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承包合同范本

2022-07-10

第一篇:防雷承包合同范本

防雷工程合同范本

签定工程合同应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防雷工程合同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防雷工程合同范本

1甲方:______县气象局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保证建筑物防雷工程部分符合技术规范,杜绝因防雷设施不合格而返工的现象,根据《XX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________项目进行防雷工程部分施工图设计审核和现场施工监审。

二、施工图设计审核需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施工图应有防雷设计平面图及相应说明),并填写申请表。甲方在乙方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核证书。

三、现场施工监审应分别在安装接地体和焊接引下线、安装接闪器时由乙方电话联系乙方到施工工地进行实地指导和分段测试,并填入相应报告表。此表是防雷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预计施工监审时间为:________。

四、根据XX市物价局文件(渝价[xxx]402号)规定,乙方应缴纳:

1、图纸设计审核费________元。(工程预算的________‰)

2、施工监审费________元。(每次________元)

两项费用总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

五、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办理;乙方有义务提供准确的资料,及时联系甲方,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XX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防雷工程合同范本

2建设(发包)单位:XXXX单位

施工(承包)单位:XXXX防雷技术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发就XXXX系统防雷工程的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XXX防雷工程。

1、2 工程地点:XXX企业内研发中心机房、实验中心机房、生产中心机房。

1、3 工程内容:XXX研发中心机房系统防雷接地工程、实验中心机房系统防雷接地工程、生产中心机房系统防雷接地工程。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方承担防雷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并提供防雷工程中所需的全部防雷器件及有关辅助材料(见《预算清单》)。

第三条 防雷工程工期

3、1 承包人承包工程由年月束,工程结束后三天之内通知甲方验收。

第四条 防雷工程质量标准

4、1 防雷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xxx年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xxx)。

第五条 防雷工程验收

5、1 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可由甲方自行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工程验收。也可由甲方邀请XX市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合格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甲方承当,乙方可负责免费为甲方联系专业机构)。

第六条 防雷工程造价

6、1 合同预算总价款XXXX。XX元人民币整(人民币大写:XXXXXXXX元整),其中:主材费为XXXX元人民币整,安装费用为XXXX元人民币整,税金为XXXX元人民币整。

第七条 拨款和结算方法

7、1 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40%共计XXXX元人民币作为定金(因承包方要购买主材料及辅料)。

7、2 所有材料进施工场地后、工程竣工之前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30%共计XXXX元人民币至乙方账户。

7、3 工程结束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20%共计XXXX元人民币至乙方账户。并通知乙方开具税票。

7、4 剩余10%工程款共计XXXX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安全有效运行一年后甲方必须及时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提供质量、安全、工期要求,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和施工场地。甲方在对工程验收时,发现乙方的防雷工程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无偿更换,直至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为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甲方指派XXX负责与承包人联系,对防雷器件及有关辅助材料进行验收,对防雷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8、3 乙方指派XXX负责与发包人联系,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8、4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

8、5 乙方按施工图纸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除甲方应提供的材料外,其他所需器具、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自理,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文件移交甲方。乙方负责安全施工,若发生由乙方引起的安全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9、1 防雷工程交付之日起三年内,承包方提供的防雷器件(见清单附件)出现质量问题或因雷击产生损坏,由承包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三年之后,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9、2 本次防雷工程的防护范围包括:研发中心机房内设备防护、实验中心机房内设备防护、生产中心机房内设备防护。本防护范围内的所有受防雷保护设备实行全保,即受保护设备在五年之内出现受雷击而引起的设备损坏事件,由乙方承担设备损坏相应赔偿或维修。

9、3 工程未经交付,发包人已经实际予以使用的,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9、4 防雷工程中所使用的一切防雷器件,甲方不得擅自触摸、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9、5 防雷工程交付使用后,若甲方需要更换或增设防雷保护对象,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0、

1、1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10、

1、2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防雷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10、

1、3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施工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10、

1、4 发包人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0、

1、5 对约定的预付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勘察设计或施工作业,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0、

1、6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0、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0、

2、1 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

2、2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0、

2、3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或顺延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

2、4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

2、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

10、

2、6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1、1 除本合同第九条(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1、3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

进行调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而提起诉讼时,由承包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预算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13。3 本合同及《预算清单》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年月日

防雷工程合同范本

3甲方:

乙方: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防雷工程安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防雷安装工程(详情按预算,卫生间局部等电位只预留联接端,局部电位箱(盒)不计在此造价内,如需安装则另计)。

四、工程总造价为;

防雷工程准备

一、甲方:

1、配合乙方做好安装施工现场电源,变压器断开、接通等工作,并要满足安装施工的用水,用电方便。

2、提供给乙方放材料场地。

二、乙方:

1、组织安装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防雷施工预算,结算表。

3、乙方代表甲方办理防雷工程报建手续,报建审图检测费由甲方负责。

工程限期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土建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安装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安装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断开的。

2、不能配合乙方做防雷安装工作的。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工程质量

1、工程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将予以改进完善直到合格为止。

2、凡属乙方施工方面的防直击雷工程,在1年保修期内,如遭受雷击损坏,乙方将在一周内维修完成。不属于防直击雷防护的电器设备等的雷击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工程款按总造价支付20%即人民币 ;在完成第10层板面工程时,支付总工程款的30%为人民币;在完成第20层板面工程时,支付总工程款的30%为人民币;工程竣工经当地防雷检测所验收合格,乙方取得防雷合格证时,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即人民币一次性付清。

二、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现金/转账。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GB50057————94 xxx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符合IEC国际专业标准等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结算后,由乙方提供文档。

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进或返工。

甲方责任: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工。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合法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防雷检测合同()

防雷装置检测 协 议 书

委托单位(甲方): 检测单位(乙方):

第一条 总则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令及文件、规范的规定,为确保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规范有效,保障防雷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同意按以下条款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

第二条 本合同检测项目及依据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343-201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2008/12/31《内蒙古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62号

2011/7/2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 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99D501-1《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 02D501-2《等电位联结安装》; IEC61024《建筑物防雷》; IEC61312《雷电电磁脉冲防护》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年*月 * 日始,至****年*月*日止。

2、地点:

厂区、工作区、生活区等。

3、方式:乙方全方位对甲方防雷装置系统进行检测。 第四条 检测项目范围、服务方式、检测数量、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1、检测项目范围:本检测项目建(构)筑物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以及其它需要接地场所和防雷装置的性能测试。

2、服务方式:乙方自带相关测试仪器,到现场进行接地系统检测

3、检测数量: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规程规范和工程防雷验收的要求进行检测。

4、检测费用:该检测项目为*类防雷建筑, 总的检测费为 ******元人民币。 (大写RMB):*万元*。

5、检测费的支付方式:交付检测报告后一周付清工程检测款 。检测报告提交时间:

检测后一周内完成

,检测报告一式 贰 份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对工程项目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

2、甲方在检测期间,必须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各种进厂证件以及办公场所,以确保乙方按时进场进行检测。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乙方对其

3 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甲方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检测期间,应遵守甲方厂区的安全管理要求,甲方应指派专人协助乙方进行检测。

2、甲方提出的有关检测结果的疑问,乙方应及时进行解释、复核。

3、乙方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对测试不合格项目,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在规定期限30日内整改,乙方进行复检。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约定期限支付技术服务费时,每逾期一天应按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技术服务费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

1、合同争议纠纷:

如双方因合同或执行过程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将争议提交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地震、暴雨、火灾等其他不能预见的原因,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力导致任何甲乙一方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合同时,遇有该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情况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原因。

3、合同更改: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均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九十四条、九十七条办理,并需经过甲乙双方商定,并双方签订《合同更改书》或《合同解除确认书》。

4、本合同一式 * 份,

甲方 * 份,

乙方 * 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5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 年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三篇:防雷设施检测验收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山西省雷电防护监测中心

为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高防御雷电灾害的能力,确保甲方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防雷减灾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晋雷办发【 】 号)有关规定或要求,经双方协商,制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乙方于年月开始对甲方所有的厂房、烟囱、油库等建(构)筑物的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届时甲方派专人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建(构)筑物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一、检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号

《中国气象局令》【 】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西省气象条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山西省防御雷电管理办法》

二、检测的重点场所、项目及内容:

1、检测的重点场所: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

一、

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2)化工生产或储存场所;

(3)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4)通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计算机信息机房等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

(5)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它场所或者设备。

2、检测项目:

(1)接闪器;

(2)引下线;

(3)接地装置;

(4)防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和电涌保护器;

(5)防静电;

(6)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检测;

(7)新增和维修整改后的避雷设施;

(8)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检测的其它项目。

3、检测内容:

(1)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保护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2)有无因挖土方、敷设其它管(线)路或者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

(3)各处明装导体有无锈蚀或者因机械力的损伤而折断的情况;

(4)引下线近地面部分的保护处理有无破坏的情况;

(5)断接卡有无接触不良的情况;

(6)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是否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情况;

(7)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有无沉陷的情况;

(8)电涌保护器劣化性能指示,以确定其是否处理正常状态;

(9)各机柜、柜内设备、等电位端子与外界连接情况;架空进线是否接地;光缆是否做了防雷处理;电源防雷、信号防雷等情况;屏蔽情况、等电位连接、静电情况;

(10)各种防雷设施的技术指标。

三、检测费用:

根据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晋价服字【 】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检测费用为元。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测、验收,并在检测验收合格后,出具合格证。全部工作结束后甲方支付检测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检测、验收并出具合格证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检测项目、内容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在检测、验收完毕后,应向甲方提出,否则应当赔偿甲方因安全隐患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支付,也可以从检测费用中扣除。

六、终止合同:

1、合同任何一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2)合同另一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的。

2、甲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周的;

甲方依据本条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2、合同任何一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对方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商业秘密等)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擅自使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泄露方或擅自使用方承担。

3、合同任何一方均应将本合同及附件内容视为保密信息,除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泄露方承担。

4、因甲方履行本合同违约时,甲方只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本合同项下甲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数额累计不超过元。

5、双方确认,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地审阅过合同(包括其所有附件)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清楚地知晓己方的权利与义务。

6、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2)。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应当执行,附件与本合同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附件的约定执行。

7、本合同履行期限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8、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四篇:防雷工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县气象局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保证建筑物防雷工程部分符合技术规范,杜绝因防雷设施不合格而返工的现象,根据《重庆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________项目进行防雷工程部分施工图设计审核和现场施工监审。

二、施工图设计审核需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施工图应有防雷设计平面图及相应说明),并填写申请表。甲方在乙方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核证书。

三、现场施工监审应分别在安装接地体和焊接引下线、安装接闪器时由乙方电话联系乙方到施工工地进行实地指导和分段测试,并填入相应报告表。此表是防雷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预计施工监审时间为:________ 。

四、根据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渝价[XX]402号)规定,乙方应缴纳:

1.图纸设计审核费________元。(工程预算的________‰)

2.施工监审费________元。(每次________元)

两项费用总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 拾________元)。

五、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办理;乙方有义务提供准确的资料,及时联系甲方,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篇:防雷邀请招标文件及合同

清远碧桂园新亚山湖城A区一期防雷工程

邀请招标文件

1 工程概况

1.1 招标单位: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 工程地点:清远洲心街办凤凰南山岭西北面

1.3 工程名称及招标范围:清远碧桂园新亚山湖城A区一期防雷工程

1.4 工程规模和特征:低层建筑面积约72686.04㎡,高层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426975.64㎡,幼儿园建筑面积约2226.01㎡,配套设施(配电房及地下给/污水泵房)建筑面积约732.48㎡。

2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全费用包干,不因施工期间的任何因素、条件变化而调整,工程量按竣工图计量结算。包验收并拿到相关机关出具的验收文件。

3 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否则中标及签订的

合同无效;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该单位法人代表,则其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4 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联系进行现场踏勘。中标报价视为已考虑此现场因素。 5 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对本工程的有关图纸、技术说明、质量检验验

收要求、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现场条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包含综合单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要求、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工期等要求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运距大小、工程所在地村民干扰阻扰、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实际情况、包装运输、施工、管理、质量检查、预留、预埋、试验、验收、政府相关部门及规范强制性检验抽验要求、利润、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规费及所有税费等因素计算了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单位负责;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材料及半成品运输和包装、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二次搬运(按照甲方工程师指定堆放点,无论距离多少)、完成合同内容所必须的所有施工措施、施工临时设施及各种施工必备手续的办理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了完成合同内容所必须的所有临时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电接入点的位置、施工场地内的排水及各种施工必备手续的办理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前必须充分考虑其他分包工程的施工配合以及交叉施工,满足招标单位为配合售楼所提出的一些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可能造成的成本增加(如:人员安排、施工组织等);投标单位在提交标书前应充分考虑施工时间、天气情况、白天及夜间施工、雨季施工等对工期及造价的影响;总包服务费已由招标单位支付给总包单位。投标单位可利用总包方已搭设的塔吊、井架、施工电梯、脚手架(不再向总包方交纳配合费和使用费),不足部分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按附件“投标书”格式填写递交。 6 工程进度:无条件满足招标单位对施工进度的要求。

7 工期:相关施工达到本防雷工程施工条件时,中标单位须在招标单位通知后一天内

立即进场施工,完成时间以招标单位要求的不影响下步工序施工进度为准。

8 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以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为准。

9 工程质保期:按现行国家、部门及地方的规定为准。

10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投标单位必须把密封并盖章的投标文件(包含资质类文件)

在2011年10月13日15时30分前递交到清远碧桂园新亚山湖城项目管理部。 联系人:陈元宏;联系电话:13927681508。

附件一:投标书;附件二: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附件三:防雷合同书

附件

一、

投标书

致: 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踏勘了现场并仔细研究了清远碧桂园新亚山湖城A区一期防雷工程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及相关条款要求后,我司承诺:

1、按招标文件附件二《防雷工程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下浮后(统一下浮率 3 %)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作为本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2、我司接受贵司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中提出的关于设计变更(增、减)工程及签证部分的计价办法。

3、一旦我司的投标被接纳,我司将在合同签署后按贵司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合同的约定的计价原则完成合同中及招标图纸表达的所有工程。

我司已注意到招标时贵司提供的图纸可能需要变更,如获中标我司将随时接受贵司的要求对变更后的全套图纸重新编制实物工程量,并接受贵司对价和量的审定结果。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施工标准以及贵司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贵司颁布的内部技术要求执行,并执行贵司颁布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

4、我司对贵司提供的施工图进行了工料单价、各种费用的计算,并接受贵司的核实和最终确认意见,如有设计变更,结算时仅对设计变更部分进行调整。

5、我司同意在合同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将始终对我司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司接受。

6、如我司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不按贵司要求的时间签署正式合同,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我司同意贵司有另选中标人的权利。

7、我司理解贵司并无义务接受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标书。

8、我司完全详细了解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中的内容,并据此进行标书的编制,我司承诺一旦中标,将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中所列的条款并按此进行合同的签署。

9、本投标函已充分考虑了贵司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10、本投标函为我司发出之不可撤销之文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三:

A区一期防雷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GD7.BGYXYSHC.2011.0

发包方(甲方): 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承包方承包发包方A区一期防雷工程施工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远碧桂园新亚山湖城A区一期防雷工程。(下称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清远洲心街办凤凰南山岭西北面。

3.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4.工程内容:A区一期防雷图纸所示的发包方划定的防雷工作。

5.工程承包范围:A区一期防雷图纸所示的发包方划定防雷工作范围。

6.工程承包方式:根据发包方提供的要求及相关资料、图纸,由承包方按本合同第

二、三条约定的价格以包施工、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并拿到相关机关出具的验收文件等承包本工程。本合同所述的价格均已含承包方完成本工程所需支出的所有经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社保、福利、机械进退场费、搬迁费、燃油料费、机械维修费、配件费用、政府规费、税金等),不因施工期间的任何因素、条件变化而调整。

第二条承包方式 以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承包,具体规定详见本合同第六条规定。

第三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工期

以发包方合理要求工期为准,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发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发包方工程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开工令为准。

第五条支付方式

1.中期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发包方在承包方提交书面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按承包方实际完成工程款的80%支付;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工程结算书,经发包方审批结算且在承包方提交书面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

3.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满2年发包方在承包方提交书面申请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剩余保修金(扣除承包方应承担的维修款后)。

承包方收取工程款时应出具工程所属地的税所开据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拒付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结算及价格调整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所示及其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单价按附件所示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执行,没有列示的单价则按附件“清单未列项目工程计价程表”计算。以上单价及其未列示的计算方式不因施工期间的任何因素、条件变化而调整。

第七条工程进度要求

无条件满足发包方对施工进度的要求,相关施工达到本防雷工程施工条件时,承包

方须马上跟进或在发包方通知后一天内立即进场施工,完成时间以招标单位要求的不影响下步工序施工进度为准。

第八条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以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第九条施工组织及验收

1.甲乙双方每天各自派一人以上驻场代表驻工地指挥施工。任何一方更换代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迟延通知的全部责任。发包方代表:胡华;承包方代表:。甲乙双方在本工程中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指令、签证等相关往来书面文件均以双方代表或合同签订人的签名为准。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发包方驻场代表一经发现,承包方应立即整改,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按现行国家、部门及地方的规定为准,在此期间承包方对所有因使用物料或施工及其工艺不当所引致缺陷作出免费维修。出现问题发包方通知后,承包方无理拒绝或不到场维修,发包方可聘请第三者进行维修,有关费用将由承包方负责。

2.保修期间,无论是否为承包方的责任,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都须派人维修。如承包方认为此维修费用不应由自己承担,在接到上述通知后7天内书面提出。

3.保修期满后,发包方要求承包方维修的,承包方不得拒绝,但可向发包方合理收取维修费用。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及责任

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及发包方公布的各类安全施工制度进行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工地上的财产安全(包括防盗),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对责任归属有异议的,承包方应先行处理并垫付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管理、监督。若承包方不听从发包方调度,发包方有权暂停承包方施工,因停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累计两次被勒令停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清退承包方,更换施工单位。

第十三条承包方权利义务

1.承包方确认签订本合同时已熟悉发包方提供的各样图纸并已多次踏勘工地现场。

2.严格按合同约定承包本工程,并承担市场物价及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风险;

3.负责管理施工队伍及车辆、机械的安全生产,保质量、进度,服从发包方管理,对发包方提出的管理意见严格执行。

4.承包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5.承包方承诺:无论何种性质争议,一旦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尽快解决争议,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6.承包方承诺具有承包本工程的合法资质,提供给发包方的相关企业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4款约定擅自转包本工程给第三人,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擅自分包本工程给第三人的,应立即停止该违约行为,并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0 元,且发包方可视情解除本合同。

2.因承包方原因逾期完工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 20000 元;若逾期 3 日未竣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承包方未完工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人。

3.承包方施工过程中质量达不到标准的,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无条件进行整改,

工期不予顺延;经两次整改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承包方未完工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人。

4.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而停工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承包方未完工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人。

5.无论何种原因合同解除的,承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3日内清场,并与发包方办好交接手续,交付全部施工资料。承包方已完工且经发包方验收合格部分的工程款,发包方应在承包方退场完毕之日起90天内结算完毕并支付给承包方。承包方逾期交付场地及施工资料的,每逾期一日,则按承包方已完工部分工程款的1%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发包方可在应支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附件、图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在合同主文及附件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代理人)(或其代理人)

签署日期:2011年月日

签订地点:清远碧桂园新亚山湖城项目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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