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星级评定方案

2022-11-11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小学生星级评定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小学生星级评定方案

学生星级评定方案

一、星级设置

学习智慧星、文明礼仪星、行为规范星、才艺特长星、先进管理星、特别奖励星。

二、星级内涵:

(一)学习智慧星——听讲作业习惯好,成绩优良知识广

1、按时上、下学,不迟到、早退,上课铃响前进教室安静侯课;上课专心听讲,积极举手发言,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及时订正,作业字迹清楚,书写端正规范,正确率高。

2、能组织、引领班级同学开展学习,在班级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其它学科成绩良好,体育达标。

4、积极参加年段、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年段及以上的各类学科竞赛中成绩优异。

(二)文明礼仪星——待人礼貌有爱心,言行举止有修养

1、能主动向老师和同学问好、打招呼,正确使用礼貌用语,自觉使用普通话。不打架、不骂人,语言文明;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学生。

2、在校戴校徽,着校服,服饰干净、整洁,不戴首饰,发型规范,仪表端庄大方,待人彬彬有礼。不戴手机、MP

3、游戏机等,不带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

3、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认真做好班级卫生清扫工作,整理好自己的抽屉,保持抽屉的整洁干净。

4、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故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物、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懂得关心人、尊重人,学会谦让,做到心中有他人,富有爱心。

(三)行为规范星——时时处处严要求,遵纪守规强自律

1、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事件。

2、遵守课堂、自修、集会纪律,课间不追逐打闹;遵守就餐纪律,不跑步就餐,不插队,按规定摆放餐盘和倒剩菜剩饭;

3、参加大课间活动或集会时要能做到静、快、齐,能排队有序下楼梯,不拥挤、不争抢,按规定参加各类应急疏散演练。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搡;

4、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步行、乘规范营运车辆,按规定车次排队点名乘坐接送车,遇事向值周老师请假;校内及校门口直路不骑车,自觉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四)才艺特长星——音体美劳有特长,课外生活多姿采

1、有

一、两项体、艺爱好,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拥有某方面班级同学普遍认同的特长。

2、积极参加年段、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特长的作用。

3、在班级、年段、学校及以上组织的活动中展示才艺或演出。

4、积极参与运动会、音乐会、艺术节、科技节等系列活动,或积极参与黑板报等班级特色活动,在争创特色班级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先进管理星——自我管理有成效,协助老师好助手

1、热心学校或班级工作,能创造性地进行工作,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本职工作有成效、有特色。

2、平等待人,工作公平。对自己严格要求,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认真听取和反映同学意见,当好师生的桥梁。

(六)特别奖励星——班级学校有贡献,华中学子好榜样

1、受到校长室的表扬,由校长授予《特别奖励星》。

2、主动认真关心班级事务,热心学校工作,积极参与班级、学校的各项工作,爱班爱校,并作出特殊贡献,可由学生或班主任向政教处申请《特别奖励星》。

第二篇:星级销售顾问评定方案

实施目的:为提高销售顾问整体业务及服务能力,使我公司销售部迅速成长,并以成为本品牌销售服务精英企业为最终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汽车公司销售部。

实施方法

1、考评依据

1.1 销售过程控制考核(权重30%):展厅服务质量(接待礼仪、仪容仪表)、产品知识、展厅5S管理、《来电、到店客流记录》、潜在客户跟踪回访及管理系统的使用、销售客户满意度、遵章守纪;

1.2 销售业绩考核(权重30%):销售数量、新车投保率、验车上牌率、销售价格控制、装具销售总额;

1.3 培训与考核(权重20%):公司内训出勤及培训后的考核;

1.4 员工互评(权重10%):团队协作;

1.5 销售经理评定(权重10%):工作态度、上级临时交办工作的完成。

2、考评办法

2.1、销售过程控制考核:

2.1.1展厅服务质量考核:满分为10分,以销售部自查,店总、公司人事经理等组成的稽查小组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通过2方评分相加平均,对员工的展厅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当员工出现第一次违纪时扣减3分,第二次出现违纪时扣减6分,第三次出现违纪扣减12分,以此类推,本项考核可以出负分;

2.1.2产品知识考核:满分为10分,销售部每月至少一次进行产品知识考核,考核时销售经理、店总、公司人事经理等共同参加对销售顾问产品知识考核评分,以受评人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2.1.3展厅5S管理考核:满分为10分,以销售部自查,店总、公司人事经理等组成的稽查小组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除按《销售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外,通过2方评分相加平均,对展厅5S管理进行综合评分,有一项不合格即扣减责任人2分,直至扣完为止;

2.1.4《来电、到店客流记录》考核:满分为10分,通过店总、公司人事经理等组成的稽查小组不定期检查,对员工的《来电到店客流记录》进行评分,来电、到店记录每缺失1条,除按《销售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外,还将扣减当天在岗销售顾问每人1分,直至扣完为止;

2.1.5潜在客户跟踪回访及管理系统的使用:满分为20分,本项考核依据由公司网络部提供,根据管理系统记录条目,未按期回访,或未按照规范填写系统相关资料的,除按《销售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外,对填写不合格条目还将以每条5分记扣,本项考核可以出负分;

2.1.6销售客户满意度考核:满分20分,本项考核依据由客户服务部回访专员提供,通过客户服务部回访及面访情况对销售顾问客户满意度进行综合评分,出现客户对该销售顾问的服务比较不满意项目时,扣减10分,当出现客户对该销售顾问的服务完全不满意项目时,本项考核分为0分;

2.1.7遵章守纪:满分20分,依据店总、公司人事经理等组成的稽查小组不定期检查,对员工遵章守纪进行考评,出现1次违纪行为该项目即为0分。

2.2销售业绩考核:

2.2.1销售数量:考核基准分为20分,考核依据由财务部提供,计算方法为当期销售数量完成率*考核基准分=本项目最终得分;

2.2.2新车投保率:考核基准分为20分,考核依据由财务部提供,计算方法为当期新车投保完成率*考核基准分=本项目最终得分;

2.2.3验车上牌率:考核基准分为20分,考核依据由财务部提供,计算方法为当期验车上牌完成率*考核基准分=本项目最终得分;

2.2.4销售价格控制:考核基准分为20分,考核依据由财务部提供,按当期公司下发销售商务政策,每超出50元即扣减1分,本项考核可出现负分(解释:超出50元以内含扣1分,51至100元扣2分,101元至150元扣3分,以此类推);

2.2.5装具销售总额:考核基准分为20分,考核依据由财务部提供,计算方法为当期装具销售总额完成率*考核基准分=本项目最终得分。

2.3培训与考核:

2.3.1参加培训考核:满分20分,考核依据由公司人事专员提供,每月培训的出勤情况、培训后的考核分各占本项考核的50%,受训迟到、早退扣减5分,缺勤1次扣减10分。培训考核分值换算为10分制即为培训考核分。

2.4员工互评:

2.4.1本项考核满分为10分,员工互评每月末以记名调查问卷形式对员工团队协作等进行互评,互评评分结果要求正态分布,6.0分以下员工为不合格员工,所占比率必须达到25%,6.1-7.0分为合格员工,7.1- 8.0分为良好员工,8.0以上为优秀员工,互评过程中不得为自己打分。互评最终平均得分,即为该项考核得分。

2.5部门经理评定:

2.5.1本项考核满分为10分,每月末由部门经理对所属员工工作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要求正态分布,6.0分以下员工为不合格员工,所占比率必须达到25%,6.1-7.0分为合格员工,7.1- 8.0分为良好员工,8.0以上为优秀员工。

3、员工星级晋升及降级办法

3.1员工最高星级为5星;

3.2员工星级晋升以季度综合考评为依据考评分值85分以上晋级一星;

3.3员工晋星由汽车公司总经理授予晋星后新的星级标志牌;

3.4员工晋星将享受星级销售顾问待遇,绩效提成基础上,每增加一星,公司额外奖励100元;(此奖励在绩效提成中体现)

3.5为使员工珍惜所获星级荣誉,并努力保持已获得的星级,销售顾问降星采用每月考评机制,获得星级的销售顾问如果当月考评得分为后3名,将降一星,公司每月所给与的星级奖励随之也降100元;(此奖励在绩效提成中体现)

3.6 为提高销售顾问整体服务及业务能力,促进销售队伍的整体进步,未获得星级的销售顾问每月绩效奖励中将直接扣发200元,作为为其提高业务能力所做培训的费用;

3.7星级销售顾问如出现重大有责客户投诉,除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外,将一次性取消所有的星级;

3.8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如果符合获得星级标准也享受挂星相关待遇,并可酌情提前给与转正;

3.9正式员工在季度考评中倒数第一名将降为试用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如在下一个考评季还为倒数3名内,而不能提升自身能力,将直接淘汰;

3.10 星级销售顾问考评记入公司人事管理,由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负责统计最终考评结果。

4、考评检核

本考核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店总、人事行政部、客户服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回访稽核组,为本考核办法提供相关依据。

5、考核分数计算方法:

5.1销售过程控制考核为100分制;销售业绩考核为100分制;培训考核为20分制,其中培训考核分占10分,培训出勤、课堂纪律占10分;员工互评为10分制,部门经理评定为10分制。

5.2计算方法

总成绩=(销售过程控制考核分数*30%)+(销售业绩考核分数*30%)+培训考核分数+员工互评分数+部门经理评定分数。

星级销售顾问评定方案会依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直至达到最佳。

第三篇: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方案

为了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逐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引导、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增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改进养老服务质量,加快养老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的步伐,近期我区将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星级评定工作的概念

星级评定工作是对建立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地方标准而实施的评价活动。

二、星级评定的组织机构

星级评定工作由市星级评定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区星级评定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二星级以下养老服务机构的评定工作由区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确认;三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的评定工作由市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确认。

三、星级评定的标准

1.北京市地方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与划分》; 2.《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检查细则》。

四、工作安排

1.培训阶段(2010年11月1日):区民政局主管领导对各镇主管领导、居民科长及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11月4日至10日):各养老服务机构制定星级评定工作方案,并依据《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检查细则》(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差距,针对查找出的不足进行整改和完善。

3.申报阶段(2010年11月11日至15日):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院内实际情况,向区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委员会(设在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提出星级评定申请并提交《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申请书》。

4.申请的受理阶段(2010年11月16日至19日):区星级评定委员会依照申请确认条件,对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理由,并于15天内通知机构。

5.评定阶段(2010年11月22日至26日):组成5-7人的评定专家组,对机构的申请报告进行评价;在验证各种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进行1-2天的现场确认。

五、颁发标牌和证书

由市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为获得星级称号的养老服务机构颁发星级标牌和证书。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正确认识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我区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养老机构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加强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沟通。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养老机构的工作进展情况,各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院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做到信息报送及时,上下工作协调统一。

门头沟区民政局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第四篇: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办法

徐州医学院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加强校园社团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促进学生社团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第二条 (评定组成员) 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工作由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简称为“星级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星级评定委员会由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要骨干组成。

第三条 为体现不同学生社团的活动质量、服务水平、对校园文化的贡献份额以及社团成员满意度,将依照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根据本评定办法的量化指标,将我校全体满足参评条件的学生社团依次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其中五星级为最高等级。

第四条 评定的五星级社团数量不超过注册社团总数的4%,四星级社团不超过10%,三星级社团不超过24%,二星级社团不超过28%,一星级社团一般不超过26%,未定星级的社团一般在8%左右。

第五条(评定对象) 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分为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挂靠单位(分团委)或指导教师评定、在校学生评定、学生社团互评和附加分五个部分,实行“整体确定,专项浮动”计分制。总分以200分计。其中,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分100分,附加分30分,挂靠单位(分团委)或指导教师评定分20分,在校学生评定分25分,学生社团互评分25分。

第六条 (评定原则)星级评定委员会以正确引导、全面服务、量化考核、动态管理为工作方法,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工作原则,接受全校所有学生社团和社团成员的监督。

第二章 参评条件与程序

第七条 参加星级社团评定的学生社团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登记、正式成立满1年;参评四星级及以上等级评定须成立2年以上; 2.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严格按照《徐州医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社团章程开展活动;

3.不断加强学生社团自身建设,在制度制定与执行、日常运行与管理、财务收入与支出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4.努力构建学生社团文化,积极参加“精品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和“精品学生社团”的创建,服务和凝聚学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

5.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在校期间没有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6.符合上级和学校对学生社团的其他规范要求。

第八条 学生社团星级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工作在每年三月底、四月初进行。

第九条 评定程序是:

1.在校注册社团(含华方校区)自愿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星级评定申报表。

2.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根据申报表和参评条件确定入围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参评社团向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提交相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依据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项目、附加分评定项目进行自评的表格、自评依据、学年工作总结、资金收支情况明细表等;

4.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本星级评定办法结合参评社团申报材料,及日常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并确定入围名单;

5.组织挂靠单位(分团委)或指导教师评定; 6.组织在校学生评定; 7.组织学生社团互评;

8.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整合各方面评定分数,确定参评社团星级评定结果。

9.报请校团委批准; 10.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第十条 公示期间,个人或组织反映学生社团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并经查明属实者,取消该学生社团当年参评资格。

第三章 评定依据

第一节 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

第十一条 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包括学生社团管理评定、学生社团活动评定、学生社团财务评定三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学生社团管理评定分30分,学生社团活动评定分50分,学生社团财务评定分20分。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管理评定的依据主要包括: 1.学期初的学生社团注册登记情况; 2.学生社团负责人变更记录;

3.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相关材料。

4.学生社团内部建设材料,包括社团简介,社团章程,社团组织结构,社团干部及社员联络簿。

5.学生社团负责人召开定期会议的会议记录; 6.学生社团其他相关材料。

7.社团负责人参加学生社团联合会召开会议的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评定的主要依据包括:

1.学生社团上报给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策划和总结; 2.学期末的学生社团总结报告; 3.学生社团联合会对社团活动的监察表;

4.学生社团对于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活动情况;

5.金点子活动因前期有评比,在星级评比中只算普通活动,但获奖者可作为校级奖项加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财务评定的主要依据包括:

1.学生社团是否设置财务部或者有专门财务负责人; 2.各学生社团每月上交的财务报表; 3.各学生社团星级评比上交的财务台帐(包括在申报材料里面),内容包含:社团财务

4.大型社团活动的结余清单;

5.社团联合会对于学生社团财务方面进行的监察表; 6.学生社团财务收入的合理,相对公开性 7.其他相关情况;

第二节 挂靠单位(分团委)或指导教师评定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的挂靠单位(分团委)或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社团本学的日常活动情况和其他相应情况,并参考本办法第三章第一节相关条款,对学生社团进行评分。总分20分。

第十六条 挂靠单位(分团委)或指导教师评定内容主要包括: 1.学生社团内部组织机构、人员安排等情况; 2.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和实际进行情况; 3.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情况; 4.学生社团与老师联系情况; 5.其他应予以考虑的情况。

第三节 在校学生评定

第十七条 在学生社团星级评定过程中,由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调研,由在校学生评选出“心目中的优秀学生社团”。根据得票情况,为各学生社团加学生评定分。参加评定的学生自由评选“心目中的优秀学生社团”,总数十个,按得票数进行排名(从高到低)。总分25分。

第十八条 在校学生评定计分办法为: 1.排名前20%的学生社团,可加25分; 2.排名前21%-40%的学生社团,可加20分; 3.排名前41%-60%的学生社团,可加15分; 4.排名前61%-80%的学生社团,可加10分; 5.排名前81%-100%的学生社团,可加5分。

第四节 学生社团互评

第十九条 在学生社团星级评定过程中,由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调研,由学生社团负责人代表本社团评选出“心目中的优秀学生社团”。根据得票情况,为各学生社团互评分。学生社团负责人可自由评选“心目中的优秀学生社团”,总数十个,按得票数进行排名(从高到低)。总分25分。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互评计分办法为: 1.排名前20%的学生社团,可加25分; 2.排名前21%-40%的学生社团,可加20分; 3.排名前41%-60%的学生社团,可加15分; 4.排名前61%-80%的学生社团,可加10分; 5.排名前81%-100%的学生社团,可加5分。

第五节 附加项目评定

第二十一条 在学生社团星级评定过程中,设置了附加项目评定。总分30分。评分依据包括:

1.学生社团在校内外各级比赛或活动中获得荣誉或奖励的证书: 校级一次3分,市级一次5分,省级一次8分,国家级一次10分;

2.学生社团有在校内外树立“徐医学生社团”良好形象的其他活动的证明,按影响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附加分允许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30分

第四章 评定结果的管理与应用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每年五月份公布前一的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1年。

第二十三条 星级学生社团享受的权利:

1.当“五四表彰”中“优秀学生社团”从星级社团中产生; 2.在同等条件下,星级较高的学生社团将优先获得校团委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培训交流机会;

3.在同等条件下,星级较高的学生社团将优先获得学校社团活动经费的资助;

4.在同等条件下,星级较高的学生社团将优先获得学校推荐参加市、省、全国社团荣誉的评比;

5.较上一相比,进步幅度达2阶及以上的学生社团优先享受上述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未获评星级的学生社团须在评定结果公布二周内制定明确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条 连续2次未被评为星级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予批准注册。

第二十六条 连续三年未被评为一星级的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给予注销。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可以建议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降低其星级:

1.连续一个月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2.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3.不执行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指导意见; 4.财务方面出现较大差错和混乱;

5.社团成员盗用学生社团名义活动,社团负责人未有效加以制止,造成严重后果;

6.因管理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

7.社团活动商业性过度,或明显以盈利为目的;

7.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学校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已获得星级的学生社团,如有更名、分立、合并等变更事项,应按本评定办法重新申报。星级学生社团如发生撤销,其评定的星级同时撤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包含附件《徐州医学院星级学生社团评分表格》。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共青团徐州医学院委员会、徐州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评定方法: 本办法分两部分对社团的星级进行评定,包括星级达标项目(附件一)和附加分、减分项目(附件二)。

评选社团星级,参照前一年各社团的星级,具体步骤如下:

(一)由社团联合会根据附件一审核该社团是否符合前一年星级的达标项目:符合,才有资格继续参评该星级;不符合,则自动下降到所能达到标准的星级再参评。

(二)确定各星级有资格参评的社团后,若符合该星级标准的社团数超过预配名额,则适用附件二的附加分、减分项目,得分高者入选,得分低者自动进入下一星级;若符合达标项目的社团数少于预配名额,则由下一星级社团中得分高者依次填补。

(三)因第3条所设限制而进入下一星级的社团,若与该星级中原符合达标项目的社团同分,则优先入选该星级。

附件一:星级达标项目具体标准 附件二:附加、减分项目明细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华东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所有。 本办法自批准通过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五篇: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办法

(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大力促进学生社团多元化、多层次和谐发展,切实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服务和管理,丰富多彩的校园社团文化,激励湖北经济学院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特制定此星级评定方案。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在学生社团星级评定过程中,由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代表组成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工作。

第四条 所有经合法程序正式注册登记的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均适用于本评定办法。

第二章 细则

第五条 本校学生社团现分为院系指导下的A类社团与社联指导下的B类社团两大类,为体现不同的学生社团活动、内部管理建设、会员培养、社团财务、社团工作配合程度,将我校社团依次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其中五星级为最高级,二星级为达标等级,一星级学生社团将进行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措施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另行规定。

第六条 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第二学年将重新进行星级评定。星级社团评定定于每学年

5、6月进行,届时将依据《湖北经济

学院学生社团日常考核办法》量化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参见每学年学生社团考核实施办法。

第七条 具体评定标准

(一)五星级社团和四星级社团评定标准

1、学生社团星级评定依据每年的社团考核结果,参与评定的社团总体分数排名前20%可参评五星级社团和四星级社团答辩。

2、五星级社团参评标准:社团考核五个方面,其中至少三个方面分数排名前10%;答辩成绩排名前30%。

四星级社团参评标准:社团考核五个方面,其中至少三个方面分数排名前30%;参与答辩。

3、星级评定的最终结果将是满足以上者,确定社团星级。

(二)三星级社团、二星级社团和一星级社团评定标准

1、学生社团星级评定依据每年的社团考核结果,参与评定社团总体分数排名前75%可参评三星级社团,其余社团参与评定二星级社团和一星级社团。

2、三星级社团参评标准:社团考核五个方面,其中至少三个方面分数排名前75%。

二星级社团参评标准:社团考核通过。

一星级社团参评标准:社团考核未通过。

3、星级评定的最终结果将是满足以上两者,确定社团星级。

第八条 每学年共青团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在考核结束后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表彰和颁发星级社团荣誉

证书。星级社团荣誉证书有效期为一学年。

第九条 学生社团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建议星级社团评定委员会直接评定社团为一星级,并限期整改。

1、出现严重违反《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学生社团。

2、学生社团财务出现严重问题的学生社团。

3、学生社团长期未开展社团活动,社团会员反应强烈的学生社团。

4、出现严重侵犯社团会员权益,受权益部通报批评处罚(不包括通报批评)以上者。

第十条 在日常工作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会对该社团给予降低其星级和换发其星级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顿,降星以一级为限。

1、两个月无主要负责人主持社团正常运行。

2、连续两个月未开展社团活动。

3、财务方面出现较大问题。

4、两次及其以上受到社团会员投诉,并未及时合理解决。

5、出现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及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 星级评定结束后将根据考核结果统一颁发星级社团荣誉证书。如有社团分立,合并等事项,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星级社团评定委员会重新考核评定。如出现注销,应把星级证书上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十二条 星级学生社团履行的义务

1、立足大学生实际,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学生社团工作,繁荣校园文化。

2、努力树立符合本社团自身特色的品牌文化,自觉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地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紧紧围绕校团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学生活动,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丰富做出应有的贡献。

3、通过学生社团工作的开展培养学生社团干部,为学校学生干部的培养搭建平台,为学校学生骨干的培养探索新的途径。

4、维护校园稳定,加强与学生社团指导部门的沟通和交流,自觉服从管理。

第十三条 星级学生社团享受的权利

1、在同等条件下,星级较高的学生社团将优先获得省级优秀社团推优资格。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星级较高社团的成员参与“五四优秀个人”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评选。

3、在同等条件下,五星级社团会员享有综测加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有。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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