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纪检监察论文

2022-05-17

小编精心整理了《优秀纪检监察论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11月23日,“廉政研究2019年学术年会暨花城廉政论坛”在攀枝花市召开。论坛上,省纪委向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授牌“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

第一篇:优秀纪检监察论文

央企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指标确定等

央企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指标确定

5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操作指南(试行)》以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效能监察科学评价体系,推动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发展。

《操作指南》中最重要的内容是确定了效能监察优秀项目的评价指标。文件给优秀项目确定了“四个突出”:经济效益突出、管理效益突出、反腐倡廉成效突出、社会效益突出。其中经济效益突出是指经本企业财务部门认可的通过效能监察直接增加的经济效益显著,包括避免经济损失、节约资金、增加经济收益、挽回经济损失等方面。

此次《操作指南》设立并试行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体系,是2009年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今年初,在《关于中央企业2009年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资委就要求中央企业抓好效能监察的自选立项工作,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的同时,要围绕重大投资项目开展效能监察。

甘肃十项政策支持石油化工等23户重点企业发展

今年前4个月,甘肃省省列的23户石化、有色冶金等重点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占该省的一半以上,上缴税金占全省工业企业上缴税金总额的七成以上,为支持这23户重点工业企业,甘肃省将出台《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十项政策措施,这十项措施是:一是抓紧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利用中期票据融资、财政贴息和银行贷款等手段,支持重点企业上新项目;二是尽快筛选或上报一批对工业具有支撑作用的项目,努力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三是建立完善有色工业产品省级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制度;四是扎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互保共建;五是稳步推行优惠电价政策;六是尽快提升运输保障能力,保证重点工业企业原材料和产品运输需求;七是通过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切实加大节能减排上大压小力度,支持重点工业企业上马更多项目,八是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先保证重点工业企业资金需求;九是优化配置矿产资源;十是为重点工业企业优先提供项目建设用地。

石油和化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位居前列

6月9日从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获悉,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通过项目已确定,按照新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本次评审标准注重加强对企业创新的奖励,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在302个通过项目中,有68个石油和化工类相关项目入围,接近总数的1/4,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初评通过项目36个,包括多相体系的化学反应工程和反应器的基础研究及应用等10个石油和化工类项目,占该类别总数的27.8%;国家技术发明奖初评通过项目共40个,包括超分子结构无铅热稳定剂等20个石油和化工类项目,占该类别总数的50%t国家科技进步奖初评通过项目共226个,包括可降解性高吸水性树脂产业化开发与应用等38个石油和化工类项目,占该类别总数的16.8%。68个初评通过的石油和化工类项目,集中反映出石油和化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已居全国前列。

我自主研发吡啶碱达世界水平

南京市科技局组织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南平等专家,最近对南京第一农药集团自主研发的吡啶碱项目进行了鉴定。专家一致认为,吡啶碱工业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这宣告被国外少数跨国公司垄断半个多世纪的吡啶碱工业化技术被打破。

目前,该集团吡啶碱项目不仅拥有89项自主知识产权,而且同时开发了吡啶、3-甲基吡啶、2-甲基吡啶、4-甲基吡啶等产品。该项目被列为国家“十一五”重点攻关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债项目,被科技部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被江苏省科技厅列入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未来3年,该集团将吡啶碱产业扩大至年产10万吨,仅杂环类农药就可增加40余亿元的销售额、增加利润数亿元。该集团也将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杂环类农药及医药中间体生产基地。

全国最大的合成橡胶生产基地在齐鲁石化投产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齐鲁石化10万吨丁苯橡胶改扩建工程今天建成投产,这个项目总投资6.36亿元,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实现一次投料成功,至此,齐鲁石化合成橡胶年生产能力超过30万吨,成为国内最大的合成橡胶生产基地。

作为三大合成材料之一的合成橡胶,是生产轮胎、胶鞋等日常用品的基础原材料,齐鲁石化这套新建装置投产后.不仅橡胶生产能力占国内总产量的六分之一,而且合成橡胶生产线达到7条,可以随时灵活地切换不同牌号的产品,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

湖北宜化并购海吉化工 将实现百万吨PVC生产能力

湖北宜化集团以6.8亿元拿下了破产重整的内蒙海吉氯碱化工股份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生产区土地、厂房设备、铁路专用线、车辆和流动资产及该企业生产经营所占用的资产、商标、专利、矿产资源、采矿权等权益。内蒙古乌海市拥有丰富的煤炭、石灰石、电力等资源和良好的投资环境,集团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收购海吉氯碱整体资产,有助于宜化增强在盐化工方面的竞争力,并能利用乌海当地丰富的资源,大力发展氯碱化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据悉,宜化集团并购海吉氯碱后,将以此为基础打造中国大型氯碱化工生产企业,达到年产100万吨PVC、80万吨烧碱、100万吨电石生产能力。

兴发集团实现产业链封闭循环

6月1日,兴发集团宜昌精细化工园年产15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经过一个多月的正式运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至此,该园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首尾衔接,成功闭合。在该化工园,每一个产品的副产物都是下游产品的原材料,最后一个产品的副产物又是头一个产品的原材料,形成了闭合的循环产业链。所有进场原材料在整个园区内循环往复,最终都形成产品。该化工园将离子膜烧碱的主产品烧碱用来生产草甘膦和特种磷酸盐,副产的氯气用于生产三氯化磷和甘氨酸,三氯化磷和甘氨酸变成草甘膦的原材料,其副产的氯气和氢气又用来生产氯化氢,氯化氢可生产氯甲烷,与草甘膦副产氯甲烷一起又变成有机硅的原材料。生产草甘膦副产的还有母液,他们将母液蒸发后生产成氯化钠和草甘膦水剂,氯化钠又返回用于生产离子膜烧碱。正在建设的有机硅项目投产后,他们计划将副产物盐酸解析成氯化氢生产氯甲烷,氯甲烷又用来生产有机硅。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创立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5月31日在北京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中化股份是经国资委批准,由中化集团整体重组改制并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远集团共同发起设立,总股本398亿股。其中,中化集团占比98%、中远集团占比2%。中北股份成立后,中化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和控股股东,对中化股份行使国有股权管理职能,中化股份成为中化集团主营业务的运营主体。

第二篇:省纪委向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授牌“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

11月23日,“廉政研究2019年学术年会暨花城廉政论坛”在攀枝花市召开。论坛上,省纪委向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授牌“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

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由攀枝花学院、《廉政瞭望》杂志社、攀枝花市纪检监察学会合作共建,是全国地级市第一家以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为目的的纪检监察学院,是四川省首家纪检监察学院。学院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贴近基层、有理论、有实务、有创新、能管用”的办学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廉洁政府建设、弘扬廉洁文化、传承三线精神作为培训主线贯穿始终。

学院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模拟实战教学等复合式教学方式,多层次开展干部培训和廉洁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探索开展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同时,依托攀枝花三线建设资源,设置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幸福是创造出来的”“法治就是阳光”“不磨不成器、存墨不腐”五大专题党性教育系列课程。

截至目前,学院已相继举办了四川省纪委监委、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四川省自然资源系统、四川路桥集团、四川省铁投集团、华侨城西部集团、中国邮政银行四川省分行以及成都、自貢、广安、宜宾、泸州、内江、南充等相关单位委托的各类培训班40期,3000余人接受培训。9月25日,学院获颁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党性教育基地”,同时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大学、江南大学等国内多家知名高校确定为教育研究基地。

近日,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命名为“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

论坛上,攀枝花市委副书记虞平宣读了《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命名“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的函》。随后,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张乾华和攀枝花市委书记贾瑞云共同为“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揭牌。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将以此次授牌为契机,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相关要求,加强对该基地的建设、管理,切实提高办学水平,为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攀枝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次论坛由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四川省纪检监察学会、廉政瞭望杂志社、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共同主办,主题为“廉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与实践”,来自北大、清华、北航、浙大等84所高校和廉政研究中心、反腐倡廉领域专家学者,以及省内外纪检监察系统实务工作者,重点围绕反腐败研究与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党史与党建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交流。

第三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分析

摘要: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重要分支机构,也是企业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的重要组织实施者之一。目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普遍面临和存在许多问题。解决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和存在的实际问题,不仅有利于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更加有效的开展,而且对促进法制社会、经济社会、和谐社会的建立,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独立性;权威性;管理体制;不均衡现象

文献标识码:A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重要分支机构,也是企业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实施者之一,类似于企业机体的“淋巴系统”或肝、肾器官。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得好,企业必然管理规范、效益明显;反之,则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目前,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设置和工作方式不同,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但总的来看,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普遍面临和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 缺乏与时俱进的理论指导和法律依据

至目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可执行的最新最权威的法规是1990年颁布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作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暂行规定》和1992年颁布的《监察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些法规制度,大多只是宏观上的规定,比较宽泛笼统,如何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中具体实施对人、财、物、事权的监督检查,以及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行为如何处置,没有做出明确的规范和规定,而且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身特点考虑不足,在执行过程中不便操作。在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国企改革阔步前进的今天,企业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问题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而这些具有指导意义的法规制度的宽泛性、不确定性和滞后性,已经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不适应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实际。企业要生存、要发展,首先必须有市场、有效益。但在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不正当竞争现象还有相当市场的今天,要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还相当困难。如在生产型国有企业的产品销售过程中,由于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等因素依然存在,要按正常的市场规则销售产品十分不易。而且在产品供大于求的形势下,部分企业,尤其是一些机制灵活、监管相对薄弱的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取得效益,纷纷采取以次充好、低价销售、请客送礼、给回扣、送红包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导致其他同行,特别是那些监管较严、手段不够灵活的国有企业,在严酷的市场竞争面前或纷纷落马,或不得不竞相效仿。如果不顺应这种“潮流”、争取主动,市场机遇将被抢占,企业的经营就会出现危机,最终难免遭受亏损、倒闭的厄运;如果也采取那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则势必违反国家及企业的有关政策和制度。面对这种情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往往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该不该去监督,如何去监督。

2 缺乏必要的权威性

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在企业中,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与检查监察对象是处于同一层级和地位的企业内设机构和内部工作人员,在工作性质上与其它职能部门互相平行,这就使纪检监察人员很难站到客观的角度去审视、去监督、去查处,不足以在工作中形成权威和震慑。由于级别不够、人手不足等原因,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很难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要全方位、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也很不现实。在对发现的问题或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时,也常常会碰到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干扰。尤其是当案件涉及级别较高的单位、领导或所谓的“能人”时,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往往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果坚持原则、严格执纪,就免不了得罪领导、“要人”,树立对立面,对今后的工作和个人的发展将十分不利;如果讲人情、看面子、囿于小团体的利益,则难免违反原则,失职渎职。这种两难境地,往往使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不敢监督,不能监督,即使要检查监督,往往也是虚张声势、雷声大雨点小,很难起到震慑作用。

3 管理体制不够合理

目前,我国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制度,即纪检监察部门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和同级党委、行政组织的双重领导,企业纪检监察机关也不例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只在业务上进行指导,而纪检监察人员的选拔任用、工资待遇和奖惩考核等,一般都是所在单位自己说了算。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有其有利的一面,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对于基层单位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上级机关一般态度比较明朗,要求严肃执纪,坚决查办;而本单位领导,一般都会考虑本单位的声誉、利益以及本人与被查处对象的关系,尤其是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来,更得考虑下属单位、人员出了问题后本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部分情况下宁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在本单位内部解决,而不大愿意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如实上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即使掌握了一些线索和证据,也必须首先考虑本单位领导的意见。如果领导要动真格的,就深究严办,绝不手软;如果领导态度暧昧,那只能走走形式,最后不了了之。毕竟,作为企业的内设机构,如果不替本单位考虑,不替主管领导着想,存在的意义也将越来越小,而且得罪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对本人也没什么好处。所以,“双重领导”如果不到位,很容易形成“一头沉”,影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 工作比较被动,方式方法不够切实有效

在企业中,纪检监察部门往往被视为“找茬挑刺儿”的部门,扮演着不太讨人喜欢的角色。虽然大部分领导和基层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比较理解和支持,但在个别单位,领导怕得罪人、怕出问题、怕影响政绩,基层认为是乱插手、找茬子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这就使企业纪检监察人员顾虑重重,积极性不高,工作比较被动。没有上级的安排,没有领导的指示,没有群众的举报,往往不敢亂说乱动,别出心裁。尤其在那些注重经济效益、轻视思想政治工作的企业中,党纪政纪教育往往只是走过场,搞形式,搞,没人听;不搞,也没人问。监督检查也只是通过参加一下会议、听取一下汇报、查看一下现场、翻阅一下资料来体现。这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地的工作方式,很难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制度及管理的方方面面,很难洞察权力背后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即使发现问题,在错纵复杂的内外部关系面前,通过找人谈话、查看资料等简单的方式方法,也很难取得违纪违规的确凿证据,很难对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处理,许多问题不得不一拖再拖,最后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5 企业的监管存在不均衡现象

在对国有企业进行严格监管的同时,对不断涌入的民营、合资、外资企业等,国家在监管方面明显存在着不均衡、不到位的现象。个别非国有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国家的政策法规往往采取打“擦边球”的方式。遵章守纪,往往也是有重点、有选择的——国家执法力度较大或者对自己企业有利的,就谨遵恪守;而执法环节相对薄弱或有损企业利益的,则虚于应付,敷衍塞责,能拖就拖,能违就违,执法部门不来过问,他们乐得装聋作哑、抓紧时间赚钱。个别外国在华企业违规用工,各地小煤窑违规开采、事故频发,个别外国企业公然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等等,无不说明了国家在对非国有企业监管方面的薄弱。这种企业间监管的不均衡,势必造成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也将带来负面影响。

党的十七大指出: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任务。而解决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和存在的实际问题,不仅有利于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更加有效的开展,而且对促进法制社会、经济社会、和谐社会的建立,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作者:牟力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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