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城乡建设局范文

2023-11-18

泽州县城乡建设局范文第1篇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 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 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 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限期整改,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二、加强住建系统内部监督,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及时撤销或修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并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苏木乡镇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住建局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维持信访秩序。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十四、住建局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限期整改,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五、住建局及各部门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住建局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八章 廉政建设

二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十七、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十八、住建局班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旗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二十九、住建局实行全局干部会议和局班子会议。全局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旗委、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决定事项;通报全局建筑工作发展形势和有关重要情况,安排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

十、局班子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或听取全旗性会议精神;听取各股站室、中心及有关方面重要工作汇报;研究城镇建设工作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利益等重要事项并做出决定。

三十

一、根据工作需要,住建局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局里专题会议一般由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十

二、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由住建局办公室负责,会议文件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局内全体干部会议、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如有需要报请局长或分管局长审定签发。

三十

三、局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全体会议、局班子会议,需向局长请假,其他人员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需向分管领导请假。

三十

四、住建局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应由各股站室自行召开的会议,不以住建局或办公室名义召开,不邀请局班子成员,确需邀请的,须报住建局批准。

第十章 公文审批制度

三十

五、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公文审批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局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三十

六、以住建局名义发文,由局长审核签发。

三十

七、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的公文,由局长审核签发,并严格按程序报送,不得直接报送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凡报送旗人民政府的公文,统一由政府办公室签收、登记,按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

三十

八、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确保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对于上级来文要及时报送主要领导阅处,根据主要领导签批情况及时转交给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其中转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或征求意见的,各部门要在文件要求内及时办结,逾期不能办结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和理由。紧急公文随到随办。

三十

九、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必须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 督查落实

十、住建局对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实行督查工作制度。各股站室(中心)对住建局部署的工作负有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运转协调、责任明确、反馈及时的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局内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和政令畅通。

四十

一、督查工作的重点是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旗政府以及住建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和办复质量;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等。以住建局名义开展的督查工作,由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实施。

四十

二、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采用网络督查、跟踪督查、现场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情况,报实情、重实效。督查工作实行责任制、考核制和通报制。

第十二章 作风和纪律

四十

三、住建局全体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四十

四、住建局全体干部必须坚决执行局班子会议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住建局班子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住建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代表涉及未经局班子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和文章,事先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四十

五、住建局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秘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十

六、住建局班子成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各股站室中心要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四十

七、住建局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简化接待。

四十

泽州县城乡建设局范文第2篇

地信121 摘要:通过分析南通沿海开发过程中面临的环境压力和目前存在的不足,结合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目标,从环境保护角度探讨南通市的沿海开发战略问题。为促使南通港在新形势下更好更快地发展,通过研究南通港发展现状,提出南通港发展建议:加快发展沿海港区,实现江海联动;调整临港工业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超前规划,实现港与城和谐发展;加强区域合作,实现错位发展。建立具有经济竞争优势的特色海洋产业。 关键词:南通市;沿海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战略;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南通市地处我国沿江沿海“T”型生产力布局主轴线的交汇区域,是江苏沿海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江海岸线 372 km,其中最具优势和特色的是两大资源:一是滩涂和辐射沙洲;二是港航资源。滨江临海的区位优势独特且突出。近年来,《南通市沿江开发江海联动总体规划纲要》、《南通市沿海开发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和《南通市“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总规划和分类规划先后编制,对江海岸线的利用与后延陆域的布局进行刚性约束和控制,统筹港口、园区、产业、城镇建设[1]。但与沿海其它地区相比,南通海洋经济的发展速度偏慢,导致江苏海洋经济在全国的排位后移、地位下降。并且临海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究其原因,南通海洋经济的发展重点不明确、产业特色不明显不能不说是重要因素。

1、 南通优越的港口特色发展环境

1.1 南通港现状

南通港历史悠久,自1904年建成首座沿江码头后,开始成为服务于地方物资交往的重要口岸。南通港包括如皋、天生、南通、任港、狼山、富民、江海、通海、启海等9个沿江港区和吕

四、洋口2个沿海港区。狼山港区是主要的综合性港区,以大宗散货、集装箱以及散杂货等公共货物运输为主;南通港区是客、货运兼顾的公用港区;江海港区是以油品、液体化工品运输为主的公用港区,兼为南通经济开发区服务;如皋、任港、天生、富民、启海等港区主要依托后方电力、冶金、石化、造船等临港产业,以能源、通用件杂、化工品等工业原材料和产成品运输为主。

南通沿海开发的总体目标是把沿海地区建设成江苏省乃至长三角地区综合竞争力优、 集聚辐射 力强、功能配套全、生态环境好、发展潜力大的地区。

1.2 建港条件优越

洋口港港池天然水深20—30米,深水区面积超过 10平方公里,由大洪、烂沙洋以及黄沙洋形成的两条潮汐通道直通外海,航道顺直稳定,水深在 17米以上 (其中黄沙洋水道的最大水深达27米),可建 10—20万吨级深水泊位。港池和航道两侧分别有火星沙、太阳沙以及河豚沙、蒋家沙掩护,风浪小,无须另筑防浪设施。港池和主航道内侧的西太阳沙稳固坚实,10米以上沙洲面积有11.61平方公里,经低成本围造即可建成用作港区作业、仓储、中转的人工岛,大幅度降低中转运输成本。如此优越的建港条件,江苏沿海仅此一处,全国也仅宁波港可与之相媲美。吕四港由小庙洪连通外海,航道水深9米以上,超过连云港 (7米),北侧有腰沙掩护,可建5—10万吨级泊位,建港条件也相当好。

1.3“大上海经济圈”已经形成

早在1960年,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便被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列为世界六大城市带之一。目前该地区有15个城市、13个地区、99610平方千米,7404.71人口万,特大型中心城市6个(上海、杭州、南京、苏州、无锡、宁波)[2]。“大上海经济圈” 已经突破了行政区划,形成了一个经济体,城市连成一片,直接参与国际竞争。这为南通港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城市群资源条件。

1.4 生态系独特,生物资源丰富

海涂、沙脊沙洲及长江口北支江涂、沙岛,构成南通沿海范围广阔的滨海湿地和潮间带湿地。这一湿地地处亚热带向温带过渡区域,滩面及底质多为粉沙淤泥,南缘有长江入海,带来大量有机质,形成南淡 北咸的复杂海水分布,生物品种丰富多样,生态构成别具特色。调查显示,江苏海域浮游动物共有98种,以辐射沙洲中部 (33。N)为界分为南北两区,地处南区的南通海区资源量最为丰富,I:l~:lt区的盐城、连云港海区平均高出1-2倍。江苏海域共有潮间带动物198种,底栖动物183种,鱼类 150种,头足类10多种,南通海区多有分布,有的种类具有明显优势,形成南通海区的生物资源特色。最为突出的是滩涂贝类资源蕴藏量极为丰富,在全省滩涂14万多吨的资源量当中,南通海区占有8万多吨,其中尤以江苏最重要的经济贝类文蛤最具特色,不仅资源量最大,品质也最好,其余如四角蛤:青蛤、毛蚶等重要经济贝类也有一定优势。此外,江苏4大渔场中3大渔场(长江口、吕

四、大沙)在该海域,因而鱼类资源非常丰富,代表性经济鱼类主要有银鲳、灰鲳、黄鲫、鳓鱼、蓝点马鲛、大黄鱼、小黄鱼等,多年来海洋捕捞产量占全省一半左右。大型经济蟹类三疣梭子蟹也数吕四渔场的生物量全省最大。独特的生态系统、丰富的生物资源,为南通海洋水产业的发展奠定了极好的基础。

1.5港口建设与产业发展

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便捷高效的现 代化港口体系,形成多组式江海港群分布格局,建成以原材料、能源等大宗散货中转和集装箱运输为 主的国家主要港口、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重要组合强港。 大力开发洋口港,加快开发吕四港,积极推 进冷家沙海域的研究与开发,发挥江港的海港功能,完善港口综合服务功能。

在沿海沿江规划建设高水平的加工制造体系,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和国际知名品 牌,打造长三角北翼先进制造业走廊,沿海重点发展石化、能源、冶金产业,沿江重点发展船舶、机械、 电子新材料和轻工食品等产业。

2、生态环境现状与环境压力分析 2.1环境质量现状

2.1.1水环境质量

统计显示,南通沿海年工业废水排放量有1.3亿多吨,虽排放达标率高达100%,但实际情况远没有如此乐观。南通市主要排海河流水质近年来呈逐年恶化趋势,排海的污染物质也相应呈逐年增加趋势。据 《南通日报》 报道,南通两条纵贯东西的主要入海河流通吕运河通启运河虽经治理,污染仍十分严重。通吕运河水质仅达四类标准,有的河段河水已经发臭,有的河面泛着白沫,即将入海的吕四段河面一 片橙黄。通启运河的总体水质为劣五类,大部分河段的基本功能已丧失殆尽。 2.1.2南通大气污染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环境监测站对南通地区进行监测,监测表明南通的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并且2008 年南通市降水中,阴离子中含量最高的 是硫酸根离子,其次是硝酸根离子,阳离子中含量 最高的是铵离子和钙离子。从降水主要化学组分情况来看,降水中硫酸根离子浓度均值大于硝酸根离子浓度均值,二氧化硫仍是造成酸雨的主要原因。 2.1.3南通土壤污染现状

南通市土壤中残留多环芳径和有机氯农药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主要因为农民种地过程中进行农药除虫除草等行为。并且农药的使用还使南通地区的水质造成污染。且南通土地污染分布相对集中,主要由于化工产业中产生的“工业三废”导致重金属富集。 2.1.4 生态环境

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江苏省第一个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也是全国为数不 多的咸淡水河口湿地,对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珍 稀野生生物, 维持长江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 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沿海滩涂地处亚热带向温带过 渡区域,总面积达 200 km2 。 近海海域分布有海门蛎 岈山牡蛎礁 1 个海洋特别保护区,37 个养殖区,11 个增殖区;有 190 种近海浮游植物、98 种近海浮游 动物、150 种鱼类。 长江口北支海域分布有重要的 渔业水域, 其中吕四渔场为我国四大渔场之一,是 大、小黄鱼、鲳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 和洄游通道[3] 。 2.1.5海洋环境质量

2008 年, 南通市入海河口水域水质类别处于 Ⅲ~Ⅳ类之间,主要污染物为总磷(TP)、5 日生化需氧量(BOD5)、高锰酸盐指数(MO4 - )等。 吕四渔场、启东贝类增养殖区、如东紫菜增养殖区3个重点海水增养殖区水质状况良好,养殖区水体中主要受氮、磷污染。8月在南通外海海域、南通吕四港外曾发现赤潮。近年来,南通沿海贝体等海洋生物受到铅、镉等重金属及砷、滴滴涕的污染,蛎蚜山海洋特别保 护区水质受到无机氮的污染[4-5] 。

2.2 导致环境污染现状的原因

2.2.1环境基础设施仍显薄弱 南通的优越气候,适宜种植各类农作物。这过程中避免不了使用各种农药,但由于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往往会将各类农药产生的废弃物随处丢弃,导致土壤和水质污染。并且由于南通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阶段,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矛盾在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现有污水处理规模不能满足处理需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严重制约处理能力的发挥。 现有17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中有6家尾水超标,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滞后,重点大气污染源治理力度不够,严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2.2.2产业结构不合理

南通部分地区现有产业结构比重不尽合理,高新技术产业比重较低,产业链体系尚不完善。 化工、印染、电镀等产业布局趋同现象严重,资源环境利用同质化,结构性、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进一步调轻、调高、调优产业结构任务艰巨。 2.2.3 生态服务功能有所退化

由于开发活动的加强,排污量的上升,南通滨江临海地区生物多样性呈下降趋势。 渔业过度捕捞导致吕四和长江口两大渔场的鱼类资源数量锐减、品质下降。长江河口区浮游生物的物种数量大幅减少,海洋生物群落结构趋于简单。 长江和滨海岸线开发速度加快,滩涂湿地面积逐年减少,湿地鸟类数量与种类也不断下降。 2004 年以来,南通境内海域相继发生大面积贝类死亡和紫菜烂苗事件,导致南通两大海水养殖品种文蛤和紫菜遭受重大损失[5] 。

2.3 面临的环境压力

2.3.1 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

南通沿海地区自然保护区、 海洋特别保护区、滩涂湿地、产卵场、索饵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密集。滩涂围垦、港口及其临港产业建设不仅使大量滩涂湿地功能丧失,影响滩涂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占用近海滩涂养殖区和重要渔业水域,与海洋功能区划存在一定冲突。港口开发、航道建设涉及占用或穿越海洋特别保护区、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等。如何协调好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确保沿海地区的生态安全是首要问题。 2.3.2 经济快速增长加重污染物减排压力

与苏南等发达地区相比,南通现有污染物总量基数较低。随着南通沿海开发进程的不断推进,石油化工、电力能源、冶金建材等产业将得到长足发展,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大幅增加,难以满足国家未来节能减排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3、南通沿海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发展南通的特色海洋经济产业群,不仅要充分全面地开发利用南通特有的优势海洋资源, 改变资源的闲置浪费状况,而且要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这些资源,确保南通特色海洋经济稳健地可持续发展。为此,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3.1打好南通特色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

南通四大特色海洋产业群的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尤其是滩涂与辐射沙洲养殖产业 、滨海旅游产业群对海洋生态环境更有着较高的要求。 为营造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基础,一是要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海数量。对南通海域构成污染威胁的污染源主要有工业和生活污水、 农业生产污水 ( 包括农药、 化肥的流失)。

3.2滩涂湿地保护

从维护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认真履行《湿地公约》,建立湿地管理 信息系统,建立湿地保护示范基地。建立长江口北支湿地、沿海滩涂湿地、沿江滩涂湿地等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 加强里下河内陆湿地以及潮间带、潮 下带湿地的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 坚持集约高效、科学布局、综合开发、开发与保 护并重的导向,充分考虑沿海滩涂演变规律和生态 服务功能,科学论证滩涂围垦对泥沙冲淤、海岸演 变、岸滩稳定的影响,分析论证滩涂围垦对生物多 样性保护和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依法、科学确定滩涂围垦的范围、时序和规模。 积极探索高效、节约的滩涂资源利用模式,以综合开发为导向,优先用 于发展现代农业、 耕地占补平衡和生态保护与建设,适度用于临港产业发展。[6] 3.3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

在通吕运河、通启运河、栟茶运河等主要入海 河口种植海底及潮间带植物,利用入海河口湿地的 净化功能,吸收降解污染物,并逐步恢复和重构海 岸带生态系统。根据近海资源的种类、 资源量和资源补充水 平,制定合理的养护措施和利用强度。 对吕四渔场、 长江口等重点海域、 临港产业区以及滩涂围垦、航 道、港口码头附近海域等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建立南通国家级紫菜、文蛤等水产种质库,建设多功能 人工鱼礁群,开展主要经济生物资源种群恢复与增殖,实施大规模人工增殖放流,保护近海和长江口鱼、虾、蟹、贝等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

3.4发展港口服务业, 调整第三产业布局

加强海洋功能区划对投资项目的统筹和引导,优化新增投资计划项目用海的优化布局,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项目的用海需求;科学、合理地优化调整海洋功能区划,为科学用海提供依据。发展港口服务业,调整第三产业布局港口装卸运输直接促进了船货代理、外供外理、查验服务、通讯导航、船检航修、打捞救助、餐饮娱乐等港口服务业的发展,带动了金融保险、邮电通讯、信息咨询、旅游度假等行业的繁荣,加快了外贸、外资、外经和服务贸易的发展,特别是临港商贸市场和物流中心的发展,将发挥港口对外对内两个扇面的辐射作用,促进港口商贸的发展,推动南通市贸易发展。此外,港口服务业的发展还将带动中三产服务业比例的提高, 将使城市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变化,并为工业结构调整中多余劳动力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同时也为港口大发展提供支撑和保证。

3.5依托港口优势, 发展港口工业,调整工业布局

以港兴工,着力发展临港工业带,这是发展港口经济的关键,也是调整南通工业结构的重点。港口工业规划要与港口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城市发展相结合, 重点发展出口导向型和大运量大用水量工业门类,大力培育石化、电力、船舶、冶金、建材、新型材料和粮油食品等港口支柱产业,推动全市工业结构调整。抓好风力发电和液化天然气发电,建设船舶配套产业,抓好造纸、钢铁、PVC、钛白粉等大运量建材项目和 ABS,POM等新型材料项目, 使南通成为我国最大的精细化工基地、重要的电力基地、先进的船舶修造基地、一流的新材料基地和新兴的石油化工基地。

4 、结论与建议

南通洋口港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分析洋口港的发展环境和周边港口的发展态势以及洋口港的发展优势,争取在长江三角洲港口群中占有一席之地, 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综合港口。并在建设过程中,针对南通沿海开发过程中面临的环境压力和目前存在的不足,今后南通市沿海开发应根据区域发展定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根本,重点实施生态空间管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南通沿海开发构筑生态屏障和环保支撑,以促进江苏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泽州县城乡建设局范文第3篇

业健康发展,提高城建经济贡献率”这一重心,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住房建设、城市管理、环境整治、建筑节能”五大重点,提升“依法行政、持续创新、快速执行、优质服务、廉洁勤政”五个效能,促进各项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发挥更大作用。

一、坚持以“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推进城镇化提质加速、城乡一体”为主线,全面推进建设事业发展

切实加大城乡建设管理统筹力度,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联动机制,积极牵头推进、落实七区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组团建设相关具体工作,继续落实现场观摩、定期调度制度,推进各区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常态化,加大对北部城区和农村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域统筹发展。继续主动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对接,力争在建筑节能、棚户区改造、农村住房建设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以实施城镇化“提质加速、城乡一体”行动为契机,以区划调整后的城镇建设为切入点,研究制定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政策方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小城镇和农房建设,抓好省级示范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管理一体化发展。

二、坚持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城建经济贡献率”为重心,增强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进一步增强城建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快推进城建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和村镇建设,发挥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等产业优势,切实提高对经济的贡献率。加大招商引资及服务力度,力争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切实抓好建筑、市政、地铁、园林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深入推行质量标准化管理,扎实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达标率100%。

三、抓好五大重点,实现五个提升

(一)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

快速交通体系和停车场建设:落实“三城联动”城市发展战略,加快完善三城快速衔接的交通路网体系,计划完成海湾大桥接线工程建设,完成新疆路快速路60%的桥梁工程,基本完成重庆路改造工程主线道路并实现通车,继续实施福州路打通工程。加快推进大交通建设项目。组织做好国、省道城区段移交工作,对纳入市政道路管护范围的道路加强养护管理。抓好公共停车场建设,建成2处、主体工程完工4处、新开工3处,增加停车泊位2540个。开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试点,实施停车资源挖潜。

世园会工程建设:按照世园执委会的总体部署,发挥工程部牵头部门作用,组织抓好工程建设,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加快推进太平山中央公园规划建设,打造一流的精品公园,力争建成独具特色的2014世园会分会场。

市级重点公共项目建设:发挥建筑工务局专业优势,高效廉洁、科学创新地推进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图书馆、博物馆改扩等项目建设,积极参与文化中心、会展中心等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

中山路改造: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探讨建立服务外包工作机制。以文化为引领,深入挖掘文化、注入文化、打造文化,尽快改出一片样板示范,力争用三年时间将中山路区域打造成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品牌。

配套工程建设:积极探索试行园区化建设模式,解决大配套资金不足问题。确保新项目开工率达到80%,竣工率达到50%;加快配套学校建设,力争开工5所,竣工交付4所。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城镇化“提质加速、城乡一体”行动,积极协调推进农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生活环境。

(二)抓好住房建设,进一步提升居住条件

“两改”:初步计划开工项目15个、涉及居民7900户;竣工回迁“两改”项目16个、涉及居民5300户,加大协调、调度、督查工作力度,为项目开工和竣工回迁创造有利条件。

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初步计划启动主城区危旧房改造项目33个,涉及居民约1.7万户、面积约59万平方米。

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新建农村住房2.5万套,农村危房改造3813户。

(三)抓好城市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泽州县城乡建设局范文第4篇

境,引导我区加快对接深莞惠、融入珠三角的步伐。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规划编制与服务,推动区域发展紧密对接

(一)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超前谋划,积极完善城乡发展规划体系,着力推进区域对接合作。抓紧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开展惠阳中心城区分区规划修编;督促各镇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开展山顶国际会议中心、体育公园及休闲谷等重点项目的土地利用策略研究规划编制。

(二)加快新型城市化规划步伐,强化规划在指导城市化和城乡建设中的龙头地位。完成东部片区、片区北部组团,部片区、区,片区,经济开发区中心区、片区、片区、各镇行政中心片区,以及生态体育公园项目、休闲谷项目等16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提高城镇建设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

(三)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各镇完成2个以上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四)完成公园、详细规划,区、区市政专项规划以及路城市设计(白云一路至淡澳河,长约5.8公里,控制宽度300米)5项专项规划的编制任务。

二、创新规划管理体制,严格城乡规划实施

(一)实施阳光规划,强化社会监督和公共参与,在规划编制、修改、实施各环节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见,提高为民、便民服务意识,保障城乡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高效组织区城市规划建设联审小组会议和局规划建设评审小组会议,有计划、按程序地把前期工作做细,做翔实,做好沟通和预汇报工作,把需要评审的项目通过表格的形式,并提出结论性的问题供评委们参考评审。

(三)继续完善我区城乡规划建设相关管理规定,起草并争取出台《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

(一)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安全。

(三)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保障各项工程顺利建设,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落实工程质量样板引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等制度;深入开展防高坠、防坍塌、防起重机械伤害三类事故的专项治理。

(四)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杜绝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五)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六)配合市局做初步规划全市预拌砂浆布点工作,合理规划分布我区生产预拌砂浆企业,即能市场的使用又能避免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大力宣传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四、强化行业市场的监管和整治

(一)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二)继续强化燃气市场监管,引导督促各企业,各供应站扎实完成安全发展和供气保障工作。引导相关企业适应发展形势,适当增加人力、科学调配工作,设法满足日益增加的报装、安装、通气点火等业务需求,切实提升燃气保障服务水平。

五、采用备案方式进行工程造价管理

一是做好工程造价备案准备工作;二是做好政府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三是做好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价备案工作;四是做好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价备案工作。

六、改善城乡居住条件

(一)着重理顺职能移交衔接,紧密跟进区政府与有关企业达成的保障房建设合作项目,大力推进淡水古屋、淡水粮所两处分别进行200套的保障房建设,切实确保城镇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二)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宜居城乡创建活动。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创新住宅建设理念,带动城乡住宅品质整体提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大力推进绿道网建设的实践。调整完善并编制完成我区绿道网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推动已确定的绿道网示范段的建设实施。一是配合叶挺故居纪念园项目开展周边绿道的规划设计,将该段绿道打造成串连秋长东部片区各景观要素及周边客家围屋、古树名木、山塘水库等自然、人文景观节点的纽带;建设方案融入4a级景区建设规划中,目前正在编制。二是引导镇隆镇抓紧启动西部片区山水绿道建设,将之打造成串联镇隆丰富山水、人文、红色旅游资源的绿色走廊,争取在6月底建成11公里村庄绿道配合该镇荔枝节节庆活动深入开展。三是提请区政府拨出经

费,完善体育文化公园一期、淡澳河两岸等现有已建成公共休闲项目的绿道建设要素及标识系统内容;完善后,预计可以形成13公里的城市绿道。

六、推动行业节能减排,倡导绿色低碳发展

(一)推动行业节能减排。实施节能示范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新产品、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先进适用技术和绿色建材的应用,严格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

环节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推广七层以下住宅工程中使用太阳能设备,加大对农房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和引导村民使用简便、环保、实用、节能的建筑材料和适用技术。

(二)积极开展既有建筑物节能改造工作。与经贸局节能办联合进行全区3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调查的工作,为能耗监管平台建设和既有建筑物节能改造工作提供真实有效数据。

七、着力抓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机关作风好,干部队伍优秀

(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多渠道多岗位多形式培养锻炼干部,着眼于为科学发展选干部、建队伍、聚人才,建立健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大力倡导庸者下能者上、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干事氛围,让真心想干事的干成事。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五型机关建设等活动,打造“幸福住建”。倡导“快乐工作欢愉生活”的工作理念,构建和谐生动的制度环境,增强人文关怀,让干部职工感到安心、舒心、暖心,积极营造干部职工团结友爱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构建预防腐败体系,以“阳光行政”、治理商业贿赂为切入点,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规定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房地产市场和有形建筑市场等建设领域的监管机制,确保干净干事,推进工作落实。

泽州县城乡建设局范文第5篇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 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 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 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限期整改,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二、加强住建系统内部监督,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及时撤销或修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并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苏木乡镇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住建局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维持信访秩序。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十四、住建局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限期整改,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五、住建局及各部门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住建局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八章 廉政建设

二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十七、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十八、住建局班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旗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二十九、住建局实行全局干部会议和局班子会议。全局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旗委、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决定事项;通报全局建筑工作发展形势和有关重要情况,安排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

十、局班子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或听取全旗性会议精神;听取各股站室、中心及有关方面重要工作汇报;研究城镇建设工作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利益等重要事项并做出决定。

三十

一、根据工作需要,住建局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局里专题会议一般由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十

二、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由住建局办公室负责,会议文件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局内全体干部会议、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如有需要报请局长或分管局长审定签发。

三十

三、局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全体会议、局班子会议,需向局长请假,其他人员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需向分管领导请假。

三十

四、住建局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应由各股站室自行召开的会议,不以住建局或办公室名义召开,不邀请局班子成员,确需邀请的,须报住建局批准。

第十章 公文审批制度

三十

五、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公文审批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局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三十

六、以住建局名义发文,由局长审核签发。

三十

七、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的公文,由局长审核签发,并严格按程序报送,不得直接报送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凡报送旗人民政府的公文,统一由政府办公室签收、登记,按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

三十

八、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确保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对于上级来文要及时报送主要领导阅处,根据主要领导签批情况及时转交给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其中转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或征求意见的,各部门要在文件要求内及时办结,逾期不能办结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和理由。紧急公文随到随办。

三十

九、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必须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 督查落实

十、住建局对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实行督查工作制度。各股站室(中心)对住建局部署的工作负有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运转协调、责任明确、反馈及时的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局内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和政令畅通。

四十

一、督查工作的重点是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旗政府以及住建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和办复质量;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等。以住建局名义开展的督查工作,由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实施。

四十

二、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采用网络督查、跟踪督查、现场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情况,报实情、重实效。督查工作实行责任制、考核制和通报制。

第十二章 作风和纪律

四十

三、住建局全体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四十

四、住建局全体干部必须坚决执行局班子会议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住建局班子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住建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代表涉及未经局班子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和文章,事先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四十

五、住建局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秘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十

六、住建局班子成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各股站室中心要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四十

七、住建局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简化接待。

四十

泽州县城乡建设局范文第6篇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 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 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 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限期整改,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二、加强住建系统内部监督,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及时撤销或修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并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苏木乡镇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住建局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维持信访秩序。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十四、住建局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限期整改,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五、住建局及各部门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住建局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八章 廉政建设

二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十七、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十八、住建局班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旗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二十九、住建局实行全局干部会议和局班子会议。全局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旗委、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决定事项;通报全局建筑工作发展形势和有关重要情况,安排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

十、局班子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或听取全旗性会议精神;听取各股站室、中心及有关方面重要工作汇报;研究城镇建设工作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利益等重要事项并做出决定。

三十

一、根据工作需要,住建局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局里专题会议一般由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十

二、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由住建局办公室负责,会议文件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局内全体干部会议、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如有需要报请局长或分管局长审定签发。

三十

三、局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全体会议、局班子会议,需向局长请假,其他人员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需向分管领导请假。

三十

四、住建局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应由各股站室自行召开的会议,不以住建局或办公室名义召开,不邀请局班子成员,确需邀请的,须报住建局批准。

第十章 公文审批制度

三十

五、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公文审批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局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三十

六、以住建局名义发文,由局长审核签发。

三十

七、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的公文,由局长审核签发,并严格按程序报送,不得直接报送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凡报送旗人民政府的公文,统一由政府办公室签收、登记,按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

三十

八、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确保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对于上级来文要及时报送主要领导阅处,根据主要领导签批情况及时转交给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其中转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或征求意见的,各部门要在文件要求内及时办结,逾期不能办结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和理由。紧急公文随到随办。

三十

九、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必须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 督查落实

十、住建局对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实行督查工作制度。各股站室(中心)对住建局部署的工作负有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运转协调、责任明确、反馈及时的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局内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和政令畅通。

四十

一、督查工作的重点是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旗政府以及住建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和办复质量;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等。以住建局名义开展的督查工作,由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实施。

四十

二、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采用网络督查、跟踪督查、现场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情况,报实情、重实效。督查工作实行责任制、考核制和通报制。

第十二章 作风和纪律

四十

三、住建局全体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四十

四、住建局全体干部必须坚决执行局班子会议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住建局班子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住建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代表涉及未经局班子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和文章,事先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四十

五、住建局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秘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十

六、住建局班子成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各股站室中心要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四十

七、住建局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简化接待。

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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