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

2022-11-29

第一篇: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1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考生更多机会 更加公平公正

中公教育专家解读201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于2010年12月27日发布了《201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浙江省录用公务员的笔试将于2011年3月13日年举行。中公教育专家一如既往地在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解读考试公告的变化以及提供广大考生需要注意的考试信息,帮助广大考生在公考路上迈出坚实的第一步。

中公教育专家通过对今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的详细分析,总结一下五大特点:

一、招考人数首次突破万人大关,考生机会增加

2011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招录10581人,首次突破了万人大关。浙江省考招考人数从2008年的4482人、到2009年的8675人,再到2011年10581人,不难看出这是浙江省响应国家号召,缓解就业压力的举措。众所周知,浙江省是我国比较富裕的省份之一,但是根据中公教育专家的经验,公务员仍是浙江人比较青睐的一种职业选择,竞争也是十分激烈。招录人数增长明显,有志于公务员的浙江人一定不能放弃这次机会。

二、招录条件仍具地方特色,大学生“村官”、“两项计划”人员和优秀社区干部将获得更多机会

2011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的招录范围和对象除了和往年相同的浙江常住户口、应届的浙江生源、在浙生源或硕士以上学位者之外,大学生“村官”和优秀社区干部将获得更多机会,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省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多了大学生“村官”和“两项计划”人员

在原有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中目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自2011起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

5年。

第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工作,在杭州、宁波、嘉兴、舟山等4市开展试点,范围和对象详见当地公告。

三、招考条件有所放宽,紧跟国考趋势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4日以后出生)。

四、减少加分政策,更加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在2010年考试中加分政策涉及到三类人群: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而2011年大纲明显减少了加分的范围,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再实行加分。这更加体现了招录部门进一步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省属公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比例增加,彰显体能测评重要性

省属公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6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5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而在2010年这个比例为:

省属公安、林业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这很可能是由于在往年中体能测评限制了不少考生的录取,缩小了招录部门的可选择范围,所以今年会加大这部分的录取比例。中公教育专家在此也提醒报考省属公安、林业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一定在报考前认真地了解体能测评的相关要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酌情报考,不可怀有侥幸心理。

除了以上的一些变化,中公教育也提醒广大考生在阅读公告时需要格外注意的一些细节: 第

一、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一)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

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1年1月4日0时— 1月10日24时。

2.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1月11日0时—1月16日24时。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1年1月17日0时—1月20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1月23日9时—1月27日17时。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3月5日9时—3月13日24时。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1年1月17 日—1月21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3月10日—3月11日。

(二)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

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第二、报考公安、林业、法院等职位的体能测评要求

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除报考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外,其他人员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

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

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第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含义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综上所述,201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给了广大考生更多的机会,更加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中公教育在此也衷心希望志于成为国家公务人员的广大考生能够抓住机遇、一举成公!(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赵金川)

第二篇:200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200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226名,其中:省级机关招考122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招考262名;市级机关招考512名;县(市、区)机关招考2464名,乡镇机关招考866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另行公告)。

具体的招考单位、专业(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10月30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 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

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的,也可于11月2日以后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杭州人事人才网() 金华人才网()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台州人事考试培训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2008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7年11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08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

2.市以下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告。

3.公务员、现役军人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05年至2007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官、检察官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取得B、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职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8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8年2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1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2.报考省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市及市以下机关其他职位的学历等条件,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

3.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6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以上,部分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以上。其中,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以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 部分招考专业(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程序

全省均采取网络报名及缴费确认。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7年11月5日0时--11月12日24时。

网址:http:// gwy.zjrs.gov.cn(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专业(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专业(职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暂不作初审。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11月9日、11月13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11月8日、11月12日24时全省各专业(职位)的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07年11月13日0时--11月15日24时。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7年11月16日0时--11月18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专业(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9日12时。

(四)上传照片及缴费确认

时间:2007年11月20日9时--11月28日16时。

1.考生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 gwy.zjrs.gov.cn)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

2.考生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1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3.工作人员对上传的照片在半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考生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者应及时对照片格式及大小作调整后再次上传。

4.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并在本网站查询是否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7年12月23日0时-- 12月29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12月30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08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专业(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省级机关和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省级机关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确定)。

市以下各级机关的面试比例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告。

五、面试

面试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六、确定入围和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专业招考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考专业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按职位招考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省级机关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其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再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5(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确定进入双向选择人员。 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录机关见面洽谈并填报志愿,招录机关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省属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其中省属公安单位招考计划超过5名的,按1:1.5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市以下各级机关确定入围人员的具体比例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

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予以递补的人员、按专业招考确定的入围人员、进入双向选择人员及按职位招考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分别由各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级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执行;各级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在考察工作实施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考机关可酌情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各级公务员录用审批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实行录用资格有效期制度

按专业进行资格考试的入围人员没有被录用的,可以保留录用资格到下一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具体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参加2007年各级机关招考所取得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其有效期至本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

十、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5--12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专业(职位)为准。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姓名和身份证不一致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1月2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

52、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专业(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招考的法官、检察官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专业(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9.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反映。

10、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组织人事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1、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3061(各市政策咨询电话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第三篇:2012年浙江省公安机关特警考试公告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关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2012年

考试录用特警的公告

为加强全省公安特警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全省公安

机关考试录用特警工作。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

浙江人才网()

浙江继续教育网(.cn)

杭州人事人才网()

嘉兴考试培训网()

绍兴人才网(.cn)

金华人才网()

衢州人才网()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曾在部队服役两年及以上的退役人员;

2.全日制公安院校特警类、指挥与战术类专业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全日制普通院校体育类专业毕业生;

4.省级及以上专业运动队现(退)役人员;

5.具有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

报考人员的户籍不限。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25周岁(198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7日出生)。

3.身体健康,两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符合公安机关特警体检标准。

4.体能测评纵跳摸高和4×10米往返跑合格,各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标准见附件2)。

5.各招考专业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1)狙击专业报考人员须曾获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军事比武射击科目前五名,或曾获射击专业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2)排爆专业报考人员须曾在部队服役期间有1年以上从事排爆、排雷、爆破专业工作经历,或具有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3)军警技能专业报考人员须曾被部队评为“优秀士兵”或“优秀党员”,或全日制公安院校特警类、指挥与战术类专业毕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毕业,或省级及以上专业运动队现(退)役运动员。

(4)擒拿格斗专业报考人员须曾获散打、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摔跤、柔道专业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三、招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竞争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一)组织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确认。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0时--13日17时。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并报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2月7日0时--15日17时。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对初审未通过的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2月13日17时前再次报名。

3.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2月7日0时--17日17时。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于2012年2月26日9时—3月3日24时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2年2月1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到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电话:0571-88396652),经审核同意后,免除其考试费。

已缴费确认参加201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四级联考)或紧缺职位招考的人员,若报考本次特警招考的,视作放弃原报考职位,须重新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所有人员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为:

2012年3月3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16:10—17:00《心理测评》

笔试地点:杭州市区。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由各设区市的人力社保局组织,市及市以下公安机关具体实施。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资格复审。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狙击专业部队退役人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团级及以上单位军事考核比武射击科目获奖证书;其他人员应提供射击专业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报考排爆专业部队退役人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从事排爆专业的书面证明;其他人员应提供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报考军警技能专业的部队退役人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党员证;其他人员应提供省级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退役证》或在职证明。

报考擒拿格斗专业人员应提供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符合加分条件的各类人员应提供有关证书,其中现(退)役运动员还须同时提供(原)所在单位出具的比赛成绩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和专业技能测试。

2.体能测评。测评科目为纵跳摸高和4×10米往返跑,男子要求纵跳摸高≥2.65米、10米×4往返跑≤13"1;女子要求纵跳摸高≥2.3米、10米×4往返跑≤14"1。两个科目均达标者取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狙击专业测试科目为12分钟跑和100米实弹射击;排爆专业为12分钟跑和实际操作;军警技能专业男子为12分钟跑和400米障碍跑,女子为800米跑和立定三级蛙跳;擒拿格斗专业为12分钟跑、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女子为800米跑和立定三级蛙跳。每个测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有一个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即取消面试资格(专业技能测试项目标准及实施细则分别见附件

2、3)。

(四)计算考试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占30%、专业技能成绩占60%、加分(曾参加各类比赛取得相应名次或取得有关证书的可另行加分,标准见附件4)占10%合成考试成绩。若考试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2×30%+(专业技能各科目成绩之和)÷(专业技能科目数)×60%+加分。

(五)面试

各级公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从各职位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相应比例确定面试对

象,其中招考计划为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10名及以上按1:1.5确定,其余按1:2确定。

面试前三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相应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录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各级公安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2确定体检对象(其中10名及以上按1:1.5确定)。体检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体检、考察后,各级公安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012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1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0571-87286461

浙江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571-87059942

下载附件:1.全省各级公安机关2012年特警招考计划一览表

下载附件:2.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标准

下载附件:3.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实施细则

下载附件:4.加分标准

第四篇:2014年国考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4年国考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欢迎加入中公QQ:“2013宿州公务员面试群”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要求如下: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局××职位面试”。

3.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关于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于1月28日前传真至0571-81100032或发送扫描件至ziqrsc@163.com。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以供查证。并按照顺序准备一套复印件和1寸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职位代码)。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如无工作证可不提供)。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确有困难可延至考察时提供),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政治面貌和单位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宿州中公教育地址:宿州市恒丰大厦8层西C室(市立医院旁)

电话:0557-3250688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报到时间: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16:00,面试资格审查。16:00考生开会,分发考生须知,强调注意事项。

3.报到地点: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四楼报告厅。

【安徽公务员】笔试系统精讲3班2月7日宿州开课(正月初八)

班次名称:系统精讲班

授课形式:面授 价格:2380 地点:宿州

科目:行测 2月07日-2月10日(4天4晚) 科目:申论 2月11日-2月13日(3天2晚)

其它详见:http://szhou.offcn.com/html/2014/01/5958.html

2014上半年宿州事业单位招考辅导简章

班别:专项突破班

上课地点:宿州 备注:面授 价格:2680 课时:10天6晚 上课时间:2月12日-21日

授课内容:常识专项、判断推理专项、写作专项、资料分析专项、英语

其它详见:http://kc.offcn.com/general/101/4416/

凡前往现场咨询的考生,均可免费获赠2014年安徽省事业单位统考备考指南。

安徽宿州农信社笔试精讲班2月10日盛大开课

农信社笔试精讲班2月10日开课 地点:宿州 时间:02.10-18 价格:2380 http://szhou.offcn.com/html/2014/01/6003.html

凡前往现场咨询的考生,均可免费获赠2014安徽农信社考试备考指南一本。

更多内容请查看:宿州市公务员考试网 http://szhou.offcn.com 银行农信社方面:安徽中公金融人官网 http://ahnxs.offcn.com

宿州中公教育地址:宿州市恒丰大厦8层西C室(市立医院旁)

电话:0557-3250688

第五篇:2011年公务员考试公告、录用考试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 报考程序

(一) 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0年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http://bm.scs.gov.bn/2011)

中国政府网(http://.cn)

新华网(http://)

中国网(http://.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cn)

搜狐网(vhttp://.cn)

中华网(http://)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

中国教育在线(http://)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二) 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1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或国家公务员网站(http://)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程序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0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0年10月25日0: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时请直接与要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通过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同时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按招录机关的要求办理。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0年10月29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日16: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 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名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

2.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1年1月中旬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也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到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验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且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考录专题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http://)或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四、 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一○年十月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支架术后病人的护理下一篇:浙江省衡州市龙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