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处置原则范文

2024-06-24

群体性事件处置原则范文第1篇

香泉镇中庄村

香泉镇中庄村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香泉镇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村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能力,现就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跨越发展、富民强区目标,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以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为依托,加大创新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科学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1、建立指挥统

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机制。

2、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基层应急队伍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3、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处置重大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有关要求

1、推进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机制建设 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应急管理体系,我村明确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和配备应急工作人员,强化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综合协调职能。

2、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强化各专项指挥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其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作用;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按照事件的不同类型,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制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3、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上下贯通、军地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加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建设,着力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系统联动机制,提升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壮大社会应急志愿力量,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现场活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工作,增强应急管理意识,不断提高防范与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5、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通过实战演练,检验机制预案,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充实完善,发挥机制预案最大效用。加强各专业应急力量演习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演练、联动演练,增强联合作战的实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6、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认真总结近年来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协调沟通,优化整合应急资源,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部门联动、单位协同和区域合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不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7、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群体性事件处置原则范文第2篇

一:总则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加强并稳定社会大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

案。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以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工作范围和级别

(一)本办法适用于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

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办法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

3.非法集体罢工、罢课、罢市;

4.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四、责任分工

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由村支书周剑担任组长,周太开、夏甫昌同志担任副组长,孟发军、宋江武、姜登喜、夏丹为成员。

1.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组长周剑同志的工作职责:统一领导、部署全村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村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包片人员对所包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情况;会同各包片人员处理本村内的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2.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副组长周太开、夏甫昌的职责是:组织排查、调解辖区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报送本村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辖区内的应急

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本村要为重大、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二)相关工作人员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心村委

群体性事件处置原则范文第3篇

香泉镇中庄村

香泉镇中庄村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香泉镇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村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能力,现就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跨越发展、富民强区目标,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以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为依托,加大创新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科学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1、建立指挥统

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机制。

2、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基层应急队伍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3、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处置重大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有关要求

1、推进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机制建设 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应急管理体系,我村明确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和配备应急工作人员,强化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综合协调职能。

2、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强化各专项指挥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其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作用;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按照事件的不同类型,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制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3、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上下贯通、军地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加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建设,着力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系统联动机制,提升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壮大社会应急志愿力量,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现场活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工作,增强应急管理意识,不断提高防范与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5、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通过实战演练,检验机制预案,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充实完善,发挥机制预案最大效用。加强各专业应急力量演习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演练、联动演练,增强联合作战的实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6、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认真总结近年来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协调沟通,优化整合应急资源,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部门联动、单位协同和区域合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不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7、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群体性事件处置原则范文第4篇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公司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条例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

1.3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体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公司或部门在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工程公司)的直接指挥下负责问题的应急处置和妥善解决。

1.3.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1.3.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1.3.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公司、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1.3.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1.3.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华澳工程公司管辖范围内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危害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4.1大规模集体上访;

1.4.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1.4.3聚众阻挠管内工程建设施工;

1.4.4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1.4.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

1.4.6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1.4.7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4.8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华澳工程公司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总公司机关各部长,综合部有关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2.2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工作;

2.2.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2.2.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2.2.4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

2.2.5对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3现场处置

3.1凡出现涉及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事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能够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3.2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涉及公司或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到应急办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处置,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争取得到迅速有力支持,并积极配合、协助公安部门对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保全现场公共财产,现场接访对话由华澳工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涉及公司或部门负责,对外接待及新闻报导工作在请示金轮投资

集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的情况下,由华澳工程公司综合部统一负责。

3.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

3.3.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

3.3.2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公司或部门限期研究解决;

3.3.3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

3.3.4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3.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3.5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强行将其带离,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4善后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

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急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5防范预警

5.1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方面要落实责任公司或部门、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群体性事件处置原则范文第5篇

及处置对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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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处置对策探析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利益诉求性、泄愤性、复杂性、策划组织性、广泛性、危害性等特点,然后从群众、政府及社会三个方面解析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最后从事前、事发、事后三个阶段提出了进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置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利益诉求;社会失衡;贫富差距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虽然还没有权威的统计数据,但是,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已是不争的事实。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现有资料表明, 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有村征地补偿、城市拆迁安置、企业改制改革、军队复转干部、民族宗教、土地草场纠纷、环境污染、涉法涉诉、劳动和社会保障、腐败和社会不公、邪教和分裂祖国等。

一、特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致使我国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1.突发性

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是因自身权利受到偶然事件侵犯的一种反应性行为,突发性极强。

2.利益诉求性

尽管群体性事件政治性因素增多, 民族宗教问题有所增加,但追求特定领域的利益仍是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主导因素,其经济性大于政治性。

3.泄愤性

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以发泄为主,而且伴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4.复杂性

群体性事件合理性与无理性共存、正当理由与不当理由共存、合法情节与过激行为共存。

5.策划组织性

随着从个案维权向共同议题的转变,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其组织性不断增强。

6.广泛性

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员通常由当事人或家属;经济利益共同体;政治利益共同体;情绪共同体等组成。同时,新闻舆论以及网络的传播又使其得到社会民众的同情和支持,进而促使更多群体参与其中。

7.危害性

群体性事件的危害性极大,不仅体现在人员伤亡、组织消失、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方面,而且体现在对社会心理和个人心理造成的破坏性冲击。

二、原因:

对群体性事件的观察和分析是理解中国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窗口,因为这些事件客观和真实地表现了中国社会的许多重要信息。在此,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1.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群众

1.1人们对于事件的鉴别力不足

各种文化类型、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的渗透以及海量的信息大爆炸,使得公众无法甄别事件真伪。同时,大量网络信息的流传使得人们陷入认知冲突之中,并不自觉的充当了网络信息流传中的一环。

1.2人们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律素质较低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觉醒,社会公众政治参与意识增强;却不能正确而合理将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有机的结合与统一。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过分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方面。 并认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便是自己的所作所为与法律相悖,法律在面对群体越轨行为时的广泛制裁也是难以实现的。于是,现实中的这种思想认识偏差极易导致其行为的越轨。

2.群体性事件参与客体——政府

2.1官僚主义作风尤存,腐败现象严重

公共事务管理人员是公共利益的捍卫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公共秩序的维护者,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利益相关者的矛盾和冲突。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党政部门和人员的角色定位出现了偏差,公共权力行使方式欠妥。他们追求GDP至上,对人民群众的呼声与疾苦存在着麻木不仁甚至不闻不问的现象,他们不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而且时常滥用职权,或以权谋私,或侵民扰民,或违法乱纪,使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由鱼水关系变成了水火关系。长此以往,民众与之产生了强烈的不信任感和排斥感,并将这种对具体工作人员的质疑发展到对政权体制的不满。

2.2基层组织控制能力弱 ,不善于化解矛盾

随着我国逐步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人们的组织认同感、归属感逐渐淡化,由利益所导致的各类纠纷愈来愈多,通过既有落后的制度安排已经无法予以解决,相应地各类基层组织仍然沿用以往解决思路已经不足于应对现实中复杂的社会事件,其结果就是难以解决群众利益的纠纷,从而使群众对基层组织失去信心。 此外,政府在面对利益分配问题时如果出现明显偏差或失误,就极易造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在事发之后, 有关部门和人员反应迟钝或行政不作为,未能够及时对社会公布事件的真相,对有悖于事件事实真相的谣言听之任之,相关利益受损群体的诉求得不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有的重视和正确的引导,,以至矛盾升级与恶化。观察发现,那些颇具影响力的事件,几乎无不是由群众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有效保障、政府部门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没有合理解决、不恰当使用警力激化盾等所造成的

3.群体性事件环境——社会

3.1贫富差距加大,社会公平失衡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社会弱势群体所受到的冲击与付出的代价最为明显,而其获得的实惠却最少。因此,面对社会存在的贫富悬殊,其心理在受到巨大冲击的和震撼的同时,极易产生对立化和非理性化的心理失衡。于是,这些人群包括社会舆论对现实中的官员腐败、贫富不均、司法不公、治安恶化、信仰不自由、政府和官员的诚信缺失等方面表现出越来越强烈的不满情绪,当这种不满情绪达到一定量的积累之后,一旦遇到偶发的某一利益冲突的具体事件时,会使人们的这种不满情绪转化为对政府乃至整个社会的不满甚至仇恨。

3.2民情民意表达渠道不畅

社会弱势群体在与强势群体发生利益矛盾和冲突时,利益诉求渠道不畅,他们往往处于失语失声、束手无策的境地,在体制内的利益诉求难以表达之时,有着共同利益诉求的弱势群体联合起来,不得不寻求用体制外的方式进行利益的抗争,其中包括选择串联、聚集起来酿成群体性事件。他们为表明主张、宣泄情绪、扩大影响、实现目标而不断将事态扩大化,形成群体性的纠纷,借助舆论等力量向政府施加压力,迫使政府出面解决问题。

三、处置对策: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是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这需要我们从事前、事发、事后三个方面着手。

1.事前调控

事前调控是指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前对群体性事件的调解与控制。

1.1建立灵敏、迅速、准确、畅通的信息收集渠道

在一定的意义上,社会不满是一种社会心理,这种社会心理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它通过一定的载体传播而与相同社会处境者产生共鸣。 因此,收集舆情空间信息显得至关重要。

1.2完善利益均衡机制, 让社会各阶层真正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政府应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均衡机制,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两种手段,进行双重调节,实现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这样既能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又能使国民收入分配相对公平,使利益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各群体的利益处于相对均衡状态,防止社会的两极分化。

1.3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当前我国数量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游离于主流体制之外,其利益表达能力低下,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组织和渠道能提高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缓和甚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1.4做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政府官员应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权用于民,情系于民,利为民谋,为人民群众把好事办好

2.事发控制

事发控制指在事发过程中合理解决群体性事件的一系列行为。

2.1快速介入,控制事态

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 他们中的许多人在遭受社会挫折和经历社会心理失衡的过程中, 本身就已经孕育了一定的冒险心理,当聚集为群体后,责任广泛分布于全体参与者当中, 任何一个个体都不必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因此采取的行为往往比个体独处时更激进、更

冒险。因此,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要严防事态的扩大。

2.2讲策略,分类处置

正确处理农民维权、 工人维权 、市民维权、 社会纠纷、 社会骚乱和 有组织犯罪等不同类别的群体性事件。 得当的处置群体性事件能释放出长期积聚的社会能量,使那些心理失衡的公众得以实现心理上的平衡,从而缓解社会紧张,起到一种社会安全阀的作用。

3.事后处理

事后处理是消除事件不良影响、防止反复稳定社会的重要环节,确立稳妥的群体性事件善后机制。

3.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稳定公众情绪

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产生某种态度和行为总是由一定心理动机驱使的。因此,我们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密切注意群体性事件在平息后可能出现的新心理状况。

3.2查找原因,总结教训

群体性事件是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风向标和警报器,能表明社会上存在着某种利益的分化和失衡,表明有部分群众存在着利益诉求和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表明政府的调节机制出了故障,甚至暴露出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以及基层组织社会控制能力的不适应等,从而提醒政府根据这些信号,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矛盾的化解,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

致谢

在此论文完成之际,我要深深地感谢在此论文写作过程中帮助过我的人。

首先,感谢潘启东老师的指导,正是他在课堂上的谆谆教导,才使得我接触并了解了组织行为学。

其次,感谢对此论题做出研究的专家学者们,正是在他们的基础上,我才能查阅大量资料,不断完善论文内容。

最后,感谢那些给我提供建议与资料的同学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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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处置原则范文第6篇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臵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

1.2.2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2.3 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 1.2.4 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

1.2.5 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依法严厉打击相结合的原则;

1.2.6 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够得到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非法集体活动。

1.4.1 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大院和重点建设工程的; 1.4.2集体阻断国、省道和城区主干道等道路交通的; 1.4.3 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呼喊口号,散发传单,展示物品或静坐,下跪不起,卧地堵门等,规模较大、影响恶劣,经接谈、教育仍然滞留不走的;

1.4.4 强占办公场地或其他公用场所,严重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

1.4.5 围攻、纠缠、侮辱、威胁、殴打工作人员或扣押工作人员作人质的;

1.4.6 堵门、堵路,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 1.4.7 打、砸、抢、烧、损坏公私财物,聚众闹事的; 1.4.8 携带管制器械、爆炸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有可能伤害他人或实施破坏行为的;

1.4.9 冲击党代会、政府全会和人代会、政协全会以及其他 2

重要会议会场的;

1.4.10 非法集会、游行和大规模集体上访的;

1.4.11 重大群体性事件正在酝酿和准备时,有必要进行控制和阻止的;

1.4.12 实施其他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行为的。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市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1.2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王立峰任主任,负责办公室及日常工作。

2.2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决定全市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总体部署相关应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通过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组织协调、指导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等工作的落实。

2.3 办公室职责: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工作;监督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执行情况;制定应急工作规划,组织修订应急工作预案;督促、检查应急工作中的宣传、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工作综合管理、后勤保障、抢险急救;汇总全市群体性 3

突发事件信息,及时研判,提出处理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

2.4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三、预警机制 3.1 预警信息

办公室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搜集,监测、搜集的主要事项有:群体性事件的组织人、涉及人数、单位或住址、发生时间、反映的具体问题和要求、事态动向等。

3.2 预警支持

3.2.1 信息报送一般采用电话报送等快捷方式,随后再作书面汇报。

3.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值班电话或住宅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畅通;群体性事件处臵完结之前,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通报有关情况。

3.2.3 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和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将核实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四、处置程序

4.1 首接反应和先期处置措施

4.1.1 办公室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并及时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答复意见,并要亲自做闹事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4.1.2 成立现场指挥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办公室牵头成立临时指挥部,临时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成员派人参加现场处臵。

4.1.

3涉及相关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领工作组到现场参加处臵工作。

4.1.3.1 准确摸排群体性事件组织人员的详细情况,包括组织人的家庭成员及其社会关系,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4.1.3.2 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闹事人员所属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其他群众参与闹事,控制群体性事件规模不再扩大。

4.1.3.3 进行劝导,分化瓦解闹事人员,疏导带离能够疏导带离的人员。

五、善后处理

5.1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应进一步做好工作,解决遗留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反复。

5.1.1 派出工作组深入群众中做工作,消除误解,争取群众,控制局势,防止个别骨干人员再次煽动串联,酝酿新的事件。

5.1.2 对可能导致事态反复的不安定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

5.1.3 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5.1.4 对因群众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或诉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附则

6.1 本预案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6.2 本预案由市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解释。 6.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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