gank,没有了佛祖发力的“奥秘骑”绵软无力;那么“奥秘猎”、“奥秘傻龙猎”伴随着职业新卡的崛起似乎就显得顺理成章。“子弹上膛”加上“神秘女猎手”的5费强力一波,迅速占领场面的同时还提高了手牌质量,解决了猎人没有过牌的历史性难题。若是局面僵持,后期再拍上“导演”,瞬间爆炸完成翻盘。

猎爹又崛起了,那么术士就不那么舒服了。“奥秘猎”对于“动物园”无疑是致命的打击,高强度的抢血、解场、站场甚至返场让“动物园”的日子雪上加霜,而在艰难的处境下,“卡拉赞”给出的答案竟然是——“弃牌术”。弃牌套路的核心思想就是收益与风险并存,高风险的同时伴随着高收益,而“马尔扎克的小鬼”、“镀银魔像”就是开发组补齐弃牌套路的两片关键拼图,一个解决了弃牌后的补牌问题,另一个可以成为弃牌的原料。但是玩炉石打天梯,玩家的普遍心理是追求卡组的稳定、可持续、高强度。弃牌术的不稳定性和高损益使得他的上限和下限都很高,因此既要求玩家对卡组有很深的理解,也要求玩家有不差的运气。这事实上形成了一种矛盾,即技术与运气的矛盾。一方面我需要高超的技术操控卡组,但是我的技术可能并不能为我带来胜利,因为我的胜利来自于能否弃掉弃牌有正面收益的卡牌而非如力量代价这样的关键牌,这与一般套牌或是法术敲脸或是控制场面一点点积累优势的路子不同,可能“一夜暴富”也可能片刻间“倾家荡产”,往往一个回合的弃置就可以决定整盘游戏的走向,不得不说这对普通玩家来说“太刺激了”。因此在天梯实战中,“弃牌术”恐怕很难让玩家普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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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盗贼强化的“偷牌贼”、德鲁伊强化的“野兽德”、战士强化的“嘲讽战”、圣骑士强化,这些套路在之前的版本中已有端倪,在卡拉赞之中虽然有相应卡牌补充但是没有决定性的单卡作为核心,因此套路的成型要么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补强,要么是强度不够无法成为单独卡组。

隐藏职业的悲伤

同为暴雪的产品,魔兽三、星际二的平衡性无可挑剔,那么炉石又如何呢?很多玩家诟病暴雪的平衡性,姑且不提《炉石传说》的平衡性到底如何,但是职业的弱势似乎是一个群情激奋的话题,而这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牧师、盗贼。从数据从我们也许能找到问题的答案。拿炉石盒子6月的数据为例,标准模式下牧师的出场率为7%,位列9职业第7;盗贼的出场率为6%,位列9职业第7。胜率方面,牧师的胜率为43.53%,所有职业最低;盗贼的胜率为 46.11%排在9职业第7。也许有人会说,一代版本一代神,职业的热度是随着版本而变化的,那么再看看2015年全年的炉石盒子用户统计数据——牧师在12个月中10个月的胜率在50%以下,盗贼在12个月中9个月胜率在50以下,11月的胜率仅为44%,两兄弟为2015年9职业胜率最低职业前三名中的两位。可见这两个职业在持续这么久胜率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一定是机制或是卡组出现了某些问题。盗贼依靠“连击”,极其依赖牌序,对于抽牌的运气和数量都有很高的要求,但如果强调过牌又会对场面的强度造成影响,在过牌与场面的矛盾中寻求平衡来进行构筑是每个盗贼玩家都要考虑的问题,这也导致了盗贼职业非常考验玩家的操作和技术。牧师的情况与此类似。一方面缺少前期身材优异的职业随从,随从交换没有优势;另一方面卡片之间的配合要求很高,无论是奥金尼+环还是北郡+炎术师+环都要求你能抓到配合所需的卡牌,一旦卡手,局势很容易失控。那么《卡拉赞之夜》对这些“隐藏职业”职业有没有补强呢?答案或许有些尴尬。盗贼职业相对还好,虽然没有解决过牌、站场、“连击”的根本性矛盾,但至少增加了“剽窃贼”的新思路。然而牧师的新卡就有些让人尴尬了,暴雪非但没有增强牧师本已孱弱不堪的前期站场,反而是在增加了一张沉默,一张4费回复随从,一张5费复活随从,新卡的补充让牧师面对版本强势的龙战士、火妖法、动物园依旧是任人宰割。即使在中后期,牧师面对猎人和野兽德这样的卡组也没有太大的优势。“哀嚎牧”、“复活牧”只能说延续了牧师中后期发力的一贯思路,根本解决不了牧师的前期困境,可以说《卡拉赞之夜》让本已弱势的牧师似乎看不到脱离苦海的光明。

结语:

目前《卡拉赞之夜》也仅仅是开启了两个区域,更多新奇有趣的卡组和思路等待着玩家们去发掘。以游玩体验的角度来看,炉石传说从“纳克萨玛斯”的新奇,到“黑石山”的惊艳,再到“探险者协会”的满足,《卡拉赞之夜》面对的是炉石玩家们日益挑剔的审美胃口和炉石大环境里难以调控的职业平衡,《卡拉赞之夜》究竟能带来哪些改变,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我最喜欢的诗作文 第8篇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杜甫在成都草堂居住时所作,“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作者抓住了春天那第一场春雨,展开了描写,为我们铺开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当春天的第一场雨降临人间,给人们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喜悦!是呀,春雨过后大地生机勃勃,春雨中孕育着新的希望。

春雨美,但只在那夜深人静的时候,跟随绵绵微风,悄悄地走过那已被白雪覆盖三个月的土地,轻轻将绿色的希望唤醒。她下着,夹着和风,夹着温柔,在那江边下着,发出“叮——咚——”的韵律。

当我第一次读这首诗时,我就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感受到了这场及时的,滋润万物的,柔和的春雨给人带来的喜悦。想想,一早起来,看到被春雨滋养的事物都套上了绿色的小马甲,桃李争妍,百卉含英,春天的气息充满了大街小巷,这融融春意,令人陶醉。

我最喜欢的诗作文 第9篇

我喜欢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喜欢赤壁之战周公瑾的英姿雄健,临危不惧;喜欢悬崖入云猛浪激岸的如画江山;喜欢苏轼的怀古之念。

苏轼所言之周瑜,可谓吾之男神,飒爽英姿,风度翩翩,神采照人。手执羽扇,头著纶巾,从容潇洒,说笑闲谈之间,无半点焦急忧虑,八十万曹军如灰飞烟灭一般。见他神情从容胜券在握,只觉他的一生从容淡定击败八十万大军定是完美无憾的。在我看来,周瑜之志已至,可那句“既生瑜何生亮”也确实惊煞旁人。

反观苏轼,也该是郁郁不得志的一生,就像他自己所言“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苏轼回味赤壁周瑜之成功,转念一想自己,这么多年壮志未酬,竟以落得“早生华发”之果。看过周瑜的一生再论苏轼的一生显得平淡无奇、廖无作为了。

“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人生如同一场朦胧的梦,虚无缥缈,流连忘返,举起酒杯祭奠这万古的明月。岁月流逝,未来得及大展宏图便要垂垂暮老。江山如画多少豪杰,称霸一时最终至死也未能成就志向。忽而想起曹操,屹立一方终出“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之言,只得感叹岁月易逝来不及罢了。

所有人都猝不及防,被岁月白了双翼?p生了皱纹,直到苟延残喘才忆起壮志未酬。

我最喜欢的诗作文 第10篇

在一本厚厚的古诗书中,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是孟郊写的一首离别诗《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个人写的离别诗都不一样,但孟郊写的《游子吟》让我最喜欢,读完这首诗后,你会体会到诗带给你的母爱,为了儿子远行,母亲又缝衣服,又缝鞋子,而且一针比一针密,更体现出了母亲对我们的爱。

今天下午,英语班放学后,天还没有完全黑下去,妈妈骑着电动车来接我,并顺着东边骑了过去,把车子停在了博颂书店门口,去买了三套小升初卷子,我问道:“有了为什么还做?”“练”妈妈用威严的口气对我说。我很无奈,当我们骑到小吃店时,妈妈问我:“你饿不饿?去买两个白吉馍”。我从妈妈手里接过5元钱,像一溜烟地“逃”进了小吃店里。路上的风起来越大,我自己也越来越冷,就在我冻的发抖的时候,妈妈亲切地问了我一句:“你冷不冷?”我不想让妈妈担心,便说了一声:“不冷”。

我是喜欢沉浸在动荡中的女人吗 第11篇

的确,我拥有一份非常不错的职业,外资企业行销主管;也有一副过得去的外表和身材。29岁的年龄已经不再是花样年华,我的终身在半年前也算有了依附——丈夫在一个月前被他所在的公司派到了美国。他说,如果两年我不过去,他就回来。

我和丈夫是在交往了一年多后才结婚的,我摒弃了以往对漂亮男子的兴趣,毕竟他在我最失意的日子拉住了我。于是我把他离去后的日子经营得平淡而有规律,下班后约几个大学时代的密友,攥一份时尚报纸按图索骥,找各种风味餐馆吃顿晚饭,然后回家,在小区门口的罗森买上一大盒酸牛奶和IP卡,一边喝一边给丈夫打电话。说实话,或许是因为太平静了,以至于对他的离去,我并没有太大的不习惯。有互联网和电话的日子,一切都可以适应,还会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出在一次婚礼上,新娘是朋友的朋友,一个漂亮的上海女人。婚礼是从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开始的,他们选择的是一家庭院式的酒店,出了富丽堂皇的宴会厅,窗外美丽的花园让人耳目一新。婚礼分为自助酒会和正式晚宴,而下午这段好时光,宾客就可以在花园里自由穿梭。

我拿着酒杯,很悠闲地躲在远处的摇椅上,望着热热闹闹的人群。“嗨。”有人在我耳边问候,我转眼,一个高瘦而漂亮的年轻男子,不认识。“嗨。”我慵懒地回答着,戏谑地举了举酒杯,为他手中的空空如也而嘲弄着。男子有些尴尬,随即自若地顺手接过我的酒杯:“待会还有许多好菜,小心吃不下。你很漂亮,比那些明星、模特好多了。”一时间,我哭笑不得,不知道这是否算是一种肯定。

“霖。”他伸出手。“SANDY。”我迟疑了一会,报出了英文名字。他稍稍一用力,我们的接触有些超时了,我有点不快地站了起来。

“霖!”有人向我们跑来,一身西装,是新郎,逸。我看了看,有点眩惑。

“好久不见,枫。”逸努力微笑着,“我昨天才知道你今天会来。”

霖看着我们,疑惑地皱起了眉。“我们是高中同学。”我极快地打断了霖的联想。

逸拉着霖去接待客人了,原来霖是逸的伴郎。逸的出现破坏了我原有的平静。我们相识超过了10年。他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以后再也没有见过比他更漂亮的男子了。特别是他的那双眼睛,大而深邃,还带着孩子气的长长睫毛,看了让人心动。

我的一身乳白色裙装使我成为了宴会上最鲜亮的女人,甚至……盖过了新娘。我看到了许多男人热情的目光,其中有霖,还有逸。我有些心不在焉了。趁着一个空档,我避开众人跑到盥洗室补一下妆,让自己的情绪稍稍平静。我是个结了婚的女人,已经过了再游戏爱情的年龄,也不再应该为漂亮的容颜所惑,我对自己说。走出盥洗室的时候,逸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你漂亮得让人窒息。”停了停,他问我:“你告诉我,10年前,你为什么选择用那样的方式和我分手?”

我愕然地望着他,思维又回到了10年前。那是我与逸都进大学不久,已经开始恋爱了,忽然我又对逸的一个朋友感兴趣。逸知道后愤怒得要杀人,但他选择了“救世主”式的宽容:“不要再见他,我就原谅你。”但我还是选择了分手,我不需要他这种居高临下的怜悯。再后来,我也没有再见他的朋友。逸带着忧伤的神情对我说: “就为了一句话?”“不,为了当时,我们太年轻。”不知什么时候,霖已经在一旁了,我轻轻地说:“结束时送我,好吗?”

逃离式地坐上出租车,沉默良久,霖问:“你还爱他?”我不语。“他其实不怎么喜欢那女孩。”霖又补充,“是他妻子,不是什么女孩。”感激中,我含泪将头靠在霖的肩上,这一刻,我觉得自己软弱得就像是泡在开水里的麦片。霖揽住了我,很紧,眼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燃烧。他久久地看着我,使我在悲伤中蓦然升起海水一样的欲望,我突然知道,为什么自己总爱漂亮男子的根源,一时间我的身体和血液开始像衡山路的夜色一样发烫。

“……我想是这场别人的婚礼让我压抑已久的寂寞变成了激情,我想不到事隔这么多年,逸的眼睛仍然会像当初那样将我深深吸引,恋旧的力量甚至让我有抛开一切跟着他走的念头。而霖却是一个欲望的旋涡,他漂亮的面孔和强壮的身体让我感到自己作为女人的骄傲,而我的丈夫无疑是我现实生活的最大物质基础,而且不能说我不爱他,虽然不是那么强烈,但却让人安逸……”

在这样的夜色中,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在和逸重逢之前,我是一个理智的已婚女人,但旧情人的出现使我乱了方寸。特别是想到当年,我和他的分手并非是出于双方之间没有爱情的缘故,而更多的是客观因素(甚至是由于我一时的思想出轨,看上了他的同学)以及不成熟的赌气,我更加觉得此时此刻的空虚和失落。丈夫不在身边(而且我想我对丈夫的亲情和责任感现在已完全被不由自主的感性情绪所湮没),陪着我的是一个英俊年轻的男子,我要排遣我的寂寞和失意!作为女人,我现在更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胸膛和一个激情的梦幻!所以,当他提出要我去他家时,我先是犹豫了一下(只有半分钟),然后就无力地点了点头。霖的眼中充满了喜悦,而此时我在他眼中看到的,已不仅仅是欲望,更像是一种爱的力量,这样的力量刹那间让我想到了一见钟情的宿命。没想到在这一天里,我生命中的爱情竟然发生了如此丰富的变化,实在是梦幻 的故事啊!

霖的床整洁而柔软,霖温柔潮湿的舌头在游走,我感觉却不是那种激烈的冲撞,而像是孩子在母亲怀里小小的折腾。一觉醒来,身边这个年轻漂亮的男人仍然在熟睡,纤长又细密的眼睫毛令这张干净的面庞露出孩子一样的天真表情,鼻口随着呼吸微微翕动。他的身体蜷曲着,犹如在母亲子宫里的那种姿势,我想,霖比自己该小了四、五岁吧。午夜的月光从窗帘外面透射进来,我重新审视身边这个年轻的身体,在浅浅的光线里显出一种说不明白的色彩。

我悄悄地走出门,口袋中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把手机贴近耳边,是丈夫的越洋电话,连着几天,各忙各的,都没通上话。丈夫说,好太太,天冷了,你自己要当心点。我说,好的……就这样。我第一次感觉自己声音是那么虚弱,而远隔千重山水,丈夫的声音却比大地还要厚重而稳固。我失魂落魄地向家的方向走去。逸已经等在了我的家门。新婚之夜洞房花烛,他居然等在别的女人的家门口。不用他说什么,眼神已经告诉了我,他的心里已经放弃了他的婚姻……这个只会在小说或电影里看到的情节竟然发生在我的身上,这究竟是幸运还是悲剧?我在走向逸的时候,心里却忽然比什么都清醒,我的丈夫在异国他乡正在为我们的未来而忍受着思念的煎熬,而我……已经干了一件背叛他的事,绝不能有第二次!

逸:我想告诉你……

我:我什么都不想听,请你离开。

逸: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就像10年前那个冬天,我在建国西路的花店旁第一次吻你……

我:……10年前的花,现在已经变成灰了,对不起,我要关门了。

逸:看着我的眼睛,你难道现在一点也不爱我?

我:你的问题和你的眼神一样无聊。再见。

关上门,眼泪滴在橘红的丝巾上,匀化出像血一样的深色。我心中被什么东西深深地刺痛着,违背自己正式的感情,虽然也许从道德上讲是正确的,但却是极其悲苦的。

我以为事情就会这样结束,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我的性格软弱而害怕寂寞,我想,凡是有过感情经历的女人都能体会到,当你面对一间冰冷的房子和一张宽大的双人床时,你会非常希望有一个你爱的人陪在你身边,我现在简直难以想象在丈夫离去后的那一段日子里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每天这样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看无聊的电视,给无法见面的丈夫打电话……我想是这场别人的婚礼让我压抑已久的寂寞变成了激情,我想不到事隔这么多年,逸的眼睛仍然会像当初那样将我深深吸引,恋旧的力量甚至让我有抛开一切跟着他走的念头。而霖却是一个欲望的旋涡,他漂亮的面孔和强壮的身体让我感到自己作为女人的骄傲,而我的丈夫无疑是我现实生活的最大物质基础,而且不能说我不爱他,虽然不是那么强烈,但却让人安逸。可我难道注定是一个喜欢沉浸在动荡中的女人吗?因为我无法让自己平静,逸和霖的脸在脑中打着转,挥之不去……

天已经渐渐地亮了,是个雨天。用冷水洗了洗脸,我想事情总会好起来的,霖会有新的女友,而逸会和他的新婚爱人一起过日子,毕竟这是个现实的世界,我用鸵鸟精神逼自己什么都别去想。换了一套衣服,准备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但是一开门(为什么我一点也没感到惊讶?难道自己盼着这样的事情发生?),霖和逸同时出现在我的面前,霖手上拿了一束红玫瑰,而逸拿的则是白玫瑰。我冷冷地说,你们不要忘了,我是有丈夫的人,昨天的事,都忘了吧。

霖和逸迅速地互相对望了一眼,交织的一霎那透出些许迷惑和敌意。逸说:“相信我,我会给你一个比现在更美好的未来,我已经要求和妻子离婚,难道你没有那样的勇气……”霖打断了逸的话语对我说:“我觉得你应该把以前的生活通通忘掉,让我来帮助你一起体会更幸福的事情……难道……你忘了昨天晚上的快乐吗……”

我的心一下子又乱了起来,我借口要上班,迅速逃离了现场。我真是一个不好的女人,天上下着雨,我在心慌意乱的同时居然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被追求的愉悦感。其实,工作真的能够让人理智下来,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的头脑已不再发热,我的道德感和责任感又占据了上风。

接下来的24个小时,我做了无数事,包括请了长假以及预定了机票。我的理智始终清醒着,我要把自己交给未来,把逸、霖还给生活。

可是,我又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感情的事情不是像我这样的女人能够控制得了的。就在我拖着行李,打算远离这个纷乱纠葛的城市回到丈夫怀抱的时候,霖打来了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兴奋到了沸点:“我们到美国去散散心吧!公司派我到那里做一个大项目,我买了两张机票,17点10分,我在候机楼等你!你不去我也不去,我们不见不散!”

“……我从五楼窗口探出头去,逸在窗下向我挥舞着双手,在他的身边,在地上用许许多多的白玫瑰摆放出了一个大大的‘爱’字…… ”

容不得我说半句话,霖便挂断了电话。看了看自己的机票,我不由得苦笑起来,同样是17点 10分的飞机,飞向同一个城市,既然这是命运安排的,我还能说什么呢?一切等到了美国之后再说吧。这时,我突然听到窗外有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上来:“生……日……快…… 乐……”是逸的声音!我从五楼窗口探出头去,逸在窗下向我挥舞着双手,在他的身边,在地上用许许多多的白玫瑰摆放出了一个大大的“爱”字。我的眼眶湿润了,我已经过了小女生的年纪,这样的伎俩其实应该不会对我起作用。可是,你要知道,就是在10 年前的今天,我因为同样的场景而被深深地感动,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楼下这个男人,我从来没有后悔过。10年过去了,连我也已经差点忘记今天是自己的生日,逸却让昔日重现面前,怎不叫人百感交集,潸然泪下?

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过于戏剧化。我想,即使是小说或电影里缠绵悱恻的情节也不过如此,太多的巧合和太多的枝节使我简直怀疑自己是在做一场梦。一定会有很多人以为我在虚构情节,因为这样的事情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发生的概率都应该很小。但是,难道是上天对我特别眷顾,或者要造就我这么一个典型化艺术形象?让我成为这梦幻迷离故事中的女主角?但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一些事情的发生往往是没有经历过某些感情的人所不能想象的,请相信我的真实和真心,我用人格和良心担保我所说的都是自己亲身经历的,因为事实就是如此,我只是把所有的环节都诉诸笔端,还以本来面目而已!否则,反而是一种欺骗……

时间已经过了16点,我深深地对着天空吸了一口气,就算我今天留在这个城市,那么明天呢?希望霖只是一时的兴奋,自己去了美国;希望那边的丈夫能接受我改变行程的理由;那站在楼下,用坚定的眼神望着我的逸呢,我该怎么做?如果选择了逸或者霖,那我可能过得很开心(前提是成为一只鸵鸟),但一旦自己的道德感上升,一辈子就将生活在无尽的不安和罪恶感中。而如果选择回到丈夫身边,我又如何面对自己作为女人心中那块最柔软的性情之地?(因为这两天我发现对丈夫的爱真是少得可怜,只有责任感在维持……)都说女人的心应该安静一点,所谓无才便是德。其实,女人是最感性的,往往会不顾一切地脱离现实跟着感觉走,而且不论年龄,我到底该怎么办?!

谁能告诉我,明天究竟会怎样?

心情寄语

文/舒 霞

看着枫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一篇小说——《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个小时》,故事讲述的是一名刚刚经历了中年丧夫的英国贵妇,在蒙特卡罗遭遇了一个因沉迷于赌博无法自拔而想自杀的贵族男青年,英国妇人从注意这个男青年并想挽救他年轻的生命,直到爱上了对方,甚至不惜令自己的家庭和亲友蒙羞,抛却一切准备与他私奔,最终被这个年轻的赌徒在赌场当众羞辱,这一连串的事情全部发生在短短的24个小时之内。然而,对这个贵妇人来说,这是改变她一生命运的24个小时,这期间她体会了内心惊涛骇浪般的变化,摒弃一切理智,女性内心的爱欲和情仇,在瞬间彻底地释放并爆发,以至于在她的余生始终活在对这场经历的回忆中,仿佛自己的一生都浓缩在了这24个小时之内,其余的时间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而已。

小说是茨威格在20世纪初写的,枫是生活在21世纪上海的一名白领女性,时代不同,地域不同,连人物的性质也不同,但是我们却可以发现人类的情感是共通的,人性的本质是历经岁月仍亘古不变的。枫在经历多重的感情纠葛后感叹:女人是最感性的,而这种感性往往表现在女性有时会突然做出令自己都感到惊讶的决定和举措,尤其是在恋爱方面。在随后的岁月里,慢慢地消化这些行为的结果,有人会为自己当初的决定寻找种种理由,将其合理化,并毅然而然地坚持下去;有的人则万分自责,只能任由时间来冲刷自己的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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