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改造范文

2023-09-18

电网改造范文第1篇

第一章

1.1 为确保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的,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规划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结合集团公司农网改造升级会议要求及系统电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变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避免重复建设。重点对县城、主要城镇电网进行改造建设,支持和配合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为实现电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1.3 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4 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

第二章

农网改造升级总体要求

2.1 对未改造的农村行政村电网全部改造到位,改造面达到100%。“太阳—太阳”独立光伏发电系统已解决供电的区域,不再纳入本次改造升级范围。

2.2 对目前自发自供区的农网改造,由当地政府协调,按自愿无偿划转(不接收人员)的原则,接收后,要结合当地用电负荷特点、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周边电源点情况,合理安排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2.3 对城镇化发展引起的农村空壳化和属于移民搬迁范畴的地域不改造,避免投资浪费。列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年)》范围内的地区,不纳入本次改造升级范围,但要做好移民搬迁后新建居住地的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

2.4 对已改造电网实施升级,满足电力增长需求。解决现有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满足人均用电水平发展需求。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使农业生产设施用电得到解决,使省政府确定的工业园区、重点城镇对电力的需求得到满足。

2.5 解决现代农业和“一村一品” 等用电问题,解决粮食主产区农田灌溉、农业生产设施(如大棚)、农副产品粗加工等用电问题。满足三相入户工程,使全省三相电覆盖面达到70%以上(即:380V到用户房屋附近,具备入户条件)。

2.6 农网改造升级应充分考虑城镇、乡村、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别区域的负荷特点、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合理优化网架结构,进一步减少迂回及卡脖子供电线路。

2.7 农网改造升级要积极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尽可能采用公司《35—110kV变电站典型设计》和《10kV及以下电网典型设计》、来做好工程设建设管理工作。

2.8 农网改造升级应适度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开展配电自动化、智能化配电台区、智能计量系统、智能调度和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2.9 中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应根据负荷密度来确定,一般中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4km,乡村不宜超过15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250m,乡村不宜超过500m。用户特别分散的区域供电半径可适当延长。应对不符合供电半径要求,也不具备新安排35—110kV布点的区域,可采用分段调压、电容补偿等措施,抬高10kV末端电压,满足用户终端电压质量要求。

2.10 农网改造升级后,县域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可靠性、节能减排等指标均要实现相应的目标,升级后的电网要与县域GDP总量水平、人均用电量、户均用电容量的指标需求相适应。

——供电能力:满足县域人均GDP水平(≥1.5万元)、人均用电量(≥800kWh)、户均用电容量(≥4kW)的指标需求;

——供电质量: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

——供电可靠性:中压用户供电可靠率(RS3)达到99.75%以上;

2.11 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架空线路杆塔上禁止搭挂与电力通信无关的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他弱电线路。

2.13 各市、县分公司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目标,利用五年时间,分步实施,确保农网改造升级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章

高压配电网

3.1. 县域电网应加强与上一级电网联络。

3.2 高压配电网宜采用双电源接线、互为备用或环网接线、开、闭环运行的方式,满足供电安全N—1准则,负荷较小的地区,根据实地情况也可采用单辐射接线方式。高压电网的容载比宜控制在1.5~2.1之间,负荷增长较快地区宜取高值。

3.3 高压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没有架空走廊或有特殊要求的地段,可采用电缆线路。 3.4 高压线路应尽量避免跨越主干铁路、高等级公路、重要输电线路等重要设施,尽量避开微气象区域(风口、垭口、多雷区等)。

3.5 线路导线截面选择应满足负荷中长期发展要求,根据规划区域内饱和负荷值,按经济电流密度一次选定。110kV架空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185mm2, 35kV不宜小于120 mm2。

3.6 线路在满足设计要求前提下优先选用钢筋混凝土电杆。 3.7 新建变电站应按远期无人值守方式建设。

3.8 变电站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电网规划的要求,靠近负荷中心地区。 3.9 变电站宜采用半户外布置,选址困难的城镇及污染严重地区可采用户内型变电站或选用组合电器装置(GIS、HGIS)。

3.10 变电站主变台数宜按不少于两台设计,主变应采用有载调压、Sll及以上节能型变压器,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选用SF6断路器或真空断路器,10kV配电装置宜采用户内布置,选用中置式手车真空开关柜。 3.11 变电站建筑物应与环境协调,符合“安全、经济、美观、节约占地”的原则,宜按照最终规模一次建成。

第四章

中压配电网

4.1中压配电网应合理布局,接线方式灵活、简洁。对农村电网宜采用树枝型放射状结构,县城、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乡镇根据变电站布局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采用环网“手拉手”供电;在条件不具备时,也可根据配电网结构采用馈路之间的“手拉手”供电。公用线路应分区分片供电,供电范围不应交叉重叠。

4.1对于采取环网“手拉手”供电的区域,要根据电源点位置、负荷密度和运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供电区域和环网联络容量,原则上环网长度不超过3km。

4.2城镇中压配电网宜采用多分段适度联络接线方式,导线 及设备应满足转供重要负荷的要求。乡村中压配电网宜采用放射式接线方式,有条件的大负荷用电乡(镇)村也可采用双电源分段联络接线方式。

4.3中压配电网线路主干线应根据线路长度和负荷分布情况进行分段并装设分段开关,主干线分段宜分为2~3段。分支线宜装设分支开关。

4.4 负荷密度较大的县城和工业集中区10kV线路宜采用同杆双回或多回架设。 4.5 地级市所在地以及附中心城市和发展较快的县城导线截面:主干线宜采用绝缘240mm2;分支线宜采用绝缘185mm

2、120mm2。

4.6一般县城、重要乡镇以及现代农业开发区导线截面:主干线宜分别不小于150mm

2、95mm2,分支线宜分别不小于95mm

2、70mm2,特别偏远地区可选用50mm

2、35mm2。

4.7 中压配电网线路杆塔在城镇宜选用12m及以上杆塔,乡村一般选用10m及以上杆塔。

4.8 县城、主要城镇线路档距不宜超过50m,乡村线路档距不宜超过70m。 4.9 对雷害多发地区及架空绝缘线路应加强防雷击断线的措施。

4.10 中压配电线路宜采用架空方式,县城、主要城镇、林区、人群密集区域可采用架空绝缘导线。下列情况可采用电缆线路:

(1)走廊狭窄,因架空线路难以通过而不能满足供电需求的地区; (2)电网结构或安全运行的特殊需要。

(4)县城和工业园区的重点区域由政府解决了电缆管沟建设问题的。 4.11绝缘线路的干线应根据线路走向及负荷分布合理设置接地挂环和避雷器。 4.12 电缆线路路径应按照地区建设规划统一安排,结合道路建设同步进行,重要道路两侧均应预留电缆通道,通道的宽度、深度及电缆容量应考虑远期发展的要求。主要道路路口应预留电缆横穿过街管道。

4.13当变电站10kV出线数量不足或线路走廊条件受限制时,可建设开闭所。开闭所接线应力求简化,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开闭所应按无人值守建设,具备遥测、遥信、遥控等功能,并配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切装置,再分配容量不宜超过10000kVA。

4.14 配电变压器应按照“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建设与改造。变压器应布置(3)经过效益分析与对比,工程新增效益在3年内可偿还投资的项目;

在负荷中心,一般采用柱上安装方式,变压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对人口密集、安全性要求高的地区可采用箱式变压器。

4.15 新装及更换配电变压器应选用S11型及以上节能配电变压器或非晶合金铁芯配电变压器。安装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及有特殊防火要求的配电变压器应采用干式变压器。

4.16 配电变压器容量宜按近期规划负荷选择,适当考虑负荷发展。柱上配电变压器容量应不超过400kVA,单台箱式变压器容量宜小于630kVA,单台干式变压器容量宜小于1250kVA。配电站可配置双路电源,宜装设2—4台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超过800kVA。

4.17 以居民生活用电为主,且供电分散的地区可采用单、三相混合供电方式。单相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20kVA。

4.18 配电变压器的进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力电缆,进线应采用JKLYJ型绝缘导线,出线应采用YJLV型低压电缆。配电变压器的高低压接线端应安装绝缘护套。

4.19 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应采用熔断器或开关保护,低压侧应装设刀熔开关或自动开关保护。

4.20 315kVA及以下配电变压器的低压配电装置新建、改造时,一般宜采用户外配电柜。

4.21 配电变压器的低压配电装置应具有防雷、过流保护、无功补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计量、测量等功能,壳体宜采用不锈钢或新型坚固复合塑料材质。

4.22 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内宜预留安装智能配变终端的位置。有条件的可开展具有状态参数监测、剩余电流保护监测管理、谐波监测、三相不平衡监测、电量抄录、远程通信、变压器防盗等功能的智能配变台区建设。

4.23 箱式变(配)电站壳体应采用不锈钢或新型坚固复合塑料材质。配电站开关设备应采用免维护的全密封、全绝缘负荷开关,开关设备应具备“五防功能”(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地刀),防止带接地线(地刀)合断路器(隔离开关),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4.24 地处偏远地区的变压器等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4.25 线路上安装的柱上开关,应采用真空开关,原则上在本次农网改造升级期间淘汰油开关。

4.26 线路柱上开关,应装设防雷装置,开路运行的柱上开关两侧,均应装设防雷装置。当柱上开关作为联络开关时(两侧有电源),两侧都应装设隔离刀闸,断路器作为分路开关时(一侧为电源侧,另一侧确认无电源时),在电源侧加装隔离刀闸。柱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直接接地。

4.27 避雷器应靠近变压器安装,安装时不得用铁横代替避雷器接地线,每个避雷器分别与接地线相连接,不得串接。

4.28 配电线路拉线安装应紧靠横担下悬挂,穿越导线的拉线、装设在柱上开关和高压丝具杆上的拉线,应加装拉线绝缘子。在遇大档距和95mm2以上导线型号时可用悬式绝缘子代替拉线绝缘子。拉线绝缘子的安装位置必须在可能带电部位以下,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5米。

4.29 配电线路建成时,必须按规定配置线路杆塔标识牌、安全警示牌、相序牌等。

第五章

低压配电网

5.1 低压配电网坚持分区供电原则,低压线路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一般采用单电源辐射接线和单电源环网接线。

5.2 低压主干线路导线截面应参考供电区域饱和负荷值,按经济电流密度选取。县城、主要城镇低压主干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70mm2,乡村低压主干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50mm2;

5.3 县城、主要城镇和人口密集地区、穿越林区低压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排灌低压线路可采用地埋线。

5.4 县城、主要城镇和人口密集地区的低压架空线路宜采用10m及以上混凝土杆,其他地区宜采用8m及以上混凝土杆,稍径不小于150mm。

5.5 低压线路可与同一电源10kV配电线路同杆架设。当10kV配电线路有分段时,同杆架设的低压线路不应跨越分段区。

5.6 电缆线路一般采用聚乙烯绝缘电缆;在有可能遭受损伤的地段,应采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在有可能发生位移的土壤中(沼泽地、流沙、回填土等)敷设电缆时,应采用钢丝铠装电缆。

第六章

低压户表

6.1 居民用户用电容量设计城市每户容量不小于8kW,县城每户容量不小于6kW,一般每户容量不小于4kW,经济欠发达地区每户容量不小于2kW。

6.2 低压接户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根据用户负荷确定,铝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铜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4mm2。进户后应加装控制刀闸、熔丝和漏电保护器。

6.3 居民户应采用“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

6.4 电能表应安装在计量表箱内,不宜采用杆上安装方式。室外计量表箱宜选用防腐非金属计量表箱。金属计量表箱应可靠接地。计量表箱要统一编号,箱底对地面距离不低于2m。

6.5 电能表应采用电子表或智能电表,电能表容量应按居民户用电负荷合理配置,县城和主要城镇按5-20A或10-40A选定,经济欠发达地区按2.5-10A选定。三相电能表按照实际需求容量确定。

6.6 农村边远的分散农户,可安装预付费电能表。人口密集区可安装集中抄表系统或逐步开展智能化计量系统应用。对安装集抄或智能化计量系统的单位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定员。

6.7 接户线第一支持点与计量表箱进出孔之间应敷设PVC管,进出线孔应装绝缘护圈。 6.8 电能表应安装牢固,接线端子、电能表、漏电断路器之间连接线采用不小于4mm2铜芯绝缘导线。

6.9 低压配电网应分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剩余电流总保护和中级保护应能够及时切除低压配电网主干线和分支线路上因断线接地等产生较大剩余电流的故障。

第七章

自动化及及通信 7.1 新建或改造自动化系统应统筹多种自动化系统的需求,统一规划设计数据采集平台。

7.2 具有15个以上变电站的县供电企业,新建或改造调度和配网自动化系统,可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其余县供电企业,宜优先选用调配一体化系统。

7.3新建或改造调度自动化系统应遵循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具备基本功能及遥控安全约束、运行设备在线状态监测等功能。

7.4配网自动化系统应在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配电网监视与控制(SCADA)、馈线自动化(PA)基本功能为主,具备扩展配变监测功能、配电设备管理(DMS)、地理信息系统(GIS)接口能力。

7.5农村电网通信系统应按照集团公司《电网调度通讯自动化规划(2009—2013年)》和智能电网规划执行。

7.6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建设基于载波、无线通信方式或GPRS/3G/CDMA无线数据传输的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7.7自动化及通信系统的安全性应能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7.8在自动化及通信建设的基础上,按照集团公司智能电网的统一规划,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建设智能电网。

第八章 无功优化补偿

8.1 农网无功补偿应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全网优化、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调压与降损相结合的补偿策略,确定最佳补偿方案。

8.2农网无功优化补偿建设应从电压无功信息采集、无功优化计算、装置配置、控制与管理等方面开展。积极应用信息和自动化技术,实现电压无功综合治理和优化控制。

8.3中压线路补偿点以一处为宜,一般不超过两处,补偿容量依据局部电网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无功基荷两部分来确定。以电缆为主的中压线路,其所接变电站母线电容电流较大或消弧线圈处于欠补偿状态时,应尽量避免采用线路补偿方式。

8.4变电站及中压配电变压器无功优化补偿容量一般按变压器基本负荷所需的无功配置。变电站一般按主变容量的10-30%配置;

8.5 100kVA及以上配电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宜采用具有电压、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综合控制功能的自动装置,容量按配电变压器的10-30%确定;50-100kVA配电变压器低压侧按配电变压器容量的10%加装固定无功补偿装置。

8.6谐波污染较为严重的变电站和配电台区,宜选用无功补偿与滤波相结合的无功补偿装置。

8.7低压电动机或车间电动机群的无功补偿容量宜按补偿电动机的空载无功功率或将功率因数提高到0.9以上来确定。

电网改造范文第2篇

2)对已进行的改造,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目的:用电质量提高

3)满足供电需要

电网改造范文第3篇

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农村电网(以下简称农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结合农网建设与改造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结合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农网建设与改造所涉及的35KV—110KV输变电工程和农村中、低压配电工程。凡是参与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本办法。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同时进行,使施工安全工作逐渐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五条 负责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单位(包括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下同)应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观念。

第六条 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完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加以控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七条 农网建设与改造(含发包项目和自营项目)安全施工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电力公司为全系统施工安全归口管理单位,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并负责指导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地(市)、县(市)供电企业)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八条 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行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对于符合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要成立以各建设项目单位为主,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委员会,执行相关的安全工作任务。 第九条 建设项目单位要确定承担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安全监察职能的机构或部门(以下简称安监职能部门)。在农网建设与改造期间,各单位的三级安全网(企业、站队(工区)、班组(站所))可适当增加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安监员和安全稽查员。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条 国家电力公司:

1、制定农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办法。

2、监督、检查、考核各建设项目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单位: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农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统计及上报制度,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施工安全工作考核。

3、深入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安全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对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失控,导致施工安全没有保证及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

4、审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制定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方案。

5、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安全工作的支持。

6、在招标文件中或确定施工承包单位时,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提出明确要求,并审查施工、勘测设计单位的安全资质等级,确保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

7、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施工基础条件,协助施工单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8、参加施工单位对所发生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督促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工作中,要把对施工安全的监理作为与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同等重要的工作来考虑。

1、在编制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时,要针对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制定具体的监理内容、监理措施和监理办法。

2、在工程监理时,要在监理记录中反映对施工安全的监理内容。对于监理中发现的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措施不符合现场安全要求,或施工人员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行为,以及电力设备存在不能满足电力建设与安全运行的问题,有权提出监理意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通报。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应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于设计工作的全过程,从方案制定到设备选型等方面,都要尽可能为安全施工创造条件。

2、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并满足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要求,保证工程投产后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

1、承担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在承建各类工程时,必须与建设项目单位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建立健全适应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体系,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落实安全检查员,并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4、要设置现场安全专职或兼职人员,监督本单位作业人员施工的全过程。派驻现场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等级和技术素质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5、在开工前必须将编制的施工安全措施报建设项目单位,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6、与建设项目单位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确定安全技术措施。

7、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本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施工时,要按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8、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机械器具完好、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对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差,或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场所有权拒绝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 施工班(组)长

1、领导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过程,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负责。

2、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坚持安全日活动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情况,合理分工,坚持班前会制度(安全交底),班后会小结和现场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检查本班(组)工地现场安全情况和设备、工具完好情况,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及时纠正习惯性违章和冒险作业。

4、组织本班(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进行讨论,对批准后的施工安全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

5、负责解决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遇有严重或较大危险情况要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部门;对于发生的事故,要负责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和安监职能部门。

6、每日开工前要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待清楚当天工作内容及其它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严防发生意外。工作中要做到监护职责到位。

第十六条 施工人员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及施工工艺,不得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及防护用品,使用前后应进行检查核对。对不熟悉的非本专业使用的工器具及新式机警,必须经过培训。否则,不得操作。

3、工作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认真执行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认真参加安全日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建议,并自觉执行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程。

5、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纠正习惯性违章;有权拒绝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及违章操作的指挥。

第十七条 安监职能部门及其人员

安监职能部门对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监察。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2、组织编制本单位农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办法和细则,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与各参建单位建立施工安全联系制度,保证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的落实。

4、监督、检查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的施工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重点是监察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5、参加与协助由本单位领导组织的安全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原则的落实,并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6、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对安监人员和施工人员培训工作。

7、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台账或档案。

8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情况,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工作,并在形成事故调查结论中参与意见。

第十八条 工地(班组)专(兼)职安全员

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标与要求,在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协助领导做好施工安全宣传、安全日活动布置和安全检查工作,对于检查的问题应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第四章 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

1、在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 措施计划(可根据施工具体项目或分阶段编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与施工同步执行。

2、在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计划中所需的安全工器具,应由安监职能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购置。

3、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技术措施;停电(断开电源)、验电、挂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

第二十条 安全组织措施

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现场看守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验收和恢复送电制度。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措施

1、所有建设与改造必须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待清楚,否则不得开工。

2、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多工种交叉作业、重大起重运输作业、在运行生产区域内的带电作业等工程,都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专责人负责,并经单位领导及有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执行过程应有专人把好安全关。

3、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第五章 安全检查与例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国家电力公司、各项目法人单位将不定期对安全施工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了安全责任制,是否做到了“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

2、检查施工管理:施工中是否执行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机构是否发挥了基本功能。

3、检查施工安全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4、检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三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单位应派专人进驻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必要时可下达危及人身安全通知单及习惯性违章作业处罚单,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地(市)、县(市)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每月至少两次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二十六条 做好下列例行工作

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和安全通报。

第六章 临时工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雇佣的临时工(含停薪留职职工、退休聘用人员、借用外单位职工、民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应办理用工手续。长期临时工应经过体检、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上岗,并建立档案。对于短期协助挖坑、立杆、放线等体力劳动的农民工,施工单位应与被雇用方(乡、村或个人)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八条 短期临时工分到施工班组,要有正式职工带领工作。长期临时工应纳入本单位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劳动保护应按国家规定和本行业管理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临时工进驻施工现场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交待清楚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当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带领和监护下进行。

第七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或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 对于发生的特大、重大事故、施工人身死亡、两人及以上施工人身重伤和性质严重的设备损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按《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要求,上报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

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共同作好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形成准确完整的事故报告,向有关方面进行通报。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

各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农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制定安全施工目标,定期逐级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设立奖励基金,并制定安全施工奖惩办法。对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国家电力公司将不定期对农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情况进行通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各分公司、集团公司、省 (市、区)电力公司可按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用于调整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内部安全管理关系和规范安全工作行为,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为准。

第三十八条

电网改造范文第4篇

1 概述

配电网的线损率是表征供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降低配网线损直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增收创利最直接有效的途径。随着农网“两改一同价”的实施以及陕西地方电力系统公司化运营机制的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一方面改善了农村配网网架结构和设备,有利于降损,但另一方面,撤站(供电站、电管站两级考核)设所(以乡镇为单元设立一个供电所作为管理机构),如果变电站布点不能随之增加,仅以增加变电站出线以供电所为单元进行考核,配网线损率可能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以我公司供电区二郎坝乡和禅家岩乡及自供区为例,整个供电片区共有10村组,以山区为主,配网负荷分散。负荷中心建设有一座35kV变10KV的变电站。原变电站根据区域划分分别设立二郎坝乡、禅家岩和自供区三条出线,放射式结构供电。网改后变电站为每乡镇设一出线间隔,多条馈路前端处于空载状态,负荷集中于线路末端。造成了2个供电所线损难以下降的局面。在目前企业对线损率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的形势下,加强农村配网线损管理工作将尤为重要。本文从技术线损、管理线损等配网线损构成因素和考核管理等方面,分析配电网线损影响因素及相应对策。

2 农村配电网现状

现存的二郎坝公司供电区始建于2001年末开始,由于当时我公司投产运营初期,加之政府以扶贫项目投资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如一期农网平均一个行政乡(一般5个到10数个自然村,约千户左右农产规模)只有30万元的建设资金,且接户线及以下装置由农户出资,费用标准由物价部门从紧核定,因此强调因陋就简,修旧利废,节约资金,使得当时的配网建设标准普遍偏低。

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2.1 配变容量配置小,无裕度

配变容量大多在30kVA以下,经济发达的村组更是远远达不到标准。变压器大多处在过负荷状态。

2.2 导线截面较细

由于资金原因和当时社会用电的实际情况,低压主干线往往以35平方毫米钢芯铝绞线为主,一些支线甚至采用拆旧的

16、25平方铝线。

2.3 低压配电装置隐患缺陷多

由于资金原因,许多农村老旧配电房未得到改造或改造标准不高,开关、刀闸、接触器陈旧,元器件老化。新上的JP4型农网配电箱,也由于当时工程集中,时间紧迫,许多厂家一哄而上,良莠不齐,质量不高,造成投运后各类故障频频发生。

2.4 接户线装置问题较多

当时农户接户线90%以上采用铝芯线,截面普遍较小,以4平方毫米为主,且各地自行组织采购,安装工艺标准不统一,有采用户内型户套线、普通塑料线的,有接户线超过25米的,有的进表线不穿管的……,由此造成许多农户接户线过载、接头氧化接触不良、绝缘老化破损等;表箱更是从材质、规格不统一;有钢板的,有铁皮的,有塑料的,也有不锈钢的,造成现在许多农村表箱破损严重. 2.5 农网改造初期的电能表容量小,以机械表为主

一期农网许多电能表为5(10)A或2.5(10)A的机械表,甚至还有许多农民自行购置的3(61)A表计。由于农户表安装在室外,再加上表箱破损严重,风吹日晒,运行条件恶劣,已很难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2.6 施工工艺水平粗糙、安装质量不高

由于农网工程施工分散、面广量大,工期紧,大部分低压施工任务均由当时未经严格训练的当地农电工自行组织施工,使得相当一部分低压电网施工艺粗

糙,安装质量不高。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造成现在的农村配网线损较高,严重影响了单位的经济效益。

3 农村配电网线损现状

3.1 线损普遍偏高

10kV线损从现状分析普遍指标偏高,基本在12%左右,仔细分析原因,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配电变压器分布不尽合理,没有完全实现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布局方式。

2.由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布局的农村配电变压器已经不能够满足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和你们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3.农村用电负荷受季节性影响变化大、且用电负荷集中不易调配,造成部分农村配变过负荷运行,抽水季节尤为突出:但其他季节又容易造成配电变压器负荷不高率缺的点。存在小马拉大车或者大马拉小车现象。

4.目前农村电网中,基本未采取无功补偿装置进行无功补偿,无功电流太大,导致线损增加。

5.一二期农网改造中,重点考虑了农村生活用电的需要,而忽略了农村工副业,农村其他经济用电和农业排灌用电的需求,农村工副业,农村其他经济用电和农业排灌用电的需求加大了现有农电网络的负担。

3.2 存在问题较多

通过调查,两乡镇目前的农村10kV和低压网络还共同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部分低压线路还存在用电高峰时末端电压过低不合格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低压半径大于1000m和末端负荷较重的区域。

2.农网改造时,强调了农村照明用电线路的改造,致使部分低压电网三相负荷分配不均,负荷不平衡度大。

3.农电线路多处潮湿山区,剩余电流受天气的影响变化较大。

4.农村电网电压监测工作开展得不好,供电局、供电所不能有效地运用相关电压监测数据,做好线损分析。

5.总表抄表时间与个户小表的抄表时间存在时间差,同时部分农户电能表计量不准。

6.供电局、供电所对分线、分压、分台区线损管理缺乏针对性管理,造成线损分析不细致、不具体、采取的措施缺乏针对性。

4 影响农村配电网线损的主要原因

农网改造后,加强农村用电管理,降低农网线损是供电企业的重点工作。随着“两改一同价”的不断深入,农电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农村用电结构也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使农电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线损管理成为网改后用电管理中必须攻克的一道难题。影响线损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技术线损,二是管理线损。其中管理线损贯穿在营销的过程中,因此加强营销管理,堵塞各种漏洞,对减少线损具有重要意义。

4.1 管理力度不强造成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由于农村电网具有山大人稀、点多线长等特点,管理力度不够致使少数供电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导致农村用电管理严重失控,造成线损增高。主要表现在少数供电所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农村用电情况未进行过一次全面的用电普查,对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不认真掌握,个别所负责人甚至对所管台区数量都不清楚,以致出现当月甚至几个月不收电费,线路出现了故障无人过问,对供电线路卡口问题处理不及时,用户随意从线路上挂火接电无人问津。通过对供电营业情况调查,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管理失控是造成线损偏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4.2 资金不足网改不彻底造成农网设备存在缺陷

由于农网鞭长莫及、农民居民居住分散,致使少数台区的布局不合理,变压器容量选择不合理、低压供电半径过长;线路改造不彻底,线径过细,甚至废旧的破股线、高能耗配变等仍在农网中运行;用户电表、表箱的安装不符合规定,电表裸装,部分用户使用淘汰型或劣质电表,不首检以及超过检定周期致使计量不准确,部分供电线路的电压、功率因数低,电能质量差,导致线损偏高。

4.3 农电工素质不高不能适应农电管理发展的需要

突出表现在少数农电工,用户明白卡填写不规范、错抄表、估抄表、漏抄表、错算倍率、错装电表互感器接线;另有少数农电工监守自盗,对临时用电私自装计量、私自收费落腰包;有的用电户不填用户明白卡、收费不开票或不上用户手册;有的农电工请人抄表收费,请人维护低压供电网络;有的变着花样窃电,用电类别执行不严格,关系电、权力电、人情电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4.4 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考核机制不健全

主要是对各供电所的考核机制不健全,部分基层供电所的工作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形成了多干少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对线损的控制执行力度不强,对加强线损管理缺乏应有的认识,缺乏超前管理的意识,抄表不同步,增容业扩报装管理不到位,供电线损的原因分析不开展,线损指标的考核不进行,对高、低线路维护和通道砍伐不及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究其原因是考核机制不到位,线损高低与所长及管片电工无任何利益关系,线损居高不下。

5 线损管理的因素

5.1 计量及线损“四分”管理

加强计量管理,建立完备的线损“四分”管理体系,是线损管理工作的基础。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计量基础管理

要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重点是建立完善各项计量基础资料,严格按标准开展各级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工作,按规程开展各类电能表的设计、安装、调试、周期检定、抽检和轮换,加强计量封钳、封印的管理,开展计量回路PT二次压降测试,防止各类计量差错发生。

2.关口表的管理

要加强对计量关口表的管理,做到安装规范,接线正确,精度足够,误差合格,配置合理,定期检验,及时更换。 3.母线电量不平衡的统计与分析。

开展母线电量不平衡率的统计和分析,是检验线损计量系统是否准确的重要手段。35kV电压等级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应不大于±1%; 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应不大于±2%。 4.用户计量装置的管理

要确保用户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装置,计量范围正确,容量及CT变比配置合理,接线正确并加封,及时进行周期检定和故障更换。

5.2 配电网及运行管理

合理规划和建设电网,开展电网经济运行是降低技术线损的主要措施。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设备配置及电网改造

要科学制订电网规划,合理配置输变电设备,经过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确保电网建设施工质量。合理选择变压器及输电线路,禁止淘汰型高耗能输变电设备进入电网,加强电网和用户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城乡公用变压器宜按照靠近负荷中心、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要求进行设置。

分步实施电网改造,对低压台区及用户进户线的改造,要尽量减轻三相负荷不平衡的影响,并与营销部门的营销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清理配合进行。

2.电网经济运行

加强电网经济调度,根据电网潮流变化及时调整运行方式,在确保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作好变压器投退、电压调整和无功设备投切等工作。

3.自用电管理

加强电力企业自用电管理,正常生产用电以外的电量要严格装表计量和收费。

5.3 营销管理

加强营销管理,是降低管理线损的主要措施。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抄表管理

要按台区编制抄表本,按照月末抄见电量比重在75%以上的要求编排抄表日程,认真执行抄表本领用登记制度,严格按照抄表日程抄表,加强对关口表抄表的管理。要实行跟踪抄表,定期轮换抄表员等制度监督抄表质量,对IC卡用户要按规定抄表到位,防止估抄、错抄、缺抄的发生。

2.报装管理

要合理确定供电方案,认真审查用户的变压器容量、台数、电压等级、电源、计量方式,按规程配置计量变比和计量精度,督促用户使用节能型用电设备,按规定做好用户无功电力的管理。

3.业务变更管理

严格按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开展业务变更工作,认真执行业务工作单登记制度,执行业务工作单有装接人员和用户共同签章的制度。

4.核算和稽查

严格执行抄表、核算、收费岗位相互独立、监督制约的制度,加强营销分析和营销稽查工作,做到对指标动态及时响应,对业务变更强化稽核。

5.基础信息清理

扎实作好营销信息系统用户基础信息清理工作,一并做好线损统计基础资料的清理,切实做到客户用电现场、营销信息系统、客户档案、供用电合同以及抄表卡片信息的“五统一”。

6.用电检查

要建立完善反窃电长效机制,加大防窃电改造及反窃电技术、资金和人员的投入,加强依法打击窃电的力度,从重查处内外勾结窃电行为,完善举报奖励措施,切实保障用电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不断提高供电企业的反窃电能力。

5.4 指标管理的统计和分析

做好线损指标管理的统计和分析,是线损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线损指标的制订和下达

要认真开展理论线损计算,采用“增收效益法”综合考虑线损及售电均价的相互作用,合理制订和下达线损计划指标。

2.线损指标统计和分析

要深入开展综合线损指标和线损考核小指标的统计和动态分析,及时纠正和从严查处线损统计中的造假行为。

3.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应用

要注重应用先进管理方法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线损管理工作水平,减轻广大线损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线损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果。

5.5 线损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线损管理制度是线损管理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建立完善线损管理的组织机构,二是要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6 降低农村配电网线损的主要措施

6.1 加强分析,找准原因,从技术上降低线损

1.合理安装配电变压器,尽量消除网改缺陷,使农网布局逐步趋向合理。针对农村电网存在的设备缺陷,在安排计划和费用时要重点进行整改,对低压缺陷整改重点放在供电半径过长、线径过细和破股线上,对台区布局不合理的进行整改,尽量达到“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按用户分布情况适当增加一些小容量的台区,使台区分布渐趋合理,减少“大马拉小车”现象 ,缩短供电半径,降低线损。

2.实施功率因数提高与无功补偿减少线损。及时调整配电线路的功率因数,实现电容自动补偿与随器、随机、分散就地补偿相结合,提高功率因数和改变电压质量,提高配变供电能力和设备出力,降低电能损失,从而达到降低线损的目的。提高设备和负载的自然功率因数,对于大用户公用变的设备和负载,按配变容量30%装设电容自动投切补偿装置,减少无功损耗。无功补偿装置应选择适当位置,经过实际测算和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对比分析,真正起到补偿效果,达到预期目标。选择无功补偿装置时,要首先考虑科技含量高、自动投切及时,反应灵敏的尖端产品。

3.合理利用“三相就地平衡”法降低线损。三相四线制低压供电时,当三相电压在用户末端呈现电压降,由于各相用户负荷分配不均匀,造成三相电流不平衡,影响配电变压器供电能力,造成电能损失。平衡三相电流时,首先要从用户末端进行测量,根据测得的电流数据,再依次调配400V分支末端的各相用户,力求达到负荷均衡。其次,要根据配电变压器共有几路出线,分别测量各路出线的线电流,依据测量数据,平衡各路出线负荷,达到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端各路

负荷与分支末端用户负荷的平衡效果,解决因三相电流不平衡造成的电能损失。测算表明,当各相电流分配误差达到25% 以上时,配电变压器的电路线损率将超过9%,可见三相电流不平衡的线损率高。

4.强化计量装置管理,广泛采用新型节能型计量装置。电能表的选择应尽量统一标准,严格精确等级,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电网。

一是加强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根据客户的设备容量、负荷性质和变化情况,科学地配置计量装置,使计量装置在较高的负载率下运行,提高计量准确性。对客户电能表要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台账,统一按周期修、校、轮换,提高表计计量的准确性。

二是推广应用新型电能表或长寿命电能表,并可适当采用集中抄表系统,坚决淘汰老型号电能表。

三是供电所应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是对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的计量,应采用户外集中计量的方式,把若干户的电能表集中在计量箱内,这样便于管理又防止窃电。

五是加强对计量装置的常规管理,对变压器的低压接线柱加装防盗性计量装置,避免了农电工监守自盗问题;对台区低压计量装置进行双重计量,解决了计量装置不准确的问题;搞好用户表计的定期校验,特别是加强故障表计的更换和铅封的管理,建立健全用户表卡管理档案,对用电黑户坚决予以取缔。

6.2 加强管理,采取措施,从管理上降低线损

1.建立农电管理工作质量和工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农村用电营业和线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健全线损管理工作机制,成立线损管理领导小组,从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线损管理专(兼)职员,把降损作为公司长期的工作重点来抓,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将各供电所的线损管理同供电量、售电量、售电均价、电费回收、安全生产、精神文明等指标进行挂钩,参照经营指标进行百分制量化,签订合同书,实行目标管理,对各项指标按月考核、按季抽查、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兑现。三是建立了激励机制,对线损管理较好的乡镇供电所负责人,公司出台了一系列的奖励政策,按照降损的比例给予数额的奖励。

2.加强用电检查、加大营业普查的力度。用电检查的主要任务就是防止窃电和保证正确计量。一是定期组织营业普查和供用电合同清理。对用户档案及专用配变的容量、倍率、计量装置接线与运行状况进行核查,规范用电秩序,堵塞

漏洞,防止窃电。二是加大农村用电营业跟踪管理、现场管理工作力度,对各供电所的用电情况进行月度分析,建立 “台区——农户”的详细线损分析工作制度,充分利用营销系统数据做好分析,对突增突减用户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实施用电检查人员轮流排班夜查制,以经常查、时时查、跟踪查为主,做到点面结合。营业普查工作是检查用电营业性质,核实配变台区的营业效益,以及配变台区如何采取措施控制线损,如何保证线路可靠运行的有利措施。根据月度、季度线损指标,检测计量装置、用户表计、互感器的实际比率,落实用电可靠性,电压质量,从而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出存在的弊端。

3.加强抄核收管理、堵住线损漏洞。一是坚持同步抄表制度,消除时间线损,减少线损误差率。建立同步抄表制度,按规定的抄表日期抄表到位,不得擅自更改抄表日期和提前或延后抄表,减少因抄表时间差造成的线损波动,保证线损率核算的准确度。抄表到户工作很繁重,也很复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只有保证了抄表的同步性准确性,才能精确核算线损率,根据核算的线损率,来分析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规定日期一般为照明、非工业、普通工业、商业服务业、农业等小客户,于每月15日前抄表;大宗工业客户及用电量较大的其他客户,于每月20日抄表;每月用电量在1万千瓦以上的电力客户,于每月的每旬进行一次抄表。二是严格考核力度,抄表要到位,杜绝代抄、估抄、错抄、漏抄表计。抄表时应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状况、产品销路及近期的发展趋势。要积极推广应用计算机远程集中抄表、无线电集中抄表等先进的抄表手段和方法,提高抄表效率和质量,真正实现同期同步自动化抄表,使抄表时间差和表码误差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强电量、电价、电费、线损的核算管理。积极推广计算机核算工作,减少核算差错,确保电量、电价、电费、线损正确无误。实施抄收分离,确保营销抄、核、收三个环节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约束,实现抄表不核算、核算不收费,彻底杜绝内部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现象,确保线损的真实性。

4.加强线路巡视和通道清障砍伐工作,降低线损。供电线路和设备巡视工作,也是控制线损的重要措施。当线路和设备在运行中出现异常现象时(速断、接地等),就应该及时安排特殊巡视,以便于查找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开展跟踪检查、分析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和隐患。夜间巡视工作,应选择阴雨天气进行,巡视线路和设备的运行状况,能直观的发现因污闪、个别部位螺栓和线夹松动造

成的放电现象,并根据发现的部位,做好检修工作,防止电能损失。当需要对重要线路在大风天气情况下进行巡视的,也应做好相应安排,目的明确,措施得力,才能发现问题加以排除,收到效果。线路通道不畅,树障多线路接地等故障点多,线损就会增加,及时砍伐竹子树木,清理通道,检查线路绝缘,处理线路隐患,可以大大降低线路损耗。

5.用法律手段,加强反窃电工作。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不断采用新型的防窃电技术、防窃电设备。如采用防窃电多功能电能表,防窃电计量箱,配电柜等。通过每月的线损分析,找出是否存在窃电现象,根据分析对可能存在窃电情况的,及时检测,杜绝窃电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加大力度宣传依法用电、依法治电,不给窃电者有可乘之机。加大农村用电市场秩序的整顿和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力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结论与展望

农村配网线损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线损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有针对性地采取降损措施,严格考核制度,加强管理,降低配网线损率是有很大潜力的。

低压线损的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规范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逐步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指标落实、分工明确”的常态管理机制,依靠一整套完整机制的约束,方能使低压线损的管理更加科学、严谨,成为企业增加效益的一个主要渠道。

8 致

夏建生教授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与鼓励,在文章初稿完成之后,夏老师不厌其烦地给我的文章进行反复修改,以达到规范与完善。从中我感觉到了夏老师的治学严谨,尤其是一些我认为不重要的细节问题,夏老师也一一指出,要求我改正。因此,我每一步的收获,都离不开夏老师的启发与帮助。 由于时间紧迫,加之学识水平有限,内容的论述仍欠缺理论深度,有待进一步研究, 最后,我再次衷心感夏建生教授的帮助。

[1] 廖学琪 . 2008-7. [2] 翟世隆 . [3] 王 柳 . 社,1998-2010

9 参考文献

电网改造范文第5篇

万源市龙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石人乡位于四川省万源市南部,距城区49公里处,辖4个村、25个村民小组,1500户、4800人。幅员面积69平方公里,有耕地5300余亩,其中田2600亩。常年以种养业为主的山区农业乡。其中该乡的农村电网大部份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自始建以来,该段电网未经过改造。农村发展较快,村民经济条件逐步好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与城市化接轨,目前我村大部分农户有了电视机、洗衣机、电饭煲、电磁炉、取暖器等电器,有的农户还有了电冰箱、电炉、空调、电脑、小型动力等功率较大的用电器,导致全村电压不稳,完全不能安全的正常用电。

目前,全乡有16个台区,由于部分农户距离变压器有3~5.5公里远,线损大,造成家电无法正常使用。电力设备使用时间长,设备较为陈旧,致使电电价高达0.8~1.0元/度左右,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困难,急需公司为我村实施农网改造项目,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该乡电网现状

(一)频繁断电。部分变压器容量小,线路老化。配电设施损毁严重,特别是雷雨天气时,经常出现断电现象,多次报修亦治标不治本。

(二)电力太弱。全村现有小型加工机器313户,939千瓦,农业生产和节日等用电高峰期,连正常的照明需要都不能满足。

二、造成用电困难的主要原因

(一)供电可靠性差。由于配电变压器离用户较远,供电质量难以保证。

(二)电网供电线路网架结构薄弱。受当时条件的限制,从变电站到该村的电力线路大多采用自制杆和木制杆,选用的导线线径小,配电容量低,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三)线路设施自然损坏程度高。电网线路经过多年运行后存在严重的破股线、电杆老化等现象;同时线路老化、弧垂过大,低压架空线路常与居民住宅和线下树木碰撞,形成树线争空,导致短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和电量损耗。

(四)地理位置受限。大部份农户用照明,家有小型加工机器,组距变压器约3公里。

鉴于农村电网现状,为了消除严重的电力安全隐患,发展农业生产,惠及民生。特申请农网改造项目。

妥否,望批复。

电网改造范文第6篇

第一章

1.1 为确保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的,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规划要求和《国家能源局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结合集团公司农网改造升级会议要求及系统电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变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避免重复建设。重点对县城、主要城镇电网进行改造建设,支持和配合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为实现电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1.3 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4 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

第二章

农网改造升级总体要求

2.1 对未改造的农村行政村电网全部改造到位,改造面达到100%。“太阳—太阳”独立光伏发电系统已解决供电的区域,不再纳入本次改造升级范围。

2.2 对目前自发自供区的农网改造,由当地政府协调,按自愿无偿划转(不接收人员)的原则,接收后,要结合当地用电负荷特点、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周边电源点情况,合理安排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2.3 对城镇化发展引起的农村空壳化和属于移民搬迁范畴的地域不改造,避免投资浪费。列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年)》范围内的地区,不纳入本次改造升级范围,但要做好移民搬迁后新建居住地的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

2.4 对已改造电网实施升级,满足电力增长需求。解决现有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满足人均用电水平发展需求。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使农业生产设施用电得到解决,使省政府确定的工业园区、重点城镇对电力的需求得到满足。

2.5 解决现代农业和“一村一品” 等用电问题,解决粮食主产区农田灌溉、农业生产设施(如大棚)、农副产品粗加工等用电问题。满足三相入户工程,使全省三相电覆盖面达到70%以上(即:380V到用户房屋附近,具备入户条件)。

2.6 农网改造升级应充分考虑城镇、乡村、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别区域的负荷特点、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合理优化网架结构,进一步减少迂回及卡脖子供电线路。

2.7 农网改造升级要积极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尽可能采用公司《35—110kV变电站典型设计》和《10kV及以下电网典型设计》、来做好工程设建设管理工作。

2.8 农网改造升级应适度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开展配电自动化、智能化配电台区、智能计量系统、智能调度和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2.9 中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应根据负荷密度来确定,一般中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4km,乡村不宜超过15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250m,乡村不宜超过500m。用户特别分散的区域供电半径可适当延长。应对不符合供电半径要求,也不具备新安排35—110kV布点的区域,可采用分段调压、电容补偿等措施,抬高10kV末端电压,满足用户终端电压质量要求。

2.10 农网改造升级后,县域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可靠性、节能减排等指标均要实现相应的目标,升级后的电网要与县域GDP总量水平、人均用电量、户均用电容量的指标需求相适应。

——供电能力:满足县域人均GDP水平(≥1.5万元)、人均用电量(≥800kWh)、户均用电容量(≥4kW)的指标需求;

——供电质量: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

——供电可靠性:中压用户供电可靠率(RS3)达到99.75%以上;

2.11 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架空线路杆塔上禁止搭挂与电力通信无关的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他弱电线路。

2.13 各市、县分公司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目标,利用五年时间,分步实施,确保农网改造升级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章

高压配电网

3.1. 县域电网应加强与上一级电网联络。

3.2 高压配电网宜采用双电源接线、互为备用或环网接线、开、闭环运行的方式,满足供电安全N—1准则,负荷较小的地区,根据实地情况也可采用单辐射接线方式。高压电网的容载比宜控制在1.5~2.1之间,负荷增长较快地区宜取高值。

3.3 高压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没有架空走廊或有特殊要求的地段,可采用电缆线路。 3.4 高压线路应尽量避免跨越主干铁路、高等级公路、重要输电线路等重要设施,尽量避开微气象区域(风口、垭口、多雷区等)。

3.5 线路导线截面选择应满足负荷中长期发展要求,根据规划区域内饱和负荷值,按经济电流密度一次选定。110kV架空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185mm2, 35kV不宜小于120 mm2。

3.6 线路在满足设计要求前提下优先选用钢筋混凝土电杆。 3.7 新建变电站应按远期无人值守方式建设。

3.8 变电站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电网规划的要求,靠近负荷中心地区。 3.9 变电站宜采用半户外布置,选址困难的城镇及污染严重地区可采用户内型变电站或选用组合电器装置(GIS、HGIS)。

3.10 变电站主变台数宜按不少于两台设计,主变应采用有载调压、Sll及以上节能型变压器,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选用SF6断路器或真空断路器,10kV配电装置宜采用户内布置,选用中置式手车真空开关柜。 3.11 变电站建筑物应与环境协调,符合“安全、经济、美观、节约占地”的原则,宜按照最终规模一次建成。

第四章

中压配电网

4.1中压配电网应合理布局,接线方式灵活、简洁。对农村电网宜采用树枝型放射状结构,县城、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乡镇根据变电站布局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采用环网“手拉手”供电;在条件不具备时,也可根据配电网结构采用馈路之间的“手拉手”供电。公用线路应分区分片供电,供电范围不应交叉重叠。

4.1对于采取环网“手拉手”供电的区域,要根据电源点位置、负荷密度和运行管理需要,合理确定供电区域和环网联络容量,原则上环网长度不超过3km。

4.2城镇中压配电网宜采用多分段适度联络接线方式,导线 及设备应满足转供重要负荷的要求。乡村中压配电网宜采用放射式接线方式,有条件的大负荷用电乡(镇)村也可采用双电源分段联络接线方式。

4.3中压配电网线路主干线应根据线路长度和负荷分布情况进行分段并装设分段开关,主干线分段宜分为2~3段。分支线宜装设分支开关。

4.4 负荷密度较大的县城和工业集中区10kV线路宜采用同杆双回或多回架设。 4.5 地级市所在地以及附中心城市和发展较快的县城导线截面:主干线宜采用绝缘240mm2;分支线宜采用绝缘185mm

2、120mm2。

4.6一般县城、重要乡镇以及现代农业开发区导线截面:主干线宜分别不小于150mm

2、95mm2,分支线宜分别不小于95mm

2、70mm2,特别偏远地区可选用50mm

2、35mm2。

4.7 中压配电网线路杆塔在城镇宜选用12m及以上杆塔,乡村一般选用10m及以上杆塔。

4.8 县城、主要城镇线路档距不宜超过50m,乡村线路档距不宜超过70m。 4.9 对雷害多发地区及架空绝缘线路应加强防雷击断线的措施。

4.10 中压配电线路宜采用架空方式,县城、主要城镇、林区、人群密集区域可采用架空绝缘导线。下列情况可采用电缆线路:

(1)走廊狭窄,因架空线路难以通过而不能满足供电需求的地区; (2)电网结构或安全运行的特殊需要。

(4)县城和工业园区的重点区域由政府解决了电缆管沟建设问题的。 4.11绝缘线路的干线应根据线路走向及负荷分布合理设置接地挂环和避雷器。 4.12 电缆线路路径应按照地区建设规划统一安排,结合道路建设同步进行,重要道路两侧均应预留电缆通道,通道的宽度、深度及电缆容量应考虑远期发展的要求。主要道路路口应预留电缆横穿过街管道。

4.13当变电站10kV出线数量不足或线路走廊条件受限制时,可建设开闭所。开闭所接线应力求简化,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开闭所应按无人值守建设,具备遥测、遥信、遥控等功能,并配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切装置,再分配容量不宜超过10000kVA。

4.14 配电变压器应按照“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建设与改造。变压器应布置(3)经过效益分析与对比,工程新增效益在3年内可偿还投资的项目;

在负荷中心,一般采用柱上安装方式,变压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对人口密集、安全性要求高的地区可采用箱式变压器。

4.15 新装及更换配电变压器应选用S11型及以上节能配电变压器或非晶合金铁芯配电变压器。安装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及有特殊防火要求的配电变压器应采用干式变压器。

4.16 配电变压器容量宜按近期规划负荷选择,适当考虑负荷发展。柱上配电变压器容量应不超过400kVA,单台箱式变压器容量宜小于630kVA,单台干式变压器容量宜小于1250kVA。配电站可配置双路电源,宜装设2—4台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超过800kVA。

4.17 以居民生活用电为主,且供电分散的地区可采用单、三相混合供电方式。单相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20kVA。

4.18 配电变压器的进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力电缆,进线应采用JKLYJ型绝缘导线,出线应采用YJLV型低压电缆。配电变压器的高低压接线端应安装绝缘护套。

4.19 配电变压器的高压侧应采用熔断器或开关保护,低压侧应装设刀熔开关或自动开关保护。

4.20 315kVA及以下配电变压器的低压配电装置新建、改造时,一般宜采用户外配电柜。

4.21 配电变压器的低压配电装置应具有防雷、过流保护、无功补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计量、测量等功能,壳体宜采用不锈钢或新型坚固复合塑料材质。

4.22 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内宜预留安装智能配变终端的位置。有条件的可开展具有状态参数监测、剩余电流保护监测管理、谐波监测、三相不平衡监测、电量抄录、远程通信、变压器防盗等功能的智能配变台区建设。

4.23 箱式变(配)电站壳体应采用不锈钢或新型坚固复合塑料材质。配电站开关设备应采用免维护的全密封、全绝缘负荷开关,开关设备应具备“五防功能”(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地刀),防止带接地线(地刀)合断路器(隔离开关),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4.24 地处偏远地区的变压器等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4.25 线路上安装的柱上开关,应采用真空开关,原则上在本次农网改造升级期间淘汰油开关。

4.26 线路柱上开关,应装设防雷装置,开路运行的柱上开关两侧,均应装设防雷装置。当柱上开关作为联络开关时(两侧有电源),两侧都应装设隔离刀闸,断路器作为分路开关时(一侧为电源侧,另一侧确认无电源时),在电源侧加装隔离刀闸。柱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直接接地。

4.27 避雷器应靠近变压器安装,安装时不得用铁横代替避雷器接地线,每个避雷器分别与接地线相连接,不得串接。

4.28 配电线路拉线安装应紧靠横担下悬挂,穿越导线的拉线、装设在柱上开关和高压丝具杆上的拉线,应加装拉线绝缘子。在遇大档距和95mm2以上导线型号时可用悬式绝缘子代替拉线绝缘子。拉线绝缘子的安装位置必须在可能带电部位以下,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5米。

4.29 配电线路建成时,必须按规定配置线路杆塔标识牌、安全警示牌、相序牌等。

第五章

低压配电网

5.1 低压配电网坚持分区供电原则,低压线路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一般采用单电源辐射接线和单电源环网接线。

5.2 低压主干线路导线截面应参考供电区域饱和负荷值,按经济电流密度选取。县城、主要城镇低压主干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70mm2,乡村低压主干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50mm2;

5.3 县城、主要城镇和人口密集地区、穿越林区低压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排灌低压线路可采用地埋线。

5.4 县城、主要城镇和人口密集地区的低压架空线路宜采用10m及以上混凝土杆,其他地区宜采用8m及以上混凝土杆,稍径不小于150mm。

5.5 低压线路可与同一电源10kV配电线路同杆架设。当10kV配电线路有分段时,同杆架设的低压线路不应跨越分段区。

5.6 电缆线路一般采用聚乙烯绝缘电缆;在有可能遭受损伤的地段,应采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在有可能发生位移的土壤中(沼泽地、流沙、回填土等)敷设电缆时,应采用钢丝铠装电缆。

第六章

低压户表

6.1 居民用户用电容量设计城市每户容量不小于8kW,县城每户容量不小于6kW,一般每户容量不小于4kW,经济欠发达地区每户容量不小于2kW。

6.2 低压接户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根据用户负荷确定,铝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铜芯绝缘导线截面不小于4mm2。进户后应加装控制刀闸、熔丝和漏电保护器。

6.3 居民户应采用“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

6.4 电能表应安装在计量表箱内,不宜采用杆上安装方式。室外计量表箱宜选用防腐非金属计量表箱。金属计量表箱应可靠接地。计量表箱要统一编号,箱底对地面距离不低于2m。

6.5 电能表应采用电子表或智能电表,电能表容量应按居民户用电负荷合理配置,县城和主要城镇按5-20A或10-40A选定,经济欠发达地区按2.5-10A选定。三相电能表按照实际需求容量确定。

6.6 农村边远的分散农户,可安装预付费电能表。人口密集区可安装集中抄表系统或逐步开展智能化计量系统应用。对安装集抄或智能化计量系统的单位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定员。

6.7 接户线第一支持点与计量表箱进出孔之间应敷设PVC管,进出线孔应装绝缘护圈。 6.8 电能表应安装牢固,接线端子、电能表、漏电断路器之间连接线采用不小于4mm2铜芯绝缘导线。

6.9 低压配电网应分级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剩余电流总保护和中级保护应能够及时切除低压配电网主干线和分支线路上因断线接地等产生较大剩余电流的故障。

第七章

自动化及及通信 7.1 新建或改造自动化系统应统筹多种自动化系统的需求,统一规划设计数据采集平台。

7.2 具有15个以上变电站的县供电企业,新建或改造调度和配网自动化系统,可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其余县供电企业,宜优先选用调配一体化系统。

7.3新建或改造调度自动化系统应遵循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具备基本功能及遥控安全约束、运行设备在线状态监测等功能。

7.4配网自动化系统应在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配电网监视与控制(SCADA)、馈线自动化(PA)基本功能为主,具备扩展配变监测功能、配电设备管理(DMS)、地理信息系统(GIS)接口能力。

7.5农村电网通信系统应按照集团公司《电网调度通讯自动化规划(2009—2013年)》和智能电网规划执行。

7.6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建设基于载波、无线通信方式或GPRS/3G/CDMA无线数据传输的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7.7自动化及通信系统的安全性应能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7.8在自动化及通信建设的基础上,按照集团公司智能电网的统一规划,有条件的地区可试点建设智能电网。

第八章 无功优化补偿

8.1 农网无功补偿应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全网优化、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调压与降损相结合的补偿策略,确定最佳补偿方案。

8.2农网无功优化补偿建设应从电压无功信息采集、无功优化计算、装置配置、控制与管理等方面开展。积极应用信息和自动化技术,实现电压无功综合治理和优化控制。

8.3中压线路补偿点以一处为宜,一般不超过两处,补偿容量依据局部电网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无功基荷两部分来确定。以电缆为主的中压线路,其所接变电站母线电容电流较大或消弧线圈处于欠补偿状态时,应尽量避免采用线路补偿方式。

8.4变电站及中压配电变压器无功优化补偿容量一般按变压器基本负荷所需的无功配置。变电站一般按主变容量的10-30%配置;

8.5 100kVA及以上配电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宜采用具有电压、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综合控制功能的自动装置,容量按配电变压器的10-30%确定;50-100kVA配电变压器低压侧按配电变压器容量的10%加装固定无功补偿装置。

8.6谐波污染较为严重的变电站和配电台区,宜选用无功补偿与滤波相结合的无功补偿装置。

8.7低压电动机或车间电动机群的无功补偿容量宜按补偿电动机的空载无功功率或将功率因数提高到0.9以上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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