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范文

2024-06-28

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范文第1篇

可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土地资源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我国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人均耕地只有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住宅用地土地供应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5.5%,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增长76.3%,经济适用房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增长166%。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当然还不止这些,工厂的增加,人数的增加……论人数,中国是个大国,论资源,中国则是穷国。

可是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有效地保护了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五”期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我国累计补充耕地2140万亩,平均每年约428万亩,大于同期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面积,建设了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高标准、成规模的基本农田。全国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6亿亩左右,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土地整理还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据对国家土地整理示范区的调查,土地整理后植被覆盖率增加2.4个百分点,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范文第2篇

【摘要】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着矛盾的对立统一。面对当前形势下势如破竹的大肆建设,耕地保护已经迫在眉睫。

【关键词】城市化;建设; 耕地;保护

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着矛盾的对立统一。面对当前形势下势如破竹的大肆建设,耕地保护已经迫在眉睫。那么,如何解决好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这一对矛盾呢?如何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呢? 笔者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浅谈如下自己的看法与观点:

1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这两方面的关系,存在着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保护耕地的倾向。在如何处理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1.1 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从广义上讲,城市土地闲置是指:(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及时对土地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土地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2)各种非法批地所造成的闲置状态;未经批准已圈占了土地,以及未征、未用或利用不充分所造成的闲置等。

1.2城市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1995年,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国家土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对1992-1994年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

1.3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根据1995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全国640个城市建成区19264.2平方公里,空闲土地按10-15%计划,这些城市用地潜力达1926-2890平方公里,如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计算,可安排城市人口1926-2890万,此潜力仅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有很大的内部挖潜改造能力。此外,我国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太低,1990年全国455个设市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只有0.31。城市用地结构亦不合理,在结构上存在工业用地比例过大,商业用地比例偏小,道路用地比例过小的问题。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1991年全国城市土地平均工业产值7277元/平方米,地均利税715元/平方米,且因城市规模而差别大,20-50万人口城市地均工业产值6625元/平方米,地均利税525元/平方米,20-50万人口以下城市地均工业产值2459元/平方米,地均利税265元/平方米。

1.4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用地规模过大。 1996年全国共有乡镇企业单位数2336.33×104个,職工1.35×108人,全国乡镇企业集聚在县镇的仅占1%,在建制镇的占7%,其余98%的乡镇企业少数在集镇,绝大多数在村及村以下。由于过度分散,使用地规模至少增加1/3,出现了不注意节约用地,大量圈占农田,削弱农业生产的问题。

2发展城市化建设,保护耕地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市化进程,又切实保护耕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2.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 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体现城市人均用地标准、城市容积率、城市土地产出效益等。使所建指标体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又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既达到发展建设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的作用,缓解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变矛盾为协调和统一。

2.2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科学地预测未来土地需求,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从而综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势,达到宏观调控土地的目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提下,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的总体设计,并通过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来落实。必须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起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方针,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2.3控制乡镇企业的发展,避免乡镇企业占用过多的耕地。 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人、财、物等资源必然流向城市,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以及服务等便利条件引导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城市集中,可以避免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占用过多的耕地,达到节省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2.4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 城市的发展建设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多地通过实施旧城改造,确定以内涵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搞好城市规划工作,坚持城市建设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不断调整区域城市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考虑城市、集镇相互协作、取消重复设置,减少城市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费。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服务。

2.5根据具体情况,改革现有有关不利城市化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和政策。 制定出一系列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政策,改革现有有关制度和政策,以利于技术、资源和人才的流动。如改革城市户籍制度。凡是基本上放弃农业生产,脱离农村,在城市做工、经商、经营企业,并成为自已和家庭的生活来源;长期居住城市并有自己住房,或有能力长期租住房屋的农村居民,应该改变户籍关系,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享有同其他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对于已经获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不再作为农村居民,也不再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收回分配的责任田或口粮田。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脱离同土地,特别同耕地的直接联系等。

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范文第3篇

1 忻州市城镇化情况分析

1.1 忻州市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1.1.1 自然条件。

忻州市在晋北地区, 土地总面积为2.48万km2, 全市大约有315.4万人, 包含14个县。山峰纵横, 地势东南高西北低, 全市土地呈现山地丘陵居多, 平川较少。在全市土地的比重中, 丘陵和山地大约有87%, 川地有13%。主要河道有汾河、黄河、桑干河等。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质量好的耕地少。境内铁路和公路四通八达, 十分方便。

1.1.2 社会经济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 忻州市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经济增长速度也在加快,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随着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扶持, 忻州市瞄准发展机遇, 在忻州市委班子领导下, 各县人民努力克服障碍, 脚踏实地完成各项任务, 积极创新发展模式。2016年该市整年生产总值达680.3亿元, 与上年相比增长约为2.5%, 人均地域生产值达到了21729元。社会经济发展加快了, 公共财政设施的建设也不断加大了。2016年一整年的税收收入以及公共预算为39.5亿元、72.8亿元, 分别降低了7.9%、24.3%[1]。

1.2 忻州市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1.2.1 城镇人口现状。

忻州市2016年城镇发展水平为47.9%, 在全省排名第9, 比重和运城、吕梁接近, 低于整个山西省平均水平8.31个百分点。忻州市常住人口达到313.6万, 城镇人口达到150.8万, 乡村人口达到152.8万人。对比2015年, 城镇人口增长5.7万, 乡村人口降低4.3万, 与2015的46.31%相比, 提高了1.59个百分比。

1.2.2 城镇化现状。

忻州市城镇化率在2010年的时候为37.86%, 到2016年增长到了47.9%, 增长了10.04个百分点, 城镇化水平在近几年来逐年上升。

1.3 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

2016年忻州市城镇化水平增长最大为忻府区、河曲县和原平市, 分别为61.78%、49.42%和51.48%;城镇化最低的仍然是静乐县、五台县和神池县, 城镇化率分别为39.81%、37.49%和39.75%。忻州城镇化率第1位和第14位的差值为24.29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该市各地区城镇化程度有一定的差距。

虽然忻州市城镇化水平在逐渐上升, 可整体水平并不高, 忻州市2016年城镇化率达到47.9%, 与全省56.21%相比差了10个百分点, 并且位于全省倒数第三, 只高于倒数第一的运城0.25个百分点。低于2016年城镇化发展最快的太原市84.55%大约36.65个百分点。

2 忻州市耕地的资源现状

2.1 耕地资源数量分析

第2016年土地调查数据显示, 2016年忻州市土地面积为2 515 154.65hm2, 此中耕地面积为632 867.69hm2, 全市耕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不高, 仅为25.16%。耕地以水浇地、旱地为主。水浇地大约为132 704.64hm2, 占据耕地面积的20.97%, 旱地面积为499 591.67hm2, 占据耕地总面积的78.94%, 15度以上的耕地所占比重大[2]。

从耕地的整体分布情况来看, 忻州市地貌复杂多样, 耕地主要集中在河岸两边以及西部的小型丘间盆地区, 坡度15度以上耕地多。中低产田所占比重大, 缺少肥力和有机质, 土地利用方式粗放, 节约集约度不够, 产量不高, 效益也低。

2.2 耕地资源质量情况分析

2.2.1 地形。

忻州市地势复杂, 东南高西北低。全市山地丘陵居多, 平川较少。境内山脉北边是恒山, 西边是吕梁山的北段, 南边有一部分是舟山, 东边山地众多, 有太行山、五台山。

2.2.2 土壤条件。

忻州市土壤类型多样, 耕种的土壤养分比较丰富, 较高的有机质含量促进了棉、蔬菜等农作物的长成。但是如果对耕作土壤不采取措施进行有效保护, 而是过度开发, 破坏植被, 会使本来位于黄土高原地区的忻州市水土流失变的更加严重。这样即使有优越的耕地资源也无济于事, 甚至会引发一系列自然灾害, 使耕作条件受到严重的破坏。

2.2.3 坡度。

耕地的坡度对农作物的生长甚至对农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忻州市有很大一部分梯田和坡度是15度以上。忻州市矿产资源丰富, 尤其是煤炭资源所占比重大, 而众周知煤炭资源储藏在地下, 如果没有得到有效开采, 这些地区会很容易发生地面塌陷, 种种问题会给土壤表面造成较大破坏, 即使是坡度低的耕地也很难进行更好的作业, 从而使忻州市无法实现集约规模化经营。

2.2.4 耕地产出效益。

2016年忻州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在2016年忻州市粮食产量达到1 271 706t, 比去年增长了140 913t。忻州市粮食产量呈现上升趋势, 这不仅仅归功于市政府加大了扶持力度, 同时也归功于忻州市良好的土壤条件, 以及一系列自然方面的因素。

2.3 忻州市耕地资源存的在问题

忻州市山地和丘陵面积所占比重最大, 地貌类型和地形条件复杂多样, 耕地主要分布在盆地、河岸两边;而且全市坡度较陡, 优质产田稀少, 土壤肥力低, 可利用的土地不多, 土地利用多粗放模式, 集约度低, 全市土地利用率为59.2%, 较全省平均水平低。再加上大规模的乱采乱伐, 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大量的土地受到严重破坏, 土地耕作条件下降, 直接影响了耕地的产出效益, 使得耕地可利用的优质资源日益减少, 这些都严重阻碍了耕地资源的又好又快发展。

3 推进忻州城镇化与耕地保护的建议

3.1 强化地方政府和公众保护耕地意识

忻州市的耕地资源关系到整个市以及周边县城的经济稳定。因此忻州市必须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树立耕地保护意识, 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生态效益, 忽视粮食安全问题。忻州市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大保护宣传力度, 比如可以以穿插电视公益广告或者张贴海报, 发放宣传手册, 加强教育学习讲座等方式让耕地保护观念深入人心[3]。或者建立一些激励制度, 以此提高民众的积极性, 让耕地保护成为民众的一种自觉行为。

3.2 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

忻州市山地丘陵所占比重大, 耕地坡度大, 再加上乱采滥挖和过度开发, 使得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 植被大面积遭到破坏。因此当地必须根据这些实际情况对损坏的土地资源展开整治, 将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或者是坡度大肥力差, 土壤贫瘠的土地实行优先整理。在治理的同时要注意采用节水措施, 并加强水土流失体系的建设, 加大水利设施的投入力度, 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4]。

3.3 及时推进损毁土地的复垦

统计忻州本市及周边城镇, 因生产或者自然灾害毁坏的土地状况, 并采取保护措施, 对那些受损严重的土地优先复垦, 降低土地毁坏率。对土地毁坏状况轻重分情况处理, 对于毁坏较轻的鼓励权利人自己实行复垦, 对于毁坏重的土地, 有关部门要制定一系列项目, 规划好要复垦的土地, 及时处理, 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要积极听取当地民众的建议, 在复垦的同时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 创新复垦技术, 加大科技投入, 提高土地复垦效益。

3.4 因地制宜实施各类土地开发

忻州市土地类型复杂多样, 每种土地资源都有其适宜生长的农作物, 所以就要因地制宜将不同的土地资源进行开发, 合理开发荒草地和滩涂。优先考虑将土壤肥力高, 坡度小, 环境状况好, 水源充足的区域作为耕地。将交通便利, 市场广阔, 距离居民点近的区域开发为林业用地, 种植果树, 方便购买出售[5]。还可以在矿产资源集中的地区建立工业园区, 或者是在关闭禁用的矿区进行重新建设, 减少闲置土地的浪费, 因地制宜更好地发展忻州市经济。

3.5 土地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

多少年来环境问题一直是经济发展所困扰的难题, 在很多地域经济发展都是以环境的破坏为代价, 全球变暖的严重性让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忻州市山地多, 大部分地区有河流经过, 这就意味着土地开发难度会比较大。只有实施一些能够降低水土流失率的相应措施, 坚持一边发展经济, 一边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才会改变忻州市植被少, 环境差, 耕地数量低的现状, 从而实现增产增绿齐头并进, 走出一条属于忻州市特色的可持续道路。

摘要:城市经济发展速度可以用城镇化率的高低来体现, 它既是一种转型过程, 也是从农村到城市的一种蜕变, 它的影响和意义都十分深远。大量的耕地因为城市化建设被占用, 使得人地矛盾突出。两者的矛盾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 既不利于城镇化发展, 也给耕地资源带来了严峻考验。本文以忻州市为例, 将城镇化水平和耕地面积进行比较, 来分析忻州的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当地的城镇化人口现状, 从耕地数量质量方面分析了忻州市的城镇化发展情况和耕地资源现状, 并得出了忻州市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进程中耕地资源存在的问题, 进而提出了协调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城镇化,耕地保护,忻州市

参考文献

[1] 忻州市统计局.忻州统计年鉴2016[M].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6.

[2] 李品, 苏丹.城镇化进程中的耕地保护问题研究[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 2005, 3:6-8.

[3] 牛星, 欧名豪.城镇化进程对耕地面积变化的影响[J].甘肃农业大学报, 2004, (6) :729—734.

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范文第4篇

关于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山西省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和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对近年来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撂荒耕地的情况。

经调查,全县耕地总面积65.4万亩,近年来种植面积大约在35万亩左右,占耕地总面积的53.5%。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宁武属于土石山区,土地相对贫瘠,总体质量不高,连续耕作粮食产出量较低,必须进行休耕。因此,我县轮荒现象较为普遍突出,基本不存在撂荒现象。

2、是否存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不落实的情况。

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县政府每年年初都要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10年,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我们重新落实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941公顷(合53.9115万亩),

1 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8715片(块),涉及图斑数量为12230个。为了提高保护耕地责任意识,延全县主干道宁白线、崞水县、忻分旅游线村庄明显位置书写保护基本农田标语100多条,在全县重点地段如坝门口、蒯屯关、中马坊、梅家庄、迭台寺、下余庄、下鸾桥、头马营、宫家庄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0处。

3、是否存在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行为;是否存在乡镇干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问题;是否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等禁止类建设项目在农村违法占地的情况。

近年来,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乡村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投资30万元组织乡、村两级干部550余名在忻州顿村举办了4期的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始终保持对乱占滥用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问题,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乡村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经我们自查,近两年来,未出现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同时也未出现高污染、高耗能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4、是否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2008年8月,省政府《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下发以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对辖区范围内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

2 治理等项目工程的监管,坚持把这些项目工程纳入国土资源日常巡查范围和执法检查重点,不阶段性地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打击。2010年4月上旬,针对境内个别工程项目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现象有所反弹,由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对全县所有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工程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撤离大型机械152台(件),拆除工棚600间,遣散非法民工427人,给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5、是否存在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多年来,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认真落实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特别是坚决执行“六个一律不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使用土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用地安排不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经自查,未出现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现象。

6、是否存在土地复垦义务人未履行复垦义务的情况。 近年来,我县涉及土地复垦的义务人只有省级重点工程忻堡高速公路。该工程共临时占用土地800余亩。目前,部分临时占地已经复垦并交还农民,剩余部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方可进行复

3 垦。

7、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情况及处置整改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两通知、一规范”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卫片图斑涉及的地块,逐宗进行实地查对核实,并进行了相应处理。经自查,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我县违法占用耕地共2宗23.16亩,其中:潞宁孟家窑煤矿新井建设违法占用耕地12.35亩,省级重点工程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违法占用耕地10.81亩。形成违法占地的原因是,前者为资源整合矿井新选址,后者为华能风电项目报批占地位置与实际建设位置发生了改移。对此,我们严格按照《山西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并对潞宁孟家窑煤矿进行了6.58万元罚款处理,对公司总工赵明和1名村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写了书面检查。

8、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近年来,我们严格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不断加大对城乡违法占地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全县基本没有出现大的违法用地现象。

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况。

4 经自查,2007年至今省市批复我县的农转征用地,全部按期开工,未存在闲置现象。

2、是否存在工业用地项目违反《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情况》。

经自查,未出现此类现象。

3、是否存在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近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规划办事,未出现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4、是否存在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供地的情况。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未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用地现象。

5、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情况,2007—2010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及整改情况。

2007年至2010年,我县共批回建设用地245.5727公顷,实际征地245.5727公顷,供地103.0851公顷。其中:2007年批回建设用地19.0811公顷,实际征地19.0811公顷,供地19.0811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均达到100%;2009年批回建设用地179.3628公顷,实际征地179.3628公顷,供地48.3628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26.96%;

5 2010年批回建设用地47.1288公顷,实际征地47.1288公顷,供地35.6412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75.63%。

2009年尚未供应的131公顷土地,为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实际建设位置与报批位置不符,部分线路发生了改移。我们已责成项目承载单位重新进行勘测定界并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2010年尚未供应的11.4876公顷土地,为华能东马坊风电场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部分塔基位置与实际报批位置不符。我们已责令企业重新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范文第5篇

近两年来,第三师四十六团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注重提高耕地质量,将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落到实处。随着耕地数量质量并重保护理念的逐步深入,该团提倡并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红枣,枣农们种植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红枣已成趋势,生物肥、有机肥成为枣农的“新宠”。

据了解,今年,四十六团部分枣农已储备农家肥3000多方,该团已经和托云牧场达成协议,由牧场提供优质羊粪,为4000亩的精品园和1.665万亩的标准园的耕地质量做好保障,大大提高了产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国土资源分局)

作者:谭峰

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范文第6篇

关键词:土地整理;耕地保护;生态型土地整理模式;BOT

文献标识码:A

一、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土地整理是在我国199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得到正式确立的。它包括农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农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建设用地整理是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在既定的城镇或村庄空间范围内,根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调整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根据动力学原理,假定耕地保护系统为一个正在斜坡上面爬行的实物(如图1所示)[1](P59-64)[2](P29-32)

我们对其受力状况进行分析,土地整理是耕地保护的驱动力,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的重要措施;耕地保护的支撑力则来源于区域内后备资源与环境的基础保障作用,即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耕地保护的阻滞力是指耕地保护系统与资源环境基础之间的摩擦力。驱动力、支撑力与阻滞力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若支撑力和阻滞力不变,驱动力增大,则耕地保护系统将在一个稳定的斜坡上逐渐上行;若支撑力和驱动力不变,阻滞力增大,则耕地保护系统将在一个稳定的斜坡上逐渐下行;倘若支撑力,即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减弱,即使驱动力和阻滞力不变,耕地保护系统将下降一个平台,即斜坡斜率减少,耕地保护系统发生质变(如图2所示)。

由上面分析可见,土地整理是以调整土地状态、保护耕地为主要特征的国土整治措施,耕地保护是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更为重要的是,为了确保耕地保护系统的稳定性,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若土地整理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将导致耕地保护失衡,土地整理目标落空。

二、我国土地整理对耕地保护的成效及其负面影响

(一)土地整理对耕地保护的成效

从《土地管理法》正式确立土地整理以来,土地整理工作迅速发展。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土地开发整理的专门机构,全国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土地整理执行体系;我国积极同联合国计划开发署、欧盟、全球环境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以及荷兰、英国、美国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建立了长期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借鉴了国(境)外土地整理的作法和经验;通过设立国家土地整理示范区、启动试点项目,探索和总结了土地整理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的方式,建立了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通过学者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规程体系,规范了土地整理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使土地整理走上了有章可依的制度化道路。

通过几年来积极探索和实践,作为耕地保护驱动力的土地整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补充了耕地数量,基本实现了“占补平衡”。1997―2000年,通过土地整理,全国累计补充耕地84.93万公顷(1 274万亩),平均每年补充耕地21.23万公顷(318万亩)②。

2.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耕地生产能力。结合基本农田建设,通过广泛实施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质量,增强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优化了利用结构,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通过大力推广以“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为重点的土地整理,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利用效益明显提高。

4.改善了部分生态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土地整理,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和重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得到部分改善;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经济效益明显;扩大了就业空间,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现行土地整理对耕地保护的负面影响

1.土地整理过程中的不可持续行为,导致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面临风险。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类和自然的和谐相处是土地整理的题中之义,也是土地整理的目标之一。但从各地目前开展土地整理的情况来看,整理行为对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关注不够,导致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面临风险。具体表现在:(1)大面积平整土地,挖低丘筑坑塘,改空闲地为耕地,尽管能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垦殖率,却导致原生、次生自然植被及人工植被的大面积减少和退化,植被组成被单一的农作物替代,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环境风险日益增加;(2)农田水利设施和交通设施追求高度标准化、混凝土化,田间农路、农渠(沟)大量混凝土化会阻塞土壤自然呼吸,影响大自然气温的变化,并使草木难以生长,小型动物和微生物无法栖息,从而可能导致该地区部分物种的灭绝;(3)土地整理工艺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极少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在土地整理施工中,推土机“船坚炮利”,机械化填埋造成土壤板结,使土壤团聚体变差,机械化平整破坏了发育近千年的耕作层,使有机质含量减少,易发生结构退化。

2.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进程缓慢,阻碍了耕地数量的补充。土地整理包括农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途径。建设用地整理在德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均有成熟的做法,我国一些地区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国土资源部曾设立四个建设用地整理示范区。但是,由于建设用地整理在保护耕地方面不够直接、见效慢,在组织管理上更为复杂、涉及面广,在实施上投入大、周期长,使其在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组织管理以及理论研究等方面与农地整理相比一直明显滞后,建设用地整理在我国并未系统开展。由于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进程缓慢,而农地整理的潜力日益降低,阻碍了耕地数量的补充,使得耕地保护系统的驱动力不断下降,从而使耕地保护系统在一个稳定的斜坡上逐渐下行。

三、拓展土地整理行为,全面促进耕地保护

(一)探索和实践生态型土地整理模式,改善耕地生态环境

地球是一个复杂而巨大的生态系统,它由人类、其他生物和自然环境组成,各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人类、其他生物和自然环境都是这个系统的生态主体,不仅人是价值主体,具有生存权力,其他生物和自然界也一样。保持、改善生态环境和追求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相互协调的,在病态的自然环境下不可能拥有健康的人类社会。

上文分析表明,土地整理是耕地保护系统的驱动力。但是,土地整理不能破坏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力,否则,将使耕地保护系统发生质变,下降一个平台。因此,探索和实践生态型土地整理模式,有利于改善耕地生态环境,从而使耕地保护系统达到均衡状态。生态型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模式包括农田景观设计模式、沟渠设计模式、道路设计模式和河流、湖泊设计模式等。

1.农田景观的设计模式。开展农地整理时,必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适当保留和重新归整出一些景观要素,建立起一种根据各生物类群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和生物之间的互得共生关系而合理组合的生态农业系统[3](P167-171)。该系统能使处于不同生态位的各生物类群在系统中各得其所、相得益彰,更好地利用太阳能、水分和矿物质营养元素,并建立一个空间上多层次、时间上多序列的产业结构,从而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生物的类型、生境的差异,农地结构规划设计可以通过生态边界结构和生态岛屿等方式进行。

2.沟渠的设计模式。沟渠可采用天然工料设计。天然工料较适合生物的栖息,在景观上亦可与乡村的景色融为一体,创造环境的自然美。沟渠应设计成凹凸多变的形状。如果沟渠的设计单调且变化不大,将使生物栖息和藏匿困难。而多变的渠道可造成变化多样的水流,并充分扰动水流,稳定水温,为生物提供多样化的渠底栖息环境。如增强沟渠边壁的粗糙度或在沟渠中铺设生态板,就可以使青蛙和虫子等小型动物能较自由地通行[4](P346-350)[5](P152-160)(如图3所示)。

3.田间路的设计模式。田间农路如果大量混凝土化,不但阻塞土壤自然呼吸,影响大自然气温的变化,而且草木不生,小型动物和微生物无法栖息。因此,生态型田间道路的设计模式要以土石材料铺面,使得路肩花草生存容易又便于就地取材。路基下面每隔100米可设计一个直径20厘米的生态孔,使道路两边的生物能拥有一个便利的交通要道,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栖息之所(如图4所示)。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减少耕地占用量

当前,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指导方针更加明确,建设用地整理在保护耕地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二是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提出,进一步凸显开展建设用地整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要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开展农居点整理。

开展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可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和节约利用,减缓农地整理的压力,从而提升耕地保护系统的驱动力。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比农地整理投入更大,周期更长,所需资金更多。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土地整理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融资渠道单一,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融资机制。资本短缺是发展中国家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因此,我国政府对土地整理的投资将是十分有限的。资金严重不足是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实施的瓶颈。

如何为土地整理拓展融资渠道,筹集巨额资金,实现土地整理预期目标,是摆在各级政府、金融企业界和学者前面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运用市场手段,充分利用国内外资金,引入BOT模式拓展土地整理融资渠道,实现土地整理目标,是未来土地整理的趋势之一。

BOT模式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代表着一个完整项目融资的概念。BOT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6](P24-26)。据此,笔者设计了土地整理项目融资BOT模式(如图5所示)。

四、结论

土地整理是以调整土地状态、保护耕地为主要特征的国土整治措施。它是耕地保护的驱动力,而耕地保护则是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重要目标。

尽管经过多年的实践,作为耕地保护驱动力的土地整理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是土地整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可持续行为导致资源与环境的[LL]生态基础力面临风险。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进程缓慢,更是进一步阻碍了耕地数量的补充。

为了确保耕地保护系统的稳定性,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应积极探索和实践生态型土地整理模式,改善耕地生态环境,提高(至少不应破坏)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同时,要抓住新农村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机遇,拓展融资渠道,及时推进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和节约利用,从而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系统的驱动力。

参考文献:

[1] 金东海,谷树忠,沈镭.城市化发展的营力系统分析——兼论我国城市化影响因子与可持续城市化战略选择[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2).

[2] 荀文会,刘友兆,李晓刚.耕地保护的营力系统分析[J].资源与产业,2006,(2).

[3] 叶艳妹,吴次芳,黄鸿鸿.农地整理工程对农田生态的影响及其生态环境保育型模式设计[J].农业工程学报,2001,(5).

[4] 鲍海君,吴宇哲,胡昱东.环境伦理型农地整理规划设计与运作模式探讨[J].经济地理,2003,(3).

[5] Bao,H.J.,et al.Planning and design for eco-sustainable farmland consolidation[J].Pedosphere,2005,(6).

[6] 鲍海君,吴次芳,徐建春.BOT:土地整理融资新模式[J].中国土地,2002,(6).

注释:

① 据荀文会、刘友兆、李晓刚《耕地保护的营力系统分析》(载于《资源与产业》,2006年第2期)修改。

② 其中整理复垦补充耕地28.27万公顷(424万亩),开发补充耕地56.67万公顷(850万亩)。

Land Consolidation and Arable Land Protection

BAO Hai-jun

(Department of Land Management & Agricultural Economics,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Hangzhou 310018,China)

Key words:land consolidation;arable land protection;ecotypic model of land consolidation;BOT

(责任编辑: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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