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治理安全措施

2023-03-31

第一篇:生活污水治理安全措施

污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治理措施和方案

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是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难点,也是重点。污水不进行治理,直接排放,垃圾随处倾倒,必将对整个农村的地表水系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也会对人们的生活及身心健康构成威胁。如何解决新农村建设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问题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成败,社会各界尤为关注,政府更是高度重视。结合各个专家提出了多种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方案,各地要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实施。

一、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方案一:人工湿地处理(比较成熟的规模化生活污水治理)。

人工湿地是在一定的填料上种植特定的湿地植物,从而建立起一个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当污水通过该系统时,经砂石、土壤过滤以及植物根系的多种微生物活动,使污水中的污染物质和营养物质被系统吸收、转化或分解,从而使水体得到净化。人工湿地有多种模式,推荐使用潜流型人工湿地模式。

潜流型人工湿地主要由3部分组成:基质、植物和布水系统。目前人工湿地系统可用的基质主要有土壤、碎石、砾石、煤块、细沙、粗砂、煤渣等一种或几种组合的混合物(根据其进水水质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基质一方面为植物和微生物生长提供介质,另一方面通过沉积、过滤和吸附等作用直接去除污染物。潜流型人工湿地系统使用的植物主要有香蒲、美人蕉、菖蒲、茭白等,这些植物可增加湿地基质的遇水性,此外还能与周围环境的原生动物、微生物等形成各种小环境,将氧气传输至根区,形成特殊的根际微生态环境、这一微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净化废水的能力。布水系统主要是将进水按一定方式均匀地分布在处理系统中,并且保证不发生短流和堵塞,在潜流型人工湿地处理系统中多采用穿孔管布水系统。

系统的设计 :① 选址,因地制宜,尽量选择有一定自然坡度的洼地或经济价值不高的荒地,一方面减少土石方工程、利于排水、降低投资,另一方面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② 确定系统组合形式, 根据场地特征、处理要求和所处理污水的性质来确定。单一式、并联式、串联式、综合式。③确定水力负荷,根据文献或经验而定。④ 选择植物 。⑤确定长宽比,根据达西定律Q=Ks*A*S S-水力坡度;A-湿地床横截面积;Ks-潜流渗透系数。⑥进出水系统的布置,湿地床的进水系统应保证配水的均匀性,一般采用多孔管和三角堰等配水装置。进水管应比湿地床高出0.5m。湿地的出水系统一般根据对床中水位调节的要求,出水区末端砾石填料层的底部设置穿孔集水管,并设置旋转弯头和控制阀门以调节床内的水位。⑦填料的使用,湿地床由三层组成:表层土层、中层砾石、下层小豆石。表层土壤在2-2.5kg/100kg为好;砾石层粒径在5-50mm,铺设厚度0.4-0.7m。⑧潜流式湿地床的水位控制,当接纳最大设计流量时,进水端不能出现雍水现象;当接纳最小流量时,出水端不能出现填料床面的淹没现象;有利于植物生长,床中水面浸没植物根系的深度应尽可能均匀。

该模式适宜于分散式住户,且地势最好应有一定的坡度。生活污水最好分别处理,条件不允许时厕所废水一定要先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再与厨房和洗涤用水混合进入人工湿地处理。条件比较好的地方,再将处理后的水排入氧化塘进行深度处理,效果会更好。此方案建议在我乡大岭包村、火石梁和红洞泉村实施。

方案二:沼气净化处理

对有畜禽养殖的住户,可以考虑选用沼气净化处理。主要不同点是将一般住户的三格式化粪池改为沼气池,具体规格根据废物量决定。其它处理同前,也要求将厨房、洗涤废水与厕所废水分开处理。此方案建议在我乡畜禽养殖较为集中区域实施。

方案三: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氧化塘处理+自然湿地处理

主要适用于居民集中点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是将集中点居民生活污水实现每户分流,厕所废水每户建一个尽量大一点的三格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格栅过滤与厨房污水合流进入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最后排入氧化塘进行深度处理。氧化塘要定期清淤,尽可能养殖一些鱼类等水生动物,水面上可少量培育一些吸污能力强的植物,出水流经自然湿地进一步净化处理,效果较理想,可满足国家对出水水质的要求。此方案建议在我乡街道和大桥村居民集中点实施。

二、生活垃圾处理方案

生活垃圾处理采用户集、村收、乡处理的模式管理。示范村、整治点对生活垃圾等环境卫生实行保洁物业管理,固定清洁人员全天候清扫,制定示范村、整治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于生活垃圾经分类后,有机废物可以用来发酵制作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具体原理是:生活垃圾堆肥技术的先决条件是生活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主要选用有机食品类物质作为堆肥的原料,严禁将废旧电池和不易降解的塑料混入。有机垃圾经厌氧发酵分解成卫生、无味的腐殖质,可以作为优质有机肥回用于庄稼,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目的。垃圾腐烂过程产生的沼气可作能源使用,其沼液渗滤到调节池,一定液面高度时自动抽回发酵室,进一步促进有机质发酵腐烂。沼液不对外排放,整个堆肥过程约需一个月时间。

三、工作措施

1、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规划建设由环保局给予技术指导,并负责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

2、各村结合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选择1~2个示范组(点)开展试验示范,实行项目管理,将确定的示范村、整治点上报乡党委政府,由乡党委政府实地察看后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3、资金筹措,采取村筹、乡投、社会资助等几个方面相结合。

4、以生态村创建为载体,在具体实践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同时,

进一步强化宣传,大力培养村(居)民树立生态理念和环保意识。

第二篇:现场污水治理措施

1 污水整治措施

1.1污水整治措施

1.1.1 施工现场各区段内设有沉淀池,利用污水泵将污水及雨水派专人分别抽入城市排污系统。

图1.1.1沉淀池

1.1.2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入雨水管网。

1.1.3大门处设置冲洗台沉淀池,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后排入污水池,不得随地流淌。

图1.1.3洗车沉淀池

1.1.4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统一规划排水沟,保持排水系统良好,控制污水流向,做到场内无积水。

1.1.5严禁将食物残渣及剩饭菜直接倒入下水管内,施工现场临时食堂应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1.1.6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池,食堂和一般生活污水及养护用水等,排入污水池。

1.1.7严禁工人现场随地便溺,一经发现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立即清除出场。

第三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质量通病 和预防措施

潘志荣

一、了解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一)、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指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所必须经历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先后次序关系及相互联系。我国的基本建设程序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建设准备、建设实施以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六个阶段。

1、建设项目前期

(1)、编制项目建议书。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研究,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2)、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编制设计任务书。具体论证和评价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可行,并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设计任务书(也称计划任务书)的附件。设计任务书对是否上这个项目,采取什么方案,选择什么建设地点,作出决策。

(3)、进行设计。从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作出详尽规划。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按三个阶段进行

(4)、安排计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送请有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经认可,报计划部门,经过综合平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2、施工阶段

(5)、进行建设准备。包括征地拆迁,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平整土地),落实施工力量,组织物资订货和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提出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即开工兴建;遵循施工程序,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安装。

3、验收投产

(7)、生产准备。生产性建设项目开始施工后,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8)、验收投产。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编造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决算(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的手续。小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可以简化

(9)、项目后评价。项目完工后对整个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等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或与类似项目进行对比

(二)、工程实施阶段的基本程序

工程实施阶段的基本程序包含:施工图预算、工程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图纸会审、组织开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决算

1、工程发包

(1)、两种方式: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

招标发包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

(2)、工程建设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规模标准:2.1.施工总承包概(预)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3.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费用单项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工程建设项目应进行邀请招标规模标准:3.1.施工总承包概(预)算价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3.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估算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3.3.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费用单项估算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规模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邀请招标规模标准以下的项目属镇(乡)、村级的由各乡镇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属机关部门的由各项目业主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

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含进户工程(进户管道和化粪池)、截污纳管——污水管道工程、终端——污水处理池和湿地

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包含管沟开挖、管道安装、检查井施工、管沟回填、闭水试验五道工序

(一)管沟开挖质量通病和预防

1、槽底超挖

1.1、产生原因:机械开挖一次性开挖到位,沟底不平顺,沟底局部存在尖锐石块。

1.2、可能产生的后果:管道变形或损坏,出现漏水或排水不畅

1.3、预防措施:

1.3.1、管沟开挖时,机械开挖不要一次性开挖到位,留20cm人工清理;

1.3.2、如一次开挖到位,可用平板振动器走一遍,确保沟底平顺,无尖锐石块突出;

1.3.3、如出现超挖现象应采用砂砾石或中粗砂砂回填压实;1.3.

4、砂垫层按要求施工2、边坡塌方2.1、产生原因:沟边坡未按要求设置,一次性开挖深度过深。2.

2、可能产生的后果:重复开挖,同时存在安全隐患2.3、预防措施:2.3.1、根据土的类别合理确定边坡坡度;2.3.

2、对于较深的沟槽,宜分层开挖。2.3.3、开挖沟槽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2.3.

4、管沟开挖立即进行下一道工程施工

3、槽底泡水3.1、产生原因:雨季施工、在地下水位以下或有浅层滞水地段不排水施工3.

2、可能产生的后果:容易塌方,沟底变软,容易造成管道及检查井下沉3.3预防措施:3.3.1、设置排水沟、集水井,用水泵抽水,严禁浸水作业。3.3.2、沟槽见底后,随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应留20cm土层不挖作为保护层;3.3.

3、局部浸水后基底土质变软需采用砂砾石或中粗砂换填

(二)管道安装的质量通病和预防1、坡度不顺,甚至出现倒坡现象1.1、产生原因:测量差错或意外的避让原有构筑物,使管道在平面上产生位移,在立面上坡度不顺。1.

2、可能产生的后果:污水排放不畅,甚至出现倒灌。1.3、预防措施:1.3.

1、施工前加强测量放样,特别是对用户出户管高程,原地面高程,检查井设计高程进行复核;1.3.2、施工中加强管沟开挖装管前对管底高程及检查井底高程的复核

2、管道埋设过浅2.1、产生原因:

2.1.1、未按设计或规范施工;

2.1.2、施工前相关高程未进行复核,低处检查井过浅,造成到末端施工时管道深度无法调整。 2.

2、可能产生的后果:管道容易受压变形及损坏。

2.3、预防措施:

2.3.1、严格按设计图纸及规范施工,施工前及施工中加强高程复核;

2.3.2、管道施工遵循“先低后高、先深后浅”原则;

2.3.3、如遇管道深度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应联系设计进行管道加固。一般采用级配砂砾石、半刚性水泥混合料回填或混凝土加固

3、管道悬挂,支撑及加固不当

3.1、产生原因:施工班组缺乏技术力量和施工经验,擅自变更设计;加固方案未经设计、监理、业主同意,盲目施工。

3.2、可能产生的后果:管道沿防洪堤或挡墙敷设时,采用钢筋头或木头插入墙身作为支撑,支撑件易生锈腐烂;悬挂施工采用混凝土包管加固,底部又缺乏有效支撑。

3.3、预防措施:

加强设计变更、签证程序管理

(三) 管沟回填的质量通病和预防

1、管沟一次性回填到位;回填料控制不严;密实度不足。1.1、产生原因:回填料控制不严,回填时未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特别是管道两侧及管道下半部份倒三角位置未回填到位。 1.

2、可能产生的后果:

回填密实度达不到要求,回填料含有尖锐石块,管道容易受压变形,损伤破损。路面恢复后时间不长就出现开裂下陷

1.3、预防措施:

1.3.1、确保砂垫层厚度;

1.3.2、控制回填料质量,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碎砖、石块、混凝土碎块及大于10cm硬土块;

1.3.3、回填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不得在雨天回填,不得回填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

1.3.4、分层回填,特别是管道两侧及管道下半部份倒三角位置回填到位,有条件的管顶25cm以下采用砂回填。

(四)检查井施工的质量通病和预防

1、井底施工不规范

1.1、产生原因:先做井,后浇底;井底垫层未施工;井底混凝土厚度不足;混凝土浇筑未经振捣,密实度不足;不排水施工。

1.2、可能产生的后果:井底裂缝,渗水,检查井整体下沉,井壁产生裂渗水。

1.3、预防措施:

1.3.1、加强施工程序管理,井底碎石垫层,井底混凝土质量按要求施工; 1.3.

2、必须先浇筑井底混凝土,并达到一定强度后砌筑井壁; 1.3.3、做好施工排水工作。

2、井桶、溜槽施工不规范

2.1、存在问题和产生的原因:砌筑砂浆饱满度不足,砖块不洒水;粉刷质量欠佳,井外壁粉刷不到位甚至不粉刷;小口径管道与大口径管道连接井处施工,下游管道管顶高于上游管道;管道与井壁间未座浆。 2.

2、可能产生的后果:井壁裂缝,渗水;管道与井壁间有空隙;井内积水或倒流;井圈盖移位。

3、检查井深度不足,支管与总管高度相同,容易产生排水不畅,甚至产生倒流。

4、井盖移位,破裂下沉

产生原因:井盖安装未座浆,在路面浇筑混凝土时产生井盖移位;井桶大于井座。

5、井盖周边路面产生裂缝、下陷

检查井外侧回填料欠佳,未分层夯实,回填密实度达不到要求 控制回填料质量,尽可能采用砂砾石料回填,并分层回填夯实。

(五)污水处理池及湿地施工的质量通病和预防

1、底板开裂下陷

1.1、产生原因:基底土质不均,基础底板浇筑质量欠佳 1.

2、可能产生的后果:底板开裂下陷,造成池壁裂缝,漏水。 1.3、预防措施:

1.3.1、严格执行基础验槽程序,基础开挖到设计高程后,提请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建设、勘测、施工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3.2、如基槽土质不良,因提请设计变更,进行基础加固:(1)开挖到设计高程,还达不到设计强度要求,一般继续挖深50-100深度,采用砂砾石、低强度混凝土、毛石砼加固处理;(2)如遇土质不均,局部为不良土质,部份为石方开挖的,一般采用不良土换填加固,同时石方开挖部份基础也需要采取加固措施。一点必须掌握尽可能确保基础持力层基本均匀。

2、池壁裂缝、渗漏(贯穿裂缝、深层裂缝、表面裂缝)

2.1、产生的原因:2.1.

1、原材料质量;2.1.2、配合比不当,特别是水灰比过大;2.1.

3、混凝土浇筑时内外温差太大;2.1.4、养护失当

2.2、预防措施:

2.2.1严格控制砼原材料质量,一般采用商品砼,但要同材料商明确:采用防水砼,适当控制水灰比;

2.2.2、控制混凝土入模坍落度; 2.2.

3、避免混凝土结构内外温差过大, 2.2.4、拆模后尽快回填土;

2.2.5、加强混凝土早期养护。应重视未拆模时的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28天。

三、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和施工技术要点

(一)污水处理池混凝土施工技术要点:

污水处理池、湿地体量不会很大,池壁高度也不是很高,一般宜采用全现浇混凝土施工,浇筑时宜分段分层连续进行,浇筑时应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

(1)混凝土浇筑平台与池壁模板连成一体时,应保证池壁模板的整体稳固,避免模板振动变形而影响混凝土的硬化。

(2)非泵送退凝土的坍落度不大于80m,掺外加剂的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150mm。应保证池壁混凝土的连续浇筑。 (3)施工缝应事先清除干净,保持湿润,但不得积水。浇筑前施工缝应先铺15~20mm厚的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浆,与混凝土的浇筑的间隔时间不应过长。

(4)池壁混凝土应分层浇筑完成,浇筑层高度一般为振捣器长度的1.25倍,最大不超过50cm,防止漏振,沿池壁高度均匀摊铺;每层水平高差不超过400mm。

插人式振动器的移位间距不大于300mm,振捣棒要插入到下一层混凝土内50~l00mm,使下一层未凝固混凝土受到二次振动。 每层混凝土的浇筑间歇时间不宜大于1h。 用溜筒浇筑混凝土的落下高度(从溜嘴)不大于2m。

(5)池壁的混凝土浇到顶部应停lh,待混凝土下沉后再作二次振动,消除因沉降而产生的顶部裂缝。

(二)、混凝土养护技术要点:

夏季浇筑的砼,如养护不当,会造成砼强度降低或表面出现塑性收缩裂缝等,因此, 必须加强对砼的养护。

1、砼初凝后立即进行养护,连续养护14天以上。

2、池壁在浇筑砼14天后方可拆模,养护时池壁顶设置洒水管,应确保各部位池壁湿润到位。

3、池底板及顶板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4、当完成规定的养护时间后拆模时,最好为其表面提供潮湿的覆盖层,池外及时回填土。

(三)、穿墙管施工技术要点:

套管加焊止水环法:在管道穿过防水混凝土结构处,预埋套管,防水套管的刚性或柔性做法由设计选定,套管上加焊止水环,套管与止水环必须一次浇固于混凝土结构内,且与套管相接的混凝土必须浇捣密实。止水环应与套管满焊严密,止水环数量按设计规定。套管部分加工完成后在其内壁刷防锈漆一道。安装穿墙管道时,对于刚性防水套管,先将管道穿过预埋套管,按图将位置尺寸找准,予以临时固定,然后一端以封口钢板将套管及穿墙管焊牢,再从另一端将套管与墙管之间的缝隙以防水材料(防水油膏、沥青玛王帝脂等)填满后,用封口钢板封堵严密。亦可于套管与穿墙之间加挡圏,两边嵌填 油麻和石棉水泥

(四)、施工缝的设置技术要点:

一般水池施工将水池底板、池壁、顶板分别整体浇筑,尽量不设或少设施工缝,

1、防水混凝土底板边续浇筑,不留施工缝;

2、墙体不应留垂直施工缝。

3、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交接处,底板与池壁之间的施工缝设置位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的且施工方便的部位(1)有八字墙的设置在底板八字墙上方15-20cm处,顶板八字墙以下15-20cm处;(2)无八字墙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 mm 的墙体上。当墙体有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 mm。

4、墙身过水部位设置施工缝的位置必须设置止水带。止水带一般采用40cm宽,2mm厚带凹槽的钢板。最简单的是采用凹槽。

(五)、污水处理池满水试验:

1、水池满水试验的前提条件

(1).池体结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抗渗强度或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的防水层、水池外部防腐层施工以及池外回填土施工之前;

(3).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水池施加预应力或水泥砂浆保护层喷涂之前; (4)、砖砌水池的内外防水水泥砂浆完成之后;

2、构筑物满水试验程序

试验准备→水池注水→水池内水位观测→蒸发量测定→有关资料整理

3、构筑物满水试验要求

(1)、注水 向池内注水分3次进行,每次注入为设计水深的1/3。注水水位上升速度不超过2m/24h,相邻两次充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每次注水后宜测读24h的水位下降值。

(2)、外观观测

对大中型水池,可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的抗渗质量,当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在充水过程中,对池外观进行检查,渗水量过大时停止充水,进行处理。

(3)、水位观测

池内水位注水至设计水位24h以后,开始测读水位测针的初读数。测读水位的末读数与初读数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24h。

(4)蒸发量的测定

有盖水池的满水试验,对蒸发量可忽略不计。无盖水池的满水试验的蒸发量,可设现场蒸发水箱。

4、满水试验标准

水池构筑物满水试验,其允许渗水量按设计水位浸湿的池壁和池底总面积(m2)计算,钢筋混凝土水池不得超过2L/(m2.d),砖石砌体水池不得超过3L/(m2.d)。

第四篇: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说明

按照珲春矿业(集团)公司通字[2007]68号(转发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八连城煤矿按高瓦斯矿井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第446号令以及《吉林省瓦斯综合治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为切实抓好瓦斯治理工作,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特编制《八连城煤2017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二、为切实抓好瓦斯管理工作,矿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方岸滨 吴焕章

副组长:肖守仁 常福营 王玉民 李长顺 张荣财

于跃东 赵启本 魏俊学 田 野 李守峰 肖建国 纪洪生 丁跃文 刘 敬

组 员:唐中伟 阚成文 何清朝 毕铁成 杨连生

三、成立通风专业队伍

1、通风科: 通风 科长:阚成文

主任工程师:孙 锋

科 员:王常龙

2、瓦斯研究室:瓦斯研究室主任:何清朝

科员:孙中华 李 彬 吕祥刚 张忠枢 杨 磊

3、通风区:区 长:杨晓辉 书 记:于双业

副 区 长:王成志 于德发 李朋朋

技 术 员:于海波

通风区下设五个瓦斯治理专业队伍,分别为瓦检队、综合队、扫尘队、砌筑队、防火队。

瓦 斯 队:队 长:于立春 综 合 队:队 长:高海峰

扫 尘 队:队 长:赵立亮

砌 筑 队:队 长:赵汉伟(兼)

防 火 队:队 长:尹红星

3、抽采区:区 长:王起安

书 记:张维强

副 区 长:付 华 吴连闯 刘广权

赵铁功 于始许

技 术 员:薛彦功

抽采区下设九个瓦斯治理专业队伍,分别为瓦斯抽放1队、瓦斯抽放2队、瓦斯抽放3队、瓦斯抽放5队、地质队、瓦检队、综合队、机电队、监测队。

瓦斯抽放1队:队 长:杨文会 瓦斯抽放2队:队 长:杨文会(兼) 瓦斯抽放3队:队 长:郎晓伟 瓦斯抽放5队:队 长:李大鹏 监 测 队: 队 长:孙殿清

地 质 队: 队 长:于治林

瓦 检 队: 队 长:初文杰 综 合 队: 队 长:张传勤 机 电 队: 队 长:王兆海

四、全矿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承担如下职责:

1、行政矿长是企业法定代表,是本企业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矿总工程师是瓦斯治理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瓦斯治理工作负业务、技术管理责任;每月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议,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

3、通风副矿长、安管科,对瓦斯治理工作所采取措施的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每月组织全矿性的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评比活动。

4、各副矿长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5、通风科、瓦斯研究室负责全矿的瓦斯治理业务指导工作。及时提出解决矿井瓦斯治理问题的建议和意见,研究解决瓦斯治理问题;及时传达局、矿领导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及时处理瓦斯治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各级区(队、班、组)长对其所辖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7、工人对所在岗位的瓦斯治理工作负责。

五、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全矿各级领导和员工认真执行以下几项规定: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

第446号令以及《吉林省瓦斯综合治理实施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认真贯彻执行本矿下达的有关瓦斯治理各项规定和制度。

3、认真履行“一通三防”责任制。

4、认真执行八连城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5、矿井通风管理

(1)主要通风机房严禁兼作他用,设施必须符合《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

矿井采用机械通风,矿井主扇必须保证连续正常运转,备扇必须保证能在10min内开启。主扇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和机电矿长批准、签字。

新安装的主扇运行前必须进行性能测定和试运行工作,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扇风机性能测定。

矿井主扇装置应加强管理和维修,外部漏风不得超过15%,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外部漏风测定。

(2)矿井主要扇风机及其反风设施要按《规程》规定定期检修,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并且按《规程》要求做好反向风门的安装和维修,防止反风时风流短路。

(3)通风系统的建立应以“简单、稳定、合理、可靠”为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通风设施(特别是风门)数量,减少内部漏风,提高有效风量利用率。

(4)巷道及采区设计施工要充分考虑通风因素,各采掘巷道的布置必须符合《规程》和“一通三防”有关规定,达到合理、稳定、

可靠的通风要求,做到采掘系统布局合理,通风网络简单,避免角联支路,巷道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必须有“一通三防”专项内容,并征得通风技术管理部门的同意。

(5)在准备采区时,必须按设计先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以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

(6)矿井的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道。 (7)采区进、回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作为进风巷、一段作为回风巷。

(8)建立合理的、有利于通风的采掘生产布局。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一个采区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采煤面同时作业。

(9)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时要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

(10)所有通风设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和维修,每组风门均要安设风门联锁装置,主要进、回风石门之间的联巷以及采区进、回风上山(石门)之间的联巷,不通风行人的必须在联巷两端砌筑永久挡风墙隔开,如需使用,至少要用一组永久风门隔开,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

(11)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任何人随意损坏通风设施或将一组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风水管线必须从风门墙预留孔中通过,通风设施损坏时通风区必须及时修复。井下各作业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生产单位负有监护责任,损坏时要及时汇报。属瓦斯循环检查路线内的通风设施,瓦斯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通风设施损坏,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并要求调度通知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追查,同时通知通风区及时修复。

(12)通风系统必须稳定可靠,合理畅通,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要求,严禁风速超限。

所有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向外20米内的巷道采煤区负责,巷道高度、断面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综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净断面不得小于5m2。

矿井每年由技术科、通风科负责组织一次巷道鉴定,风道风速超限时必须进行巷道维修,扩大断面,保证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超过3%。通风部门负责每3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13)生产水平和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的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采掘工作面采用独立通风。如确需串联通风时,串联通风不得超过1次。实行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批准并报

集团公司备案。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局扇通风,严禁不合理的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

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抽放泵站等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14)实行计划供风、以风定产,采掘工作面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回采工作面、备用工作面、回撤工作面和硐室供风量要符合配风要求,各用风点配风量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配风量。

通风区要按月编制配风计划,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15)建立定期测风制度。通风区每旬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和测风台帐上,并按旬报矿总工程师(通风科)审阅。通风区要根据测风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完善或调整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矿井风量分配合理,有效风量利用率不得低于85%。

井下测风站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测风记录牌前后10m内不能有淤泥、积水以及影响测风断面的货物。

(16)对盲巷、采空区密闭外或其它通风不良的巷道,通风区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除通风检查人员外,其它任何人不得进入栅栏内、不得损坏栅栏和密闭。

6、加强巷道贯通管理。

(1)巷道贯通要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台帐,贯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严禁无措施施工。

(2)按设计需要贯通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必须连续作业直至按贯通措施贯通,中途不准停工。

(3)巷道贯通相距20米(综掘50米)前,地测部门下达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及机电、通风、安管等部门,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

(4)一般贯通巷道相距20米(综掘50米)时,只准一个工作面施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保持经常检查。停掘的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限或存在其他隐患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且无其他安全隐患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割煤或进行爆破。

综掘工作面每次检查停掘的工作面情况时,掘进的工作面必须停止综掘机割煤,并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进入停掘的工作面。

炮掘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及通风、顶板、水等情况。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5)通风区接到贯通通知单后,要按措施规定提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未做好不准贯通。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区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测定风量、检查瓦斯,只有风流稳定,且贯通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8%,且无瓦斯积聚时,方可恢复工作。

(6)贯通期间必须由通风区领导跟班,在现场统一指挥;施工单位要有领导跟班;安管科派人员现场监督、检查。

(7)贯通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严禁空顶作业。

(8)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按以上规定执行。

7、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局部通风设计(包括通风系统、风量计算、局扇选型、风筒选择及通风瓦斯管理等专项内容),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掘进安全系列化标准进行装备。施工过程中巷道支护、断面、施工方式和工序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要提前书面通知通风区进行局部通风设计变更,并由通风区制定专项措施进行现场系统调整。

(2)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要有停工报告,并通知通风部门。临时停工地点局扇不得停风,并由施工单位看管,通风部门正常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因停电或其它原因致使局扇停止运转的,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如瓦斯超限必须按《规程》规定编制排放瓦斯措施。

(3)掘进工作面开工(复工)前,施工单位要有开工(复工)报告,并提前报送通风、机电、安管等部门。通风部门根据开工(复工)报告上的时间准备好各种“一通三防”设施,否则不得开工(复工)。

(4)局扇位置由通风区负责划定,局扇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设在全负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且不得发生循

环风,风量、风速满足局部通风设计和《规程》要求。

(5)局扇必须由专人看管。局扇电缆必须敷设在进风流中,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除经通风部门签字同意的计划停风外,所有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6)局扇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主、备局扇必须实现自动切换。严禁2台以上的局扇同时向同一个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7)加强局扇通风管理,风筒不能“倒接”、“花接”、“反接”,不能出现破口和风筒接头漏风等现象,严禁任何人随意损坏风筒。风筒距迎头的距离按作业规程执行,风筒出口风量满足设计要求,并保证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8、防治瓦斯措施:

(1)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每小班至少检查3次,并汇报调度;

(2)备用采煤工作面和临时停工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小班至少检查1次;临时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闭前的栅栏处每小班检查1次瓦斯、二氧化碳和氧气。

(3)机电硐室、火药库、充电室、瓦斯泵站、小绞车硐室、进、回风流和专供行人的通风巷道,每天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其它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每班至少检查1次。矿井一翼,总回风流,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4)永久、临时封闭墙内、外和挡风墙外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若有异常情况,随时检查。

(5)高瓦斯矿井应建立瓦斯管理制度。

(6)杜绝局扇无计划停风,所有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保证自动切换,风筒使用直径不小于Ф600㎜的风筒,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灵敏可靠。

(7)采煤、掘进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瓦斯至少检查3次,发现异常,随时检查,汇报通风调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回采工作面尾巷要及时回撤,上顺回风巷超前放顶线2.0米的顶锚盘全部卸掉,剪断锚网及锚带,如尾巷冒落不充分,在瓦斯浓度不超《规程》规定时,采取爆破方法强制放顶,避免上尾巷留有空间造成瓦斯积聚;利用钻场抽放、尾巷埋管抽放、上隅角浮抽等有效措施将上隅角瓦斯浓度控制在1.0%以下,尾巷瓦斯浓度控制在1.5%以下。

(8)瓦斯监测系统按照高瓦斯矿井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定期检验、校正瓦斯传感器及断电装置,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9)每名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必须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加强瓦斯抽采管理,严格按瓦斯抽采设计施工,提高瓦斯抽采率;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顺槽的瓦斯治理,杜绝瓦斯

积聚现象。

(11)加强瓦斯抽采管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瓦斯抽采管路防止砸坏措施,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正常进行。

(12)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如必须停风时,要有停风停电措施和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安全送电的措施,做好排放瓦斯工作。

(13)各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安设要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标准,应设率要达到100%,监测队确保传感器灵敏可靠,采掘工作面专职瓦斯员负责看管,严禁随意损坏和甩掉瓦斯断电装置。

(14)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各地点的风门要设闭锁装置,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

(15)加强采场回撤时的通风瓦斯管理,未回撤结束,不准撤掉甲烷传感器。

(16)加强盲巷和密闭管理。

(17)采煤机、综掘机司机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开器前必须由专职瓦斯员检查采煤机、综掘机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开器;采煤机、综掘机要按规定安设瓦斯报警断电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18)井上、下煤仓设置瓦斯传感器并连入监控系统,随时监测监控井上、下煤仓瓦斯情况;井下煤仓设置排放瓦斯系统,地面煤仓利用引排风机安设引排瓦斯系统,随时调节排放瓦斯,确保瓦斯浓度符合规定要求。

(19)在瓦斯抽采钻场内进行打钻作业时,要设置瓦斯传感器或

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超限要停止作业,切断钻机、泥浆泵等电气设备的电源。

(20)发生瓦斯事故,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不能尽快撤离井下时,西部区人员进入西部避难硐室,中央区人员进入北翼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第五篇: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措施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政发〔〕13号)精神,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总体目标

捣毁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窝点,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打击烟花爆竹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格局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营造和谐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三、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从业单位。

(二)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失职渎职行为。

四、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成立黄冈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市邮政局副局长、市供销社纪检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分块包干,分级负责。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行为,凡达到立案标准的立案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严格实施治安处罚。负责督办黄州区及黄冈经济开发区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和违章操作。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负责督办团风县和浠水县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3市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和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的船舶载运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违规经营含氯酸钾产品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督办英山县和罗田县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6市邮政局:负责监督查处违规邮寄烟花爆竹行为。

7市供销社:负责规范本系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行为。负责督办管理区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烟花爆竹监管职能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参与支持、庇护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干部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五、方法步骤

政府牵头、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属地管理、分片包干。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的方法,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市政府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2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等有效形式,深入到乡镇、社区、农村,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知识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

(二)排查整治阶段

找准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成立由政府牵头,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邮政、供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集中行动,坚决打击。

1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动。有生产制作烟花爆竹传统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排查清理行动。重点对乡镇、村组的废弃、闲置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彻底端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窝点,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供应源头,堵死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动。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管理。重点查处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不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偷运、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中途转运、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年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批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对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发证、监管不力的要坚决查处。

3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动。要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的方式。对罚没的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负责销毁,对非法储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查清非法储存货物的来源和流向,既要端掉窝点,又要切断源头。

4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对城镇繁华地段、人员密集地方、集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长期无证经营的钉子户”要从重从严进行重点打击。

5开展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行动。一是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安全条件和经营活动进行严格检查。严查储存仓库安全条件、超量储存、无正规包装标识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严禁销售含氯酸钾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二是对零售点进行严格全面检查。严查零售店直接从事批发经营、直接从生产厂家和非法批发商进货,花炮和普通商品混存、销售区和生活区混杂等违法行为。对长期非法违规经营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要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6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对不申报、未经许可举行焰火晚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按规定的地点和时段燃放。

7开展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动。对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监管工作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予以严肃查处。

(三)督查、总结阶段

1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督查专班。抽查的零售点不少于10家,对批发企业全部进行检查。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看现场、查记录的方法,深入实地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的具体问题。

2各地各有关部门每星期向市整治办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

3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政府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效果。

(二)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联合行动。要配足配齐配精执法队伍,对非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坚决打击。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把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严防利用空闲场所进行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严厉打击的基础上,严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发现非法经营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和私藏窝点。发现非法运输的要深入追查幕后人员,查清运输销售网络。对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产品”和超范围经营的要严肃查处。要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三禁”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禁放品种)监督管理,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

(四)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要向社会广泛宣传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群众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远离非法烟花爆竹。各地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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