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金融深化论文范文

2024-07-14

推动金融深化论文范文第1篇

要解决当前银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风险隐患,必须施以必要的结构性改革措施,这也是我们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在各国普遍看到的一种最新变化。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也相应强化了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与监测,然而在结构性改革措施的采用方面,我们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应加快推动相应的结构化改革措施,为金融深化的过程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金融深化进程稳步推进,利率、汇率的管制逐渐放松,资产证券化的逐步开展,我国银行业发展迅速,银行业金融机构种类和产品类型不断丰富,不少机构在网点数量和资产规模上也已位居世界前列。截至2012年末,我国银行、债市和股市的合计总资产占GDP比重已经高达351%,高于344%的全球平均水平,银行业总资产规模已接近美日两国银行资产的总和。然而,在金融加速深化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经营的监管套利活动,各种风险隐患正在聚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所谓“影子银行”活动的出现和演变。

因此,要实现我国金融深化发展过程中银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在金融深化的过程中,坚持遵循银行业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基本规律,确保我国银行体系在提升资源配置整体灵活性的同时,也能进一步提升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能力,以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的大局。

当前我国影子银行

风险状况及原因

对于我国影子银行风险状况的基本判断,可以简要归纳为以下三点:一是总体风险虽然可控,但增长较快。据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统计,2012年我国影子银行占全球比重仅约3%,但较上年增长42%,是接受调查的26个经济体中增幅最大的,估计2013年增幅将更大。如果按照国办107号文的范围,我国在全球占比预计已超过5%。

二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的影子银行业务虽然比较简单,但基础资产质量值得高度关注。不同于欧美国家具有的多次证券化、批发融资和高杠杆率的特征,我国的影子银行活动大多仍是为了规避监管和信贷规模的“类信贷”业务。然而,由于面对各类借款人普遍缺乏财务硬约束的信用环境,这些传统信贷业务之外的信贷活动具有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长、期限错配更严重等特点,因而对应基础资产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低于传统信贷业务基础资产的质量,这会实质性影响这些“类信贷”业务最终偿还率。

三是虽然我国目前在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之外承担融资活动的绝大多数机构主体都受到严格监管,或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总体而言较他国监管更严,但机构超范围经营现象却较为普遍。参与者之间的最终风险分担或处置安排不清晰,存在或有风险隐患,威胁机构自身和金融消费者

权益。

伴随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我国金融深化过程中出现了独特的现象:居民、企业、政府在参与影子银行业务活动中,这些微观主体的“合理行为”却引发了宏观上“经济金融脱节、资产泡沫放大、金融风险在提高”的效果。在数量上和结构上,都对当前的金融体系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影响,具体分析来看,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风险复杂程度的增加是金融深化的自然结果之一。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银行业对内对外的进一步开放,商业银行出于应对来自其他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竞争的需要,往往试图通过综合化经营和国际化布局等战略调整进行应对。然而,各国现代金融发展的历史反复告诉我们:过多的过于复杂的跨业和跨境经营活动的出现,客观上会导致一个金融体系内不同风险的加剧和杠杆率的叠加,风险管理难度加大。

其次,这是转型时期各种外部市场环境缺失的结果。虽然我国当前社会融资渠道正日趋多元化,但信用和法律环境尚不完善、许多实体经济经营主体倾向于把金融市场作为投机场所和融资平台,而不是真正管理或降低风险的场所。投资者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仍然欠缺。在这种大背景下,银行仍是众多金融风险的最终承担者的客观现实并未改变,某些时候,商业银行还需要承担更多无法量化和监测的各类风险。

最后,这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失范或违规经营的结果。以我国银行业的同业业务为例,其中的具体业务范畴和交易对手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外一般意义上的银行同业业务,这引发了大量资本和拨备计提不足的问题。这种普遍存在的失范或违规问题,并没有受到相应的管理问责和纠正。其他如债券发行、信托产品的发行或销售,以及对其的担保等,背后大多不同程度地有银行的影子。以企业债发行为例,一些银行违规为部分债券的兑付提供隐性担保,这些都是不符合银行业监管要求的行为。

因此,要实现银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遵循银行业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基本规律。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有赖于改革

一、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必须通过实施结构性改革措施。要解决当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风险隐患,必须施以必要的结构性改革措施,这也是我们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在各国普遍看到的一种最新变化。如各国普遍强化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安排,更多建立风险隔离制度,等等。近期,在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退出的压力下,一些新兴国家的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发生了比较大的振动。其中有分析认为,这种振动就是一些新兴经济体的金融结构化政策措施不足的具体表现。对于我国而言,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我们也相应强化了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与监测,然而在结构性改革措施的采用方面,我们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应加快推动相应的结构化改革措施,为金融深化的过程保驾护航。

第一是坚持“适度的综合化、国际化经营原则”。在金融深化的过程中,由于渠道、业务、客户的关联度加大,风险传染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为避免这种风险的过度传染造成的系统性影响,应该坚持引导各类银行业机构发挥各自特长、各司其职,而不是推动一类机构“通吃”所有业务。从单家机构来看,都有全面展业的自然冲动,但监管者必须承担起“守夜人”的职责,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通过结构化制度设计,引导其方向,遏制某些机构的盲动。比如,对于当前最主要的综合化经营和国际化经营需求,监管机构可以设置必要的、清晰明确的评价标准、特定的监管框架和指标约束,允许只有满足相关风控和经营质量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经营资格。这种安排,也有助于引导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做强,而不是通过一味做大来适度获得金融创新的资格。

第二是坚持“栅栏原则”和“风险隔离原则”。要求机构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在各自的“栅栏”内,探索信贷、理财、同业、代理以及投资类等业务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产品、新模式;对于投行、信托、租赁、资管等业务,可要求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独立子公司经营,严格建立风险“防火墙”,从法律层面隔离风险。

第三是坚持“风险并表和全覆盖原则”。金融风险的防范只能依靠风险管理的创新。金融机构是防范风险的责任主体,面对由自身业务和市场环境带来的风险变化,其风险管理能力必须与业务复杂性及关联性同时进步。主要包括:一是要建立覆盖非信贷和表外资产的分类、风险拨备和资本计提制度,强化法人机构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其对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和母子公司的集团并表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扩大风险监测和管理的覆盖面,确保其建立与其业务、机构相应风险程度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二是需要提前思考未来资本项目进一步开放、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等对自身的潜在影响,在整体发展战略研究、内部组织架构设置、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安排、甚至各类产品定价中都要预埋这些影响因子,更准确地评估相关风险。三是要设置良好的风险偏好框架,明确机构自身的风险能力、风险偏好、风险限额和风险状况,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更为前瞻性的预判和更精细化的风险缓释管理。四是建立对新业务、新产品的全流程风险尽职审查程序。五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压力测试,并将其结果运用在日常管理中。六是提升数据挖掘分析能力,通过对客户生产、消费和贸易行为的深度分析,整合机构内部资金流、信息流,以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二、金融风险的处置要利用和坚持市场化的手段。在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并完成上市后,我国主要银行业机构都已建立起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然而,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还应包括其在风险处置环节的市场化原则的确立和坚持,这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基本的金融市场规律。主要有:一是要建立包括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存款保险办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办法等在内的金融风险市场化处置的法律法规基础。二是应通过改革,允许出现经营失败,使用市场化手段处置单体金融风险,打破产品刚性兑付和银行不能或不会破产的潜规则,以严肃市场纪律。三是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加强对跨市场、跨行业和跨境金融产品的监管,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提高银行业金融服务能力

有赖于改革

银行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企业和居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服务于实体经济。虽然全球各国的银行业因其本国实体经济的发达程度不同而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虽然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其目标客户群的差异而在自身的业务特色上存在不同,但是,一些市场普遍认可的审慎经营最佳实践,应是银行经营文化中的基因和共通之处,在推进改革、提升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得到更多借鉴和坚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结构已从第一、第二产业为主转变为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企业经营活动从以国内业务为主,逐步拓展到更多跨境业务和全球业务;实体经济对金融的需求也从简单的存、贷、汇业务为主,逐步扩展到更多财富管理、结构化融资、分散和管理金融风险的需求,更多的银行业新产品和经营模式应运而生。从保持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角度来看,银行业应探索在更加开放环境下,提高对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贸易活动的金融服务能力,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互联网、生物科技、航运金融等新兴领域的关注度,加强对现代消费金融的关注度。加快推进境内外联动,推进跨境投融资金融服务和跨境金融风险管理服务的金融创新,逐步形成与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贸易国相匹配的金融服务能力和地位,在全球银行业金融服务的各个领域中逐步形成我们的可比较竞争优势。

具体来看,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各类企业,特别是轻资产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面对利率市场化趋势,商业银行要创新对借款人行为和信用记录的收集、分析方法和技术,提高对于资产类业务的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地开展信用贷款业务。改变金融机构只是单纯资金中介者的角色,引导金融市场真正成为各类实体经济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的场所。待条件成熟后,推出以信用贷款为基础的衍生品,构建从信用贷款到信用保险以及信用衍生品的产品全链条,进一步分散相关风险。

完善金融监管治理体系

有赖于改革

金融监管能力的进步也必须适应金融深化的需要,跟上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的步伐,这同样有赖于改革。

从监管理念来看,当前有两个值得研究的领域:一是要实现对通过各种融资渠道,包括新兴互联网渠道的融资活动的有效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对各种不同业务类别,分别建立相应的经营规则和监管标准,使得不同类型机构在经营各类业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和资本计算的要求,以减少其监管套利的机会,消除类似于“通道业务”这种逃避资本、拨备计提,模糊资产分类的各类“伪创新”。同时,对于网上网下机构开展相同业务应当适用相同监管原则和监管标准,前瞻性地预判新型业务模式的潜在风险并提前实施干预,更注重其行为结果会对消费者造成何种影响,充分考虑对金融消费者的适当保护,从而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隐患的形成和增大。二是监管要实现从单一注重经营行为,向同时注重经营行为与经营文化的转变。正如历史学家迈克尔·卡普兰在《本能2》所述,“人类并不是如传统经济学家们所说的那样理性,我们的身子游荡在现代的花花世界,但我们的思维却残留着远古祖先的记忆碎片”。因此,监管并不只是事关制定规则,监管者要更强调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文化、金融伦理的关注,如机构与客户的关系,一家机构内部员工对机构的认可度和忠诚感的变化等。监管者应该以更有效的方式去分析一家机构的风险变化与其经营文化变化之间的关系,以及银行业整体经营文化演变及其系统性影响。监管实践中,一家银行的经营考核指标最能反映其从上而下的经营理念和文化,这也往往是决定机构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感性与理性的选择以及最终风险敞口高低的最根本原因。

从监管方法来看,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以风险演变、创新需要和业态变化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传统监管手段。一是注重预判监管政策的正负效应。对于监管机构来说,在制定新的监管政策时,需要拥有更宽广的视野,注意避免所谓的政策非预期效果和第二波影响。二是推进过程监管。按照还权于市场、让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的原则,推动实现监管从事前监管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三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从机构单维监管为主,向机构、风险、产品三维并行监管转变,及时发现趋势性问题和隐患。四是提升系统性风险监测分析能力。要创新尝试通过提高大数据的分析挖掘能力,建立从以单一风险监测为主的监管指标体系转变为识别、缓释多元交织复杂风险的综合监管体系。通过注重机构行为、文化等大数据挖掘和分析,进一步丰富监管指标,更前瞻性预判银行经营模式、经营行为和经营文化的变化及其系统性影响。五是推进分类管理,鼓励风控能力较强、监管配合度较高的机构更多进入金融创新领域,给予更大的出错容忍度。六是必须严格监管问责。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是形同虚设。对于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应更加坚决,不姑息纵容违规经营,消除机构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倾向。

当前监管改革的试验平台之一,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推动探索更开放环境下的监管体系建设,包括风险自评估框架、特色监测报表、优化存贷比等监测指标、监管当局与其他经济金融社会共享信息平台等,按照银监会的统一部署,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为推动银行业整体监管能力的建设创造条件。

推动金融深化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本文分析了资产证券化在处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可行性,指出了证券是全融市场深化到一定性度后出现的创行活动。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资产可行性。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工具,使近30年来世界金融领域发展最为迅速的金融创新。它将具有共同特性的、流动性较差的贷款、租赁、应收账款等资产集中起来,形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具有投资特征的可销售证券,以次来融资,它使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了资产负债的流动性,并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

我国1983年提出推行资产证券化至今,在银行业的应用最为广泛,主要表现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将银行的各类资产通过打包折算成统一标准化的金融产品,以统一价格在二级市场上出售,这一过程就是将不同特征的银行资产转化为具有共性的证券化资产。放款银行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如不动产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等,通过信用增级后,在设计转变为政权,分别承销给投资者,使放款银行顺利取得资金,加速运用。银行先把利益让渡给广大投资者,然后将资产所隐含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也转一个投资大众。

总的来说,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提供了一个缓解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作为一座新型金融桥梁,打通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渠道;作为一项金融系统工程,推动了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过程。对金融机构,优化了金融资产结构;对金融市场,改善了软件基础设施;对中央银行,提供了一个新的调控手段;对金融监管,有助于提高金融系统的安全性。

证券化的根源在于银行这一投资中介机构的资产负债不对称所导致大量短期负债不可能支持大量长期、非流动性的资产。证券化使银行能持有流动性的证券化贷款,由此减少了流动性问题。也就是说,银行资产证券化提高了银行资金流动的速度,使中长期资产短期化。同时,变相增加了银行资金筹措来源,解决了企业资金严重短缺和银行短存长贷的矛盾。

从发起人动机看,一项资产能否适合于证券化,主要取决于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只有收益大于成本,才适合于证券化。只有能产生固定的或循环的现金收入流的资产才能证券化。原始权益人对该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也就是未被抵押的资产才能证券化。

一般而言,一种可证券化的理想资产应具备以下特征:能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现金流入的期限与条件已于把握;持续一定时期的低违约率、低损失率的历史记录;本息的偿还分摊于整个资产的存续期间;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有广泛的地域和人口统计分布;原所有者已持有该资产一段时间,且资产达到一定的信用标准;金融资产的抵押物有较高的变现价值或它对于债务人的效用很高;金融资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

相反,具有以下属性的资产一般不利于证券化:服务人经验缺乏或财力单薄;组合资产中资产的数量较小或金额较大的资产所占的比例过高;资产债务人到期一次偿付本金;资产债务人付款时间不确定或付款间隔过长;资产的债务人有修改合同条款的权利。

在金融市场上,投资者将面对许多不同的证券和证券发行人,因此需要一种简便、公正、精确且通用的资信评级系统来帮助做出选择。对于证券化的资产及其发行人评定的资信等级反映了该等级证券的信用风险程度,是衡量该证券保护投资者免遭信用损失能力的一种尺度。资信评估公司对被评级证券在到期以前整个期限内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都应进行评估,包括对“最好”情况和“最坏”情况进行设想和评估。

市场机制下,任何一种商品的出售不是其本身能否出售出去,而是决定于其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能被购买者认可。虽然,对不良资产的价格决定方法有不同的设计,但对于一种商品,其价格应由市场来商定确实不争的原则,既要有购买者的出价,又要有出售者的要价,且买卖双方都愿意的前提下,交易才能大成。因此,不良资产以什么样的价格出售,以何种模型计算,硬是市场上买卖双方的事。在设计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程序时,管理部门的职能在于建立一个能够为买卖双方合理充分的讨价还价的机制,为买卖者提供合理竞价的机会。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具备了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可能性。

我国资本市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场规模日益扩大,融资能力不断提高,资本市场已成为企业融资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场所。资本市场的发展为金融资产证券化提供了重要的市场基础。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庞大,在银行资金严重不足,资金来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金融资产证券话来盘活银行的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周转率,具备了现实基础。

经过亚洲金融危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明显增强,金融监管力度明显加大,贷款的投向得到监控,商业银行的资产得到优化,从而可以避免还款能力差、资信程度低的贷款证券上市流通。同时,政府部门也认识到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和新金融工具的应用,可有效地减少金融体系的风险,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为商业银行的创新业务提供了较为宽松的运行环境。

商业银行的基础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使银行、证券公司以及投资者之间将更加快捷地分享信息,从而有助于金融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

当然,在金融市场建设方面,应大力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为确保ABS的流动性和合理定价奠定基础。结合当前市场化取向的利率机制改革以及宏观金融调控完善之需对货币市场的发展要求以及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对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要求,大力发展我国的国债市场与企业债券市场,形成具备一定深度的债券市场,这是金融资产证券化必备的基础环境。因为资产证券化石以流动性来实现受益与分散风险的,没有一定深度的债券市场,资产证券化不可能得以实施。特别是,如果没有健全发达的国债市场,也就没有基准利率机制,ABS也就缺乏合理定价的必需依据,更不可能根据标的资产的风险、期限分组打包予以证券化。即使硬要发行所谓ABS,也不会形成具备起码规模的二级交易市场,流动性得不到保证,长久持续的市场需求力量难以形成,有的顶多是投机性需求。

然而,在目前的宏观环境下,我国不良银行贷款和正常贷款的证券化,将会遇到較多的障碍。但改革的步伐在前进,各方条件应该有相互促进、相互改善的可能。

市场经济相对与计划经济,是更开放和自由的,相应的由更完善、合理的法律体系来保护。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对法律至少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有严密的法律制度,如建立和完善《信托法》、《破产法》等等;二是当前法律的改进及合理规避,如商业银行不得持有一般企业股份的法律条文,在特殊条件下和当前的形势面前,法律应作出补充规定或允许合理规避。

资本市场的成立与发展,为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两个层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用真正的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使之成为健康的微观个体,才能真正改变不良债权的产生的体制。也只有这样,才能使资产证券化从单一的解决不良的工具,转化为金融深化的创新活动。

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完全依靠集中的计划经济证明也是行不通的。政府作为市场的一个主体部门,参与国民经济活动,很难界定是干预还是正常参与。应该说,各国政府都在这二者中摇摆,采取着相对来说积极或消极的态度,在以资产证券化充实我国金融市场的过程中,政府究竟多大的程度介入进来,是很难确定的。而且,在以信用为特征的现代经济金融体系中,有时候无形的干预比有形的干预起的作用还要大。在资产证券化中,难点在于有想借用政府信用维系市场的信用基础,又怕政府信用下出现道德风险,最终削弱市场信用。

金融市场的培育意味着金融部门内出现各行业的完善与发展、金融活动主体的理性化和金融体系的健全。对资产证券化来说,我国还缺乏资信评估机行业和投资银行的行业的发展,其次还缺乏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资产政券化是以流动性而实现收益及分散风险的,如果没有市场,所有的流动性都无法实现,但资产证券化毕竟是金融市场深化到一定程度后才出现的创新活动,他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因此,国家政策应在市场培育、人才培养和金融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推动金融深化论文范文第3篇

一、深化财税改革对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实体经济的蓬勃发展对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不断发展实体经济才能创造一轮又一轮的经济财富, 也是国家社会、人文、经济等各方面需要全面发展的实力基础。实体经济的蓬勃发展可以为人类提供基本的生活资料, 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 增强全体国民的综合素质。为了能够解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之间矛盾, 需要进一步发展实体经济。但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中, 实体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问题, 诸如税费负担较重、虚拟经济利润挤压、实体经济虚拟化等问题。这些问题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 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 从而促进实体经济有序发展和前进, 这要求财税改革能够结合当前社会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 将工作重点放在减税降费上, 切实落实相关的减税降费政策, 并在此基础上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多个环节, 实施受益面较广泛的减税降费为主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激发整个实体经济市场主体活力, 不断提升其内在动力, 从而促进实体经济整体得到不断发展和壮大。

二、如何通过深化财税改革从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为了深化财税改革, 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 这就要求必须要深度结合当前实体经济的实际情况, 从而对财税政策制度执行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完善与改进。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 通过进一步的减税降费来减轻企业税负负担

(1) 通过适当减税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负担。一方面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 另一个方面提升了高科技企中小型企业的科研费用扣除比例, 从原本的50%提至75%。在近几年实施“营改增”中发现, 增值税在我国税收中占据较大的比重, 这也可以作为深化税务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下一个切入点, 通过降低增值税的税率来减少企业的税负水平, 这样对促进我国传统制造业的升级、转型等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减税, 可以促使实体经济转型与改革, 部分实体企业在财税政策的影响下, 能够主动积极的对产品进行创新技术研究, 从而不断提升其核心竞争力, 一些实体经济在减税政策的影响下, 在其发展规划中加大高新技术、高科技项目资金运营, 可以促使其企业经营利润结构转变, 为更多的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 服务质量也得到有效提升。

(2) 通过适当的降费来减少企业的税负。可以持续调整降低企业的“五险一金”缴费率, 从而有效的缓解企业的用工成本, 减少企业的用人难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下调社保、“五险一金”费率并不意味着社保水平也要随之调低, 而是要求政府部门要加大民生投入, 还要不断完善与提升民生、社保工作质量。同时, 还要推动简政放权, 进一步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仅在2017年就已经取消和停止征收了约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虽然短时期内会触及政府的利益, 但切实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在以往已经落实的涉企减负政策基础上还要不断推行降费措施, 可以通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减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有效地减少企业的税负, 实体经济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科学、科技研发, 人力资源管理, 对其经济转型, 经济结构调整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长期坚持降费政策, 可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 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 降低房地产行业税负

房地产是关乎人们生活的质量的实体经济形式之一, 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能够促进实体经济的转型与发展, 还要结合“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情况、房地产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 适当减轻税负水平。通过降低房地产行业的税负, 也敦促我国地方税收减少对房地产税的依赖, 增加一些生产结构不合理、影响环境等行业的税收收入, 促使实体经济不断规范其生产、经营、交易行为, 在实现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提升幸福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之后, 为了保证房地长行业税收的准确性, 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息征集机制, 要求该体系内的房地产信息真实可靠, 并在税收政策的指导下主动规范其设计、施工、销售行为, 从而保证房地产经济健康发展。

(三) 加强环保税征收, 促进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了促进我国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满足人们对物质生活条件的需求, 在深化税负改革中, 可以根据税负平移的原则, 尤其是要在原排污费的基础上实行平移。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通过税负改革促进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实现转型与升级, 这样也可以促进实体经济的结构调整。通过税负平移的方式来征收环保税,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不仅可以促进企业的还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目标。

三、结语

综上所述, 通过深化财税改革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不断加强减税、降费的有效实施, 从而减少实体经济发展中的阻力, 从而促进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发展, 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发展需求。

摘要:为了能够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在近年来针对实体经济的发展特点出台实施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将财税改革工作重点放在实体经济的发展后劲上, 并对如何采取更大规模的减税与降费政策进行研究, 从而促进实体经济不断发展。

关键词:财税改革,实体经济,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红.以深化财税改革推动实体经济发展[J].理论建设·社会与管理, 2017 (3) .

推动金融深化论文范文第4篇

一、“走出去”存在的制约

当前建筑企业“走出去”在金融方面还存在着以下制约因素:

(一)融资渠道

建筑企业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在维持生产的需求,除外,国家虽有一些优惠贷款,但从往年的数据来看,下拨的贷款数额离满足建筑企业的需求,还有一段较大的差距,而在短期内这一现状基本无法改变,对于建筑企业来讲,政府优惠贷款并非融资渠道的最佳选择;另外,在商业贷款这一领域,基于专业人才不足与政策的限制,建筑企业借力商业贷款也非良策;加之建筑企业内部管理不完善,存在一些信息披露与文化建设方面的问题,就增大了建筑企业从一些国际金融机构中融资的难度,这些因素的叠加,使得建筑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还面临着融资渠道匮乏的窘境。

(二)审核周期

根据国家对海外项目资金审核周期的规定,建筑企业需面对较长一段时期的资金审核时间,具体来讲,在项目开工之前,仅“两优贷款”就需15个月至36个月的审核期,而在项目开工之后,整个工程又被分为多个阶段,而每一阶段的资金都是分别根据验收结果在审核,就又拉长了项目工程的施工周期。

(三)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率,当前政府优惠贷款的利率在2%左右,而有部分国家却是零利率,在这一点上,我国政府优惠贷款缺少优势,而商业贷款的利率就更高,基本在4%—6%左右,并且还要一次性支出一笔保险费,除却利率与保险费用,两者都还有管理费,这些费用的支出,都加大了建筑企业的资金成本,为建筑企业“走出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四)银企合作

较之国外的一些国家,我国银行与建筑企业基本是独立核算,两者相互合作的几率极少,在今后有必要形成合作共同体,建筑企业让利银行,而银行降低贷款利率,为建筑企业“走出去”提供资金支持。

(五)风险分散

建筑企业在运行中会遇到各种风险,这种风险并非完全不可控,只要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还是能够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而当前建筑企业面临的问题就是保值增值,毕竟在国际市场上会不定期的发生政治动荡与汇率波动等风险,这些风险都影响到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立足,而目前建筑企业与非银行机构间的联系又不紧密,加之我国非银行机构的发展也比较滞后,综合这两方面因素,非银行机构不能有效分散建筑企业的风险,建筑企业就更需审慎而行,稳步保值乃至增值。

二、“走出去”具体的对策

随着国际市场的发展,建筑企业“走出去”是“大势所趋”,对此,必须对以往金融与建筑企业间的关系有所改善,以金融促进建筑企业“走出去”,让建筑企业有充足的资金支持,解决“后顾之忧”,有实力、有能力抢占国际市场,为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动力。针对建筑企业“走出去”的措施有以下几种:

(一)政策倾斜

建筑企业若想实现跨国经营,各级政府的支持必不可少,对此,政府可从三个角度,对建筑企业给予政策倾斜,一是特殊补助,特殊补助有其“特殊”之处,此处的特殊补助应当给予战略性企业,例如高铁行业等,而非是所有的建筑企业;二是资金支持,如前文所述,当前政府给予建筑企业跨国经营的优惠贷款不论是贷款本身,还是贷款利息方面,支持的力度都不大,在今后有必要加强此种力度,让建筑企业能有充足的前期费用;三是降低税费,我国税费缴纳虽具有强制性,对于跨国经营的建筑企业,应当给予适当的税费优惠,以减轻建筑企业的资金压力。

(二)融资渠道

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必须要拓宽,一方面要拓宽银行渠道,包括政府优惠贷款、商业银行贷款以及海外银团贷款等;另一方面要拓展非银行渠道,也即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允许建筑企业债权与股权融资。

(三)风险防范

建筑企业风险防范,一方面要做好风险预测工作,也即建筑企业要根据市场演变的趋势,结合法律环境、世界经济态势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建立预警机制以及风险防范方案,进一步提升解决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以面对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合作,也即加强与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风险共担,化解危机,同时,在这种共担机制下,也能有效督促建筑企业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信息共享,为三方加强合作以及建筑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更多的机会。

(四)深化改革

此处的“深化改革”主要针对金融行业,具体来讲,一方面要改革银行资金审核流程,提高审核的效率,减少审核时间,让建筑企业能有更多的精力与时间提升工程的质量,在国际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口碑与形象;二是继续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目前建筑企业在“走出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资金的支付与结算不方便,当然,其他行业在“走出去”时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因此,推行人民币的国际化就存在必要性。

结语

总之,在新时期推动金融促进建筑企业“走出去”有其必要性,不论是政府,还是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都应更新发展理念,对建筑企业给予政策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才能加快建筑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以建筑企业的“走出去”再带动国内其他产业的发展,实现各方的互惠共赢。

摘要: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建筑企业迎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但是资金却是建筑企业“走出去”的瓶颈,对此,应当发挥金融体系的作用,以其促进建筑企业“走出去”。本文分别阐述了建筑企业“走出去”所起的作用、存在的制约和具体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推动,金融,建筑企业,“走出去”

参考文献

[1] 杨永胜.建筑企业国际化发展中的几个关键问题[J].施工企业管理,2017(04):115-117.

[2] 陈翼.“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建筑行业跨国经营的机遇与挑战[J].当代经济,2017(03):94-97.

推动金融深化论文范文第5篇

(一) 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一是农民收入水平长期低下。2007年、2008年、2009年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分别低15.24%、13.34%、10.34%。可见, 重庆近3年经济的快速发展, 虽使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逐渐缩小, 但仍然相差10%以上。

二是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并同全国相比形成较大反差。重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由2004年的3.63:1扩大到2007年的3.91:1, 而全国却由2004年的3.64:1缩小到2007年的3.33:1。

三是农村经济增长缓慢, 人均差距继续拉大。2007年, 重庆农村第一产业较上年的增幅比全市平均水平低6.1个百分点, 比全市二产业、三产业分别低10.8个百分点和3.3个百分点。2007年城乡居民人均一产业生产值比全国相差13.71%。

(二) 农村公共保障服务差距明显

一是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村接受教育和医疗、享受文化生活的条件与城市相比差距较大, 农民读书难、就医难、养老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设施、缺人才, 服务能力弱, 水平低。

二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城市居民基本享受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保障政策, 而农村除养老保险、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救助制度外, 其它保险制度缺失。

三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三) 社会资源分配严重不均

1、固定资产投入重城轻乡。

一是同全国比较重庆城乡固定资产投入具有三高三低特点:第一, 全市整个固定资产投入增长幅度高而农村低。重庆2007年固定资产投入增幅为29.7%, 高于全国3.9个百分点;而农村增幅仅有18.3%,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第二, 城镇占比高而农村低。重庆2007年城镇固定资产投入额为2971.8亿元, 占全市固定资产投入总额的93.99%, 高于全国8.44个百分点, 而农村固定资产投入额为189.72亿元, 占比仅为6.0%,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45个百分点。第三, 城乡居民人均投入额度高而农村低。重庆2007年城乡人均固定资产投入额为11226.98元, 高于全国8.09个百分点, 城镇人均固定资产投入21829.80元, 高于全国10.4%;而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入额仅有1304.23元, 比全国低52.14%。

二是农村投入严重不足。重庆2007年农村固定资产投入增幅比城镇低11.4个百分点, 人均投入额度比全市平均水平低7.6倍;农村固定资产投入占比与农村人口占比极不匹配相符, 重庆2007年农村固定资产投入占比同全市农村人口占比相差45.66个百分点。

三是城乡投入严重失衡。重庆2007年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入比城镇少15.74倍。

四是资金投向分布极不合理。重庆2007年“一圈”、“渝东北”、“渝东南”的固定资产投入占比分别为76.95%、15.6%、7.41%, 人均占有固定资产投入额分别为14416.02元、5835.46元和8329.07元, “一圈”与“渝东北”、“渝东南”两翼地区的人均固定资产投入之比分别为2.47:1、1.73:1。

2、信贷资源分配城多乡少。

一是银行信贷资源分配三多三少。第一, 城市多、农村少。第二, 市民多、农民少。第三, 大客户多, 中小客户少。

二是“一圈”占有金融资源丰厚, “两翼”地区“金融贫血”问题严重。

三是新的金融服务产品仅局限在城市。如投资理财等银行金融服务新产品一般都是在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城市销售, 而农村根本没有。

四是从城乡贷款利率总体情况看, 农村贷款利率也高于城市。

3、财政投入城大乡小

(四) 城乡居民文化生活差异很大

一是农民普遍文化程度低, 自身素质较差。主要体现在农民思想观念陈旧、创业意识淡薄、劳动技能单一, 科技水平低下, 现代农业思想理念基本不具备, 耕作方式传统老化, 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困难很大。

二是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很大。据统计, 重庆2007年城乡居民人均年消费、衣着、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支出之比分别为4.30:1、2.92:1、9.67:1、4.82:1、6.09:1;扣除不可比因素后, 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是农村居民的3.83倍。四是农村情况复杂, 农民阶层千差万别, 并且贫困情况较为突出。

(五) 地域区域贫富矛盾突出

由于经济金融资源分配的非正常化, 导致区域地域之间的贫富矛盾更加凸现,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一是区县之间发展差距很大。

二是“一圈两翼”贫富悬殊很大。

三是“三大板块”发展矛盾突出。

(六) 统筹能力制约城乡发展

一是由于受地理、交通、信息、市场、经济等环境条件的限制, 严重影响城乡统筹发展。2007年重庆市人均国民生产值在万元以下的区县共有15个, 占全市区县数量的37.2%, 并且这些区县都集中在“两翼”地区。

二是财政收入能力较弱, 严重制约城乡统筹发展。2007年重庆财政收入在5亿元以下的区县就有20个, 占全市区县数量的50%。

三是行政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乡统筹发展。主要表现在县乡两级管理功能不顺畅, 特别是行政审批、执法等部门权限大都集中在市县 (区) 两级, 直接面对农村的乡镇只有责任而无权利, 影响城乡发展。

四是少数区县干部尤其是乡镇及农村基层干部对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理解较为肤浅, 思想传统, 观念落后, 眼光不宽, 盆地意识、峡谷意识、山地意识浓厚, 缺乏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想与总体规划。

五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量退出农村市场严重阻碍“三农”发展, 弱化了城乡统筹能力。

二、重庆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服务、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的突破方向与主要路径

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最大希望是“三农”, 同时, 最大困难也是“三农”。作为全国金融综合经营改革试验区的重庆银行业金融机构, 必须深入解放思想, 创新经营观念, 转变发展方式, 优化业务结构, 勇于探索试验, 打破常规定势, 不断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搞活农村金融业务市场,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品种、贴进“三农”市场需要, 细分农村目标客户、突出信贷支持重点, 找准农村业务市场定位、确立金融服务主攻方向, 在银行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增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闯出一条既适应城乡统筹改革试验总体要求、又符合金融综合改革发展目标, 既能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又能促进银行资本效益最大化的发展新路子。

(一) 大胆探索银行资本与农村产业资本相结合的新途径,

着力培育农村金融业务市场, 让“乡”的“核心功能”发展壮大, 尽快建立起既能符合城乡统筹发展要求, 又能贴进新农村建设实际的农村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1、探索“银行办银行”的发展新思路, 通过城市金融激活农村金融、城市银行带动农村村镇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对此, 我们认为应当由地方政府金融办公室牵头, 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共同研究, 在重庆选择确定3-5家“城市银行”作为农村村镇银行的控股银行, 通过“城市银行”金融机构直接投资设立或者控股、当地政府协调、有关企业集团单位参加入股的形式, 在广大农村建立起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村镇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这种“银行投资入股开办农村村镇银行”或者由“城市银行控股、当地政府协调、企业集团参加入股开办农村村镇银行”的新型农村金融业务发展模式, 可以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2、探索运用多种途径支持帮助农村建立小额贷款公司, 有效化解“三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矛盾。

对此, 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三种办法来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第一种途径就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 到工商部门注册、银行监管部门备案, 成立以服务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为主的小额信贷组织, 用自有资金或捐赠资金发放贷款, 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种途径可以由既要承担服务“三农”发展职能, 又有农村金融业务经营管理经验的农业银行参股并成为大股东控股, 在此基础上进行增资扩大股, 在广大农村地区成立若干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满足“三农”发展资金需要, 解决农村资金的瓶颈制约问题。

第三种途径就是大胆创新开发扶贫模式, 转变开发扶贫观念, 利用国家开发扶贫资金入股控股, 并吸纳“地下钱庄”民间组织入股的方式, 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在贷款发放业务中还可以受政府扶贫部门委托代理扶贫资金, 并通过信贷形式低息发放到农户, 支持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在经过有权部门批准后,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代理商业银行小额信贷业务, 支持农村重点大户、专业大户发展生产, 满足农村资金需求。

3、探索运用多种银行资本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新构架, 坚持以合作原则为基础, 建立多种渠道支持搞活农村金融的长效机制, 大力搞活“三农”融资市场。

支持和帮助农村地区建立或者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 可以上连银行金融、下连农户生产, 有利于发挥中介组织的纽带作用;有利于把农民的生产组织起来, 联接农户生产关系, 把一家一户的市场交易主体转变成为合作与集体的市场交易主体, 从而提高农户市场交易能力与地位, 这是其他任何金融机构都无法代潜的功能作用, 也是其他非金融组织机构无法解决的问题。

因此, 我们认为办好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必须坚持遵循市场需求, 由本土农民按照“自愿性、互助性、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赢利性”的原则, 大力发展以农户为主体组建的资金互助组织, 培育新型的以社区为边界的村级合作金融;只能按照政府指导, 人行引导, 银监部门协调, 多方支持帮助, 农民自己主导成立的方法, 帮助农村在现有民间融资的基础上, 由农民自主、自发成立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 起到农户之间相互帮助解决资金困难的作用;互助范围也应该限制在本地农村或者本地社区的较小范围, 要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防止道德风险, 确保农村资金互助会健康发展。具体应当从三个方面加以支持发展农村互助资金组织:

第一, 发挥货币政策引导作用, 由央行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发放支农再贷款, 为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第二, 发挥政策性银行的支持功能作用, 即由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职能的农业发展银行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发放或者转贷款, 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资金互助业务, 这也是国家《农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与要求所在;

第三, 发挥商业银行支持帮助作用, 通过政策、制度、法律等方式规定和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农村资金互助社把在农村地区吸收的资金返还使用到农村, 建立商业银行商业资金批发与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零售相结合的互惠互利机制, 让农村资金互助会代理商业银行的农村贷款零售业务。

4、探索以政策银行投资入股开办农村产业发展担保公司、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担保公司为主要力量, 以建立多种担保形式的担保机构为补充的农村担保体系建设的新途径, 为增加“三农”贷款资金投入创造有利可图、风险规避的宽松环境条件。

由于农村种养业、加工业等产业生产受市场、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影响变化较大, 抗御风险的能力较弱, 潜在的生产经营风险相对较大且无法控制。正因如此, 现有的贷款担保公司只担保城市而不愿意担保农村, 只担保企业而不愿意担保农业、农户。所以, 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重专业户生产经营的担保问题已经成为了银行贷款资金投入的重要阻碍。因而, 积极探索如何在农村地区建立农村产业发展担保公司和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担保公司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以政策银行投资入股开办农村产业发展贷款担保公司、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担保公司, 为“三农”贷款资金投入提供主要担保服务的途径较为明智, 而且可行。

同时, 建立与完善采用多种渠道吸纳资金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贷款担保机构, 以解决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

一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第三者担保形式。

二是丰富联保贷款的形式, 扩大农户联保范围。

三是建立农户贷款担保基金。借鉴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操作模式, 由地方财政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对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重点专业户生产进行担保。

四是建立由政府出资、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参股的区域性农业担保机构, 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重点专业户提供担保, 有效解决农村重点专业户的贷款担保不足问题。

5、探索开办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专业性等多种农业保险公司同步发展的新形式, 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市场发展长效机制, 大力增强“三农”经济发展的抗御风险能力。

目前, 农村还没有成立专门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险服务的农业保险金融机构。也正是由于没有农业保险, 农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邮政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为防范风险, 不可能向农村地区投放更多的贷款资金, 因而“三农”发展很难获得充足的贷款资金支持与帮助。对此, 我们认为应该重点从四个方面建立与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 大力推动农村保险业务发展:

一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 在险种设计上优先建立种植养殖业保险、农产品生产加工保险、农产品运输销售等保险品种;在保费收取上, 采取国家、地方、农民各方承担一部分的做法, 以增强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二是鼓励发展商业性农村保险机构, 通过政策杠杆、法律体系等方面的规定或者引导商业性的保险公司开展涉农保险业务, 并给予免交营业税、所得税等政策优惠。

三是由涉农银行——农村邮政储蓄银行为大股东与当地保险机构加强合作, 建立“邮政保险合作型”的农业保险公司, 专门为农村经济、农业发展、农户生产经营提供保险服务。

四是由国家财政出资建立涉农专项保险基金, 对商业性保险公司的涉农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以调动商业性保险机构拓展农村、农业保险业务市场的积极性。

6、探索农村商业银行入股建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的新模式, 大力开拓农村租赁金融业务市场, 支持搞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增多, 农村主要劳动力不断减少, 农村大部分农民变成“新市民”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农村规模经营、集约经营的形势已经越来越明显。正是由于农村土地、资金等农业生产要素逐步向大户集中, 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耕作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已经成为现实。1000户农民问卷调查中表明有67.4%的农民表示成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可行。

对此, 我们认为可采取以地方农村商业银行为主体, 以国家扶贫开发资金为辅助的联合入股方式, 建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规模经营的兴起, 以及解决土地板结、延长土地寿命的需要, 农村对发展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的积极性日益提高。由于使用大型机械耕作、收割的成本费用较高, 可根据每个县、每个乡镇农村的实际情况测算出需要量, 由租赁公司统一购买, 然后租给农户, 这样既解决了土地深翻的问题, 延长了土地寿命, 又能减少农户支出, 降低生产成本, 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农村金融租赁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 还可以将农村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由单纯的农村机械耕作逐步扩大到利用交通工具、车辆、船舶、农副产品交易等综合性租赁业务范围, 为搞活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

(二) 着力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不断研究开发适应

搞活“三农”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业务新品种, 从不同层次、不同市场、不同领域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从而壮大“乡”的发展功能, 促进农村金融业务市场繁荣, 有效满足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需求。

1、创新农村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贷款系列品种。

针对农村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资源开发项目和小商铺、小食店等农村服务产业迅速发展的实际特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适时推出与农村小集镇、城镇化建设相适应的量身定做的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重点开发财政垫贷、动产和种植租赁物权、经营使用权、收费权、收益权融资等新产品, 同时加强与专业担保公司、政府融资平台的合作, 扩大银行业务范围, 着力开发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贷款、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园区贷款、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流通市场贷款、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土地整治理项目贷款等农村小集镇和城镇化建设类贷款业务系列产品, 适应农村小集镇、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配套需要, 为农村城镇化、城市化和农业商业化、工业化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产品支撑。

2、创新农村微小企业贷款系列品种。

围绕农村微小企业“额度小、需求急、期限短、周转快”等经营特点与“创业”、“成长”、“发展”三个阶段的不同金融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积极适应市场需求, 以“高效审批、高效放款、手续简便”为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不断创新微小企业信贷系列产品, 争取开办联户担保、权益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商铺质押等多元化担保贷款品种, 以及协议付息、票据贴现等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开办微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个人综合授信、可循环额度贷款品种;大力推出支持微小企业购买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厂房按揭贷款;还可以农机具租赁为平台与农机公司联手开发农机具按揭贷款产品;与农科所联手对开发成熟的农产品、畜产品养殖业主给予种植养殖小额贷款。同时, 针对《物权法》实施后的新形势与新变化, 进一步探索扩大农村微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抵押的贷款范围, 如开办仓单质押、林业资源质押、农民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等新的金融服务品种, 最大限度地适应农村微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大力支持农村微小经济发展。

3、创新农业现代化发展贷款系列品种。

坚持做到因地制宜, 适时有效推出在村镇领域突出发挥支柱作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公司加基地加农户贷款系列品种。

4、创新农村项目贷款系列品种。

在认真进行农村市场细分的基础上, 根据农村不同市场主体的不同信贷需求, 适时开办农村项目贷款系列品种, 不断满足农村项目建设市场需求。

5、创新农民个人贷款系列品种。

一是为适应“公司加农户”的县域经济发展模式, 积极开办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的一般农户、种养及加工大户、家庭农场为重点的农户家庭个人贷款;大力开办农民进城务工、出国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等系列贷款品种;大力开发农村“新型地主”贷款品种, 优先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反租到到乡镇、或者村委会或者农业科技能力强、有种植养殖专业特长、会经营、善管理、懂市场、精通营销的“大户经济”贷款品种, 加快农村集约经营步伐, 着力培养规模种养加工大户。二是要着力创新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质押贷款品种。按照贷款风险管理要求, 这种贷款必须是以农业保险公司负责保险和农业产业担保公司负责担保为前提条件。三是创新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的贷款模式, 做到以农房产权登记为基础, 实现农民住房和宅基地的市场化流转, 使农民能够以房屋所有权为抵押, 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四是创新对农村重点专业户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以及林权、经济作物收益权质押登记办法, 如通过开办林权证质押、母猪活体保单质押担保等, 以方便农村重点专业大户能够及时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支持。五是创新农村消费贷款品种, 研究开发农民水电基础设施改造、农民住房改造、农民房屋装修、农民外出旅游、农民购置车辆行等适合新农村建设的系列消费领域贷款新品种, 建设拉动农村消费市场, 满足小康社会建设资金需要。

6、创新农村商贸流通行业贷款系列产品。

重点创新农副产品加工业贷款、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农机械 (具) 销售企业贷款、农资储备贷款、农村运输业贷款等品种, 大力支持搞活农村市场流通, 确保“三农”经济发展的物资供应需要。

7、创新农村村社集体经济服务组织贷款系列产品。

重点创新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及配套的村级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中心、农业耕种机具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村信息服务中心、农村经纪人服务中心、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农村文化娱乐服务中心等七大中心建设, 开发与研制一系列适宜这些经济组织贷款服务品种, 以满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

8、创新“三农”贷款产品期限结构。

针对农业生产周期的自然、市场等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农户收入的单一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跳出传统思维方式, 大胆突破农村贷款的季节性限制, 树立常放常收、常贷常还的新思想, 努力探索开发农户整贷零还和农贷“周转通”业务品种, 将农户生产性、消费性金融需求纳入统一授信, 随贷随还, 期限灵活, 利率调节, 真实反映农户全面的现实和潜在的资金市场需求, 尽量满足农村、农业、农户生产不同阶段、不同季节、不同特点的金融需要。

9、创新农村金融电子业务系列产品。

应当在农村重点发展农村电话银行、电子银行、自助银行, 畅通农村资金市场汇划结算渠道, 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准确、及时、快捷、高效的银行资金结算服务。

1 0、创新农村投资理财业务系列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转变重城轻乡的思想观念, 以大力开拓农村投资理财业务市场, 丰富农村地区理投资理财品种的战略眼光, 研究与开发能够使广大农村市场满意、农民满意并能够真正帮助农民增收谋利的金融投资理财服务产品, 以适应农村投资多元化新形势和农民金融投资思想新变化, 切实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三) 科学细分农村目标市场, 明确信贷服务主攻方向, 突

出客户市场营销重点, 充分有效发挥银行资本的“催化”、“助推”功能作用, 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服务城乡统筹发展。

按照以重庆主城区为核心、以1小时通车距离为半径、涵盖23个区县的“一小时经济圈”, 以万州为中心的渝东北地区 (三峡库区) 和以黔江为中心的渝东南地区 (山区) 的全市“一圈两翼”统筹发展格局和“一圈”与“两翼”相互结合、优势互补的总体战略要求, 重庆农村金融改革与服务必须在细分目标市场、确立营销对象、突出服务重点三个方面实现新的作为, 取得新的突破。

1、围绕“三农”发展特点, 细分农村目标市场。

2、明确农村金融服务对象, 强化客户市场营销力度。

3、突出银行资本支持重点, 倾力服务“三农”经济发展。结合现行农村实际, 我们认为银行资本服务农村建设的支持重点主要涉及10个方面。

一是优先贷款支持农业现代化、产业规模化、生产基地化、经营集约化的农业生产经营, 有效推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地区流动, 加快以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为特征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步伐。

二是优先贷款支持发展农村劳务输出经济, 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脱“草鞋”、穿“皮鞋”, 实现由务工农民转向城市、城镇居民的有序转移, 大力支持“农”转“非”, 着力培植“新市民”, 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 通过银行资本的“助推”、“造血”功能, 扶持农民在城市城镇就业、创业、兴业, 尽快成为安稳致富的“新市民”。

三是优先贷款支持多种承包形式的农户开展规模生产经营, 使农村一批种植、养殖、加工、交通运输大户逐步发展成为“新型地主”和“新型农业产业资本家”, 推动农村土地、森林、水源等资源要素向科技能人、经营管理能人流动与集中, 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 发挥农村资源要素的效益最大化,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四是优先贷款支持发展特色旅游服务支柱产业, 发展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

五是优先贷款支持发展“梯型经济”。通过发展第三产业、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以及现代物流产业, 搞活商贸流通市场, 繁荣城乡经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运用地理区位优势, 吸引外来企业发展, 不断增强产业企业聚集活动;加快IT行业、石化工业、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扩大消费型经济领域, 搞活农村消费市场等载体, 加大对中小集镇、县域中心城市建设力度, 探索农村——小集镇——中心集镇——中等城市——特大城市呈梯型发展逐步转移农村人口的新路子, 为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供全方位、系列化的金融服务。

六是优先贷款支持农民充分发挥自己优势, 围绕市场需求开发农业生产资源, 开展金融投资理财增收, 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七是优先贷款支持农村地区瞄准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资源加工、医药化工等重庆现有的支柱工业产业市场, 大力开发农村优势资源, 大力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特色产品、特色经济, 突出一村、一社、一镇有一特色产品, 凸现特色产品优势, 提高农产品商品率。

八是优先贷款支持发展农村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 重点支持开办农民职业技术学校、农业生产科技研究开发与推广运用和农村学校、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医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银行资本的“催化”功能, 通过精心培植与打造, 将重庆农村职业教育由“洼地变高地”, 实现“教育兴渝”战略, 提高农村科学文化知识和农民职业技能素质。

九是优先贷款支持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等各种集体经济服务组织建设;支持包括农村道路交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城乡交通运输环境, 硬化城乡街道设施, 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增强城市城镇聚集能力;支持村镇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农产品市场建设;支持发展农村运输业。

十是优先贷款支持农村治理山河、塘堰、滩涂、土地, 支持农村森林治理维护保护,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提高农村生态效益。

(四) 建立多方合作共赢长效机制, 联手打造诚信社会形象,

共同加强生态金融环境建设, 实现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改革、银行业务发展的合作共蠃新格局。

一是建立银行、政府、企业 (农民) 定期沟通交流的农村经济发展信息长效机制, 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加强合作, 相互联动。

二是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产品推销长效机制, 做到政府搭建平台, 企业 (农民) 提出市场需求, 银行量身定做产品, 满足农村市场需求, 确保金融产品供应, 发挥政府引导功能, 形成各方配合、共同发展经济的新格局。

三是建立农村金融服务责任长效机制, 银行机构要自觉增强发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把握主动, 在大力支持城乡统筹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 提高经营质量, 搞活自身效益, 不断增强“输血”功能, 促进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 以“放水养鱼”的精神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四是建立农村社会信用建设长效机制。要通过深入开展以诚信 (区) 县、诚信政府、诚信乡镇 (街道) 、诚信村社、诚信社区、诚信农民为主要载体的“诚信重庆”建设系列活动, 全面整治社会信用秩序, 大力倡导信用文化, 增强农村信用观念, 为统筹城乡发展营造和谐的金融投资环境。

五是建立农村金融债权维护长效机制, 严厉打击逃废贷款债务行为, 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六是建设金融安全区, 优化城乡统筹发展投入环境。

三、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服务, 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支撑与调整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挥银行资本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功能作用, 达到银行资本与农村产业资本的最佳融合, 实现经济金融发展“双羸”效果。建议在五个方面修改或者调整国家政策法律, 以适应重庆城乡统筹发展需要。

(一) 适当调整、完善国家有关政策

一是尽快制定同加快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配套的相关政策, 为银行资本进入农村市场创造宽松优良条件。

对此, 建议政府尽快制定出台同加快农村土地改革制度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 认真执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在确保农村土地现有面积总量不减的基础上,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 有序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让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身份”、有“牌照”。

第二,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试点,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 稳步推广应用。

第三, 市区县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 指导基层农村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农村乡镇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中心, 负责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包括价格收益、合同协议、流动期限及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在内的各种指导性服务, 仲裁、调解土地流转纠纷,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合理引导农民依法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成立土地产权交易市场, 为农民规范化流转土地提供条件。

第四, 做好土地流转改革稳定工作, 引导农民在保证自己家庭收入来源稳定的前提下, 开展土地流转改革。

二是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建立良性互动的农村生态金融机制。建议政府把农村金融生环境建设纳入农村工作议事日程, 建立社会信用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出台信用环境建设奖励政策, 即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人民银行、监管部门、银行、担保、保险部门, 每年在农村开展一次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区县的评定活动, 由地方财政出资对信用评级合格者给予奖励。

三是成立农业生产行业协会, 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协调服务, 为搞活农村金融业务市场提供强力支持。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引导与服务, 帮助农村成立各种专业生产协会组织, 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四是建立行政资源分配与金融资源分配挂钩考核的长效激励机制, 强化农村贷款投入考评奖励机制建设。

五是建立农村信用担保资金补偿长效机制。建议改变地方财政贴息为政府出资, 将财政贴息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农民行业自律协会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担保的资金补偿, 支持与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农民自律行业协会开展好信用担保工作。

六是建立农户贷款再担保机制。建议由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出资组建农户贷款再担保公司, 为给农户贷款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 给银行业金融机构投入贷款系上“双保险”, 以达到刺激农村贷款投入增长的目的。

(二) 充实、改进、完善国家有关法律保障体系

一是国家应当尽快制定农村社区再投资法律法规。

二是修改国家法律法规, 适应农村金融业务发展需要。

三是调整商业银行法律规定条款, 适应农村金融市场建设需要。

四是尽快修改国家法律或者出台地方法规, 让农村土地在市场上真正流动起来。建议国家通过修改法律或者出台地方法规, 允许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农民宅基地可以抵押, 为银行投放农村贷款创造条件。

(三) 改进、完善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措施

一是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出台就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比例降低政策。

二是建议人民银行增设新农村建设专项贷款品种。

三是建议人民银行引导和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四) 创新银监工作思路

一是建议银行监管部门就成都、重庆两个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出台特殊的银行监管政策。让成都、重庆两个试验区有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 以搞活农村金融市场, 进而搞活农村经济发展,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二是建议出台特殊的银行存贷比例监管政策。建议出台特殊的银行存贷比例监管政策, 适当降低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的银行存贷比例, 让更多的银行资本流向农村, 拉动农村经济发展,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三是银行和监管部门要科学地界定和调整对银行信贷人员、管理人员的尽责、问责和免责制度以及考核指标, 要有一定的宽容度和容忍度。处于防范信贷风险、落实稳健经营的要求, 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制定了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并逗硬执行, “多放贷款多担责任、少放贷款少担责任、不放贷款不担责任”的现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队伍尤其是信贷员、客户经理中普遍存在。再加上贷款管理机制明显存在的“有责无权、有惩无奖”缺陷, 严重影响了贷款投放积极性。

因此, 我们认为当前或者今后一个时期, 在既要控制风险、又要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有保有压的特殊经济政策环境条件下, 建议各家银行和监管部门对“涉农”银行信贷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尽责、问责和免责制度以及考核指标要进行科学界定, 做出适度调整。主要调整贷款增长、不良贷款、贷款利润等考核指标, 制定适合未来一个时期经济政策导向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尽快建立完善贷款管理奖励机制, 做到贷款发放与收回对等, 责任与权利、处罚与奖励统一, 从而解决银行员工特别是信贷人员“怕贷”、“惜贷”、“拒贷”思想, 增强办理贷款积极性。

四是建议把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社纳入银行监管工作范围与对象进行监管。要求和督促政策性银行加大农村资金互助社组织的扶持力度, 以确保农村资金社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农户生产需要。

五是建议适当放宽农村贷款产品、理财产品监管政策。即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 适当放宽农村地区贷款产品、理财产品等金融服务产品的准入条件和监管政策。

(五) 积极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

期货是对冲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有效工具, 国家应该以优惠政策推进把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转移给期货市场的改革试验, 拓展目前已有的小麦、大豆、玉米期货, 进一步发展大米、生产饲料等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 帮助组织起来的专业化农户生产经营实现预期的稳定收益, 保持农业生产的连续性, 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摘要:本文在深入“一圈两翼”城市及万州、长寿、梁平、开县、云阳等5个区县10个乡镇20个村1000户农民进行问卷调查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 清醒地认识并找准了重庆城乡统筹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 就如何深化重庆农村金融改革, 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支持城乡统筹改革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办法与政策调整建议。

关键词:城乡统筹发展重大挑战,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创新农村金融资本运用机制,实现银行资本与农村产业资本相结合,服务新农村建设,支持城乡统筹发展

参考文献

[1] 2006年重庆市领导干部手册;

[2] 2007年重庆市领导干部手册;

[3] 2003年、2004年重庆市统计资料;

[4] 2003年、2004年、2007年、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5] 2003年、2004年、2007年中国金融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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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银监会王兆星副主席在中小商业银行董事会、经营班子成员和监管干部 (电视电话) 会议上的讲话

[9] 《三峡论坛》杂志2007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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