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会保险保障管理论文

2022-04-16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社会保险保障管理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改革开放30多年来,资源配置方式发生深刻变化,使得劳动关系也随之变化,由原来以国家为主体的单一化转变为主体多元化、员工能进能出的动态型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也日益呈现出复杂性和过渡性的特征。

劳动社会保险保障管理论文 篇1:

基于服务大众为导向的社会保障管理系统思考

【摘 要】社會保障管理系统的建设,本身是以服务社会大众为基础的实践项目,但是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整个社会保障管理系统的建设依旧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有待于进一步根据当前服务大众的真实需求进行持续的优化。论文主要研究了基于服务大众为导向的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并做出了相应的思考和实践,以在最大程度上实时提高社会保障管理系统的科学有效性。

【关键词】服务大众;社会保障;管理系统

1 引言

在近些年的持续探索过程中,国内的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已经有了一定的雏形,并且在整个社会管理水平的优化上的开始发挥十分显著的功能。一方面能够使得当代的企业减少社会性管理事业的繁重负担,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在自身的经济效益上,以更好的应对市场竞争环境下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另一方面能够切实提高整个社会保障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整体的管理效率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使得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变得较为科学有效。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在新时期的建设当中,不仅需要具备管理、运营和征缴的功能,还需要进行完善的社会服务和各种项目的运营,要尽可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在现如今的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当中,其已经完成了基础的社会保险金发放工作,而社会化管理也开始成为了整个工作当中的重点内容,通过建立完善的保障部门,能够与社会性质的其他部门进行良好的合作,形成全新的自我管理和实践模式,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2 加强对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性质的关注度

改革开放以后,各种老旧制度被完全的打破,人们也开始更多的走向自力更生,不再过多的依赖国家集体,而这时候的社会保障,也不再完全是政府的责任,转而成为了企业和社会服务单位的共同责任。从现如今的状况分析,综合推动企业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不仅仅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质量的基础保障,而且是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要求。现阶段,国内的养老金已经开始呈现出社会化发放的形态,而老年人的生活也有了一定的保障。但是对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而言,这些内容仅仅是整个服务内容当中的一部分,而不应该是整体,因而还需要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系统的社会性质。在建设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系统的过程中,需要对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合理的健全[1]。伴随着时代的迅速发展,计划经济模式已经被完全的打破,企业开始更多的成为了员工的主要负责方,但是企业本身不是一个社会性质的单位,其有着相当多的事务需要处理,因而无法将精力集中在员工的各项保障服务上,必然容易出现一定的疏漏[2]。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系统的工作,便是要填补这些疏漏。此外,随着市场的流动性增大,许多企业都出现了破产倒闭的状况,而大量的退休人员一旦失去了企业的依托,相应的保障管理也难以得到。这一问题成为了当前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系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因此,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系统在新时期的发展,需要更多的朝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3 实时推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系统的健全发展

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系统的健全发展过程中,必然需要以社区化作为基础,并且以社区作为基础的单位,进行深层次的蔓延和拓展。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科学的试点,可以集中选择1到2个社区进行试点服务,并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障服务管理系统体系,尤其需要在现有调研的基础上,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其次,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系统的全方位构建,需要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集中将一些已经破产的企业员工纳入相应的社会服务对象当中,再安顿好他们的服务内容以后再展开相应的人员拓展。在进行社会保障服务系统的服务拓展过程中,需要认识到,整个社会性服务管理始终是以社区为单位,本身的资源有限,一旦超出了服务的范围,将形成沉重的负担,因而还需要进行实际的衡量,不能盲目增加服务对象。

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系统还需要坚持打破难点的原则,只有将主要的难点打破,才能使得整个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变得十分健全有效。在难点的选择上,可以有效选择一些经济效益较高的企业退休人员,将他们转移到当前的服务当中本身就是相当大的难点,一旦加以突破,其他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会显地十分容易[3]。最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系统还需要对自身的管理职能加以明确,合理解决原来企业的管理职能划分问题,并且要将基础的社区服务管理职能移交到社区管理组织当中,充分集中这些组织的影响力,规范相应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此外,在社区化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实时加强对社区资源的综合应用,包括各种物力资源、财力以及人力资源,进而使得整个社区服务管理变得十分合理有效。

4 充分迎合当前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发展需求

伴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持续完善,我国的劳动力就业形势变得非常严峻,各种正规的就业企业开始逐渐减少,转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流动企业和流动人员。在这样的状况下,社会保障管理系统的建立,也需要充分迎合这样的发展要求,加强对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科学改革。

首先,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需要对就业观念进行合理的更新,使得整个工作重心不再集中在就业岗位提供上,转而开始更多的转移到就业观念转变上。在具体的执行措施当中,可以选择以下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在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许多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对参保人进行管理的习惯,这一状况对于新时期的就业有着多种不良的影响,需要进行实时的转变,尽可能使得用人单位能够面向社会,使得它们的基础服务性质发生本质的转变,不再是单位人,转而成为社会人。第二,对于各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需要加以合理的引导,使得它们能够健康的发展壮大,以吸收更多的劳动力进入其中。同时,非公有制单位和乡镇企业也应该在这个时候成为就业劳动力拓展的主要方向[4]。第三,对于劳动力的跨区,尤其是從乡村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需要加以充分的思想引导和技能培训,使得他们能够具备一定的城市认知,便于更加良好的适应城市的工作内容,迅速的就业。

其次,对于不同的参保单位和人群,需要加以合理的分辨,进而实时确认当前的收费水平,确定当前的社会保险待遇,使得整个社会保障变得更加合理准确。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还应当加强对各种现代化管理手段的综合应用,进而对整个社会保障管理系统进行完善。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自身的引导工作,积极配合社会保障管理系统的各项工作开展,全面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社会性质,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更多的为人民服务。

最后,社会保障管理系统的科学构建,始终是建立在服务大众的导向观念上的,因而需要将大众的主体就业需求放在第一位,更多的思考服务大众应当从哪些方面出发,并且应该采用怎样的措施进行相应的优化,充分拓展整个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覆盖范围,提高实际的社会保障服务效益[5]。

总而言之,新时期的社会保障服务系统构建,需要做到以服务大众为导向,多方面思考如何为大众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管理服务,并对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加以思考和分析,采取一些全新的实践措施,提高整个社会保障服务的科学合理性。

【参考文献】

【1】吴立梅.浅谈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J]. 四川劳动保障, 2016(10):23-67.

【2】姜厚余.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中云计算的应用探讨[J].中国新通信, 2017(02):122-149.

【3】高山平,施聪.城市化发展中的社会保障管理[J].中外企业家,2017

(09):67-97.

【4】张晶.社会保障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建设研究[J].科技展望, 2016(08):230-310.

【5】李谆谆.探究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缺陷与完善对策[J].新经济, 2016(14):34-78.

作者:米芳

劳动社会保险保障管理论文 篇2:

劳动关系转型中的社会保障制度

【摘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改革开放30多年来,资源配置方式发生深刻变化,使得劳动关系也随之变化,由原来以国家为主体的单一化转变为主体多元化、员工能进能出的动态型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也日益呈现出复杂性和过渡性的特征。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劳动关系的调整自然会造成“制度真空”,因而如何调整和完善社会保障以适应变化着的劳动关系尤为迫切。

【关键词】劳动关系 转型 社会保障

一、劳动关系视角下的社会保障变迁

195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将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之外的所有企业职工囊括,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单位”社会保障体制开始建立。此后几年,中国相继出台退休、医疗、五保户等制度,用以完善城镇职工在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到1956年,中国基本确立了建立在“单位体制”上的“低工资高福利”保障体系。单位成了职工享受所有福利保障的具体实施者,职工的生老病死各种费用全部由财政和企业负担。在此后的30年中,尽管极少数地区在养老和医疗方面进行了探索,但以单位为重心的格局一直没有被触动。从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互动视角来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是国家与主人翁的关系,有了劳动关系就拥有高福利的社会保障。这一体制下的劳动关系较为稳定和谐,劳动者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变革动摇了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20世纪80年代末,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难以支撑,与此同时,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是劳动关系主体呈现多元化,职工与企业实行双向选择,劳动者流动性增大;二是劳动关系形态多样化,很多劳动者从公有制中脱离出来成为私营和个体经济的雇佣者。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打破了“国家-单位”社会保障体制,与劳动关系捆绑在一起的社会保障制度随着部分劳动者进入非公有制企业而自然消亡。在公有制之外的劳动关系中,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出现了分离,即有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享受不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可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乃至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变革,我国社会保障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亟须建立与市场经济劳动关系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劳动关系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首先,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不断增加。其次,救助劳动者范围不断扩大,供养和补助标准持续提高。再次,社会福利事业在突破中发展。全国大部分县(市)建立了高龄生活补贴制度,以家庭为基础、村居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最后,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为了维护特殊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大幅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推动了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

尽管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支持力度日益加大,但社会保障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有待加强。一是,社会保险尚未实现全覆盖,相当数量的劳动者未被纳入到社会保障范围之内。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不统一导致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不平等。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使得社会保障制度也呈现明显的二元性,制度模式和管理方式差异较大,这不仅导致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缺失,阻碍了劳动力自由流动,而且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加重了社会保障待遇不公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三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各层次之间缺乏有机衔接,部分劳动者长期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出现了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缺失。另外,由于各支柱缺乏统筹协调,企业年金市场发展长期滞后,引入企业年金制度的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比例很少。四是,灵活劳动关系下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存在事实难题。尽管《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劳动者跨地区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作了相关规定,但就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题仍需更为细致的操作规程加以解决。

三、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从历史上来看,社会保障制度是为缓解紧张的劳动关系而出现的。国家通过强制力要求劳资双方共同出资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具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劳资关系由此得到极大改观。社会救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其与社会福利都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照,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由于其地位上的重要性和覆盖面上的广泛性,再加之在一定程度体现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从微观上会对劳动关系产生巨大的影响。

老无依靠、疾病、失业、工伤和生育风险是劳动者面临的重要风险,也是处理劳动关系所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国家—单位”社会保障制度为国有部门劳动者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但存在覆盖范围小、国家和单位包揽过多、社会化程度低等缺陷,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从业的劳动者,几乎没有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因此受到影响。目前,我国很多的劳动争议都与社会保障有着不同程度的关联,工伤、医疗等问题更是引发了大量的劳动纠纷。由于社保条款都是要在劳动合同中载明的,所以社会保险基本是与劳动关系捆绑在一起的。这样,在社会保险上出现的问题很多都被转嫁给劳动关系来消化。可以看出,在多维的劳动关系中,社会保险是重要的一维,通过对社会保险的规范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通过良好的劳动关系使社会保险不断提高标准和覆盖率。

劳动者社会保障的缺失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稳定,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对老年生活和疾病风险的担忧,使得劳动者不能全身心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去,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一方面不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需求,会阻碍劳动力的市场供给,并阻碍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能引发社会动荡,不利于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与劳动关系的联系更为紧密。对企业来说,能否处理好这三种社会保险将直接影响到劳动关系的稳定,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是不承认有失业现象的。改革开放以后,我们逐步开始正视现实,实事求是地对待失业问题。通过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妥善处理好企业和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过程,实现平稳过渡,还能促进新的劳动关系的积极建立,从而更好地维护正常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工伤是当前劳动关系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许多劳资纠纷的触发点。工伤保险恰恰能在其中发挥其无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使劳动关系得到良好的维护。从实践上看,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如果有完善的工伤鉴定和保险待遇支付规定,企业和员工的利益能得到很好的协调。这几方面都使参保企业的劳动关系更加稳定。而对女职工的生育风险保障,不仅关系到女性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而且在维护女职工的劳动关系稳定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结语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在逐渐完善,是立足于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义务基础之上的制度体系。因此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我们对此必须有辩证和清醒的认识。一方面,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建立一个稳定健康运行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企业的劳动关系紧张,就容易发生员工社会保险缺失,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如果整个社会的劳动关系基础不牢,劳动者长期处于弱势的地位,社会群体之间贫富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反映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程度。从短期看,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给劳动者的基本公平感带来重要的影响,从而制约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从长期看,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将降低就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形成社会宏观层面上劳动关系不稳定的重大缺陷,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参考文献

[1]刘燕生.劳动者社会保障[M].法律出版社,2004.

[2]孟刚.劳动权益保障[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

[3]郑功成.农民工的权益与社会保障[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8).

[4]颜少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劳动者权益保护[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4).

作者简介:陈松来(1963-),男,江苏南通人,所长,从事养老保险理论与实践。

作者:陈松来

劳动社会保险保障管理论文 篇3: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初探

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场的要求,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关键是要改革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政事分离的社会保障管理监督体系。

一、现行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状况令人担忧:

1、是多家分管,条块分割,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形成“五龙治水”。当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劳动部门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由人事部门管,养老保险和社会救济等由民政部门管,部分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人寿保险公司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由卫生部门管。条块分割是指在多部门分管的同时,又实行按行业建立养老保险,不符合养老保险的属地性原则。多头经办、政出多门,分工不清、互相掣肘,分级统筹、调控能力弱。形成贯彻决定实施难、外部工作协调难和内部分工理顺难。不仅很难统一社会保障决策,延误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管理效率,而且,多家争管,自成体系,必然导致机构重叠、人财浪费,从而加大社会保障管理成本,不符合管理的效益原则。更为严重的是导致政令不统一、各行其是,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2、标准不一,缺乏统一的政策。目前社会保障的种类、管理与运营方式、基金的筹集办法、征缴率、支付标准、社会保障基金给付与监督等均缺乏一套具体统一的政策法规。特别是没有建立一套涉及各类社会保障基金和经办机构的统一的财务制度,导致社会保障基金征收乱、制度乱、帐务乱、支出乱等混乱现象。不少地方和有关部门仍在执行自行制订的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制度,带有明显的维护本部门利益的倾向。

3、是政事不分,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定、行政管理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用都由一个机构承担,主管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既负责制定政策和规章制度(包括财会制度),又负责操作经办,既负责具体实施,又负责监管,这实际上不可能执行严格的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不公开、缺乏透明度,受保人也无法对其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由于政事不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用由一个单位承担,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流失较多,挪用、挤占、多提管理费等现象十分普遍。

二、深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点和难点,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进行。具体来讲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国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标准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必须统一,坚决扭转条块分割,多头争办,政出多门的现象。这就要求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不属于任何部门,同时,这个机构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将分散在各部门管理的各项社会保障职能统一起来。

2、管理法制化原则。依法管理、依法保障,实现社会保障法制化,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社会保障管理的法制化,意味着社会保障政策的统一和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权益机会的均等,同时也为社会保障具体操作提供依据。社会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工程,各种保障的性质、特点、保障对象、实施原则、范围、标准、享受条件、费用来源、管理方式都不尽相同,需要按不同保障项目进行立法和分项管理。

3、政事分开和执行与监督分设的原则。政府行政管理和保险基金运营要分开,具体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要分设。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管政策、制度、标准、监督,不直接管理资金的收缴和运营。保障基金的运营由社会事业单位依法经办,受政府和社会监督。为了避免基金的挪用与浪费,应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逐年核定。同时,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在社会监督方面,应建立由人大、政协、工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公众代表组成的监事会,定期听取汇报,并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运营及管理情况。

三、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关键是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管理体系。

1 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理顺管理体制,克服多头管理和正处多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的目标应是“统一协调,权责统一,分工合理”。“统一协调”是指应将社会保障管理集中在决策机构、经办机构、监督机构和运营机构,这四个机构城乡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运作;“权责统一”是指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权利和责任的相统一。

2 要建立财政社会保障预算管理体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今后国家预算要根据需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1995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根本目的在于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和监督,建立起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制衡机制。这是因为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是以政府信誉为担保而强制征收的基金,其性质属于工资性的国家预算资金,政府是要承担风险和最终支付责任的。与其他财政收支一样,理应纳入整个政府财政收支管理体系,作为政府理财的职能部门和基金最终责任的承担者,各级财政部门有责任、有义务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商务印书馆,2000

[2]黎明,公共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2002

作者: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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