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照护需求及综合帮扶体系研究

2023-01-15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及养老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中国人口构成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3.26%,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8.87%。中国早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较之普通老人以及城镇老人, 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将更为突出, 而农村孤寡老人作为农村老人群体中特殊的一个社会群体, 其生活与养老问题已成为养老“重灾区”。在农村孤寡老人群体中还存在一个更为特殊的群体:农村独居孤寡老人。这个群体之所以更为特殊是因为由于种种现实或历史原因致使这些老人未能进入养老院, 成为被社会彻底遗忘的人群。那些生活在养老院 (敬老院) 里的孤寡老人至少有人照料, 而这些农村独居孤寡老人无人照看, 生活状况更加不如意, 生存处境也更加危险。2015年8月9日媒体爆出, 山东平度市崔家集镇大城村一84岁孤寡老人李树荣无子女无低保, 无人照顾几近饿死。8月10日老人被当地政府派人送医, 8月17日突发心脏病去世。尽管新闻报道中的个案遭遇有些极端, 但农村独居孤寡老人“时刻处在危险之中”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对于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综合救助帮扶体系研究刻不容缓!

本研究采取立意抽样的方式对潍坊市范围内的建制村进行了问卷调查, 共发放问卷80份, 其中有效问卷78份, 有效问卷率为97.5%, 问卷主要包括独居孤寡老人基本状况 (年龄性别等) 、独居情况、经济状况、健康医疗状况、精神文化状况、社会服务情况、可接受的服务方式等调查内容。

二、农村独居孤寡老人风险评估及照护需求分析

(一) 经济贫困风险增大

一是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窘。在所有被调查的老人中, 声称“比较宽裕的”占比仅有2.6%, “基本够用的”占比61.5%, “比较困难的”和“非常困难的”分别占比23.1%和12.8%, 两者之和高达35.9%。而“基本够用”在老人的口中就是“勉强糊口, 饿不着肚子”之意。在家庭困难的原因中, “家庭收入少”是主要原因, 比例高达85.7%, 有28.6%的独居孤寡老人说家庭困难是因为“经常生病”, 也有14.3%的人声称是因为“收入少”+“经常生病”。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经济状况整体性贫困已是不争的事实。二是家庭收入来源单一。有2.6%的老人经济来源是“退休金”, 仅拿“农村五保金”的占比46.2%, 仅拿“六十岁以上农村老人国家补贴” (俗称“老人钱”) 占比25.6%, 既拿“五保金”又拿“老人钱”的占比15.4%, “其他收入来源”的占比10.3%。这说明大部分农村独居孤寡老人每月仅仅靠金额有限的五保金 (部分地区还可以拿一点“老人钱”) 生活。三是缺乏养老储备资金。48.7%的老人没有为自己存有养老的钱, 也就是说有接近一半的独居孤寡老人手里没有“存钱”, 有28.2%的独居孤寡老人每月的收入都“不够花”。在这些每月的收入不够花的独居孤寡老人中有18.2%的人采取“借钱”度日, 另有9.1%的人竟然是“挨饿”!有72.7%的人采取“找点活挣点钱”过日子。48.7%的独居孤寡老人有较为固定的活干, 其中“种地”和“养路工”各占比31.6%, “做点小买卖”的占比10.5%, “下劳务”的占比5.3%, “看大门”的占比21.1%。毫无疑问, 经济上的贫困将置这些独居的孤寡老人于“非常危险的境遇之中”!

(二) 身体健康状况堪忧!

一是疾病缠身。有69.2%的独居孤寡老人“经常感到有疼痛”, 有18.5%的人疼痛感“严重”。超过六成的独居孤寡老人 (62.2%) 患有慢性疾病, 而且有些人患有多种慢性病。患有一种、两种、三种、四种以上慢性病的占比分别为37.8%、44.4%、13.3%、4.4%, 患有两种以上慢性疾病的独居孤寡老人竟高达63.2%, 也就是说超过六成的独居孤寡老人目前“疾病缠身”, 深受疾病折磨, 有些老人受病疼折磨长达数十年之久。在这些独居孤寡老人所患的慢性疾病种类中, 以骨关节疾病、高血压、慢性肺病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四类居多, 占比分别是35.1%、32.4%、20.3%、13.5%。二是疾病预防保健意识不强。有超过一半 (53.8%) 的独居孤寡老人最近五年内未曾体检过, 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并不了解。有个头疼脑热的小病, 多数老人 (51.3%) 也并不十分在意, 除非疼痛难以忍受不得以才去看医生, 有38.5%的独居孤寡老人“自己诊治”, 办法主要有两种:自己去药店拿点药吃 (71.8%) , 或者自己找人采取拔罐刮痧等土办法缓解病痛 (10.7%) 。当生“大病”时, 绝大部分人选择到医院看医生 (83.3%) , 但令人震惊的是有16.7%的独居老人竟然选择“不管它”, 究其原因是因为“自己觉得没啥大问题, 挺挺就过去了”或者“没钱”。三是商业健康保险意识亟需加强。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 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 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调查显示, 所有的参与问卷调查的农村独居孤寡老人都没有购买任何类型的商业健康险, 也仅有13.2%的老人表达了购买的兴趣。

(三) 居住条件不善, 房屋急需改建或翻修

一是房屋质量较差。有10.5%的独居老人居住在他人的房子里, 主要是借住亲戚的房子或者是租房居住。房子的建造年代久远。这些房子都是2000年之前建造的, 九十年代、七八十年代、五六十年代建造的房子分别占比39.5%、28.9%、26.3%, 甚至还有5.3%的房子是新中国成立前建造的!房屋的建筑结构以砖瓦房和土坯房为主, 两者分别占比63.2%和28.9%, 另有5.3%的简易房和2.6%的楼房。房屋较好的占比10.8%, 房屋一般的占比40.5%, 而房屋破旧和非常破旧的分别占比37.8%和10.8%, 也就是说接近一半的独居孤寡老人的房屋已经过于破旧, 急需房屋改建或翻修。二是家里生活设施缺乏。农村独居孤寡老人在自来水、室外厕所、土暖气、煤气的拥有率较高, 分别占比82.1%、71.8%、53.8、51.3%, 这与国家大力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实施“五通五建四改”工程有关。但独居孤寡老人普遍缺乏洗澡淋浴设施, 只有5.1%的老人拥有洗澡设施。而且还有10.3%的老人声称没有自来水、煤气 (天然气) 、暖气 (土暖气) 、标准厕所以及洗澡设施。对屋内电子设施, 除了老人机和电视机的拥有率相对较高外 (占比分别为41%和46.2%) , 其它电子设施少得可怜。有33.3%的被访老人家里没有一件上述电子设施, 甚至有老人连电都不通, 吃水困难。三是居住房屋问题多多。电线老化、屋内烧柴有失火的危险、冬冷夏热占比23.7%、17.9%、12.8%, 另外还有借住或租住、面临拆迁、用水困难均占比2.6%。独居孤寡老人对于现在的住房条件并不满意。对现有住房条件“满意”的占比15.4%, 而“不满意”的比例则为25.6%, 比“满意”的高出10个百分点。认为现有住房条件“一般”的高达59.0%.。我们觉得这里的“一般”透露出一种较为负面的情绪。

(四) 精神文化生活异常贫乏

一是老人们的娱乐活动单调乏味。老人们最为常见的三种娱乐活动分别是听收音机看电视 (64.1%) 、外出散步 (33.3%) 和打牌下棋打麻将 (15.4%) , 另外的娱乐活动有种点花花草草 (7.7%) 、聊天 (5.5%) 、读书看报 (5.1%) 、打太极拳做保健操 (2.6%) 和跳广场舞 (2.6%) 。有5.5%的独居老人什么娱乐爱好也没有, 每天就是在那发呆, 说得残忍一点就是“寂寞等死”。二是农村社区可供老人健身娱乐的设施及场所严重不足, 且利用率极低。有近一半的 (44.7%) 行政村 (或附近) 没有供老人活动健身娱乐的广场, 即使村里有广场, 独居孤寡老人利用率也并不高。“偶尔”去广场玩的比例最大 (85.7%) , 有4.8%的独居老人“从未去过”村里的广场, 有九成半的独居孤寡老人“经常去”广场玩。独居孤寡老人的家附近存在健身场所的比例也不高 (35.1%) , 这些健身场所的利用率也同样不高, 有58.3%的独居孤寡老人“偶尔去”, “从未去过”的甚至比“经常去”的比例更高 (25.0%:16.7%) 。拥有或附近有老年活动中心 (站、室) 的村镇比例更低 (10.8%) , 利用率更是低得可怜, “从未去过”的高达75.0%, 25.0%的“偶尔去”。三是缺少知心朋友, 精神空虚难以排遣。有36.8%的独居孤寡老人没有知心朋友, 寂寞孤独感强烈, “有时有”与“经常有”这种寂寞孤独情绪的比例分别为63.9%和19.4%, “没有这种感觉”的占比16.7%, 也就是说高达八成以上的独居孤寡老人存在这种负面的寂寞孤独情绪。更有甚者, 有5.1%的独居孤寡老人“整天感到烦躁和坐立不安”, 有28.2%的独居孤寡老人“常常感到情绪低落”。在问及“您对未来最担心什么”时, 有32.4%的独居孤寡老人选择“孤单寂寞, 没人说话”。

(五) 社会帮扶救助体系欠缺

在问及“您为什么不去养老院养老”时, “由于各种原因去不了”占比42.8%。除自愿留存独居之外, 有相当数量的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由于种种客观原因被迫留在村里独自过活, 处在“一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尴尬而又危险的境地, 急需社会帮扶救助。

现实是, 此类“危险”人群并没有引起国家以及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社会帮扶救助体系还没有建立健全。一是村镇对于独居孤寡老人的帮扶力度不够。在问及“您认为村干部对您的关心够不够”时, 有41.0%的独居孤寡老人回答说“不够”;当问及“您与村干部交往多不多”时, 回答“交往不多”的独居孤寡老人占比87.2%。除去有些村庄没有派出驻村干部外, 有89.7%的独居孤寡老人不认识派驻村里的驻村干部, 只有5.1%的老人声称认识自己村里的驻村干部。有31.6%的独居孤寡老人甚至没有享受过村里的任何帮扶活动。即使有帮扶活动, 帮扶力度也不大, 绝大多数是一年一次 (68.6%) , 一年两次、一年三次、一年四次以上的分别占比11.8%、15.7%、3.9%。镇上对独居孤寡老人的帮扶活动更少, 力度更小。享受过镇上帮扶活动的独居孤寡老人所占比例仅为16.2%。二是社会帮扶体系不健全。有30.8%的独居孤寡老人未参加过医院及其他诊疗机构的义诊活动。97.3%的独居孤寡老人没有接受过志愿者的献爱心活动。司法机关“送法律下乡”活动还需进一步强化。有97.4%的独居孤寡老人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不知道, 94.7%的独居孤寡老人没有办理老年证, 有16.2%的独居孤寡老人声称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调查显示, 各有5.3%的独居孤寡老人遭受过“被骗”或“被打骂被恐吓”, 还有2.6%的独居孤寡老人既遭受过被人骗财, 又遭遇过遭他人肆意打骂恐吓。遭遇不法侵害之后, 向亲戚朋友、村干部、邻居、谁也不找忍了分别占比28.2%、20.5%、2.6%、2.6%。这说明当独居孤寡老人遭受不法侵害时, 他们总是试图在“内部消化”, 实在没办法就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甚至连镇上都不会去, 基本断绝了试图“从外部司法救济”的可能性。

三、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综合帮扶体系构建

(一) 尽快出台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综合帮扶暂行办法

社会公共政策是构建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综合帮扶体系的基础。我们国家对农村五保户现行的政策文件主要是《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现行的五保政策无法支撑起有效地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综合社会保障体系, 必须在政策、人事、职业化等方面有所突破。针对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综合帮扶暂行办法有如下项目需要重点考量:一是五保金的筹集与全面发放问题。由于潍坊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贫困地区, 尤其是贫困山区, 独居孤寡老人五保金的筹集与全面及时发放存在较大困难, 致使部分贫困地区独居孤寡老人的五保金发放存在迟发或少发的问题, 这一块资金的筹措将是解决农村独居孤寡老人全面照护需求的关键所在。二是适度提高五保金发放标准。在保证独居孤寡老人五保金足额、全面、及时发放的基础上, 当地政府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 大力发展当地经济, 进一步增大本县市的经济总量, 尽最大努力提高五保金以及其它补贴标准, 使独居孤寡老人的生活水准达到当地普通民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三、独居与入院的合理衔接问题。农村的这些独居孤寡老人多数身体健康健康状况整体不佳, 超过六成存在身体亚健康或不健康状况, 一旦这些独居孤寡老人因高龄或疾病或发生意外事件从而失去自理能力或即将失去自理能力, 老人的入院问题如何解决, 因而独居与入院的顺利衔接问题将至关重要。四是居住环境改善问题。这些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的居住条件相对较差, 这不仅表现在居住房屋过于破旧、屋内电线老化等问题, 还表现在居住生活设施短缺, 以及居住环境脏乱等状况。由此产生的房屋修缮、翻修等费用需要列入政府公共预算。

(二) 建立健全非营利性组织精准化、常态化扶贫制度

在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综合帮扶体系中, 政府无疑居于主导地位, 但也不能是唯一责任方, 各种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无疑也是其中一个的重要环节、重要力量。在中国非营利性组织众多, 除了政府外, 像志愿者组织、慈善机构、学校、公立医院、扶贫基金会、法律援助中心等非营利性组织都需要在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综合帮扶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而且要建立健全精准化、常态化扶贫制度, 不搞“刮风式”公益扶贫。公立医院的“健康扶贫、下乡义诊”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对独居孤寡老人进行帮扶的公益活动, 但这项活动也并未做到制度化、常态化, 更没有做到精准健康扶贫, 相较于那些有妻儿的农村老人, 那些无妻无儿无女的独居孤寡老人更需要这样的义诊服务。据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 三成左右的独居孤寡老人没有享受过这种义诊服务。志愿者服务业大略如此, 未享受过志愿者爱心服务的独居孤寡老人比例更高, 达到九成以上。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在城乡差距极大, 可谓“冰火两重天”。志愿者献爱心不能“嫌远爱近”, 也不能献爱心一阵风, 这一阵风刮了, 下一阵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刮。志愿者献爱心应该定期化、常态化, 尤其是对那些老少边穷地区的独居孤寡老人的志愿服务多去、常去, 以慰藉独居孤寡老人的寂寞孤独之苦。

(三) 真正建立与推行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社会认养制度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社会认养制度是可行的, 而且是必要的。认养的主体可以多元化, 既可以是企事业行政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社会机构, 也是可以是公民个人。认养资格实行双轨制, 有条件的企事业行政单位实行强制性的独居孤寡老人认养制度, 根据他们的经济及人员情况分配适当的独居孤寡老人认养人数, 定期 (鼓励经常性地) 对农村独居孤寡老人进行帮扶活动, 国家和政府对此项活动进行督查, 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对于公民个人实行奖励认养制度, 对于那些有爱心、有能力、有兴趣的公民个人采取自愿、奖励的方式鼓励公民对独居孤寡老人进行认养, 国家 (包括当地政府) 可以推行积分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积分的不同等级实行不同的个人所得税相应减免, 这样做的好处是, 既可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 又可以满足公民的慈善公益之心, 还可以解决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的现实困难, 一举三得。调查数据显示, 农村独居孤寡老人对类似活动的认同度较高, 当问及“您是否愿意参加‘结对子帮扶计划”, 在所有填答改问题的有效问卷中, 超过八成的 (81.6%) 独居孤寡老人回答“愿意”, 回答“不愿意”的占比18.4%, 至于不原因参加的理由无非是身体健康生活自理经济尚可及能够获得邻居的好心照顾不愿意麻烦别人等。

(四) 引入农村地区商业健康保险, 提供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双保险”

目前农村地区普遍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简称“新农合”) 。这项惠民政策已深入人心, 农民参合比例高。但这项惠民政策顶层设计不够细致具体, 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如保障水平低, 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 (先交钱后报销、定点报销、住院报销) 等问题, 对于农村独居孤寡老人来说更是如此。我们调查发现, 有超过一成的 (10.3%) 独居孤寡老人没有使用过新农合。不到100元的医保参保费用, 对普通民众来说不算啥, 但对于一年仅有三四千元的独居孤寡老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并且农村医保是“保”, 而非“全保”, 小病小灾头疼脑热还行, 真要是大病大灾, 那就远水不解近渴, 住院医疗费用是自己先交费后报销, 自己垫付的治疗费用又从何而来?一旦得了治疗费用高昂的大病, 普通家庭都难以承受, 更何况那些处在贫困状态的独居孤寡老人!商业健康保险是农村新农合之外的必要补充, 是新农合基础上的另外一道医疗保障。在未来农村, 建立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商业健康保险为翼的现代农村健康保险服务体系是大势所趋。鉴于此, 建议国家 (包括当地政府)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政府采购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那些人数体量不大但风险巨大的独居孤寡老人购买一定金额的商业健康险, 以分摊独居孤寡老人大病医疗的巨大风险。这是一项长远、艰巨、必要的系统工程, 任重而道远。目前比较现实且操作灵活的可行性策略是由政府以公共服务购买的方式通过轻松筹、水滴筹等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为农村独居孤寡老人进行健康投保, 通过“一人患病, 众人均摊”实现会员共同抵御癌症和意外等风险的根本目的。

四、结语

农村独居孤寡老人作为农村地区一个非常特殊的弱势群体, 不仅在经济上处于贫困状态, 身体健康状况堪忧, 而且在房屋居住、精神文化娱乐、社交、权利保障等方面都处于很低的社会水准, 亟需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方一道采取切实有效地综合保障措施解决他们的生存困境, 使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这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意。

【相关链接】

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延长导致的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

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 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 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 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 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根据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 则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1982年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 确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 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严重老龄化。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 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的态势, 再加上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和家庭小型化的结构叠加在一起, 养老问题异常严峻。

摘要:本文运用立意抽样的方式对潍坊地区农村独居孤寡老人的经济状况、身体健康、房屋居住、精神娱乐、社会交往等内容进行了问卷调查, 获得了经济贫困风险增大、身体健康状况堪忧、居住环境不善、精神文化生活异常贫乏、社会帮扶救助体系欠缺等基本结论,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综合帮扶建议。

关键词:孤寡老人,独居,照护需求,帮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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