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职业培训论文范文

2024-07-07

农民工职业培训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基于供需框架分析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已有研究成果发现,相关研究既指出了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分析了目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资金投入机制和需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从各层面和维度提出了相应建议。但已有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需要在以后的研究中予以高度重视:将政府作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乃至唯一供给主体,没有将企业、民办培训机构等非政府力量纳入进来;对于新一代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出的新要求缺乏研究;对于培训资金的筹措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和实证分析;未能将各大利益主体统筹纳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中。

关键词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需求

一、引言

不同研究者对农民工的概念界定是不一致的,有的研究者认为,农民工就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但离开土地从事非农经济活动的雇佣劳动者,因为进城农民工引发的社会问题远比在乡农民工突出,也有研究者把农民工研究的视角主要放在进城的那部分农民工上。本文中所说的“农民工”主要是指那些户口仍在农村,但已完全脱离或基本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在城市所有制企业打工或从事其他服务行业为生的人群。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逐步深入和三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而日益凸显出来的。20世纪80年代,农民工外出(或进入本地乡镇企业)务工主要以“体力型”输出为主,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城市企业和乡镇企业对农民工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推动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输出为主加快向以“技能型”和“复合型”输出为主转变[1]。但是,由于我国农民工整体素质不高,缺乏适应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加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城市就业面临由原来单纯的数量型转变为质量型的升级阶段,迫切需要加大对农民工培训力度[2]。珠三角区域的“民工荒”现象,表面上看是由于农民工待遇低造成的,其根源却在于珠三角产业结构升级与农民工文化素质低之间的矛盾[3]。已有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农民工培训来源于内源和外生的需求,一方面,表现在低素质农村富余劳力的“无限供给”与相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另一方面,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催生了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现实紧迫性[4]。

可见,农民工培训是继农民工在城镇“准入问题”以及“权益维护问题”之后的又一前沿课题。早期研究侧重于事实描述和对培训必要性与意义的浅层分析;近期研究主要从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主体、需求内容与培训方式进行细致解构,同时从现实和所得实地调查结果入手,形成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效率、培训体系和效果的反诘。如果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求研究为主线,可以清晰地揭示目前学术界相关研究间的内在联系。这一联系可以归纳为图1。

图1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问题研究间的联系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问题

目前国内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研究都将政府作为培训开展与服务提供的主导者,目前开展的农民工培训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政府的行政干预[5]。但是,近几年针对进城务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开展的“阳光工程”、“春风行动”和“雨露计划”等政府培训工程的失效[6],暴露出政府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方面的低效率与力不从心。曾晋莹、李锡元指出,如果由政府直接提供农民工培训产品和服务,则极有可能出现“政府失灵”[7] 的现象。

目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未能综合考虑农民工的实际需求,造成供求失衡,主要表现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首先,培训方式较为单一,仍以传统的教师课堂讲授为主,而已有调查显示,农民工偏好“师傅带徒弟式”的培训方式。其次,培训内容落后,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增加,农民工对培训内容的需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他们不仅注重对生存技能的掌握,也注重对发展技能的学习,而目前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仍以教授生存技能为主。对此,有研究者指出,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把政府作为唯一供给主体使得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过于单一,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公退民进”等办法吸引企业和其他社会成员参与到某些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来,将有助于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失衡。E.C萨瓦斯的研究也表明,摆脱政府公共服务低效率和资金不足困境的最好出路是打破政府的垄断地位,积极实行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建立起公私机构之间的竞争[8]。由此来看,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机制、模式本身必须创新,而这种创新包括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产品的民间供给和私人产品化。

在这方面,学者研究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理论成果:其一是成立专业培训机构;其二是由用工单位为在本单位就业的农民工开展培训。也有学者研究了新时期高校和其他非营利性组织参与农民工培训的可行性[9][10]。总体来说,尽管目前已经大量存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民间供给和私人产品化的现实,但已有研究主要还是限于对政府供给主体的考察,对于民间供给主体则尚处于理论论证阶段,缺乏实证分析。

三、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问题

针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已有研究,大多集中在影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参与意愿因素的分析和归纳上[11]。不同学者的研究都表明,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有较高需求。许东风、眭鸿明对江苏省3个城市农民工学习情况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93%参与调查的农民工希望参加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12]。苑国栋、李彤分别对上海、山东两地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其结果也表明农民工对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有较高的需求[13][14]。

然而,目前对具体培训需求内容进行系统性研究的较少。实际上,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中,供给者必须以农民工的需求内容为出发点提供培训服务,如果无视农民工的真实需求,那么,就难以实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求均衡,从而难以达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最优供给。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出现和不断扩大,农民工的求职需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民工群体正在由亦工亦农兼业为主向全职从事非农就业为主转变,由在城乡双向流动向更多融入城市转变,由谋生存向注重追求平等转变。陈微指出,与改革开放初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更向往在城市工作,参与培训的内在动因更多地是为了提高职业稳定性和发展自我[15]。杨艳红、熊刚、戴烽指出,尽管目前农民工对生存性知识的需求仍占很大比例,但法律常识、实施政策、医疗保健、经营管理、创收致富经验等发展性知识,也进入了广大农民工的选择范围[16]。李雪调研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发现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量最大(68.5%),但对与劳动就业相关的法律知识(57.8%)、创业知识(56.5%)也产生了浓厚兴趣[17]。

总之,随着农民收入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有了新的需求,不再仅仅局限于生存技能层面;而且新一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之间表现出了对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的需求差异。

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筹措问题

在关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筹资问题的已有研究中,学者们发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筹措以国家投入为主,并且存在总量不足、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有关资料显示,2006~2008年间,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资金支出累计达到80亿元,培训人数为2650多万,人均补贴约301.89元,这与实际掌握一门技术所需要的经费(平均大概在800~1000元)相差很大[18]。政府投入资金的低效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培训经费往往浪费在一些培训质量低、培训效果不理想的项目上;二是经费存在被挪用的问题。

针对此,学者们普遍认同应当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以及社会力量捐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李培林建议,国家应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社会参与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采取“个人拿一点、企业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方式筹措培训经费[19]。姜长云基于农民工培训需求和供给的研究视角,认为我国目前的农民工培训存在供求错位问题,应该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农民工培训融资渠道[20]。张扬从农民工培训准公共产品属性的角度出发,指出国家是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最大受益者,理应承担投入的大部分,但企业和个人作为培训的直接受益者,也应承担一定份额的教育投入责任[21]。何筠、徐冬梅、吴学平等认为,解决农民工培训资金不足的关键是建立培训投资分摊机制,应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同样,张翠莲认为,解决农民工培训现实困境的理性选择应该是,发挥农民工、企业、政府三方合力,统一参与意愿,使农民工培训投资主体多元化,培训成本三方分摊,最大化地发挥三大利益主体的协同效应[22]。

以上研究大多是从理论上阐述、论证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多元化投入机制的可能性,建立在实证基础上的研究比较少,也没有成功的案例研究作为支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等各方主体在某种程度上处于相互“博弈”的状态,彼此之间有着复杂的利益关系,这就需要对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扮演的角色进行准确界定,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多重制度和对策。而这些问题都尚未引起研究者的注意,在今后的研究中必须予以重点关注和突破。

五、解决农民工培训问题的对策与思路

归纳起来,学者们普遍认为,解决我国农民工培训问题需要从以下五方面入手:一是完善顶层制度设计[23][24]。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买单、培训机构自由竞争、农民工自主选择培训点和培训内容的格局;建立“补偿教育”制度,为那些未能在义务教育阶段接受全部教育的人提供补偿性教育。二是完善农民工培训供给体系[25]。在发挥政府主办的各类学校在农民工培训中主渠道作用的过程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具有特色的民办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同时,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组织协调机构,整合各种培训机构的优势。三是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26]。充分了解农民工的需求,从农民工的普遍利益出发,抓住农民工最主要的需求及他们所渴望的培训方式。在实践中,可以借鉴绍兴市首创的“三单制”培训模式:“学校出单”,即学校根据农民工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不同就业要求和企业的不同需求,开发超市化的培训菜单,力求培训与市场结合;“企业接单”,即力求培训与就业结合;“政府买单”,即力求培训与经费保障结合。四是创新培训投入机制[27][28]。一方面,坚持政府在农民工培训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根据农民工培训的准公共产品属性,采用公共和个人联合供给且联合融资模式,实行国家补贴机制,如发放教育培训券等。五是构建科学的培训效果评价机制[29][30]。首先,加速专项立法工作,加快建立农民工培训监测评估机制、激励机制和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机制。其次,设置农民工培训服务质量标准,并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专业设置、招生情况、学员结业率、学员技能鉴定通过率、就业率、工资水平等状况进行调查统计,与目标规划进行对比,看其指标完成情况,并据此进行评级。最后,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细则和标准,建立长期跟踪考察制度,再结合科学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真正做好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效果评估。

六、结论

以上主要是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和需求为主线,总结了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已有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既指出了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分析了目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资金投入机制、需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从各层面和维度提出了相应建议,对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践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但总体来看,已有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或薄弱之处,这应当成为今后研究的方向。

首先,已有研究倾向于将政府作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当然供给主体。但是,在我国劳动力资源配置日益走向市场化的条件下,把政府作为主要乃至唯一的供给主体将使得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渠道过于单一,必须将企业、民办培训机构等非政府力量纳入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研究中来,特别是要加强这方面的实证分析和案例研究。

其次,与改革开放初进入城市的农民工相比,当代农民工更加年轻,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对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也与第一代农民工大不相同。增强新一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内容的研究,应成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研究中的新课题。

第三,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筹措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工培训的供给效率和供求均衡,应该成为农民工培训问题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研究思路,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指明了方向。但是,对于操作层次上的具体问题,目前仍缺乏深入研究,也没有实证性分析。这应成为今后研究的一个方向。

第四,已有研究大多是从农民工个体或政府的视角来考察和分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问题。但是,由于统筹各大利益主体的研究理念对于解决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存在的“有效供给不足和需求不旺并存”以及“‘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并存”等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而,如何统筹各大利益主体积极参与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中来,也应在今后的研究中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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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sant Workers’ Vocational Skills Training: Based on Analysis on Supply-demand Framework

MA Kai, PAN Huan-xue, QIN Tao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 China)

Key words peasant workers; vocational skills training; supply; demand

农民工职业培训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加强对建筑行业的安全培训可以使企业员工的安全得到保障,本文主要讲述了现阶段建筑行业培训中安全培训存在的一些问题,安全培训的重点以及就如何开展安全培训提出了几点改进方法。

关键词:建筑企业 员工培训 安全培训 改进方法

随着建筑企业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建筑企业对员工进行有效的安全培训可以使企业员工的安全得到保障,对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建筑行业培训中安全培训存在的一些问题

1.安全意识较为缺。现阶段很多的建筑行业的领导以及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识缺乏相应的了解,并没有充分的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很多时候他们仅仅只能看到工程眼前的利益,而并没有可能考虑到一旦工程出现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缺乏长远的考虑没有预防安全事故的意识,导致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得不到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无法实施到位,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也相应比较缺乏。

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设备投入较少。现阶段建筑行业的施工工程一般都采用项目承包制,有些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会想尽方法的将施工成本降低,可能会采取不购置安全设备或者安全设备购置不全的方法来有效的降低成本,有的为了节省成本还可能直接不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这样就会导致建筑企业员工施工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加大施工出现意外伤亡情况的频率。

3.没有充分意识到监督的重要性。现阶段很多的建筑企业的领导以及项目工程的负责人更多的注重生产,而轻视安全,因此在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时并没有认真的对待,导致安全检查不深入,没有起到真正防范危险的作用。另外,有些建筑企业仅仅只是在上级要来检查之前才临时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中并不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无法及时的发现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因此也就无法及时的避免。同时,由于企业轻视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对施工中的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不安全的防护用品并没有进行及时的更换,增加安全隐患。

4.建筑市场的秩序不够规范。现阶段的建筑市场在具体的运行中有些法律法规并不够完善,一些管理手段也不够健全,这样就会导致在建筑工程中会有很多的不规范的行为发生,甚至导致建筑市场缺乏秩序。另外,对建筑企业的安全审查制度也不够完善,导致一些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走向建筑市场,这样就会增加建筑企业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企业安全培训的重点

1.安全培训时注重全体性。建筑企业安全培训的对象应该是企业的全体成员,从企业的一线人员,到企业的管理人员再到企业的项目经理,每一个成员都应该受到严格的安全培训教育,使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具有安全意识。对于企业的一线人员的安全培训,要让他们掌握一些基础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施工过程中的一些操作技能,有效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在安全生产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由专门的机构对他们进行有针对的安全技术培训。另外企业的每一个员工必须要经过安全培训并且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不得有例外情况发生。

2.安全培训注重长期性。建筑企业安全培训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应该贯穿于企业员工的整个工作过程中,从员工进入企业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在员工正式上岗后,要对他们进行岗位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的技能培训。同时还应该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统一的安全培训,通过不断的长期的安全培训使安全意识真正的渗入到每个员工的日常工作中。

3.注重安全培训的专业型性。建筑行业是一个专业型相对较强而且技术比较复杂的行业,在建筑工程中需要进行安全培训的知识会比较多。其中包括安全管理的知识,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的技术性知识,由于很多时候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是相互渗透的,所以就必须要求安全培训确保其专业型,从而使安全培训的知识能够更好的应用到企业,真正保证企业员工的安全。因此,这就需要培训师不仅有专业的安全理论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从而确保安全培训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建筑企业开展安全培训的改进方法

1.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在进行安全培训工作之前,需要先明确安全培训的目的,在明确安全培训目的的前提下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农民工和技术人员要分开培训。但是如果安全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一线操作工人和管理层以及普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则需要将这三者进行共同培训。安全培训一定要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培训,真正提升建筑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安全操作的技能。

2.安全培训的内容要提前确立,做好准备工作。建筑企业在进行安全培训时首先需要清楚的知道安全培训的内容,例如,在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时,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理念以及针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规范。而如果对建筑工程一线员工进行培训时,培训的重点则是特定岗位的具体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及一些紧急救援或者自救的知识。确定培训内容后,开始具体的安全培训,其一,可以让培训师深入到企业生产的最前线,让培训师明确的了解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具体在哪,可以根据职业的真实需要进行合理科学的安全培训。其二,安全培训师需要提前将培训提纲列出,确保培训内容有理有据并且结构清晰,方便受培训人员更好的接收培训师所讲的内容。其三,安全培训师在进行具体的培训之前一定要有模拟培训的过程,充分的了解自己所要授课的内容,确保在真实的安全培训过程中可以一气呵成,避免出现意外。

3.培训师教学应该生动有趣,确保培训的效率。安全培训的过程不应该是枯燥无趣的上课,而是可以采用现场模拟教学,开办工程项目谈论会等形式来进行安全培训。另外在具体的培训培训中,还可以带领受培训人员进行现场参观,或者通过给员工播放视频动画的方式来进行安全培训。可以选择的培训方式有很多,培训师需要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安全培訓技能,避免授课形式的单一,让安全培训过程变得有趣,从而确保安全培训高效的进行。

4.安全培训的及时重复。很多安全培训知识员工在刚开始记住了,很有可能过段时间就忘记了,因此在安全培训的过程中,一轮安全培训过程结束后,培训师应该对所教的安全知识进行总结,针对员工已经忘记的内容要及时重复培训,另外,要积极引导员工将所学习到的安全知识带到具体的生产实践中。

5.注重对员工的安全知识与安全能力考核。培训学习完成后,一种是对员工进行理论知识的考核,可以出试卷让员工答题的形式,通过员工的答题情况判断员工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另一种是对员工操作能力的考核,考核方式就是在实际的安全生产操作上对员工进行考核,即将员工带到施工现场。对于其中只要有一项安全考试不通过的员工都要对其进行二次培训,直到他们理论安全知识和实际的安全操作都合格后才能上岗,真正确保员工的安全。

四、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行业员工培训中的安全培训对保障员工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做好员工的安全工作可以有效的减低建筑工程生产的危险系数,因此各建筑企业应该充分重视到安全培训的重要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进安全培训的水平,从而在保障员工安全的同时促进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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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职业培训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新生代农民工1500多万人,已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劳动力资源,并已迅速成长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素质和能力,不仅关系到他们能否体面地工作、有尊严的生活,而且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上亿农民工由普通工人培养为技术工人。因此加快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是推进河南现代农业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文章立足河南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现状,提出进一步健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对策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从国家层面使用“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称谓。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出生,在城市务工的农民。这一批人目前已占农民工总数的70%,成为数以亿计的中国农民工的主要力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伟大力量,他们对我国城市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加快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合格主体,为现代化发展培育实用人才,因此也要求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更高的综合素质。

河南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对农民进行培育,已取得良好效果。2004年实施的“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培养了一大批新型农民。2014年河南启动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培训“春潮行动”。这些教育培训的深入开展,使广大新生代农民工拓展了视野,提高了素质,增强了能力,已经并继续对推进河南现代化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当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应不断加以改进。

一、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教育观念亟待更新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应服务于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应适合当前广大农村生产发展,农民劳动致富的需要。但在部分地区,受传统教育观、狭义人才观的影响,很多人把职业教育等同于成才升学,认为农民职业教育无关大碍。因为对农民进行职业教育投入较多、见效缓慢,所以许多重政绩、抓现实经济效益的地方政府对农民职业教育宣传、组织、实施等缺乏一定的积极主动。面对目前多元经济的影响,面对现代农业技术的快速发展, 新生代农民工的经济意识、市场意识明显增强,逐渐摆脱过去小进即满、小富即安的小农经济思想,逐渐形成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相融合的发展观念。当然受社会大环境影响,一部分八零后九零后的新生代农民工,的确存在不能勤俭节约、吃苦耐劳的精神,存在着追求一时享乐的思想。

(二)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近年来,河南省不断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的投入,尽管如此,资金投入不足、不均衡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全省财政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的总量很大,但由于人口多,分配到各地市的资金有限,尤其对一些财政比较困难的乡镇,普遍存在资金短缺,有些地方甚至把教育培训款项挪为他用,造成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经费难以保障,无法按时到位。经费的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很多地方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步伐缓慢,不少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和实践设备不能适应新形式职业教育工作的需要,有的职业学校连必要的教学环节也不能得到保证。

(三)职业教育资源协调欠妥

各级地方政府作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主要主体,职能定位不够准确,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时常存在,这些极大地影响了农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参与的积极性。河南省有着非常丰富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但由于这些资源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联系,往往都是各自为政,从而导致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集约效益、规模效益,难以形成系统化、长效化的培训机制。表面上讲,多个部门的积极参与,体现的是各部门对农民职业教育工作的支持。实际上讲,这种多头式的管理,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目标,势必会造成宏观指导上的极大盲目性。职业教育资源不能科学合理配置使用,职业教育培训任务落实难度变大,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盲目性、无序性也就突显出来。

(四)职业教育法规建设滞后

2010年,《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民教育培训的地方性法规。尽管之前有许多相关法律法规都从不同侧面涉及这一领域问题,但并不都是专门针对农民教育培训而制定的,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覆盖面不全、规范性不强、针对性不够等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少,让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使得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依法施教、依法培训无所遵循,依法治农、依法助农缺少相应地依据。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专门立法的空缺,影响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使得职业教育培训常会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缺乏长期有效性。

现在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他们已经不再只是为求生存,满足于从事一份简单的工作,等赚够钱再返回农村生活的群体。他们是一群为获得更大发展,适应生活需要,努力追求一份技术含量高,渴望定居城市的新生代。因此,加快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步伐,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举措。

二、推进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不断完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相关政策

目前我们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虽然1996年我国也有了自己的《职业教育法》,但是以“农民”和“职业教育”命名的相关法律却很少。因此,应逐步健全以“农民工职业教育”相关的法律体系。如农民工职业教育管理问题、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问题、经费问题、职业教师资格准入问题等。中央还应统一制定相关职业教育法,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管理规范,合理配置全国职业教育资源。逐渐改变目前地方政府职业教育立法多、中央统一立法少和地方政府职业教育法律效力低、不完整、协调性差的问题。从法律上给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同时,全国人大应不断加强对职业教育立法的监督,保障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不与宪法相抵触,监督地方性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对职业教育法的执法检查,保证在执行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在立法中得到体现,保障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如果条件允许,应将社会组织纳入职业教育法律的监督体系。这些社会组织应包括社会公益组织、农民工团体、相关行业协会等。将社会组织纳入法律监督体系能更好地体现我国法律监督的民主性,也能弥补各权力机关在法律监督过程中的不足。

(二)不断加大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资金投入

为使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得到良好发展,必须在资金投入上加大力度。地方政府要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业,把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需要,逐年增加,建立起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就业培训基地和专项扶持基金。逐步完善绩效评估制度,根据服务年限不同、业务水平等级等确立相应的补助金额,给予符合职业资格的新生代农民工以一定资助,使其更能为社会贡献才智。

有时候,单依靠政府投资模式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要发动更多的社会企业和民间力量进行资助。新生代农民工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目的就是到企业就业,在一定范围上讲企业就是职业教育培训的直接受益者。因此,企业可以针对那些受教育程度高、思维活跃,具备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意愿的新生代农民工优先招聘录用为员工,然后统一交由政府培训,合格上岗后企业支付培训费或者从他们每月工资中(一定要在可承受范围内)逐步扣除,这样就能够最大程度地减轻新生代农民工自已筹措职业教育培训费用的压力。

(三)不断创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机制方式

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应具备战略眼光,从大局角度出发,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摈弃那种患得患失、陈旧落后的培训观念,不断创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机制方式。第一,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在职业(院)学校开设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时,政府工作人员要积极到企业开展宣传,吸引更多新生代农民工参加专业培训。第二,积极为新生代农民工继续学习创造条件。社区学校要主动做好相关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将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素质教育培训与各系统新生代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新生代农民工岗前培训、新生代农民工特种技术人员培训等各类职业和技能培训贯穿起来,实现对接。第三,开展党团组织活动。在新生代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建立党、团组织,加强教育管理,既有利促进群团组织建设,也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发展。第四,加强法制教育活动。聘请专家、教授、法律工作者为新生代农民工授课,进行普法教育宣传,不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第五,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特色项目。如月嫂、保育员、育婴师项目的培训对象主要是针对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女性农民工,这些都为新生代农民工们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就业机会。

(四)不断推广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国内外农业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有助于解决河南这个人口大省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问题。美国农业职业教育为其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起到了重要作用。美国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相当完备,全国划分联邦、州和地方三级,其中联邦一级设立了进修学院、州一级设立了州立大学和农学院、地方一级设立了中等农业技术学校。州立大学和农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本科生、负责协助办理社区学院、培养中级农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本州农业经济提供咨询、开办各种形式的农业培训和普及现代化农业科技知识。中等农业技术学校除招收农村青年外,还为成年农民提供技术支持。除了这些正规的学校外,还包括各种类型的非正规学习活动,如“4H俱乐部”、“美国未来农民协会”等。法国政府把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作为经营农业资格、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补贴的必备条件。其农业职业教育办学机制非常灵活,经常是深入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农民家里,形成了一种较为实用、影响长远的培训方法。日本的中等农业职业教育是农业职业教育的中坚力量。农业高中以培养各地区农业继承者为目标,围绕本地区的农业实际问题开展教育,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通高中是为了培养农业专业和农业相关联产业技术者。除此之外,还积极推进学生取得职业资格的指导活动。英国有着比较完善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有初、中、高三个层次,同时建立了业余培训作为正规学历教育以外的补充,英国农业职业教育十分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各地设有200 多个农业培训中心,以招收具有农业工作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虽然世界各国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都非常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重视农民的职业教育培训。各个国家在各自发展过程中都探索出了一套独特的经验,研究发达国家农村或农业职业教育的经验对推动我省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它的健康成长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城镇化建设,关系到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关系到民族兴衰。因此,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所涉及的不仅仅是教育培训本身,同时是与新生代农民工相关的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社会地位、文化生活等问题,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课题,需要我们不断地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杨潇.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问题研究[D].渤海大学,2013.

[2]孙慧.关于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的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2.

[3]蔡禾.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4]赵雪雁.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发展的职业教育研究[D].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3.

[5]赵苓妃.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1.

*本文系 2014年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途径研究”(项目编号:14240041063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濮阳市委党校)

农民工职业培训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民培训;问题;培训体系

[作者简介]韦云凤,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盘明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广西南宁530007

[文献标识码]A

一、广西农民培训工作现状

(一)培训规模逐步扩大

近年来,广西把强化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作为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来抓,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以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为主要形式的规范性农民培训不断增加。“十五”期间,广西新增“绿证”学员75.17万人,新增持证农民60多万人。“九五”、“十五”十年间,全区累计“绿证”培训人数达140万人,持证农民超过100万人,达到了每10户农户有1名持证农民的目标要求。

跨世纪青年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先后在广西28个县(市、区)实施,共设置1942个教学班,培训学员10.8万人,经考核合格,发证9.49万人,培植核心农户l万户。项目学员大多已成为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和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据金城江区、柳城县、灵山县、岑溪市等农经部门抽样调查,学员户的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一般农户。

2.全面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广西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紧扣农业生产季节进行大面积的实用技术培训,累计培训达1500多万人(次),使全区种植业劳动力每年每人接受1次以上的实用技术培训。

3.开始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04年,全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8.7万人,培训后转移就业82万人,培训转移就业率75.5%,其中阳光工程培训8.3万人,转移就业7.7万人,转移就业率92.7%。全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655.2万人,比2003年增加66.5万人,增长11.3%。2004年全区农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464.7元,比上年增加67元,占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据初步统计,2005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达120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超过60万人。培训工作在全区14个市、106个县(市、区)全面铺开。

(二)培训资金来源仍以政府投资为主

各地对农民的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004年全区共投入农民培训经费4617万元,其中国家六部委投入广西阳光工程800万元,各级财政投入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3817万元。2005年全区投入农民培训经费6281万元,其中国家六部委投入广西阳光工程1200万元,各级财政、培训机构及社会资金投入5081万元。

(三)培训方式多样化

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农民的需求不同。广西在开展农民培训中,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探索了各种培训方式。

1.“公司+培训班+学员”培训。在龙头企业设置培训班,搭建“公司+培训班+学员”的联盟关系,既明确龙头企业对学员的技术培训义务,包括物化技术的供给,又通过技术纽带使企业与学员的合作关系得到维系和巩固。岑溪市以市外贸养鸡场为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培训班+学员”的模式,2004年从项目培训班中选择450名学员作为养鸡专业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由公司发放鸡苗、饲料,提供生产与防疫治病技术、回收产品,每个学员每批饲养肉鸡1000羽以上,一年2~3批,每羽可获纯利2~3元,一般情况下每个学员每年养鸡纯收入近万元。而且,这种方式使企业、学员双方风险降到了最低限度。作为企业,由于其生产者是经过规范培训的青年农民,技术到位,生产环节有保障,经营效益高;作为学员,由于投资少,主要是技术和劳力的投人,风险也小。

2.“专业协会+农民”培训。把农民培训工作与各种专业协会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解决了培训的组织载体问题,大大提高培训效率;另一方面,拓宽了协会的功能,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及协会的组织能力和强度。如永福县建立了农产品流通、葡萄、罗汉果、柑桔等协会27个,共有会员1804人,所有会员同时又是培训班的学员。每月定期集中培训、交流信息,并通过协会组织销售,柑桔协会年销售柑桔1300万公斤,占总产的52%。

3.示范基地培训。示范是技术推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广西各地根据自身的产业布局情况,在各乡(镇)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开展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在学员中进行推广。每个学员在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生产基地,将学到的先进种养技术组装到基地中去,并通过自己创办的产业基地开展技术示范,向周边农户辐射,促进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推广普及。这些学员不仅自己成了农业产业开发的领头人和获益者,同时也成为农村最基层的编外技术推广员。他们不仅以自己学到的知识、技术为乡亲们服务,更以自己开发的产业、创下的业绩为乡亲们树立榜样,产生了极强的“能人效应”。

4.现场技术指导和咨询。组织农业专家、技术员深入村屯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咨询,具体指导解决农民在种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如柳江县流山镇设农户科技“110”热线,为农民解决技术难题。

5.专业专题培训班。根据季节农事活动,为农民开展种养专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及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班。如2005年6月,田阳县头塘镇开办了“农家课堂”。根据夏季农事特点免费培训农民学习了养兔、养蛙、养鱼等技术。

6.订单培训。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办学优势,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基地与合作企业签订用人合同,根据所订合同确定培训人数,确保受训合格的农民100%就业。2004年,博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就与广东9家企业签订了1.15万份用工合同,按“订单”开展培训。

7.“校企联办”。由企业出资、派教师、出实习场地和设备,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和提供培训场地,共同培训农民工,走出一条“企业搭台,学校唱戏,农民增收”的转移培训新路子。2004年6月,兴安县普天技工学校引进深圳百真圣实业有限公司在普天基地办厂,生产电子彩灯,100多名农民工经学校培训后立即上岗就业。

(四)培训内容不断扩展

农民培训内容由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扩展到二、三产业的职业技术。

1.以培训农业生产技术为主的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对农民开展了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公害标准化栽培技术、生态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营销知识和农业法律法规等内容的科技培训。经过两年300个学时的培训,1~2个生产周期的实践,学员较全面地掌握l~2门种养加工技术。同时,还具备了一定的农村政策法规、公民道德规范、经营管理等知识,真正成为懂科技、会管理、有觉悟的新型农民。

2.以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阳光工程”,对农民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引导性培训;按国家职业标准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包括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缝纫、保安、汽车驾驶等。

二、农民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广西农民培训工作在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其他地区相比仍有一定距离,还存在以下问题:

1.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认识不到位,引导扶持不力。抓好农民培训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理应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和部门对农民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民培训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涉及具体问题落不到实处。有些基层领导认为农民外出务工培训是农民自己的事,可有可无。相关的政策、措施不到位,运转不灵,农民培训还处于一种比较松散的状态。

2.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经费作支撑。由于认识上存在偏差,在农民培训经费的投入上随意性很大,即使有也是杯水车薪。有些县市由于财力紧张,基本无专门的经费投入,培训资金缺乏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心有余而力不足,培训单位积极性不高。有的培训单位对农民的培训程度随意性大,往往以经费为限,经费用完,培训班结束,而对农民是否掌握技术一概不管。现有的培训规模小、档次低,远不能满足农民掌握高新技术及日益增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要,对农民培训仅限于眼前,缺乏系统性的长远规划。

3.对农民培训管理不力,就业指导信息服务不够。农民培训、就业的组织管理目前还未理顺,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与此有关的部门间缺少沟通,配合力差,还未建立起管理、培训、指导、服务等功能协调的专门机构。表现为目前外出的农民基本上是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用工信息、就业指导与跟踪服务措施跟不上,农民培训与管理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4.多数培训机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培训所需设施、设备和高水平的培训教师队伍。对培训机构的考核与监督不力,农民培训质量无保证。

三、新型农民培训体系的构建

农民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宽、量大,行业和工种众多。仅仅依靠几个政府职能部门、培训机构及社会办学力量是难以完成的,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针对当前广西农民培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结合国情建立新型的农民培训体系,规范农民培训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培训资源效益。新型农民培训体系由政策支持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培训模式体系、教学计划体系等构成。

(一)政策支持体系的构建

建议国家出台支持农民培训的法律、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成立“农民培训基金”,中央、省、区、县每年按农业人口从财政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构成“农民培训基金”,把农民培训当作一项公益事业来抓。同时采取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民培训,建立多元化的农民培训投资体系。

通过立法和政策支持农民培训已被多数发达国家实践,并被证明为全面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举措。如英国规定,农场工人上课时间的工资由农业培训局的政府基金支付,农场主不用支付;法国规定,农民或农业徒工在参加培训期间,由政府或有关农业专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基金会发给补助费;澳大利亚《培训保障法》明确规定,年收入在25万澳元以上的农牧企业(场)雇主,应将其工资预算总额的15%用于培训;加拿大和德国政府让企业把花费的培训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待企业售出产品时再对其减免税收;德国农民在参加培训时,可免交杂费并获得伙食补贴;在丹麦,为了鼓励农民学习新知识、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当农场主外出学习而请帮工时,政府还会为其负担一部分帮工费用。

(二)建立培训组织管理体系

建议成立由农业部门牵头,财政、教育、劳动保障、建设、科技、计划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办学力量广泛参与,运转灵活的国家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全国认可的农民培训证书、学位框架体系;建立农民培训机构考核与认证制度,把就业能力作为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培训组织管理体系的构建上,澳大利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澳大利亚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民培训工作,专门设立了“教育、培训就业与青年事务部”(DEEF)和“国家职业培训局”(AMIA),实施规范有序的职业培训管理。澳政府还建立了全国认可的内在一致的证书、文凭和学位框架,即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体系(AQF),通过不同种类和层次课程的相互关联和学分互认,基本形成了互相连接的教育通道和就业通道,使职业教育不仅仅是国家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劳动力市场的重要内容。

(三)创新培训模式

培训模式包括培训方法与培训资源整合。实践证明,依托产业开发运行过程,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示范带动、跟踪指导对农民素质提高效果显著。但就近期而言,完全依靠财政资金开展培训是不现实的,应充分调动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与经济能人的积极性。如澳大利亚规定,地方经济能人每两周至少要给同行上一次培训课。同时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多方筹措培训资金,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物出物的良好局面,如组建农民培训志愿者队伍、通过募捐建立培训基金、利用职业院校的教学设施等等。

(四)建立农民培训计划体系

当前农民培训内容普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农民只能掌握零星的技术,不利于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和新型农民的产生。因此,农民培训工作应从源头抓起,设计农村基础教育与农村实用技术相衔接的教学体系,对落榜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集中培训,实行“绿证”换“红证”的办法;依据地方优势产业发展及转移就业等对农民素质需求,设计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时间与教学目标;开发一些以卡通式、操作说明式、流程图示等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灵的“乡土”教材。使农民培训真正适应产业化发展需要。

[责任编辑:舒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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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职业培训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在新时期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对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至关重要,因此探索出符合天津实际的农民培训模式与机制具有深远意义。本文通对于国内外较典型的农民培训进行分析,并且结合天津市农民培训的现状与不足,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提高农民培训的实际效果,实现农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机制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选择到城镇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务农人员老龄化、知识水平较低、农村产业空心化,不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如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分析典型国内外农民教育培养模式与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市农民培训的现状与不足,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完善现有的体制机制,提高农民培训的失效。

1.国内外典型农民教育培训模式与机制的分析

1.1国外

1.1.1不同层次,不同主体,不同培养目标—韩国

韩国的农民职业教育主要分为4H教育、农民后继者教育以及专业农民教育。培训主体不同,培训的内容、目标也不同。例如,农民后继者教育主要针对那些准农民加以培养,而专业农民教育则更偏重于现从事农业工作者的综合能力的培养、理论知识、实践技能以及管理能力等[1]。

1.1.2办学模式多样,机制灵活—美国、法国、德国

美国以办学模式多样见长,主要有SOE、FFA、SAE及课堂指导等,FFA模式主要培养职业农民的自主创业所需要的能力,团队合作、组织能力及领导能力,而SAE模式主要是由相关领域的专家辅导职业农民的某项理论知识以及实际操作技能以便其应用于自己的工作当中[2]。法国、德国则突出办学机制灵活的特点,企业的职业培训可以直接进驻与学校的教育当中,以结果为导向办学,更加适应农民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1.1.3紧密衔接的培训体系,互为补充—日本、美国

日本针对不同教育层次,将农业推广辅以农业改良普及形成了完善的五个层次培训体系,彼此相辅相成,为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美国的教育、研究、推广三位一体教育科教体系将不同分工又有机的结合,其56所州立的农业院校统领教育培训,农业部下设生产局配合实验站及农业院校搞科学研究,又有专门的推广服务中心等[3]。

1.1.4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多样,注重实效—法国

法国创立的“农村家庭旅馆协会”,开辟了新的教育方法—交替培训法,课程配合农忙农闲时采取工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工作以及学习的效率[4]。这种培训模式实现了长短期、脱产与半脱产相结合。

1.2国内

1.2.1 浙江省

浙江省地处沿海,农业经济发展居于国内前茅,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了多种新型农民培训并存的培养模式。其成功的莲花模式就是利用莲花镇的产业优势大力打造其品牌效应,由专业合作组织吸收解决农民就业,促进了农业的科学发展[5]。同时,浙江电大通过发挥电大的远程教育以及系统办学的优势,开展的“农村大学生培育项目”,培养了农民大学生和大批有知识、有能力的农村科技致富、农村建设的带头人,为新农村建设开辟了新的天地[6]。

1.2.2 江西省

江西省是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之一,农业人口高达70%以上。调查研究显示,江西省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营业,因此,通过加强技术培训进而提高生产技能也就成为了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经之路[7]。江西省农民培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而服务进而促进农业发展,一方面,着力农民的务农能力的提高,通过专家实地指导加典型示范的模式进行创业能力以及科学技术的培训,此外还大力开展有关劳动力转移方面的培训。

1.2.3 河北省

河北省特色的“定兴模式”通过龙头企业开展对新型农民的培训,以开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为目的,有选择性的组织专家和科技人员,通过建立企业培训中心进行现场实践培训,提高农民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河北农大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除了面向初高中生,取得大专文凭还面向具有一定经验的青年农民、现任村干部、农业科技示范户等,培养掌握农经动向、懂技术、有理论、能创新的实用性人才[8]。

2.天津市农民培训的现状分析

天津市作为北方地区最大的沿海城市,城镇化发展迅速。截止2014年,天津市农业人口371.61万人,非农业人口645.05万人,农业稳定发展,全年农业总产值441.69亿元,较13年增长呢3%[9]。近年来,天津市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培训事业的高速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解决三农问题不懈努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政府主导,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推进

自2004年实施“351培训工程”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在农民培训方面的投入。“十二五”期间,计划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40万人次,培养职业农民10万人,开展农业创业培训1万人,培养5000名农业高技能人才,组织2万人参加大中专学历教育并取得证书,市财政计划安排1.44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10]。在政府的领导下,走出了一条专项推动农民教育培训工程的道路,提供了人力、物力、财力上的保障。

2.2 规范化管理、强化取证,确保实效

“351工程”的实施使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管理推动机制,层层推进。农民素质提高工程则通过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所有的培训专业课程都要制定课程大纲、培训学时、考核标准等,使具体培训变得有章可循。同时为了防止培训走形式,补贴资金采取“先培训、后取证、再补贴”的方式,农民经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证书,方能申领财政补贴。

2.3 多部门配合,资源整合,强调体系化培训

天津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体系是由农业主管部门统领,市、区县、乡镇、村各级分管部门组织实施,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相互沟通共同推进工程。制定培训目标之后,整合各类教育资源,从认定培训机构到建立培训实训基地,成立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到聘用专兼职教师,为农民教育培训提供全面服务。

根据2015年上半年天津市农民培训情况(见表1)显示,农民对于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需求量、参与度仍然是最大的,其中以种植业和林业参与培训人次最多。同时,职业资格证书类的培训和学历教育的投入是最大的。承担农民学历教育的机构主要有提供大专学历教育的天津电大以及考试院和提供中专学历教育的农广校,其中以农广校的中专教育人次最多,这与天津市整体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有关。

3.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存在的不足及对策的思考

3.1农民综合素质偏低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占18.9%,初中占 62.75%,高中及中专占 14.7%,大专及以上占 3.73%[11]。整体学历偏低,会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较低的文化水平会对培训内容的理解产生一定障碍,同时也很难接受新的生产工具、信息技术。文化背景差异大,也会出现在培训内容、形式等方面的供给予农民自身的需求不统一,相互脱节。

针对此问题,可以借鉴韩国的经验,根据不同层次主体制定不同的培养目标,结合农民实际不仅要关注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提高不同水平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更要注重培训教材编写和实际授课过程中的易懂性、生动性,使农民愿意走进培训课堂,并且在课堂上听得懂、学得会、能应用。

3.2 办学模式、机制相对单一

天津市的农业实用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如市农委种植业管理办公室、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等,而相关的学历教育则集中于电大、考试院和农广校等。

因此,应广泛借鉴美、德等国以及浙江、河北省等多样化的办学模式以及灵活的办学机制,一方面,吸引龙头企业参与到农民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中来,按需打造的特色农业,利用产业优势打造品牌,组织大规模的经营,这样一来针对性强,实用性高,又因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其培训效果也有保障。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上岗前参与职业训练,以结果为导向办学。另一方面,利用农村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生产主体的主动性,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3.3 政府管理、监督机制仍不完善

在现实中,组织推动培训工作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各职能部门对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具体问题不能及时落实。有关培训的推广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农民对培训参与度不高。而且培训过程中的管理也相对松散,缺乏统一的监督机制,导致培训质量降低。

首先应该加强各分管部门对农业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可以将农民培训效果纳入其绩效考核中。其次,加大对于公民培训工作的推广宣传力度,可以由相关专家、技术人员下区县进行实地指导,深入村镇开展宣讲。制定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培训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加强对培训结果的监督、考核、反馈,是保证农民培训实效的有力保障。

3.4 培训体系建设仍有欠缺,难以满足多样化需求

在整体的培训体系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基础条件相对较差,师资力量薄弱,教学内容针对性不足。师资力量上真正能够以新颖的教学方式传授新理论、新技能、新方法的“双师型”人才缺乏。培训内容虽与农业技术相关,但实用性的可实际操作的东西欠缺必然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因此可以借鉴美、日等国的经验,不断完善培训基础条件、实训基地、设施建设,加强市、区、县、村的培训平台建设,改善培训条件,扩大培训范围,使农民能够就近参与培训,满足其多样化需求。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的作用,弥补师资缺口,并建立一支稳定的、有经验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将农民需求调研常态化,据此开展针对性培训;专家远程一对一指导和农业论坛,发挥远程教育优势。

(作者单位: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基金项目:2013年度天津市终身教育学会重点课题(课题批准号:ZSZ130015)。

参考文献:

[1] 齐美怡.日本、韩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硕士学位论文].河北: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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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云蓉.国外农民教育模式的成功经验及其对我国新型农民培养的启示[J].科技世界,2014,8(22):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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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13年天津市统计年鉴》

农民工职业培训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本文以安徽省亳州市为例,分析亳州市失地农民教育培训的供给与需求现状,发现亳州市失地农民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尝试从失地农民真正的教育培训需要出发,从教育培训的内容设置、师资建设、效果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亳州市失地农民教育培训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失地农民;教育培训

随着亳州市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商品住宅小区和各种拆迁还原小区林立,各种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不断涌现,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然而亳州市失地农民教育培训并未得到相关方面的充分重视,当前亳州失地农民教育存在内容设置单一、培训机构条件差、师资力量有待加强、缺乏效果评价机制等现实问题。

一、资金来源缺乏,资金管理需完善

在资金来源方面,亳州市失地农民教育培训资金来源缺乏,仅依靠上级农民培训补贴,在教育培训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上同样需要完善,资金监管仅仅停留在口头层面,资金监管机制缺乏。由相关部门人员关于资金来源与监管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亳州市仅仅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统筹使用好上级农民培训补贴资金,并鼓励各部门、各单位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培训计划和资金支持。这样的安排,过度依赖上级有限的补贴资金,并没有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失地农民培训专项资金,也并未发动社会力量,联合企业、用人单位等进行“开源”,这样的做法很难保障充分、稳定的失地农民培训资金来源。在培训资金的监管方面,培训资金申请使用程序复杂、混沌,审核时间长,未能做到专款专用,导致资金供给不足,严重影响失地农民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二、内容设置单一、不完善

亳州市失地农民教育培训仅仅停留在技术技能层面并且缺乏针对性、效果差,创业能力培训缺失,忽略了生活指导和心理辅导需要,缺乏长远规划。

在失地农民教育培训方面,亳州市在实践上缺乏经验,在理论上也不够成熟,这导致亳州市目前的失地农民教育培训未能考虑不同年龄、层次、性别的失地农民群体的不同需要,在培训内容方面“一刀切”,缺乏针对性,不考虑长远职业规划。

亳州市目前针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家政、面点制作、加工技术等方面,培训层次较低,难以帮助失地农民在求职方面提高认可度,获得优势,经过培训以后,失地农民仍然只能获得短期工资福利待遇低的工作。

全民创业背景下,许多失地农民存在创业意向,他们渴望获得政府关于失地农民创业支持政策、贷款金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技能,但亳州市针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中相关方面内容缺失,无法为具有创业意向的失地农民提供帮助和支持。

另外,许多失地农民进入城镇后仅仅实现了身份的转变,并未完全实现观念、行为以及职业的转变,从而面临一系列生活问题和心理问题,难以真正融入城镇生活,游离于城镇边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培训机构条件差,师资力量有待加强

目前,亳州市鼓励具有培训资质,符合培训条件的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自愿申请参与农民培训工作,并开展与之配套的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允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农业部门分别认定定点培训机构,并且已有县区开始尝试规定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资金、培训场地、培训师资等各方面的硬性条件,以规范农民定点培训机构的工作。但由于执行不到位,这些规范和规定仅仅停留在文字层面,规定出台几年,仍是“纸上谈兵”,并未落到实处。实际上仍然只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长期合作的培训机构真正实施面向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并未出现新加入的培训机构,竞争机制缺乏。而这些真正实施培训的机构由于资金缺乏、设施陈旧等问题,只能进行一些低层次的培训,培训效果差强人意。另外,非农技术技能、种植养殖技术等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教育培训需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将理论与实践经验相结合才能保障教育培训质量,但在目前亳州市失地農民教育培训师资构成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过低,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严重影响失地农民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有待加强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我国越来越强调持证上岗,就业准入制度深入人心。在开展失地农民教育培训的同时如果不加强失地农民接受教育培训后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失地农民接受教育培训后获得的知识技能很难得到承认和证明,职业准入制度无形中就会变成失地农民就业道路上的另一道门槛。

五、对策建议

(一)建立多元投资体系,完善资金管理

亳州市需完善资金管理,加大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到专款专用,明确、简化申请程序,严格、高效审核资金拨付,将仅仅停留在口号层面的社会监督落到实处。同时,继续严肃查处虚报、套取、挪用农民培训资金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二)多层次多角度优化、完善教育培训内容

结合亳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发挥区域特色和优势调整教育培训内容;第二,真正从失地农民实际需求出发设置教育培训内容;第三适应失地农民创业需求开展创业培训;第四,加强生活指导与心理辅导。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

为了提高亳州市失地农民教育培训的质量,亳州市应当拓展师资来源,聘请各行各业的专家能手兼任教师,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在师资构成中的比例以满足亳州市失地农民教育培训的实际需求。要保障失地农民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还要注意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

(四)加强教育培训后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加强失地农民教育培训后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要从三个方面做起:第一,通过一定的考核认定工作给已接受教育培训但未取得证书的考核通过者颁发从业资格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将后续参加教育培训的失地农民纳入职业资格认证的范围,达到认证要求的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第二,针对失地农民适当减免职业资格认证所需费用,提高失地农民参与职业资格认证的积极性,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第三,大力宣传参与职业资格认证所能带来的好处,提高失地农民参与职业资格认证的意识,同时扩大职业资格认证的种类和范围。

基金项目:2017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教育规划课题“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研究”(课题编号:azjxh1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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