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抵扣增值税

2022-08-10

第一篇:营改增抵扣增值税

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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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下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纳税人不得抵扣。

四、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五、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由上可知,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可分为以下八类: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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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货物销售方、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提供方取得,是最主要的扣税凭证。纳税人应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不得抵扣。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自行打印销货清单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得抵扣。

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货物运输服务商取得。它是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基本使用规定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也应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抵扣。

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旅客运输及其他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得开具本发票。

三、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机动车零售商处购入新机动车时取得,用于车辆注册上牌、缴纳车购税和增值税抵扣。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人应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不得抵扣。

纳税人购入新机动车用于批发零售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购入二手车,应当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果需要抵扣增值税,还需一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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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从海关取得。纳税人应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申请稽核比对,逾期不予抵扣。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委托代理进口的,对代理进口单位和委托进口单位,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单位抵扣。

海关税款专用缴款书号码第19位应为“-”或“”,第20位应当为“L”。如果是其他字符如A、C、I、Y、V,则不属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得抵扣。

五、农产品收购发票

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时开具,按农产品买价乘以13%计算抵扣,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纳税人除外。

向批发零售商购买农产品,或者向农业生产者购买非自产农产品,不得开具收购发票。

六、农产品销售发票

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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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凭此抵扣进项税额。

八、税收缴款凭证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税收缴款凭证,以及从银行取得加盖银行转(收)讫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第二篇:营改增后增值税下费用报销的可抵扣项

一、项目可抵扣税率 办公用品17% 电子耗材17% 车辆租赁17% 印刷13% 水费/电费13%/17% 房屋租赁11%/5% 物业管理6% 邮电费11%/6% 手续费6% 咨询费6% 会议费6% 培训费6% 住宿费6% 劳务派遣费6% 公路通行费(5-7月)3%

二、不能抵扣的项目

1、福利费

2、差旅费(除住宿)

3、免税项目支出

4、供货商无法取得抵扣证

5、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举例

1、招待费

举例:小王招待客户吃饭花了2000员餐费,其中餐费、娱乐都是不能抵扣的。

答:即使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行。酒店住宿期间发生的餐费也要扣除,不能抵扣。

2、差旅费

举例:我要出差了,营改增有哪些变化?

答:出差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和住宿费中只有住宿费是可以抵扣的,而且一定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就交通费这点而言,相信很多小伙伴会有刍议,差旅费当中的机票、火车票等费用占比那么大,不可抵消增值税着实令人费解。官方给出的解释是:旅客运输服务一般主要接受对象是个人,一般纳税人购买的旅客运输服务,难以准确的界定接受劳务的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因此不得抵扣。关于交通费这一块,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的同学可以看下以下七种情况: 例1:公司员工小李,出差乘坐飞机到北京。 分析:属于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虽然是用于生产经营,属于可以抵扣的项目,但因购进的是旅客运输服务,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

例2:公司员工小李,出差到北京,驾驶公司自有车辆,一路花费的加油费、过路费等,假设可以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公司并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只是将自有的车辆以及花费的各种费用,用于旅客运输服务,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其相关进项税可以抵扣。

例3:公司员工小李,出差到北京,租赁小汽车一辆,本公司驾驶员开车将其送到北京,一路花费的加油费,过路费等,以及租赁车辆费用,假设可以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公司购进的是经营租赁服务,只是将经营租赁服务用于载客行为,但并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其相关进项税可以抵扣。

例4:公司员工小李,出差到北京,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小汽车及驾驶员一名,租赁公司负责一路全部费用,假设从租赁公司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从汽车租赁公司购进的是运输服务,而且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即使用于可以抵扣项目,也不得抵扣进项税。 这里还需注意一个问题,只租赁运输工具属于经营租赁业务;租赁运输工具同时提供驾驶人员和费用等,属于交通运输业,但类似规定只出现在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等,比如水路运输中程租、期租,航空运输中湿租等,其他的运输形式未明确规定,实务中一般根据上述原则掌握。

例5:公司租赁车辆,用于员工通勤班车,取得租赁费用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这属于将租赁费用的进项税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虽然公司购进的不是旅客运输服务,但由于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因此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例6:公司自有车辆,用于员工通勤班车,同时还用于生产经营,如产生的交通费、油费等,取得购买车辆以及其他费用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因此,非专用于集体福利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同时只是将自有车辆等用于旅客运输服务,但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

例7:公司从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和司机,用于员工通勤班车,同时还用于生产经营,如员工交通费等,取得租赁费用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前提已经是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后面再无分析的必要,肯定不得抵扣进项税。

3、福利费

举例:作为福利的所有支出都不能抵扣。

4、办公用品 举例:

(1)甲乙两家买办公用品,都是1000元,甲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开 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哪一种正确?

答:一样的价格,一定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税金才可以抵扣!

(2)针对例一中,丙说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854.7元,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另加税点,加完税后是1000元,这和甲的选择有什么区别?

答:丙加了税点后的价格和甲一样的,差额正好是17%的税金,成本相同的条件下,税款抵扣有延迟,这个普票也是对公司有利的。

5、会议、培训费

举例:最近开会花了10000元,其中餐费400. 答:会议费专用增值税发票的税款是可以抵扣的,但是注明了餐费的部分是要抠出来,不能抵扣。

6、合同价格 举例:

(1)原来签的合同价格如果改开增值税发票,都是价税合计全额。

(2)最近要签合同需要注意啥事项?

答:增值税下,签合同一定要注明是含税价格还是不含税价格?约定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风险提示

1、营业税的票据用到什么时候?

答:营业税的票据过渡到6月30日,这以后取得的手撕发票肯定是不能用了。没有报销的尽快报销把。

2、虚开增值税发票在法律上已经上升到刑法层面了,所以大家一定不要虚开增值税发票!

第三篇:营改增基建项目乙供材料增值税抵扣操作办法

基建项目施工承包商供料增值税抵扣办法

为确保基建项目(甲方)增值税进项税“应抵尽抵”,防范税务风险,现对施工承包商(乙方)采购用于应税项目设备及材料(简称“乙供料”)增值税抵扣方法规定如下:

1、承包商(含联合体一方)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乙供料由承包商向材料设备供应商(丙方)进行采购或者自加工,将设备材料转售或售于甲方,甲方与乙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乙方开具以炼化分公司为购货方的增值税发票(下同),甲方据此进行增值税抵扣。

2、承包商没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乙方集团内部有关联贸易公司的,可由乙方贸易公司进行乙供料采购,由贸易公司开具增值税税票给甲方,甲方与贸易公司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所采物资货款甲方支付给贸易公司。

3、承包商既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内部又没有贸易公司的,采取代理采购模式,变更为名义上的甲方采购。甲乙双方签订代理采购协议,乙方代理甲方与丙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由乙方签章),丙方直接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货款直接支付给丙方。

4、乙方供料,乙方、乙方贸易公司或丙方提供发票的同时,需提供设备材料明细清单,控制部对清单所列物资用途进行确认。

5、具体在合同招标、签订时,甲方可先与乙方签订总承包合同,后就应税项目承包商供料进行合同变更。

6、对于非应税项目承包商供料,以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等,乙方开具营业税发票与甲方进行结算,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

第四篇:建筑业营改增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全)

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能否实现税负降低,一是要看总部税务筹划能力,二是项目部是否执行到位,接下来我们看看项目部的增值税抵扣要点。 发票要求:

1.各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票之日起15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

3.收到的发票名称应为营业执照单位全称,内容应完整,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省、县(市)区及***项目,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发票的正反两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脏、乱及签字的痕迹。

4.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可折叠,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 【原材料】

材料采购成本一般包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如下例子。

管理要点:

(1)2016年5月1日前,在建项目要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来采购材料,把材料库存降到最低限度;

(2)各项目主要物资及

二、三项料等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

(3)所谓“一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合计金额向建筑企业提供一张货物销售发票,税率统一为17%;所谓“两票制”,即供应商就货物销售价款和运杂费向建筑企业分别提供货物销售和交通运输两张发票,税率分别为货物17%、运费11%。 【周转材料】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进项抵扣税率:

(1)自购周转材料:17%;

(2)外租周转材料:17%;

(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11%。 管理要点:

(1)项目使用的周转材料,由上级法人单位统一购买、统一签订合同、统一付款、统一管理,以经营租赁方式调配给各项目使用。

(2)各项目周转材料应通过电商平台集中采购,充分获取增值税抵扣凭证。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包括:

(1)临时性建筑:包括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

(2)临时水管线:包括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

(3)临时道路:包括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

(4)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用地、临时电力设施等)。 进项抵扣税率:

(1)按照建筑劳务签订合同:税率为11%;

(2)如分别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材料17%、分包11%; 管理要点:

临时设施应严格按照合同预算进行控制。

包清工,对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税率3%,注意合同比价。 【人工费】

管理要点:

原则上选择具有专业建筑资质、建筑劳务资质及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禁止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

包清工,对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税率3%,注意合同比价。

【机械租赁】

指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独立核算的单位租用的施工机械(如吊车、挖机、装载机、塔吊、电梯、运输车辆等),包含设备进出场费、燃料费、修理费。

进项抵扣税率:

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税率统一为17%。 管理要点:

(1)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包含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租赁价格、租赁起止时间、出租方名称、收款账号等信息;

(2)推行机械租赁电商平台集中采购。 【专业分包】

总承包方将所承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主要形式体现为包工包料,总包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 进项抵扣税率: 建筑服务业为11%. 管理要点:

(1)专业分包的价款在计算预缴增值税时可以从总包价款中扣除; (2)总、分包双方应签订分包合同,交项目财务部门进行备案。 【差旅费-住宿费】

核算员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住宿费。 进项抵扣税率:

(1)住宿费用:6%;

(2)旅客运输服务,即机票费、车船费等:不得抵扣; (3)餐饮服务,即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等:不得抵扣。 管理要点:

(1)实行定点接待的单位,与酒店签订定点合作协议,按月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

(2)职工零星出差,也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公费】

办公费指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与电脑、传真机和复印机相关耗材(如墨盒、存储介质、配件、复印纸等)等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

由法人单位办公室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通讯费】

公司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话费及服务费、电话初装费、网络费等,如:公司统一托收的办公电话费、IP电话费、会议电视费、传真费等。包含办公电话费、传真收发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 进项税率:

(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11%,6%.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2)邮寄费:11%,6%.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11%,物流辅助服务抵扣税率6%.铁路运输服务按照运费11%进项抵扣。 管理要点:

由办公室与指定通讯公司、邮递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定期(按月)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结算。 【车辆维修费】

(1)车辆修理费:购买车辆配件、车辆装饰车辆保养维护及大修理等。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

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维修厂家签订协议,实行定点维修,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

(2)油料费:管理用车辆发生的油料款。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

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中石油、、物资公司加油站等签订定点加油协议为司机办理加油卡充值,由公司定期进行结算。

(3)过路、过桥、停车费: 进项抵扣税率:11%; 管理要点:

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统一办理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定期进行结算。 (4)车辆保险费: 进项税税率:6%; 管理要点:

在股份公司保险集中采购目录中进行比价招标形式采购。统一集中办理车辆保险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租赁费】

包括房屋租赁费、设备租赁、植物租赁等。 进项税税率:

(1)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11%; (2)汽车租赁费:17%;

(3)其他租赁费,如电脑、打印机等:17%. 管理要点:

各单位应尽量租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资产,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应要求其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谨慎选用自然人的相关资产。 【书报费】

包括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13%; 管理要点:

应由经办部门到邮政局、出版社等单位统一订阅,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业费】

包括机关办公楼保洁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6%; 管理要点:

经办部门应该明确划分办公用与职工福利部分,分别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水电气暖燃煤费】 进项税率:

(1)电费:17%;(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2)水费:13%;(自产的自来水或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

(3)燃料、煤气等:17%。 管理要点:

与地方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沟通,协商分开计量办公、经营、集体福利用水电气,分别开具办公楼、食堂等所用水电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会议费】

各类会议期间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施租赁费用、会议布置费用、其他支持费用。

进项税税率:

(1)外包给会展公司统一筹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会展服务的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税率:6%(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后,会议展览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文化创意服务); (2)租赁场地自行举办的,取得的发票为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11%。 管理要点:

(1)应根据召开会议的要求,充分考虑成本效益,选择不同的方式;

(2)选择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的,应取得会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理费】

包括自有或租赁房屋的维修费、办公设备的维修费、自有机械设备修理费及外包维修费等。 进项税税率:

(1)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11%; (2)办公设备维修:17%;

(3)自有机械设备维修及外包维修费等:17%。 管理要点:

应由相关部门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维修公司签订协议,定点维修,定期结算。 【广告宣传费】 进项税率:

(1)印刷费:17%; (2)广告宣传费:6%;

(3)广告制作代理及其他:6%; (4)展览活动:6%;

(5)条幅、展示牌等材料费:17%。 管理要点:

应由相关部门与印刷厂、广告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定点采购,定期结算。 【中介服务费】

中介审计评估费:指聘请各类中介机构费用,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查账、验资审计、资产评估、高新认证审计等发生的费用。 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聘请的经济股份、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 进项税率:6%. 【技术咨询、服务、转让费】

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开支。

进项抵扣税率:6%。 【绿化费】

指公司用于环境绿化的费用。如:采购花草、办公场所摆放花木等。 进项税税率:13%; 管理要点:

注意用于食堂、职工宿舍的不能抵扣进项税,已抵扣要做进项税转出 【劳动保护费】

因工作需要为职工配备的工作服、手套、消毒剂、清凉解暑降温用品、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规定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放射线和潜水、沉箱、高温等作业工种所享受的保护保健食品。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

(1)应注意区分劳动保护费与职工福利费的区别。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并且以实物形式发生;

(2)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检验试验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6%; 管理要点:

应尽量选择集团四通检测公司进行试验检验。 【研究与开发费】

指公司在生产、质检、质量改进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化验以及其他试验发生的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

(1)研发劳务:11%、3%; (2)研发设备、材料:17%;

(3)委托研发服务:6%。 管理要点:

应按照研发费核算办法,准确归集核算研发项目的相关投入,建立研发辅助账进行专项核算。 【培训费】

企业发生的各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购买的图书发生的费用,企业人员参加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如获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 进项抵扣税率:6%。 【安保费】

(1)如聘请安全保卫人员费用:6%;

(2)为安全保卫购置的摄像头、消防器材等费用,监控室日常维护开支费用:17%。 【取暖费】

进项抵扣税率:13%. 【财产保险费】

为企业资产购买的财产保险。 进项抵扣税率:6%. 【物料消耗】

主要指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如电线、灯、清洁工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等。 进项抵扣税率:17%. 【安全生产用品】

包括施工生产中购买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防护网、密目网、绝缘手套、绝缘鞋、彩条旗、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临时供电配电箱、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交流接触器、漏电保护器、标准电缆、防爆防火器材等。 进项抵扣税率:17%. 管理要点:由安全部门根据施工生产需求选择定点定量采购。 【财务费用】

服务收取的费用。相关服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进项抵扣税率:6%. 管理要点: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与金融机构协商定期结算直接收费项目。 不可抵扣事项:

(一)所有明确列入不可抵扣范围的支出业务应取得普通发票,不能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相关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三)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相关进项税额和随之发生的运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各单位应加强相关资产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避免非正常损失的发生。

(四)取得合法凭证,但业务内容不属于可抵扣范围,主要有以下项目:

1.项目部食堂所用的厨具、餐具、水电暖气煤气、用具、菜品、热水器、饮用水设备、纸杯、及为运输厨房用品而发生的运输费;

2.项目工会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物品采购、租赁(场地或车辆租赁)或者慰问费等; 3.为项目部员工租赁宿舍及宿舍配套用品、水电暖煤气、物业费; 4.自购的周转材料摊销;

5.机械使用费中外购设备折旧费、机械操作人员工资及附加费; 6.征地拆迁费及房屋、道路、青苗补偿费;

7.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个人学历教育培训、外聘人员工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8.用于职工福利类的培训费、劳动保护费、水电气暖燃煤费、租赁费、书报费、修理费、广告费、物料消耗、取暖费等不得抵扣; 9.会议费中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统一筹办,取得的发票为餐饮或娱乐业发票不得抵扣; 10.差旅交通费中机票费、车船费、因公出差的餐费及误餐补助等; 11.通信费中以职工个人名义开具的通讯费发票,为职工发放的移动话费补贴、电话费补贴; 12.车辆使用费中司机安全行车费以及用于集体福利的修理费、油料费等; 13.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酒、招待用茶和礼品等; 14.折旧、摊销、排污费、诉讼费;

15.保险费中为员工购买的人身保险不得抵扣;

16.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金等不得抵扣; 17.行政事业性收费;

18.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汇兑损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其他不可抵扣事项:

1.不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项目; 2.取得合法凭证,未在规定180日内进行认证;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可抵扣情形。 需要做进项转出的事项:

1.上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服务,事后改变用途(发生上述第二条不可抵扣情形)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应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2.因进货退回或者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3.管理要点:在发生进项税转出事项时应按照的规定逐级审批,做好台帐登记。

第五篇: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操作指南 丢失已认证相符或已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操作指南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相关规定

(四)丢失已认证相符或已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如何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或已勾选确认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或已勾选确认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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