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

2023-09-18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发布日期】2005-09-25 【生效日期】2005-09-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新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 2005年9月2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需求,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登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和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

第三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国家鼓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健康、文明的新闻信息。

第四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管全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设立

第五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分为以下三类:

(一)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二)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三)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有关行政法规,设立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

设立本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新闻单位与非新闻单位合作设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新闻单位拥有的股权不低于51%的,视为新闻单位设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新闻单位拥有的股权低于51%的,视为非新闻单位设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第七条 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二)有5名以上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

(三)有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资金,资金来源应当合法。

可以申请设立前款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机构,应当是中央新闻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属新闻单位。

审批设立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除应当依照本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 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除应当具备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三)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有10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人员不少于5名。

可以申请设立前款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组织,应当是依法设立2年以上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人,并在最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组织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审批设立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除应当依照本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 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当报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条 申请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填写申请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二)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和资金的来源、数额证明;

(三)新闻编辑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申请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机构,还应当提交新闻单位资质证明;申请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组织,还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中央新闻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属新闻单位以及非新闻单位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出申请。

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提出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实地检查,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40 日内作出决定。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出申请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 日内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批准的,发给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属于中央新闻单位设立的,应当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之日起1个月内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备案;属于其他新闻单位设立的,应当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之日起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

办理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和新闻单位资质证明。

第十三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照本规定设立后,应当依照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行政法规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 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股权构成、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申请换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根据电信管理的有关规定,需报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需要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证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股权构成、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备案;但是,股权构成变更后,新闻单位拥有的股权低于51%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许可手续。根据电信管理的有关规定,需报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需要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证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规范

第十五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核定的服务项目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第十六条 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转载新闻信息或者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应当转载、发送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并应当注明新闻信息来源,不得歪曲原新闻信息的内容。

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不得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

第十七条 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转载新闻信息,应当与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签订书面协议。中央新闻单位设立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将协议副本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备案;其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将协议副本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

中央新闻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签订前款规定的协议,应当核验对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不得向没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提供新闻信息。

第十八条 中央新闻单位与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开展除供稿之外的互联网新闻业务合作,应当在开展合作业务10日前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报告;其他新闻单位与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开展除供稿之外的互联网新闻业务合作,应当在开展合作业务10日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报告。

第十九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或者提供的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建立新闻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制度。不得登载、发送含有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内容的新闻信息;发现提供的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中含有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内容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记录所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内容及其时间、互联网地址,记录备份应当至少保存60日,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依法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应当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进行监督;发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或者提供的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中含有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内容的,应当通知其删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属于中央新闻单位设立的,应当每年在规定期限内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交业务报告;属于其他新闻单位或者非新闻单位设立的,应当每年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交业务报告。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根据报告情况,可以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资质、服务内容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接受公众监督。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应当公布举报网站网址、电话,接受公众举报并依法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应当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或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超出核定的服务项目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依据各自职权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电信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书面认定意见,按照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者停止接入服务。

第二十七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含有本规定第十九条禁止内容,或者拒不履行删除义务的,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电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定意见,按照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者停止接入服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含有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内容的,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依据各自职权依照前款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转载来源不合法的新闻信息、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或者歪曲原新闻信息内容的,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依据各自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未注明新闻信息来源的,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依据各自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依据各自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履行备案义务的;

(二)未履行报告义务的;

(三)未履行记录、记录备份保存或者提供义务的。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向没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提供新闻信息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以及电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新闻单位是指依法设立的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通讯社;其中,中央新闻单位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设立的新闻单位。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在高校图书馆中, 收藏了大量的书籍、刊物、学术数据等重要信息资源。图书馆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广大的读者。只有做好读者服务, 才能够更为高效地利用图书馆资源, 为高校的学生、教师以及其他前来借阅的读者提供更多的信息。

图书馆自身所蕴含的庞大信息, 就使得读者服务工作变得较为复杂。如果只是依赖于传统的读者服务方式, 那么图书馆内的书籍文献等资料, 就很有可能由于服务工作不到位而出现无法被充分利用的情况。而高校图书馆又是人员比较集中的信息汇集中心, 这就要求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 必须能将庞杂的信息和不同需求的读者进行合理的科学的管理, 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 实现读者服务的创新, 从而提高高校图书馆读者的服务水平。

二、当前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 缺乏先进的读者服务意识

服务意识是支撑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的基本要素, 是实现服务创新的基础。如今, 许多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意识还比较陈旧落后, 未能根据当今互联网信息时代的进步而进行相应的转变。这就导致了在读者服务的过程中, 未能及时意识到读者的需求, 也无法合理地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读者的感受度。长此以往, 高校图书馆的服务将会逐渐落后, 与高校教育工作逐渐脱节。

(二) 服务内容不够全面

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的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其一是图书馆的信息资源。目前这一方面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图书馆所拥有的文献资料还不够丰富, 而读者的需求却在日益增加, 导致读者的需求难以被满足。其二则是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共享。高校教育中不同专业、不同学科之间, 既有不同之处又有关联的地方。然而, 图书馆还未能充分地推动这些信息之间的共享, 导致服务效率低下。

(三) 服务方式过于单一

如今, 高校图书馆的读者服务依旧沿用传统的几种方式, 例如提供书籍的借阅、检索馆藏目录等, 这种单一的服务方式就使得读者服务被局限在较为狭窄的范围之内。虽然目前已经有部分图书馆实现了较为智能的自助服务, 也增加了一些服务形式, 但是这种具有创新性的服务方式还未能在各个高校图书馆中普遍开来。因此, 过于单一的服务方式必须尽快进行改善, 才能够让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四) 急缺创新性的服务人才

任何的服务工作都离不开专业的人才, 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自然也不例外。如今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 并不是简单地人员登记、书籍刊物的整理, 更重要的是, 必须以高素质的服务, 为读者提供更多更全面的信息资源。而高校图书馆中, 服务人员的素质高低不一, 许多人员的学业水平不高, 对于一些信息化的服务设备使用不够熟练。另外, 许多服务人员未能意识到主动服务、人性化服务的重要性, 导致读者无法获得理想的服务, 难以满足读者的服务需求。

三、互联网信息时代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创新策略

(一) 针对当前不足提出的对策

一是, 提高对服务读者的积极意识。在互联网信息时代, 图书馆读者服务的性质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因此, 高校图书馆的读者服务意识也必须要随之转变。要能够把握读者的信息需求, 并且所有的服务活动以读者为中心进行开展, 以热情的服务态度, 为读者提供周到、细致、人性化的服务, 从意识层面, 实现读者服务的创新。

二是, 完善读者服务的内容。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 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的服务不应再局限于实物书籍、报刊等传统的内容上, 更重要的是要利用好互联网这一资源, 建设起现代化的数字资源库, 从而获取更多的信息资源来提供给读者。另外, 高校图书馆还应当利用信息技术这一有力工具, 实现与其他图书馆共享资源, 使信息资源能够更有效地被利用起来, 为读者提供更为丰富的服务内容。

三是, 采用多元化的服务方式。信息时代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 也给了高校图书馆读者更多可选的服务方式。图书馆的读者服务不再局限于图书馆内部, 也可以利用电脑、手机等现代化的设备, 开发移动客户端, 让读者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图书馆服务。除此之外, 图书馆还可以为读者提供更多的线上订阅、信息推送、智能化自选等多元化的服务方式, 让读者服务与现代化信息服务接轨。

四是, 培养创新性人才。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创新离不开人才的创新。这就要求图书馆必须要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对于服务人员加强管理, 并进行定期的培训, 使其能够熟练地运用信息技术、数字工具, 为读者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同时, 还应当设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使服务人员能够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主动地为读者提供所需的服务, 在服务中不断地进行实践创新。

(二) 为读者服务的创新提供硬件设施的支持

第一, 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目前, 许多高校已经意识到了, 在信息时代, 进行图书馆读者服务创新的重要性, 但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困难,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国家和政府应当根据当前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的实际情况, 尽快制定一系列合理可行的政策, 为高校实现创新性读者服务提供强大的支持, 保障高校图书馆能够顺利实施读者服务创新。

第二, 投入更多的资金。在当今互联网信息时代, 读者对于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 而高校图书馆为了能够获取满足读者需要的资源, 就必须付出更多的财力物力, 然而, 目前高校能够在图书馆投入的资金有限, 导致读者服务创新工作受阻。因此, 必须要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一方面, 国家和政府应当投入更多的经费鼓励高校图书馆进行读者服务的创新, 另一方面, 高校图书馆也应当对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 寻求更多的合作单位, 在互惠互利中, 推动高校图书馆的建设, 从而在能支配的资源范围内, 为读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三, 完善创新服务相关制度。许多高校图书馆在实行读者服务创新的过程中, 出现了难以持续开展的情况,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基于这个原因, 高校图书馆应当根据实际的读者服务工作, 不断地优化相关规章制度。首先要完善服务工作制度, 让服务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制度来开展服务工作, 改变如今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方式随意的情况。其次要完善考勤制度, 从而刺激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后要完善考核制度, 制定一套系统性的考核指标, 为服务人员的工作考核提供可靠的依据。有了完善的创新服务制度, 才能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约束, 更快地实现读者服务的创新。

第四, 以明确的目标驱动创新服务的实施。在读者服务创新中, 应当明确其服务工作的目标, 这个目标必须能够真实地反映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的期望, 并且能够在实际的服务中完成它。目标的制定应当符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切实可行性原则, 目标并不是随意制定的, 而是能够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实现它。二是方向性原则, 目标是指引服务人员开展工作的标杆, 因此必须具有明确的方向性。三是可量性, 目标是否实现, 实现的期限、所耗费的资源等都必须是可以考量的。只有做到以上几点, 才能实现读者服务的不断创新, 让高校图书馆在信息时代, 为读者提供更优良的服务。

四、小结

总之, 通过上述研究, 我们深切的认识到了互联网信息时代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创新的必要性, 也看到了目前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们的图书馆管理人员要始终坚定以读者服务为中心的工作原则, 努力结合当今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发展特点, 为读者提供极具针对性的优质读者服务。并在技术方面加强对图书馆支持力度, 在引进先进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 针对图书馆管理特点开发出图书馆专用管理系统。以此来为新时期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质量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摘要:在高校教育工作中, 图书馆提供了大量的书籍文献资料, 是支撑高校教育工作的一大重要手段。不仅是学生们学习要经常从图书馆中获取相关信息, 教师的教育工作、学术研究等, 也依赖于图书馆的资料信息。同时,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 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 辅助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 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如何在互联网信息时代, 为高校图书馆读者提供更为现代化、人性化的服务, 成为当今图书馆管理工作中首要考虑的问题。本文通过探讨在互联网信息时代的背景之下, 进行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创新的必要性, 找出目前读者服务工作中的不足, 并且提出相应的可行策略, 为读者服务创新的实现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时代,高校图书馆,读者服务,创新服务

参考文献

[1] 李冰.浅谈互联网下的“全媒体”时代高校图书馆读者信息服务的多样性[J].贵图学刊, 2014 (02) :53-54.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图书馆信息化管理的特点

(一) 数字化

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计算机设备的普及应用, 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 信息化管理模式成为主要管理模式。在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 数字化特点较为明显, 主要体现为数字化集成服务系统。图书馆管理人员通过该系统整理图书馆信息资源, 可以降低信息资源整合难度, 有利于构建图书馆信息平台。用户通过该系统可以迅速找到想要的书籍, 无需管理人员帮忙, 能提高图书借阅自主性。信息化技术为图书馆提供新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渠道, 为用户提供新的查阅、阅览方式, 有助于推动图书馆信息化发展。

(二) 便捷化

在信息化时代, 信息化获取渠道增加, 阅读习惯随之发生变化。图书馆信息化管理, 符合用户阅读习惯, 满足用户阅读需求, 有助于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在信息化管理过程中, 每一位用户都拥有私人管理空间, 用户可以利用移动设备将图书、文献等存储到管理空间。同时, 用户可以在管理空间进行图书分类、整理、删除等一系列操作, 非常方便、快捷。图书馆可以通过用户订阅类型、搜索记录、浏览记录等信息, 了解用户喜好, 能转换服务形式, 提高服务主动性。相对于传统图书馆管理方式, 信息化管理更加便捷, 可以为图书馆和用户双方提供方便。

(三) 人性化

图书馆主要服务对象是需要信息资源的用户, 因此, 图书馆需要以人性化方式提供服务。图书馆只有遵循以人为本原则, 才能实现信息化管理目标, 才能更好地发展。图书馆中有丰富的图书资源、文献资源, 在将这些纸质资源转化为信息资源时, 需要将图书馆特色融入其中, 从而提升用户阅读体验。在信息化时代, 图书馆通过特色管理方式, 搭建图书馆服务平台, 可以让用户享受高质量服务。图书馆信息化管理, 将用户需求放在首位, 以服务用户为出发点, 通过特色数据库服务用户, 能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

二、图书馆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图书馆管理信息化意识不强

现阶段, 许多图书馆都在全力改进管理模式, 但仍然存在部分图书馆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不强现象。第一, 图书馆管理人员对信息化管理模式不了解, 依然应用传统管理模式, 不能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传统管理模式的问题一直存在, 致使图书馆管理水平始终无法提升。图书馆没有宣传信息化管理模式, 无法加深管理人员认识, 难以让管理人员重视信息化管理。第二, 图书馆对员工工作并没有进行规范, 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 无法让管理人员形成信息化管理意识, 导致图书馆信息化管理无法开展。部分图书馆虽然有规章制度, 但是没有和信息化管理相关的条款, 不能对管理人员起到约束作用。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意识缺乏, 是阻碍图书馆信息化管理的重要原因, 需要图书馆重点解决。

(二) 图书馆管理人员信息化能力不高

图书管理人员信息化能力直接影响图书馆信息化管理质量。在实际生活中, 许多图书馆管理人员缺乏信息化能力, 难以完成工作任务。第一, 招聘标准失衡。图书馆的招聘标准以学历为主, 只能招收具有图书馆管理能力的人, 但无法满足信息化管理需求。在招聘时, 没有进行足够的考核, 挑选出的应聘者能力和素质都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第二, 培训活动缺失。培训是提高管理人员信息化能力的主要途径。许多图书馆忽视培训重要性, 没有开展培训活动, 难以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效率。部分图书馆虽然开展培训活动, 但是培训内容过于单一, 与信息化管理也毫无关联, 无法发挥出实际作用。在信息化时代, 图书馆如果缺少具有信息化能力的管理人员, 则会导致图书馆发展缓慢, 甚至被用户所淘汰。

(三) 图书馆信息化建设落后

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是图书馆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在现实生活中, 许多图书馆存在信息化建设落后问题,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缺少信息设备。信息设备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也是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工具。部分图书馆提供的信息设备无法满足员工需求, 影响员工工作, 降低信息化管理效率, 造成图书馆发展停滞现象。有些图书馆虽然配置足够数量的信息设备, 但是质量达不到信息化管理要求, 减慢员工工作速度。第二, 信息化平台开发欠缺。部分图书馆虽然在积极建设信息化平台, 但在使用时却存在多种问题。信息传递速度慢, 和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 无法满足用户实际需求, 致使图书馆失去大批量用户。信息化平台的功能较少, 只能让用户查看信息资源, 无法提供更多服务。

三、互联网环境下图书馆信息化管理

(一) 增强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意识

图书馆需要增强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意识, 让管理人员主动承担信息化管理任务。第一, 图书馆需要做好宣传工作, 让管理人员了解信息化管理, 提升管理人员对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认识。图书馆可以举办信息化管理宣传大会, 通过宣传手册和宣传视频, 让管理人员直接和信息化管理接触, 提升其信息化管理意识。图书馆需要引导管理人员形成信息化管理意识, 促使其完善图书馆管理体系, 从而提高图书馆信息化管理水平。第二, 图书馆需要制定规章制度, 明确要求管理人员使用信息化管理模式, 并提供给管理人员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通过规章制度约束管理人员, 可以规范工作流程, 能让管理人员更好地完成信息化管理工作。同时图书馆可以通过管理制度, 找出不适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 从而提升人才资源利用率。

(二) 提高管理人员信息化能力

图书馆需要提高管理人员信息化能力, 加快管理人员工作速度。第一, 图书馆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聘标准, 对应聘者的能力、素养、技术水平做出要求, 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招聘。在招聘时, 图书馆需要进行考核, 通过能力考核、技术考核、素养考核, 挑选出满足图书馆信息化管理需要的应聘者。对于信息化管理经验丰富的应聘者, 可以优先招收。图书馆需要利用招聘, 为信息化管理团队吸纳人才, 提高团队整体能力。第二, 图书馆应开展培训活动, 让管理人员掌握先进信息技术, 提高管理人员技术熟练度, 提升管理人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在培训的同时, 图书馆需要进行考核, 检测培训成果, 了解管理人员优劣势。针对管理人员弱项能力, 开展针对性培训, 提高培训有效性。图书馆应重视管理人员反馈, 根据管理人员需求开展培训, 使管理人员更快更好地完成工作。

(三) 加强图书馆信息化建设

图书馆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为信息化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 图书馆应根据实际需求, 购买高质量信息设备, 为员工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图书馆可以调查员工需求, 结合图书馆管理情况, 选购信息设备, 并定期维护信息设备,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图书馆应增加资金投入, 构建信息化工作环境, 满足员工工作需求, 促进图书馆信息化发展。

第二, 图书馆应加大信息化平台开发力度, 根据用户实际需求, 设计平台功能, 让用户感受信息化服务的魅力。图书馆可以通过网络问卷来了解用户实际需求, 从图书借阅、下载、管理等多个方面满足用户, 提升用户使用频率, 提高用户满意度。同时图书馆应随时更新功能, 满足用户即时需求, 让用户成为信息化平台的拥护者, 凸显信息化管理的价值。

四、结语

在互联网环境下, 图书馆信息化管理, 是图书馆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也是图书馆提升服务质量的主要途径。图书馆应从管理人员和信息化建设两方面入手, 培养高素质管理人员, 加强信息化建设, 从而加快信息化管理进程, 让更多用户享受信息化服务。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 信息化管理模式应用范围随之扩大, 在多个领域都发挥出重要作用。在互联网环境下, 图书馆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 有助于提高图书馆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有利于促进图书馆信息化发展。本文主要研究互联网环境下图书馆信息化管理, 希望给图书馆提供借鉴经验, 保证信息化管理顺利进行。

关键词:互联网,图书馆,信息化管理

参考文献

[1] 韩翠峰.“互联网+”环境下的图书馆服务转型与发展[J].图书与情报, 2015 (05) :29-32.

[2] 姚楠.“互联网+”形势下图书馆的新定位和新能力[J].科技视界, 2016 (09) :23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互联网时代管理会计信息的优越性

(一) 进一步强化会计管理职能

会计改革不但涉及了企业内部管理相关内容, 同时还包含了企业外部投资管理。现如今随着信息化建设程度的逐步完善, 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 能够进一步强化会计管理职能, 推动企业的完善发展。

(二) 进一步创新会计管理理念

各企业将互联网技术与管理会计的经验有机结合, 进一步创新会计管理理念, 有效提升服务管理效率和企业文化价值。

二、互联网时代管理会计信息出现的问题

(一) 网络信息建设工作不完善

由于我国的现代化进程较曲折, 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影响下, 我国才开始进行信息化建设, 由于起步较晚, 且速度较快, 许多因素考虑不周到, 有些急功近利的成分。在当前情况下, 我国对管理会计信息化在各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及会计信息化在财务方面的真实运用情况十分重视。而网络信息环境的不健全, 使管理会计信息化应用到现实工作中无法爆发出理想化的巨大能量。还有不少企业存在着相关网络软件不会使用、利用率低下的问题, 这正是因为信息化管理建设基础太薄弱、创新力度不足, 因而造成软件推广滞后的情况。信息化建设的良好建设对普及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 会计信息化相互分离

信息化时代, 我国企业纷纷使用互联网的大数据、网络化、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管理各项工作, 由于企业往往有多个部门且部门间的发展模式相互分离、不协调。而当前传统工业企业数据收集呈现手工化、碎片化的特点, 极大地限制了工业企业管理会计的有效应用。因而笔者认为企业要善于根据某一实践经验在其他领域的广泛应用, 逐渐使信息化技术与企业内部的各个模块相互渗透、彼此融合。一家企业如果要想进一步实现建设整体的常态化、合理化, 就必须学会梳理、综合运用, 使管理会计信息化技术在零星散落的多类模块中建立的更完备、更健全, 从而实现控制管理过程的信息有序一致。

(三) 综合型管理人才极度缺乏

通过细致分析各类数据表明, 就目前而言, 我国的会计工作人员从事的主要工作为记录账单、报备数据等基本会计工作。综合型管理人才极度缺乏限制了管理会计信息化的有序进展。虽然此类工作人员具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但也只是机械的进行数据的核对, 而对深层面的知识理论、管理理论和其他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够深入全面, 从而在实际的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中, 不会分析和综合使用数据, 难以提升会计信息化的管理效益。

三、互联网时代管理会计信息的思路及方法

(一) 立足社会现实, 转化思维方法

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步跟随时代发展潮流, 而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促进因素。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影响, 各企业应顺应市场自身需求, 优化资源配置, 积极迎接机遇与挑战。信息化技术已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部分。因此, 必须立足社会现实, 转化思路方法, 以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化为根基, 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 针对实时更新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做出改变, 提供合理有效的价值信息, 进而实现企业各部门之间的有效融合, 提升管理会计信息的能力与水平。

(二) 提升管理能力, 培养综合型人才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 具备大数据分析及处理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而数据的挖掘与处理和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是密不可分的。当今世界, 人才的针对性管理和能力性培养是综合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现代会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与能力, 不断提升自身创新思维能力和专业素养能力。另外, 会计人员除了要具备专业的知识技能之外, 还要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计算机领域的必学现代化知识。只有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 在各领域中广泛钻研学识, 不断提升管理能力, 企业也要善于发掘能力强的综合型人才, 才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注入勃勃生机和不竭动力。

(三) 紧随时代潮流, 提供多样化服务

互联网的应用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备因素。应值得重视的是, 有不少企业基础设施薄弱、发展不健全, 不具备管理会计信息化发展的综合实力, 使会计信息化管理的推广和完善严重落后, 甚至有部分企业内的工作人员只通晓初级的管理方法, 不能学以致用、转换思维, 从而导致资源浪费。所以, 对于企业而言, 要积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紧随时代发展潮流, 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实行切实可行的具体计划, 提供多样化服务, 不断推动企业管理与时俱进, 促进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更大的优势。

摘要: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 使与互联网密切相关的各类技术成为新时代的主力军, 云计算、智能化、大数据等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各个行业都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本文笔者通过合理分析、深度研究各类资料, 从互联网时代的管理会计信息的优越性入手, 针对当前各企业在管理会计信息时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剖析, 并提出有效的解决途径, 希望能给读者带来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想象空间。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管理会计,信息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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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厉国威, 安玉琴.“互联网+”时代会计人才培养的路径选择[J].山西财税, 2018 (9)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 “互联网+”已经成为各个行业发展中的一种新形态, 也是互联网思维不断发展成熟的最终结果。现今, 互联网是转化经济发展方式的强有力推动者和必须使用的工具。而高校也应该积极的把握住机会,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进一步转化, 并借助信息技术来提升高校财务的信息化水平, 这对于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2 现今高校在实行财务管理信息化中的主要问题

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 高校采取管理信息化的实现也受到了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现今, 我国各大高校的财务管理信息化进程中都存在着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如果不能高效的解决好这些问题, 则我国高校要想实现财务的信息化是不可能的。本文作者在深入的研究后, 总结出了现今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化进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高校各个系统之间无法实现数据的高度集成

现今, 很多高校的财务核算部门、学生收费系统、资产管理部门等都是单独工作的, 很多数据信息在输入某一个系统之后, 并不能在其他几个系统中及时的更新, 这使得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很低, 也不利于各种数据的充分利用。此外, 各大高校也未深入地开展系统之间的数据挖掘工作。

2.2 学费收款方式的时效性很差

高校财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收取学费。现今, 各个高校都在积极地进行扩张, 招生人数越来越多, 而且大部分学生都是异地考生, 这便涉及跨地域缴费的问题, 因此现今交学费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元化, 可以使用手机银行缴费、银行柜台汇款甚至刷POS机等多种方式。可是, 现今大部分的高校都无法实现和银行之间的数据共享, 因此, 在收取学费时无法很好地保证工作的时效性, 这便不能很好地满足学校收费管理不断发展的要求。通常条件下, 高校会使用账务系统来开展采取处理工作, 可是学费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无法及时的更新到银行系统内, 学费缴费状态便无法第一时间更新, 学校的采取系统与银行系统之间便会存在时间差, 学生的账户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进行账务处理工作时, 银行纸质账单到达学校、发放到学生手中所需要的时间更加漫长, 再加上系统之间存在的时间差, 常常要到月底对账单时才能够真正地发现问题, 而这严重地影响了采取数据处理工作的效率。

2.3 不能和其他系统以及财务系统实现所有数据的交换

采取信息系统和各个机构的管理信息系统有着较大的差别, 它和校园卡信息系统、教务教学管理系统、本科生数据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之间并没有很大的联系, 而使用“互联网+”的主要目的就是解决数据不同步的问题, 如果信息已经在某个管理信息系统中储存过, 则再次储存会使得信息管理的成本大大提升。现今, 高校内部还没有建好数据中心共享数据系统, 这便使得会计核算系统不能够第一时间从业务机构获得数据, 无法实现各种数据中心的数据共享。

2.4 之前的报账工作模式周期很长

现今, 各大高校的教学科研项目也在不断地增多, 获得的经费也越来越多, 而作为高校财务工作者, 其报账付款的业务总量也大大增加, 这意味着报账流程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更多, 因此, 如何有效地缩短报账流程的周期就成了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报账后需要等待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审核完成, 这需要花费教职工大量的时间, 在完成审核工作后还需要制单, 并在出纳复核后才可以支付现金, 这就意味着每个步骤都需要等待较长的时间, 因此很容易引起教职工的不满。不仅如此, 由于还未建立好完善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传递的效率也比较低, 因此极容易导致信息的浪费, 这都是今后的财务信息化工作中应重点健全的部分。所以, 高校需要设立一套完善的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这样才能够使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并有效的提升信息的利用率, 是财务信息管理对高校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3 基于互联网+背景下如何有效提升高校财务信息化水平

现今, 高校在进行信息化建设时, 应该善于运用网络技术将多个部门、系统整合起来, 这样才能够保证部门内的数据又良好的共享性和集成性, 实现采取信息化管理和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有机结合, 真正的提高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1 使用“互联网+”的理念和技术处理财务问题

首先, 设立网上收费的服务系统, 高校学费的收缴一般都是和银行协同开展的, 学校在入学之初就会获得学校发放的银行卡, 然后批量代扣学费, 很多学生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可能未能按时缴费。而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后续的学校运营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而高校设立网上收费服务系统, 则可以很好地规避学生缴费不及时问题, 还使得学生能够非常方便地在网上进行缴费, 这对于管理效率的提升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其次, 信息化功能的不断普及, 要让学生也参与到网上互动中去。现今, 很多的应用都具有了用户自主网上办理的功能, 比如各种票据管理、预算管理、个人账单查询以及信息查询都业务都需要本人进行。财务系统也可以增加校园网上办理、跨网络服务业务处理等功能。再次, 可以对学生进行短信提醒, 将相关的数据第一时间告知学生。通过个人数据信息与财务的业务系统的融合, 包括科研项目到款、经费使用、学生学费收缴情况等都使用短信的方式提醒到当事人, 为教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最后, 设立预约报账的工作方式。师生在约定的时间办理业务时可以不再排队, 这样能够方便其进行报销, 也有利于更好地提升师生的满意度。

3.2 在“互联网+”背景下整合高校和银行的互联服务

现今的高校财务系统已无法很好地满足师生对于采取收付的需求, 各种网络支付方式的产生, 也使得师生支付的成本更低, 而且随时随地都能够支付, 这对于高校的财务资金管理工作来说是巨大的创新。其优点主要包括:

首先, 时效性很强, 借助资金支付指令的交换和传输, 银行现金的电子支付技术, 师生可以第一时间知道自己的账户变动情况, 并及时的完成收款或者付款操作。

其次, 效率更高。在“互联网+”的背景下, 网上银行服务的效率有了很大的提升, 很多报销等都无须使用现金就能完成。各种创新工作方式的产生, 也使得业务处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 财务工作的效率更有保障。

最后, 支付方式更加安全。主要体现在支付双方都能够对资金的流向进行控制, 而且许多业务不需要借助手机就能够完成, 人们出门所携带的现金量大大减少。

3.3 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促进高校财务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各种云计算、大数据的应用使得高校财务信息化工作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而且也能够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 (1) 云计算、大数据的应用可以实现校内外信息的互通, 各种信息可以快速地传达到校内各个部门, 这有利于高校跨机构的无现金报账系统的建立。 (2) 报销工作的效率更高, 通过将报销软件与个人网上银行联系在一起, 学校可以给教员发放公务贷记卡, 消费后凭小票和发票便可以由单位来负责还款。 (3) 实现各机构间的信息共享。校内各个项目和各个部门的资金安排、流向都可以在网络上看到。

3.4 注重财务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培养

高校内部必须有大量的专业财务人员, 这样才能够为高校的财务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高校内部应该经常性的组织财务工作者参加研讨和培训会议, 这样才能够使财务工作团队的整体工作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更好的保证高校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质量。

4 结语

综上所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技术, 互联网+技术的兴起, 高校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也变成了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各大高校来说, 只有高质量的资金管理工作才能够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但是, 现今大部分高校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都还比较低, 因此使得高校内部存在着严重的工作步骤冗杂、工作内容交叉、效率低下等问题, 高校的财务工作者必须深入的分析这些问题, 并针对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这样才能够有效提升高校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摘要:现今, “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且各大高校也在积极使用信息技术来促进财务信息化程度的提升。分析我国各大高校的采取系统可以发现, 其收款模式缺乏时效性, 不能实现业务与财务信息的即时同步, 而且之前的报账服务形式花费的时间也比较长。为高效解决这一问题, 学校必须善于利用“互联网+”思维来处理采取问题, 这样才能够促进高校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升。

关键词:“互联网+”,高校,财务管理,信息化,创新运用

参考文献

[1] 四川省教育会计学会课题组.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现状分析及政策研究——以四川省为例[J].教育财会研究, 201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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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国军.信息化环境下的高校财务管理创新模式的研究[J].中国经贸, 2016 (20)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一、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

高校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支持和推动着数据信息的开发和利用, 当许多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 想要借鉴和参考一些档案信息的时候, 信息化有利于科研人员通过查询高校的档案信息资源, 最终可以更好的完成他们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时代已经到来, 那么高校的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也刻不容缓。信息化档案管理可以根据档案内容、结构、类别进行分类, 使得档案得到高效的利用, 对档案进行设计的时候, 考虑其可行性, 促使档案的服务性功能得到最大化发挥。

二、“互联网+”时代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现存问题

(一) 高校人员鉴定资料具有不确定性

档案管理工作在高校管理中是非常基础性的, 有效进行档案管理, 能有利于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如今网络信息化已经迅速发展, 当今时代, 传统的高校档案管理方式跟不上时代的要求, 对其互联网背景下的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无法掌控, 传统管理的方式往往存在内部构建紊乱, 直接导致其管理效率低下。高校的人事档案鉴定资料往往具有不准确性, 所以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然而这种问题往往存在于许多高校的信息管理中。传统的管理方式造成了信息滞后, 直接影响相关的教师对鉴定工作的效率, 往往无法及时又准确的对某些信息进行规范化和系统化的整理, 导致遗漏相关的关键的信息, 同时也会造成信息不对称等等。更严重的是在许多档案中, 往往由于时间不够、能力不高、技术不支持等等, 会造成许多问题发生, 并且这些错误往往得不到及时改正, 档案真实性这一个层面往往会被教师忽略掉, 导致弄虚作假情况发生。弄虚作假包括作者的年龄、工作经历履历和学历造假, 其他还包括特长、民族、年龄等方面, 这严重影响了高校信息档案管理的诚信与严谨, 并且也损坏了高校档案管理的名声。

(二) 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加强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提高教师的基本素质, 针对目前许多高校档案管理信息化出现的问题, 主要是因为管理教师队伍不完善, 教师的素质参差不齐。由于高校长期忽视高校档案管理工作, 学校往往常常安置一些综合素质较低的教师在档案馆工作。再加上由于档案专业管理人员相对缺乏, 这些教师往往不具备专门档案管理知识与管理经验, 但是也会被学校安排到档案管理的工作中。大多教师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锻炼之后也都成了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成员。虽然档案管理工作中拥有了一批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加入这个行业, 但是这些相对专业性较强素质较高的教师, 却无法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档案管理工作中。因为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教师的素质水平层次不齐, 往往会在工作中产生不同意见与想法, 严重的甚至会产生意见分歧与矛盾。

(三) 高校档案管理的技术与制度不完善

社会各行各业都已走在实现信息化的路上, 高校的档案管理如果不跟上步伐, 其工作进程也会因此受到很大影响, 在这个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 传统的管理方式仍然存在于许多管理行业中, 其就包括高校档案的管理方式, 传统的高校档案管理只是简单用手动方式进行数据收集与录入, 通过最原始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传递与接收, 实现档案信息的管理, 这种方式往往带来的是档案管理的核心内容滞后, 导致信息缺乏时效性, 也可能不对称, 甚至会产生内容上的错误, 例如在进行收集学籍课表、成绩与考试的数据时候, 传统的管理方式, 就是一级传递给一级, 这种方式增加了信息的传播时间, 效率低下, 造成社会有效劳动时间的延长, 不能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在传统的信息管理方式时代下, 最新的教学资讯往往无法第一时间传递到高校的师生手里, 网络信息的传播也会不能及时, 传统的依靠电话、贴告示和文件收发等简单的方式, 直接导致广大师生不能无法第一时间接触到社会新闻与学术信息, 也无法进行第一时间借鉴和利用, 同样也不会产生沟通, 这对档案信息管理的公开化是不利的, 导致整个档案管理与档案服务系统无法更好的协同工作。再一个, 许多的高校没有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导致整个技术层面与人员管理方面没有得到更好的规范化。

三、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对策

(一) 加强档案信息化的重视

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全校师生以及科研人员服务, 高校在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之初就已经明确了这个目的, 在档案管理中始终贯穿服务于广大师生的档案管理的理念, 高校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有利于信息的全面准确性, 更加具有高效性, 更好的服务于高校师生。加强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有益于高校历史档案的管理更加系统化, 通过采取信息化手段, 使得高校历史资料更加能被客观、全面、准确、详实的记录, 不仅可以促进档案管理工作发展, 还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服务性, 由此可见信息化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运用是至关重要的, 高校对此应该足够重视。

(二) 提高档案管理教师的素质

档案管理工作是非常专业的工作, 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教师应该要不断加强档案学理论的学习, 提高能关主动性, 主动学习相关的专业技能, 更新自己的知识, 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以此来更好的适应档案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由此可得高校重视对档案管理教师的培养, 给予足够的资金和时间的支持, 为档案管理教师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以及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 让他们逐步具有合作的意识, 可以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心得交流与互相学习, 提高自身的素质, 对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 完善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制度

现在是经济发展快速的时代, 但是同样带来了一些问题, 这些新问题的产生也会使得高校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具有一定的风险。由此可见高校在进行档案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时候, 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时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这样才可以使得高校档案信息的安全得到保证。档案管理教师要树立安全意识, 要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的安全工作,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 保证信息做好应有的安全防范, 防止数据丢失能及时进行必要的备份, 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确保安全的应用程序和安全防御措施, 可以保护好档案信息的安全, 档案信息数据的安全也得到充分的保障。

高校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意识才可以解决以上许多的安全和技术问题, 建立并逐步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 有利于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开展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时候, 高校应该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 并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结合, 将自己的优势进行充分的发挥, 不断学习, 吸收相关的经验, 形成一套管理体制, 能适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最后一点就是要重视开发和应用相关的信息安全防护软件, 在整个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 档案管理工作也要紧跟时代的脚步, 引用各种各样的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以标准化的制度管理为准则, 最终可以推动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进步和持续性发展。

四、总结

在“互联网+”的时代, 高校档案管理必须要不断汲取信息化知识, 另外高校还要充分认识到网络对于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作用, 加强管理教师队伍科学化培养, 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营造出一种积极有效的科学管理氛围, 才能推动高校的档案管理信息化科学持续发展, 使得档案信息化建设可以保持工作的长久性和稳定性, 加快高校档案信息化的工作的发展, 为广大师生以及研究人员带来便利之处。

摘要:自21世纪以来, 信息化已经逐步影响着整个社会, 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 无形中对以往的生产生活方式造成影响, “互联网+”的新时代的到来, 带来了数据传播存储与海量资源共享。在这样的大环境下, 高校档案管理面临新的挑战与创新。本文分析和研究了“互联网+”时代高校档案管理信息化所存在的问题, 从实际出发提出一些相关对策, 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尽一份微薄之力, 使得高校档案管理信息化能够更好发展。

关键词: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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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涂晓英.高校档案信息化建设问题策略研究[J].黑龙江史志, 2014 (7) :84.

[4] 张秋梅.高校档案信息化管理浅谈[J].商业经济, 2014 (1) :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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