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防范金融犯罪

2024-06-30

严格防范金融犯罪(精选4篇)

严格防范金融犯罪 第1篇

发生大量的金融案件, 不仅严重危害金融的运营安全, 而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什么金融行业连连出现各种弊案呢?主要原因是:金融行业正处在新旧体制的交替过程中, 金融法制尚不健全;少数金融单位内部管理混乱, 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严重腐蚀了一些意志薄弱的人, 致使他们以身试法, 走上犯罪的道路。

怎样防范金融犯罪, 权威部门提出了四点思路:

一是从提高制度执行力入手, 深入推进文化建设。

二是强化案件责任追究, 完善惩戒问责制度。要按照责任到位、追究到位、惩戒到位、整改到位的原则强化案件查处。对于案件的内部问责, 要实行“一案四问”制度:问案件当事人之责;问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之责;问与作案人交往较多的知情人之责;问案发单位两级领导之责。

三是进一步强化整改, 落实好整改“五挂钩”原则:实行将案件风险整改工作与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挂钩;将案件风险整改与评级挂钩;将案件风险整改与市场准入监管挂钩;将案件风险整改与监管收费权重挂钩;将案件风险整改与未来的存款保险缴费水平挂钩。

严格防范金融犯罪 第2篇

银发[1999]6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及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

1998年10月3日朱镕基总理在一储蓄所计算机盗窃案的报告上批示:这是一个信号,我们的银行家要抓电脑技术,不能落在犯罪分子的后面。朱总理的批示对防范金融计算机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金融计算机犯罪是随着世界高技术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刑事犯罪现象,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普遍存在。我国的金融电子化虽已每年30%的速度递增。犯罪的特点是内部人员和内外勾结,利用计算机或侵入计算机网络,盗窃银行资金。

目前金融计算机系统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取得巨大的成绩,但是金融计算机安全工作仍很薄弱,实际运行中暴露出不少的问题。特别是近年金融计算机犯罪尤为突出,案件以

(一)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技术开发与运行生产未严格划分,业务操作缺少监督复核机制,非操作人员进人生产现场,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二)缺乏安全管理,计算机工程建设过程中内控不力,不法分子在参与开发软件过程中,在应用软件中预留“陷井’,进行犯罪。

(三)计算机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普遍薄弱、设施落后,防范“黑客”侵入系统和抵御计算机病毒能力较差。

(四)金融电子化项目在业务创新、技术引进过程中,项目决策者对技术可能掩盖的金融风险认识不足,项目决策开始就存在着安全漏洞。

为贯彻落实末锗基总理的重要批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金融计算机安全,防范、遏制金融计算机犯罪,保证我国金融秩序平稳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朱锗基总理重要批示,提高对金融计算机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把防苑计算机犯罪、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清查隐患,堵塞漏洞,坚决遏制计算机犯罪上升趋势。

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成立计算机系统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保护专职部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对计算机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和计算机安全教育,提高计算机技术人员、业务操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把好要害岗位进入关,坚持定期考核,择优上岗。对有经商行为的人员坚决调离要害岗位,对有赌博、吸毒、嫖娼等劣迹的要坚决清除出金融队伍。

四、加强要害岗位管理,严格划分权限,采取有效的相互制约措施,禁止职责交叉。

混岗操作。严格禁止非计算机操作人员接触金融计算机业务系统。对参加金融计算机系统工程开发建设的社会技术人员要进行登记备案。

五、建立、健全计算机安全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机制,计算机系统的验收要有主管科技和保卫等部门参加,实行“安准投人生产运行。全一票否决制”。各金融机构要在近期内对末经安全验收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验收。凡是没有通过安全验收的计算机系统,不能批

六、加强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机房等计算机系统重要设施要作为要害部位严格管理,配备防火、防水、防盗设备,安装监控报警

设备并同公安机关“110”报警联网。

七、加强金融计算机安全的技术研究,技术防范措施应做到可靠、先进、超前。加大对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的投入,逐步建立能够主动监测、有效防范金融计算机犯罪的安全系统。

八、做好金融计算机安全检查工作。1999年人民银行将组织金融机构进行计算机安全大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在适当时候召开“加强金融计算机安全,做好防范计算机犯罪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领域计算机犯罪的防范对策体系 第3篇

关键词:金融领域;计算机犯罪;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4.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0) 09-0000-01

Computer Crime Prevention Measures System in Financial Area

Ma Hui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of Shandong,Jinan250001,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financial area,the problem of computer crime prevention measures.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more and more financial information and secrets stored in computer,this situation has attracted the attention of many criminals,the financial sector more and more computer crime now,to prevent the occurrence of this crime,first of all countries should improve the legislation,second,financial institutions should regulate their own internal control mechanisms,monitoring system should be established again.

Keywords:Finance area;Computer crime;Preventive measures

随着金融信息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金融数据和机密被集中存放到计算机系统中,成为抽象的电脑数据信息,而这些数据由于极为珍贵,吸引了社会上许多犯罪分子的注意力,由此引发的计算机犯罪不仅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破坏了数据库中的原始数据资料,还严重损害的客户的经济利益,甚至进一步扰乱社会的公共秩序。因此,保障金融领域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有效防范这类犯罪的发生,不仅成为各国立法、司法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成为计算机专家、犯罪学专家所关心的问题。

一、金融业计算机犯罪的概念

金融领域计算机犯罪是指利用系统管理员疏忽或系统本身缺陷,通过破坏金融计算机系统,窃取和修改金融数据,从而获取非法收入或者达到非法目的的犯罪活动。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的不断推广,金融计算机的犯罪也日渐猖獗。

二、目前金融业计算机犯罪的特点

(一)内部人员作案比例高

由于金融领域的特别性,使得其相关犯罪特点与一般的犯罪有所不同,金融领域计算机犯罪多为内部人员所为。据统计,目前我国银行系统发生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有九成是由内部人员作案的。因此,要防范金融计算机犯罪首先应该纯洁内部人员,从内部安全管理抓起。

(二)犯罪水准较高

与传统犯罪相比,要进行金融计算机犯罪要求犯罪分子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对计算机技术知识较为了解,操作能力强。因此施行犯罪的通常是各银行内部的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管理人员或是维护人员,这些人员既具有与计算机接触的条件,了解正规的操作流程,也能够运用手段获得合法的帐户和密码,因此,他们进入计算机系统是轻而易举,进而篡改和盗取数据信息。

(三)犯罪分子年龄较轻

我国拥有大部分的计算机使用者,但是上了年纪的人对计算机的接受度更是较低,相反年轻人接受新事物快,对计算机也比较熟悉,加之接受的思想磨练较少,法制观念相对淡薄,很容易因为一时的贪念陷入泥潭。国内外金融计算机犯罪资料表明,犯罪分子年龄多为14~26岁,犯罪分子低龄化十分明显。

三、金融业计算机犯罪的防范对策

(一)完善立法

与其他发达国家对于金融领域计算机犯罪立法和执行状况相比,我国的刑法中关于金融领域计算机犯罪的立法设置还存在很大的空缺。因此,要防范金融计算机犯罪,首先应当完善相关立法,确立该类犯罪的归属类型和量刑。随着计算机及网络使用日渐广泛,计算机犯罪也越来越体现出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有必要在宪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章中把计算机犯罪列为独立罪种。其次,目前我国对计算机犯罪对象的设定范围偏窄,应根据实际予以适当扩大。

(二)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内部制度

要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制度,首先银行领导应该充分认识计算机犯罪对银行信誉和资金的重大危害性,然后认真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加大投入提高对银行系统的管理能力,加强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政治和安全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岗位人员的审查和管理,做到一岗一职,任何人不得越职。金融领域的计算机系统主要由人来操作,人的素质也就决定了系统运作的好坏。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上逐渐兴起一种追求享乐的不良风气,金融系统的职工整日与钱打交道,更易被腐蚀,近水楼台的金融职员犯罪率也开始呈上升趋势,前车之鉴,金融系统应该重视职员的思想品质,把思想品质作为用人的首要标准,因为即便管理在严格,对外防范再密不透风,只要内部员工思想不纯,采取作案,那么一切的工作也都付诸东流了。

(三)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

作为金融计算机系统的决定性因素,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把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具体包括:确立机房出入制度,防止闲杂人等进入;制定计算机系统日常操作规范,严格按章执行;确立安全审计制度,定期对数据进行安全检查等。通过建立上述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也是保证金融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王品.金融领域计算机犯罪探析[N].山东大学学报.2008(8)

[2]闫东升.试论金融领域计算机犯罪的防范与控制[J].政法学刊.2008(4)

浅析金融诈骗犯罪的防范 第4篇

一、金融诈骗犯罪的含义、构成要件

1.金融诈骗犯罪的含义。金融诈骗犯罪的概念表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产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2.金融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与传统的诈骗犯罪侵犯的单一客体不同,金融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金融诈骗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产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犯罪对象包括公私财产和金融机构的信用。

(3)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金融诈骗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又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也包括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金融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或者骗取金融机构信用的目的。

二、我国金融诈骗犯罪的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和金融市场的放开,金融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金融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金融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甚至在一些领域处于匮乏状态,金融领域中各种不规范现象尤其是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主要是各种金融诈骗案件频繁发生,而且不少是大案要案, 增长速度很快。

1.金融诈骗犯罪的类别分析。金融诈骗犯罪最大的特点是非法占有,侵占对象主要是金融领域,其手段较为隐蔽,花样翻新,紧紧伴随金融产品的创新发展而不断变化。根据侵犯的具体客体不同,金融诈骗犯罪可以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别: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

2.防范提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一些企业或个人擅自向社会许诺有偿筹集资金但却不兑现承诺, 直接或间接形成“非法占有”。这种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三、当前我国金融诈骗犯罪的原因

同其他诈骗犯罪一样,金融诈骗犯罪是各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层面的原因。经济转轨时期,社会监控弱化,国民心态失衡;拜金主义盛行,物欲倾向严重。

2.管理层面的原因。金融管理混乱,宏观调控不力;金融管理失范,制度不完善;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差,防范意识薄弱

3.法律层面的原因。

(1)经济立法的缺陷。虽然我国目前的金融立法比过去有相当大的进步和改观,但在金融领域的很多方面,无法可依的现象依然存在,诸如规范信贷管理的信贷法,调整结算法律关系的结算法等等,均待字闺中,所有这些空白地带,往往为犯罪分子从事金融诈骗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

(2)刑事立法的缺陷。1997年颁布的新《刑法》,虽然规定了八种金融诈骗犯罪,但这些规定存在一个普遍问题是原则性规定多,具体操作困难。

4.被害人因素。防范意识淡薄,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不严格履行金融手续,缺乏社会经验和防范心理,贪利的心理投机性。

四、应有的对策

1.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规范金融管理秩序。

(1)强化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改善金融调控手段,实行“三个转变”即由直接调控为主向间接调控为主转变,由计划手段为主向经济手段为主转变,由行政手段为主向法律手段为主转变。

(2)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强化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推行财产抵押,担保贷款,开办贷款保险业务,实行审贷分离决策机制,对贷款对象实行严格的科学的评估论证,建立贷款呆帐风险准备金。

(3)整顿金融市场、规范金融秩序。一是禁止乱集资,二是规范同业拆借市场,三是严肃结算纪律。

(4)建立并完善金融诚信体系。一是建立并完善金融信用体系,二是建立并完善金融机构认证体系,三是在商业金融活动领域内严格贯彻实名体系。

2.明确金融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推进智能资源开发。

(1)建立金融机构的内部制约、防范机制。一是强化内部人员管理,控制金融诈骗源头。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勤政廉洁, 预防内患。

(2)推进智能资源开发,预防金融诈骗案件。金融机构要把电子银行推向社会化第三产业,信用证、信用卡和票据等的流通渠道要跨越生产企业和产品购销贸易公司,尽可能地指引到消费市场,金融电子要与大商场、大酒店、大宾馆联网。三要提高防伪智能技术。要从科研的角度来加强对金融诈骗案例的解剖分析,实行一案一议,就其特征层层深入,展开研究讨论,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悟出警示启迪。四要加强舆论宣传。

(3)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和司法。一要加强经济、行政立法;二要加强刑事立法;三要司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3.被害预防与控制。金融诈骗犯罪的被害预防与控制,是指自然人、单位所采取的各种防控金融诈骗犯罪以免被害的措施总称。建立防范意识是自然人、单位防控金融诈骗犯罪的基础。 人们的行为是受意识支配的,只有具备防范意识的自然人和单位才可能认识到防控金融诈骗犯罪的意义,才可能认真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针对金融诈骗犯罪的被害因素,被害防范措施具体包括:第一,自觉遵纪守法,依照国家法律进行合法的经营行为; 第二,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第三,严格履行金融手续,核查经营对象的资信情况;第四,严格遵守金融交往规则,破除“面子”交易;第五,提高自身的业务和法律素质,在进行金融行为以前,掌握必要的相关知识,或者向专业人士咨询,最好有专业人士的参与,避免因无知而被害;第六,注意收集金融犯罪的资料,主动掌握金融诈骗犯罪的作案手段、特点、动向;第七,破除案发私了的思想和意识,及时向有关机关报案,配合有关机关及时破案。

4.加强国际监管合作。随着金融业的国际化,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不断增强,各种风险开始在国家之间、市场之间相互转移、扩散。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意识到加强各国监管当局之间相互联系与合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并且开始采取各种积极的措施来寻求在监管方式和方法取得一致。欧盟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合作一直没有中断,逐步规范各国银行法规,为成员国在金融监管法规框架的形成及建立统一的监管程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各国都已经或正在着手商讨资金的具体法规、会计原则和监督标准,并在国际范围内逐步达到广泛的共识。为加快这一进程,我国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当局及监管组织之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当务之急是在各国建立国际金融监管信息储备中心,这对于监督管理金融国际业务活动,强化审慎监管是至关重要的。

摘要:文章通过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的剖析,论述了金融诈骗犯罪的含义、构成要件、犯罪原因,提出了防范金融诈骗犯罪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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