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博弈范文

2024-06-27

信息博弈范文(精选11篇)

信息博弈 第1篇

一、会计信息的本质:一种特殊的商品

(一) 会计信息在本质上是一种商品

一项资源要成为商品, 则该资源必须要具有使用价值、价值与交换价值。而会计信息也确实具有商品的属性。首先, 会计信息具有使用价值。会计信息的产生本身就是为了满足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此, 会计信息本身就具有使用价值。其次, 会计信息具有价值。会计信息的产生, 其中凝结着整个会计系统为提供该种会计信息而提供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最后, 会计信息具有交换价值。各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会计信息不是为了占有该种会计信息, 而是为了指导自身相关的经济决策以及检验受托责任的执行状况。而会计信息的产生, 并不是会计信息提供者的直接目的,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希望能够通过向公众报告会计信息而表明自身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吸引外部投资者对自身进行投资。

(二) 国家要求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首先, 该种会计信息的提供具有垄断性质。由于每个报告主体只提供跟自身经营运作状况有关的会计信息, 而不能提供其他主体的相关信息, 因此, 每个会计信息报告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有其独特性, 该会计信息是由各自的会计信息报告主体垄断提供的。其次, 该种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多种多样,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难以无偿为所有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他们各自需求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信息根据所有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要求, 依照国家的规定, 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一种旨在满足其共同需求的标准化会计信息。最后, 该种会计信息的提供具有强制性质。国家不仅强制规范了公开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内容、方法, 同时也强制要求会计信息的产生成本由相关会计信息提供者独立承担。因此, 在收益不变的情况下,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会尽量少地向外界提供自身的会计信息, 以减少因披露信息而产生的成本。

二、会计附加信息成本与收益分析

(一) 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收益分析

会计信息的披露成本是指报告单位为了进行财务信息的披露而付出的代价。其构成一般包括获取与加工成本、竞争劣势成本、成本约束成本、诉讼成本、政治成本。由于类似竞争劣势成本、成本约束成本、诉讼成本、政治成本等都是潜在义务的隐性成本, 因此只考虑会计信息的获取及加工成本。会计信息按其披露方式, 其成本的承担方式不尽相同。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有公开披露和私下披露。公开披露是利用报纸、公开场所的公告等公共信息渠道对所有会计信息披露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的方式;私下披露是针对特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披露的方式。公开披露由于是利用报纸、公共场所的公告等公共信息渠道向所有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附加的财务会计信息, 信息面向公共大众, 不具有针对性, 其费用由披露信息的公司承担。私下披露由于是针对特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而制定的会计信息, 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因此, 由会计信息使用者来承担相关信息披露费用。会计信息的披露收益是指企业通过公布相关的会计信息而从企业外部得到的投资者的资金投入。对应着两种不同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收益并没有发生变化。

(二) 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披露成本收益分析

对应会计信息披露单位的不同披露方式, 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该会计信息的取得成本也不尽相同。公开披露下, 由于会计信息的获取及加工费用主要由会计信息的披露方来承担, 因此,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几乎不必支付会计信息的取得成本。私下披露下, 由于会计信息是针对每个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特定给出的, 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因此该披露方式下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得对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这种额外的会计信息给予补偿, 其成本即为会计信息提供者为产生该会计信息所承担的获取及加工成本。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收益主要集中在投资者根据披露单位提供的附加会计信息进行投资的投资收益, 包括企业对债权人所支付的利息, 对股权投资者所发放的股利等。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不会因是否对外提供会计信息发生重大影响, 因此附加会计信息所对应的收益率与一般披露情况下的投资收益率是一致的。

三、会计信息成本收益的博弈模型

(一) 公开披露的博弈模型

根据公开披露下的会计信息提供者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成本收益分析, 提出披露单位公开披露额外会计信息的博弈模型 (表1) :

其中, M0表示披露单位通过向广大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披露国家规定的规范化会计信息时取得的外部投资者的投入资金, C0表示披露单位为向外部广大的投资者提供国家规定的会计信息时所承担的信息的获取及加工费用, M1、M2分别表示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以及不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时对披露单位的资金投入 (由于披露单位愿意向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额外信息本身就是一种该披露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的信号, 因此在考虑风险的情况下, 外部投资者对于两种情况下的投入资本将会不同) , C表示披露单位因向外部投资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而承担的该额外信息的获取及加工费用, r0表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提供该额外会计信息的披露单位进行追加投资时该投入资金的投资报酬率, r表示如果外部投资者不使用该公司的额外会计信息而进行其他的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投资收益率。需要说明的是, 对于r0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不会因企业是否对外提供会计信息发生重大影响, 因此这里给出的附加会计信息所对应的收益率与一般披露情况下的投资收益率是一致的。

(二) 私下披露的博弈模型

私下披露情况下, 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额外会计信息的承担方式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取得额外会计信息的取得成本发生了变化, 因此, 该情况下的博弈模型见表2:

其中, 各符号的含义与公开披露情况下的会计信息供求博弈模型中的符号含义相同。需要说明的是, 当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对外提供会计信息, 而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不需要该额外的会计信息时 (类似于买方市场) , 这时, 会计信息的产生成本不再由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承担, 而是由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来承担, 即相当于为了特定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公司进行额外资金投入时, 会计信息的披露单位对其免费提供的额外信息, 如企业向银行贷款等。

四、会计信息博弈模型分析

(一) 公开披露情况下的博弈模型

假设会计信息提供者会提供额外会计信息的概率为p, 那么不提供额外会计信息的概率即为1-p;同时假设, 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额外的会计信息来进行投资决策的概率为q, 不需要额外的会计信息来进行投资决策的概率为1-q。且0

(1) 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博弈结果。如果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将要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 则下列式子将必定成立:

即得到: (M1-M2) q>C。

(2) 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博弈结果。如果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 则以下条件成立:

即:M1r0p+M2r0 (1-p) >M1rp+M2r (1-p)

亦即:r0>r。

(二) 私下披露情况下的博弈模型

(1) 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博弈结果。在私下披露的情况下, 如果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要求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 则当下列情况满足时, 披露单位将向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

即得: (M1-M2+C) q>C。

(2) 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博弈结果。在私下披露的情况下,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即使是由其个人来承担产生额外的会计信息的成本也应当向额外会计信息的提供者要求该种额外披露:

(M0r0+M1r0-C) p+ (M0r0+M2r0) (1-p) > (M0r0+M1r) p+ (M0r0+M2r) (1-p)

得到: ( (M1-M2) (r0-r) -C) p> (r-r0) M2

五、会计信息博弈结果

(一) 公开披露情况下的博弈结果分析

(1) 对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博弈结果分析。根据上述计算, 只要满足条件 (M1-M2) q>C, 则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将会对外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若考虑到风险因素, 可以预期使用额外会计信息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在披露单位提供了额外的会计信息时对披露单位的资金投入M1大于其在披露单位没有向外提供额外会计信息时的资金投入M2。以上条件可以变化为q>C/ (M1-M2) 。即如果C/ (M1-M2) <0, 以上的不等式将必定成立, 即此时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必定会向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即当披露单位通过对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披露额外的会计信息所取得的外部资金投入大于不对外披露额外会计信息时披露单位所取得的附加资金投入与为产生该额外会计信息所承担的获取及加工成本之和时,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将向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需要说明的是, 当M2为零时,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对外提供额外会计信息的条件变为M1-C>0, 即通过对外披露额外会计信息所取得的附加资金投入大于产生该额外会计信息的成本时, 披露单位将对外提供该会计信息。这与一般认为的成本收益原则相一致。同时注意到, 当C/ (M1-M2) >1, 即当M1-M2-C<0, 披露单位通过对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披露额外的会计信息所取得的外部资金投入, 无法抵消不向外提供额外会计信息时披露单位得到的附加资金投入与为产生该额外会计信息披露单位所承担的获取及加工成本之和时, 上列条件必定不成立, 即该披露单位必定不会向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同样, 当M2为零时, 该条件变为M1-C<0, 即当产生该额外会计信息的收益小于成本时, 披露单位不会向外披露额外信息。以上博弈结果分析表明, 当企业将要对外披露的额外会计信息预示着外部投资者在参考额外披露的情况下, 该披露单位的资金投入披露单位以后将有较好的经营状况时, M1将大于零, 当该资金投入足够大时, 即M1-M2-C>0, 披露单位将有明显的对外披露额外会计信息的意图。而当额外信息披露预示着披露单位的经营状况显著下滑时, 此时外部投资者在参考额外会计信息时对该披露单位的附加投入将等于零, 甚至可能会小于零, 这样的情况下, M1-M2-C<0必定成立, 而此时, 额外会计信息的披露单位将不会对外披露该信息。

(2) 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博弈结果分析。当会计信息使用者选择其他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率r小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将资金投入披露单位所形成的投资收益率r0时,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披露单位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 以控制风险, 增加投入资金。

(二) 私下披露的博弈结果分析

(1) 对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博弈结果分析。当满足条件 (M1-M2+C) q>C时,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将会对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私下披露的额外会计信息。现假定 (M1-M2+C) >0, 则有q>C/ (M1-M2+C) 。注意到C/ (M1-M2+C) 必定大于0 (前提假设要求该算式为非负) , 因此, 考虑当C/ (M1-M2+C) >1的情况, 即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不对外披露额外的会计信息, 即得:M1

(2) 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博弈结果分析。当条件 ( (M1-M2) (r0-r) -C) p> (r-r0) M2满足时, 会计信息使用者将会要求会计信息提供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假设 ( (M1-M2) (r0-r) -C) >0时, 即得:p> (r-r0) M2/ ( (M1-M2) (r0-r) -C) 。注意到当 (r-r0) M2/ ( (M1-M2) (r0-r) -C) <0时, 以上条件必定成立, 则上述条件变成 (r0-r) M2>0, 即当投资于披露单位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大于投资于其他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时, 会计信息使用者将会要求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再假设 ( (M1-M2) (r0-r) -C) <0, 此时需要额外披露的条件变为:p< (r-r0) M2/ ( (M1-M2) (r0-r) -C) 。当 (r-r0) M2/ ( (M1-M2) (r0-r) -C) >1时, 上式必定成立, 即得:M1 (r0-r) -C>0。亦即当会计信息提供者通过提供额外的信息披露所取得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超额收益 (投资于该披露单位对应于投资于其他单位所形成的超额投资收益率) 大于为取得该额外会计信息所支付的成本时,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必定会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需要对 ( (M1-M2) (r0-r) -C) 的含义进行说明, 该算式表示的是超额投入所形成的超额收益经取得额外会计信息的剩下部分。所谓差额投入是指投资者在需要额外的会计信息情况下对披露单位的追加投入超出在不需要额外披露情况下对披露单位的追加投入部分。而所谓的超额收益则是指投入资金投资于被披露单位的投资收益超过投资于其他单位投资项目的超额收益部分。

六、结论

会计信息由于其披露单位的不同披露方式,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在不同的成本收益情况下, 其对于自身是否提供额外的会计信息的选择也将不同, 同时,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也会因此而对自身是否需要会计信息披露单位所提供的额外披露有不同的选择。

参考文献

[1]蒋尧明、王庆芳:《论会计信息的商品属性》, 《财经研究》2002年第3期。

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的博弈分析 第2篇

【摘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是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保障。随着公益组织及其项目运作和管理的负面事件的曝光,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危机不可避免。文章运用博弈论理论说明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博弈的产生及结果,并对改善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提出若干措施。

【关键词】慈善组织 博弈 捐赠

一、慈善组织、捐赠者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分析

(一)博弈基本假设及动因

从博弈论角度来看,信息披露的博弈主体主要包括慈善组织、捐赠方及监管部门。各博弈主体对信息披露内容的关注侧重点不同。本文对博弈的基本假设为:(1)捐赠者具有捐赠偏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2)博弈各方中至少有一方不清楚对方的行为。(3)在博弈中,公益慈善组织占有主动权,首先采取行动。产生博弈的动因基于捐赠者、监管部门和公益慈善组织三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主要表现为:公益慈善组织在信息的掌握上处于明显的优势,而捐赠者无法获取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及业务信息,无法正确评估善款及物资的使用是否落实到实处。两者信息不对称说明了监管部门存在的必要性。同样,随着捐赠者和慈善组织间信息不对称出现冲突,使得监管方法必须逐步完善。

(二)博弈过程分析

1.公益慈善组织与捐赠者的博弈。公益慈善组织和捐赠者之间的博弈有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捐赠者与慈善组织之间通过订立详细的合同以约束慈善组织使用善款及物资的途径,这种是合作博弈,是有效率的。慈善组织不规范使用善款及物资,虽然暂时可以得到一定的个人利益,但是是以破坏合作博弈为代价的,可能会受到捐赠者在下一轮博弈中的报复,最终损害自己的利益。双方陷入不合作博弈,显而易见,这种博弈是无效率的。

捐赠是一种非商业行为,是捐赠行为与经济行为的统一。一般来讲,捐赠者不可能从捐赠行为中获取直接的货币收入回报,但他一定是基于对预期收益的追逐才产生捐赠行为的。捐赠者的预期收益体现为明显的非物质形态、非货币形态,主要体现为心理上的满足以及社会影响力的扩大。

假定慈善组织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可以树立社会形象,从而带来获得收益为S;提供详细披露信息的成本为C,提供缺失的信息披露成本为A,并有C?A?0;因不对外披露而获取的违规收益为P(通常指组织内部人员的败德行为给自身带来的效用)并有P?C?0,但由此可能遭受的捐款减少量为R。捐款者得到详细的信息可以获取心理与精神上的预期收益r(r?0),捐赠成本为c;捐款者得到缺失的信息可以获取心理与精神上的预期收益-r;如果选择不捐赠,则获取的收益与发生的支出的成本均为0。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将博弈分为两个阶段,博弈的第一个阶段,确定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类型。用“详细信息披露”和“ 缺失信息披露”分别表示慈善组织的行为。博弈的第二阶段,捐赠者选择是否将善款捐赠到慈善组织,用“捐赠”和“不捐赠”表示捐赠者的两种选择。若慈善组织选择详细信息披露,捐赠者选择捐赠时,则两者都可以各自获取收益,支付为(S-C,r-c),前面一个数值代表慈善组织支付,后面一个数值代表捐赠者支付。若慈善组织选择详细信息披露,捐赠者不捐赠时,扣除详细信息披露成本C,慈善组织仍可以获取收益S-C,捐赠者不捐赠行为获取的收益及发生的支出均为0,支付为(S-C,0)。若慈善组织选择缺失信息披露,捐赠者选择捐赠时,扣除缺失信息披露成本A,慈善组织仍可以获取违规收益P-C,而捐赠者捐款却获得不了预期心理和精神上的收益,由此损失-r-c,所以支付为(P-A,-r-c)。若慈善组织选择缺失信息披露,捐赠者选择不捐赠,扣除缺失信息披露成本A和捐款减少量R,慈善组织可以获取违规收益P-C-R,所以支付为(P-A-R,0)。

作为理性经济人,捐赠者进行捐赠必然希望得到详细的信息,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获取最大的效用。在捐赠者选择捐赠的情况下,要使慈善组织选择披露详细的信息,必须使得S-C?P-A,又因为C?A?0,即当S?P时,慈善组织愿意披露详细的信息。

2.慈善组织与监管部门的博弈。假定慈善组织进行信息披露树立社会形象,带来S的效用;披露成本为C;A为慈善组织未进行披露所受到警告、批评的处罚导致公信力下降所减少的效用;因不对外披露所获取的违规收益P(通常指组织管理者的败德行为给自身带来的效用P?C?0);政府部门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管的成本为a,L为公众对政府部门的谴责,遭受的损失。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同样将博弈分为两个阶段,博弈的第一个阶段,确定慈善组织信息披露行为。用“披露”和“ 不披露”分别表示慈善组织的行为。博弈的第二阶段,监管部门选择是否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管,用“监管”和“不监管”表示监管部门的两种战略选择。

若慈善组织选择披露信息,监管部门选择监管,扣除信息披露成本C,慈善组织可以获取收益S-C,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监管成本a,支付为(S-C,-a),前面一个数值代表慈善组织支付,后面一个数值代表监管部门支付。若慈善组织选择披露信息,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监管部门不会发生监管费用,也不会受到公众的谴责,监管部门不监管行为获取的收益及发生的支出均为0,支付为(S-C,0)。若慈善组织不披露信息,监管部门选择监管,监管部门发生监管费用a,慈善组织因此导致公信力下降,损失A,支付为(-A,-a),若慈善组织选择不披露信息,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慈善组织可以获取违规收益P,那么监管部门就会受到公众的谴责,由此损失L,支付为(P,-L),在监管部门监管的情况下,要使慈善组织选择披露信息,则S-C?-A。在慈善组织未对信息进行披露的基础上,监管部门会衡量监管成本与公众对监管部门的谴责所造成的损失,只有在L?a的情况下,监管部门才会选择监管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情况。

(三)博弈结果分析

通过以上博弈分析可知,我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与监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政府部门作为监管慈善组织的部门,对慈善组织的活动也进行干预,意味着博弈主体既制定规则,也实行监管职责,这不符合博弈规则。公众应加强对监管部门的谴责。只有在公众谴责对监管部门造成损失大于监管成本,政府部门才会加强监督力度。同时应加重对不披露信息的惩罚力度,促使慈善组织按时按质按量披露信息,以降低损失成本。

二、对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及监管的建议

(一)建立信息披露的公开机制

公开慈善组织的财务及业务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公众和慈善组织间的问题。慈善组织应披露真实、充分、准确的信息,并且信息获取方式容易,信息内容规范,信息披露及时。慈善组织是有义务满足社会公众提出的查询财务信息、项目信息等要求,如果发生拒绝社会公众的监督的行为,应予以处罚。

(二)建立信息披露的惩罚机制

对于未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未按照规定公开慈善信息的慈善组织,监管机构应对其进行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的,监管机构可对其实行处罚。慈善组织通过虚假披露信息以获取不正当利益,并不及时改正的,可加重处罚力度,如取消其免税资格,并缴纳所获收益两倍的罚款。

(三)政府对信息披露费用进行补贴

慈善组织披露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治理信息、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四个项目。披露信息是一项大工程,需要一定的人力、财力。国际上,慈善组织的行政成本占总支出的15%~20%。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与之相比,我国行政成本占比算低的。为了保障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同时保障慈善组织可以正常披露信息,政府部门应给予资金补助,专款专用,资助其信息披露。

(四)建立第三方业绩评估机制

民政部门作为完善法规的一方,不能监管慈善。应设立第三方独立机构依法实行正常的监管,包括监督善款及物资的使用情况,检查信息披露状况,审查报告等。在此基础上,每年对慈善组织进行等级评估,针对慈善组织不按时按质的披露组织内部信息,不规范使用善款、物资等行为,以降级处分,切实提高慈善组织的运作效率及透明度。

参考文献

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博弈研究 第3篇

一、金融危机中的会计问题

(一) 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按照会计准则, 如果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调整资本公积进入资产负债表;如果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则直接进入利润表;如果作为持有至到期的投资, 则按照成本计价。不同的公司, 由于金融资产的分类不同, 会计报表会出现很大的差异。即使所持有的金融工具完全相同, 各银行的净利润也会不同。公允价值计价方式加剧了目前的金融危机。会计信息, 尤其是会计盈余, 对股票估值和投资决策有直接影响。金融资产价格上涨时, 按照公允价值计价可以表现为公司盈利, 给投资者以信心, 导致公司的股票价格上涨, 可能形成公司股票价格交替上升的情形;金融资产价格下跌时, 按照公允价值计价, 无论是否出售所持有的金融资产, 公司账面都表现为损失, 如雷曼等投资银行此前面临的情况, 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 金融资产的持有者倾向于更早抛售, 引起金融资产价格的下跌, 加剧金融资产螺旋下降的情况。不仅如此, 金融资产价格波动体现到会计账面上还可能导致宏观政策的偏差, 如由于美国金融机构的盈利状况向监管机构传递了减息的信号, 成为美联储连续减息的一个因素。因此有人呼吁通过金融资产重分类的方法, 使一部分金融工具摆脱公允价值计量的束缚。2008年10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理事会专家组报告:在非活跃市场中计量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规范了非活跃市场中的金融工具计量问题, 并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的修改意见, 放宽了对金融工具重分类的规定。

(二) 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旧会计准则为上市公司进行表外业务的操纵留有很大的空间, 对风险信息的披露也没有严格准确的指导。2008年10月FASB发布了第161号公告——《衍生工具和套期业务的披露》。此项新准则旨在改进与衍生工具和套期业务相关的财务报告质量, 通过提高披露要求, 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衍生工具和套期业务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影响。此外,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所有上市公司在其上交SEC的财务报表中披露有关市场风险的定量信息。面对金融市场的挑战, 监管机构以及会计准则的制定者一直致力于如何与引导上市公司公布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 使投资者做出最优的决策。然而, 再健全的制度也需要有好的执行者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在金融工具本身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 会计准则的缺陷被放大, 给上市公司提供了操纵的空间。上市公司利用这一点, 让潜在的风险隐藏在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之下。而这样做的结果是造成监管困难, 使投资者和公司之间产生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最终给整个市场带来风险和损失。另一方面, 除了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 投资者利用新兴金融工具高杠杆率的特点, 进行高风险投资也为市场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本文尝试通过建立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博弈模型来进一步分析双方行为带来的影响。

二、博弈模型的建立和分析

(一) 博弈双方及其策略选择

博弈方A为上市公司, 指通过发行金融工具和投资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和套利, 同时需要公开自己的财务状况以吸引投资者的经济实体, 对所持有的金融工具在财务报告中的处理有披露真实信息或披露虚假信息两者选择策略。博弈方B为投资者, 对博弈方A进行投资以获取利益, 有风险中立型投资和风险喜好型投资两种投资策略。

(二) 模型建立前提条件

博弈模型是在如下前提条件下建立的:第一, 博弈方A、B都是“经济人”, 即双方都会选择使自己期望收益最大的策略;第二, 假设上市公司发布虚假会计信息是指发布比真实信息更有利于自己的信息;第三, 以博弈方A选择真实披露信息且博弈方B风险中立的收益为基准 (0, 0) , 当双方选择真实披露信息、风险喜好时, 双方收益为 (P1, R1) ;第四, 虽存在监管机构, 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监督, 但监管机构不能查出所有虚假的会计信息, 假设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被查出的概率是π, 不被查出的概率是1-π (0≤π≤1) ;第五, 上市公司制造虚假信息时, 只要不被查出, 就不存在成本, 而且能获得相同情况下比披露真实信息更高的收益P, 而一旦被查处, 就要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C, 即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时的期望收益是Vi=-Cπ+ (1-π) Pi, 其中Pi (i=2, 3) 分别表示在博弈方是风险中立和风险偏好下, 且不被查处的收益。第六, 上市公司希望投资者投资其金融工具, 扩大其资金来源, 从而更好的运作。风险喜好的投资者对其的投入大于风险中立的投资者, 在相同条件下, 给公司带来的收益也大于风险中立的投资者给其带来的收益, 即P3>P2>0。第七, 投资者相信获得的所有信息, 根据获得的信息进行决策。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期望利用高风险高收益率的特点获得更多利益, 针对相同的信息会比风险中立的投资者投入更多, 收益或损失也越大。当A选择真实披露时, 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收益R1>0:类似的, 当A选择虚假披露时, 投资者由于获得的信息有误而遭受损失, 分别是-R2, -R3, 且R3>R2>0。第八, 博弈双方随机地在各自两种策略中进行选择, 博弈方A披露真实信息的概率为α, 博弈方B风险中立的概率为β, 相应的, A选择披露虚假信息的概率为1-α, B选择风险偏好的概率为1-β。基于以上的条件和假设, 可以得到一个博弈双方的收益矩阵, 如 (表1) 所示。

(三) 纳什均衡求解

假设该博弈是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可以求解其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1) 博弈方A的期望收益。博弈方A选择真实披露的期望收益E1=0*β+P1* (1-β) =P1* (1-β) , 选择虚假披露的期望收益E2=[-Cπ+ (1-π) P2]β+[-Cπ+ (1-π) P3] (1-β) , 则博弈方A总的期望收益E=αE1+ (1-α) E2。 (2) 博弈方B的期望收益。博弈方B风险中立的期望收益U1=0*α-R2* (1-α) =-R2* (1-α) , 风险喜好的期望收益U2=αR1-R3* (1-α) , 则博弈方B总的期望收益U=βU1+ (1-β) U2。 (3) 博弈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博弈双方预期收益最大化的条件是期望收益的一阶导数为0, 即。于是, 可得该博弈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为即在一定的情况下, 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上市公司以α*的概率选择真实披露, 投资者以β*概率选择风险中立的投资策略。

(四) 博弈模型分析

根据以上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 进一步令收益差△R=-R3- (-R2) , △P=V3-P1, 则。可以发现, 随R1的增加而减小, 随△R的增加而减小;β*随着V2的增加而减小, 随△P的增加而减小。即上市公司选择披露真实信息的概率与投资者因为风险偏好不同而带来的收益差有关, 收入差越大, 上市公司真实披露的概率越小;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会受到上市公司由于披露信息的方式不同产生的收入差的影响, 收益差越大, 风险中立的概率越小。对于博弈方A, 希望看到的结果是所有的博弈方A, 也就是公司管理层尽可能的选择风险披露, 以降低市场上的风险, 则应该让风险中立和风险喜好两种选择下投资者的收益差尽可能缩小。具体的措施可以是改善金融工具的风险程度, 降低杠杆率等。当E1>E2时, 即E=E1-E2>0时, 博弈方A会选择真实披露, 反之则选择虚假披露。△E=E1-E2=P1* (1-β) -V1β-V2 (1-β) =P1-V2+ (V2-V1-P1) β。可以看出, E与V1、V2负相关, 与P1正相关。同时V1=-Cπ+ (1-π) P2, V2=-Cπ+ (1-π) P3, V与C, π负相关, 与P1、P2正相关, 所以E与C, π正相关, 与P1、P2负相关。即处罚力度C越大, 虚假信息带来的收益减少, 加强监管使虚假信息被查出的概率π增加, 可以增加上市公司选择真实披露信息的概率。

(五) 重复博弈分析

博弈双方可以通过多次重复博弈来调整纳什均衡, 如投资者第一次投资时发现所获得的信息是虚假信息, 则向有关监管机构举报, 使该上市公司受到相应惩罚, 上市公司自身的声誉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从而降低上市公司的收益P。则在下一次的博弈过程中, 投资者会采取更加理性的投资决策, 甚至不对该公司进行投资, 造成公司损失。一旦上市公司把重复博弈的因素考虑进去, 原有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将被打破, 使双方朝着一个新的均衡移动。

三、启示与建议

公允价值引入会计一直存在较大争议, 集中表现在对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公司对于既无公允市价, 又无同类资产比照的金融资产, 可以使用公认模型计算出公允价值, 存在很大的人为因素。另外, 公允价值按不同时点确认, 其结果也大相径庭, 特别是将未实现的损益进入会计报表, 并凭此判断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有必要对现行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进一步完善会计计量和信息披露。此外, 要加强对创新金融工具的审批制度, 对其基础资产严格把关。金融监管机构应尽量避免多重衍生工具的产生和投放市场, 对已经投放市场的金融工具, 完善其流通市场, 确保其公允价值来源的可靠性。应尽量确保在市场上流通的金融工具杠杆率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要加强外部审计师独立性, 发挥外部审计应有作用, 外部审计在提高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增强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审计中应该注重上市公司对风险披露的充分性, 在更广范围内推行适用的风险评估机制, 合理列报, 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还应加强投资者风险意识教育, 使其合适利用金融工具进行投资和风险管理。搭建一个通畅的监管者与投资者联系渠道, 便于投资者发现上市公司发布虚假信息后, 及时举报。

摘要:本文运用博弈论分析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在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博弈关系。通过对博弈模型的均衡求解, 分析影响上市公司对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真实性的因素, 从而解释金融工具会计信息在金融危机中的角色, 并对加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提出建议。

关键词:金融工具,博弈论,会计信息披露

参考文献

[1]谢识予:《经济博弈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李红霞等:《国际准则对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重分类规定与美国准则相关规定的比较》, 《会计研究》2008年第11期。

[3]姚海鑫、尹波、李正:《关于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不完全信息博弈的分析》, 《会计研究》2003年第5期。

[4]黄鹏:《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的博弈分析》,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第11期。

[5]郑明川、徐翠萍:《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的VaR披露模式》, 《会计研究》2002年第7期。

基于不对称信息博弈的4R分析论文 第4篇

2.1 关联

关联是指企业以种种方式在供需之间形成价值链,与顾客建立长期的、较为固定的互需、互助、互求的关联关系。假设在企业和顾客的博弈中,企业为甲方,顾客为乙方。在一次交易中,交易的甲乙双方都以最大限度获取一次交易中的收益为目标,均有两种策略选择:对抗-欺诈或最大限度的从对方手中获得最大利益;合作-寻求双方利益最大。从图1可以看出,如果一方选择对抗,而另一方选择合作,则收益分别为10和0;如果双方都选择对抗,收益均是5;如果双方都选择合作,收益均是6。无论对方选择何种策略,自己选择对抗都是最有利的,因此选择对抗是各方的最优策略。所以,(对抗,对抗)是该博弈的唯一纳什均衡,此时双方的收益是(5,5),但显然(合作,合作)的组合对双方更为有利。虽然这种情况双方都了解,但在交易双方均以最大限度获取一次交易中的收益为目标时,面对交易中的风险,交易双方均是风险规避者,不会冒险去选别的策略。

这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若想走出这种困境,需要转变观念,以获取客户的终身价值而不是一次交易的价值为目标,而交易双方的策略选择就会发生改变,一个新的均衡就会出现。如果一方选择了对抗,则会对自己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对方不愿和自己进行再次交易,如果选择合作,则树立了自己的声誉,获得了未来长期收益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会选择合作策略,与对方建立长期的、较为固定的互需、互助、互求的关联关系。企业为了与顾客长期合作,可以进行市场调研,更好的满足顾客需求,采用广告、产品包装、产品推介会、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信息公布,采用技术传授、产品试用、义务咨询等来对顾客进行教育;顾客为了与企业长期合作,会更加配合企业,告知其需求,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

2.2 关系

关系是指关系营销,它是以系统论为基本思想,将企业置身于社会经济大环境中来考虑企业的营销活动,认为企业营销是一个与顾客、竞争者、供应者、分销商、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通过建立、维护和巩固企业与顾客及其他利益群体的关系的活动,以诚实的交换及履行承诺的方式,使企业的营销目标在与各方的协调关系中得到实现。首先,企业与顾客建立关系会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企业与顾客的关系即4r中的关联,在此不再重复。其次,企业与企业关系的建立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许多企业由于受到资金实力的限制无法开拓终端市场,但可以通过借助他人品牌,或者选择强势渠道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来向市场传递信息。竞争企业之间选择合作,双方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第三,企业和政府关系的建立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条件下,企业可以利用政府干预市场的一些行政手段,如制定质量标准、质量监督和质量认证等,通过它们向市场和消费者透露产品信息,以求在不确定、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寻求一种契约和制度来降低交易双方的成本,降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消除“逆淘汰”问题。最后,企业和社会组织关系的建立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社会组织在这里主要是指信息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可以由具有较高信誉的商人、中间商或经纪人来建立,他们利用自己的专长来鉴别优质产品和劣质产品,从而获得一定的佣金。由于佣金比优质产品在不对称信息市场上直接出售所遭受的损失要小,所以企业愿意支付佣金。同时佣金比顾客在不对称信息市场上搜寻优质产品的成本要低,所以顾客也愿意支付佣金。由于信息中介机构的介入,信息不对称程度明显降低。

2.3 反应

反应,即市场反应速度,指企业对瞬息多变的顾客需求变化迅速做出反应,快速满足顾客需求的营销策略与能力。企业紧跟市场做出反应,一方面,可抢得先机,迅速占领市场,另一方面,可充分了解顾客需求,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顾客抱怨,稳定客户群,减少客户转移,增强企业竞争力。但在实际中有的企业对信息重视不足,不能做出迅速的反应,他们对顾客反馈的意见置若罔闻,致使信息不对称程度进一步加深。反应理论强调企业要建立快速反应和回应顾客需求的营销理念,认真听取顾客的需求,同时建立和完善畅通的顾客信息渠道,借助于高度发达的信息系统,尤其是网络,将其作为快速反应市场的重要工具和手段。

2.4 回报

回报是指企业通过贯彻上述营销思想,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前提,在顾客满意、社会满意和员工满意的基础上来实现企业满意,企业满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回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目的,也即营销的目的,即扩大产品销量,增加销售收入。信息在企业和顾客之间越对称,企业的产品就越能满足顾客的需求,越能被顾客所接受,从而销量就越多。但同时也要考虑到营销成本,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单位营销成本随着不对称程度的降低而逐渐增加,因此,追求信息完全对称的营销活动是不经济的,某种信息不对称程度可能恰是企业市场营销的最优目标。所以营销管理人员必须树立“经济营销”的观点,降低信息不对称的边际营销成本应尽量接近营销的边际收入,使营销的总收入最大,只有综合考虑这两方面,才能使企业的回报达到最大化。

3 结语

4r是新世纪营销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企业在4r的理论指导下开展营销工作,充分利用4r的营销思想,可以引导和满足顾客需求,有效地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

参考文献

1 张茂忠,崔秀梅.基于不对称信息市场下的企业营销策略[j].科技管理研究,(1)

2 陈洁,王方华,赵昌平.基于不对称信息博弈的营销渠道联盟形成激励[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10)

3 雷仕凤.商品市场逆向选择的成因及对策[j].经济师,(10)

4 芮明杰,赵春明.市场营销的“非对称信息”研究[j].财经研究,(12)

5 袁猛.析信息不对称下的营销[j].现代管理科学,(2)

6 彭小兵,谭蓉.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市场交易行为及组合营销策略[j].科技与管理,(6)

7 余晓钟.4r――一种新的营销理论[j].管理现代化,(5)

8 权锡鉴,周荣森.营销管理创新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会计信息失真的演化博弈分析 第5篇

关键词:会计信息 演化博弈 企业经营者 会计人员 注册会计师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会计信息造假案件,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决策失误,给他们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致使整个市场的信用关系陷于低谷,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这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 博弈分析

2.1 企业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的博弈分析 假设企业经营者提供真实会计信息而得到的效用R1,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将可能被处罚的成本为C1。会计人员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而获得的效用为R2,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将可能被处罚的成本为C2(R1>R2,C1>C2),则博弈矩阵如表1所示,在有限理性的情况下,假设企业经营者采用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概率为x,那么企业经营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概率为1-x。同时会计人员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概率y,那么采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概率为1-y,设经营者的“真”、“假”两类博弈方的期望收益为U11、U12和群体平均收益U1。

U11=yR1+(1-y)(R1+C1)=R1+(1-y)C1

U12=-yC2+(1-y)(-C2)=-C2

U1=xU11+(1-x)U12

根据复制动态分析,则经营者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x)=■=x(U11-U1)=x(1-x)[R1+(1-y)C1] (1)

同样的可得到会计人员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G(x)=■=y(U21-U2)=y(1-y)[R2+(1-y)C2+C1](2)

U21=xR2+(1-x)(R2+C2)

其中:U22=x(-C1)+(1-x)(-C1)

U2=yU21+(1-y)U22

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因为0≤y≤1,所以R1+(1-y)C1+C2>0,那么只有x1=0和x2=1是稳定状态,且F'(x1)>0,F'(x2)<0得x2=1是演化稳定策略(ESS)。对于会计人员分析,因为0≤x≤1,所以R2+(1-y)C2+C1>0,那么只有y1=0和y2=1是稳定状态,并且G'(y1)>0,G'(y2)<0得y2=1是稳定策略(ESS)。由方程(1)和(2)组成的动态方程组有四个平衡点(0,0)、(0,1)、(1,0)、(1,1),下面我们来研究这些平衡点的局部稳定性。先计算系统的雅可比矩阵:

J=■ ■■ ■=(1-2x)[R1+(1-y)C1+C2]X(1-X)(-c1) (1-y)(-C2) (1-2y)[R2+(1-x)]C2+C1

设a11=(1-2x)[R1+(1-y)C1+C2] a12=x(1-x)(-C1)

a21=y(1-y)(-C2) a22=(1-2y)[R2+(1-x)]C2+C1

表2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系统平衡点局部稳定性

所以平衡(1,1)是局部稳定点,所以是稳定策略(ESS),即长期的演化结果为:经过企业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的长期博弈,只有同时选择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才能获取各自的正常收益,只要某一方有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其得到的收益比提供真实会计信息获得收益要小。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增加经营者的惩罚成本并使其大于风险收益,使得他得不偿失,是能防止经营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有效措施。

2.2 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的博弈

理论上,注册会计师应该是博弈中公正的裁判,其可以接受博弈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裁判。但是在我国,其没有起到真正评判的作用,有时候还要参与博弈,与企业经营者的博弈,其身份类似于现在体育比赛上的“黑哨”。而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博弈,是一种被审计单位和审计者之间的博弈。由于先是经营者做出财务报表后,注册会计师才去审计,也就是说,企业经营者做出行动之后,注册会计师才能进行针对性选择,因此,这是一个动态博弈问题。为了研究注册会计师与经营者之间的监督博弈,本文作出这样的假设:

①博弈的参与者有两个:注册会计师和企业经营者,双方对自己的情况都了解,但不知道对方的信息。

②设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费用为f,注册会计师有两种策略:“合谋”和“不合谋”,设“合谋”的概率为x,“不合谋”的概率为1-x,企业经营者也有两种策略:“作假”和“不作假”,设它们的概率分别为y、1-y。企业经营者披露真实会计信息所得收益为r,企业经营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且注册会计师“合谋”时得到的额外收益为△r,同时,注册会计师得到的额外收益为△f,但企业经营者和注册会计师合谋被发现时,给企业经营者带来的损失为l,给注册会计师带来的损失为c,企业经营者希望造假,而注册会计师不合谋时,企业经营者会给予注册会计师的惩罚p。

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博弈的模型如表3所示:

设U11=y(f+△f-c)+(1-y)fU12=-y(f-p)+(1-y)f

U1=xU11+(1-x)

则注册会计师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x)=■=x(U11-U1)=x(1-x)(U11-U12)

=x(1-x)y(△f+p-c)

同样可得到企业经营者的复制动态方程:

G(y)=y(U21-U2)=y(1-y)(U21-U22)

=y(1-y)(x△r-l)

式中:U21=x(r+△r-l)+(1-x)r

U21=xr+(1-x)r

U2=yU21+(1-y)U22

对于注册会计师,当y=0时,有F(x)始终为0,这意味着所有x的取值都是稳定状态;如果y≠0,则x1=0和x2=1是两个稳定状态,当△f+p-c>0时有F'(x2)<0,F'(x1)>0,则x2=1是演化稳定策略;当△f+p-c<0时,有F'(x1)<0,F'(x2)>0,则x1=0是演化稳定策略。

对于企业经营者,当x=■时,有G(y)始终为0这意味所有y的取值都是稳定状态;当x≠■时,则y1=0和y2-1是稳定状态;当0<■<1,x>■时,有G'(y1)>0,G'(y2)<0,则y2=1是稳定演化策略;当0<■<1,x<■时,有G'(y1)<0,G'(y2)>0,则y2=0是稳定演化策略;特别地当■>1,即l>△r,时,有G'(y1)<0,G'(y2)>0,则y2=0是稳定演化策略。

3 结论

通过以上的演化博弈分析,揭示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形成过程,本文提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几点建议:

3.1 对于促使企业经营者披露真实会计信息的建议

加强对企业监督,提高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风险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使其风险收益小于造假成本,这是防止企业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有效措施。

3.2 加强和完善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利益保障

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对会计从业人员可以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对及时发现的会计人员造假,应及时处理,健全资格认证制度。

3.3 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督

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优化执业环境,确保注册会计师在形式和实质上保持独立;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制定监管规则和惩戒办法,建立对注册会计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实施条例,遏制注册会计师隐瞒管理当局的作假行为。

参考文献:

[1]王德园.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论分析与对策[J].企业信息化,2010(2).

[2]苏永强,刘红军.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分析与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4).

[3]周立,王汉斌.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其对策[J].会计之友,2009(5).

[4]仲崇煜,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及应采取的措施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24).

endprint

摘要: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所面临的的会计难题。本文从演化博弈论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建立会计人员与企业经营者、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两个博弈矩阵模型来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形成过程及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提出相对应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会计信息 演化博弈 企业经营者 会计人员 注册会计师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会计信息造假案件,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决策失误,给他们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致使整个市场的信用关系陷于低谷,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这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 博弈分析

2.1 企业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的博弈分析 假设企业经营者提供真实会计信息而得到的效用R1,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将可能被处罚的成本为C1。会计人员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而获得的效用为R2,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将可能被处罚的成本为C2(R1>R2,C1>C2),则博弈矩阵如表1所示,在有限理性的情况下,假设企业经营者采用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概率为x,那么企业经营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概率为1-x。同时会计人员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概率y,那么采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概率为1-y,设经营者的“真”、“假”两类博弈方的期望收益为U11、U12和群体平均收益U1。

U11=yR1+(1-y)(R1+C1)=R1+(1-y)C1

U12=-yC2+(1-y)(-C2)=-C2

U1=xU11+(1-x)U12

根据复制动态分析,则经营者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x)=■=x(U11-U1)=x(1-x)[R1+(1-y)C1] (1)

同样的可得到会计人员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G(x)=■=y(U21-U2)=y(1-y)[R2+(1-y)C2+C1](2)

U21=xR2+(1-x)(R2+C2)

其中:U22=x(-C1)+(1-x)(-C1)

U2=yU21+(1-y)U22

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因为0≤y≤1,所以R1+(1-y)C1+C2>0,那么只有x1=0和x2=1是稳定状态,且F'(x1)>0,F'(x2)<0得x2=1是演化稳定策略(ESS)。对于会计人员分析,因为0≤x≤1,所以R2+(1-y)C2+C1>0,那么只有y1=0和y2=1是稳定状态,并且G'(y1)>0,G'(y2)<0得y2=1是稳定策略(ESS)。由方程(1)和(2)组成的动态方程组有四个平衡点(0,0)、(0,1)、(1,0)、(1,1),下面我们来研究这些平衡点的局部稳定性。先计算系统的雅可比矩阵:

J=■ ■■ ■=(1-2x)[R1+(1-y)C1+C2]X(1-X)(-c1) (1-y)(-C2) (1-2y)[R2+(1-x)]C2+C1

设a11=(1-2x)[R1+(1-y)C1+C2] a12=x(1-x)(-C1)

a21=y(1-y)(-C2) a22=(1-2y)[R2+(1-x)]C2+C1

表2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系统平衡点局部稳定性

所以平衡(1,1)是局部稳定点,所以是稳定策略(ESS),即长期的演化结果为:经过企业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的长期博弈,只有同时选择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才能获取各自的正常收益,只要某一方有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其得到的收益比提供真实会计信息获得收益要小。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增加经营者的惩罚成本并使其大于风险收益,使得他得不偿失,是能防止经营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有效措施。

2.2 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的博弈

理论上,注册会计师应该是博弈中公正的裁判,其可以接受博弈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裁判。但是在我国,其没有起到真正评判的作用,有时候还要参与博弈,与企业经营者的博弈,其身份类似于现在体育比赛上的“黑哨”。而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博弈,是一种被审计单位和审计者之间的博弈。由于先是经营者做出财务报表后,注册会计师才去审计,也就是说,企业经营者做出行动之后,注册会计师才能进行针对性选择,因此,这是一个动态博弈问题。为了研究注册会计师与经营者之间的监督博弈,本文作出这样的假设:

①博弈的参与者有两个:注册会计师和企业经营者,双方对自己的情况都了解,但不知道对方的信息。

②设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费用为f,注册会计师有两种策略:“合谋”和“不合谋”,设“合谋”的概率为x,“不合谋”的概率为1-x,企业经营者也有两种策略:“作假”和“不作假”,设它们的概率分别为y、1-y。企业经营者披露真实会计信息所得收益为r,企业经营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且注册会计师“合谋”时得到的额外收益为△r,同时,注册会计师得到的额外收益为△f,但企业经营者和注册会计师合谋被发现时,给企业经营者带来的损失为l,给注册会计师带来的损失为c,企业经营者希望造假,而注册会计师不合谋时,企业经营者会给予注册会计师的惩罚p。

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博弈的模型如表3所示:

设U11=y(f+△f-c)+(1-y)fU12=-y(f-p)+(1-y)f

U1=xU11+(1-x)

则注册会计师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x)=■=x(U11-U1)=x(1-x)(U11-U12)

=x(1-x)y(△f+p-c)

同样可得到企业经营者的复制动态方程:

G(y)=y(U21-U2)=y(1-y)(U21-U22)

=y(1-y)(x△r-l)

式中:U21=x(r+△r-l)+(1-x)r

U21=xr+(1-x)r

U2=yU21+(1-y)U22

对于注册会计师,当y=0时,有F(x)始终为0,这意味着所有x的取值都是稳定状态;如果y≠0,则x1=0和x2=1是两个稳定状态,当△f+p-c>0时有F'(x2)<0,F'(x1)>0,则x2=1是演化稳定策略;当△f+p-c<0时,有F'(x1)<0,F'(x2)>0,则x1=0是演化稳定策略。

对于企业经营者,当x=■时,有G(y)始终为0这意味所有y的取值都是稳定状态;当x≠■时,则y1=0和y2-1是稳定状态;当0<■<1,x>■时,有G'(y1)>0,G'(y2)<0,则y2=1是稳定演化策略;当0<■<1,x<■时,有G'(y1)<0,G'(y2)>0,则y2=0是稳定演化策略;特别地当■>1,即l>△r,时,有G'(y1)<0,G'(y2)>0,则y2=0是稳定演化策略。

3 结论

通过以上的演化博弈分析,揭示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形成过程,本文提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几点建议:

3.1 对于促使企业经营者披露真实会计信息的建议

加强对企业监督,提高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风险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使其风险收益小于造假成本,这是防止企业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有效措施。

3.2 加强和完善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利益保障

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对会计从业人员可以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对及时发现的会计人员造假,应及时处理,健全资格认证制度。

3.3 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督

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优化执业环境,确保注册会计师在形式和实质上保持独立;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制定监管规则和惩戒办法,建立对注册会计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实施条例,遏制注册会计师隐瞒管理当局的作假行为。

参考文献:

[1]王德园.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论分析与对策[J].企业信息化,2010(2).

[2]苏永强,刘红军.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分析与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4).

[3]周立,王汉斌.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其对策[J].会计之友,2009(5).

[4]仲崇煜,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及应采取的措施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24).

endprint

摘要: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所面临的的会计难题。本文从演化博弈论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建立会计人员与企业经营者、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两个博弈矩阵模型来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形成过程及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提出相对应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会计信息 演化博弈 企业经营者 会计人员 注册会计师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会计信息造假案件,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决策失误,给他们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致使整个市场的信用关系陷于低谷,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这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 博弈分析

2.1 企业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的博弈分析 假设企业经营者提供真实会计信息而得到的效用R1,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将可能被处罚的成本为C1。会计人员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而获得的效用为R2,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将可能被处罚的成本为C2(R1>R2,C1>C2),则博弈矩阵如表1所示,在有限理性的情况下,假设企业经营者采用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概率为x,那么企业经营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概率为1-x。同时会计人员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概率y,那么采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概率为1-y,设经营者的“真”、“假”两类博弈方的期望收益为U11、U12和群体平均收益U1。

U11=yR1+(1-y)(R1+C1)=R1+(1-y)C1

U12=-yC2+(1-y)(-C2)=-C2

U1=xU11+(1-x)U12

根据复制动态分析,则经营者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x)=■=x(U11-U1)=x(1-x)[R1+(1-y)C1] (1)

同样的可得到会计人员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G(x)=■=y(U21-U2)=y(1-y)[R2+(1-y)C2+C1](2)

U21=xR2+(1-x)(R2+C2)

其中:U22=x(-C1)+(1-x)(-C1)

U2=yU21+(1-y)U22

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因为0≤y≤1,所以R1+(1-y)C1+C2>0,那么只有x1=0和x2=1是稳定状态,且F'(x1)>0,F'(x2)<0得x2=1是演化稳定策略(ESS)。对于会计人员分析,因为0≤x≤1,所以R2+(1-y)C2+C1>0,那么只有y1=0和y2=1是稳定状态,并且G'(y1)>0,G'(y2)<0得y2=1是稳定策略(ESS)。由方程(1)和(2)组成的动态方程组有四个平衡点(0,0)、(0,1)、(1,0)、(1,1),下面我们来研究这些平衡点的局部稳定性。先计算系统的雅可比矩阵:

J=■ ■■ ■=(1-2x)[R1+(1-y)C1+C2]X(1-X)(-c1) (1-y)(-C2) (1-2y)[R2+(1-x)]C2+C1

设a11=(1-2x)[R1+(1-y)C1+C2] a12=x(1-x)(-C1)

a21=y(1-y)(-C2) a22=(1-2y)[R2+(1-x)]C2+C1

表2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系统平衡点局部稳定性

所以平衡(1,1)是局部稳定点,所以是稳定策略(ESS),即长期的演化结果为:经过企业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的长期博弈,只有同时选择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才能获取各自的正常收益,只要某一方有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其得到的收益比提供真实会计信息获得收益要小。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增加经营者的惩罚成本并使其大于风险收益,使得他得不偿失,是能防止经营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有效措施。

2.2 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的博弈

理论上,注册会计师应该是博弈中公正的裁判,其可以接受博弈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裁判。但是在我国,其没有起到真正评判的作用,有时候还要参与博弈,与企业经营者的博弈,其身份类似于现在体育比赛上的“黑哨”。而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博弈,是一种被审计单位和审计者之间的博弈。由于先是经营者做出财务报表后,注册会计师才去审计,也就是说,企业经营者做出行动之后,注册会计师才能进行针对性选择,因此,这是一个动态博弈问题。为了研究注册会计师与经营者之间的监督博弈,本文作出这样的假设:

①博弈的参与者有两个:注册会计师和企业经营者,双方对自己的情况都了解,但不知道对方的信息。

②设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费用为f,注册会计师有两种策略:“合谋”和“不合谋”,设“合谋”的概率为x,“不合谋”的概率为1-x,企业经营者也有两种策略:“作假”和“不作假”,设它们的概率分别为y、1-y。企业经营者披露真实会计信息所得收益为r,企业经营者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且注册会计师“合谋”时得到的额外收益为△r,同时,注册会计师得到的额外收益为△f,但企业经营者和注册会计师合谋被发现时,给企业经营者带来的损失为l,给注册会计师带来的损失为c,企业经营者希望造假,而注册会计师不合谋时,企业经营者会给予注册会计师的惩罚p。

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博弈的模型如表3所示:

设U11=y(f+△f-c)+(1-y)fU12=-y(f-p)+(1-y)f

U1=xU11+(1-x)

则注册会计师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F(x)=■=x(U11-U1)=x(1-x)(U11-U12)

=x(1-x)y(△f+p-c)

同样可得到企业经营者的复制动态方程:

G(y)=y(U21-U2)=y(1-y)(U21-U22)

=y(1-y)(x△r-l)

式中:U21=x(r+△r-l)+(1-x)r

U21=xr+(1-x)r

U2=yU21+(1-y)U22

对于注册会计师,当y=0时,有F(x)始终为0,这意味着所有x的取值都是稳定状态;如果y≠0,则x1=0和x2=1是两个稳定状态,当△f+p-c>0时有F'(x2)<0,F'(x1)>0,则x2=1是演化稳定策略;当△f+p-c<0时,有F'(x1)<0,F'(x2)>0,则x1=0是演化稳定策略。

对于企业经营者,当x=■时,有G(y)始终为0这意味所有y的取值都是稳定状态;当x≠■时,则y1=0和y2-1是稳定状态;当0<■<1,x>■时,有G'(y1)>0,G'(y2)<0,则y2=1是稳定演化策略;当0<■<1,x<■时,有G'(y1)<0,G'(y2)>0,则y2=0是稳定演化策略;特别地当■>1,即l>△r,时,有G'(y1)<0,G'(y2)>0,则y2=0是稳定演化策略。

3 结论

通过以上的演化博弈分析,揭示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形成过程,本文提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几点建议:

3.1 对于促使企业经营者披露真实会计信息的建议

加强对企业监督,提高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风险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使其风险收益小于造假成本,这是防止企业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有效措施。

3.2 加强和完善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利益保障

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推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对会计从业人员可以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对及时发现的会计人员造假,应及时处理,健全资格认证制度。

3.3 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督

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优化执业环境,确保注册会计师在形式和实质上保持独立;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度,制定监管规则和惩戒办法,建立对注册会计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实施条例,遏制注册会计师隐瞒管理当局的作假行为。

参考文献:

[1]王德园.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论分析与对策[J].企业信息化,2010(2).

[2]苏永强,刘红军.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分析与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4).

[3]周立,王汉斌.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其对策[J].会计之友,2009(5).

[4]仲崇煜,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及应采取的措施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24).

会计信息披露的动态博弈模型 第6篇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动态博弈,博弈模型

一、会计信息披露的博弈方

(一) 企业管理当局

企业管理当局受托于投资者和债权人, 是生成会计信息的主体。企业管理当局在生成、处理会计信息的过程中, 不可避免地带有个人的主观判断。会计信息生成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会计信息过滤的过程, 一部分对投资者而言有价值的会计信息被企业管理当局主观地过滤掉了。而企业管理当局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与投资者的决策需要不吻合, 投资者不得不根据自己的需要重新进行分解、排列组合, 通过分析来得到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 投资者

投资者是企业的出资人, 委托企业管理当局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由于投资者是企业的所有人, 同时又不自己经营企业, 因此投资者需要通过一定的媒介来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 会计信息就充当了这样的媒介。投资者利用会计信息进行决策, 主观上对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出了要求。因为投资者也是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 其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只是从个人决策角度进行考虑的, 所以可能出现企业管理当局按照投资者的要求提供的会计信息却导致企业整体或企业的其他投资者受损的情况。

(三) 债权人

由于债权人与投资者共同拥有企业, 投资者的利益增加就意味着债权人利益的减少, 因此债权人希望企业报告更少的利润。于是债权人通常要求企业管理当局采用稳健的会计方法来记录会计事项。这样, 企业的报告利润减少, 更多的资产保留在企业中, 而不是被投资者分掉, 债权人的优先索取权就得到了保证。因此, 企业管理当局如果遵从债权人的要求来提供会计信息, 则其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四) 审计人员

会计信息由企业管理当局提供, 其真实性和可信性是值得怀疑的。审计的存在为会计信息提供了鉴证的作用。作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 审计人员与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是不同的。其他的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相对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而审计人员则对会计信息是否公允做出判断。

(五) 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也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 他们利用会计信息对企业征税, 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然而, 鉴于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都出现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的趋势, 税务机关对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减弱的现实, 本文不将税务机关作为会计信息披露的博弈方。

(六) 政府监管部门

由于公司的会计报告通常是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经理人员可以任意操纵股票价格以便从中谋利, 因此没有政府监管的会计信息市场存在着“市场失灵”。由于会计信息在自由市场上或者供大于求或者供不应求, 所以政府监管部门应该介入会计信息披露, 以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率。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动态博弈模型

博弈方 (Players) :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审计人员和政府监管部门。博弈策略及次序 (Strategies and Order) 如下。

第一阶段, 债权人与企业管理当局进行静态博弈, 决定是否进行债权投资, 若其决定拒绝投资, 则债权人退出博弈。

第二阶段, 债权人向企业管理当局提出会计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阶段, 企业管理当局决定是否接受上述要求, 若其拒绝接受要求, 则债权人退出博弈。

第四阶段, 投资者与企业管理当局进行静态博弈, 决定是否进行股权投资, 若其决定拒绝投资, 则投资者退出博弈。

第五阶段, 投资者向企业管理当局提出会计信息披露要求。

第六阶段, 企业管理当局决定是否接受上述要求, 若其拒绝接受, 则投资者退出博弈。

第七阶段, 企业管理当局提供会计信息。

第八阶段, 审计人员对上述会计信息进行审计。

第九阶段, 政府监管部门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社会效率进行评价, 并对企业管理当局提出会计信息披露要求。

从第十阶段开始, 博弈回到第一阶段, 并反复进行下去。

三、博弈方的得益情况

(一) 企业管理当局的得益情况

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是相对能够确定和计量的成本, 如簿记费用、会计人员的工资和会计人员的后续培训费用等;而隐性成本是指由不恰当的会计信息披露可能引发的企业丧失竞争优势地位及谈判有利地位等后果及其或有损失, 往往是难以在事前确定和量化的。

会计信息披露的效益主要包括促进产品销售增长及对品牌的宣传、降低企业筹资成本、增强股权流动性及提高股价、改善企业与公众的关系、限制企业内部人员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和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良好形象等。

(二) 债权人的得益情况

债权人向企业提供债权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确定数额的利息, 虽然也有学者认为债权人通过“相机控制”可以实现对企业的控制, 但是控制的目的仍然在于保全本金并取得利息, 而不是通过控制企业从其他方面获得回报。当然, 债权人向企业借贷资金也可能存在其他的原因, 如帮助企业走出财务困境等, 但是本文为了分析的便利, 仍然假设债权人的得益为债权投资的利息。

(三) 投资者的得益情况

投资者的得益情况相对复杂一些。相对于债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永久性的投资, 只要企业不清算, 投资的本金就无法收回。而且, 股权投资没有固定的报酬, 企业处于高利润状态时, 投资回报多一些, 企业处于低利润状态时, 投资回报就少一些。尽管大股东存在通过控制企业获得额外利益的可能, 但大多数小股东只能通过分红来获利, 而本文所指的投资者包括这两类股东, 所以本文假设投资者的得益就是企业盈利后所得到的分红。

(四) 审计人员的得益情况

审计人员作为对会计信息进行鉴证的博弈方, 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并没有直接的得益关系, 审计人员的得益为审计收费与审计成本之差。若企业管理当局提供的会计信息存在公允性上的瑕疵, 而审计人员因为没有发现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话, 则审计人员还将面临着诉讼风险。因此, 如果审计人员认为企业管理当局可能提供有失公允的会计信息, 则他们会投入较高的审计成本;反之, 则可能投入较低的审计成本。

(五) 政府监管部门的得益情况

对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的成本不仅包括政府监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以及企业在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时所耗费的直接成本, 还包括远远大于这些直接成本的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是指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对企业在投资、生产以及融资等方面决策的影响, 而这种影响不一定会改善帕累托效率。对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的成本是巨大的, 这些成本是由社会负担的。从政府监管部门确实在对会计信息披露实施监管的事实来看, 这种监管本身一定是有效益的。

参考文献

[1]郑翰麒.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博弈研究[D].沈阳工业大学, 2005.

[2]许云霄.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企业会计信息供需博弈关系探析 第7篇

1 企业会计信息供需博弈的主体

1. 1 企业会计信息的提供方

企业会计信息的提供方是企业会计部门,但是在提供企业会计信息的过程中,企业会计部门并不是独立的,一方面它受到了自身特殊利益的影响,另一方面还受到管理当局及投资者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企业会计部门在披露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很难单纯依靠会计信息需求方的实际需求来提供会计信息,与此同时,在提供企业会计信息的过程中,企业商业机密还会对其进行制约,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范围等都很难满足公众的需求,这种情况下直接造成了会计信息使用者与提供者之间的博弈。

1. 2 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方

1. 2. 1 企业债权人

不同类型债权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都有不同的目标,其共同需求在于债务风险最小化及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他们需要详细的分析企业的会计信息,利用分析结果得到最终的决定,实现利益最大化及风险最小化的目标。但是从企业的角度上来讲,不同债权人得到的信息范围及先后程度都是不同的,按照相关法律及对企业影响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债权人分成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等不同类型,其中有限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及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信息公开程度及准确程度也比较高,而普通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小一些,因此对信息公开程度及准确性的要求也不是很高。

1. 2. 2 企业员工

在企业员工的薪资构成中,其部分为业务提成和红利,这部分和企业经营情况直接挂钩,也就是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员工就能得到更多的提成,相反则拿不到更多的提成。所以企业员工也是会计信息的需求方之一,也会参与到提供企业会计信息的队伍中,他们可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为了公司的利益而提供一些不真实的信息,从而促进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1. 2. 3 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以企业会计信息为根据征税,因此,他们也是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为了实现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征税的目标,税务部门会要求企业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企业会尽可能少纳税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因此有时会提供一些并不属实的信息,期满税务部门,这样一来税务部门对于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就与企业利润要求之间出现了博弈。

1. 2. 4 权益投资人

从权益投资人的角度来看,要实现投资风险的最小化以及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不同类型的投资人所关注的信息方面不同,对信息质量及完整程度的要求也不同,投资额大的人往往会对信息要求非常高,这主要是因为他们需要以企业会计信息中反映出来的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为依据,做出进一步投资的决策。投资额小的人对企业会计信息准确性要求不高,不会对企业会计信息各部分提出具体的要求。

1. 2. 5 管理当局

管理当局需要管理企业,全面的、准确地掌握企业会计信息,这样才能按照企业会计信息作出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决策,将自己职业的风险降到最低。因此,管理当局作为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者,需要保证企业提供全面的、真实的会计信息,同时管理当局还拥有管辖会计部门的权利,会对会计部门发布的会计信息产生影响,因此必要时他们会操作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最终在自己的披露下促进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2 企业会计信息工序博弈关系

从以上论述分析,可以用下图来分析企业会计信息的供需博弈关系。

债权人、企业员工、税务部门、管理当局等为会计信息的需求方,企业会计部门是会计信息的供应方,从下图中可以看出,企业会计部门需要直接面对债权人、企业员工、税务部门、管理当局、权益投资人五个信息使用者群体,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企业会计部门需要解决谁先谁后的问题。以承担企业经营责任及风险大小为依据来看,这五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内容的优先要求权顺序为:管理当局、权益投资人、债权人、企业员工、税务部门,其中每个信息使用者群体的内部也有相应的顺序。在管理当局内部不同级别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级别高的部门或者任在前,级别低的部门或者任在后; 同时,权益投资人也存在权益差,大股东和小股东分别在前和后; 债权人内部存在风险差,一般来说普通债权人在前,优先债权人在后。从直观的角度来看,各利益相关者责任风险和距离远近之间成反比,随着距离变近其承担的责任风险会越来越大,距离远的,承担的责任风险会相对小一些,同时,从会计部门来看,对利益相关者会计信息要求的响应力度与距离成反比,距离近的会计部门的响应力度会更大一些,距离远的,会计部门的响应力度会相对小一些。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每个箭头对应一种要求和响应的博弈关系,在经营责任和风险相同的情况下,如果这五种利益相关者中有任何一个群体少承担了风险或者责任,其他利益相关者群体必然会承担多一些责任与风险。但是,因为信息存在可重用、可复制等特点,一个信息使用者群体多占用了信息资源,另外的信息使用者群体不会享受不到会计信息,因此,这里每对箭头体现的是特定会计信息质量与内容要求和响应的关系。

实际上政府会计管理部门不承担企业经营中的任何责任和风险,但是其作为对社会公共秩序进行维护的部门,需要对利益相关群体的会计信息要求进行总结和归纳,并在相应信息技术条件下,对与会计域秩序相符合的会计规范进行制定,并以此为依据让企业会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对会计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事实上政府会计管理部门在对企业会计规范进行制定时,不仅要求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共性要求要得到保证,同时还要充分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经济方面对会计信息提出的相关要求。

同样地,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并不需要承担上市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是在社会中是资本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上市公司应该为其提供与公众投资者需求相符合的会计信息,与此同时,企业管理当局还要发出与游戏规则相符合的要求。

3 会计信息质量评价要素的基础

从上文的论述来看,如果按照利益主体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贡献方式以及在清算过程中的索赔顺序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在各利益主体中承担损失最大、风险最大的利益主体可以获得最大的回报; 在各利益主体中利益相关度最大的利益主体可以得到最大的话语权和知情权,这里所说的话语权和知情权主要体现在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与内容的要求权,得到最大话语权和知情权的利益主体对企业会计信息内容与质量提出的要求,应该得到企业会计部门的优先响应。按照这样的理论进行分析,政府税务机关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与内容的要求权应该小于企业员工; 企业员工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与内容的要求权应该小于债权人; 而优先债权人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与内容的要求权应该小于普通债权人; 普通债权人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与内容的要求权应该小于权益投资人; 权益投资人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与内容的要求权应该小于管理当局。

因此,可以看出不同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与内容的要求是有序的,其中,管理当局是最有要求权的。按照这样的逻辑来分析: 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关于利害关系的博弈,各方力量方向与大小相互作用的结果是服从的主要依据,承担责任与风险大的一方,在企业中做出的贡献也大,相反,承担责任与风险小的一方,在企业中做出的贡献就会笑,同时做出贡献大的一方力量大,相反,做出贡献小的一方力量小,在各方力量不同的情况下会形成一种均衡的状态,这里可以将其称作 “企业内部经济域秩序”,在这种“企业内部经济域秩序”背景下形成的会计域秩序,就是指以会计质量特征层次及与组合为研究的出发点,对会计信息质量各评价要素进行确认。

4 结论

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是在相关国家法律规范下进行会计信息工序各方博弈的最终结果。因为目前我国实行两权分离体制,因此,信息必然会在长时间内对企业经济决策产生影响,必须通过博弈关系的相关外在表现对其展开协调,同时,在运行过程中为了能够保证结果的公正性,需要严格依靠相关部门针对企业会计信息行为展开监督与管理,这样才能充分保证结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摘要:从企业经济效应的发挥来看,企业会计信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直接决定了市场资源是否能够得到优化配置。由此来看,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非常关键,但是目前企业会计信息供需方之间的利益不同,因此信息披露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故此企业会计信息供需方针对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展开了博弈。

关键词:企业,会计信息,供需博弈关系

参考文献

[1]龚光明,陈文婕.会计信息需求者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5(1):44-51.

[2]张卓君.从供需博弈关系探讨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与信息失真[J].中国总会计师,2009,31(6):50-51.

[3]孙妮娜,王福胜.利益相关者参与会计政策选择的进化博弈分析[J].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2009,36(12):1451-1457.

[4]宋华明,杨慧,罗建强,等.需求预测更新情形下的供应链Stackelberg博弈与协调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10,41(4):86-92.

[5]沈永建,梁上坤,陈冬华.职工薪酬与会计稳健性——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13,126(4):73-80,96.

浅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分析 第8篇

一、会计失真的原因

(一)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中, 由于买卖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等而造成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和市场调节的失灵。 企业通过公布利好公司的会计信息, 隐瞒不利公司的会计信息甚至伪造会计信息使得信息的接受者不能得到相关企业的准确信息, 不能做出符合客观事实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

(二)会计失真成本低

我国对会计造假行为的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不够, 对违规行为的界定也比较模糊,监管机构很难发现做假账,即使被发现违规,所受到的惩罚与作假所获得的收益相比微乎其微,会计失真成本低,这使得大量企业铤而走险。

(三)委托大力制度的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委托经营制度也在随之发展,代理人由富有管理才能的经理人担任, 代理人的报酬与在职期间的经营状况直接挂钩。 代理人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会看重企业当前的业绩,进而修饰财务报表。

二、会计信息决策主体之间的博弈

(一)经营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博弈

投资者为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追求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从而做出符合满足自身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 而经营者为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不得不粉饰会计信息以提升经营者社会地位和名誉,并给雇佣经营者的董事会和股东以满意的财务报表。 因此,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既要参照公司已披露的企业信息,也要将企业隐瞒会计信息的可能性加入到风险考虑中。

(二)政府部门与经营者之间的博弈

政府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管,并有权依法处置违规企业。 政府部门与经营者之间的博弈往往围绕着税收、企业违法所得等经济活动,而政府部门在进行监管时需要考虑监管成本,企业在进行违规操作时也需要考虑违规成本。 所以实质上, 政府部门与经营者之间的博弈就是指经营者违规的概率和政府部门监管的概率的博弈,双方根据对对方行为的预期而做出相关的活动。

(三)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博弈

实质上,经营者与所有者所拥有的会计信息量并不一样,经营者在企业内部经营时能够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自身的经营成果, 而所有者实际是属于企业经营外部的, 所有者并不能完全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者经营的好坏与否,所有者需要从企业内部得到相关信息,如财务报表等。 这就使得经营者为了考虑自身利益而粉饰财务报表,所有者也因此不能真实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并不能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得到客观评价,淘汰经营业绩差的经营者。 而侥幸通过粉饰财务报表而获得经济利益的经营者也可能继续这种违规行为, 并引发会计行业中的不良之气,导致会计信息平均质量和真实性的下降。

三、基于博弈理论的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

(一)规范经营者的激励机制

要对会计信息失真进行治理, 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完善经理人市场,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进行科学有效的规范。 企业经营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决定了企业在这一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和企业形象, 高素质高能力专业化的经营者能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因此,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就尤为重要。放弃单一的评价方法, 完善经理人市场,建立专业全面的经营者成果评价方法,提高经营者违规操作的成本,能大大抑制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发生。

(二)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了内部稽核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制度,通过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可以加强企业内部对会计信息的监督, 对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记录提供依据和准则。 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实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企业内个人会计法的教育和认识,并完善内部稽核制度等。

(三)增加违规成本

会计违规导致会计诉讼不断发生,企业运行成本也相应增加,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然而我国仍有大量此类事件出现,目前的违规成本低是造成企业会计信息造假的重要原因。 因此,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加大监管力度和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明确责任归属和惩罚办法,增加会计信息违规的经济成本和其它成本,可以有效地减少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产生的原因, 得出各博弈决策主体为实现自身效应最大化而做出的经济行为和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 并提出了规范经营者激励体制、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建设、增加违规成本的建议,希望能使现在的会计失真现象得到改善。

参考文献

[1]李伟锋.在产权角度下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分析[J].现代商业,2008;07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博弈分析 第9篇

2001年, 美国能源巨擎安然公司被曝光有12亿多美元的假账, 揭开了席卷全美国的会计丑闻的序幕。随后在2002年, 同样被认为是华尔街的“宠儿”、证券市场的“明星”——美国世界通信公司 (简称世通) 被确认虚增38亿美元的收入和16亿美元的利润, 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利润造假案件。安然和世通这两大会计造假丑闻, 促使美国国会痛下决心, 为了打击会计造假行为, 在2002年7月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即《2002年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但是在法案颁布之后, 美国又爆发了施乐公司会计造假案、制药巨头默克公司会计造假案、南方保健公司会计造假案……会计造假带来了“多米诺骨牌”般恶性循环, 使得众多明星公司纷纷倒闭。层出不穷的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 动摇了人们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极大地冲击了美国乃至全球的经济。

目前, 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也不容乐观, 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一直心存疑虑。近年来,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更是不断发生。从红光实业、银广夏、东方电子到德隆系、明星电力、创智科技、福建三农、金花股份、达尔曼等公司的违规事件, 或是在关联交易中丧失公允, 或是自弹自唱地提高股价而丧失融资信用继而导致资金链断裂, 或是以虚假信息粉饰报表来掩盖财务危机。这些会计信息失真案动摇了我国股票市场的诚信基础, 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 同时也造成经济秩序混乱, 社会各界对“数字失真”的谴责声此起彼伏。

会计信息失真博弈分析

在经济生活中, 理性人为了使自己的偏好最大化, 他们之间需要相互合作, 而在合作中又存在着冲突。为了处理这种合作与冲突, 便出现各种制度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价格制度 (市场制度) 就是理性人为了解决合作与冲突所制定的重要制度之一。完全竞争的市场只存在于理想世界, 而在现实市场上信息是不对称的。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 一个主体 (自然人或企业) 的最优决策不仅依赖于自己的选择, 还受他人选择的牵连。一个主体的选择不仅受其他主体选择的影响, 而且还影响其他主体选择时的决策和均衡问题, 这就是博弈论研究的主要问题。博弈论认为, 个人的最优选择不仅依赖于自己的选择, 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博弈分析的目的是, 使用博弈规则决定均衡, 而均衡是所有参与人的最优选择的组合。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 任何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必须满足“自选择”, 这是博弈论的主要精神。

1. 博弈分析的基本假设

博弈论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理性人假设。按照经济学的条件假定, 每个个体都是“理性的经济人”, 即个体的行为始终都是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所有参与者在进行决策时, 能够充分考虑到自己所面临的局势。也就是说, 他必须充分考虑对方的行为结果及其引起的可能影响, 能够作出合乎理性的选择。二是假设参与者最大化自己的目标函数, 能够选择使其效益最大化的策略。

从实际社会生活看, 博弈论的这种假设是合理的且符合现实。因为在各种情形中, 每个参与者都有自己的目标函数, 都面临着选择问题, 客观上要求个体选择最优策略。人们的利益冲突和一致具有普遍性, 因此利用博弈论的基本思想几乎可以把所有的人们之间的互动决策问题纳入博弈论的分析框架。

在现实生活中, 不同参与人之间各种复杂的行为关系, 利用博弈论加以抽象, 可概括为不同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一致。通过构建各种经济模型, 研究不同参与人的策略选择问题, 可使分析更加具体准确。博弈论分析强调不同个体之间决策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也就是说, 某一方的目标函数不仅取决于自己的选择, 而且还依赖于对手的选择, 同时信息的不完全性是博弈论的基本前提之一。这样, 博弈论所提示的结论就与现实非常接近, 也就具有了现实意义。博弈论研究在一定信息结构下, 所有可能的均衡结果, 并没有什么社会意义, 它只是一个分析工具, 旨在告诉人们在何种制度安排下, 激励结果将会如何。

2. 会计监督博弈基本假设

(1) 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 会计监督博弈的基本假设是建立在博弈论基本假设的基础之上的补充, 具体是: (1) 假设在该博弈模型中只有两个参与者——企业和监管部门, 两者都具有博弈论的基本知识, 了解博弈的结构和各自的收益或支付。 (2) 非合作原则, 利益相关者不能串通以谋取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上, 利益相关者之间不合作是主流。尽管实际上存在企业贿赂会计信息监管部门, 甚至双方共谋的现象, 但是这都是偶然的和有条件的, 并不影响总体上的非合作关系。 (3) 企业的纯战略是做假账或不做假账, 不存在会计技术上的障碍。即企业真实或虚假披露会计信息, 完全是其内在的要求或动机, 不存在真实披露而没法做, 或虚假披露而办不到的问题。 (4) 监管部门的纯战略是检查或不检查。对企业进行审计稽核或采取其他措施, 是监管部门的基本责任。监管部门的选择是对企业是否进行例外检查。

(2) 为了使模型更加具体, 符合实际情况, 对建立矩阵模型作进一步假设: (1) 企业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收益为a (a>0) , 如为了逃避税款而加速折旧或虚报利润等。企业披露真实会计信息相对于披露虚假信息则将损失a, 即收益为-a, 此收益类似于机会成本。 (2) 企业如果做假账被监督部门发现, 则将被处罚b (b>0) 。 (3) 监管部门的监督成本为c (c>0) , 即收益为-c。监督成本是指对企业的例外检查从计划到实施的一切费用。监管部门如果不对企业进行例外检查, 那么它的相对接受成本是c, 即收益为c。此收益仍具有机会成本的含义。 (4) 如果上市公司披露的是虚假信息, 监管部门未对其进行例外检查, 则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有人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 (但此时尚未核实该违法行为和实施处罚) , 由于监管部门失职而未发现, 此时要被追究责任, 被处罚为d (d>0) , 即此时监管部门收益为c-d。二是无人举报, 则企业的造假行为未被曝光, 企业的收益仍为a, 监管部门的收益仍为c。 (5) 假设企业对外披露的是虚假信息, 监管部门虽然进行了监督, 但是出于职业道德、技术水平、经济环境等原因, 仍未发现企业的违法行为, 则企业得到了作假的收益, 监管部门同时也发生了监督成本。

3. 博弈模型和分析

根据以上假设, 建立不完全信息会计监督博弈矩阵 (如下表) :

数据组中第一个数字为企业的收益, 第二个数字为监管部门的收益。该博弈显然不存在占优策略均衡, 也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

假设该博弈是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可求解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为了接近实际作出假设:企业真实披露与否、监管部门进行检查与否、监管部门监督时能否发现问题、是否有人举报等都是不确定的。因此, 假设企业披露虚假信息的概率为p, 真实披露的概率则为1-p;监管部门进行监督的概率为q, 不进行监督的概率为1-q;监管部门监督时发现问题的概率为m, 未发现问题的概率为1-m;监管部门不监督时有人举报的概率为n, 没有人举报的概率为1-n。在这种情况下, 监管部门的预期收益为:y1=q.{p.m. (b-c) + (1-p) .m. (-c) +p. (1-m) . (-c) (1-p) . (1-m) . (-c) }+ (1-q) .{p.n. (c-d) +p. (1-n) .c+ (1-p) .n.c+ (1-p) . (1-n) .c}。企业的预期收益为:y2=p.{q.m. (-b) +q. (1-m) .a+ (1-q) .n.a+ (1-q) . (1-n) .a}+ (1-p) .{q.m. (-a) +q. (1-m) . (-a) + (1-q) .n. (-a) + (1-q) . (1-n) . (-a) }。

对于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 我们试图找到一种制度安排, 以使企业自觉披露真实信息、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由于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矩阵, 将各种因素的影响趋向更加直白的表现, 因此在监管部门的预期收益公式中, 期望的激励结果是如何使监管力度加强, 即q值越大越好。而在企业的预期收益公式中, 期望的激励结果是如何使企业更加自觉地披露真实信息, 即p值越大越好。监管部门和企业预期收益最大化的条件是:δy1/δq=0和δy2/δp=0, 该监督矩阵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为:p=2c/ (bm+dn) 和q=2a/ (a+f) m。于是, 在既定的制度下, 为了使各自利益最大化, 监管部门会以q的概率进行监督, 企业会以p的概率作假。

4. 基本结论

在上述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求解过程中, 通过分析可得到如下基本结论:

(1) 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1) 如果监督部门加大对企业披露虚假信息的惩罚b, 那么企业披露虚假信息的概率p将降低;如果减小对企业作假的惩罚, 那么企业披露虚假信息的概率会加大。所以惩罚对企业来说, 是一种有效的外部威胁。 (2) 如果在企业披露虚假信息时, 监管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企业作假的概率m, 即提高职业道德和检查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企业披露虚假信息的概率p会降低。相反, 如果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概率m下降, 如果职业道德水平低、监管水平不高、执业环境差, 那么企业披露虚假信息的概率p就会上升。 (3) 即使监管部门不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如果企业作假时被举报的概率n增大, 那么企业披露虚假信息的概率p将会降低。这表明内部人员和社会监督对企业作假也是一种有效的防范措施。 (4) 如果加重对监管部门的惩罚d, 迫使其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督, 那么企业作假的概率将会下降, 即对监管部门进行再监管会降低企业作假的概率。 (5) 如果监管部门的监督成本c (或不监督时的节约成本) 增大时, 此时它监督检查的积极性会大大降低, 这样会导致企业作假的概率上升。

(2) 对监管部门产生的影响。 (1) 加大对企业披露虚假信息的惩罚力度b, 将使监管部门监督的概率q降低, 从而不对企业进行监督的概率1-q增大, 此时可能会出现行政不作为或“搭便车”现象。 (2) 企业披露虚假信息所得到的收益a越大, 监管部门进行监督的概率q越大。利益的驱动使得企业作假的动机也增大, 随之作假水平可能也提高, 因此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也更大。 (3) 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时, 发现企业作假的概率m增大, 即提高检查监督质量和水平时, 监管部门不检查的概率1-q就会增大, 这是因监管水平提高和威慑作用, 企业做假账的概率p会降低, 使监管部门不必经常进行监督。

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

1. 制定中国版“萨班斯法案”

从博弈论角度看, 制度安排是博弈的规则, 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有相应的对策行为, 就会产生相应的均衡结果。制度设计者与制度执行者之间进行的是一种动态博弈。一个好的制度安排应不断完善。在一定意义上, “制度”比博弈本身更重要。

我国上市公司产生会计作假行为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 对违规事件的处罚力度太轻, 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违法行为, 规定了明确而严厉的处罚措施。对编制违法违规财务报告的刑事责任, 最高可处500万美元罚款或者20年监禁;对篡改文件的刑事责任, 最高可处20年监禁;对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最高可处25年监禁;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最高可处10年监禁。相比之下, 我国对会计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薄弱。如果我们多一点儿“拿来主义”, 可尽快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 可使上市公司尽快形成保护投资人权益的观念, 上市公司信息失真频发现象就会在最大程度上得到遏制。

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培养职业经理人

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基础的环节应是上市公司本身, 如果上市公司缺乏自我约束机制, 那么对于大量的虚假信息, 无论怎样加强外部监管都无济于事。

公司内部自我约束机制来自现代企业制度。我国内地上市公司虽然基本上是按照“公司”体制构建的, 但是计划经济的影响仍然存在。例如, 经营者 (总经理) 一般由上级行政机关任命, 有的公司未建立监事会, 有的公司虽然建立了监事会, 但是监事会成员不具备有效的监督能力。

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努力排除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 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足鼎立的权力机构, 聘用专业经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组织机构, 他们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对公司的财产和经营行使应有的权力, 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享各自的利益。只有这样, 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虚假会计信息产生。

3. 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 提高监督效率

对监督者进行监督, 首先要解决的是“不作为”或“作为不够”问题。监督者之所以懈怠, 主要是他们不需为被监督者的违法违规负责。例如, 在我国不会因为某个上市公司的信息失真而去处罚证监会或相关政府部门。正因为没有责任压力, 监督者才变成了“稻草人”。解决监督者“懈怠”问题, 应采用经济法的“连带责任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 除了公司责任人要受处罚, 监管机构、监管责任人也同样应当受到质询。如果一旦上市公司有重大信息失真又未被监督者发现, 那么除了公司责任人应当受到处罚之外, 监管机构、监管责任人也应连带受行政处罚并承担经济责任。

4. 充分发挥舆论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由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因此投资者对公司披露信息质量的要求是最高的。但是由于中小投资者的力量薄弱、资本市场为他们提供的保障机制不完善, 导致这一主动性最高的社会监督力量未充分发挥作用。因此, 应从外界控制的角度增加公众的话语权, 赋予公众充分的权利, 使之成为社会监管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内部交易动态博弈 第10篇

关键词 内部交易;不完全信息;线性均衡;子博弈纳什均衡;市场深度

中图分类号 0211.62 文献标识码 A

1 引 言

Kyle(1985)[1]提出关于内部交易的模型后,引发了众多学者的研究,例如:Jain 和Mirman (2000)[2]和Wang(2009)[3]等学者对Kyle模型进行了拓展研究,研究了不同类型的投机市场中,具有私人信息内部交易者做出决策的过程,以及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 缪新琼和邹恒甫 (2004)[4]在市场具有弱式有效性条件下,重新分析了内部交易者的交易策略和最终收益,从而将Kyle模型做了推广. Fuzhou Gong and Deqing Zhou (2010)[5]发现了Kyle(1985)模型中线性均衡假设暗含着矛盾,他们应用正交化技巧对该假设作了修正, 并将Kyle模型化为风险厌恶、中性、喜好3个类型的内部交易模型, 并得出均衡解. Hong Liu and Zhixiang Zhang (2011)[6]建立了基于私人、共享和公共信息的单期内部交易模型,并得出该模型的一种线性纳什均衡,从而得出公共信息或共享信息积极的释放,有利于外部交易者,但不利于内部交易者结论.赵人可(2013) [7]将Hong Liu单期内部交易模型作了一般情况推广.

关于多期内部交易模型的众多研究文献中,绝大部分文献假设内部交易者具有资产价值的全部信息(或称完全信息).在一些实际情况中,由于受自身条件约束,内部交易者只具有资产

价值的部分信息(或称不完全信息). 针对不完全信息情况, Shunlong Luo and Qiang Zhang[8]在交易时刻为连续条件下,讨论了其均衡模型,但在交易时刻为离散条件下,没有讨论其均衡模型,其主要原因是内部交易者多期交易的总得益期望不但与资产价值不完全信息有关,还与各期的交易量有关. Hong Liu [6]针对不完全信息,且交易时刻为离散情况,讨论其均衡模型,但其研究结果仍建立在Kyle模型中的线性均衡假设的基础上.而其假设暗含着矛盾.因此,不完全信息的多期内部交易的研究仍是新的课题.

针对不完全信息的两期内部交易情况,在Kyle模型中的线性均衡假设进行了修正的基础上,本文主要研究内容:第2节讨论两期资产交易市场均衡模型;第3节首先讨论第二期资产交

易时,内部交易者的最优交易策略和做市商的最优定价策略,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第一期资产交易时,内部交易者的关于两期资产交易的总得益函数,从而,建立不完全信息的两期风险厌恶型内部交易均衡模型,并求出该模型的子博弈纳什均衡解;第4节着重讨论:资产价值不完全信息的中噪音的波动程度,对内部交易者的交易量和市场交易总量、资产交易均衡价格的剩余信息及风险厌恶内部交易者收益的影响力.

2 两期资产交易市场均衡模型

在资产交易活动中,投资者为了获得较大利润,都想获取资产事后价值的完全信息.由于受一些客观或自身条件限制,内部交易者只能得到资产价值的不完全信息.本节讨论不完全信息的两期资产交易均衡模型.

2.1 交易过程

两期资产交易市场中,有一个风险金融资产及两个资产交易时刻为i(i=0,1).在i时刻,各交易者按照做市商对金融资产的第i次定价,进行资产交易,在2时刻,各交易者获得对金融风险资产投资回报.

参考文献

[1] A S KYLE. Continuous auctions and insider trading[J]. Econometrica, 1985,53(6):1315-1335.

[2] N JAIN, L MIRMAN. Real and financial effects of insider trading with correlated signals[J]. Economic Letters, 2000, 16(2):333-353.

[3] L F S WANG, Y C WANG, S REN. Stackelberg financial-leader in insider trading model[J].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2009,18(3): 123-131.

[4] 缪新琼,邹恒甫. 内部交易者的交易行为分析[J].世界经济:2004,39(11): 16-22.

[5] Fuzhou GONG , Deqing ZHOU. Insider trading in the market with rational expected price[D]. 2010,arXiv:1012.2160v1 [q-fin.TR].北京: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6] Hong LIU , Zhixiang ZHANG.Insider trading with public and shared information[J]. Economic Modelling, 2011(28):1756-1762.

[7] 赵人可,赵文婷,李静伊,彭朝晖.具有内部交易的多头交易博弈[J].经济数学,2013,30(1):16-21.

[8] Shunlong LUO ,Qiang ZHANG. Dynamic insisder trading[J]. AMS/IP Studies in Advanced Mathematics, 2002,26(13): 93-104.

[9] 余锦华,杨维权.多元统计分析与应用[M]. 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

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论研究 第11篇

一、博弈论的基本原理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行为在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决策的均衡问题。当人们的利益存在冲突时, 每个人所获得的利益不仅取决于自己所采取的行动, 还有赖于其他人采取的行动, 因此, 每个人都需要针对对方的行为选择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反应。一个完整的博弈模型包括局中人、行动、信息、策略、支付、结果、均衡等基本要素。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 目前被大量地应用于我国的社会经济问题研究, 并获得了许多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按照博弈的定义, 会计造假行为也是一个各方决策直接发生相互作用的博弈行为, 研究企业信息造假问题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运用博弈论分析会计诚信问题

(一) 会计行为博弈的假设

1、假定政府、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构成博弈甲方, 企业经营者构成博弈乙方。

2、博弈的双方对信息的了解程度是不对称的。乙方是企业的经营者, 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充分透彻的了解, 甲方作为外部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的了解是不全面的。所以此博弈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的。

3、假设会计行为的双方博弈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静态博弈指博弈中参与人同时选择行动或虽非同时选择行动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前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 即在静态博弈中, 所有的参与人都是同时行动的, 没有任何人能获得他人行动的信息。最后双方通过博弈达到纳什均衡。

4、根据是否由主观引起, 会计信息的失真可以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 在文中, 对会计信息的失真界定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而非无意失实。

(二) 管理层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管理层提供真实信息的收益为X1=50, 管理层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查出的收益X2=80, 管理层由于提供假信息而被查出的损失为X3=-40 (用负数表示) , 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付出的成本为X4=-70 (用负数表示) , 监管机构监管不力发生的成本为X5=-50 (用负数表示) 。假设管理层提供真实信息的收益大于管理层提供的虚假收益;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付出的成本大于监管机构监管力度不足发生的成本。博弈的过程如表1所示:

当管理层提供真信息时, 监管机构会选择监管不力;当管理层提供假信息时, 监管机构也会选择监管不严格;当监管机构有效监管时, 管理层会选择提供真的信息;当监管机构监管不力时, 管理层会选择提供假信息。由此可知, 纳什均衡为 (80, -50) , 即管理层选择提供假信息, 监管机构选择监管不严格。

(三) 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经理人员有两种战略选择, 即提供真实信息与提供虚假信息, 股东也有两种战略选择, 即购买公司的股票或拒绝购买。表2中数字分别代表了股东和经理人员在各种不同的战略组合中的效用水平。

如果经理人员选择提供真信息, 投资者选择购买;如果经理人员提供假信息, 投资者会拒绝购买。同理, 当股东购买股票时, 经理会选择提供假信息;当股东不打算购买股票时, 提供假信息是经理的选择。由此得出纳什均衡, 即经营者提供假信息, 投资者拒绝购买。

根据对监管机构与管理层、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分析, 可以看出, 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是造假企业的理性选择。

三、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分析

企业作为理性的个体, 在法律惩治力度不强情况下。选择造假策略进行会计处理, 说明在企业与企业的博弈中, 造假给企业带来的利益大于不造假。之所以造假的利益大于不造假, 一定是会计行为约束条件过松, 企业造假遭受的损失很小, 这就是造成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博弈时, 难以促使企业向不造假的“纳什均衡”转变, 企业的最佳策略就是造假, 不造假反成了次优策略。造成这种现象的发生正是由于在现存的会计法律和监管体系中, 舞弊企业所承担的舞弊成本较小, 法律规定大多对单位不对人进行的处罚, 且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执行系统效率低下, 权威小, 领导者责任不到位, 处罚标准不明, 必然使舞弊之风蔓延。究其行为动机, 主要是因为他们以身试法所获取的利益远大于付出的代价。代价越小, 谋利越高, 舞弊行为发生的概率就越大。

四、利用博弈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 建立监管机构的奖惩制度

不管是监管机构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 还是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 要实现不造假的纳什均衡, 一种方法是通过引入对歪曲信息这种行为的严厉处罚来改变博弈中的效用水平。从监管机构与管理层博弈的过程看, 因为对监管机构没有任何的奖惩措施, 所以不管管理层采取哪一种策略, 监管机构都会选择监管不严格所以应对监管机构采取奖惩措施。

续上例, 当管理层提供假信息而监管机构能查出时, 相关部门将给予奖励X6=20, 当管理层提供假信息而监管机构没能查出来时, 相关部门将给予惩罚X7=-30, 而且要使监管机构有效监管所付出的成本与得到的奖励之和大于监管不力所付出的成本与承受的惩罚之和, 即只有X4+X6>-X5-X7, 才能使奖惩措施发挥效用。博弈的过程如表3所示。

对表3的博弈过程进行分析, 最后并没有得到纳什均衡解, 如果要使其有纳什均衡解 (管理层提供真信息, 监管机构有效监管) , 除了要满足X4+X6>-X5-X7, 还要使在管理层提供真信息时, 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X5>X4。如何使X5>X4呢?应加强对监管机构的评估, 当监管不严格时会付出声誉成本, 假设由于声誉成本的存在使得表三中X5=-80, 这样不管管理层提供何种会计信息, 监管机构都会采取严格的监督措施, 由此, 管理层提供真信息, 监管机构有效监管的纳什均衡即实现。

(二) 加大舞弊企业违法成本

从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看, 因为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不管股东是否购买股票, 经理人员都会选择提供假信息。如果可以加大造假的违法成本, 对会计造假的打击力度大, 使得会计造假成本远远大于造假收益, 就能够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可见, 加大造假的损失, 改变企业的得益, 将有助于企业在相互的博弈中, 向不造假的“纳什均衡”转变。加大法律惩治力度的一个具体措施是在会计法法律责任的内容中做出民事责任的规定, 使得违规性失真所获得的利益与监督发现违规所付出的成本相适应。

会计法律制度制定的最高标准, 就是在确保实现会计目标的前提下, 按照现代博弈理论, 经过反复博弈, 直至达到纳什均衡状态, 制定出能产生绝对真实的会计信息的行为规范。追求绝对真实, 正是不断提高、优化会计准则, 不断提高会计制度质量的动力。在不同的时空, 各利益方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理解和要求同样变化, 这时, 就需要反复进行博弈, 以求得到新的平衡。可见, 通过法规的完善, 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会得到一定的遏制。但那只是相对的, 绝对的杜绝是不可能的。

(三) 构建内外部约束系统

在企业内部, 要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制度, 在强调内部约束和内部控制的同时, 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 加大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力度。

在企业外部, 要使会计规范刚性化, 在监管环境与制度上做出有效的安排, 有利于引导会计行为的规范化。在会计法、会计准则的实施上, 要加大宣传, 带头执法, 抓住典型, 及时处理, 做到违法必究, 执法必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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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向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博弈分析[J].商业经济, 2006 (3) .

[6]、张敏.从博弈论观点看会计信息失真问题[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06 (2) .

[7]、蔡昌.会计博弈均衡分析方法[J].现代会计, 2006 (2) .

[8]、陈淑芳.会计信息失真治理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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