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理论范文

2023-09-20

货币理论范文第1篇

摘 要: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国际市场风险日益加剧,我国正在实现由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增长向以内需消费为主模式的转变。本文将从汇率制度的角度考虑,基于主权货币理论研究,提出ELR计划,有效解决如何能够提升我国内需,刺激消费,从而实现经济平稳持续增长的问题。

关键词:汇率制度;提升内需;主权货币理;ELR计划

一、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国际市场风险日益加剧。近年来,中国外向型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致使外需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有学者认为,国际贸易通过提升国家要素禀赋结构与加快制度变革进程对人均产出产生了正面影响。然而,1997年与2008年相继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与美国次贷危机,使我国经济直面过于依赖外需、内外发展不协调等影响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种种隐患,同时,还引发了产能过剩、贸易摩擦增多、增长方式粗放等问题。李克强总理指出,过去几年我们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靠的是内需。经济长期放缓的形势下,仍要依靠扩大内需实现持续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扩大内需经济是在开放条件下进行的,必须着眼全球配置资源和要素,更加充分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扩大内需和拓展外需,二者良性互动。因此我国经济发展重点旨在积极扩大内需,不但是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有利于世界经济的调整与发展(人民网,2012)。因此,汇率机制的调整完善从短期看,是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调整的客观需要;从中长期来看,其进一步改革对于改善国际收支、宏观经济平衡,减轻国内通货膨胀、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扭转经济体结构性失衡,带动经济复苏,乃至改善贸易伙伴关系与提升我国国际形象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李健,2013)。因此合适的汇率制度与政府政策选择,关系到一国经济是否健康持续发展。

二、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变迁

作为一国或国际社会对于确定、维持、调整与管理汇率的原则、方法、方式,汇率制度除须确定汇率的原则依据;确立维持与调整汇率的办法;管理有关法令、体制和政策;还要制定维持管理汇率的机构,如外汇管理局等(MBA智库网)。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汇率制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处于1949~1952年,这一阶段采用单一浮动汇率制度,主要特点为人民币汇率富有弹性,调整频繁,稳定性弱。第二阶段为1953~1973年,实行可调整固定汇率钉住制。这种制度使人民币汇率具有刚性,人民币汇率制度不受市场供求和国际贸易的影响,失去了经济杠杆作用。第三阶段1973~1979年钉住货币篮子,人民币汇率稳定与效率的权衡决定了其制度为钉住一篮子货币。

1994年1月1日,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格正式并轨,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2005年7月21日至今,我国首次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2012年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宣布,银行间及其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格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五扩大至百分之一。这使得自2007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单日波动幅度再度扩大。

三、主权货币理论与传统货币理论比较

已有货币理论与汇率制度理论研究多为以传统货币中性理论为基础讨论而来,鲜有学者从货币本质出发,对货币本身进行更深层更直观的思考。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之后,美国经济学家兰德瑞与我国刘新华教授在《解读现代货币》这一专著中,创新式提出了主权货币理论,区别于传统经济学家对国家、货币、经济各层面问题的理解。这对我国面对金融危机后如何有效扩大内需,拉动国内消费,调整经济结构,从而成功完成经济转型,令经济持续平稳的增长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本文将基于主权货币理论,分析汇率与扩大内需的关系。

传统货币理论认为货币供给遵循“存款创造乘数”规律:即中央银行提供基础货币供给,银行相应按照乘数原则增加存贷量,央行可外生通过控制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来控制货币供应量,由货币政策实现对货币供应量与通货膨胀率的控制。理性预期学派则认为无论在短期还是长期,只要政策是可被预测的,那么货币则为完全中性。新凯恩斯主义认为货币虽然在短期为非中性,但在长期仍然是中性的。20世纪80年代末,主流货币理论的“新货币共识”提出盯住货币供给的货币政策目标无效,转而盯住目标利率,调整隔夜拆借率实现对通货膨胀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校正。此外,货币当局的财政政策很难发挥作用,但货币政策可以有效控制总需求和经济的增长。同时,各金融机构与市场相应对央行辅以配合,最终有效实现所定目标。结合有效市场假说,传统货币理论认为货币政策可以通过管理预期控制真实变量,政府监管的推出和市场自我监管更能促进经济增长,减少危机的发生(刘新华,2010)。

然而,主权货币理论从货币的起源开始,提出货币并非源于便利市场交易或节约成本,而是为获得“信用”而生。其“信任”在于公众相信国家会强制征税,人和人都必须以国家货币为支付方式向税务部门纳税,且税务部门一定会按面值接受国家货币,是为货币价值的保障,法律规定确立“法币”地位。也就是说,国家货币的持有者永远可以使用国家货币偿还对其国家的负债。国家货币理论认为,货币是一个国家的产物,任何形式的货币若能够被国家税务部门接受,且发行规模相对于债务负担稳定,就可按其面值流通。此后,维持币值稳定的责任在于国家财政部。审慎的财政政策意义不在于平衡预算收支,而在于私人部门的资源调配到公共部门使用知识得以维持币值的稳定,也只有财政政策才可以用来稳定币值。其实现的途径就是确保公众在较为稳定的价格水平上以向政府提供相应的商品和劳务为代价获得货币收入。相对于传统货币理论,主权货币理论并不认可货币当局通过控制货币供给控制通货膨胀的做法,现实中,很多在采取盯住货币供应量的货币政策时,并未收获原本预期的结果,同样地,货币当局也无法控制银行的准备金。事实上,中央银行的确无法控制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数量,其供给必然一定源自于需求。诚然,现代中央银行政策工具的核心是隔夜拆借率,同时还需要财政部门的配合(刘新华,2011)。

四、主权货币理论汇率制度与提升内需的关系研究

由“税收驱动货币”的主权货币理论推及分析固定汇率制度时,可知中央银行为避免引起汇率波动,从而无法维持稳定汇率的目标,这便使得中央银行不能根据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发行货币。其次,为了维持稳定的汇率,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还要有充足的外汇储备。然而,外汇储备的获得主要通过出口与引进外资两种途径获得。通常,中央银行选择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从商业银行购买以获所需的外汇储备。此处以美元为例,对商业银行而言,出口企业所得美元进入其账户成为负债,同时也在资产方表现为库存现金;中央银行购买美元,作为其买入储备进入资产方,同时发行现金成为负债,此时,商业银行资产方的美元减少,人民币增加。由于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对外贸易依存度一度剧增,国际收支长期顺差,自然地,中央银行购买大量的外汇储备,形成所谓的外汇占款。直接后果就是损害了国内经济增长,政府所用政策的空间受到极大限制,更限制了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就是说,政府无法满足国内需求。

美元是美国当局发行的货币,即为美国政府用于购买商品与劳务并最终清偿债务的手段,本质是权威政府的负债。我国作为出口国而言,出口实际应被视为一种真实的成本,收获大量美元的同时,同样也获得了美国的债务。近年来,我国的出口也的确是以牺牲本土大量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为代价,以简单粗放型低价产品斩获国外市场的青睐,造成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大量的出口,使得政府不能再根据我国国内需求的意愿使用人民币购买商品与劳务,反而要听任国外市场的摆布。然而对于美国来讲,其依仗美元硬通货的货币霸主地位,常年在财政与国际收支两方面均为双赤字,在美国,财政赤字之意表面浮于支出大于收入,看似政府收不抵支,经济动摇。但政府的支出是创造货币,政府持续的赤字,实际上是不断为市场注资,调动了资源,刺激投资与消费,实现经济的增长与稳定。国际收支赤字下,美国就其作为进口大国,实则通过低廉的成本满足其国内的需求,也就是说,我国愿意持有以美元计价的金融和实物资产及其收益,而非消费美国本国的商品资源与劳务。最终,双赤字带来的是对美国最为真实的双倍收益。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还未实现完全的浮动汇率制度,加之我国发行货币的基础条件除政府债券外还需附加含有外汇储备的资产包部分,所以,目前我国对外汇储备的需求依旧是刚性的,仍有一定真实的债务负担。我国对于以美元计价的资产的需求还将受到美国隔夜拆借利率的影响。当隔夜拆借利率较高时,我国对美元计价资产需求随之升高,汇率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为了实现政府预算和国际收支的平衡,若采用紧缩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则将维持相对更高的利率水平和更加疲乏的国内需求,经济增长处于低水平,对国内投资和生产率造成负面影响,总体抑制国内需求,那么这样做的真实成本就是高失业率与低增长率。

我国经济增长与发展进程中,投资与出口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内需消费长期不振。即使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贸易顺差有所下降,足量的外汇储备也给中国创造了足够的缓冲以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如今我国虽然维持盯住汇率制度,但随着经济规模的逐步扩大,及时出现由贸易顺差转向逆差现象,也是进口带来的收益大于出口的成本。当人民币汇率变得更加稳定,届时我国汇率制度亦将更为灵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对外贸易将出现新的局面,最终实现全面的浮动汇率制度,但这是长期累积与变化的过程,目前无法解决我国经济稳步增长前进的困局。

要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旨在如何有效扩大我国内需。因此,要想更好的降低失业率,提高经济增长率,稳定国内价格水平首当其冲。基于政府选择劳动力作为有效的缓冲储备,兰德·瑞教授提出了政府作为最后雇主的就业政策(ELR):政府为劳动力储备设定一个价格水平,随后在保证充分就业的情况下,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它所需要的各种商品和劳务,而不致产生通货膨胀。这种劳动力缓冲储备的固定,是的任何在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找不到工作的人都可以通过ELR获得工作得到公开规定的收入。若私人部门工资高于ELR工资,私人部门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力变强,刺激生产与投资。

我国若实施ELR计划,其结果不仅仅是可以在短期内扩大国内需求,更能够在长期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的增长。ELR计划实施的必要性在于可谓我国带来多方位潜在的收益:包括充分就业、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规范化工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统一的利益框架、工资和价格稳定和社会生产率极大提高,更重要的是促进社会与政治的稳定等。中国正处于转型的攻坚阶段,城镇化的成功实现决定了我国能否跨入中等收入国家之列。ELR计划可以给国有企业转型中的劳动力提供再就业或培训的机会,还可为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转移劳动力创造机会与条件。中国是一个劳动力大国,但劳动力结构长期失衡,非就业劳动力与待职岗位不匹配是造成失业率无法降低的主要因素之一。ELR计划通过吸纳大量的劳动力,提供工作与培训机会,提升劳动力质量与生产率,达到降低失业率,提高经济增长率的目标,如此,全民消费需求增长,促进投资,实现我国经济顺利转型与长足发展。(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李健.如何打造中国外贸升级版——以人民币汇率机制为例[J].中国经贸,2013(07):62-63.

[2] 刘新华 线文.货币的本质:主流与非主流之争[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06):174-181.

[3] 兰德·瑞.解读现代货币[M].刘新华 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

货币理论范文第2篇

摘要:经济学界对货币供应一直存在内生性与外生性之争。据对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货币内生性理论较好地诠释了中央银行货币供给行为。货币流动性过剩是导致通货膨胀的主要因素,但由于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使得货币需求倒逼货币供应,中央银行调控流动性往往很难达到预期效果。金融危机是本次通货膨胀的诱因,宽松货币政策和四万亿投资等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导致流动性大大过剩,但由于我国经济结构的二元性特征,使得流动性总量过剩和结构性紧缺同时并存,单一收回流动性往往会伤及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鉴于我国通货膨胀原因复杂性,需注意防范治理通货膨胀过程中造成的负面效应。治理通货膨胀应立足于产业结构调整,把促进经济和谐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制定协调、可持续的措施。

关键词:货币;流动性;通货膨胀

一、货币内生性与外生性

一般认为,通货膨胀主要是因为货币供应过度才使得流动性过剩,导致过多的流动性追逐定量商品推动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但在有些情况下却并不适用。据许雄奇和张宗益(2004)统计显示,1978—2002年,我国三个层次的货币供应量口径(M0、M1、M2)分别存在6.06%、4.15%、8.59%的超额货币供应,尤其是1997年以后,在M1、M2基数不断增大的情况下,货币供应年均增长率接近20%,然而这部分超额货币并未引发通货膨胀,反而在1998—2002年间出现了通货紧缩[1]。在我国出现的这种货币供给与物价之间的关系完全背离了主流货币理论的经典公式,“超额货币”似乎不知所处的现象,被国际经济学界称之为“中国之谜”[2]。

(一)货币外生性

所谓货币外生性就是指货币供给作为经济运行过程的一个外生变量,由中央银行独立自主地加以决定,其对经济运行和其它经济变量的影响通过凯恩斯效应或实际余额效应实现[3]。在现代经济学中,主流货币理论主要是指主流凯恩斯主义和货币主义的货币理论,二者虽然相互对立,但却在基本理论假设方面是完全一致的,即都主张货币外生性假设。中央银行只要确定了经济发展所需的合理货币需求量,然后供给适量货币,货币供需就能实现均衡。因此当货币失衡时,中央银行可以通过政策手段的实施加以矫正。

根据主流外生货币供给理论,货币流通速度是一个受制度、偏好等长期因素影响的变量,货币供给的变动必然会通过产出与价格的变动加以反映,从数量上看,一国货币数量的增长率应该等于价格水平上涨率与产出增长率之和,即等于物价CPI上涨率与国民收入GDP增长率。由于货币在长期是中性的,货币供应量过多必然推动物价上升,但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时间中却长期存在着超额货币供给与物价水平之间的反常关系。因此,基于货币供给外生性假定的现代主流货币理论似乎难以解释我国出现的“货币迷失”和“流动性过剩”这两种货币现象。但货币内生性却较好地解释了这个问题。

(二)货币内生性

所谓货币内生性是指流通中的货币是由经济运行本身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并不是一种主动的选择行为,而是一种被动的适应性行为,因此,货币供给量是经济体系中的内生变量,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的控制只能是相对的[4]。较早提出货币内生性的是,1959年英国拉德克利夫委员会发表的《货币体系之运转报告》:“对经济真正产生影响的是包括货币供给在内的整个社会的流动性,试图控制货币的努力会促使经济主体用其他流动性的资产来代替货币,以至于货币政策无法实施,只有对经济中的一般流动性加以控制才是一种有效的货币政策”。托宾认为人们会根据成本和收益,在货币与其他金融资产之间做出选择,货币同其他金融资产一样,其供给和需求取决于持有该种资产的成本和收益。货币供给受到货币需求以及公众资产组合的优势等因素制约,因而整个金融系统和公众共同决定了货币供给[5]。格利和肖指出,由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具有货币创造作用,并且这种非货币金融是在货币当局控制之外。

后凯恩斯货币经济学的代表人物温特劳布、卡尓多、拉沃伊、莫尔、明斯基、罗西斯和埃尔利等人在上世纪70和80年代陆续提出了“适应性内生货币供给理论”和“结构性内生货币供给理论”。他们有的认为货币供给与实际产出水平以及就业有直接关系,而与物价水平只存在间接关系,为了防止信贷紧缩导致灾难性的债务紧缩,中央银行除了满足“交易需求”外别无选择;有的则强调当银行和其它金融中介机构的准备金不足时,主要是通过创新性资产负债管理,即银行贷款创造银行存款,商业银行再根据存款来寻找储备,而贷款又是由具有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决定的,中央银行无法控制经济中的贷款量,因此也就无法控制货币存量。内生性货币理论的提出和发展重新诠释了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行为。

二、货币供给与流动性过剩

2010年,我国官方开始适用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站在内生货币供给理论角度,随着金融创新和发展,履行货币职能的金融资产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传统的金融业统计范畴已经不能涵盖整个社会资金的流动和变化,货币供应量指标与产出和物价变动间的相关性越来越弱。与此同时,社会公众、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等货币创造能力越来越强,各种新型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和新型融资方式、渠道的诞生大大降低了中央银行的货币控制能力。因此,货币供给“过剩”,主因不是由供给方决定,而是由需求方决定。

(一)货币需求倒逼货币供应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货币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执行交易媒介职能的货币占比逐年下降,执行资产职能的准货币成为主体,这种货币结构导致货币供求均衡的主导力量由供给转向需求方面,而在需求结构中居民又占绝对主体[6]。从中央银行角度看,这种超额货币供给具有很大的被动性,由于其转化为其他金融资产形式,所以并未对物价造成压力。许多实证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如伍志文(2003)通过对货币形态的扩展,认为大量货币在资本市场的集聚是导致我国货币超额供应,进而出现“中国之谜”的重要原因[7];王一萱、屈文洲(2005)认为,我国货币市场和股票市场上存在信贷资金套利的行为,大量货币通过灰色渠道流入股票市场的可能性是产生“迷失”货币的重要原因[8];易纲和王召(2002)基于所建立的货币政策传导模型,认为在股市存在时,货币供给的增加并不会完全转化为商品价格的上升,而会有相当一部分在股票市场上溢出,而我国股市的投机性质所带来的价格“超调”现象加剧了这一不对称性,即使考虑股票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财富效应和产量扩张,货币供给也不可能完全反映到价格和产出的变化上来,因此股市溢出和超调是我国货币“迷失”的重要途径[9]。张杰(2006)则认为,中国的高货币化和货币“迷失”现象具有深刻的政府行为内涵,政府部门对银行体系的运转进行了过多干涉,提供了大量显性补贴和隐性担保,经济中的货币供给将高于市场化条件下的最优水平,由此出现在货币数量论框架下的货币“迷失”[10]。审计署发布的2010年审计公告中显示,我国地方政府融资负债约10万亿元,占2010年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47.92万亿元的20.9%。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存在大量的银行外其他信用融资,不但数额较大,而且隐蔽性强,难以统计。地方政府融资相较于银行贷款,具有软约束性,容易游离于宏观调控之外。

货币乘数是连接货币供给与基础货币之间的纽带,主流货币理论主张货币乘数是基础货币扩张的倍数。一般来说,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控制基础货币,但对货币乘数的控制能力有限。原因在于中央银行虽然可以通过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来影响货币乘数,但超额存款准备金率、提现率则主要取决于银行和居民的行为选择,中央银行不能随意控制。2011上半年,央行连续六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21.5%,接近历史最高水平,理论上货币乘数相应下降,但实际结果确是货币乘数仍在不断扩大,看起来是信贷投放逐步受到限制,但存款增长率出现持续下降甚至负增长,表现为企业存款大幅下降,直接转向投资或经营领域,居民储蓄存款通过民间借贷途径投向企业或经济实体,形成罕见的“全民借贷”现象,直接抵消了央行的调控效果。另外,我国货币乘数的变动具有明显的顺经济周期的特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货币供给内生于经济的周期波动[11]。还有许多学者的实证研究也支持了我国货币乘数呈现出内生特性的结论。

(二)基础货币内生性的表现形式

基础货币的内生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再贷款与再贴现的“倒逼机制”上,由于经济转轨时期预算软约束的特征,财政和企业往往患有投资饥渴症并转化为银行信贷的软约束,形成适应性内生货币供给式的“倒逼机制”;二是在债券公开市场操作上,中央银行主动性匮乏,由于适合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债券资产短缺,而中央银行本身债券也不足,难以通过逆回购业务收回基础货币,只能通过投放短期资金的单向操作,同时中央银行还要受到其他银行机构有无反向交易意愿的影响,灵活性和主动权受到一定的束缚;三是在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上,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渐进性的汇率改革条件下,央行通过外汇占款投放基础货币具有很大的被动性,这意味着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基础货币数量成为依赖于外汇市场状况的内生变量。总之,货币供应的内生性会扩大货币乘数并使市场流动性膨胀。

三、流动性过剩与通货膨胀

(一)国际金融危机是本次流动性过剩的起因

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管理通胀预期”作为我国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6月15日,央行一直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加息4次至3.25%,11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最高达21.5%,但是,通货膨胀依然居高不下。统计数据显示,5月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5.5%,PPI上涨6.8%,5月份CPI的同比增幅已经处于2008年7月以来的最高位,创下34个月来新高。从表面来看,流动性过剩成为本次通货膨胀的主因,但通过实施严厉的调控流动性政策后,通货膨胀趋势并没有减弱趋势。2009年,我国曾一度实施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和4万亿投资等一系列的应对措施,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货币政策逐步向稳健转变。纵观这一过程,央行向市场释放流动性是迫于经济发展的压力,而收回流动性则是迫于市场价格的压力。近期我国江浙广东一带中小企业经营形势一度下滑,破产公司数量甚至超过金融危机以前,这是在当前流动性依然过剩的情况下发生的。

(二)我国通货膨胀的复杂性

从中国本轮经济通货膨胀的发生原因看,受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自2009年来的货币超发。二是在全球货币量化宽松大背景下,国际贸易收支和汇率等因素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国际商品价格;通胀将通过农产品和工业品链条分别传导到国内;通过贸易和非贸易部门的比价效应,通货膨胀进一步由贸易部门向非贸易部门扩散,最后引起价格的全面上涨。三是国际铁矿石、有色金融、原油等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所引发的成本推动。当前中国经济正在走过“刘易斯拐点”。从实证研究来看,一个经济体在走过“刘易斯拐点”之后,往往伴随着较长时间低端劳动力工资水平的快速上涨。由于工业品的价格传导存在着明显的价格黏性,成本压力主要表现在低端劳动力密集程度较高的农产品上,容易引起农产品价格的波动。随后,劳动成本会通过向终端产品转移而引发整体物价与工资水平的螺旋式上升,最终促使成本推动型通胀压力在整个居民消费领域和工业制成品领域体现出来。

当前,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据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显示,九成以上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贷款,当前中小企业生存难度超过2008年。鉴于通货膨胀的严重危害,央行必须做出收缩流动性的宏观决策。首当其中的影响是最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如果中小企业出现大面积经营问题甚至破产,势必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为此,央行必须在收缩流动性、抑制通货膨胀和扶持中小企业之间做出妥协,但只要流动性依然旺盛,就必然会加重通货膨胀治理的负担。这实际上体现的是,资金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分配的不合理性以及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性,大量的信贷资金流入了大型国企和垄断性行业,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本来就举步维艰,抗风险能力差,资金紧张不过只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

四、结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生性是当前我国货币供应增长的主导性因素,而货币超发造就了本轮通胀的流动性基础。由于我国当前通货膨胀形成的因素较多,传导机制较为复杂,因此,单纯的抑制流动性并不能从根本上抑制通货膨胀的蔓延,过于严厉的调控反而会伤及经济的发展,近期大量中小企业的破产甚于金融危机就是例证。治理通货膨胀应当立足于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制定协调、有序的长期治理措施,并容忍通货膨胀在一定幅度内存在。一是在控制信贷总量的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制定银行业信贷投放监管比例,引导更多的贷款投向中小企业;二是切实提高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最大限度的削减市场垄断和行业垄断,除了影响国计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行业之外,鼓励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和竞争,在税收、信贷等诸多方面保证中小企业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信用融资统计和监管力度,尤其要防止银行外信用和融资膨胀,从而实现对整个社会资金流动性的有效控制。

(责任编辑:张恩娟)

参考文献:

[1]许雄奇,张宗益.财政赤字、金融深化与通货膨胀——理论分析和中国经验的实证检验(1978—2002)[J].管理世界,2004(9):24-32.

[2]李健.结构变化:“中国货币之谜”的一种新解[J].金融研究,2007(1):41-52.

[3]王腾.论货币宏观调控权的实现与货币传导机制的建立[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38-41.

[4]谢罗奇,胡昆.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分析[J].求索,2005(1):26-28.

[5]黄齐朴.浅析货币供给内生性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J].金融经济,2006(2):127-128.

[6]伍志文.“中国之谜”——文献综述和一个假说[J].经济学,2003(1):39-70.

[7]王一萱,屈文洲.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连通问题研究[J]深交所,2005(6):37.

[8]易纲,王召.货币政策与金融资产价格[J].经济研究2002(3):13-20.

[9]魏杰,王韧.货币“迷失”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研究进展与现实抉择[J].经济学动态,2007(1):22-28.

[10]王杰,谢明.中国货币供给是内生的吗——基于VAR

模型的实证检验[J].济南金融,2007(9):20-23.

[11]姜欣欣.通胀:必须理性面对的长期挑战[N].金融时报,2011-02-28.

货币理论范文第3篇

一、引言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财富蒸发”成为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词语之一,投资者在承受股票、基金及其他投资品市场价格暴跌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的痛苦同时,对充斥媒体的所谓“财富蒸发”的疑问也越来越多:“财富”究竟是如何“蒸发”的?这些“钱”到底都到哪里去了?

二、财富蒸发再剖析——以股市为例

(一)货币资金对股市财富的影响

]、货币资金在个股间转移所形成的股市财富再分配

自然界中,蒸发是指发生在液体表面的汽化过程,即物质从一种形态(液体)向另一种形态(气体)转变的物理现象。循此推理,我们投入股市的资金也定是有去处的。以股市投资者甲、乙两人为例进行说明。假设乙以每股10元的价格购入甲出售的股票,其后,该股跌至每股9元,此时乙每股亏损1元,从乙的角度看,其股票资金账户上的财富的确在减少,但毫无疑问的是乙当时所付出的每股10元已转入甲的资金账户,并没有出现整体意义上的财富消失。

2、货币资金撤离股市所形成的财富重新分配

然而,甲可能将资金不投入股市,如果其撤出资金并投入债券市场,那么股市资金的流出将导致股票价格的下跌,而追加到债市的资金将导致债券市场价格上涨,从而财富在不同市场之间重新配置。

3、股市资金的漏出效应

如果甲的资金既不转移到债券市场也不再购买股票,而是以证券保证金的形式出现,就形成了相应的资金漏出。对股票市场而言,其效果等同于资金的流出,将导致股价下跌,股市财富缩水。由于这部分漏出的资金暂时没有追逐任何金融资产,因而不会形成推动其他金融资产价格上升的力量。

4、货币资金回笼导致股市财富蒸发

通过信贷投放的货币在回笼之时会直接减少包括股票在内的各种投资品及商品的需求,进而导致股票价格下跌,市值财富萎缩。

需要说明的是,现代经济生活中的货币都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货币,除有形的钞票和硬币外,更多的是通过银行信贷投放的无形的存款货币。不考虑客观经济而仅就技术层面而言,整个银行体系通过负债创造存款货币的能力是无限的。相应地,货币资金回笼既包括实实在在的现金回笼,又包括无形的存款货币资金的回笼。这正是普通投资者所疑惑的“钱”到哪儿去的症结所在:有形的现金回笼是实实在在的实体回收,但更多的存款货币并不存在有形的实体,其回笼时仅是整个银行体系减少负债的账面处理而已。

(二)市值计价法下货币资金对市值财食的杠杆作用

货币资金对股市的追逐促使股价上升,从股市的撤出则导致股价下跌。然而以每日收盘价为基础计算的市值财富变动额与实际货币资金流量通常不会是等比关系。以每日换手率为例,大多数股票每日换手率在1%-25%(不包括初上市的股票),70%股票的换手率基本在3%以下,这说明70%股票每天只需其总股本3%左右的成交量就可能改变其100%总市值财富,撬起远超过货币资金量本身的市值变动额。这就是市值计价法下货币资金对市值财富的杠杆作用:每日追逐股市的货币资金所创造的市值财富可能远远高于货币资金量本身,而从股市撤出的货币资金则可能形成远超过货币资金量本身的市值财富萎缩。

三、金融市场财富蒸发的理性分析

(一)追退金融资产的货币资金在减少

从以上我们对股票市场市值财富蒸发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如果剔除资金漏出效应的影响(由于这部分漏出的资金存在机会成本,因此其所占的比例不会太大),那么在追逐金融资产的货币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能出现热点在不同市场间转换,如货币资金对股市的追逐导致其对债券市场的投资减少,由此导致股价上涨而债券价格下跌,但通常不会出现所有金融资产价格同时下跌的情形。

然而追逐金融资产的货币资金总量可能会减少,这在资金退出金融市场或资金回笼时(紧缩的货币政策时期)表现地尤为明显。金融市场的一大特点——与货币资金联系最为紧密,决定了其受货币政策的影响是既显著又迅捷。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通过信贷流入各类金融市场的资金在回笼的压力下纷纷撤出,对金融资产的总体需求减少引致其市值财富快速收缩。

(二)货币幻觉的破灭

理论上来说,通过银行体系负债所创造出来的货币资产供给必须与客观经济发展所内在的货币需求相适应,过多的货币供给并不能形成有效购买力,只会推动价格上涨。这种由过多的货币资金所推动的价格水平,往往会使资产持有者,不论持有的是实物资产还是虚拟经济中的金融资产,形成货币幻觉:人们仅对资产的名义货币价值做出反应,而忽视了其内在真实价值。从这种意义上来说,金融危机爆发的那一刻,毁灭更多的不是真实财富而是一些看似财富的泡沫而已。

(三)市值计价法会放大货币幻觉

市值计价不代表市场出清的价格,事实上,没有成交量或成交量很小时,市场价格也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动,而所有的金融资产将按这一成交价计算市值。因此,资金流入所撬起的虚拟经济体中金融资产账面财富的增加可能远远超出初始的资金流人量。同理,资金流出所引发的虚拟经济体中金融资产账面财富的萎缩也可能大大超出资金流出量本身。换言之,市值计价法下货币资金对金融资产的市值财富具有杠杆作用。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金融市场财富蒸发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政策建议:

其一,与普通商品市场一样,追逐金融资产的货币资金的减少会导致其需求减少,进而价格下跌,市值财富萎缩。

其二,货币和虚拟经济本身不能直接创造财富,只能通过作用于实体经济间接创造财富。当过多的货币资金追逐虚拟金融资产并未能形成实体经济真实财富的创造时,其结果只能形成货币幻觉——金融资产价格泡沫。

其三,当货币幻觉作用于金融资产时,会由于市值计价法形成更大的货币幻觉。

其四、货币幻觉会在货币回笼或退出金融市场(包括货币资金漏出时)趋于破灭。

其五,货币和虚拟经济本身不能直接创造财富的同时说明货币和虚拟经济本身不能直接毁灭财富,然而不当的货币供给会直接形成价格泡沫,并会严重影响后续实体经济正常运行秩序。因此,货币管理当局应密切关注货币供给状况,根据实体经济的客观需要投放货币,尤其要重点关注流人金融市场的货币资金动态,因为在这一环节,市值计价法会进一步放大可能的政策失误。

(本栏目策划、编辑:曹 敏)

货币理论范文第4篇

从营销理念起步的

“魅力神话”

虚拟货币理念,最早可追溯至网络营销的理念与实践。一些网站为鼓励网民更多访问而采用奖励策略,它们以累计访问时间换取积分,积分可兑换实物奖品。之后,随着网络游戏与网络软件产业的发展,部分网游公司开始发行点卡,由消费者大额购买后充入虚拟账户获得游戏币,用于相关游戏消费、购买装备等。由于网游人气急速上升,出现了玩家之间的装备交换,此时游戏币成为可以在虚拟世界交换的虚拟货币。迄今,虚拟币甚至已经成为部分网站运营的重要载体。

而比特币在互联网的“问世”创造出其他电子货币或虚拟货币无法企及的“神话”,源于其拥有以下六个“不俗”的优点:其一,去中心化,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其二,世界流通,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并可以在任何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其三,交易费用低,几乎是实时交易且无手续费;其四,无隐藏成本,知道对方比特币地址就可进行支付,没有额度与手续限制;其五,专属所有权,操控私钥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主人之外无人可以获取;其六,跨平台挖掘,软件挖掘过程中可以在众多平台上发掘不同硬件的计算能力。事实上,继比特币之后,有种类繁多的“山寨币”相继问世,比如来特币(Litecoin)、质数币(XPM)、比奥币(BeaoCoin)、安全币(SecureCoin)、阿侬币(AnonCoin)、点点币(PPCoin)等。

货币虚拟风险不“虚拟”

支付或投资,不容忽视的固有风险。痴迷于虚拟货币的“玩家”们往往忽视了其面临的潜在风险,事实上,以下两种制约货币正常流通的关键风险恰是当前虚拟货币体系无法规避的。第一,保值及流通风险。一般而言,虚拟货币价值稳定及正常流通与三个因素密切相关:发行者经营虚拟货币的长久性,发行者对虚拟货币的购买力保证,以及发行者对其持有的已售虚拟货币绑定的预收款项的有效使用,而上述因素仅建构在单个企业信用的基础上。相对于构筑在国家信用和法律体系基础之上的纸币,虚拟货币缺乏公信力支撑,抵御冲击的基础脆弱。

第二,安全性风险。迄今为止,安全性一直是制约数字货币发展的最重要的瓶颈因素之一。由于缺乏现实货币的防伪技术,一些电脑黑客可能会利用其安全漏洞,通过私服、外挂等技术滥发虚拟货币,比如2007年5月到2008年9月,一个倒卖游戏币的团伙就曾在我国雇佣廉价劳动力和使用外挂获取大量虚拟货币。

游离于监管之外,冲击正常金融秩序。随着虚拟货币走出虚拟世界,开始与法定货币建立双向兑换关系,并逐渐介入实体交易,其固有隐患便不可避免地会波及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在虚拟货币支付及流通范围逐渐超越虚拟世界的背景下,其币值稳定及流通风险便会向现实世界传导,从而冲击正常货币政策,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虚拟货币大范围发行和流通将迫使基础货币量减少,产生铸币税风险并影响央行独立性;其二,虚拟货币发行使货币供应量和存款倍数产生预期之外的波动,导致宏观调控风险。其三,如果虚拟货币未来在某种程度上整合统一了,则意味着另外一种货币和支付手段产生,冲击传统货币流通体系。

未来数字货币家族成员?

虚拟货币不能继续“野蛮生长”,亟待监管规范和引导。考虑到虚拟货币产生及流通机制的非传统性,其规范发展也就不只是金融管理当局的责任,还需借助互联网立法的力量以及虚拟货币世界的自律机制。

首先,金融监管当局应建立健全虚拟货币发行及流通的管理机制。只有那些拥有良好资信状况、征信记录、严格安全措施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企业才可能获得发行许可,考虑对虚拟货币发行实行分批核准制度,将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限于本企业虚拟服务支付以及投资收藏领域,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获得央行许可并应满足一定的信息安全要求。其次,推动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加快推动互联网技术专利保护立法,严厉打击危害网络安全的黑客行为、虚拟货币的非法发行和交易行为、依托于虚拟货币的非法交易行为等,为数字货币技术创新以及数字货币体系的有序流通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最后,支持虚拟货币发行企业行业协会建设。引导虚拟货币发行企业开展公平、良性的竞争,推动虚拟货币发行及流通的统一规则及标准制定,与监管、立法形成“三轮”合力,共同致力于创造规范、有序、安全的虚拟货币流通环境。

比特币“神话”揭示了国际货币体系的现实弊端,或许可视为一种改革的“民意”表达。作为虚拟货币领域的“佼佼者”,比特币诞生并崛起于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特殊时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众对现实货币体系弊端的不满。比特币没有集中发行方、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特点,一定程度上正是避免政府操纵货币数量和不同币种之间汇兑损失的针对性制度设计,难怪有人认为比特币是一群电脑狂人对完全不同货币之路的大胆尝试。

因此,在未来的国际货币体系改革过程中,不妨考虑借鉴比特币设计的部分科学理念,比如引入超国家或民间力量,由官方或者IMF等国际组织出面,研发类似的产品代替现行纸币或与纸币一起流通,也可以考虑由私人研发但经过官方特许发行,并由官方监管流通。这样,在如此混合流通体系中,虚拟货币与主权国家货币的兑换比率的变动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各国货币体系改革的警示力量。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林顿·拉鲁什预言,从2050年开始,网络虚拟货币将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官方承认,成为可以流通的通行货币。

货币电子化是可以预期的发展方向,虚拟货币有望成为未来数字货币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尽管部分观点认为,虚拟货币不等同于电子货币,但是从国际清算银行对电子货币的定义来看,虚拟货币的性质大致包涵在电子货币中,即消费者向其发行者支付传统货币,而发行者把这些传统货币的相等价值,以电子、磁力或光学形式存储在消费者持有的科技电子设备中,供消费者进行经济交易的一种等价媒介。因此可以认为,虚拟货币本质上是数字货币家族的一部分。

电子货币自19世纪70年代产生以来,虽然并未像某些预言家预言的那样,在较短时间内取代传统货币行使货币职能,但磁卡、电子钱包等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普及却是不争的事实。展望未来,随着信息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生活以及宏观调控信息化程度将不断提升,在妥善解决电子货币安全性、公信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数字货币逐渐取代纸币将是可以预期的方向,而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的核心设计理念可能被未来数字货币体系所借鉴。届时,虚拟货币或许已经是能够与法定数字货币自由兑换的电子货币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正是基于对货币电子化的乐观预期,部分金融机构已着手新一轮的竞争布局,比如摩根大通就于2013年12月11日向美国专利局申请了类似比特币的虚拟支付系统专利。

货币理论范文第5篇

摘 要:本文对欧盟由“准平行货币”向“单一货币”逐步推进的货币合作路径及其政策协调机制进行了探索。从中得到了5点启示,并结合东亚经济金融合作的状况,提出了东亚金融合作应实施渐进式、梯度推进的多重平行货币合作、宏观经济政策逐步协调趋同的发展模式。

关键词:欧洲模式;东亚金融合作;路径演进;政策协调

货币理论范文第6篇

中国以黄金为币的历史源远流长,从春秋战国到新中国建立,长达二千余年的历史长河中,黄金一直在我国货币制度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我国货币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货币史学界、经济史学界以及钱币学界对我国历史上是否以黄金为币,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论和分歧。当前学术界普遍认同的仍然是彭信威、萧清等前辈货币史学家的学术观点,认为黄金自春秋战国时期进入流通领域,秦汉时期发展到顶峰,东汉以后,黄金的使用“骤然减少,而且它的货币作用也衰退了”。部分学者因黄金作为货币的使用范围不够广泛,流通性远不及铜钱,故而否定黄金的货币性,认为“黄金非币”。

然而,黄金在我国历史上究竟是否作为货币呢?我们认为自春秋战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黄金一直是我国贵金属货币体系的一员,是我国古代乃至近现代货币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黄金的货币特征或货币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流通区域而有所不同。从黄金的自然属性来看,黄金具有易于分割、百炼不轻,可以反复使用,不易消耗、磨损的特质,是一种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货币职能的贵金属。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随着商品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从而商品价值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那些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身上,即转到贵金属身上。‘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这句话已为金银的自然属性适于担任货币的职能而得到证明”。同时,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这些物,即金和银,一从地底下出来,就是一切人类劳动的直接化身”。我们理解马克思的论述有如下两层含义:第一、只要商品货币经济存在,黄金就是当然的货币;第二、黄金一旦为人们认识、了解和掌握,它就充当了货币的职能。

马克思描述的是人类货币历史发展的普遍情形,同时也是世界各国货币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那么,在我国古代货币历史的发展历程中,是否存在特殊的情形,或者特殊的规律呢?从目前掌握的文物考古的资料看,我国先民对黄金的认识始于商代早期。上世纪70年代,我国文物工作者在河南郑州早期商代遗址中,发掘出一件黄金制成的饰品。在河南安阳、辉县,山东益都,山西保德,北京平谷等地的商代墓葬中均有黄金制品出土。1986年,在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了包括金杖、金箔面罩、虎形金箔、鱼形金箔等一批商代中晚期的黄金制品。众多的考古发现的成果充分说明进入商代以后,黄金已为我国先民认识、了解和掌握,只不过因当时的我国社会尚处于商品经济的萌芽阶段,交换仅限制于以物易物,即“抱布贸丝”的状况,并未形成货币经济,故未当作货币使用,只作为器饰宝藏。从目前出土的商代黄金制品的器形来看,多为金箔、金叶、金皮等形状,并多为重要墓葬使用,说明黄金已为当时十分珍贵的物品,其价值已为当时的人们所认识和了解。西周时期黄金的使用情形与商代基本一致。

进入春秋战国以后,随着我国商品货币经济的日渐形成和发展,社会财富逐步积累,黄金遂登上了我国货币历史的舞台。《管子》书中有先王“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的记载。“黄金刀布者,民之通货也”(《管子·轻重乙》。春秋战国时期,尤其进入战国以后,我国史籍中关于黄金使用的记载甚为丰富,当时黄金的使用以“斤”或“镒”为单位,大凡购买贵重物品,包括千里马、宝剑、玉器以至美女等,均有以黄金计价的记载。贵族、大地主、大商人的家产亦以黄金计值,其时已有“千金”,乃至“万金”之家。黄金还被大量用于赏赐、馈赠、贿赂等活动。战国时期的齐国,出现了专门从事黄金交易的“鬻金者之所”。南方的楚国是当时我国黄金主要生产地,不仅出现了早期的黄金铸币——金版,即“爰金”和“卢金”,还出现了称量黄金用的砝码和天平。建国以来,考古工作者在湖南楚墓中发掘出了大量的砝码和天平,不仅说明黄金作为货币使用在当时已较为普遍,同时还说明当时的“爰金”和“卢金”是当作称量货币来使用的。

秦统一全国,首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货币流通制度。秦始皇”中一国之币为三等,黄金以镒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史记·平准书》)。从而在制度上确立了黄金在我国古代货币体系中的地位。

汉承秦制,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因此黄金在汉代货币制度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我们今天所说的“金钱”一词,始见于《史记·货殖列传》。太史公把“金”与“钱”并列,且把金置于钱之上,客观地反映了当时“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的货币流通体制下黄金与铜钱的关系。即大数用金,小数用钱。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关于当时物价的记载曾言:“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货币流通领域大数用金,小数用钱的状况。大凡百姓日常生活均使用铜钱;而大宗交易,如购置田宅、大牲畜和贵重物品等,则多使用黄金支付。翻开史籍,《汉书·东方朔传》有“丰镐之间,号为土膏,其价亩一金”的记载;《史记·赵括传》有“王所赐金帛,归藏于家,而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的记载;《史记·吕不韦传》有“复以五百金买奇物玩好”的记述。这些记载表明,当时的大宗交易多用黄金支付。在汉代,黄金还被大量用于储藏、赏赐等方面。王莽死后,府库中藏黄金七十万斤;董卓身亡,坞中所藏黄金亦达二、三万斤。《盐铁论》中有“大夫积千金,士积百金”的描述,表明存储黄金已是汉代士大夫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在《史记》和《汉书》中,关于汉代黄金用于赏赐的记载非常丰富,赏赐的数额最多的一次为五十万金,动辄数万金,少亦数十金。汉文帝说:“百金,中民十家之产也”(《史记·孝文帝本纪》),说明当时人们拥有财富的多少往往以黄金来衡量。汉文帝始实行的“酎金”制度,规定各诸侯、列侯需按所辖人口数向少府缴纳黄金作为“助祭费”,不按质按量缴纳者将会受到王削县,侯免国的处罚。在西汉律法中,对一些违法犯罪亦采取罚金治罪的办法。如汉哀帝时,为防止诸侯官吏与民争利,曾经规定“诸侯在国,名田它县,罚金二两”(《汉书·哀帝纪第十一》引如淳注曰)。这种“酎金”制度和罚金治罪的办法无疑为西汉政府搜括黄金的重要手段。汉代黄金的形制多为圆饼形。武帝太始二年(公元95)下诏将黄金铸成马蹄、麟趾形状。但汉代的马蹄金和麟趾金在使用时并不是以枚计值,而是按重量流通使用,因此它仍然属于称量货币,还不是真正意义的黄金铸币。汉代黄金的使用多以“斤”为单位,以“两”为单位的情况亦时有出现(《汉书·哀帝纪第十一》)。

在灾祸战乱绵延不断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经济凋敝,货币经济出现实物化的趋势,谷帛取代铜钱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交换媒介,但以黄金计价的情况亦时有出现,如西晋愍帝建兴四年(公元316)十月,“京师饥甚,米斗金二两,人相食,死者太半”(《晋书·孝愍帝纪》)。北周统治下的河西诸郡和梁朝统治下的南方交广之域则多以金银为货币(《隋书·食货志》)。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黄金的使用还出现了从以“斤”为单位到以“两”为单位的变化。

在钱帛兼行的唐代,黄金的货币性特征亦有迹可寻。如武德四年,唐高祖因李世民平王世充功高,故赏赐李世民“黄金六千两”(《唐书·本纪二》)。唐代黄金还被铸造成“开元通宝”形式供宫廷贵族把玩和馈赠使用。在唐代还出现了专门从事打制金银器饰,兼营生金银买卖的金银铺,并在金银铺的基础上形成了金银行。《秦妇吟》中“一斗黄金一升粟”的描述反映了黄巢起义期间物价腾贵,经济凋敝的社会现实,同时亦表明唐代黄金仍然具有支付功能。

宋代,黄金是政府财政收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真宗天禧五年计有黄金收入14400余两、黄金支出13500余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七)。宋代赋税的征收已部分使用黄金支付,如仁宗景祐年间,商人买茶,每百贯茶价中,六十贯于见钱,其余四十贯允许折纳金银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十三)。宋代政府黄金的支出多用于赏赐,《宋史·石普传》有因石普平定李顺起义有功,而赐以黄金三百两的记载。正是因为宋代政府对黄金有大量的需求,因此宋太宗才会感叹疑惑“西汉赐予,悉用黄金,而近代为难得之货,何也?”(《宋史·杜镐列传》)。宋代的金银铺已演变成金银交引铺或金银盐钞引铺,除经营金银器饰的打造外,还兼营生金银的买卖和从事兑换业务。

在元朝时期,元朝政府推行纸币流通制度,实行集中金银于国库的政策,禁止携金银出海外,禁止民间私自买卖金银,金银的买卖由政府在各地设立的平准库或交钞库负责。在“中统钞”发行之初,纸币和金银是可以相互兑换的,金银一度充当纸币的发行准备。中统初年,元政府规定黄金和纸钞的比价为黄金一两易“中统钞”十五贯,后更为“赤金每两价钞二十贯”(《元典章》卷二十《户部六·钞法》)。可见,在实行纸币流通制度的元代,黄金同样发挥着货币的许多功能作用。实际上,元政府虽然实行集中金银于国库的政策,禁止民间私自买卖金银,但并不禁止民间拥有金银。因此,黄金在民间的使用也就不足为怪了。元代黄金的型制多铸成“元宝”型,即我们今天常说的“金元宝”。元代的金银铺除经营金银器饰的打造外,同样兼营兑换业务。

在明代初年,由于元末纸币流通制度的崩溃,铜钱又恢复了在各地的流通。在明洪武年间,明朝政府在铸造方孔圆钱的同时,于洪武八年(1375)又开始发行“大明宝钞”。因此,明初的货币制度实际上是钱钞兼行的货币流通制度。明代发行的纸币不备金银本钱,禁止民间私自交易金银,允许人们用金银向政府换易“宝钞”。规定钞四贯等于金一两(《明史·食货志五·钱钞》)。明朝政府为了推行纸币制度甚至一度禁用铜钱,使得当时“杭州诸郡商贾,不论货物贵贱,一以金银论价”(《太祖实录》卷二五一)。明中叶以后,白银取代纸币和铜钱成为主要流通货币,在流通领域逐步形成了大数用银,小数用钱的货币流通格局。黄金则多用作储藏手段和较大数额的支付。明代被籍没的权贵,其家中大多藏有大量的黄金。宦官刘瑾被杀后,从其家中搜出黄金达1205万两(陈洪謨《继世余闻》)。佞臣钱宁入狱后,从其家中亦搜出黄金十余万两(《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五》)。严嵩之子严世蕃被斩后,从其家中搜出黄金“三万余两”(《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太监李广自杀后,明孝宗皇帝听说其家中有一本奇特的书,遂派人把它取来一看,原来是一本收受贿赂的登记簿,“多文武大臣名,馈黄米白米各千百石。帝惊曰:‘广食几何,乃受米如许!’左右曰:‘隐语耳,黄者金,白者银也’”(《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可见,用黄金来进行贿赂已是当时朝野上下非常普遍的情形。明代黄金除铸成金锭外,还铸成金钱供皇帝赏赐、以及富贵人家把玩使用。明代黄金对白银的比价呈逐渐走高的态势,由明初的一比四、一比五,逐步增加到明末的一比十、一比十三(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一《黄金》)。

清代沿袭了明朝的货币流通格局,大数用银,小数用钱。黄金仍然主要用作储藏手段,大额支付,以及充当储备货币等职能。入清以后,随着海运技术的不断发展,新航路的开通,使得东西方的贸易交往更为频繁。而古代中国的金银比价一向都比欧洲国家低,较高的时候为宋代,一度达到一比十四,但为时很短暂,明代最低亦达一比四。实际上,在清以前,中国的金银比价大多在一比十以下,而同期欧洲国家的金银比价则很少在一比十以下。在清朝初年,我国的金银比价仍然在一比十左右,而同期欧洲的金银比价为一比十五。因此,欧洲商人来华贸易,大多带有白银,换回黄金,从而使得我国的金价开始逐步向国际金价靠拢。清乾隆末年,我国的金银比价已与国际金银比价基本持平。在十九世纪后半叶,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均纷纷放弃银本位或金银复合本位币制,实行金本位币制。并纷纷抛出白银,购进黄金。1888年至1900年,短短十三年间,我国黄金流出达73692万海关两,白银的流入亦达7062万多海关两(彭信威《中国货币史》P850)。对当时以白银为主要流通货币的清王朝来说,白银的大量流入造成了白银购买力的急剧下降,物价腾贵的状况亦因之形成,百姓生活大受其苦。在这一时期,金银比价一跌再跌。至十九世纪末,金银比价跌至一比三十,再加上帝国主义入侵强加给清政府的大量战争赔款都要折合黄金支付,从而使赔款的银两数额随银价的下跌不断增加,使本就积弱已久的清王朝的财政更加苦不堪言。为了挽救形将崩溃的清王朝的财政状况,一些朝廷官员遂上疏朝廷,提出进行币制改革,实行金本位币制。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颁布《整顿圜法酌定章程》,开始进行币制改革,规定“所造三品之币,即文曰大清金币、大清银币、大清铜币,通行天下,以归一律”。光绪三十二年(1906),户部造币总厂开始试铸大清金币,该币正面中央铭文为“大清金币”,正面外圈铭文为“光绪丙午年造·库平一两”;背面图案为蟠龙图,四周钤云纹。重约37g,成色98%。分为大云、光边和小云、齿边两种版式。“大清金币”是我国历史上中央王朝铸造的首枚具有近代意义的黄金铸币,但由于它仍然以重量为单位,因此它仍然沒有完全摆脱称量货币的性质。

辛亥革命后至1935年民国政府实行法币改革期间,我国以白银为主要流通货币,黄金大多用作储藏手段,大宗交易亦使用黄金支付,由于当时各帝国主义列强均已采用金本位,故大量的国际债务亦需折换成黄金支付,因此,黄金在此期间更多地充当了国际货币的角色。民国元年(1912),民国政府在南京造币厂铸造孙中山像开国纪念金币。该币无面值,是我国历史上政府铸造发行的首枚纪念金币。其正面中央图案为交叉的五色旗和铁血十八星旗,外圈文字为“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孙中山侧面像。民国4年(1915),北洋政府颁布《修正国币条例草案》,规定十元、五元两种面值的金币铸造标准为:十元币含纯金一钱六分零二毫,金九铜一,重一钱七分八厘;二十元金币倍之。嗣此,“金九铜一”遂成为这一时期铸造金币的含金量参考标准。民国五年(1916),天津造币总厂铸造中华帝国袁世凯像十元金币,它不再以重量为单位,而是以元为单位,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枚真正具有近代意义的黄金铸币。此后,各地军阀政府相继开始铸造金币。1916年云南造币厂铸造了唐继尧像拥护共和纪念金币,面值为五元、十元两种。1922年,唐继尧为了缓解军饷之急,又铸造了“当银币五元”和“当银币十元”两种面值的金币。1926年,时任直鲁联军总司令的张宗昌令天津造币厂铸造了面值分别为十元和二十元的山东省金币。1927年,奉系军阀张作霖又令天津造币厂铸造了张作霖像金币,面值分别为五十元、四十元和二十元。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铸造的金币实际上是按当银币多少元来流通使用。

清末至民国期间,海关关税收入一直是我国偿还外债的重要来源。在1930年以前,关税收入均以白银征收,而外债的支付则需将白银兑换成黄金或外币。由于白银价格的不断下跌,从而使得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出不断增加。为了改变这种不利状况,1930年1月,国民政府下令自1930年2月1日起,进口关税以黄金为单位征收。规定海关金单位与黄金的比价为:一个海关金单位含纯金0601866g。在关税征收时可以白银按当日的金银比价折合海关金单位缴税。为了简化海关关税征金制度的手续,方便关税的缴纳征收,国民政府令中央银行于1931年5月1日起正式发行“海关金单位兑换券”,即所谓“关金券”。初始发行的“关金券”分为十元、五元、一元、二十分、十分等5种面额。其颁行的《关金兑换券办法》规定,其准备金十之六为现金,十之四以信誉较好的外国银行发行的黄金债券作为保证。由于其发行之初实际为十足的现金准备,且“凭票即付”,因此,“关金券”实际是可以兑换成黄金的“兑换券”,是当作黄金流通使用。1942年4月,国民政府财政部规定关金券按1∶20的比价与法币并行流通,从而使关金券成为实际上的金单位纸币。1948年,随着法币的急剧贬值以及金圆券的出笼,关金券与法币一起退出流通。

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发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宣布发行金圆券,停止发行法币和关金券。其颁布的“金圆券发行办法”规定:“中华民国之货币以金圆为本位币,每元之法定含金量为纯金022217公分(g),由中央银行发行金圆券,十足流通行使”。金圆券虽然规定了每个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并部分以黄金作为发行准备,但由于它不能兑换成黄金,因此,它并不是金本位币制,而是一种信用纸币。国民政府在颁布“金圆券发行办法”的同时,还颁布了“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在中华民国境内,禁止流通买卖或持有。人民持有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者,应于中华民国三十七年九月卅日以前,向中央银行或其委托之银行,依下列各款之规定兑换金圆券”(《昆明市历史资料汇编》散辑)。这种禁止人民持有黄金的政策显然是无法执行的,于是,1948年11月12日又颁布“修正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规定:“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准许人民持有,但除银币外,禁止流通买卖”(《昆明市历史资料汇编》散辑)。可见,国民政府发行的金圆券,名义上是以黄金为发行准备,实际上是国民政府搜括黄金的重要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颁布了”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对黄金实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采取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收购和配售,统一制定黄金价格,统一办理黄金进出口业务,严禁民间黄金流通的政策。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人民币流通的货币制度。在人民币流通体制下,黄金的货币作用主要体现为储备货币和国际支付结算,其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已不复存在。1979年,国务院决定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行黄金纪念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黄金纪念币为1979年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纪念金币。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第一枚十二生肖纪念金币和国宝大熊猫纪念金币。此后,每年均有各种题材的纪念金币发行,并延续至今。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金币虽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的性质,由于其面值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故只是用作纪念收藏和馈赠之用,并不直接流通。1983年,国务院颁布“金银管理条例”,明确了国家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购买,统一配售的政策。实际上仍然把黄金当作具有一定货币性,并对我国货币稳定、金融稳定有重大影响的特殊商品来进行管理。2001年,国务院决定对我国黄金管理体制进行一系列的重大改革。取消对黄金“统购统配,统一管理”的传统管理办法,开放黄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对黄金资源配置的调剂作用。2002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在我国实施多年的“统购统配”的黄金管理体制不复存在,作为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黄金交易市场逐步开放,并将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2004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职责包括:“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这表明黄金在今天仍然是作为我国的储备货币,仍然是关系到我国货币稳定、金融稳定的特殊商品。也就是说,黄金在今天仍然具有一定的货币性。

自春秋战国以来,黄金在我国各个历史时期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货币的部分或全部功能作用。黄金的货币作用因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流通区域而不尽相同。我国先民认识、了解和使用黄金的过程充分证明马克思关于金银问题的论述的科学性。“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这句话同样在我国货币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得到证明。黄金的自然属性是一种天然适宜充当货币的贵金属,而作为货币则是黄金的社会属性。是社会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赋予了黄金货币的职能。

注释:

①萧清《中国古代货币史》,人民出版社 1984年12月,第一版P138。

②“西汉黄金非币论”《中国钱币》1990年第3期。

③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第一卷P107。

④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第一卷P111。

⑤见《郑州商代城遗址发掘报告》,《文物资料丛刊》第一集,文物出版社1977年版。

⑥高至喜《 湖南楚墓中出土的砝码和天平 》《考古》,1972年第4期。

(责任编辑 高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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