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促进政策范文

2024-05-21

创业促进政策范文(精选12篇)

创业促进政策 第1篇

收录日期:2013年12月5日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全民创业是扩大就业、解决民生问题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 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但我国是人口大国, 劳动者充分就业需求和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将长期存在。金融企业应自觉地把促进和扩大社会就业纳入到金融服务工作之中, 通过创新服务产品, 加大信贷支持, 完善服务措施来引导和帮助社会公众积极地创业、就业, 发挥金融支持全民创业的重要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更新观念,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民创业的各项举措

金融机构应切实转变观念, 积极创新金融服务, 增强支持全民创业的主动性, 积极探索适应全民创业的信贷服务方式, 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发挥金融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信贷窗口指导、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作用

加强与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联系, 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全民创业的金融支持。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拓展金融服务空间的积极性、创造性。对金融机构因开展创业型企业票据融资服务而出现的资金不足, 可优先给予中央银行再贴现资金支持。

三、金融机构要创新机制, 完善组织结构, 适应全民创业金融需求

创业是最好的就业。设立小企业贷款营销部门、个人信贷业务部门等, 建立小额信贷营销队伍, 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创业型企业、创业型个人, 增强创业资金的吐纳能力, 实现政、银、企、民多方共赢。

一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有效益、诚实守信的创业型企业, 按照“关注一批、培育一批、发展一批”的营销梯次, 建立稳固的优质客户群, 尽快给予信贷支持。同时, 加强对民营优质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培养一批地方“小巨人”式企业。

二是增加个人贷款投放力度。在上级行政授权范围内, 拓展个人贷款营销面, 发展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业务, 支持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工商户创业兴业。对有志创业者购买经营店铺、写字楼和经营周转提供资金支持。对国家机关干部离岗自主创业的, 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也要给予大力支持, 可以积极向上级行申请办理公务员个人信用贷款等, 为个人创业提供多种融资服务。

三是加强与劳动、财政部门配合, 扩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和总量, 加强对弱势群体、下岗再就业等经济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推进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 对取得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结业证书”、创业项目经创业指导专家咨询组论证通过的, 积极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拓宽信贷支农服务领域, 农业发展银行要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切入点, 由支持粮食流通环节向生产、加工环节两头延伸, 带动农民企业家创业。农村信用社要发挥贴近基层农村, 机制活的特点, 加大对“三农”信贷投入, 支持农村能人、农民创业致富。

五是支持城市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公用设施建设以及医疗等服务业建设, 完善城市功能, 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支持教育业发展, 为全民创业提供人才支持。

四、不断改善金融服务方式,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为全民创业活动提供完善的、高效率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一是要大力筹措资金, 增强支持全民创业的资金实力。

二是推进差别化服务, 简化贷款手续, 提高办贷效率, 在贷款审批上为优质重点客户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批、及时发放贷款。对暂不符合条件的, 积极出点子、提建议, 力促完善贷款条件。

三是要充分利用金融系统资金汇划的安全、及时性特点, 为创业型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快速、准确、安全的资金结算服务, 减少企业在途资金占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对电子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做好宣传培训, 帮助企业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五是推进业务创新, 完善金融服务功能。积极推出各类理财业务, 帮助企业归集、调拨、灵活使用现金资产, 减少闲置资产占用。同时, 加大票据融资力度, 解决企业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需要。

六是发挥金融机构接触面广、信息量大、专业性强的综合优势, 为创业者和创业型企业的产、供、销牵线搭桥, 提供生产经营、资信状况等方面综合信息咨询服务以及现金管理、结算方式、融资组合、债务重组等方面的财务管理服务。

五、通力合作, 协调配合, 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不断营造并优化鼓励全民创业的融资环境

一方面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 鼓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开展创业贷款担保服务, 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开发和拓宽多种渠道, 通过财政资金引导, 带动民间资本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及风险投资机构, 为创业者提供筹款、融资服务。

摘要:全民创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加大对全民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职责。各金融机构要着力优化信贷结构, 改善金融服务, 大力支持全民创业工程实施。本文就如何创新金融工作方式, 完善金融政策, 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进行浅析。

关键词:金融政策,全民创业,途径

参考文献

[1]王星元, 周一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研究.商业经济, 2011.7.

[2]巩大兵.强化金融服务支持, 全力促进社会就业.中国县域经济报, 71.770.

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2篇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增加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了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积极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再就业。

支持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下同)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①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②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③毕业内高校毕业生。●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

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征营业税,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 自2005年3月1日起,对从事雇工 7人(含)以下的个体经营的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 对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 四川省芦山地震受灾地区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后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以及因地震灾害损失严重的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支持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

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此标准上下浮动20%。

●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 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证明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单位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对

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对在一个纳税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 四川省芦山地震受灾地区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下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优惠政策的申请和审核程序

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申请、审核程序

●人员认定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持《就业

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2.毕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由所在高校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学校所在地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高校毕业生身份、学籍学历、是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核实后,向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中将其标注为“已领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3.毕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人员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 税收减免申请及审核

1.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一是减免税申请;二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三是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县以上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10]84号文件第一条规

定条件审核同意的,在减免税限额内,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申请、审核程序

●人员认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 企业认定

企业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可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认定申请,并需报送相关材料。

● 税收减免申请及审核

具有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戳记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的企业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并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其附表;

创业促进政策 第3篇

一、外国留学生创业具有重要作用

(一)提升人力资本质量,激发创业活力

人力资本水平的高低,与个人和组织在教育培训上的投资直接相关,对创业成败具有关键影响。外国留学生在留学过程中的投资较高,而且,留学之前也接受了自己国家的教育投入,这些人力资本对留学国而言,都是一笔宝贵的创业财富。美国的强大就得益于包括外国留学生在内的高质量人才输入。国际教育协会研究表明,外国留学生每年向美国经济贡献逾270亿美元。统计显示,外国人进行创业的人数要比本土美国人高30%,也正是他们创立了“财富500强”中40%的美国企业。从美国的经验可见,日渐壮大的外国留学生群体,可以提供人才储备和人力资本的支持,激发本国创业活力。

(二)加快知识转化效率,完善创新体系

知识是创业机会的源头,知识转化意味着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相互作用,创业可以视为知识转化的动态更新过程。外国留学生的隐性知识背景与本国学生差异明显,当他们处于留学国的新情境中,异质性的隐性知识将会与显性知识碰撞出更多火花,从而有利于加快知识转化的效率,促进创新想法的产生,带来多样的创业成果。

(三)推动国际化进程,助力经济转型

全球化背景下,创业的资源获取渠道和面对的市场空间,不再局限于某个国家范围内,而经常是跨越国与国的边界,呈现国际化的发展态势。另一方面,国际化也为创业机会开发提供了契机,近年来新兴的国际创业活动,正在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外国留学生不仅是教育国际化的载体,其创业活动更可以服务于经济国际化的进程,加之创业所具有的创新、风险承担和超前行动等特点,使得外国留学生创业的作用,超出了地理区域的范畴,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纽带。刚刚晋升为全球第三大留学国的德国,一直鼓励外国留学生留在本国工作和创业,这与其全球出口贸易大国的地位关系密切,二者之间形成了相互促进的作用。中国的最大贸易顺差国地位,在2014年被德国取代,而且,中国贸易竞争力长期来自低端加工和货物贸易的成本优势,而德国则在汽车、机械、电子等高端技术型贸易方面一直领先。外国留学生在中国的创业,可以集中于产业分工比较高端的领域,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有助于在促进国际经济往来的同时,带动经济的转型升级。

(四)拓展信息交流平台,增强文化实力

创业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还是充满人文关怀的文化活动。率先开展创业教育并连续数十年名列全球创业教育前茅的美国百森商学院,把行动、永续、即刻、开放、合作、愿景、转型和自我,作为创业的关键词,认为创业“帮助人们开拓视野、创造可能性、独特地思考,从而使整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和精彩”。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创业,可以充分发挥创业的这种社会文化功能,通过创建新组织和吸纳就业等多种手段,将不同人文背景的信息融合,在创业交流中丰富和增强中国的文化实力。

二、促进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创业的建议

(一)合理规划生源结构,为留学生创业奠定专业基础

《中国留学发展报告(2014)》显示,在中国读学位的外国留学生比例仅为0.4%左右,而根据经合组织(OECD)的统计,发达国家这一比例普遍在8%以上。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数据表明,外国留学生有43.60%在中国接受学历教育,约10%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而且,中国尚未建立起来华留学人员进入本科专业学习的成熟标准,留学人员生源国别和层次类别尚不合理。由此可见,中国高校接收留学生的空间依然巨大,同时,还需要对留学生的专业和来源等进行科学的结构设计,以确保外国留学生通过学习成为留学人才,为创业提供人力资本储备。《2014美国门户开放报告》表明,在美留学生所学专业的选择,是以在美国深造和就业前景为基础的,也由此会为美国带来长期的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这也佐证了,留学生入口环节的导向,对出口时价值的发挥具有关键影响。

(二)开展系统的创业教育,为留学生创业搭建实践平台

中国正在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主导思想就是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同时,各地也在采取措施,吸引海外的中国留学生回国创业。但是,目前鼓励青年学生创业创新的新举措,尚未给予在华留学生足够关注。因此,有必要将外国留学生也纳入到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体系,为他们提供开放的创业平台,同时也为他们构建社会网络联系提供支持。

(三)灵活设计签证制度,为留学生创业提供政策保障

根据中国现行的留学生管理政策,外籍留学生毕业以后不能直接在中国就业或创业。这在一定程度上,把具有创新创业意愿和潜力的外国留学生拒之门外。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在为人才国际化流动提供保障条件。美国持F1签证(一种针对外籍学生的学习签证)留学生有机会转H-1B签证(一种针对外籍人员的临时工作签证),后者通过抽签方式获得,竞争异常激烈,所以也就有了前文提到的《创业法案》,反映了社会对留下更多外籍学生的努力。韩国政府为吸引外国留学生在韩创业,颁布了外国人创业签证制度,并成立了留学生创业支援中心。日本为了鼓励在日本完成学业后有志在日本创业的留学生,增设了“创业准备签证”,并将在留资格为“投资经营”的签证期限延长。“创业之国”以色列提出,要在2015年底前推出面向全球的“创业签证”,允许来自全球的创业者在以色列停留至少3个月,而后再根据创业效果将停留时间逐渐增加至6个月或9个月,最长时间则为1年。因此,中国也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制度设计,放开限制,为留住优秀的留学生创业者创造条件。

(四)完善创业活动的激励机制,为留学生创业搭建加速通道

制度保障是外部条件,真正激励留学生在中国创业的还是来自于创业本身,例如,是否有吸引人的创业机会,能否整合到资源,如何形成创业团队,跨文化创业是否受到认可,创新价值有多高,成长空间有多大等等。这些具体的创业问题将对留学生创业意愿和动机,产生决定性作用。为此,需要为外国留学生创业提供针对性的创业服务。

(五)营造健康的创业氛围,为留学生创业形成动力源泉

社会环境是创业的土壤,创业就是创业者在不确定环境中动态决策的过程。中国经济的新常态,为创业带来的机遇,同时,也为年轻的外国留学生感知和把握中国创业环境,提出了一定的挑战。2014年在华留学生人数排名前两位的是韩国和美国。韩国最早也是最大的中文报《亚洲经济》,今年3月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国创业潮吸引韩国留学生变创客”的文章,介绍了在中国抓住创业机会成为“海漂”的韩国“创客”。与此相反,美国《外交杂志》今年6月的调查显示,仅有19.2%的被调查者愿意在中国“试试”创业,大部分人并不看好在中国创业的前景,而原因除了语言难之外,还包括“相对封闭的环境”,难以融入的文化,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担心”等。韩国和美国留学生对在中国创业的态度差异意味着,有必要增进留学生对中国创业文化的了解,同时,还需要营造健康透明的创业氛围,从而吸引和鼓励不同国家的留学生,投身于中国的创业事业。

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研究 第4篇

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因素有非常多, 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 创业对其的作用将会显得尤为重要, 其中, 创业在推动就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有着尤为显著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 我们应该采取多方式就业, 通过加强创业来拉动就业,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的就业难题。要强化工作上的技能, 提高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实力, 加大在职工作的比例, 减少我国的失业者。十八大明确提出要促进创业之后, 财税部门及其他政府机构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业的政策以及办法, 其中高校大学生这一群体为创业大军中的主要成员。因此, 通过研究我国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并结合美国在大学生创业方面成功的经验, 希望可以对我国政府以及有意向创业的大学生提出有帮助、指导意义的建议。采用各种方式来促进我国高校大学生去创业, 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的就业难题, 进而使得我国的“大学生毕业即失业”问题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缓解, 最终努力去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蓝图。

二、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等其他部门一直在努力改善扶持增进就业与再就业的财税优惠相关的政策, 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就业的规模, 完善了就业的结构, 并也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但是, 我们还需要去进一步地扩大就业的规模, 加强用创业来带动就业, 进而才能更好地去适应目前就业所面对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通过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以及国税局近几日公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提出从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的支持以及促进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以及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的, 我们应该支持就业模式多样化, 加强创业来拉动就业。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 进而能在一定程度上升高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本领。十八大明确提出要促进创业后, 财税部门及其他政府机构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业的政策及办法。

(一) 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现状

1、一定程度上的税收优惠。

财政部在2010年10月份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指出:首先对拥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在3年之内根据每一户每一年8, 000元的标准作为限定数额挨次扣减它该年原本该交纳的税额。若企业是从事农产品类的, 就可以享受到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如果是从事新生咨询业、技术服务业等企业, 在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后, 可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年。其次, 对于有关规定之内的企业, 在最新增添的岗位之中, 对于其中新录用的拥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相关人员, 同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依照法律缴纳社保费用的, 于3年之内根据现实情况中录用的人数给予根据一定数额挨次扣除减免相关税额。

2、免予征收部分费用。

在2012年5月16日的国办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第四点提到为支持各大高等院校积极主动的加强与创业相关的教育。对于大学生从事符合相关条件个体经营活动的, 可在一定程度上不收行政事业性费用。以此来提高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对于在本地相关地方登记过失业的大学生并且进行自主创业的, 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 能够申请低于或等于5万元的贷款;对于在相关大学生本地政府规定内的部分小型微利项目, 能够根据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享用贴息扶持。

3、创业指导以及创业培训。

在2013年5月16号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第三点强调各个地区及有关部门需要积极主动地改良创业相关政策, 用推动加强创业相关教育、培训等方式, 来扶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个大学应在专业教学过程中增加创新与创业相关的教育, 并且也应将创新和创业有关教育归为学分管理范围内, 大力支持在校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创业相关的教育和创业有关的实践活动。加强大学生孵化基地的管理, 使其能够真正帮助到在校生创业。可以加强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项目的管理和开设, 加大项目的奖励力度, 扩大立项的名额, 使更多的大学生能够有机会得到立项的机会。

(二) 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即使中央已经高度重视了大学生的工作问题, 各个地方政府也凭借一些财税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个问题, 但是目前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依旧十分严峻, 真正创业的大学生也在少数, 想要通过创业来带动就业的目标更是远远没有实现。究其原因基本上都在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明显还有着下列问题:

1、财税政策缺乏针对性, 没有系统的优惠措施。

由于眼下我国创业的主力军并不是高校的大学生, 像比尔·盖茨那种辍学创业并且十分成功的更是少数。正因为这点, 地方政府似乎并没有完全的重视高校大学生创业, 也没有完善具体的优惠措施。其着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优惠政策的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 并且有些政策并没有相应的实施办法;二是政策的实际落实会受到相关操作部门的影响;三是大部分财税优惠政策的对象是全体人民, 只有极少部分是针对大学生的, 这样就没有真正地让大学生感受到政策上的偏爱。一些优惠措施未免过于零散, 缺乏系统性, 考虑的也不够周全, 这样将不利于大学生的创业。

2、当下财税优惠政策比例不合理。

目前实行的财税优惠政策里面, 财政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分布的比例极其不平均。其具体表现在财政优惠政策有财政贴息、财政补贴、财政担保等, 可是税收优惠政策却仅仅只局限于对高校毕业生新创办的企业免予征收一定年限的企业所得税, 而且优惠的力度并不是特别大, 并不能够真正的让高校毕业生感受到政策上的优惠。所以, 除了要努力完善财政政策之外, 还需要出台更多的实质性的税收政策, 使得财政政策与税收政策能大致均衡, 因为只有做到优化当下的财税优惠政策才能真正地帮助到大学生创业。

3、部分创业政策设置权限比较多。

就税收优惠政策而言, 只有从事与技术转让或是技术开发业务相关的技术方面的咨询或是通过技术服务业务所得到的收入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予征收营业税。而关于贷款方面的制约条件则有更多, 比如说想要申请较为小数额贷款并且享有财政贴息的一定要自愿去不够发达的以及县级以下的地方去创业。所以有特别多创业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只是表面上很优惠, 但是其实质上则存在限制多、门槛高且程序繁琐等问题。

三、对美国促进大学生创业财税政策的借鉴

(一) 美国大学生创业政策的特点。

美国可以说是最先开始创业教育的国家, 在早期美国就已经有很多成功的创业人士。所以, 对于美国的一些创业政策我们是有必要了解和借鉴的。经过上网搜索查阅资料以及询问老师等方式, 我们大概了解到美国创业政策的特点大概有以下几点:

1、政府的高度重视。

早在前20年, 美国就已经开始发现创业教育十分重要, 并不断制定完善, 从而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创业教育体系。他们的创业教育不仅涉及到大学生或者是研究生, 他们甚至在小学中学的时候就开始给学生传授创业的思想, 让学生对创业有一定的认识, 这有利于让大学生敢于创业。

2、创业资金的来源是多渠道的。

很多学生没有创业的真正原因往往在于他们并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支持他们创业。而在美国, 这种现象则在一定程度上被制止了。因为美国在对于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方面不仅仅是通过政府提供, 其更多的则是社会上的支持以及设立一些机构对创业者创业进行资金上的援助。

(二) 从中得到的借鉴

1、政府应加大对创业教育的重视。

只有真正的重视创业教育, 让学生从小开始就了解到创业相关的知识, 他们才可以在潜意识里有创业这个东西, 而不是觉得创业只是比尔·盖茨、马云他们的那种存在, 应该让他们知道创业就是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事, 应该放大胆量去做, 而不是觉得它有多么难以实现。

2、我国也应多形式、多渠道的筹集创业资金。

只有解决资金上的问题, 才会使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有更多的机会去创业。

四、政策建议

(一) 多渠道聚集大学生创业政策性资金。

想要改良高校毕业生创业资本的扶持系统, 建设有关基金扶持系统是重中之重。创业政策性基金大部分依赖于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毕竟社会上的捐赠还是在于少部分的。具体存在的形式有以下几种:1、政府提供较大比例的资金, 其他来源提供小部分的资金;2、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各个高等院校在资金上的支持, 集中高校的资源及有关企业和个人的捐资, 对高校毕业生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3、政府可以采用给予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基金的方式来扶持大学生创业, 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创业的优惠。

(二) 扩大税收优惠的范围和程度。

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是促进大学生创业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 其中税收政策比财政政策更加快速与便捷。而当下的税收优惠力度则远远不够, 并没有给予大学生足够多的税收优惠。为了实现我国发展中存在的对于一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和有关群体以及个人给予的扶持和措施可以尽量得到落实, 又因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受到了资金以及经验等方面的影响, 针对这个, 我们应该从加速折旧、盈亏相抵等方面来使它得到改良, 让更多的大学生敢于去做, 去闯, 去尝试。

(三) 政府要减少对财税优惠政策的限制。

尽管政府已经有大量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优惠政策, 但是现在对于优惠政策的限制还是有点多, 尤其是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的一些附加条件, 应该尽可能的减少。只有减少对财税优惠政策的那些条条框框, 才能真正让更多的大学生享受到政策上的优惠, 从而使高校毕业生有创业的决心。我们应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优惠政策降低门槛、改良服务, 用优良的优惠政策来扶持他们创业, 从而形成良好的创业环境。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用创业来带动就业, 并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

五、结语

促进大学生创业, 从而缓解我们国家的就业问题, 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 所以需要我们慢慢去完成, 慢慢去实现。本文通过结合我国当下的实际国情, 对于目前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财税政策的现状进行研究和思考, 提出了一些现行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的解决方法, 还借鉴了美国在创业政策方面的一些优秀经验, 目的在于通过本文让公众意识到财税政策对于大学生创业的重要性, 从而通过促进创业来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 促使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平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水山.韩国怎样支持大学生创业[N].中国教育报, 2009.5.19.3.

[2]张蕾.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分析[J].中国大学生就业, 2009.4.

[3]张雷宝.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绩效管理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0.

创业促进政策 第5篇

笔者近日获悉,合川区高度重视帮助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坚持把创业带动就业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做到不断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就业。

据介绍,该区积极培育创业基地,在建博城、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和移通学院、涉外商贸学院建立创业就业孵化基地4个,800多名高校学生参加自主创业,50多个企业已经成功注册微型企业,年度生产总值超过400万元。积极开展“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资助创立2个创业项目,落实补贴7万元。支持111名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111家,落实补贴332万元,为23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62万元。并加大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对大学生能力的锻炼和培养,极大地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更好地促进大学生就业。

该区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出台了《关于支持全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吹响了全区全民创业的.号角,并持续增加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个人创办或合伙经营实体、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按吸纳城乡劳动者人均5万元计算),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将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据了解,该区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在涉外商贸学院等4个院校设立人力资源分市场,认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进校园”、“校园双选会”等大型专项活动,并对未就业的大学生进行跟踪回访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就业动态。还设立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重点用于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

创业政策解读 第6篇

江苏省创业政策知多少

1.降低创业门槛

(1)放宽创业领域。

常州: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高新技术、软件开发、农业等产业。

泰州: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行业和领域都支持农村创业主体进入,(泰办发【2008】8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的工作意见》)

淮安: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选择其经营范围。(2009年2月《淮安市关于大力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降低注册资本限额。

苏州:(《苏州市关于鼓励市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苏发﹝2008﹞4号)

对初创的小企业,要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

注册资本在3万元以上的,可按规定分期到位。

无锡:(《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对于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其出资方式、出资额不受限制,由投资者自主确定。

对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按《公司法》规定,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注册资本在3万元以上的,可按规定分期到位。

支持高校毕业生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设立企业,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南通:(《南通市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

创业扶持对象申请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登记,不受出资数额限制。

对2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即可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3)放宽登记条件。

对工商登记时非主要条件欠缺、同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完善相关事项的初次创业者,工商部门给予指导,并提供便利。

(4)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

(5)放宽冠名限制。

自行选择规范的企业名称、字号

2.减免相关税费

(1)减免相关收费。

创业对象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合法从事小商小贩等个体经营的自我雇佣者,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免于工商登记,同时享受有关税费减免政策。

对农村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用电电价优惠。

(2)实行税收优惠。

凡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等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企业从事农业类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经营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扩大信贷支持

(1)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登记失业人员

(2)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苏州:一般为3万元左右、经营规模较大可增至10万元。

合伙经营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苏发【2008】4号)。

南通:个体经营的,最高额5万元→10万元;合伙经营的,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泰州:个体经营的,最高额为6万元合伙经营最多为20万元。(泰办发【2008】81号)

(3)放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

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初次贷款100%贴息,二次贷款50%贴息;

其他非微利项目的,初次贷款50%贴息。

(4)降低反担保门槛。

经资信评估符合条件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反担保人员放宽至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职工。

4.强化资金扶持

(1)建立扶持创业专项资金。

苏州:5000万元,南通:1000万元。

(2)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3)延长“低保”期限。

(4)实行社保补贴。

(5)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

苏州: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一次性补助。

(6)给予吸纳就业奖励。

苏州:子女照顾入学,南通:1000元~5000元等。

5.完善创业服务

(1)建立创业服务机构。

泰州:“十位一体”“一站式”服务。

(2)加大创业培训力度。

大中专(技、职院校)学生。

(3)广泛征集创业项目。

苏州:3年内,全市共推介300个创业项目。

南通:每项目开发补贴1000元。

每项目推介跟踪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5.完善创业服务

(1)开展创业实习。

苏州:3年内,建立100个青年创业见习(实训)基地。

南通:3~6个月的实习。

(2)实施创业孵化。

苏州:3年时间建立100个创业孵化基地,市区街道3年建立不少于60个创业孵化基地(苏发【2008】4号)。

无锡:大中专学生创业园。

外省创业政策可借鉴

1.湖北(鄂青发【2008】11号《关于实施“青年创业支援计划”的意见》)

(1)培养青年创业文化(青年创业大学堂)。

(2)提升青年创业技能(SYB、YBC模式创业培训)。

(3)提供创业政策服务(编印《青年创业政策指南》)。

(4)加大青年创业资金扶持(每年200万元专项资金)。

(5)构建青年创业支持平台。

2.贵州(黔府办发【2009】18号《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1)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实行试营业制度)。

(2)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创业支持(小额担保5~200万元)。

(3)加大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投资)。

(4)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创业孵化园区)。

(5)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优质服务。

3.杭州(杭政【2008】7号《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

(1)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工商注册绿色通道)。

(2)加大创业资助力度(无偿创业项目资助、会展补贴)。

(3)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各类政策)。

创业促进政策 第7篇

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开始,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洲委员会、联合国国际发展组织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开始考察、研究创业活动对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并试图探寻提高区域创业活动水平的解决方案。直到目前, 只有为数不多的学者进行了有关创业政策的研究。其中, 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凯尼、伦德斯特罗姆、史蒂文森、维尔休尔、阿奇·佐尔坦和鲁贝尔。但是这几人的创业政策研究是针对所有创业人群的, 针对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这个特殊群体来讲, 还几乎没有研究者涉及。

学者王丽敏在 《国外促进就业政策及其启示》中对比了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印度等典型国家促进就业的政策, 通过对比她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她认为中国应该学习国外的这些政策制定和政策导向, 消解 “隐性失业”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风险, 以促进我国的就业和创业, 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李彪在 《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及优化对策分析———以辽宁省为例》这篇文章中, 阐述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进而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在他的文章里依旧强调的政府主导, 完善立法, 从政策的制定角度扩大惠及范围, 保障各个社会主体的需求得以满足, 研究角度依旧是 “自上而下”的单向机制, 缺少 “自下而上”的灵活调整和上下互动机制。另外, 在有关研究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些文章和著作中也会涉及到对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研究, 但这些研究都是零星的, 缺少系统性和全面性。

二、地方高师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现状以及就业创业存在问题、原因

1. 地方高师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现状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总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培养管理以及相关机构和体制改革的方针原则的确定。总政策主要体现在2002 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之中。从内容上看,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政策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一是就业市场规制和职业准入政策。高校毕业生进入就业状态后, 一般是通过就业市场, 如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会和洽谈会等方式寻找工作。二是就业指导和服务政策。就业指导和服务政策主要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前后的各种指导和服务, 通过毕业前的职业、择业指导和就业后到单位报到过程中的相关服务来帮助毕业生以最有效的速度进入就业状态。三是招考录用政策。招考录用政策主要是选拔高校毕业生的一系列关于资格、要求的招考与录用上的规定。四是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以带动就业是国家政策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它是目前最为有效并且最有可持续发展趋势的积极就业政策。五是权利保障和社会保障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殊政策, 在现阶段主要是指面向基层开辟就业路径、创造就业岗位, 同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工作岗位、缓解就业压力问题而制定的相关政策。目前主要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城乡基层岗位开发、统筹实施大学生下基层项目;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主要是指通过招聘方式选择高校毕业生到农村 ( 含社区) 担任党支部书一记、村委会助理或者其他村 “两委”职务;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 “三支一扶”计划; 参军入伍政策; “特岗教师”计划是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简称, 于2006 年正式启动, 计划设定之初主要是为解决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是为了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而实行的;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策。

2. 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状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和发展, 大学生就业体制由过去的统招统分转变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据不完全统计, 2014 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到727 万人, 比2013 年增加28 万人。2014年毕业生总量压力进一步增大, 同时, 用人需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 高师院校毕业生尤其是师范类专业初次就业率呈现下降趋势。据统计, 目前我国高师院校毕业生初次签约就业率基本维持在70% 左右, 其中相当一部分所就业的专业是不对口就业, 另有将近40% 的毕业生无法实现初次就业。近年来各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 许多事业单位与国企人员录用均采用公开招考方式, 考试时间均是在毕业生离校后, 导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相应有所降低。

3. 造成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困境的原因

( 1) 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滞后, 不受社会用人单位重视青睐。当前一些高师院校只顾及经济效益和政绩考虑持续扩大招生规模, 导致教育结构与社会需求不适应使得需求较少专业的毕业生相较于其它专业的毕业生竞争激烈、就业困难。

( 2) 不受社会用人单位重视青睐。师院校多处于经济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 近年国企改制, 产业结构调整, 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多年积压的未就业毕业生形成人力资源 “复杂叠加”, 导致就业竞争加剧。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设定毕业生学历门槛, 甚至直接把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拒之门外, 社会观念加剧毕业生就业难度。

( 3) 学生就业创业准备不足, 缺乏理性。高师院校毕业生在就业时不考虑自身实际情况, 对地区、单位性质、对口就业以及薪酬待遇等方面要求过高, 很难实现先就业、再择业、后创业的三步走正常自我职业规划。学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不到位, 学生在择业时不熟悉国家就业政策, 不了解社会职业信息, 不能对自己的职业目标进行合理定位, 这就使得许多毕业生无法充分就业。

( 4) 地方、国家重视不足, 相应政策出台后没有得到及时的宣传应用, 没有起到该有的效果, 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灵活整理变动就业政策, 让大学生走上适合自己的岗位, 实现人生价值。

4.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 对比分析法以及问卷调查实证研究方法。调查对象设定为河南省3 所具有代表性地方高等师范院校 ( 郑州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河南师范大学等) 即将毕业和已经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问卷调查方式主要采取的是随机抽样的调查方式, 但抽样的渠道分为两种: 对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问卷主要是通过在校园以书面纸质形式直接发送方式进行; 对已经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调查问卷, 主要是通过网络邮件方式进行。

分析本次问卷调查收回168 份有效问卷, 可以得出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 高师院校毕业生对于高校提供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辅导的需求心理非常强烈。在调查中, 高校毕业生认为非常需要提前开设相关政策辅导有49 人, 占总量41. 5% ; 认为比较需要的有55 人, 占总量的46. 6% ; 认为不太需要的有12 人, 占总量的10. 2% ; 认为完全不需要的有2 人, 占总量的1 . 7% 。

在调查高校毕业生对现行就业政策的了解程度时, 从数据可以看出, 对就业政策了解比较多的人数占较少比例, 共14 人, 占样本总量的11. 87% ; 通过媒体渠道获知部分就业政策信息的有89 人, 占样本总量的75. 42% ; 对就业政策几乎不了解的有9 人, 完全不知道的有6 人, 两者共占样本总量的12. 71% 。

了解就业政策对就业是否有促进和帮助的作用?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中, 认为非常重要的有32 人, 占总量27. 1% ; 认为比较重要的有62 人, 占总量的52. 6% ; 认为重要性一般的有21 人, 占总量17. 8% ; 认为不重要的有3 人, 占总量的2. 5% , 完全不重要的选项无人选择。

三、针对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存在问题的提出的解决对策建议

本文根据之前分析地方高师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现状并总结其根本问题以及原因, 根据地方高师院校毕业生的特色, 结合当前倡导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大背景, 从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建议, 修改制定出更高效实用的, 正对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 扶持更多的地方高师院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

1. 促进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过程中政府应该做好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方向引导作用。特别是在促进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作用, 政府在招生专业和数量上要尽可能合理规划, 避免教育资源浪费, 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要出台专门针对地方高师院校毕业生问题的积极的就业政策, 合理引导毕业生就业方向, 预防扎堆现象, 完善与就业工作体系配套的劳动人事制度、保障制度等。

2. 促进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中涉及到高师院校应该起到的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21 世纪高师院校求生存、求发展的当务之急, 是改善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地方高师院校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要求, 根据社会经济走势、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才供求的变化科学设置专业和调整招生规模, 根据用人单位反馈, 进行专业升级改造, 优化课程体系, 设计各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摒弃老套教学方法, 注重实践教学和培养动手能力, 树立以精神塑造和责任感培养为核心的职业理念, 加强师范性与应用性的融合。高师院校要密切与政府、用人单位交流合作, 加强职前实训和订单培养, 培育稳定的 “客户群体”, 促进毕业生就业, 做好承上启下的工作。

3. 促进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中应涉及事业企业用人单位应该起到吸收人才、尽可能地多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的作用。要求用人单位要根据政策落实服务理念, 按照岗位的实际要求确定用人标准, 不盲目追求高学历。

4. 促进地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中应该提倡毕业生个人的作用。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高师院校毕业生应以提升就业竞争力为核心目标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 努力建立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 不断拓宽知识面, 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打破传统的观念的束缚, 做好职业规划, 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价值观, 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 找准就业的社会定位, 利用好国家相应政策, 响应国家号召, 不断提升核心就业竞争力, 促进高质量就业。

参考文献

[1]李彪.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及优化对策分析——以辽宁省为例[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0年10月第6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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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丁庭选, 常俊标主编.大学生创业基础[M].大象出版社, 2010年9月第1版.

[5]王霆, 唐代盛.国外就业能力框架和模型研究发展综述[J].求实·改革与发展, 2006第3期

[6]李志兵.社会实践促进大学生就业能力提高的研究.[J]教育与职业, 201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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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巩丽, 田兆富.加强大学生就业中的职业心理教育[J].教育与职业, 2015年第12期 (总第832期) .

[10]李家华主编, 创业基础[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3年4月第1版.

创业促进政策 第8篇

一、湖北省农村青年创业存在的问题

据湖北省统计局统计, 湖北省农民工外省务工人员达619.04万人, 占总外出从业人数的57.49%, 而农村创办企业发展缓慢, 吸纳劳动力的数量十分有限, 在当地农村创办企业务工人员为138万人, 仅占湖北省外出总人数的15%[1]。

1. 创业成功率低。

首先, 创业优惠政策不够完善, 阻碍了农民创业的积极性。虽然各级政府都出台了鼓励全民创业的文件, 也制定了一些创业的优惠政策。但由于缺乏“一站式”的服务, 创业信息不通畅, 农民创业承担的风险很大, 扶持优惠政策又缺乏具体的实施措施, 没有相应的服务部门领导, 所以许多优惠政策成了给农民工的“空头支票”。其次, 创业申办程序手续复杂。据调查, 创业审批要经过工商、税务、环保、卫生、房产等多个部门, 由于有些部门服务意识差, 经营审批手续复杂, 门槛高, 收费重, “吃, 拿, 卡, 要”的现象十分严重[2], 因而制约了农民创业的积极性。最后, 创业培训机制需要完善。在创业项目选择、申报办理程序、经营管理理念、产品推荐及企业形式建设等方面缺乏相关的知识及有效的领导, 从而影响了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创业的缓慢发展, 最终造成了农村劳动力当地就业率低, 制约了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

2. 农村创办企业规模小。

农村创业需要资金支持, 只有有了雄厚的资本, 才能使这些企业做大做强。而农村一直未形成一个有效保证农村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 使得本来就处于弱势的农村经济“雪上加霜”。作为信贷支农主体的农村信用社, 由于缺乏资金实力, 面临资金筹措困难[3], 造成农村金融环境滞后, 导致农民创业融资艰难。尽管有一些企业市场前景较好, 但由于融资举步维艰使得这些好的项目无法扩大规模, 始终停留在小规模的行列, 因而实力弱小, 所能容纳的农村劳动力十分有限。大部分创业者都认为, 目前, 农民创业资金主要是自有资金, 正规金融信贷比例较少, 资金匮乏已成为农村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

3. 农村创办企业工资和社会保障水平低。

尽管湖北省加大了农民工技术培训, 但因为农村创办企业实力不足, 工资和社会保障水平低, 培训过技能型农村劳动力纷纷“孔雀东南飞”, 走向沿海发达城市, 而使本地企业出现了招工难的困难处境。因而出现了“企业技术人员不足———企业发展缓慢———实力不足———工资待遇水平低——对熟练技工的吸引力弱——企业技术人员缺乏”的恶性循环怪圈, 影响了这些农村创办企业的长期发展, 进而影响了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

4. 创业能力差。

据统计, 湖北省农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有20%, 其余的全部为初中小学文凭及文盲, 因而对创业缺乏相关的技能。一方面他们过着贫穷的生活, 渴望改变现状。另一方面他们又由于知识水平低, 不知该如何去做。守着几亩薄田, 靠天吃饭, 等着有一天国家和政府的政策去改变他们的贫穷状况。有的农民虽然有创业致富的愿望, 但由于缺乏创业的思维和创业的能力, 创业活动仅仅局限在个人或家庭, 创业层次低。

5. 创业者“两型社会”意识淡薄。

大多数农民由于科学文化水平低, 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缺乏了解, 因而在创业过程中往往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 仅仅把利润和收益作为唯一考虑要素, 实行简单粗放生产。如湖北随州地区香菇木耳等农副产品的种植, 使许多农民摆脱了贫穷落后的状况, 走进了致富的道路。然而, 走进这些地区放眼望去, 以前茂密的树林光秃了, 只剩下一些还未长成的小树苗。这些香菇木耳的生产材料是以无数棵树木为代价的。这样的农村创业只在乎眼前利益, 而忽视了长远利益, 必然对未来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不利。

二、促进农村青年创业的扶持政策建议

1. 加强创业教育, 提高创业成功率。

所谓农村创业教育是指在对农民进行学科学、学技术的培训过程中, 注重农民的革新精神、冒险精神、开创意识、科学管理和创新技能的培训[4]。创业教育是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的基础, 同时通过创业教育, 创业能力的提升也有助于创业者的机会识别和机会把握能力[5]。第一, 提高创业教育的普及面, 将其扩展到农村地区及广大的民众中。第二, 通过向农村发放创业方面的书籍、报纸、杂志等来增加农村青年的创业知识, 培养创业理念。第三, 在农村建立创业技能培训班, 对农村创业青年进行技能培训, 并对他们提供创业方向、创业信息等方面的指导。

2. 加强政府政策支持, 增加农村青年创业数量。

创业政策完善能激起和强化创业动机[6]。良好的政策对于鼓励和吸引农村青年创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几年国家不断完善各种创业优惠政策, 对于提高农村青年创业方面的作用相当明显。然而许多地方政府由于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度等方面的原因, 导致政策的落实不够到位, 影响了优惠政策对于促进创业方面的实际效果, 因此必须在完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对于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的考察。政府在执行部门之外设立监督部门, 专门负责对政策落实情况的反馈。主要包括农村青年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农村青年创业奖励机制、创业企业的行政审批准入门槛等有利于鼓励农村青年创业的优惠政策。

3. 加强金融资金支持, 提高创业可能性。

湖北是中部地区一个农业大省, 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落后, 农村收入普遍较低, 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青年创业的重要因素。解决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问题, 一方面要继续发挥金融对于农村青年创业的支持作用, 特别是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另一方面要由政府拨款设立区域创业专项资金, 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支持, 对于有前景的创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据统计, 湖北省增加小额担保贷款建立创业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扶持8万多城乡劳动者创业, 带动30万人就业。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万笔、18.3亿元, 共扶持城乡9.22万人成功创业。从省级失业保险金中调剂了3.5亿元扶持创业, 帮助城乡5万人创业, 带动二十万人实现就业[7]。另外, 要放宽对于农村青年创业的借贷限制。第一, 降低农村青年创业借贷要求限制, 保证更多的资金能够得到合理利用。第二, 延长农村新创业者的还款期限, 保证充足的发展时间。第三, 减免农村创业资金的借贷利息, 减轻创业者的还贷负担。

4. 加强风险规避, 增强创业信心。

随着社会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而农村新创业企业由于科技、结构、资金等方面的局限, 竞争能力较弱, 导致农村青年创业者承受的风险相当大, 必然对农村青年创业的成功产生威胁。而且对创业失败的严重后果的估计也使许多农村青年对创业活动“不敢问津”。要解除农村青年创业的后顾之忧, 就必须加强对农村青年创业风险的规避。一方面, 在创业过程中建立企业风险预警系统, 帮助企业预测并应对各种风险, 尽量降低企业各种活动的风险程度, 提高农村青年创业的成功率。另一方面, 建立企业风险保障, 设立专门的风险基金, 用于创业失败者的基本生活保障, 减轻创业失败对于创业者所造成的影响, 从而减轻农村青年创业的后顾之忧, 增加创业的信心, 增加创业的数量。从“创业过程中规避, 创业失败后保障”两方面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保驾护航。

5. 加强创业培训, 培养创业人才。

一是要把农村青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作为重点。只有开发农民的内在潜力, 培育自立自强的创业精神, 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农民的创业能力, 才能真正形成新农村的持续建设能力。开展创业活动就是要激发和培养农民的创业热情和创业技能, 形成农村长远发展的动力源[8]。二是支持鼓励各类培训机构针对农民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需要, 开展多种形式培训。要注重把政府支持和社会培训结合起来, 对掌握一定技能又有很强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重点培训, 并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指导, 通过案例分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受训者的创业能力。三是培训机构不仅要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 增加农民的知识和技能, 更要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让他们把建设“两型社会”的理念贯彻到创业活动中。

6. 完善社保制度, 提高工资水平。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面向城镇所有非农产业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二是对依法转让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进城的“新市民”, 与其他城镇居民同等对待, 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对保留生产资料进城的居民, 也可暂缓纳入, 以减轻社会保障压力。三是农村创办企业要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及资金支持, 来不断扩大自己的实力, 完善企业内部的保障制度, 为企业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并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 以员工的业绩作为标准, 来增长员工的工资, 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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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耀光.新农村建设要理解片面性[N].光明日报, 2006-05-20 (6) .

[4]贾文华.农村创业教育与农民收入的相关研究[J].农业考古, 2007,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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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湖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湖北统计年鉴2010[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0.

创业促进政策 第9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和优化结构有关工作, 确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听取关于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工作汇报并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达727万, 为历年来最多, 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今年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 发挥市场作用、着力改革创新, 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力争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会议确定, 在落实好原有政策的基础上, 推出以下新措施:一是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 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 并享受财政贴息。二是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 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三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年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 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五是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要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六是简化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流动就业的落户等手续。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民创业探析 第10篇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现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主要以农业为主, 农业在一产产值中占64%。近年来,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 团场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 加上其工业基础薄弱, 仅靠盘活存量, 挖掘现存就业岗位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努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大力引导和扶持就业创业, 扩张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带领其就业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以创业带动就业为突破口, 先后为第四师打造的70团旅游观光采摘园、73团特色经济园区积极提供就业优惠政策支持, 促进了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 就近就地转移率达80%以上。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着力点, 在少数民族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以及网络创业明星评选活动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重点在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的团场开展农家乐、手工编织等专项技能培训, 助推四师团场旅游业的发展, 四师就业中心分别于2003年获得“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获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荣誉称号。在创业促就业方面有以下做法。

二、积极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

制定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 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金秋行动”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 采用日常招聘、现场招聘、专场招聘、网络招聘、微信招聘、QQ群招聘、电话招聘和短信招聘等“八卒并进”的立体式、多元化方式, 在重点通过微信招聘、专场招聘的基础上, 集中组织开展了“招聘进集市 (巴扎) ”活动, 共组织72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964个, 352人达成就业意向, 同时开展了政策咨询等服务, 主要收到三方面效果:一是人员招聘, 二是政策宣传, 三是企业的宣传推介;建立完善了企业招聘、人员求职信息季报制度, 团场、企业上报招聘、求职信息, 师整理、汇总后统一下发团场、企业向社会发布, 实现了信息共享, 扩大了覆盖面;为充分发挥现代通讯方式的作用, 继续发挥职介微信平台的作用, 今年微信平台关注人数直线攀升达3 000人, 促进达成意向332人, 受到欢迎。利用局配置的信息触摸屏、电视发布屏等载体滚动发布招工和求职信息923条。在人社局统筹下, 出资100万元帮助2个团场新安装广场LED显示屏, 进一步拓宽了政策宣传和职介业务渠道;深入62团、73团等举办劳动力转移就业事迹报告暨专场招聘会;组织用工企业到五师联办招聘会, 促进了人力资源跨师间流动与配置;为搭建劳动力需求和供给方直接交流的平台, 组织召开了劳动力供需对接会, 促进了双方的交流与协作;经积极“穿针引线”, 南岗化工公司和兵团技师学院和伊犁州职业技术学院“牵手”, 建立起了“校企合作”关系;与伊犁州人力资源市场和绿河谷网站联合举办现场招聘会, 组织企业参加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专场招聘会, 2次开展大学毕业生特岗招聘工作, 招聘大学毕业生在特定公益性岗位上就业;协同陕西振华学院招聘23名未就业职工子女从事铁路客运客服工作。

三、扎实开展就业培训工作。

围绕师、团“三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工作重心, 开展了手工编织、手工串珠、少数民族创业培训、高中毕业生创业意识培训、农家乐、牧家乐以及人影作业等前瞻性、示范性培训, 尤其是在伊宁市的近郊70团的旅游观光采摘园和被誉为“伊宁市后花园”的69团的办班成效较为明显, 助推了“兵团特色景观旅游名团”的发展。将少数民族培训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开展了少数民族创业 (含创业意识培训) 、手工刺绣、手工编织、牧家乐与少数民族舞艺等培训, 并送培训服务上门, 把培训班办在家门口, 培训聘请少数民族教师母语授课, 受到好评, 打通了培训服务“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在67团尝试举办的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创业意识培训班收效甚好。协调相关培训机构, 在师常备民兵应急连开展电焊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71团举办的少数民族舞艺培训班, 吸引了一些外连队群众参加、围观。

四、部门联动, 大力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在师市电视台、绿河网站以及微信平台上开辟了“如何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大讨论专栏, 开辟专栏对创业成功人士进行采访, 在全师选创业先进典型, 通过他们现身说法, 创业成功经验和成长历程, 让“创业光荣”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让创业成功者成为人们争相传颂, 争相学习的楷模。同时, 在各团场、社区开设创业培训班和创业知识宣传栏, 努力消除“小富即安”、“知足常乐”等不利于创业的传统意识和观念, 为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和创大业者营造宽松和谐环境。同时积极推动师市“双创”工作深入开展, 多方收集社会各界意见, 现在正在准备实施制定网络创业从业人员享受的有关就业创业政策, 鼓励支持网络创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 创业是就业之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全民就业创业之路任重而道远, 人们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不断创新举措, 推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摘要:就业是民生之本, 创业是就业之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全民就业创业之路任重而道远, 必须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不断创新举措, 推动四师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创业政策:真切体现服务 第11篇

目前上海已经初步建立了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创业和服务的政策框架,推出了《上海市居住证》制度,实现人才政策“刚柔并举”,解决留学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加快建立长效引智机制。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上海市规定大学生创业可享受四项优惠政策:大学生创业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以及部分税费减免。同时设立了一个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需要的免费创业教育培训中心;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辖的“促进就业基金”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担保贷款。

北京: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一系类优惠政策,以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创业事业的发展。

为了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业,北京市人事局19号文件(又称“二十五条”),对海归创业工作做了若干规定,解决了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主要形式,留学人员的收入、子女受教育问题、户籍以及科研等方面的问题。规定留学人员开发、生产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时,可以申请市科委的产业资金,用人单位要为其提供专门的实验场所和设备以及经费资助,允许其在国内外选助手。

为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与留学人员归国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相配套,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设立“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并出台了相关的《留学人员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

广东: 2002年底,广东颁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出台了包括“海归2000美元即可注册公司”、“优秀大学毕业生可先落户再就业”等高含金量措施,大力构筑国际人才高地,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的创业局面。

2003年10月,广东又启动“绿卡”工程,向来粤工作、创业的国内外人才发放《居住证》,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该证拥有人的权利完全等同于当地居民,被海内外誉为广东招才纳贤的“一记重拳”。

深圳:为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圳出台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与促进机制 第12篇

近年来, 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 我国高等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 其规模进一步扩大, 让更多的学生拥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随着高校毕业生的增加, 大学生就业问题逐步成为社会焦点问题, 引起了众多专家和学者的关注与思考。在这种背景下, 高校理应推动毕业生就业, 提高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使其成为真正对社会有贡献的优秀人才。基于此, 本文在此浅谈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与促进机制, 以期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并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建设。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学生的期望值较高

大学生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培养出的优秀人才, 从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我国教育的最高水平。更具体地说, 大学生具有较高的学历, 接受较好的教育, 使其在能力和素质上相对较高。在这种背景下, 当代部分大学生容易产生较高的期望值, 通常以自己大学生的身份自豪, 使其用较高的眼光来选择职业和岗位。但是, 这部分大学生并没有意识到,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大学生的数量急剧增加。这就导致当代大学生不再如以往一般稀缺, 已经不再是社会不可替代的优秀人才。因此, 当代社会与市场对应届毕业生的需求并不高, 愿意提供的岗位和待遇通常也无法达到大学生理想的层次。换言之, 当代大学生的期望与现实相互冲突, 当大学生真正进入社会后需要承受这种巨大的落差。基于此, 部分大学生一时无法接受这种落差, 不愿意接受社会与市场提供的职业和岗位, 这是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2. 高校没有健全相应的引导机制

当前大部分高校还没有真正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制。虽然在国家的倡导下, 大部分高校已经成立了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但这个机构并没有得到进一步建设, 也没有取得预期理想的成效。一方面, 部分高校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只是一个形式。高校还没有真正重视学生的就业问题, 也就没有为其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 也没有加大对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宣传工作, 甚至部分学生根本不知道这个机构的位置和功能。另一方面, 同样是由于高校不重视的原因, 导致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缺乏真正优秀的人才。指导教师不能依据当前的市场形势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指导, 也无法从心理学生的角度帮助学生克服就业的恐惧和择业的彷徨。与此同时, 部分高校并没有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岗位和职业, 甚至部分高校对学生的实习并不重视, 使得学生在实习阶段无法获得真实提升, 进一步降低了学生的就业能力。总的来说, 当前高校还没有真正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机制, 使这个方面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空白, 始终无法达到预期理想的效果。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与促进机制

1. 做好就业与择业思想动员工作

如上文述及, 当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主要包括学生的心理情绪和高校教育引导工作两个方面。因此, 高校要切实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首先要做的就是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与择业思想动员工作。首先, 高校需要改变毕业生的认识, 使其真正认识自己的能力与价值, 并对市场的需求有足够的了解。换言之, 教师就是要通过思想动员工作端正学生的思想, 让学生能够正确面对就业的困难与挫折, 能够保持平和的心态进行职业选择。其次, 高校也可以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趋势, 这不但能够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同时也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岗位, 从宏观的角度解决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2. 加强校企合作为学生谋取就业机会

同时,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方面, 传统高校应该向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应该尽量为学生提供较好的就业机会。具体地说, 高校应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要进一步建设校企合作, 努力为学生谋取好的就业机会。

在这种背景下, 高校就可以通过与自身关系较好的企业解决一部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促进学校与企业两者的共同发展。这就需要高校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质量, 要切实提高学生的能力。通过该项工作, 高校为企业输送的人才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才能得到企业的配合, 使其愿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 加强国家的引导与扶持

要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国家理应从宏观的角度进行调控, 要通过经济、政治等手段为高校毕业的就业提供强有力支撑。例如, 国家可以从税收的角度进行有效调控。国家可以为相关企业制定相应的指标, 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行业性质要求其每年接受不同数额应届毕业生, 对于能够完成指标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鼓励其完成相应的指标, 进而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其次, 国家可以推动社会建设与社会服务, 努力建设社会公益服务体系。国家要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从就业机会的角度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最后, 国家也应该推动高校进一步完善毕业生的就业机制, 要求高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针对部分毕业后未能及时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要积极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 以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

结束语

总的来说, 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是时代变化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是推动高校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相关人士通过实践不断总结, 提出更有针对性的策略, 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机制。

参考文献

[1]安锦.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与促进机制研究[D].武汉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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