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论文范文

2023-09-16

政策论文范文第1篇

2、公共政策视域中的刑事一体化思想

3、政府公共政策对风险投资的影响

4、革命话语与公共政策话语:当代中国公共政策话语变迁的历史路径

5、领导干部视野中的地方政府公共政策评估研究

6、从五年规划透析公共政策制定及其传播效果

7、数字化助推:一种智慧城市的公共政策视角

8、协商民主视域下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困境的破解路径

9、权力与利益:现代公共政策的内在影响因素

10、网络民意与公共政策互动之分析

11、公共政策审计研究文献述评

12、积极老龄化:公共政策选择与公共财政责任研究综述

13、科技创新体制与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完善方法分析

14、“意见领袖”在公共政策传播中的功能研究

15、公共政策中社会排斥的产生根源及其防范对策

16、新社会运动对公共政策的影响

17、《公共政策学》教师的学科素养

18、数字经济的创造性破坏过程及最优公共政策

19、调与适:在中国发现公共政策

20、公共政策概论课程内容构建与学业评价改革

21、“学习强国”平台与公共政策学课程 “参与式”教学改革实践

22、澳門10月:多項公共政策展開諮詢,廉政公署揭氣象局亂象

23、以新媒体赋能公共政策传播的策略

24、热门话题与公共政策的逻辑

25、基于公共政策视角下的住房保障制度研究

26、历史视角下公共政策功能限度的转变

27、关于公共政策执行力定量评估的研究

28、公共政策视角下信息化技术对于农村教育公平性问题初探

29、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之回顾与展望

30、公共政策执行偏差行为困境

31、公共政策评估审计基本理论初探

32、理解我国区域公共政策冲突

33、网民情绪影响下的公共政策发布与调整问题研究

34、刚性约束失灵与变异:公共政策“层层加码”现象再解释

35、公共政策出台现状及对策研究

36、“营改增”公共政策分析

37、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网络民意参与

38、我国民商事法律实践中公共政策运用问题的思考

39、大数据对公共政策问题构建的影响

40、基于政策规划情景理论对公共政策误区的研究

41、让公共政策更有民生温度

42、乡村振兴中基层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及矫正机制

43、公共政策在公共管理中的价值解读

44、公共政策执行中横向政府间博弈困境研究

45、公共政策该如何科学制定?

46、创新驱动要有系统性的企业家公共政策

47、公共政策扩散阻滞何以产生与消解

48、公共政策过程中的伦理价值分析问题

49、从公共政策视角看“按宗收费”是否可行

政策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 形势与政策课 规范化 实效性

“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是中宣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为促进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面推进所制定的一项课程建设战略。2015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提升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有效性提出了明确要求。由于形势与政策教育要经历一个长期且反复的循环阶段,要充分发挥形势与政策课程要良好的思想教育功能,提高课程的有效性,就要确保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体制,真正的实现规范化的课程建设目标。

一、高校大学生接受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现状

1.高校大学生有着较高的政治觉悟,但教育引导的效度仍有待提高

通过对随机抽样的调研数据进行分析,61%的受调查大学生对时事政治有着主动关注的需求,仅有6%学生完全没有兴趣和意愿了解国内外时政形势。在学生认为形势与政策课最需要突出的授课内容上,46%的同学认为是国内形势与时事分析,27.3%的同学认为是国际形势与大国关系。同时,大学对于国内社会热点问题以及国际国内大事的关注程度为29.7%和19.5%,远高于仅关注涉及自身、家庭、朋友利益相关的问题以及娱乐八卦等信息。由此可见,当前高校大学生对于国内外形势与政策有着较高的关注需求,更重要的是,需求产生的动因并非简单局限于获取信息以满足自身相关利益需求或者满足自身娱乐感官的需求,而是有着一定的国家民族情怀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明确地表示自身对于国家民族的政治与形势的关心,在访谈中也积极提出建议希望提高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水平,这些足以说明高校大学生群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高校大学生关注时事政治的路径较为被动,课堂教学路径效度较差

随机抽样的样本数据分析显示,受调查大学生了解时事政治的主要渠道中,QQ、微信等网络交流工具和电视新闻这两种渠道高居榜首,远超于报纸杂志、课堂传授、网站论坛、日常交谈等交流学习渠道。这样的数据样本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于自媒体时代或者融媒体时代网络交流工具的影响力,需要结合对部分受调查学生、教师的回访调研,深度挖掘数据背后反映的真实原因。报纸杂志、日常交谈、网站论坛、播客视频这些信息来源渠道,对于大学生来说,须经由主动有意识地去翻阅,去谈及、去点击访问的过程,才能从中获取相应的信息。而电视、课堂传授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被动性:课堂教学是必须参与的,电视媒体是在餐厅、家庭等其他场合较多被动接触到的信息渠道。QQ、微信等网络交流工具虽然具有私密性,但却是学生接触最多的工具,新闻推送、订阅热点、高点击量分享等形形色色的路径,使得大学生在使用的过程中,被动接受大量的时政信息。由此可见,高校大学生关注时事政治的路径是较为被动的。值得一提的是,课堂教学作为被动获取信息路径的一种重要形式,却在获取时事政治信息路径排行中仅获得5.9%的认同,居最末一位。反映了课堂教学中对于时事政治信息的教学效度较差,信息量、时效性、兴趣结合点等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的问题。

二、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建设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1)课程建设意识薄弱

在访谈中,高校部分教师认为“形势与政策”课主要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对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进行教育,它反映的是国家的意志,应该是政治学科的从属内容,而并非单独的学科,更谈不上是学术研究了,甚至有些人并没有把“形势与政策”课当一门完整的课程看待,仅作为统一宣传党和国家政策的“班会课”。党和国家的各类文件中,也并未明晰形势与政策课的学科依托。缺乏学科的归属感一方面很难使得任课教师重视这门课的学科建设,另一方面也导致课程相关的学术研究的缺乏,进一步阻碍了形势与政策课的科学化发展。

(2)教学管理不规范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上实行多头管理,且缺乏针对教师的有效教学考核。和所有开设的课程一样,形势与政策教课排课、选课受教务处管理,安排教学计划;但在具体课程管理上,却受到诸如宣传部、学工部及具体授课单位思政部的管理。虽然有一定的主管、协管职责划分,但并没有能够统一管理整个教师队伍的权威部门存在,并且负责教学工作的队伍又分布于思政教师队伍、各学部学院辅导员队伍中。这种缺乏统一的、规范化的管理,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往往会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教学效果难以评估的结果。

2.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师队伍建设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1)教师队伍缺乏稳定性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队伍,由部分思政专职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和校外兼课教师组成。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来说,除了要完成学生其他四门课的教学任务外,还要兼顾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这种“两头挑”旳现象客观上会出现教师精力与时间上投入不足的问题。对于兼职教师的辅导员来说,繁杂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兼任的党团、就业等工作同样分化掉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客观上降低了教学质量。同时,兼课教师在出现岗位变动等情况无法兼顾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时,新调派的教师又不能迅速掌握该课程的教学特点、规律和方法,教师队伍缺乏稳定性和延续性更是削弱了教学效果。

(2)教师水平参差不齐

兼任教师的辅导员并非全都是思政专业出身,理论功底不足,自身对于形势与政策教学内容不一定能够深刻理解。新进年轻教师缺乏教育教学经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难以把控课堂形势,缺乏与学生的交流。部分教师对形势与政策课程并不重视,照本宣科或者上课蒙混过关。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队伍缺乏统一的培训,缺乏有效的考核,也使得这些现象难以根除。许多接受调研和访谈的学生在建议中提到:“希望老师讲的内容不是自己上网就能了解的。”“希望老师教学于实践中,偶尔可以带大家出去了解实际社会,能够学以致用,分成小班教学可以提高教学效率。”“老师不要埋头念PPT,多一点时事,内容可以更新鲜,激发学生兴趣。”

3.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1)教学大纲虽然权威,但过于空洞,缺乏与大学生需求的衔接。

尽管教育部社政司每年印发教育教学要点作为课堂教学的内容指南,但是高校并没有统一的校本教材,仅有根据教育部规定内容所整理的教学大纲。作为国家层面下发的教育内容,以党和国家的政策为指导,整合提炼了全国各行各业的数据、信息,虽然非常具有权威性,但是内容过于庞大,缺乏大学生能够直接感受到的、有冲击性的信息和案例。由国家宏观层面到大学生能够感受学习的微观层面间媒介的缺失,如果缺乏有效填充,将使得大学生容易感觉到学习内容太过“高大上”,缺乏与现实需求的对接。数据分析显示,受调查大学生中,37%表示只有部分内容还行;6%表示大多数内容空洞,脱离实际;10%表示内容枯燥无味,也不实用。不喜欢形势与政策课的主要原因中 46.6%认为是因为课程内容枯燥乏味。

(2)课堂教学随意性大,冲淡了教学内容的权威性

兼职教师个人水平的参次不齐在备课和上课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教学内容规范性和权威性淡化的问题。针对部分任课教师的调查访谈反映,大部分兼任教师在下发的教学大纲的基础上,或根据自身经历、或通过网络搜集信息的形式,自行充实课堂内容,因此教学内容的随意性较大。由于兼职老师并非专业的思政教师,导致有的形势与政策课堂变成历史、地理知识宣讲课,有的成为就业、考研知识讲座,有的教师自身见解甚至偏离教学大纲和教学目的。这些现象极大冲击了教学内容的权威性,数据分析显示,只有39%的受访学生认为形势与政策课在教学内容上能够达到坚持正确的指导方向,并体现与时俱进的层次,10%学生认为内容权威正确实用。

4.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方法的规范性水平有待提高

长期以来,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手段也已经固化,大部分教师在教学中只是一味地给学生灌输教学内容,采用统一下发的PPT课件,自己补充一些谈不上丰富的视频和影像等多媒体资料,更没有高质量的讲义,能够给予学生提供实际帮助的很少,针对性也很不强,课堂互动较少。数据调研显示,对目前学校形势与政策课授课形式满意程度,38%的同学表示一般、4.3%的同学表示不满意、3.3%的同学表示非常不满意;不喜欢形势不政策课的主要原因中,23.3%的同学认为是因为教学手段单一;在形势与政策课堂上,只有19%的同学表示会全神贯注,认真听讲。在之后进行的调研访谈中,大学生们提出的改进和发展形势与政策课的意见和建议中,绝大多数和改革教学形式、方法有关。例如:要求在课堂上提供更多互动、交流机会,增强活跃度;进行分组实践,上台讲课题,PPT展示;多开展社会实践。贴近生活等。

三、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思考与探索

1.落实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是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基础

对于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以及日常教学工作的开展,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学校应以当前负责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教师队伍为基础,建立一套直接负责的完备领导班子,负责课程统一协调。以此为核心,建立课程的教学和科研管理制度,完善课程备课及教案编写制度,开发校本课程教材的编写工作,并由党委宣传部、思政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实践活动)等协同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更要加强督查工作,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地教学检查和督导的工作制度。同时,必须继续提高对形式与政策课课程建设的重视程度,将专职及兼职教师纳入教学评比之中,发掘并选拔骨干教师,推行课程品牌化战略。

2.促进教学内容规范化建设是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核心

(1)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内容要立意明确。第一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第二要有正确的政治高度和理论深度,第三要发挥课程应有的认同教育作用。在编写形势与政策教学内容及大纲时,要时刻把握这些标准,向大学生传授正确的思想和观点。同时,要认真把握形式与政策课课程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大学生对于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而并非仅对教学内容及数据的认知灌输。多采用学生身边的,能够接受的案例与政治理论深度相结合,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手段,使得学生能够认清事件、数据、课件所要传达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历程等,激发大学生的价值认同。

(2)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选题既要符合文件要求,也要突出教学内容的时效性。一方面教学选题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下发的“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要求规范。另一方面,要将教学要点与时事热点问题相结合,在教学选题中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针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的添加到教学内容中,比如今年发生的天津塘沽爆炸案、9.3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等,这些重要事件作为大学生较为关注的内容,在教学要点中没有涉及,应该及时的添加到教学内容中,以突出这门课程独有的课程特色,增强课程的时效性和吸引力,但必须结合文件精神把握住事件分析方向和要点。

3.激励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是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关键

(1)充分发挥融媒体时代效应,提高课堂教学权威性和趣味性

融媒体时代实现各类媒介载体的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形势与政策课堂作为形势与政策课的主要场所,要能够充分发挥融媒体时代的时代效应。第一,继续发挥传统网络思政教育的功用。可以通过搜集播放权威专家对于教学内容中相关重点,例如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外交形势、世界局势等的解读,增强课堂的权威性。也可以通过播放网络流行的轻松有趣解读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专门视频,加强学生对于政策的理解,增强课堂的趣味性。第二,要充分利用易班等网络互助学习平台,建立资料分享,讨论交流的线上“第二课堂”。发挥微信订阅号、微博关注等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将思政教育阵地拓展、推送到学生最常用的移动网络终端中。第三,利用融媒体平台创新课程考核模式。利用易班或者校教育平台,开设网络作业提交通道,链接图书馆电子资源库,进行文章是否抄袭的检测,再由教师考核,最后将优秀学生作品推送至媒体平台进行表彰。

(2)开发课外实践教育项目,内化形式与政策课的德育意义

课外实践教育能够让学生身临其境地体验教育内容,更容易去感受教育过程中想要传达的教育目标,潜移默化的完成形势政策课的教育目的。第一,结合学生团体各项活动联动推进课外实践。社团是大学生课外活动参与最多的团体,结合形势政策课的内容核心,以兴趣为核心组学生社团共同交流,参观学习,培养学生骨干,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第二,充分发挥课堂内外学生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学生党员是大学生群体中综合素质比较优秀,政治素养高、群众基础好的学生,在参与党校的学习中都有过组成小组参观学习、讨论交流的经验。因此在形势政策课教学的课堂内外,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带头作用和组织能力,组成不同的课外实践学习小组,完成不同的形势政策课题的探寻与调研活动。第三,挖掘大学生退伍军人的作用。退伍复学的大学生军人,经历了军队这个大熔炉的锻炼,在思想政治素质、行为气质等方面都获得了较大的培养和提升,观察分析问题的角度也更贴合形势政策课要达到的教育效果。同时,退伍学生军人正是从大学生中来,更了解大学生的所思所想。因此,深入挖掘复员军人的德育作用,利用专访、特殊讲堂等形式,从大学生自身角度,结合军队中的所见所谓,从另一个视角为大学生们讲述国家与世界的形势与政策发展,能够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增强学生对于国家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达成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目的。

4.探索教师队伍规范化建设是形势与政策课程规范化建设的必要保障

(1)设立专门的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研室。一方面,为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在保证形势与政策课程日常教学正常进行,并且课程的管理工作也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的前提下,加强对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学术研究工作。另一方面,根据教师的教学水平及教学能力,帮助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兼职教师做好学术发展规划,逐步实现兼职教师在本课程的专业化、专家化,增强他们对于本课程教研室的归属感和使命感。同时通过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使他们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形势与政策教学内容与方法,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

(2)结合实际情况为形势与政策教师设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学校应该认识到这门课程教学的特殊性,应该专门设立相应的津贴标准,相应的为形势与政策教师提高待遇,不能草率的对教师辛苦付出单一的以课时为单位作为工作量来计算工资,要建立以岗位业绩津贴为主的分配激励机制,有利于教师对未来发展空间充满期待,也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对教师的精神激励。通过教师的整体综合素质对教师的工作业绩给予表彰和奖励,定期评比优秀的形势与政策教师,积极宣传优秀形势与政策教师的教学成绩并开展学习报告会,并对形势与政策教师的努力付出给予充分的肯定,为教师自我价值实现提供保证。

政策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思路,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 “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之一。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需要用土地政策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和开发行为。文章以相关政策文献为依据,阐述了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的内涵和功能,重点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研究了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选择,以期为国家、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提供参考。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宏观土地政策;微观土地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阐述了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初步构想,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主体功能区,实际上是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潜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区域分工和协调发展的原则划定的具有某种主体功能的规划区域。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将“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标志予以明确,提出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空间开发秩序、优化空间开发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土地是一切空间开发活动的承载体,空间开发秩序的规范、空间结构的优化最终都要通过土地资源的用途、开发速度、利用结构来体现,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直接关系着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成败。推进形成功能区涉及政府和市场两个主体,包括推进和形成两个相互独立、彼此又有密切联系的过程。在推进的过程中,政府起主导作用,在形成的过程中,市场起主导作用。政府推进,就是政府用规划引导,用政策诱导、驱动市场主体,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要求进行经济决策;市场形成,是指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的区域开发格局,最终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推进的速度、形成结果的完善程度、政府和市场的合力大小,都取决于主体功能区政策设计。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制定实施土地政策,是政府推进引导市场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关键,它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政治行为。本文以相关政策文献为依据,阐述了主体功能区的土地政策的内涵和功能,重点对促进四类主体功能区协调发展的宏观土地政策和促进特定主体功能区健康发展的微观土地政策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国家、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提供参考。

一、土地政策的内涵

相对于人的欲望,资源是有限的,资源配置是经济学和政治学共同的研究对象。经济学视野的资源配置,主要是不同经济主体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过程中最终实现的对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用途及用量的决定。除了经济利益外,经济主体的行为决策还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经济学视野的资源配置具有或然性。政治学视野的资源配置,是政府作为国家意志的代表,在追求国家整体利益、全局利益、近期及远期综合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用途及用量所做出的权威性规定,这种规定以政策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这种权威性规定表现为政策内容和政策执行过程的不可任意更改性,政策内容的更改、政策执行过程的变通、政策工具的调整都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以法定的方法来实现。

土地政策是党和政府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土地管理任务和土地利用目标,围绕人地关系的调整,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用途及用量、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同主体的利益调整所做出的权威性规定。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土地政策是利用国家权力,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土地资源过度开发、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等问题,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做出的强制性规定,是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政策保障,是新时期我国政治治理、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标志。

二、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的功能

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包含国家意志、政府权力和资源配置两大要义,具有两项重要功能:从体现国家意志、政府权力的角度看,它承担着丰富和完善我国土地制度和土地法律的功能;从体现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它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一)丰富和完善我国土地制度和土地法律

在我国,土地法律和土地政策都是规范土地开发利用行为的工具。土地政策一般都是针对现实的土地问题而出台的.当现实的土地问题发生变化时,就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变更土地政策。从这个角度讲,土地政策具有应急性,也因此具有多变性。土地法律主要是解决一般性、普适性的土地问题,土地法律的变更具有比土地政策变更更加严格的法律程序,它具有相对稳定性。据此,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土地政策是政府在既有的土地制度、土地法律框架下,针对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面临的特殊问题而制定的政策文件。但是,我国现行的土地法律法规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条文规定内容比较含糊、经常修改释法、权威性不强的问题;二是现行土地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对某些土地问题缺乏解释力并束缚了土地生产关系的发展;三是土地法律法规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土地政策和土地法律这种不协调,使土地政策而不是土地法律成为解决土地领域问题的主要工具。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土地政策实践能够进一步发现我国既有土地制度、土地法律的缺陷,因而它事实上承担了发现既有土地制度、土地法律的缺陷,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土地制度、土地法律的功能。一方面,制定、实施、修正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土地政策必须遵循既有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必须在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土地政策实践中完善既有的法律法规,这两方面的要求只有统一于政治治理、政府管理创新,才能协同发展。

(二)作为一种重要工具参与宏观调控

迄今为止,我国依然维持城乡分治、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制度。一方面,造成农村与城市土地分属不同法律约束,由不同机构管理,形成不同的市场和权利体系;另一方面,只要涉及农地变为建设用地,就要通过政府征地,任何单位建设用地都要使用国有土地。这种制度使政府成为农地变为建设用地的唯一决定者,成为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唯一供应商。法律赋予地方政府对土地的垄断权,不仅是地方政府赖以生存和维持运转的重要保障,而且也促成了地方政府以土地肩动经济增长的特殊激励结构。政府征地、卖地越多,地方可支配收入就越多;政府掌握的土地越多,城市扩张成本就越低,招商引资越便利,政府税源越多。我国经济由投资拉动的现状,是与大部分投资由银行提供以及地方政府用土地撬动金融密切相关的。地方财政严重依赖土地

及其相关收入的现状得不到根本性改变,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内在冲动就不可能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以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空间开发结构的目标也将遇到严重的障碍。国家提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这既是我国政治治理、政府管理的重大创新,也是对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土地政策的功能的又一定位。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设计,一是要遵循主体功能区建设对土地资源开发提出的新要求,二是要能够有效克服空间开发中的土地资源过度开发、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等区域问题,三是要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其他政策紧密配合,以实现主体功能区建设政策的整体效益最大化。

三、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的层次

经济学视野的资源配置和政治学视野的资源配置实际上是两种不同层次的资源配置,二者是有机统一的。基于政治目的的权威性资源配置,决定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总体框架和大致格局,它是资源的宏观配置.是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经济决策的外生变量。微观经济主体在追求个体利益中所实现的微观资源配置,是在社会资源配置的总体框架和大致格局中,以经济效率为导向,对社会资源配置进行的丰富和完善。

(一)宏观土地政策和微观土地政策的差异

主体功能区的土地政策是配置土地资源的工具,它也具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的土地政策,主要是基于政治目的,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土地政策,它是从宏观大局出发,统筹考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发展。从整体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从四类主体功能区关联、协同发展的角度设计的土地政策。微观层次的土地政策,是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条件差异、主体功能差异而设计的土地政策,它体现宏观土地政策的意志和要求。

土地政策必然涉及不同主体的利益调整。主体功能区宏观土地政策涉及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被调整的对象都具有较强的政治谈判能力。“民主集中”是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实践的基本原则,在宏观政策制定及修正过程中,更加强调民主,注重协商,允许各利益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在宏观政策实施中,更加强调集中,强调政策的权威性,执行政策的非协商性。主体功能区微观土地政策调整的是政治谈判能力不强的众多中小经济主体利益,调整的是局部空间结构,政策制定和实施坚持经济利益杠杆驱动的原则。

(二)宏观土地政策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国家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相关政策文献的理解,宏观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一是要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增加,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城市居住用地适度增加、农村居住用地逐步减少、交通用地有控制地增长;二是要科学确定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人均建设面积、人均城镇用地面积等标准,科学确定城市化地区工业用地的建筑容积率、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率等标准;三是要明确城乡之间用地增减规模挂钩的思路与原则,根据农村建设用地减少规模确定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的规模;四是要明确城乡之间人地挂钩思路与原则,根据城市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的规模确定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五是要明确地区之间人地挂钩的思路与原则,根据城市化地区吸纳外来人口定居的规模确定建设用地增加规模。

四、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土地政策

微观层次的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具体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土地政策。不同主体功能区必须从本区域土地政策针对的主要问题出发,确定具体的政策内容。

(一)优化开发区土地政策

优化开发区域是指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的区域。。优化开发区土地政策,针对的主要区域问题,一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速度太快,土地资源存量不多,土地资源稀缺性高;二是土地资源利用结构有待优化,工业用地过多,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优化开发区土地政策的总体要求是: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导向,强化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的政策。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方面,优化开发区土地政策一是要规范政府的土地储备行为,限定土地储备的范围主要是存量建设用地的收购和收回,严禁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范围;。二是要把盘活存量作为土地政策的着力点,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在制度上堵住新的土地闲置;三是要对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进行分类处理,在政策上既要给出路,又要防止违法用地合法化;四是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通过复垦整理、土地开发,在土地中“找”土地;五是要坚持科技创新,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通过科技“增”土地。

2.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结构的政策。在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结构方面,优化开发区土地政策,一是要诱导目前过量的基础设施用地和工业用地向城市用地的配置;二是要改变目前工业用地比重过高,城市商业等三产用地比重过低的局面,实现过于依赖工业增长向依赖城市三产发展的转变;三是要在土地增量不大幅增加的前提下,增加商业和房地产用地的市场供应量,扩大城市居住空间;四是要加大挖潜改造旧城区的力度,充分利用城镇闲置土地,对浪费土地、使用价值不犬的形象工程进行整改,从中“挤”土地。

3.强化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政策。在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导向方面,优化开发区土地政策,一是要完善单位面积土地开发利用效益测评指标体系、测评方法;二是要从单位土地的投资额、产出额、集聚人口的数量等方面设定单位面积土地开发利用效益最低门槛;三是要完善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激励体系。

4.强化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政策。在强化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方面,优化开发区土地政策,一是要严格限定行政划拨用地的用途和比重;二是要从严把控以土地招商引资和以土地抵押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行为;三是要完善反映土地资源的稀缺价值和真实成本的定价机制,通过价格机制保证稀缺土地得到最优利用。

(二)重点开发区土地政策

重点开发区域是指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的区域。重点开发区土地政策针对的主要区域问题,一是土地资源需求量大,土地资源供需潜在矛盾大;二是土地资源投入量大,土地经营的潜在风险高,土地用途监管的难度大、任务重。重点开发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土地政策的总体要求是:警惕和防范政府经营土地风险,强化土地用途管理;和优化开发区一样,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导向,强化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1.警惕和防范政府经营土地风险的政策。在警惕和防范政府经营土地风

险方面,重点开发区土地政策,一是加强用地指标投放的空间平衡管理,改变建设用地指标过于集中于大城市的局面;二是减少政府独家供应土地的局面,禁止政府将增量土地放入土地储备;三是确保建设用地国有、集体两种所有制的长期并存,维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集体和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四是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出让、转让、抵押等流转行为,加强对集体土地流转收益的管理,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保护农民利用宅基地出租房屋获取收入的权利。

2.强化土地用途管理的政策。在强化土地用途管理管理方面,重点开发区土地政策,一是控制土地流向,保证产业发展对土地的正常需求,依据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确定产业发展用地结构;二是通过对新增用地的空间投放决策引导企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培育、壮大区域的产业集群;三是适度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促进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协同发展,着力提高新增人口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比;四是妥善寻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五是加强土地政策和技术政策等的配合,用土地政策引导各经济主体采用节地技术,把各类建设工程打造成为节地工程。

3.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在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重点开发区土地政策,一是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的前提下,规范集体土地出租、出让、转让、抵押;二是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严格规范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获取渠道,严格依据规划确定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与使用,杜绝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私下流转;三是要加强对集体土地流转所得收入的管理,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4.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政策。在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方面,重点开发区土地政策,一是要使城市建设用地区域向对口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区域支付土地复垦费用;二是要求城市区域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给原腾出建设用地的农村区域,作为工业和城市发展用地;三是要求城市区域腾出建设用地吸纳一定比例的人口进城,保障进城农民享受与城市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四是要支持对闲置建设用地的整理,整理出的闲置建设用地,可以不占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

(三)生态和农业地区土地政策

生态和农业地区是指关系国家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安全,不适宜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区域。生态和农业地区土地政策针对的主要区域问题,一是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资源用途监管的任务重、难度大;二是维持土地政策运行的资金需求量大,土地政策运行对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性大;三是农业发展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非农特色资源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潜在矛盾大。生态和农业地区土地政策的重点是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禁生态用地改变用途,土地政策具体选择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在土地用途管制方面,生态和农业地区,一是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生态保护区,按照区内土地用途分类,实行土地使用的分类管制;二是要保障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的用地需求;三是要严禁农业发展用地、生态用地转变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用地;四是要保障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协调的资源性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

2.土地收益保障政策。在保障土地收益方面,生态和农业地区,一是要建立农田保护的地区补偿机制;二是要继续维持退耕还林补偿政策,加大对生态和农业地区的生态补偿和环境补偿力度;三是要加大林权、草场权属改革,逐步实现林地权属的长期化,增大当地人口从林业、草业中的获利;四是要改革森林采伐制度,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3.维持土地管理工具运行的政策。在维持土地管理工具运行方面,生态和农业地区,一是要建立生态保护的财政补偿机制,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专门设立生态保护基金,作为对生态和农业地区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投入;二是要有序推进政策性移民,降低生态和农业地区的承载人口的压力。

(四)禁止开发区土地政策

禁止开发区域多为生态脆弱区域,资源的承载力不堪重负是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根据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区域发展条件,禁止开发区要利用土地政策杠杆,在生态环境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适度发展旅游产业;迁移禁止开发区内的人口,拆迁部分建筑物,恢复自然植被,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禁止开发区土地政策具体选择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维持土地管理工具运行的政策。在维持土地管理工具运行方面,禁止开发区,一是要建立生态保护的财政补偿机制,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专门设立生态保护基金,作为对禁止开发区域保护环境的补偿;二是要加大政策性移民力度,让禁止区域人口分享工业化城市化成果。

2.土地收益保障政策。在保障土地收益方面,禁止开发区,一是要继续维持退耕还林补偿政策,加大对禁止开发区的生态补偿和环境补偿力度;二是要加大林权、草场权属改革,逐步实现林地权属的长期化,增大当地人口从林业、草业中的获利;三是要改革森林采伐制度,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政策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在公共管理学中,公共政策分析是一个重要的分支,公共政策分析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其在公共管理中价值的实现,需要清楚定位公共管理与政策分析的概念,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从公共政策角色定位、研究方法、目标等方面出发,了解在公共管理中公共政策的价值实现分析政策科学发展中的内在规律,本文主要对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的概念进行阐释,揭示二者之间的关系与内在规律,为公共管理中公共政策的价值实现提供策略。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共管理;社会发展

近年来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中涉及到了公共政策,因此与之相关的研究也逐渐得到了重视,当前国际上各国对公共政策的解释与研究,主要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水平提出。公共政策的目的主要在于为借政府解决各种问题,分析国家战略资源情况,提高资源的协调能力,促进多方和谐发展等,具有多样化的外表现,能够实现社会利益的科学分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渠道。

一.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的内涵

(一)公共政策的内涵

公共政策在學科属性上来讲属于公共管理学的范围,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通过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能够促进社会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整体发展。公共政策的主体为政府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依据公共权威,政府部门在其中起到引导作用,确保社会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公共政策的功能在于调节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结合各项措施政策方针等实现社会资源和价值的科学分配,从而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发展。在公共政策的实行中,主要通过一些行政政治方面的管理手段,有效制约国家公民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提高公共部门的决策质量。

当前国际上对于公共政策的研究得到了较高的关注,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共概念作出了不同的研究与分析,并使用不同的知识框架对其进行了定义。在对公共政策进行具体定义的过程中,其本质最终依旧为政府部门通过多样化的手段促进社会整体发展、实现社会目标,是一种具有权威性的社会价值合理分配手段,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强制性和权威性特点[1]。

(二)公共管理内涵

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手段统称为公共管理具体对象为公共事务公共管理中涉及较为复杂的内容,土地资源、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行政管理、图书资源管理等都是公共管理的内容。公共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和理念,产生于政府管理的缺陷应对中。首先公共管理的目标具有公共性特征,要求公共权力的形式过程中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另一方面公共权力的运用需要具有较高科学性,在使用的过程中,公共权力需要得到相应的制约与监督,并且保障主体的多元性。在实际管理中,为了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目标,通常需要借助公共政策来进行,并且由多元主体参与到公共管理事业中,因此在公共管理中公共政策是较为关键的辅助工具[2]。

二.共政策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一)分配作用

人的兴趣受到知识水平、风俗习惯,、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为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带来了难题。为了实现资源公平公正分配的原则,需要对其中存在的利益关系采用科学手段来进行调整,公共政策是调整利益关系的重要依据,公共政策的科学性主要通过其带来的实际意义进行评价,需要判断其对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平是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公共政策在对利益进行分配时,不仅需要重视其中的理论问题,还需要认识到其中存在的现实意义。

(二)引导作用

导向性是公共政策的基本特点之一,分为直接引导和间接引导两种作用,并且同时体现出行为的变化与观念的变化,公共政策对群众行为起到引导作用,在这一过程中有着明确的目标与方向,通过公共政策能够实现对公众行为思想的协调统一。在相应的作用条件下,公共政策的导向性表现较为复杂,功能体现出正负制导函数的特征,并且两种功能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协调[3]。

(三)管理作用

公共政策在管理手段中主要发挥着协调与调控的作用,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共政策主要包括直接和间接两种管理模式,公共管理政策具有特殊的管理意图,并且同时具备积极与消极的管理成果。

(四)制约作用

公共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制约着社会群体的行为,并且对事物发展起到控制作用,公共政策产生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对一定社会问题的产生进行预防或解决。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主要对正面行为进行激励,并对不应当发生的行为进行负激励,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公共政策具有直接与间接两种制约作用,在具体实行过程中需要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制约手段。

三.公共政策在公共管理中的价值解读

执行结果的高效率是公共政策的最终追求,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对结果进行评价,能够从中吸取经验,不断提升公共政策的效率。公共管理在20世纪中后期以来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主要包括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之间的矛盾,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之间的矛盾。在现代化社会中通过创造全新的分析方法,推动着公共政策研究,朝着崭新的形势发展。当前已经能够实现采用科学的评价手段,对政策实行结果进行反馈,从而不断提高政策实施的科学性。公共政策在公共部门与普通公众之间发挥着重要的交流作用,与公共管理之间呈现出正相关的形式,只有不断提高公共政策的执行效率,才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推动社会的发展公共管理成本的降低,主要依靠公共政策水平的提高[4]。

在现代社会中,公共管理学科中融合了多种学科和先进技术,其中公共政策便是新时期先进技术理论的集中体现。公共管理的基本理念在公共政策分析与执行中能够或多或少的体现出来,在新时期为了推动公共政策分析的进步,需要将定量分析法、互联网技术、自然科学法等先进手段融入到公共政策,分析环节中不断提高政策的科学性。通过将系统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先进理论应用到公共政策分析中,提升了其科学性,并推动着公共管理学的发展。

科学的公共决策决定着公共管理目标的实现,需要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实现公共利益的最优配置,促进社会平衡发展。公共管理的最终目标在于社会价值观的实现,需要达成国家公民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与平衡,在公共政策分析中需要体现出这一目的,并且探索其中存在的规律。

公共政策价值的实现在于促进其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公共管理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在结合实际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难题,随着近年来公共管理学的不断发展,其理论内涵已经逐渐与市场相结合,并创造了较高的实际价值。当前在公共管理中通过公共政策将参与者之间连接起来,并提供了高质量的咨询,在这一过程中,公共政策学习者能够结合时代发展趋势,将先进理论与技术应用到公共政策分析中,将我国国情与世界形势结合起来,提高了相关建议和咨询的可行性。公共政策在公共管理中实现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结合,在社会发展和学科研究中建立了紧密的关联[5]。

结语:综上所述,在新时期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已经逐渐对其提高了重视,社会发展对于公共政策的科学性要求正在不断提升,推动着公共管理学科的不断进步,为其注入了全新的活力,在新时期推动了我国社会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靳永翥,赵远跃.辐射型多元诉求与前瞻性权威介入:公共政策如何在公共价值冲突中实现\"软着陆\"[J].行政论坛,2020,27(6):74-82.

[2]王继军.临沭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实践过程中的价值提升[J].中国保健营养,2020,30(13):387.

[3]姜晓萍,郭宁.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目标与演化规律——基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策的文本分析[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20,9(6):33-42.

[4]王亚华,陈相凝.探寻更好的政策过程理论:基于中国水政策的比较研究[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20,9(6):3-14.

[5]常莉,胡晨寒.公共价值与公共服务:逻辑内化与现实偏离[J].行政论坛,2020,27(5):39-45.

作者简介:雷佳,女,德阳科贸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政策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低收入群体;廉租房;财税政策

一、我国廉租住房保障的现状

(一)部分地方政府职能缺位,廉租房建设投入不足,保障功能弱化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曾经坦言,造成目前廉租房供不应求的局面,相当一部分原因是部分地区对廉租房建设投入重视不够。廉租房建设的投入,政府一要拿钱,二要拿地,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必然增加,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有些地方政府把廉租房的建设看成是拖累地方经济发展的包袱,一味强调靠市场去解决,弱化政府的职能,致使廉租房建设进展缓慢。根据建设部通报:至2006年底,全国仍有145个城市尚未建立廉租房制度。这些遭到建设部点名批评的城市,正是由于这些地方对此问题从思想认识上不够引起的。政府的缺位是造成廉租住房建设滞后的根本原因。

(二)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资金供应缺乏长效保障机制

据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业研究处副处长文林峰介绍:我国未能及时建立廉租房制度的主要原因,除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外,客观上还在于这些城市普遍是“吃饭财政”,缺乏稳定的廉租房资金来源渠道。

从已开展廉租房试点的城市看,目前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直管公房出售或出租收入、社会捐赠等。但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增值普遍收益很少且不稳定,不足以支持廉租房制度建设。而对于一些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城市,财政实力也明显不足,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用于廉租房补贴(或建设)。直管公房出售或出租收入,也往往是入不敷出。而受我国经济水平和生活习惯的影响,社会捐赠廉租资金也难有大的作为。据统计,全国仍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的比例(规定比例是5%),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把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设。而且,上述渠道筹集的资金比较灵活,后续资金缺乏保障,有些甚至只能筹措一次性资金,资金供应缺乏长效保障机制。

(三)廉租房房源不足

目前,我国廉租房的提供主要有四个途径:政府出资建设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廉租住房、政府出资收购、社会捐赠、腾退的公有住房等。但实际上,我国目前城市中的公房多数通过房改售给了个人,能腾退的由最低收入家庭承租的为数不多。政府和单位兴建住房又受到资金的制约。靠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更是难大有作为。因此,少得可怜的廉租住房房源是导致目前廉租住房保障进展缓慢的又一个瓶颈。况且,随着旧城改造的加快,大批平房和小户型旧楼房被列入拆迁范围内,城区内的低档住宅越来越少。

(四)廉租房保障对象覆盖面小

长期以来,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只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而由于廉租对象界定困难,“僧多粥少”,目前我国各地出台的廉租房政策,保障的对象多限定在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低保户和优抚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而城镇中既买不起房又非低保的“夹心层”和城市中大量的不具有本地户口的流动低收入群体则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五)廉租房保障对象的确定、退出和监管机制不完善

由于我国缺乏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收入申报机制,居民的“隐形”收入没有办法统计,因而划分居民收入线非常困难,而且,导致监督居民的实际收入变得异常困难,致使难于形成科学的进入、退出机制。如在西安市,它们于2001年建成了建筑总面积1.4万多平方米,264套廉租住房,自建成至今,由于政府对廉租房到底该怎么分、分给谁的难题一直无法解决,除目前住有50余户危房拆迁户外,其余大部分住房已经空置了近6年时间。

二、完善我国廉租住房保障的财税政策

(一)完善财政补贴政策

1.调整住房补贴方式,重点实行“人头补贴”

住房补贴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对住房供给方进行补贴,俗称“砖头补贴”,即把钱补贴给承建房地产商同时限制房屋销售价格;另一种是对住房需求方进行补贴,俗称“人头补贴”,即直接把钱补贴给消费者,提高其购买力。然而,与“砖头补贴”相比,“人头补贴”是对消费者的直接补贴,避免了政府对住房市场的直接干预,财政补贴的作用可以直接到达需要补贴的人,而且福利不会在住房建设阶段产生效益流失或被生产者所占有,另外,政府也不需要付出巨额的监督成本。所以说,“人头补贴”是一种更优的政策选择。

2.设立国债专项基金

住房保障的财政补贴是政府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主要举措,但资金来源却是其发展的一大障碍。在住房保障实践中,大部分资金主要来源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而且不稳定,尤其是在一些贫困落后地区。为了弥补政府住房保障投入的资金缺口,可在国家增发财政债券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住房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低收入家庭,均可享受国债专项资金的补贴。既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贷款实行利息补贴,也可以对建造廉租房的开发商实行利息优惠。

3.发展其他住房补贴形式

比如,可以借鉴德国“先租后购”的租购结合方式,以优惠的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公共住房的建造,并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经营,在一定年限后,优先出售给承租人。

(二)适度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范围

我国实施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最大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廉租房政策的保障范围和保障对象是有严格的限制的,而且覆盖面明显偏小,那么必然有一些低收入群体不能得到保障。

目前进入城市的流动务工人口(如农民工),绝大部分为低收入群体,主要在工作场所的工棚、城市建筑的地下室、城乡结合部或城中村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居住环境差、公共设施不足,部分群体的生存环境较为恶劣。而且这部分群体常居城市却没有城市户口,不符合城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保障对象。这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其比例在某些地方可高达城市居民的60%左右,不失为城市居民的主体。因此,应将这部分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尽快扩大廉租房的覆盖范围,并逐步扩大到城市居民的5%左右。

(三)拓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

资金来源是住房保障的一大制约瓶颈,为此,2007年10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64号,明确指出了我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和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相关规定。然而,资金不足仍是目前廉租房建设的最大障碍。因此,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在地方各级政府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同时,要尽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政府发行住房彩票

在众多筹集资金的方式中,发行彩票是主要方式之一。彩票一般由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控制使用,支持公益事业发展,没有支付股息、债息等压力,基本上是无偿的。而且,发行彩票可以将个人手中的一部分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导向社会福利事业,实现了第三次分配。而建造廉租住房属于社会福利事业范围,因此,发行住房彩票为其筹资是可行的。

2.开发性金融机构投资建设廉租房

开发性金融机构作为具有国家政策性导向的金融机构,应该发挥其能够提供长期大额贷款的优势,为重点针对低收入者的住房建设,提供长期低息的信贷。可由政府规划廉租住房建设方案,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建成后,按照市场价格由当地政府提供租金返还银行投资,由于政府的信用级别较高,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获得较稳定的现金流回报,中低收入群体也获得了住房保障。而且,由于开发性金融机构前期投资改善了城市投资环境,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项目也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大量业务,从而达到金融资金与政府财政资金合力发展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目的。

3.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廉租房

企业参与公共住房的建设,在香港、新加坡等房地产较为成熟的地区已经有过很多的成功案例,其公共房屋建设的三分之一以上都有民营企业参与,其收益率在10%左右。

(四)多渠道增加廉租房房源

1.加大廉租房新建力度

然而由于新建廉租房资金投入巨大,政府财政负担过重,所以,为了有效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合理利用国家有限的财政资金,政府应当在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城市,适当加大廉租住房的新建力度,并且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也可以考虑相对集中建设。

2.盘活存量住房,促进廉租房房源的可持续供应

盘活存量住房,主要有以下三种渠道:①国家通过设立的廉租房管理机构对空置商品房进行收购,并按照廉租房标准进行必要的改建,这样的投入远远小于出资新建,而且改造技术难度也不大,具有可操作性。②还可采取在住房二级市场上大量收购旧房,再优惠提供给城市低收入者居住。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介入住房二级市场,有选择地收购一些旧房作为廉租房使用。③我国现有公房和腾退公房有一定数量,而且随家庭收入提高,还会不断出现新的腾退公房,可将其中一部分标准较低的空置房加以利用,转化为廉租房。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这些住房会随着土地的增值而增值,而按照廉租房动态管理制度的要求,已经走出最低收入行列的部分家庭腾出相应的廉租房。管理部门将这些已增值的住房出售,得到变现资金,可以兴建或者收购更多的廉租房。如此良性循环下去,将能从根本上促进廉租房房源的可持续发展。

3.“可支付租赁住房”方案

借鉴西方国家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的经验,尤其是“夹心层”居民住房问题,应重点通过提供住房使用权的方式来解决。而“可支付租赁住房”,就是一种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这种方案,一般是政府委托有关机构(公房管理部门)或者组建中低收入家庭购、租住房中心,收购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价格适中、户型较小的“二手房”和普通商品住房,以存量住房作为中低价位租售房源,既可向居民提供价格相对低廉的住房,又可按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给廉租对象。

(五)以实物配租为主

从世界各国设计的廉租房制度来看,廉租房大致有两种基本形式,即实物配租和货币配租1。实物配租和货币配租各有利弊。但是,鉴于目前我国廉租房房源不足,货币配租的方式只能在短时间内缓解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住房问题。因为在廉租房源较少的情况下,如果采取货币补贴,等于把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全部推倒市场上去租房,这很有可能推动租金的上涨,加大低收入群体和政府的负担。因此,在现阶段廉租房房源不足,地方政府建设廉租房动力不足的情况下,应该以实物配租为主,并严格要求地方政府建设一定数量的廉租房。

(六)完善我国廉租住房保障的税收政策

1.在消费税中增设“高档住房”税目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而住房作为居民生活所必需的消费品,对其征收高档住房消费税,有利于调节住房的供给结构,引导居民对住房的适度消费。对高档住房征税,其价格必然上升,需求相应减少,房地产商的利润也会随之减少,则房地产商会倾向于中、小套户型的商品房建设。而且这笔税收收入纳入地方财政收入,将有利于地方政府对廉租住房的保障力度。

2.新设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自从1889年德国创建了社会保障税(又称社会保险税)以后,国际社会进行了广泛的实践,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目前世界征收不同形式社会保障税的国家已80多个。

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的社会保障税,可以面向城镇在职居民,按照其工资收入水平实行累进税率制。另外,笔者认为,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税附加都是以实现特殊征收目的来征收的税种,因此社会保障税也可考虑参照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税附加来征收。住房保障作为社会保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在保障居民住房方面,可拿出社会保障税中的一部分,专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修缮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等,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3.开征物业税

物业税,是对住房保有阶段的税收,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新西兰及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普遍征收,是最重要的地方税种之一。我国在2003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到:“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的物业税。”物业税对住房市场的作用在于,当市场供不应求,房价上涨时,物业税上升,那么物业持有成本也随之上升,一方面抑制了住房过度需求和住房投机,另一方面低效率的空闲住房的抛售增加,使得市场上的住房供应增加,不仅降低了住房空置率,而且缓解了住房供需矛盾。反之亦然。

开征物业税既能抑制对土地和房屋的炒买炒卖投机行为,对抑制一户拥有多套住房有显著作用,又能使政府获得相对稳定和充足的财政收入,是地方政府可集中力量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在我国,为了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可以规定一定标准以下的第一套住房豁免物业税。

参考文献:

[1]搜狐网.二○○六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通报.2007年2月14日.

[2]厉以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房地产的发展与热点问题探讨”.2005.

[3]陈华,刘国栋.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地方财政研究,2007,(9):23-27.

[4]陈予军.现阶段的廉租房应以实物配租为主.上海证券报,2007年8月28日,第2004版.

[5]从诚.论财税政策对住房保障体系的支撑.中国房地产金融,2008,(3),12-13.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会计学院)

政策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英国;重商主义思想;分期

过去学术界一般都把英国重商主义思想划分为两个发展阶段,早期的重商主义思想又被称为重金主义,晚期的思想又被称为重工主义或贸易平衡理论。雅格布·维纳对早期和晚期重商主义思想的区别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但是,这种把重商主义思想划分为两个时期的做法是建立在对18世纪上半期重商主义思想研究缺失的基础上的,赫克歇尔在其两卷本的巨著《重商主义》中,虽然把重商主义的时间段定位在中世纪到自由放任时代之间,但赫克歇尔自己也承认,他的研究到1714年为止,没有对以后的重商主义思想进行深入分析,如果能对这一时段进行研究,会取得富有成效的成果。随着近年来对18世纪上半期重商主义作品研究的深入,这种笼统粗略的分期已经不利于深化对重商主义的认识。

英国重商主义时代大体上从1500年至1750年,横跨两个半世纪。在这么大的时间跨度内,如果不进行适当的分期,细化研究,就不能把握英国重商主义思想演进的阶段性变化。把重商主义思想历时性地放在历史时间尺度内,就会看到,其演变经历了三个时期,雏形时期、成熟时期、完善时期,反映了重商主义对经济现象的把握不断深入,对经济语言的运用不断成熟的过程。

一、雏形时期

第一时期,是从1500年到17世纪20年代前,重商主义思想处于初期阶段。为了应对社会转型初期的混乱经济社会秩序,为了满足日益膨胀的财政需求,推进市场化的进程,重商主义者从思想上主张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控制,但此时的重商主义思想还比较粗糙,有时还同政策建议混同在一起。

在16世纪下半期由于英国呢绒出口遭遇危机,引发了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于是爆发了一场经济大讨论。过去重要的思想家都是传教士和社会改革家,现在是商人和政治家;过去表达的典型媒介是布道和文章,现在是更讲究技巧的备忘录或便函;过去检验当时生活的是社会正义,现在是经济私利;过去最大的讨论题目是农业,现在是商业和工业。当时的议会和政府召开了许多调查会,“鼓励并且也训练了人们讨论当时的经济问题,有关经济问题的讨论由此而在整个16世纪得到了很大改进,有时甚至具有‘科学’意义。当时讨论的问题有:圈地、行会、公司、中心市场制度、垄断、税收、通货、关税、济贫、工资、工业管理等许许多多问题。人们就这些问题向各皇家委员会(例如1564年建立的皇家汇兑委员会)作证,发表讲演,递交请愿书,出版小册子。”查理·威尔逊也指出,正是在这种请愿的洪流中,持续不断的讨论中,经济需求和国家需求的妥协中,重商主义思想应运而生。

此次讨论的思想结晶就是重商主义思想形成了自己的初期形态,反映了资本主义还处在自卫的阶段,早期资产者还需要依靠国家来应对经济波动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控制国内工商业、海外贸易甚至百姓的日常生活,克服难关,同时需要凭借国家授予的垄断权而发家致富。资产者的需求与当时的统治者稳定社会秩序的愿望相契合,国家对经济的管制不断加强,到伊丽莎白时期终于形成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全面控制。

对当时重商主义的思想水平,熊彼特作了十分精要的总结。他认为,由于重商主义者讨论的都是新兴民族国家所面临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都是与经济政策有直接关系的实际问题,而他们又多借助常识的力量提出自己的论点,这就使得重商主义的“大量文献实质上处于分析前的阶段,不仅如此,而且是粗糙的——是非专业人员的著作,甚或是未受过教育的人的著作,这些人往往缺乏阐明基本原理的技巧”。他们提出论点后,便急忙提出具体建议,虽然讨论的是具体的经济问题,但是他们在新的理论框架内讨论问题,由此发展出的新原则已经触及到了如何获得国民财富这一问题。

从思想内容来说,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的概念意味着差不多等同于相信国家对经济活动干预的正义和有效”。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者主要有以下思想主张:

第一,只有金银才是一国真正的财富。1530年左右,有重商主义者撰文指出:“农民的工作增加食物的富有,工匠的工作增加货币的富有。”作者心中的理想还是“为了衣食”,要拥有大量的货币和食物。这种观点一次又一次地重现,直到17世纪初,重商主义者仍抱有这种想法:要使本国富有,就要禁止本国货币和金银的输出。他们主张对外贸易的原则是少买多卖,只有出超才能使金银进口,杜绝本国财富外流。早在1381年,铸币局的官员就已经持有这一思想:“务必使我们向外国人购买的货物不超过我们销售给他们的货物,要不然我们就会日趋贫穷,让他们发财致富。”《论法人》的作者指出,“另一条是我们运出去的东西在价钱上要超过运进来的东西,否则将很快造成我们土地贫瘠,人民贫穷。”此时他们追求的是单项交易的入超,而不是整个国家的贸易平衡。重商主义者也主张发展农业,因为这样“可以把多余的粮食运往国外以换取大笔钱财”。

第二,对外贸易是财富的真正源泉,国内贸易不会引起货币的外流,对财富无所增减,对外贸易应按照贱买贵卖的原则进行。“首先,我们可以禁止输入我以前讲到的从海外运来的那么许多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并规定只准出售我们自己的商品,不得销售舶来品;其次,我们不能不管未经加工的商品,因为如果把那些商品及时地就地加工后卖到国外去,它们就会在短时期内带来无数的财富了”在这一阶段,马林斯是全面而清楚地了解国际汇兑机制的第一人,这一机制是通过价格水平和金银流动起作用的,在《论英格兰公共福利之积弊》一书中,他巧妙地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通货跌到铸币平价以下因而硬币外流的话,那么该国的物价将下跌,而外国的物价将上涨,因为外国的通货数量将增加,从而外国的货物的价格将上涨。这一分析被认为是“一个巨大的理论贡献”。

第三,提倡保护关税,使用本国的产品,发展本国的加工工业。“我们最好还是付出较高的代价向我们自己人购买那些货物,而不要以低价向外国人购买”,同时,“我特别希望不要使用海外任何以我们的原料如羊毛、兽皮、锡等制造的、返销到这里来的商品”,因为如果本国建立这样的工业,既“可以安排2万人就业”,又可避免货币外流。

第四,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者已经开始要求统一市场,要求经济资源和市场要素在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让人们“有随意销售商品的自由”。在《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中,博士与爵士关于如何让人们投身于种地的对话已经涉及到由市场来调节价格。重商主义者对世界市场的价格、供需等运行机制及市场的利益驱动机制进行了初步考察,并要求人们按照市场规律来开展商业活动。事实上,《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的作者对市场机制的推理已经超越了常识水平,实际上已经接近于理论分

析。

二、成熟时期

第二阶段,是从17世纪20年代到17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力量的增强和对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出现了重商主义思想革命,在英国逐渐形成了“贸易科学"(science of trade),重商主义思想逐渐走向成熟。

威尔逊把重商主义称作“危机经济学”,有一定的道理。重商主义思想正是在17世纪20年代贸易危机的讨论中成熟起来的。这次危机的主要原因是伴随着30年战争或由此引起的波兰和德国大多数地区货币贬值和汇率变动,这样,英国呢绒价格变得昂贵,失去价格优势,向这些地区的出口锐减,使得许多呢绒商濒临破产的边缘,大量纺工失业,货币短缺。市场的扩展使得经济联系“不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变得不可理解”。当时的议会、枢密院、贸易公司以及相关的商人都围绕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危机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国家成立了几个皇家委员会来调查危机的原因,讨论应对的举措。马林斯、孟和米塞尔登都是其中的知名成员,围绕外汇和贸易平衡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以马林斯为代表形成一方,米塞尔登和孟为代表形成另一方,前者想通过直接干预来控制外汇,因此要求恢复皇家汇兑署,后者超越了外汇的概念,认为贸易平衡是贵金属流入和流出的决定性因素,主张按照市场供需规律来开展贸易活动。重商主义思想正是在这一块肥沃的土壤里开花结果。虽然许多人的思想可能都是为了维护本利益集团,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完全与维护其利益无关,随着工商业者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他的思想也愈来愈多地灌输给了社会”。以托马斯·孟为例,他参与了调查贸易危机的几个委员会,是主要发言人,并且起草了几份备忘录。正是在此期间,孟的重商主义理论成熟起来,在后来经过彻底改写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中,成功超越了他在《贸易论》中为东印度公司辩护的立场,而是站在全局和理论的高度进行分析,表现出对经济问题的深刻洞察力,为最终确立“贸易科学”做出了贡献。为了缓减危机,增加就业,这些委员会以孟的贸易平衡理论为指导,提出了许多政策建议,相当部分建议成为以后实施的重商主义政策,这样,贸易平衡理论渐渐注入17世纪经济立法。

正是在这场著名的争论中,重商主义者开始使用共同的术语,来处理共同面临的问题,出现了重商主义思想革命。根据马格努松的意见,这种思想革命体现在开始对如何创造和分配财富进行明确的和主要的讨论,并且在讨论中运用了培根式的科学程序和逻辑原则,而且强调这样的争论应该基于具体的事实上,比如,国际贸易状况、支付平衡等等。大多数重商主义思想家对人类和社会做出了“物质的”解释,16世纪的那种道德考虑已经退居幕后,人经常被看作是利己主义者,在许多作品中,出现了在一定的条件下自私自利能够服务于社会目标的思想。他们把经济看作一个体系,它拥有自己独立的范畴和独特的规律,把市场过程与经济变量,如价格、工资、利率、货币价值和汇率等联系在一起,并且认为市场供给和需求的相互作用决定了经济的增长和衰落。重商主义思想革命在于创立了一种新的理论框架来解释日益超出人们日常理解范围之外的复杂经济现象,这些理论在此后被用来讨论各种短期和长期的经济问题,不仅贸易平衡理论得到运用,而且经济领域是由供需力量调节的体系这一概念也被不断使用。在17世纪40年代,几位经济学家包括L.罗伯茨、H.鲁滨逊用这一理论框架来主张英国经济多样化发展,以避免经济脆弱性。半个世纪以后,英国经济实现了多样化,工业品生产不断增加,转口贸易、从印度进口和再出口便宜的印花布贸易、殖民地贸易逐渐繁荣,英国的贸易关系已经十分广泛,为成为世界主要贸易强国迈出了第一步。到了17世纪五六十年代,这一理论框架又被用在了讨论荷兰与英国的贸易关系上,这直接导致了英国的航海法案和三次对荷战争。围绕与荷兰的竞争以及货币出口等问题,托马斯·孟的儿子在60年代出版了他父亲在20年代写就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极大地影响了当时的政策制定,有力地支援了反对荷兰的斗争,并成功地废除了货币出口的禁令。到17世纪90年代,围绕铸币、法国的竞争等问题,英国又掀起了一次经济问题的全面大讨论,在这次讨论中,许多人努力把以前讨论中使用过的思想、理论和概念整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更为紧密的“贸易论”这一成熟的重商主义思想理论框架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值得关注:

(一)贸易平衡理论是这一时期重商主义思想的核心之一

贸易平衡的观念在16世纪已经很普遍。据考证,最先使用“贸易平衡”这一名词的是米塞尔登,他在《商业循环或贸易平衡》一书,对贸易平衡的含义作了解释,指出出口商品在价值上超过进口商品,是一个国家致富的准则。与米塞尔登处在同一战壕的托马斯·孟赋予贸易平衡或贸易差额理论以较为系统的理论形态,强调指出:“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人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托马斯·孟从早期重商主义思想对单项交易顺差的关注,转向强调国家整体顺差,从而成功地超越了限制外汇交易和管制货币的思想,主张通过贸易规则的间接手段来增加国内的金银存量。

(二)经济领域有自己的规律,是一个由供需力量调节的体系

这是托马斯·孟等人的主要创新之处。17世纪的重商主义者对市场机制已相当了解,他们运用供需机制来解释价格形成、工资波动等经济现象。重商主义者的作品表达了一种很普遍的思想,就是通过立法手段不可能影响经济生活的进程。因此,他们主张要利用市场规律开展商业竞争,例如,托马斯·孟就主张用低价战略排挤其他纺织品竞争者巴本认为,一切商品的价值来自商品的用途,“市场是价值最好的裁判,因为从买方和卖方的汇集能够最清楚地知道商品的数量和它们出售的机会。物品能卖多少钱,它就正好值那么多钱。”诺思指出,“货币的来去和多少,会自行调节,并不需要政治家们帮忙。”

(三)强调自由贸易,反对国家干预和贸易垄断

巴本反对靠国家干预和限制贸易达到贸易平衡的做法,“任何国家制定禁止一切外国货物的法律,都会使其他国家也制定同样的法律,后果将是毁掉一切对外贸易。”诺思在著作中也反复阐述贸易自由的思想,他说:“阻碍贸易的法律,不论是关于对外贸易或是国内贸易,不论是关于货币或其他商品,都不是使一个民族富裕、使货币和资本充裕的要素。”同时,他也指出了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达维南特也认为,“贸易本质上是自由的,遵循自己的路线,掌握着自己的进程,所有加诸其身的规章、指示以及限制的法律服务于私人的特殊目的,很少有利于公众。”蔡尔德明确反对市场控制,他列举了一长串妨碍贸易和就业的法律,像禁止出口货币,提高出口价格,降低啤酒价格,垄断收购谷物和其它商品等等。他认为商人会受利润引导,满足市场的需求。一些重商主义作家走得更远,他们极端反对垄断,以至于达到一种类似普世自由主义的态度。代表人物之一就是罗格·科克。他极端反对垄断,要求实现经济自由发展。

三、完善时期

第三阶段,是17世纪90年代到18世纪50年代,重商主义思想又一次经历革命性转变,出现了国际贸易的互利概念,承认地域分工和专业化是国际贸易的基础,在思想上日益完善,已与亚当·斯密的理论咫尺之遥。

17世纪90年代是英国重商主义思想发展的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由17世纪20年代发展出来的重商主义思想进一步成熟,另一方面,又开启了下一世纪的思想转折。因此,蔡尔德、达文南特、巴本、诺思等人既沿袭了许多旧有的命题,又提出了许多理论创见,这些创见被18世纪上半期的重商主义作家进一步发扬光大。土地银行等构想和实践,也为重商主义作者提供了大量的思考素材。约翰·劳的纸币重商主义一方面构成了与重商主义者过去对待贵金属态度的决裂,另一方面,又狂热地相信重商主义的基本货币概念:流通的规模是经济生活的绝对推动力。对作为货币体系的重商主义来说,1689—1720年这段时期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方面,重商主义的主题——渴求货币在流通中增加,得到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运用。另一方面,也切断了货币数量和贵金属数量这两个现象之间的联系,以前重商主义者从未在实践中对这两者加以区分。当不用实现贵金属进口剩余也能增加货币数量时,重商主义的多数实践结论就不得不改变。

重商主义思想从此经历了一个重大的变化。在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作者看来,经济发展是一个经济体制的长期目标,这一目标可以通过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国际贸易领域的相互发展来实现,这两个领域是紧密联系的。熊彼特认为,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对以前工作的“批评性修正——这种修正是重商主义作家的主要分析成果”。

第一,形成了国际贸易的互利概念。传统看法认为重商主义的信条之一就是世界上的经济资源是固定的,一国之所得,必然是另一国之所失。科尔曼也指出,“的确有大量证据表明,在17世纪后期许多作者持有这一信条。”因此,重商主义要求实现贸易顺差,来增进本国的财富。人类的进步只有通过其它国家的损失来实现,赫克歇尔称之为“重商主义的灾难”,也就是一种零和游戏。这实际上是根据对18世纪以前重商主义思想的研究得出的结论。R.C.威利斯通过深入研究17世纪晚期到18世纪上半期的重商主义作品,认为传统看法与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思想严重不符,在达文南特、迪福、塔克等人的著作中,已经暗示出国际贸易的互利概念。M.波斯特勒维特指出:“没有一个商业民族能够维持与其他人的商业往来,如果他们只希望出售,而不购买任何商品作为回报。”

第二,互利的源泉在于国际贸易的专业化。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已经得出一个19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得出的结论,国际劳动分工是国际贸易互利的基础。虽然其表达不够完善,但足以证明过去批评重商主义忽视要素禀赋基础是站不住脚的。熊彼特指出,他们对地域分工的利益作了“技术高超的理论表述,这种表述在某种程度上预示了十九世纪国际价值理念的最重要的因素”。在这一阶段的重商主义作品中,经常可以看到以专业化作为贸易的基础。1701年一本匿名的小册子《东印度贸易之考察》描述了专业化的好处:“我们的国内需求可以通过我们航海到其它国家得到供应。只需花费轻松细微的劳动,我们就可以品尝阿拉伯半岛的香料,却从来不用感受培育它们的酷热阳光;我们可以享受丝绸,却从来不用我们的双手去纺织;我们畅饮葡萄酒,却从来不用种植葡萄树;这些矿产财富是我们的,我们却从来没有挖过一锹;我们只是深耕土地,然后收获世界上每一个国家的果实。”I.杰维斯甚至从专业化的角度出发,讨论了生产资源配置问题,认为不管关税、禁令会给被保护的工业部门带来多大的直接可见的利益,但由于妨碍了最有利的资源配置,因而对整个国家是不利的。因此,重商主义者强调国际合作,合作成为一个普通的概念,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但这与重商主义的传统解释背道而驰。

第三,其它国家的发展可以是促进本国进步的源泉,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世界经济的相互依赖性。N.福斯特强调了进口的好处:“如果不考虑任何其部门,一个商业部门的实际效用不在于实现了贸易顺差,而在于带来了大量的生活必需品和有用的东西,使得更多的个人能够分享这种富足。”塔克进一步指出,“我们可以拟定一条很少有例外的普遍规律:一个勤奋的民族从来不会因为邻国的工业不断增长而受到伤害。就如天意所定,所有人对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和制成品都有强烈的偏爱。……结果是,当这种偏爱得到适当的调节,各民族各自的工业能使他们成为更好的消费者,能促进友好交往,相互都能得到好处。”

第四,贸易顺差理论被外国支付收入理论所取代。前者强调一个国家获得货币或金银的重要性,后者强化了国内生产、就业和制造业对国民财富的作用。在17世纪90年代的许多重商主义者就强调就业和制造业的作用。到1700年以后,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经济发展“外国支付收入”理论。这一理论认为,组织良好的贸易意味着“劳动出口”最大化,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意味着外国将为出口国家支付工资和利润。这样的产品出口越多,英国从葡萄牙、西班牙等国获得的收入就越多。通过成为世界制造商,英国将雇佣成千上万的工人,通过“外国支付收入”获得大量的资本。詹姆士·斯图亚特在1767年使这种理论达到了最成熟的形式——劳动平衡理论,也就是如果劳动出口大于进口,一个国家就会从其外贸获益。

英国重商主义思想的三个阶段的演进,体现了人们对市场经济发展及其运作机制认识的不断深化,也反映了重商主义思想在思想内容和分析技巧上正无限趋近于古典经济学。

(责任编辑 桂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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