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辞职信范文

2023-09-21

中铁辞职信范文第1篇

2013安全质量工作总结

2013年,中铁三局集团府谷铁路专用线项目部在府谷煤业铁路建设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扎实、稳步地推进了各项工作,在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13安全质量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质量管理取得的成果、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先进工作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项目在2013年工程施工中,配备了足够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满足工程的需要;制定了严密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及保证体系,为实现安全质量目标提供可靠的保证;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率100%;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定期、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限时间进行整改,保证闭合;每月召开安全质量会议,对本月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下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截止目前,我项目部安全始终可控,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优良,施工的路基、桥涵工程全部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其中,桥涵工程的10根桩基、5个墩台、24片板梁全部合格;路基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施工,路堤填土进行层层压实,,满足要求。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我项目部对项目领导班子、部门、个人制定了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工地,责任落实到个人,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逐步细化安全生产职责,使其责任制的履行受到检查、监督、考核与奖惩。每个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对成绩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成绩差的进行通报及经济处罚,并督促进行整改。通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和落实,有效地提高了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安全、质量问题的检查、整改、闭合和对危险源的监控的情况汇总。

我项目部自开工以来就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制定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经统计施工项目中危险源共计113个,其中重大危险源16个,一般危险源97个。我项目部制定了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2013年,我项目部在各种检查中共发现问题103条,项目部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监督整改通知书,并定人、定措施、限时间进行整改,所有问题都已完成了整改闭合。

四、指挥部下发安全、质量文件的落实情况

2013年我项目部共收到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安全、质量的文件43份,其中包括指挥部的要求、检查通报、转发铁道部的通报等。对于指挥部的要求,例如:《关于做好2013防洪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路基及附属工程施工要求的通知》、《关于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的通知》等,我项目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人员进行学习,项目领导将责任落实到部门、个人,严格按照指挥部的要求执行;对于检查通报,例如:综合考评、专项检查、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跟我项目部有关的,我项目部领导进行了详细批示,定人、定措施、限时间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回复及时上报了指挥部,保证了整改闭合;跟我项目部无关的,我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举一反三,避免在我项目部发生类似的问题。

五、施工安全质量状况的评估

我项目2013年施工安全可控,未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优良,满足设计、验标要求。

六、冬休期间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等落实情况 我项目部针对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做好低温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组织项目部人员召开了关于冬季施工及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的专题会议,并制定了安全保证措施,指定了专门的负责人定期对工地、驻地、钢筋场、试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我项目部购置了足够的防寒防冻物资,配备齐全了灭火器。办公室、宿舍使用的煤炉安装了炉桶,并配置了通风漏斗。每个屋制定了煤炉安全负责人,并制定了值日表,定期对炉桶进行清理,将防煤气中毒措施及应急预案上墙,保证万无一失。

七、下一安全、质量工作计划及重点部署

根据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2014年的施工任务为桥梁施工及路基土方施工,重点工程为:跨线桥施工。

1、质量方面: 依据验收规范的标准,检查各工号的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控制质量关键工序,确保桥涵施工质量达到既定要求。严把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关,选取优质原材;监督检查混凝土施工,规范混凝土施工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根据指挥部要求制定冬季、夏季混凝土施工措施,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提前采取应变措施。监督检查混凝土施工质量,确保质量达标。

2、安全方面:

严格执行上岗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所有进场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操作资格证,并经过本项目的安全意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后,方可进场作业;经常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造安全的施工生产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改善劳动条件,清除隐患,防止事故。

30+50+30m跨线桥为我项目部施工的安全重点,施工时我项目部将编制严密的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人员现场监督,配齐各种资源,制定可行的应急措施及预案,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3年,我项目部取得了较好的安全质量成绩,2014年我项目部将再接再厉,制定更加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好指挥部的各项通知、要求,严把安全质量关,圆满的完成我标段的剩余工程。

中铁三局集团府谷铁路专用线项目部

中铁辞职信范文第2篇

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XX指挥部第X作业队第X架子队(以下简称第X架子队)管辖范围为桥、隧、路基、站场综合性工程,主要承担庙岭1号隧道、庙岭2号隧道,两座隧道。庙岭大桥、浑白大桥、松江一号桥、松江二号桥,四座桥梁。以及路基两段,松江河站场一处。施工区域全长12.3公里。

二、第X架子队基本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要求第X架子队配置一个专业队长,一个技术负责人,6名技术员、2名质量员、2名安全、1名试验员、1名材料员、1名库管员、1名设备管理员、1名核算员、3名领工员和10名工班长,13大员由正式职工构成,形成架子队监控层,作业层由劳务工构成,即“职工+劳务工”模式。坚决执行架子队的组成原则“以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管理层,以正式职工带劳务人员为作业层组建的架子队”。目前架子队下设:雨棚基础班、钢结构班,地道及站台面装饰班三个班组,工班长由经验丰富的职工担任,严格执行“工班长向领工员负责,领工员向队长负责”的制度。架子队以后根据工作量适当加设满足施工要求的班组。

三、第X架子队制定严密的架子队成员岗位职责与权限如下:

1、架子队职责:认真执行作业队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第一作业队的管理和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在作业队授权范围内统一指挥和管理本区段劳务作业人员;负责本区段生产施工组织,日常的技术管理及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的监督实施;配合做好各种迎接检查工作。

2、架子队管理:架子队的设立是作业队为强化内部管理而采取

的一种措施,是作业队管理职能的延伸,架子队是作业队的一级管理机构。它实行垂直管理(即架子队专业人员同时受作业队对口分管部门的业务管理),架子队中的质检人员、物资采购人员由作业队派驻,受双重领导。

3、为了实现作业队的各项管理目标,架子队作为一级管理机构必须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责:

(1)、员工管理:架子队中组成“架子”的正式员工考勤由作业队办公室负责,正式员工请假由架子队长批准后报主管副经理审批;架子队外聘人员考勤由架子队负责,每月末上报作业队办公室,外聘人员请假由架子队长审批。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程序进行审批,休完假期回工地后要到作业队或架子队办公室销假。架子队员工管理由架子队长负责,其人事任免和调动报作业队审批同意后生效。

(2)、设备管理:大型设备由作业队物资部统一调配,架子队负责管理和使用;小型机具由物机部购置后交架子队管理和使用。

(3)、材料管理:大宗材料由作业队物机部供应和采购;辅助材料由架子队报计划,物机部采购后交架子队管理和使用。

(4)、工资管理:架子队员工工资由作业队财务部根据考勤统一发放;奖金根据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经作业队考核后发放到架子队,由架子队长自行分配。

(5)、后勤管理:后勤日常管理工作由架子队负责,相关费用报请作业队批准后统一报销。

(6)、劳务队伍管理:(1)劳务队伍的合同由作业队签订,架子队负责各劳务队伍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管理,根据作业队下达的施工任务计划,层层分解到各施工班组,加强过程控制,确保计划任务目标安全优质地完成;同时,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重视做好

各种迎接检查的工作。(2)做好劳务队伍的工程量审核和验收工作,把好验工计价关。(3)与作业队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劳务队伍的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对所有劳务人员要登记造册,进行全员培训后才允许其上岗;加强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对新进场人员一律要先登记,后培训,把好用人关。(4)每月了解并掌握各施工班组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向作业队及时反馈意见并提出相关建议。

4、架子队建立建全相关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劳务人员管理制度、材料及小型机具的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架子队员工的管理办法、制定架子队成员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

四、第X架子队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一视同仁、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原则,构建和谐的劳务用工关系。逐步形成劳务工与正式职工一体化管理体系,做到人格上一样尊重、工作上一样信任、政治、业务上一样培养、荣誉上一样享受、生活上一样关心。

1、劳务队伍信息台帐

2、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台帐

3、劳务人员出工考勤台帐。

4、建立劳务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还应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书。

进场培训:劳务工进场后在施工前,作业队要组织架子队所有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质量、技术及作业规范的培训。

专项培训:作业队应组织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

取得上岗证书。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进行专题培训。

日常培训:坚持每日早点名制度,由架子队副队长根据前一天工作完成情况、现场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总结、分析并布置当天的工作。

5、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架子队技术负责人根据作业队总工的技术交底,就项目的施工工序和作业流程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领工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

6、劳务人员工资原则上由作业队统一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标准由劳务队伍制定,工资的发放由作业队代发,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确保劳务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 第四劳务队伍班组的考核管理办法

在以往的施工中,对分项工程常采用简单的分包办法,主观上以为施工交给劳务队伍就可以完全达到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既定目标,造成了事实上的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导致了施工过程中的管理难度加大,各项管理目标落实不下去,最终给施工企业造成很大损失,而架子队管理模式对每个劳务队伍人员按工序分成不同班组进行单独管理,取消了包工头的做法,可有效地加强作业队对工程施工的各项控制力。

1、班组的设立和班组长纳入架子队统一管理

在架子队的管理模式下,现场管理取消了包工头这一环节,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分别成立雨棚基础班、钢构班、地道装饰班、桩等,每个工班不少于20人,一般不超过50人。架子队从每个班组中选出责任心强、有专业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公司职工工作为班组

2、班组的管理和考评

架子队领导管理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组管理考核办法,每周对各工班进行一次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点评,利用影像资料对各工班在该周施工过程中好的方面进行表扬,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行为进行曝光、批评、处罚和后续整改。对各分部工程中的不同工班之间进行比较,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每月对工班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的综合考评,评定各班组长的当月绩效奖金,选出当月的优秀班组(以实际业绩为基准,数量取班组总数的1/5)。

在作业队—架子队—班组长—劳务工的一体化管理体系中,作业队架子队管理小组对各工班进行考核;架子队对班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架子队负责各分部工程的副队长(领工员)执行,纳入架子队管理的各班组长对架子队队长负责,具体执行并落实对班组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3、班组建设管理的效果

在作业队—架子队—班组长—劳务工的一体化管理体系中,把从劳务工中选出的工班长群体纳入架子队管理层,形成了扁平化结构,强化了作业队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了施工现场质量体系、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施工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提高和加强。班组长群体在架子队和劳务工之间起着纽带作用,通过对工班长的岗位授牌、荣誉信任、奖金激励等手段调动了工班长的积极性,增加了架子队对劳务工的管理力量,扩容了架子队与劳务工之间的通道,确保了作业队的每项管理意图的实施能够畅通地到达每一个劳务工。

六、第X架子队现阶段任务及完成情况

第X架子队现阶段主要任务根据沈阳铁路局X局长4月17日检查情况通报内容及4月18日X副局长现场会议要求,确保松江河车站在2012年6月30日前开通使用。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我队针对松江河站剩余工程数量及下步施工计划做出详细研究及排摆,拟定出2012年5月31日完成中间站台旅客地道施工,并临时半幅(5道侧)开通中间站台,2012年6月1日起封闭基本站台,展开基本站台施工,2012年6月25日实现基本站台运营功能的工作计划。要完成这一计划,这需要松江河站车务、工务、电务以及地方部门的配合及支持。

中铁辞职信范文第3篇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方案

一、概况

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SJZ-1标段中铁十一局管段起讫里程为改D2K19+909~DK51+213.6,全长31.3046km,沿途经过藁城市及晋州市,途径乡镇、村庄较多,治安状况较为复杂,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管理方案。

二、组织机构

1、项目部治安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治安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书记任组长,副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综合部负责施工现场治安的日常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郑平良

副组长:陈海学 陈建法 阎晋锁

成 员:左坐喜 尹传稳 裴军生 张亚平 张卫 黄广良 尹清明 高利

各分部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施工现场治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自管段内的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工作。

三、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

1 (1)组长对施工现场内各项事务负主要责任。 (2)负责施工现场全面的指挥和协调各项工作。

(3)负责与施工队伍及相关单位的联络沟通,保障施工现场的井然有序。

(4)制定施工现场安保、消防、卫生等相关制度。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做好施工现场各项保卫工作。

(2)做好意见、建议的上传、下达,塑造一个愉快、严谨的工作氛围。

(3)及时完成组长交待的各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人员做好施工现场原材料、设备等物品的盘点,成立巡逻小组不定时复盘。

3、工地安全门卫岗位职责

(1)集中思想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有关治安条例。

(2)上岗时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开小差,干私活。

(3)严格把好门卫关,对进出物资和车辆必须凭证件及有关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放行,并且做好登记

(4)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 (5)本工地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出入证检查。

(6)晚上值班轮流值勤,要做到勤巡逻、勤了望、勤观察、勤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向治安组汇报,采取可行措施,及时处理解决。 (7)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接物和处事,应讲究方法,以理服人,敢于同坏现象作斗争。

2 (8)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9)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立足本职岗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10)如有违反现场保卫制度者,按工地治安条例处罚。

四、治安联防方案

1、分部的拌和站、梁场均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 4 人昼夜轮流值班,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设专人巡逻护场,重点是钢筋加工场、仓库、木工加工棚、油库、办公室、宿舍及成品、半成品保护。

2、加强对劳务工的管理,摸清人员的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

3、每周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进行治安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内备查。

4、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分部领导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

5、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领导小组,与施工队伍、班组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

6、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7、财务室、工具房、库房、施工人员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工地内禁止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聚众斗殴等违法乱纪行为。

8、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

3 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指定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9、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0、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五、重大节假日安全保卫方案

治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重大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单位指示精神,落实宣传教育计划。 (2)检查督促责任制落实,预防事故的发生。 (3)亲临一线,带头值班,严抓死守,确保安全。 (4)组织检查评比,不断总结提高,推进工作。

(5)加强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加强现场巡逻,加大管理力度。

2、应急准备及安全措施:

(1)项目部节前对项目部人员、各分部对分部及所属施工人员进行一次节前安全教育,提高节日安全意识,做到人人皆知。 (2)节前进行一次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复查验收。

(3)建立项目主管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4)成立由治安队员组成的巡逻队,负责施工现场以及生活区的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及时处理、上报各种隐患、事故,保证工地安全。

(5)分部值班员和巡逻队队长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务的联络信息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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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治安管理制度

1、治安保卫制度

(1)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治安规章制度,项目经理部、分部、施工队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发生事故或者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2)项目部及分部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治安保卫组织,定期开会分析组织检查、寻找漏洞、制定措施。

(3)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等必须门窗完整、安全,钥匙要随身携带,做到人离关窗、上锁,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4)施工现场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5)制定切实可行的治安保卫制度,作到有章可循,重点部位重点人口形成文字档案,作到有据可查。

(6)项目部设立治安保卫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

(7)分部、施工队、班组之间层层签订《治安包保责任书》,各自管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

(8)施工现场所有出入口应设警卫室,昼夜有值在人员和记录,施工重要环节应成立护场队,巡逻检查以确保安全。

(9)落实好政府关于施工的管理规定,把好审查关、办证关、辞退关,将治安保卫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工地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值勤,热情服务。

5 (2)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出入车辆物品严格检查登记。

(3)工地材料出门,必须持有分部经理或物资部长签字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4)进入现场必须持有“出入证”,小商贩严禁入内,因业务往来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办理进门手续放可放行。

(5)门卫人员对持包出入现场者有权开包检验,不服从者交安全部门处理。

(6)对偷带工地材料,交工地安全部门处理,特殊情况,可先予扣留。

(7)严格执行警卫人员“十不准”和奖惩制度。

3、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特现定如下 (1)员工宿舍治安制度

①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等违法活动,违者按项目部制定的治安处罚规定处罚。

②非本宿舍人员不得在本宿舍内住宿。 ③禁止男女混住,违者按规定处罚。

④禁止在宿舍内赌博,嫖娼,违者按规定处罚,情节恶劣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⑤本宿舍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禁止偷拿别人的物品,违者按规定处罚,情节严惩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⑥不准在宿舍内藏放枪支、弹药、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

6 他管制刀具等非法武器。

⑦不准在宿舍存放各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2)员工宿舍防火制度

①宿舍内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物资设备部批准后,由物资设备部部派电工安装。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

②严禁使用不合格电热毯等电器。

③严禁宿舍内乱扔烟头,严禁躺在床上抽烟。 ④禁止挪用消防器材、乱动消防设施。 ⑤禁止存放工具、杂物、易燃易爆危险品。 (3)劳务工宿舍区安全管理措施

为保证劳务工生活区的居住安全,保证工地的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①劳务工宿舍区内照明用电一律使用220V照明用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②宿舍区按实际需要配备灭火器材,保证出现火情能及时进行扑救。

③指定、强化检查处罚措施,定期组织人员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堵塞漏洞、消灭隐患。

④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劳务工安全观念,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⑤ 分部必须派专人进行生活区管理工作。

中铁辞职信范文第4篇

中铁九局物〔2014〕257号

中铁九局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中铁九局施工生产管理要求,全面加强各项物资管理工作,确保全局物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结合全局物资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铁九局物资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机构、两级集中采购、一个招标平台”的物资管理运行体系。

(一)三级管理机构是指:建立局-子分公司-工程队三级物资管理常设机构。

(二)两级集中采购是指:由局、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部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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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三)一个招标平台是指:局设立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为局级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局物资管理部负责执行具体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九局各单位的物资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一节

物资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局负责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是全局物资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第五条 局、局项目部、子分公司、工程队必须依据局定员编制有关规定设臵物资管理部门,非直接承担施工生产的单位要设臵专人进行物资管理。

第六条 各级物资部门管理职责

(一)局物资管理部

1. 是全局物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制度和办法,建立物资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九局物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目标并分解和落实。

2. 负责全面推行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建立并维护九局物资集采信息和交易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的物资信息,并按时上报向股份公司。

3. 负责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采购总量计划的审批,确定采购方式,组织制定采购管理方案。牵头组织重大物资集采招标活动;审核招(议)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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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与局重点项目大额物资采购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组织大额物资采购合同评审、签订工作。

5. 负责物资消耗管理的控制与监督,指导项目开展物资采购预算编制和材料核算与成本分析工作,参加局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6. 负责物资库存管理,定期组织库存盘点并对库存结构进行分析。

7. 负责全局A类物资合格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发布A类物资合格供方名录,定期组织对供应商的考核复评。

8. 负责推行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的标准化配臵;对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的计划、采购、报废实行动态管理;对子分公司周转材料、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进行指导工作。

9. 负责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的应用管理,物资管理系统信息化的应用。

10. 负责大额原材料、周转材料的报废鉴定及废旧物资的处理审批。

11. 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相关的物资流程制定与运行工作。

12. 负责全局物资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及存档工作。

13. 负责物资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物资专项监察、综合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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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参与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局项目部物资部门

1. 严格执行中铁九局物资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并接受局对各项物资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2. 负责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

3. 审批各参建单位物资存放场所、拌合站仓容配备等库区规划;

4. 组织调查当地各类物资市场资源保障能力及价格信息,为成本编制提供当地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

5. 负责供应商评价,上报A类物资供应商资料,发布B类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6. 制定、分解并下达物资责任成本控制指标,严格控制物资的采购和消耗成本,积极组织开展物资核算工作;

7. 加强对现场物资验收、贮存、消耗等作业环节的业务指导与管控;

8. 负责大型工装的标准化配臵方案的实施,协调内部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的调剂使用工作;

9. 牵头组织各工程队做好上级单位的各种检查以及整改问题的落实;

10.建立完整的物资管理台账,及时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统计报表、简报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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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分公司物资部门

1. 负责本单位物资归口管理。严格执行中铁九局物资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制定本单位物资管理办法,并接受局对各项物资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2. 负责供应商评价,上报A类物资供应商资料,发布B类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3. 负责本公司自管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 4. 负责对所辖工程队物资过程管控的具体工作,解决物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加强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配合局推行大型工装的标准化配臵工作;

6. 严格控制物资的采购和消耗成本,积极开展物资核算工作;

7. 组织废旧物资的签定与报废、指导所属工程队物资回收工作;

8. 加强对管内各级物资人员的培训工作;

9. 按时向局物资管理部提报物资统计报表、简报及相关资料。

(四)工程队物资部门

1. 严格实施上级单位有关物资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协助上级单位做好集采物资供应工作;

2. 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贮存、保管保养、发放、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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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析等现场管理工作;

3. 具体做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相关台账; 4. 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现场物资领用、周转材料的租赁(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5. 负责物资统计报表及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

(五)相关部门

1.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需用量计划的核算,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配臵方案的确定并提出需用计划和加工标准,参与原材料、工装等物资的验收、月度材料的消耗分析。

2. 工程经济部门负责提供材料预算单价、材料消耗定额标准,牵头进行材料调差索赔工作,参与月度材料的消耗分析、周转材料管理的相关工作。

3. 安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制度,参与物资验收、不合格品处理,参与废旧物资鉴定工作。

4. 机械设备部门负责配合各种配件、油品的采购、发放等管理工作。

5. 财务部门负责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相关手续对物资进行会计核算,配合物资招标相关工作,参与物资报废等管理工作。

6. 法务部门负责配合制定采购、租赁合同范本,审查采购文件、合同的法律风险。

7.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开展集采管理效能监察及相关违规案件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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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集采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七条 建立中铁九局和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中铁九局成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物资集采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 各子分公司也要成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物资集采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九条 全局在建工程项目所需主要物资及适于批量采购的其他物资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物资集中采购实行“全面集采,分级授权,区域集中”的采购管理模式。

第十条 全局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局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授权的范围组织开展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的主体单位为局、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部门,工程队负责零星物资采购,其他部门、单位在无授权的前提下均不得实施物资采购。

第十一条 纳入物资集中采购的类别:主要是构成工程主体结构的主要材料和通过大批量集中采购能确保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辅助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十二条 物资集中采购以战略采购、招标采购、电子商务采购的方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辅,在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内择优选择供应商,达到产品质优价廉的目的。

第十三条 相关要求

(一)市场资源调查:新建工程开工前,局项目部物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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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局属工程、子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对局委托管理项目和自揽工程项目组织市场资源调查,撰写市场调查报告,编制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方案上报局物资管理部审批备案。

(二)采购工作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局物资管理部批复的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方案开展物资集采工作。

1. 以供方的评价、选择为依据,全面推行集中采购,增强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

2. 以采购计划、合同为基础,规范采购信息; 3. 强化采购产品的验证工作,确保进场物资质量; 4. 重大物资的采购事宜,必须服从中铁九局的决策。

(三)采购预算管理:全面实施物资采购预算管理机制,并以采购预算做为物资采购控制基本额度。

(四)结算管理:采购、租赁各种物资采购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运费、捆扎、途中装卸、倒运等费用),要本着和物资发票一体(附发票一起点收进账)的方式验收结算,办理入库、出库。

第十四条 合同管理

(一)物资采购必须按局《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二)合同正式签订前,各级物资管理部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进行评审,重大物资集中采购合同必须先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反复论证和评审后,方可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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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各单位不得规避采购合同的签订;

(四)严禁非物资人员插手采购合同的签订。

第四章 供应商管理 第一节 管理原则

第十五条 分级分类管理物资供应商。分类详情见《A、B类供应商物资目录》。

第十六条 采购时需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不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内的须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十七条 “谁采购谁评价”。评价合格后,上报上级单位审批,纳入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十八条 已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需定期复评。复评不合格时列入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十九条 不得采购评价合格类别以外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产品。增减产品类别时需重新评价。

第二节 管理权限及分工

第二十条 局物资管理部负责建立全局A类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审批局项目部调查与评价的A类供应商准入;审核子分公司调查与评价的A类供应商准入;发布A类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指导全局各单位开展A、B类物资供应商复评工作;发布A类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 局项目部物资部负责本项目范围内A、B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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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供应商的调查与评价;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A类供应商评价表及电子档案资料;发布本项目部B类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指导项目内各参建队伍开展A、B类供应商复评工作;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供应商复评资料;发布本项目部B类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二条 子分公司物资部负责本单位A、B类物资供应商的调查与评价;审批所属项目部调查与评价的A、B类物资供应商准入;建立本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A类供应商电子档案资料及评价表;发布本公司B类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组织所属单位开展A、B类供应商复评工作;发布本公司B类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三条 工程队(项目部)负责本施工项目A、B类物资供应商调查与评价;向子分公司报送物资供应商评价资料;开展A、B类供应商复评工作并报送复评资料。

第三节 准入及评价

第二十四条 准入评价前,采购单位必须对供应商资质、生产及经营许可、产品质量、履约能力、价格、运输、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体系认证、业绩、信誉、服务及用户反馈意见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

第二十五条 采购单位依据市场调查结果及供应商资质和相关证实进行准入评价。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资质和相关证实包含(不限于)以下内— 10 —

容:

(一)供应商准入承诺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三)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

(四)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和用户评价材料,必要的货场、库房等仓储设施和产品检测设备等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工程队(项目部)进行市场调查后,调查人填写《物资供应商调查审批表》,经项目经理签署评价意见,经办人将审批表和档案资料报子分公司。经子分公司物资部长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即为评价合格允许准入的供应商。子分公司物资部将允许准入的A类供应商档案资料整理成电子文件,并填制《供应商调查审批信息汇总表》后,连同供应商电子板档案资料一起,每月底统一上报至局物资管理部。经局物资管理部筛选去掉重复,部长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纳入局合格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并发布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八条 局项目部或局物资公司进行市场调查后,调查人填写《物资供应商调查审批表》,经局项目部经理或局物资公司经理签署评价意见后,由经办人将A类供应商审批表及供应商电子版档案资料一并报局物资管理部。局物资管理部按第二十七条规定程序发布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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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整理并上传档案资料和证实依据后,免于评价而直接进入局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一)业主文件发布的合格物资供应商;

(二)股份公司文件认定的合格物资供应商;

(三)九局战略采购的物资供应商;

(四)物资招标采购的中标方;

第三十条 供应商调查与评价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评价: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生产许可、质量证明等基础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或其他虚假资信资料的;

(三)诚信经营、职业道德、业绩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四)有违法行为或有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四节 考核与复评

第三十一条 已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内的,须进行考核与复评。考核与复评采取动态抽查考核和定期复评相结合的方式由下而上进行。

第三十二条 用料单位随时随地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履约能力、供货价格、运输及服务等方面进行动态抽查考核。抽查考核后,对考核中出现问题的,考核人填写《物资供应商定期复评表》,报领导审核并签署考核意见。考核人将出现问题且签署考核意见的《物资供应商定期复评表》和《供应商复评信息汇总表》电子— 12 —

版及时逐级上传给局物资管理部。经局物资管理部长审批后,记入供应商档案。

第三十三条 复评每年进行一次,在一季度实施。复评从项目部开始进行,复评程序及用表与动态抽查考核程序及用表相同。复评后,局项目部、子分公司物资部汇总复评信息,将有问题的供应商《物资供应商定期复评表》及包含全部供应商的《供应商复评信息汇总表》电子文件,在一季度末报局物资管理部,记入供应商档案。

第三十四条 动态抽查考核或复评后,依据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供应商进行处理。对问题较轻的,在下个考核周期增加抽查考核密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问题严重的,直接列入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并在3年限定期内不予准入。

(一)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

(三)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的;

(四)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五)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六)有贿赂工作人员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顾客财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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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顾客:是指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二)顾客财产:顾客提供的供组织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有形或无形资产。

第三十六条 局项目部、子分公司物资部门要按建设单位或总包方的规定提报物资采购计划,由建设单位或总包方组织供应。

第三十七条 顾客财产的验证、贮存

(一)顾客提供的物资到达现场后,由现场物资人员依据物资采购计划或合同验证到场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等级等,对顾客提供技术复杂的产品应会同技术、质量人员共同验收并请监理旁站监督,验证可采取下述方式:

1. 验质复试; 2. 点数、过磅; 3. 检尺、量方; 4. 检查外观; 5. 开箱点验。

(二)对顾客提供的物资进行验收,应填写《顾客财产验收记录》,业主指定验收表格的应采用业主指定表格样式,验收合格后的顾客产品进行标识,单独存放,并根据顾客财产的特点妥善保管、维护。

第三十八条 顾客财产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应填写《顾客财产质量反馈单》并反馈给顾— 14 —

客,征得顾客的书面处理意见,按顾客的意见办理,并将记录存档、备查:

(一)顾客产品到达现场验证不合格;

(二)顾客财产使用、贮存期间丢失、损坏、变质,不符合预期的使用要求。

第三十九条 顾客财产在我方保管期间丢失、损坏不能免除我方经济责任或质量责任。

第六章

验收、贮存、搬运管理

第一节 验收管理

第四十条 局项目部、子分公司物资部长是物资验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所属单位的物资验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工程队物资负责人、管库人员以及委托验收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物资验收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用料急、人手少等原因简化验收程序,降低验收标准。

第四十二条 验收主要类别

(一)按验收地点分类,分为货到工地验收、供方厂内验收;

(二)按验收方法分类,分为检尺、过磅、计数验收等;

(三)按验收内容分类,分为外观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第四十三条 验收重点要求

(一)所有物资进入施工现场都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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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手续;

(二)验收方法、误差范围、检测标准以及需要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应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计重物资一律按实际重量验收,计件物资应全部清点件数,以理论换算计重的物资要记录换算依据;

(三)验收人员要依据物资采购合同、计划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尺寸、等级、质量证明材料(铭牌)等,与采购计划不符的,拒绝办理入库;外观质量状况出现破损、锈蚀严重等影响工程使用的,拒绝办理入库;

(四)需复检的物资,参加验收人员,一般应包括:旁站监理、管库员、安质员、实验员、供应商;

(五)具备条件的项目要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自动检测器具,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物资验收工作;

(六)物资到场后要依据检验结果,分别放臵材料标识和状态标识,按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状态分别存放物资。材料的各类标识要统一。

第四十四条 验收基本流程

(一)入库物资由管库人员依据采购计划、技术证件或材质单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填制《进场/入库物资验收登记簿》,验收合格后填制《收料单》,并登记《物资卡片》;

(二)数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对需要复试的原材料按— 16 —

照检验批次与规定送检。管库员对到场的原材料要填制《物资送检台帐》,负责试验人员填制《产品送检报告单》并取样,经监理同意后,由试验员及时到有资质的试验室做复试,试验室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三)验收中发现质量、数量不符或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验收人员要及时向具体执行采购业务的物资部门反馈,并做好记录。进口物资应按有关规定验收,不误索赔期,待处理物资不得办理入库,应单独存放,防止混杂;

(四)原材料复检合格后,物资部门将材质单、铭牌等质量证明材料原件移交技术部门保管,物资部门原则上保留复印件。

第四十五条 重点物资验收的过程控制

(一)钢材验收

圆钢、螺纹钢验收时要对每件的支数进行认真清点并做理论换算,线材要过磅检斤,外观质量要求状态完好并依据质量证明书与标牌进行核对厂家、炉牌号、支数、长度等,所到实物与证件必须相符,其他钢材依据合同约定方式进行验收。到场钢材一律要委托试验室做重量检测,凡重量偏差不符合国标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品;

(二)水泥、矿粉、粉煤灰、外加剂等:粉状类不得有结块,剂状类包装无破损,要进行过磅检斤验收,打印磅单,监督卸车。送检的样品要符合随机性的原则,必须具备代表性;袋装水泥表面要保持干燥无油污,进行数量清点后要一次性抽取至少5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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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进行检斤,重量误差不得大于国标规定的范围;

(三)砂石料:石料必须严格过磅。河砂可根据到场的干湿程度临时确定过磅或量方。凡过磅的必须打出过磅单(在进行方量换算时要以实验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对含水量超标的河砂要根据含水量程度扣除方量)。不具备过磅条件的必须坚持两人以上量方。各单位要特别注意和加强夜间材料的验收工作。物资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抽检,建立地平材料流水记录,定期做消耗和进场地平材料的对比,及时发现验收中的问题;

(四)大型工装:必须由技术人员、质量人员、物资人员会同厂家人员依据相关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共同验收,验收无误后,进行分类编号管理。原则上要按实际重量进行验收结算。

第四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依据不同物资的验收方法及内容准备必要的常规检验器具。

第四十七条 经首次复试后不合格物资的办理规定

(一)由物资部门及时通知采购主体单位物资部门与供应商到场,安质部门及驻场监理共同见证取样,同时由检测部门进行第二次复检。需第三方检测的按规定办理。第二次或第三方检测合格,按合格品办理入库手续;

(二)第二次或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的,现场物资人员要留样封存,填写不合格品退场纪录,由采购主体单位及供应商、监理、实验员、安质员共同签认后,办理清场,其过程必须留存影像资料。不合格品进、出场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给我方造— 18 —

成损失的,物资人员要保留证据进行相应索赔;

(三)处理不合格品过程中,与供应商的沟通必须是书面方式。

第四十八条 由部、省、市级质检部门、业主或监理抽样检查不合格的物资,采购单位立即组织供应商进行退场,退场程序按第五十五条

(二)款办理。

第二节 贮存管理

第四十九条 仓储设施的合理配臵与布局要求

(一)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设臵必要的、足够的仓储设施。仓储设施应按仓储产品的性能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潮、防尘、防盗等措施,防止产品在贮存期间受到损坏、变质;

(二)库内设施必须保持质量标准,有严格的保管保养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三)要加强现场库区的规划,料库要与生活区分离。料库建设要严格按业主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外部形象。仓库、料棚、货场规划布局合理,库存物资应分类、有序、标识明显。

(四)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原材料验收区、贮存区都要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全程实时监控原材料进出场及保管保养情况。

第五十条 工程队有多个工点时,应设臵中心库和分库管理模式。工程队为中心库,设专职管库员对工程队的库存物资进行管理。存料工点为分库,工点负责人或有权领料人负责分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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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心库负责。中心库管库员每日记录物资的进场和消耗情况,及时向物资负责人员通报。

第五十一条 物资贮存要求

物资存放做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合理苫垫,料签齐全,检验试验标识明显,固定货位存放物资按照“五五堆码”的标准存放,对合格、待检验、不合格物资均应设臵独立仓(货)位存放。

常用物资存放的基本要求:

(一)水泥(散装)、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一般采取储罐存放,仓容要结合砼生产能力设臵;

(二)砂石料必须按不同规格单独设臵料仓,一般采取风雨棚存储为宜;

(三)钢筋存放应采用不低于20㎝的支垫,并采用蓬布遮盖(或采用风雨棚),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四)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臵,;

(五)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六)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 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 m,并应平臵堆放,互相压叠;

(七)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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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存放执行第九章规定。 第五十二条 管库人员须知

(一)管库员要按照“六查”进行自点,每月25日前应检查仓库贮存的各类产品的状况,做到无变质、无锈蚀、无损坏、无霉烂、无虫蛀、无鼠咬,确保在贮产品质量。

“六查”,即查数量、查质量、查保管方法、查计量工具、查安全、查技术。

(二)管库员要做到贮存的产品记录准确、完整及账、卡、物相符,坚持做到周巡查、月盘点。每月要对库存情况进行盘点,编制月度《库存材料明细表》,每季度库存情况于季末月25日前上报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子分公司物资部门组织分析、汇总后,于季末上报局物资管理部备查。

(三)管库员每月对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后,要结合月度《库存材料明细表》与财务账面库存情况进行对比,不符之处,及时进行分析并做相应调整。

第三节

搬运管理

第五十三条 物资的搬运

(一)根据物资采购合同的规定,由供方负责搬运的物资,由供方负产品的质量责任。由项目部、工程队负责搬运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二)对于施工现场物资、特殊物品的搬运,为保证其质量,应制定合理的搬运方案,经领导审批后执行。搬运危险品或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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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的物资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十四条 成品、半成品的搬运

(一)对于施工生产形成的成品、半成品,工程队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搬运方法,该方法应在施工组织文件中得以体现;

(二)对于搬运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负责人做好记录,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五十五条 搬运物资前要对吊运工具进行安全检查,以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损坏,不变质。

第五十六条 物资搬运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一)搬运、装卸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大于1:3;

(二)在装卸、搬运管材、钢筋、型钢等细长构件时,动作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

(三)在运输物资时应绑扎牢固,安全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超速;在运输超长物资时应采取专门措施进行支托和捆绑。

(四)车辆运输严禁客货混装。

(五)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搬运管理执行第九章规定。

第七章 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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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物资发放制度

工程队必须建立有权领料人制度、限额领发料制度,严格控制物资的损耗。

(一)有权领料人:工程队各施工班组的有权领料人负责本班组材料的领用和使用中的管理;班组长、料具大员为有权领料人,负责领料及签认《发(领)料单》;外协队伍领用材料时,由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合同签订人委托有权领料人,其身份证明要在物资部门备案。

(二)限额领发料:物资部门必须依据技术人员提供的《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量明细表》建立《分工号主要物资限(定)额供应台帐》,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实行定额控制。用料班组根据现场施工需要,编制《用料申请计划单》,经批准后到物资部门领用物资;

(三)严格控制各种物资的损耗量,将各种物资的损耗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企业定额损耗率),严禁超限额发料。

第五十八条 物资出库原则

一般应采取先进先出的原则,有保管期限的必须在期限内发放,贮存期过长时,须经重新检验合格后使用。

第五十九条 物资发放的作业要求

(一)管库员按照工程进度要求,依据物资需求计划和企业定额,对有权领料人限额发料,填写《发(领)料单》,经班组有权领料人签认后,管库人员方可办理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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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领)料单》上要标明用料班组、材料用途、使用施工部位等信息。

(三)管库员依据《发(领)料单》登记《材料卡片》并做好单据日清月结工作,按月进行账、卡、物的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四)物资出库必须坚持“三检查”、“三核对”:

1. 三检查:检查发料凭证是否正确无误,检查发出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应附技术证件和有关凭证是否齐全。

2. 三核对:发料凭证与账卡核对,发料凭证与发出实物核对,结存实物与账卡核对。

(五)管库员严禁发放待检或不合格品。 第六十条 不同物资的发放要求

(一)便于计量或可准确量化的物资发放

钢材、铁路线上材料、桥梁支座、伸缩缝、袋装类材料等物资严格按照计划的品名、规格、数量发放。

(二)不便于计量或不能准确量化的物资发放

散装材料(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等)、液态材料(外加剂、油品等)、大堆材料等出库列支可实行月末盘点制。

(三)劳保用品、特殊工种所需工具的发放,必须直接发放到个人,不许代领。

(四)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发放执行第九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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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工程队物资部门不得将物资采购总量计划作为限额发料依据,管库员要做到无限额发料依据不发料;确需超限额领用材料时,应由工程队技术人员提出追加超限额计划,并标明理由,经工程队队长批准后,方可发料,同时保留超限额发料审批手续。

第八章 周转材料及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一节 周转材料管理

第六十二条 全局周转材料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局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制度,全面推广大型工装的标准化配臵,对大型工装进行动态管控。

第六十三条 周转材料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在购臵与管理上,实行“谁采购、谁管理”的原则。工程队根据工程特点和自有资金情况经批准可自主配臵周转材料,但需纳入子分公司管理体系中;

(二)在配臵方案上,施工用大型工装、临时结构等推行标准化配臵;制作上推行标准化设计;

(三)坚持合理摊销原则;

(四)在调剂与租赁上,必须坚持“先内后外”原则;

(五)在大型工装报废上,坚持谨慎报废原则。

第二节

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六十四条 生产用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劳动资料,如生产用小型工具、机具、通用器材、电缆、生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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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等。

第六十五条 产品分类

根据低值易耗品是否摊销,管理中分为在库与在用两类。在库低值易耗品指购入后已点收进账,财务部门尚未列支的新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指实物已投入使用,财务已列支,或部分价值已摊销入工程成本,物资部门实行数量保管的物品。

第六十六条 采购

工程队物资部门根据施工生产情况编制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计划》,经领导审批后,上报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审批,由子分公司、工程队物资部门按规定组织采购供应。

第六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购臵后,按本《办法》第六章验收合格后入账,登记《物资卡片》,领用后要列支。

第六十八条 保管及维修

(一)子分公司及工程队物资部门依照产权归属实行分级管理,指定人员负责维护、回收、账项等管理;

(二)坚持“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维修费用列支该使用项目成本。工程队要建立管理规定。

第六十九条 使用

(一)在用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数量保管账,可用《物资卡片》代替,不参与成本核算。数量保管账销毁时,填写《低值易耗品丢失、毁坏、报废、列销审批单》,审批后执行;

(二)对于通用、简单的工具,如锹、镐、耙、筛等,可实— 26 —

行统一发放到班组的方式管理,建立领用台账;

(三)对于价值较高及民用类工具,实行物资部门统一保管,随用随发,用完后回收;

(四)对于频繁领用、及时返还的工具,物资部门可在工具仓库内设立“工具揭示板”,管库人员随时记载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及工具设备,待工具返还后,立即擦除或更改数量,减少频繁记账;

(五)物资人员要定期进行盘点,整理归纳《生产用工具机具清单》,工程竣工后,无论有无接续工程,都要进行清查盘点,并详细注明产品的新旧程度、状态、是否摊销、剩余残值、有无说明书或合格证等信息,并上报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备案;

(六)使用中要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免非生产性损坏。多单位联合作业时,要进行必要的编号或标记,以确保及时、准确清点回收。

第七十条 调剂

低值易耗品的调剂或调拨均实行有偿调拨的原则。各使用单位之间调剂,可自行商洽价格,必要时,由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坚持“先利旧后采购”的原则,也可按照租赁方式进行管理。

第七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根据不同类别、用途、费用来源,原则上一次列支工程成本。对于耐用的低值易耗品也可以按照周转材料进行管理,分次摊销工程成本,但必须在施工期内列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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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第九章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第一节 采购管理

第七十二条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范围:

(一)化学危险品是指可能给人体、环境、设备设施造成危害或破坏的化学品,本办法需要控制的化学危险品主要包括压缩及液化气体、涂料、涂料辅助材料、颜料、油料、易燃固体等。

(二)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第七十三条 局项目部及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根据施工需要,编制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采购计划,经局项目部及子分公司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具体执行《中铁九局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七十四条 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要在合格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采购。

第七十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66号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物资人员凭该证件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并应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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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运输管理

第七十六条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原则上由供方负责运输到现场。

第七十七条 自行组织化学危险品运输的管理要求

(一)运输人员应明确化学危险品的特性,车辆应配臵明显的符合标准的“危险品”标志,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雨淋的器具。

(二)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做好行车前车辆状况检查。车厢底板必须保持完好,如底板是铁质的,应铺垫木板或橡胶板。

(三)行驶过程中,司机要选择平坦的道路,控制车速、车距、遇有情况,应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

(四)运输途中不能随意停车。装载剧毒、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区、学校、集市等人口稠密处停放。

第七十八条 自行组织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的管理要求

(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要凭《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

(二)装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或其它物品。

(三)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警示标志,并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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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有专人看守,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臵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臵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六)炸药和雷管应分别在两辆车内运送,两车间距大于50 m,并派专人护送。雷管装载量不准超过车辆额定载重的三分之二,其它爆炸品的装载量,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重量。

(七)爆破器材的运输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雷雨天气的防范。雷电将临时,立即停止所有炸药运输和短程搬运,所有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三节

验收及贮存管理

第七十九条

建立专用的仓储设施,布局要合理,并配备消防或技术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警示标识明显。各类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第八十条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臵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要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第八十一条 民用爆炸物品应储存在经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 30 —

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库房要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

第八十二条 验收管理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时,必须有专人进行验收,保管,严格检验物品的质量、数量、包装情况、危险标志、有无泄漏等,证件齐全,对“三无”产品不得入库及使用。具体的验收管理执行本《办法》第六章“验收、储存、搬运管理”要求。

第八十三条 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一)化学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存放。其中

1. 氧气瓶与乙炔瓶(罐)严禁同室存放,放臵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露天存放的氧气瓶、乙炔瓶,应在专用钢筋笼内放臵,钢筋笼上应加盖遮阳板或采用非易燃建筑材料搭棚以防暴晒,严禁敲击和碰撞。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乙炔瓶装有防回火装臵。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臵,并有明显标志。气瓶放臵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5层,并在附近设臵灭火器材。

2. 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燃油存放库房(罐)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3. 在搬运装卸有毒有害和腐蚀性物品时,不得用身体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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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在吊装时,应用钢筋笼或其他有效措施固定后吊装,防止脱落发生事故,吊装时氧气瓶应平放,乙炔瓶应立放。

第八十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保管

(一)由取得上岗证的保管、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房必须设在库外,看守房位臵和高度,应能了望全库和周围情况,其着装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炸药和雷管应分库设臵,距离不小于30m,仓库内应设臵自动报警装臵。

(三)库存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堆码应垫高200-300㎜,放臵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

(四)物资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3日内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第八十五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八十六条 管库员要熟悉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对化学危险品进行贮存。在贮存期内,发现品质变化、包装破损、过期、渗漏等,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处理。

第八十七条

管库员每月末25日前对在库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进行自点,自点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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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放及使用管理

第八十八条

发放必须由专门管库员负责,指定有权领用人领用,不得随意发放。确保手续齐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具体执行本《办法》第七章发放管理要求。

第八十九条 化学危险品发放前,管库员应检查化学危险品是否有泄露、遗洒等情况,保证合格产品转序。

第九十条 民用爆炸物品发放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九十一条 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到工程完工后2年备查。

第九十二条 化学危险品应由专人使用或在专人指导下使用。

第九十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人员必须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第九十四条 对化学危险品的废弃物,应在现场规定位臵存放,并联系有回收资质的厂家对其回收或处理;严禁擅自排弃民用爆炸物品,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严禁私藏乱放。

第五节

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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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条 根据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数量和仓库条件,必须配臵足够品种和数量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等,制定紧急情况处臵方案。

第九十六条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或渗漏、遗洒的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清扫干净。

第九十七条 按化学危险品的特性,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第十章 物资回收与废旧物资管理

第一节 物资回收管理

第九十八条 工程队要积极展开物资回收工作,并分类集中存放,同时做好数量登记,并在内部开展利用和调剂工作。

第九十九条 对在建工程已领未用物资,工程队物资部门要及时回收,进行账项处理,冲减已发料的数据,减少在建工程成本。

第一百条 工程队物资部门要及时回收并调剂工地剩余各类物资,工程结束后要结合后续工程情况,在充分考虑物流成本和仓储费用的条件下,自主选择存放场地,但必须征得子分公司物— 34 —

资部门的同意,工程队物资部门必须建账保管并报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备查。

第二节 废旧物资管理

第一百零一条 物资部门是可回收废旧物资(简称:废旧物资)的管理部门,废旧物资是企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实行工程分包时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废旧物资回收方式,物资部门必须将废旧物资单独存放并张贴明显标识。

第一百零二条 废旧物资的范围

(一)施工生产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料、残料等;

(二)不能继续使用、无法维修的周转材料(含大型工装)、低值易耗品的残余物、废旧包装器材等;

(三)建筑物在保修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和材料,拆除报废所得的残余废料。

第一百零三条 废旧物资的鉴定、审批

(一)一次性报废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由子分公司物资部门提出物资报废申请,附公司物资、技术、财务等人员组成的废旧物资鉴定小组鉴定说明,报九局物资管理部审批后执行;

(二)报废金额5万元以下的,由工程队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审批表》,经子分公司物资、技术、财务等人员鉴定,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同时要作好确认与计量工作;

(三)在账物资需要报废的,由子分公司鉴定小组鉴定,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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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使用价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一百零四条 废旧物资的回收

物资部门要设有废旧物资存放(回收)处,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清理,按规定回收及使用,做好利废、利旧工作。

第一百零五条 废旧物资的处理

(一)废旧物资归口处理为物资部门,采取招标或竞价方式确定买方;

(二)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监装和监磅工作分别由物资、财务、监察等人员参加;

(三)处理废旧物资所得资金应全部上交财务部门,同时财务部门应出具入账凭证或收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扣留或挪用;

(四)废旧物资的处理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废旧物资的审批报告、实物图片、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经办人、处理结果等;

(五)严禁不按程序私自对外处理废旧物资。发现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或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 材料核算与统计报表

第一节

材料核算

第一百零六条 各级物资部门都要配备专(兼)材料核算员,杜绝由物资负责人和管库员一人担任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 材料费核算包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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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及辅助材料费用,由材料供应价、包装费(不包括已计入材料原价的包装费)、运输费(车船运费、装卸费、附加工作费等)、采购费、仓储保管费、仓储损耗等组成;

(二)周转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

(三)其他。

第一百零八条 物资支出核销的时点为每月25日,管库员依据《库存材料明细表》、《发(领)料单》按照核算的费用类别进行账项合计处理,编制物资收、发、存动态表,物资收、发、存动态表及各类支出单据经物资负责人确认、工程队队长审批后,移交财务部门列支成本。

第一百零九条 核算分析基本原则

(一)材料费核算主要通过收入、支出等数据的归集,使用比较法进行预算和实际成本分析,通过经济技术指标对比,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额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今后采取的控制措施;

(二)各级核算人员必须审核各种报销凭证,包括收料单、发(领)料单,并对报销凭证标明列支费用科目,配合财务、技术部门确定项目核算单位,作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管库员每月要对已领用但未加工变形的物资进行物资盘点,参与盘点人员都必须签字确认;

(四)所有验收合格的物资月末发票未到,核算人员要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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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预收单用验收记录代替,但必须注明预收)。预收的材料要手续完备,要附有合同。材料费当月发生的必须当月支出,预支部分单价按照市场价支出,严禁漏支;

(五)项目部对主要物资应坚持“月核算、季分析”的核算原则,定期开展材料核算工作。物资部门每月应编制材料消耗核算表,明确当期各工号材料消耗的具体情况,作为开展材料核算分析的原始依据;每季度应进行一次“量、价、费用”方面的详细分析,并形成材料成本分析报告,明确季度材料消耗的具体情况,对节超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等。

第一百一十条 采购预算及限额发料控制

(一)各级物资部门必须以采购预算做为采购控制基本额度实施物资采购,定期分析采购情况,并将相关的价格信息及时向同级成本预算部门进行反馈;

(二)不经批准的采购计划物资人员不能实施物资采购,没有采购计划或采购计划没有审批的,财务部门要拒绝报销;

(三)对原因不明的超量、超价供应以及超出限额以外的发料,物资部门有权拒绝。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价格与数量控制的具体措施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在物资管理办法中制定。基本原则如下:

(一)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物资需求计划发生变化,技术部门应及时提报变更的物资需求计划,避免物资部门继续按原— 38 —

需求量计划继续供应,造成进场物资积压和所需物资的缺失;

(二)工程队技术部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物资再利用和节约方案交给物资部门,便于物资部门对物资采购、发放、回收使用上控制;

(三)在保证质量的前题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形式,减少材物资的消耗量,严禁大材小用、优材劣用。

第二节

统计报表

第一百一十二条 各级物资部门要设专(兼)职人员,物资统计人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局物资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填报物资统计报表,提供各项物资统计资料,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物资统计人员要按时统计、保管基础资料,各种基础资料要装订成册(盒)、分类存放备案,在保管期间不得损毁、丢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原始数据是物资统计的基础资料。各单位要保存好各种原始记录(含计算机管理的有关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做好统计资料归档工作。原始记录包括:产品采购计划、材料验收记录、收料单、领(发)料单、材料自点记录等本《办法》中规定的各种记录;随物资进场的各种合格证、材质单等凭证;合格供方的档案资料;上报给上级单位的物资统计报表及相关信息等;各种物资检查及监察记录、会议记录(要)等。

第一百一十五条 报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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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资统计实行分级管理,由工程队统计基础数据,子分公司汇总上报的方式;

(二)上报的各种物资统计资料,必须经单位(项目)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和公布。上报后,如发现有错漏情况,应按上报程序及时订正;

(三)对于保密性的统计资科,要按局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一百一十六条 信息化管理

(一)各级物资部门要设臵专(兼)职人员负责物资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将各模块进行细化到个人。

(二)加强与上级单位沟通,将局有关信息系统通知的要求及时传达落实。

(三)按照单位工程项目进行物资信息化的录入。工程开工初,对进场的各种物资进行信息输入,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支出,不漏输、漏列,确保成本真实。

(四)局、各子分公司物资部门要做好信息化录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第十二章 分包工程物资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 凡分包工程合同中涉及有关物资方面条款的,物资人员必须参加分包合同谈判,按照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并在分包合同中要明确供应物资的范围、管理方式及交接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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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条 工程分包时,除辅助材料外的工程物资必须由工程队按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集采供应。辅助材料采购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原则上形成批量的辅助材料采购执行《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工程专业分包时,对构成工程主体的主要材料(含甲供物资)一律由工程队按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集中采购供应。对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影响较大的重要材料(如特种用途周转材料、特种劳保、安全防护用品等),工程队必须监控采购供应过程。其他辅助材料由分包队伍自行组织采购。

第一百二十条 由分包队伍所采购物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并有质保书、检验合格证、产品准用证、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同时相关资料要上报工程队物资部门留存。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队伍采购采购物资前,在品种、规格、等级方面必须事先征得我方同意后方可采购。分包队伍应在材料到货24小时前通知监理或工程队物资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工程队有权要求不予验收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队伍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第一百二十二条 分包队伍采购的物资,原则上严禁分包队伍以我方名义同供应厂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特殊情况下,必须以我方名义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则该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由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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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履行并组织付款。

第一百二十三条 验收规定 按本《办法》第六章执行。

(一)进场物资的验收由工程队负责,分包队伍配合,双方留存签收记录,工程队留存各种质量、技术证明资料;

(二)工程队对分包队伍供应的材料在质量方面若有疑异,可要求由国家认可的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检测结论为合格,则由工程队承担检测所需费用;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工程队将拒绝接受并由分包队伍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三)非本工程使用的物资,不可送抵及臵于本工地。一旦运入工地,不经批准不得运走,如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队伍承担。

第一百二十四条 物资发放实行有权领料人和限额领料制度。

(一)分包队伍必须由合同签订人出具书面委托有权领料人,双方约定权利与义务、往来结算手续等事项后方可领用我方物资,有权领料人的相关资料要进行备案;

(二)物资部门必须依据技术部门提供的需用量计划作为对分包队伍的限额发料依据。

第一百二十五条 结算管理

(一)工程队物资部门对分包队伍发放的物资要做到日清— 42 —

月结。在结算时要实行物资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经济部、财务部等部门会签制度,按月及时核算料款;

(二)供应物资超过预算需用量的,发生的费用由分包队伍自行承担,超额部分从分包队伍工程款中扣回。

(三)单位工程完工后,对该工程使用的主要物资数量进行核算。如出现偷工减料现象,即核算的物资数量少于分包队伍签收的领料数量,对于差量部分,除全额扣回差量部分材料的价款外,还要追究分包队伍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章

物资监察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监察体系设臵

(一)全局设臵两级监察体系:局及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部门要设臵专(兼)职物资监察岗位;

(二)物资监察人员配备:执行中铁九局劳〔2012〕166号文件要求。

第一百二十七条 物资监察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上级有关物资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局监察要监督检查下级监察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监督检查全局物资管理体系的总体运行,重点工作有:物资集中采购、招投标过程、合同执行、采购预算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库存物资保管、材料消耗控制、成本核算、废旧物资管理、资金运用等;

(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检举揭发的有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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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按逐级负责的原则,做到件件有回音、有落实,并视其情节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四)负责对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物资监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建议有关领导及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和司法部门处理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违规、违纪与违法的事件,依照规定实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物资监察方法

(一)例行监察: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联合相关人员开展监察工作。例行监察可与物资综合检查同时进行,监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生产组织系统领导或下发通报;

(二)专项监察:根据物资管理过程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开展以某一主题为中心内容的监察活动,频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专项案件监察:遇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或举报时,由两名以上物资监察人员组成专项案件调查组,开展案件监察工作。

第十四章

考 核

第一百二十九条 局物资管理部定期组织物资综合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局项目部、子分公司、工程队每年的考核覆盖面不少于80%。

第一百三十条 物资检查考核评比实行分级检查评比。

(一)物资集中采购与管理重点考核局项目部及子分公司物— 44 —

资部门;

(二)现场物资管控重点考核工程队。

第一百三十一条 物资检查考核评比方式实行评分制,按照《物资管理综合检查评分表》的项目进行评比,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通报。

(一)优秀单位:总分90分及以上,授予“物资管理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

(二)达标单位:总分90-75分;

(三)未达标单位:总分75分以下,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给与50000元罚款。

第十五章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九局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物资管理办法》(中铁九局物〔2009〕93号)同时废止。

附表:1. A、B类供应商采购物资目录

2. 供方准入承诺书 3. 物资供方调查审批表 4. 供方调查审批信息汇总表 5. 物资供方定期复评表 6. 物资复评信息汇总表

7. 供应商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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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供应商准入申请表

9. 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及违规问题记录表 10. 顾客财产计划 11. 顾客财产验收记录 12. 顾客财产质量反馈单 13. 进场/入库物资验收登记簿 14. 物资送检台账 15. 收料单 物资卡片

17. 不合格品退场记录 材料自点记录 19. 特殊产品搬运记录 20. 发(领)料单

21. 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报废列销审批单22. 低值易耗品领用台账

23. 生 产 用 工 具 机 具 清 单 24. 废旧物资(鉴定)审批表 25. 废 旧 物 资 处 理 记 录 26. 收、发、存动态表

27. 责任成本与实际消耗对比表 28. 重点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月报 29. 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季报 16. 18.

30. 主要物资从厂家直接采购

31. 重点施工项目招标采购情况汇总表 32. 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33. 物资公司内部供应和市场经营情况汇总表 34. 钢轨集中采购需求计划表

35. __物资采购供应(实物量)统计表 36. 工程总公司系统施工及工业生产企业物资统计报表

37. 中铁九局物资系统基本状况统计表 38. 物资检查评分表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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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印发

中铁辞职信范文第5篇

作者:赵和平、张化峰、王波、赵峰

摘 要: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公司是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国有控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企业发展历史悠久。1951年组建于朝鲜战场,2001年11月改制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战争中为建设“打不垮、炸不烂”的钢铁运输线,赢得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多次荣立战功。在社会建设的新时期,公司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人才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争做行业排头兵。 关 键 词:企业文化 科学发展观 人才 创新

11企业概况

1.1企业基本情况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前身系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四师十七团,,1999年11月更名为中铁第十四工程局第二工程处;2001年11月改制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是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国有控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路面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主要承担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机场、码头、地铁、城市交通、市政、水利水电等各类工程的总承 1 赵和平,男,汉族,山东泰安市新泰人,1989年生,土木学院土木工程专业07级学生

1 包和专业承包建设施工任务。

公司现有职工26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由500余人拥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公司总资产12.55亿元,固定资产1.9亿元,注册资本1.7亿元,年施工能力逾15亿元。拥有国内外先进大型施工设备220台(套),拥有先进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施工专用机械设备,从德国和美国引进的三套高速公路拌合、摊铺设备分别是德国DEMAG公司制造的D-140CS型沥青摊铺机、AS-160型沥青拌合楼,美国莱克斯康LOC010型水泥混凝土全自动拌合楼、CMI公司制造的SF-5004型水泥混凝土摊铺机等, 以及与之配套的钻、爆、装、运、碾压检测试验、机械车辆等,形成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施工流水线, 能够满足各类公路、市政、铁路、机场场道、水利水电等各类工程的施工需要。

1.2 企业的管理体系

中铁十四局集团的组织机构为树形结构,董事会下设监事会、公司办、经营部、安监部、施技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社保部、审计部、企划部、成本管理中心、公安分处等部门。公司自己编有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包括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安全管理程序、法律法规获取识别更新管理、信息沟通参与和协商管理、管理评审程序、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设备管理程序、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程序、职业健康管理程序、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策划控制程序、经营信息与施工合同控制程序、采购控制及原材料能源节约管理程序、工序承包合同管理程序、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爆破施工控制程序、用电安全管理程序、绩效监测改进及合规性评价程序、工程质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职业健康2 安全事件和环境不符合管理程序、预防措施程序、体系文件编写导则。

1.3企业内涵与企业形象

企业价值观:诚信、创新永恒;精品、人品同在

企业精神:不畏艰险 勇攀高峰 领先行业 创誉中外

公司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揽管并重;整合资源,管控有力;深化成本管理,拓宽广度和深度;强化资金管理,积蓄发展后劲,切实改善经济运行质量,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目标。

公司承建的工程始终以质量第一,信誉为本,所完成工程质量总评合格率 100%,优良率94%以上,数十项工程获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上优质工程。其中兖石铁路获国家优质工程奖、京九铁路吉赣龙段获1998建筑业最高奖——鲁班奖和首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朔黄铁路获2002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2003第三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济泰高速公路天平立交桥获2001鲁班奖和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京九铁路卫运河特大桥、济青高速公路、105国道东平流泽特大桥、 杭州疏解特大桥工程分别被评为山东省和铁道部优质工程; 上海城市外环线1.5标高架桥获铁道部“安全标准化工地”和上海市文明工地;上海市逸仙路城市高架桥获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施工现场达标工地荣誉称号,并获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 105国道东平流泽特大桥、蚌埠站房工程荣获“全国用户满意工程”。

1.4企业文化

自从企业兵改工以来经历了近二十五年的风雨洗礼,从一支纯军事花

3 的队伍逐渐转变成为一支适应市场发展的国有企业,文化发展在这当中起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自从1984年至今25年来,企业名称数次变更,领导机制、管理体制等伴随改革开放的春风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今,这只兵改工企业不仅施工规模不断扩大,施工领域不断拓宽,而且秉承了部队时期的优良作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搏击中经受住了各种考验,已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企业文化。

这只兵改工企业具有悠久的历史,从诞生至今已有60周年,其中前35年为铁道兵时期。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气势恢宏、波澜壮阔的军旅生活培养了这只队伍敢打硬仗、英勇顽强的作风。尤其是铁道兵风餐露宿、沐雨栉风的施工特点,更铸就了这支队伍吃苦耐劳、勇往直前的大无畏气概,为这只队伍奠定了浓厚的文化底蕴。在部队时期,一曲《铁道兵志在四方》道出了铁道兵展示四海为家、吃苦为了的心声,共和国元帅叶剑英题写的“逢山凿路,遇水架桥,铁道兵前无险阻;风餐露宿,沐雨栉风,铁道兵前无困难”,可谓千古绝唱。

在新形势下,这支有着铁道兵光荣传统的队伍提炼出“诚信、创新永恒;精品、人品同在”的企业价值观;“ 不畏艰险 勇攀高峰 领先行业 创誉中外”的企业精神;“建筑业排头兵,国际化大集团”的企业目标和“以人为本,诚信守法,和谐自然,建造精品”的企业管理方针。

纵观几十年来,企业各级组织坚持把企业文化建设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人本管理为核心,以打造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人的发展为目标,着眼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立足于文化强企、文化育人,建立起企业文化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4 的环境。组织领导干部和员工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理论的学习内容,掌握企业文化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增强对企业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继承发扬铁道兵优秀文化传统、吸收其他企业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形成了企业自己的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目标和企业管理方针,并在这些原则方针的指引下,在企业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不断的去实践、探索、总结,又细化形成了自身丰富的管理理念,展现出企业独有的文化魅力。其简单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经营管理上。他们提出了“诚信、合作、创新、卓越”的八字经营理念。

二市在市场开发上,他们提出了“干一项工程,树一座丰碑,创一方信誉,拓一片市场”的理念。

三是在质量管理上。公司坚持“质量就是品牌,质量就是市场”、“开工必优、一次成优”、“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用户至上,质量为先”的理念。

四是在安全管理上,公司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安全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等理念。

五是在现场管理上,公司提出了“坚持标准,规范操作,一丝不苟”、“绿色施工,和谐自然”、“文明、整洁、有序、安全、环保、节约”和“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协调在现场、解决问题在现场”等理念。

六是在人才管理上,公司提出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人人能成才,处处有舞台”,“人才是兴企之本”,“人人是企业人才、项

5 目是育人学校”的理念。

七是在员工行为规范上。公司即坚持员工共同的行为规范,又遵循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员工各自的行为规范。如机关管理人员遵循“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发扬传统、勇于创新;讲求效率、尽职尽责;精通业务、当好参谋;团结协作、遵章守纪;顾全大局、服务基层”行为规范;基层管理人员遵循“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发扬传统、勇于创新;遵章守法、诚信经营;细化管理、争创效益;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管理民主、关心职工”的行为规范;一线工人遵循“关心政治、努力学习;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钻研技术、文明生产;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行为规范。

以上方方面面的管理理念和员工行为规范,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入脑入心,像一根无形的魔杖时刻激励和鞭策这企业和员工,不断促进企业行为、管理制度和员工观念的更新。

1.5企业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支具有光荣传统的队伍,抗美援朝战争中,为建设“打不垮、炸不烂”的钢铁运输线,赢得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多次荣立战功。和平年代先后转战全国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参加了宝成线、黎钦线、黔桂线、武汉铁路枢纽、泰肥线、内蒙古5204专用线、京原线、太岚线、兖石线等20多条铁路干、支线的修建,并圆满地完成了京广线水害抢险、唐山抗震救灾等突击任务,受到了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表彰。兵改工后,在市场竞争中,继续发扬光荣传统,圆满完成了全国第六次铁路大提速“卡口”工程贵溪疏解线、5·12汶川抗震救灾等突击任务。所承建、参建的铁6 路工程主要有商阜线、包神线、青町工业站、京九铁路、东陇海复线、浙赣复线、符离集特大桥立交工程、上海南翔特大桥铁路立交工程、南京滁河铁路特大桥工程、杭州疏解特大桥工程、朔黄铁路、株六复线、蓝烟复线、菏日复线、萧甬复线等;承建的公路及市政工程主要有东王公路、104国道、济青高速公路、泰化高速公路、宁台温高速公路、 济德高速公路、济泰高速公路、泰曲高速公路、界张高速公路、广西兴业至六景高速公路、丹拉支线天津南段高速公路、105国道东平流泽特大桥、唐津高速公路、石黄高速公路、 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江桥立交工程、上海市外环高架桥、上海市逸仙路城市高架桥、岳阳琵琶王立交等。还承建了华鲁电厂丁庄水库、深圳东部供水工程、山东泰山抽水蓄能电站等水利水电、隧道工程和石家庄正定机场、上海虹桥机场改建、浦东机场、成都双流机场、广州白云机场改扩建、贵州黎平机场、以及海军机场、武汉轻轨、山东航空大楼、太仓港区道路和物流仓库及污水处理管道设施等工程项目。其中兖石铁路获国家优质工程奖、京九铁路吉赣龙段获1998建筑业最高奖——鲁班奖和首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朔黄铁路获2002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2003第三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济泰高速公路天平立交桥获2001鲁班奖和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京九铁路卫运河特大桥、济青高速公路、105国道东平流泽特大桥、 杭州疏解特大桥工程分别被评为山东省和铁道部优质工程; 上海城市外环线1.5标高架桥获铁道部“安全标准化工地”和上海市文明工地;上海市逸仙路城市高架桥获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施工现场达标工地荣誉称号,并获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 105国道东平流泽特

7 大桥、蚌埠站房工程荣获“全国用户满意工程”。

1.6企业人才政策及人才需求情况

公司现有员工2600余人,其中硕士生2人,本科生300余人,专科生350余人,高中专生1000余人;其中中级职称人员15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60余人。拥有管理人才700余人,专业技术人才500余人,专业技能人才1400余人。

公司注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企业文化建设同创新用人观念、党管人才方针、实施人才兴企战略想结合,同创新人才选用机制和培训机制相结合,着眼于对人的能力和素质的培育和提高,为每个员工创造发展机遇和条件,为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环境。

2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

2.1高技能人才资源缺乏,企业改革推进缓慢

企业所需人才大致分为三类: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操作技能人才,他们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中操作技能人员数量最为庞大。随着企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所需要的技能人才数量将会越来越多。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各方面的发展与深入,国外企业不断涌入。国内人才竞争越来越激励,尤其是外企的人才本土化战略,将会使国企操作技能型人才流失进一步加剧。总结起来有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技能人才总量不足,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造成这一情况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传统的人才观造成的.重学历轻技能,重知识轻能力.招工看文凭,定级看学历,对高技能人才的作用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从而造成8 技能人才发展缓慢.二是传统的人事管理造成的.重干部轻工人的思想观念,使得员工一入厂就被无形地贴上工人或干部的"标签",有学历当干部,无学历当工人.其实,无论是当工人还是当干部,关键要看其对企业的贡献大小.只要对企业贡献大.便是企业的有用之才,则应该得到高收入高待遇的回报. 2.技能人才平均年龄偏大,出现严重青黄不接的"断层"现象.现在许多企业,尤其是国有老企业普遍存在技师平均年龄偏大,约在45岁左右,这样操作队伍中原技师年龄已大,面临着离岗人事经理俱乐部.,投入了大量财力,多种渠道培养,在使用和待遇方面明确规定了各职务档次的岗薪工资,但在技能人才培养上缺乏规划性。更缺少有针对性地选拔优秀者重点培养,在激励措施方面更是没有相应的办法,技能高低,贡献大小在分配上差别极小或没有差别,这都直接影响着技能队伍的建设.

3、激励机制不健全,有关政策措施不配套。对操作技能人才重视程度不够,工资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健全是制约着企业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主要原因。

2.2企业安全管理巨大压力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有管理思想,却无有效管理制度及其安全技措技术。第二,已有管理制度流以形式,只做表面文章,注重经济效益。第三,由于缺乏对现代企业安全管理本质的理解,照搬照抄他人管理模式十分明显,致使原有的制度与“新制度”碰撞,应用效果不佳。第四,安全基础投入与经济增长比例不协调,生产现场的管理处于静态之“事”。第五,没有科学系统的管理标准、事故应急预案,安

9 全预警机制,一旦出现问题显得束手无策,安全工作难以落实。第六,基层安全员素质不高,考核处罚力度不够,企业安全管理难以提高到战略高度,仍然停留在日常行政事务中,由此找不到企业所需的安全管理的策略。第七,缺乏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技术培训工作机制,“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思想难以真正建立,不能调动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一套完整的又适合于本企业的具有激励和约束的安全管理机制。只有制定和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措施、理念、经验,结合本企业的实际,“个性化”定制出适合企业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才是正道。

3解决问题的建议

3.1加快企业技能人才发展战略

1、 加强技能人才管理,充分发挥操作技术骨干作用.完善技能人才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在聘任中引入竞争,实行评聘分开,末位淘汰制.完善"高师带徒"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操作技能经验交流会,定期举办技能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突出事迹.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使现有技能人才在各自操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其技术带头作用。

2、加大培养开发力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随着企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和现代化技术设备水平的提高,我们可以引入外资,引入国外先进技术及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但企业进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大批技能人才,是无加快技能人才的开发与准莽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千捷运行。

3、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树立尊重知识尊重技能的10 良好企业风尚.无论多么先进的技术,多么先进的生产装备及工艺.总是离不开人去具体操作实施.越是先进的生产装备及工艺,其技术含量就越高,越需要操作人员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才能实现科学技术向商品的转换,产生更佳经济效益,这就要求我们要彻底转变人才观.尽快扭转过去技术工人地位低,待遇低的局面,充分认识到技师,高级技师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地位,积极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渠道,使操作技术人员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人才成才之路.法成批引进的,要靠企业自身培养.因此,加大技能开发力度,有计划地全面实施技能培训,对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要实施长期持续培训,改变以往那种临近晋升考证前突击式培训的做法.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师傅带徒,先进操作法传授,岗位知识学习等多种形式.实施技能培训,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技能水平.以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4、制定技能人才的激励政策,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一方面,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优秀技能人才评选管理办法,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奖励表彰贡献突出者,促进操作岗位优秀青年脱颖而出.企业通过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活动,促进人才的快速成长.另一方面,要鼓励一专多能,生产操作多面手,积极培养造就一批企业现化生产发展需要的复合型技能人才.企业可根据生产岗位需要,限定在相关相近工种岗位,允许一人取得多证,并在待遇上给予适当激励,以促进复合型技能人才的成长,同时也可缓解由于减员带来的岗位人员紧张的矛盾,适应现代化技术装备对操作人员知识,技能的更高要求。

11 3.2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完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1.形式多样,注重效果,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安全管理工作搞不好,往往在于认识不到位。现代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就是合理认识安全管理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性,企业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在教育的途径上要多管齐下。既要通过安全培训、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工具,强化宣传效果,形式和内容上要突出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使广大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越,进一步升华到“我会安全”的境界。预防为主,先期治理,确保防范措施到位。

2.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在现代管理哲学中,人是管理之本。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目标还是人。在安全生产系统中,人的素质(心理与生理、安全能力、文化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企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必要措施,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提高人的综合安全技能,在安全管理中使职工找到归属感,最终形成安全管理“命运共同体”,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3.建立安全预警工作机制。生产规章中就需要有一定的冗余措施(多重保险),而纠正违章、维护安全是企业每个员工的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预警工作机制的方法有许多,如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开展查隐患、查制度、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反“三违”活动,发动员工自我查找、互相查找,剖析危害,规12 范行为;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作用,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对各种突发性事故、外来事故和重大事件处理和抢救的应急预案,加强重点部位,关键设备,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增强事故防控能力;导入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落实安全监管、隐患整改责任制,从源头上把住安全生产关,层层构筑安全生产的一道道防线。

4.重视激励作用,把情感融入安全管理。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追求的一切,都同他们利益有关。而人的情感往往影响着人的行为目标、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在企业,每一位职工,都拥有自己的感情世界,要求管理者只有深入了解、沟通和激发职工的内心情感,才能在管理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而刺激工作热情、激发创造力。因此,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引入多种激励机制,如“形象激励”、“荣誉激励”、“物质激励”等,也可以采取“感情投资”、“带薪休假”、“给职工过生日”等方法,解决职工的困难,于细微处见真情,这样才能感化人,以便和谐一致,团结协作,促进安全管理,消除管理中的抵触情绪。

5.实行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目标要具体,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设置,例如,千人负伤率(工亡率、重伤率、轻伤率)、生产事故控制率、隐患整改率、事故损失率或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率等。各项目标要量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考核。

6.实行全员全方位安全管理,即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网络。使每个岗,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目标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每个人的积极努力来实现特定组织的安全目标。

7.安全管理不仅是专业安全管理部门的事,必须党政工团等各部门齐抓共管,一丝不苟,严格要求,从而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杜家庒粥店办事处虹桥宾馆对过 联系电话:0538——2183456 传真:0538——6711822 邮政编码:271000 网 址:/Article/Class52/discuss/200809/96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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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企业榜样人物事迹材料

张作宏:山东创新模范当上了天津劳模

“五一”前夕,天津市隆重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大会。万众瞩目的领奖台上,山东人张作宏抚摸着身上“天津市劳动模范”的绶带,内心充满喜悦的同时,又增添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是天津第一次授予外地人劳模称号。

出生于鲁西南农家、身为山东省济南市中铁十四局集团员工的张作宏,12年扎根在施工一线,先后参加了朔黄铁路、青藏铁路、京沪高速公路跨津霸铁路分离式特大立交桥等重点工程建设,于铺路架桥之中,一路收获青春的精彩,先后被评为齐鲁十大新闻人物、山东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山东省自主创新模范企业家等。

攻克世界级技术难题挑起青藏铁路建设的大梁

初识张作宏,是在8年前夏秋之交的青藏高原五道梁上。那时他虽然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才4年,但已肩负起二公司青藏铁路12标段项目部总工程师的重担。

青藏铁路12标段位于海拔4700多米的五道梁,这里人称“生命的禁区”,是1100多公里青藏线上自然条件最恶劣的地方。

刚进五道梁,高原反应迎面扑来,头疼,恶心,流鼻血,呼吸困难„„

15 可工期不等人。张作宏和工友们负责的施工管区,有特大、大、中、小桥涵18座,路基土石方51万立方米,以及骨架护坡预制块1400多立方米等。按照青藏铁路建设总指挥部的部署,铺架列车进入第12标段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03年9月30日提前到了7月25日,就是说,从开工到完工,满打满算只有116天,除去混凝土需要28天凝固期才能架梁等因素,桥涵的有效施工时间只有78天。更为严峻的是冻土作业,路基换填开挖深度大,一方面冻土像石头一样坚硬,另一方面还要防止冻土融化,两者相互冲突,必须保证万无一失。而耐久混凝土、片石通风路基、热棒技术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世界上还没有先例。

面对世界级技术难题,作为项目总工程师的张作宏顾不得严重的高原反应,查资料、绘图纸、跑工地,用20多岁的嫩肩挑起大梁。

为闯过工程设计变更为以桥代路的技术难关,张作宏到兄弟标段取经,跑设计院求教,白天泡在工地琢磨,夜晚挑灯夜战,有时一干就是一个通宵。五北1号和2号特大桥设计变更图纸还没到位,张作宏没有坐等,提前调查青藏铁路线上100公里内同类桥梁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根据模板用量大的实际,抢先准备模板;根据高原冻土地质状况,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分析,并与设计院协商和沟通,预先加工钻孔桩所需要的钢筋笼和钢护筒等,在图纸到来之前,现场上已作好了钢模、钢筋笼、钢护筒等准备工作。

近5万立方米路基填筑施工,既要实施冻土爆破又不能破坏生态环境,爆破任务艰巨、技术含量高。张作宏带领技术员、钻机手、爆破工,反复计算炮位,并强忍被冻裂、被冻土划破流血的伤痛,将手伸进炮孔,细心摸索论证查验深度和倾斜度,最终掌握了冻土爆破施工规律,只用14天就16 完成了任务。

正是凭着这种精神,张作宏与工友们在“生命禁区”创造出震撼雪域高原的“青藏速度”。项目部因此受到青藏线建设总指挥部通报表彰,被青海省评为“青藏铁路建设先进集体”。张作宏获集团建功立业劳动奖章。

展开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双翼奋战京沪高速公路

2004年春,张作宏告别雪域高原,转战位于渤海之滨的二公司京沪高速公路跨津霸铁路分离式特大立交桥,这是张作宏在天津负责的第一个项目。不到而立之年的他,提出“用品牌创誉津门,靠品牌滚动发展”的奋斗目标,用青春热血书写成功。

面对有效施工时间不足11个月,且该桥不仅跨越津霸铁路,同时分别与山西进京煤气管道和11万伏高压线路斜交,安全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等不利因素,张作宏设计出“一切有标准、一切讲标准、一切高标准”的管理系统,并贯穿队伍建设和施工生产全过程。

为提升技术创新标准,项目部成立起钻孔桩、连续梁、预制梁等QC小组,以此展开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双翼。几个月时间,就开发出5项“五小”成果,产生效益数十万元。张作宏还带领技术人员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和设计图纸,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如:跨铁路35米小箱梁变为38米板梁;采用现浇箱梁形式跨越煤气管道;取消影响混凝土外观质量的小箱梁底边倒角等,受到有关单位的好评,有些变更方案被业主在全线推广。

张作宏还把质量控制中的PDCA循环法,巧妙用到标准文化建设中,全面带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在修建跨津霸铁路立交桥过程中,张作宏率领的项目部各项工作走在全线15个标段的前面,业主6次组织各施工

17 单位到大桥工地召开现场会,中铁总公司从全国各地召集所属15个集团公司和直属单位到他们项目部观摩,共青团天津市委授予他们“青年文明号”,所建工程获天津市政工程“海河杯”金奖、“天津市政工程质量金奖”、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火车头优质工程一等奖”。 以优异成绩为天津城市建设做贡献

由于张作宏所率领的项目部的优异成绩,他们在天津实现了滚动发展,2005年11月,又迎来津蓟高速公路延长线第4标段——盘山互通立交桥工程的建设任务。

盘山互通立交位于素有“天津后花园”之称的蓟县盘山脚下,合同工期20个月,工程跨越人口稠密的6个村庄。在施工中,张作宏除了沿用过去的经验做法外,又实行“工序节点控制”和项目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问责制”等一系列新举措,并出台了《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力争做到让政府和群众满意。

泥浆排放是桥梁文明施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为此,项目部在硬件上采取措施,将泥浆排入永久征地范围内的泥浆池,对泥浆池四周采用高1.5米的横网进行防护、围挡,确保安全、不污染农田。

为将文明品牌植入人心,他们积极为驻地群众做好事。附近村庄的道路坑坑洼洼,张作宏带领职工主动帮助修整、碾平;为资助希望工程,项目部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万多元钱,给天津市蓟县石佛村小学的孩子们送去乒乓球桌、书包、文具盒„„

这些做法,不仅使项目部在津蓟高速公路延长线10个标段中一路领跑,从业主的奖台上捧回安全第一名、质量第一名、文明施工第一名、劳动竞18 赛第一名、综合评比第一名等一块块金字匾牌,而且在当地政府和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了文明之师的形象。张作宏被业主评为优秀项目经理。

张作宏带领的项目部在天津市场风雨兼程6载,从“外来户”变成天津市政行业协会会员,获得天津市诚信单位的殊荣。

如今,他们正奋战在天津市重点建设工程——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28标,与34个高手同台竞技。

投资2.66亿元的28标,是一座三进五出、双喇叭互通式立交,跨越北运河、京山铁路、京津公路,经过2个区、2个镇和4个村,面对复杂环境和如林强手,张作宏提出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局意识、超前意识等,为实现“质量创鲁班、安全无事故、效益最大化”的工程奋斗目标和“构建和谐项目、实现滚动发展”的项目发展目标而奋斗。

正是有了这种意识,28标在建家建线中又是一路领先,成为后期开标的14个标段中第一家进入现场施工的单位。业主在天津112高速全线建家建线验收中,给他们打了100分,授予他们“驻地建家模范”称号,并召开“天津112高速驻地建设现场推进会”,组织全线35家施工单位的领导到28标项目部实地学习。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和天津市建筑业协会进城务工委员会分别授予项目部“诚信单位”和“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今年5月,项目部又一次被共青团天津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向泉城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记济南全运会工程建设者张彦铎

每次在业主、监理、质监站的质量评比中都名列前茅,攻克了全线只有3标才有的门式框架墩施工项目,业主、监理对预制箱梁的外观质量赞

19 不绝口„„在第11届全运会重点配套工程之一的山东济南二环东路高架桥3标施工中,张彦铎向泉城人民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张彦铎是中铁十四局集团二环东路高架桥项目部总工程师,2000年7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先后参与了宝兰二线宝天段、济南顺河高架路北园立交桥、阿富汗贾拉拉巴德公路修复工程、济南市北园大街道路及环境建设工程的施工。

近九年的一线施工,张彦铎踏出了一个个坚实的足迹。他撰写的《阿富汗公路工程沥青路面破损原因及处理措施》等十余篇技术论文先后获得公司、集团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的优秀论文,并在《山东交通科技》等杂志上发表。他参与施工的宝兰二线渭滩渭河特大桥被评为在建样板工程和2004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优质工程,济南顺河高架路北园立交桥先后被评为2004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优质工程奖、2004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一等奖和2006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张彦铎没有陶醉在成绩里,他认为,一项工程,就是一个全新的起点,自己的职责,就是在一幅空白的画布上绘出令观众喝彩的作品。

二环东路高架桥工程,是第11届全运会重点配套工程之一,也是集高架快速路和地面快速公交系统(BRT)于一体的南北交通主干道,工程具有政治意义大、建设标准高、施工干扰大等特点。

二环东路高架桥中标的第二天,张彦铎就带领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熟悉图纸、现场勘测、审核图纸、放桩测量、制定施工技术方案。与此同时,项目部建立了直管作业队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施工中坚持工班自检、质检人员专检、监理工程师终检的制度体系,建立和实施工程质量全员、20 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施工保证体系。

全线只有3标才有的门式框架墩,由下部的直线段和上部的曲线段组成,从下部的截面面积4.68平方米增大到顶部的7.8平方米,大概有9层楼那么高,由于重心偏移,给人“头重脚轻”的感觉。

13个门式框架墩在施工时,为保证节点工期,不能妨碍地面人员和车辆通行。张彦铎首先想到的是请人做出门式框架墩的模型,再请专家计算受力情况和编制施工方案,由于工期紧张,他干脆自己动手,用矿泉水纸箱制做出1/500的门市框架墩模型。先是往模型里灌沙,模拟灌注混凝土时的情景,观看重心是否偏移,然后计算各个部位的受力情况,编制施工方案。对此,他还放心不下,又专程到山东交通学院,请专家复核门式框架墩的受力情况、审核施工方案。每个门式框架墩施工时,张彦铎都采用钢桁架支撑,增加了4排支架、2排竖向支撑和4道揽风绳,浇筑混凝土时,他派专人用测量仪器观测模板的中线是否偏移,一旦偏移,就立即停止施工。经过精心计算和控制,第1个门式框架墩施工终于浇筑成功。

为实现质量建设零缺陷,建成又好又快典范工程的目标,张彦铎建议加大施工成本保证工程质量,管区内预制箱梁的石子是水洗过的,沙是过筛的,每方混凝土为此多花了35元。预制箱梁拆模后,梁体颜色一致,线条顺直,没有气泡和蜂窝麻面,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和项目副局长、建设办副主任郭宗杰说,“没想到3标小箱梁的外观质量这么好!”。总监代表亦给予高度评价。

中铁辞职信范文第6篇

中铁九局物〔2014〕257号

中铁九局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中铁九局施工生产管理要求,全面加强各项物资管理工作,确保全局物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结合全局物资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铁九局物资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机构、两级集中采购、一个招标平台”的物资管理运行体系。

(一)三级管理机构是指:建立局-子分公司-工程队三级物资管理常设机构。

(二)两级集中采购是指:由局、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部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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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物资集中采购工作。

(三)一个招标平台是指:局设立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为局级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局物资管理部负责执行具体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九局各单位的物资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一节

物资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局负责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是全局物资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第五条 局、局项目部、子分公司、工程队必须依据局定员编制有关规定设臵物资管理部门,非直接承担施工生产的单位要设臵专人进行物资管理。

第六条 各级物资部门管理职责

(一)局物资管理部

1. 是全局物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制度和办法,建立物资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九局物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目标并分解和落实。

2. 负责全面推行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建立并维护九局物资集采信息和交易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的物资信息,并按时上报向股份公司。

3. 负责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采购总量计划的审批,确定采购方式,组织制定采购管理方案。牵头组织重大物资集采招标活动;审核招(议)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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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与局重点项目大额物资采购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组织大额物资采购合同评审、签订工作。

5. 负责物资消耗管理的控制与监督,指导项目开展物资采购预算编制和材料核算与成本分析工作,参加局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6. 负责物资库存管理,定期组织库存盘点并对库存结构进行分析。

7. 负责全局A类物资合格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发布A类物资合格供方名录,定期组织对供应商的考核复评。

8. 负责推行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的标准化配臵;对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的计划、采购、报废实行动态管理;对子分公司周转材料、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进行指导工作。

9. 负责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的应用管理,物资管理系统信息化的应用。

10. 负责大额原材料、周转材料的报废鉴定及废旧物资的处理审批。

11. 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相关的物资流程制定与运行工作。

12. 负责全局物资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及存档工作。

13. 负责物资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物资专项监察、综合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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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参与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局项目部物资部门

1. 严格执行中铁九局物资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并接受局对各项物资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2. 负责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

3. 审批各参建单位物资存放场所、拌合站仓容配备等库区规划;

4. 组织调查当地各类物资市场资源保障能力及价格信息,为成本编制提供当地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

5. 负责供应商评价,上报A类物资供应商资料,发布B类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6. 制定、分解并下达物资责任成本控制指标,严格控制物资的采购和消耗成本,积极组织开展物资核算工作;

7. 加强对现场物资验收、贮存、消耗等作业环节的业务指导与管控;

8. 负责大型工装的标准化配臵方案的实施,协调内部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的调剂使用工作;

9. 牵头组织各工程队做好上级单位的各种检查以及整改问题的落实;

10.建立完整的物资管理台账,及时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统计报表、简报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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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分公司物资部门

1. 负责本单位物资归口管理。严格执行中铁九局物资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制定本单位物资管理办法,并接受局对各项物资工作的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

2. 负责供应商评价,上报A类物资供应商资料,发布B类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3. 负责本公司自管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 4. 负责对所辖工程队物资过程管控的具体工作,解决物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加强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配合局推行大型工装的标准化配臵工作;

6. 严格控制物资的采购和消耗成本,积极开展物资核算工作;

7. 组织废旧物资的签定与报废、指导所属工程队物资回收工作;

8. 加强对管内各级物资人员的培训工作;

9. 按时向局物资管理部提报物资统计报表、简报及相关资料。

(四)工程队物资部门

1. 严格实施上级单位有关物资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协助上级单位做好集采物资供应工作;

2. 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贮存、保管保养、发放、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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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析等现场管理工作;

3. 具体做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相关台账; 4. 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现场物资领用、周转材料的租赁(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5. 负责物资统计报表及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

(五)相关部门

1.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需用量计划的核算,大型工装等周转材料配臵方案的确定并提出需用计划和加工标准,参与原材料、工装等物资的验收、月度材料的消耗分析。

2. 工程经济部门负责提供材料预算单价、材料消耗定额标准,牵头进行材料调差索赔工作,参与月度材料的消耗分析、周转材料管理的相关工作。

3. 安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制度,参与物资验收、不合格品处理,参与废旧物资鉴定工作。

4. 机械设备部门负责配合各种配件、油品的采购、发放等管理工作。

5. 财务部门负责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相关手续对物资进行会计核算,配合物资招标相关工作,参与物资报废等管理工作。

6. 法务部门负责配合制定采购、租赁合同范本,审查采购文件、合同的法律风险。

7.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标采购过程的监督,开展集采管理效能监察及相关违规案件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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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集采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七条 建立中铁九局和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中铁九局成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物资集采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 各子分公司也要成立物资集中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物资集采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九条 全局在建工程项目所需主要物资及适于批量采购的其他物资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物资集中采购实行“全面集采,分级授权,区域集中”的采购管理模式。

第十条 全局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局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授权的范围组织开展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的主体单位为局、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部门,工程队负责零星物资采购,其他部门、单位在无授权的前提下均不得实施物资采购。

第十一条 纳入物资集中采购的类别:主要是构成工程主体结构的主要材料和通过大批量集中采购能确保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辅助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十二条 物资集中采购以战略采购、招标采购、电子商务采购的方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辅,在合格供应商档案库内择优选择供应商,达到产品质优价廉的目的。

第十三条 相关要求

(一)市场资源调查:新建工程开工前,局项目部物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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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局属工程、子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对局委托管理项目和自揽工程项目组织市场资源调查,撰写市场调查报告,编制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方案上报局物资管理部审批备案。

(二)采购工作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局物资管理部批复的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方案开展物资集采工作。

1. 以供方的评价、选择为依据,全面推行集中采购,增强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

2. 以采购计划、合同为基础,规范采购信息; 3. 强化采购产品的验证工作,确保进场物资质量; 4. 重大物资的采购事宜,必须服从中铁九局的决策。

(三)采购预算管理:全面实施物资采购预算管理机制,并以采购预算做为物资采购控制基本额度。

(四)结算管理:采购、租赁各种物资采购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运费、捆扎、途中装卸、倒运等费用),要本着和物资发票一体(附发票一起点收进账)的方式验收结算,办理入库、出库。

第十四条 合同管理

(一)物资采购必须按局《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二)合同正式签订前,各级物资管理部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物资采购合同进行评审,重大物资集中采购合同必须先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反复论证和评审后,方可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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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各单位不得规避采购合同的签订;

(四)严禁非物资人员插手采购合同的签订。

第四章 供应商管理 第一节 管理原则

第十五条 分级分类管理物资供应商。分类详情见《A、B类供应商物资目录》。

第十六条 采购时需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不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内的须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十七条 “谁采购谁评价”。评价合格后,上报上级单位审批,纳入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十八条 已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需定期复评。复评不合格时列入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十九条 不得采购评价合格类别以外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产品。增减产品类别时需重新评价。

第二节 管理权限及分工

第二十条 局物资管理部负责建立全局A类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审批局项目部调查与评价的A类供应商准入;审核子分公司调查与评价的A类供应商准入;发布A类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指导全局各单位开展A、B类物资供应商复评工作;发布A类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 局项目部物资部负责本项目范围内A、B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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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供应商的调查与评价;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A类供应商评价表及电子档案资料;发布本项目部B类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指导项目内各参建队伍开展A、B类供应商复评工作;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供应商复评资料;发布本项目部B类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二条 子分公司物资部负责本单位A、B类物资供应商的调查与评价;审批所属项目部调查与评价的A、B类物资供应商准入;建立本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向局物资管理部报送A类供应商电子档案资料及评价表;发布本公司B类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组织所属单位开展A、B类供应商复评工作;发布本公司B类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三条 工程队(项目部)负责本施工项目A、B类物资供应商调查与评价;向子分公司报送物资供应商评价资料;开展A、B类供应商复评工作并报送复评资料。

第三节 准入及评价

第二十四条 准入评价前,采购单位必须对供应商资质、生产及经营许可、产品质量、履约能力、价格、运输、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体系认证、业绩、信誉、服务及用户反馈意见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

第二十五条 采购单位依据市场调查结果及供应商资质和相关证实进行准入评价。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资质和相关证实包含(不限于)以下内— 10 —

容:

(一)供应商准入承诺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三)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

(四)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和用户评价材料,必要的货场、库房等仓储设施和产品检测设备等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工程队(项目部)进行市场调查后,调查人填写《物资供应商调查审批表》,经项目经理签署评价意见,经办人将审批表和档案资料报子分公司。经子分公司物资部长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即为评价合格允许准入的供应商。子分公司物资部将允许准入的A类供应商档案资料整理成电子文件,并填制《供应商调查审批信息汇总表》后,连同供应商电子板档案资料一起,每月底统一上报至局物资管理部。经局物资管理部筛选去掉重复,部长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纳入局合格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并发布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八条 局项目部或局物资公司进行市场调查后,调查人填写《物资供应商调查审批表》,经局项目部经理或局物资公司经理签署评价意见后,由经办人将A类供应商审批表及供应商电子版档案资料一并报局物资管理部。局物资管理部按第二十七条规定程序发布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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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整理并上传档案资料和证实依据后,免于评价而直接进入局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

(一)业主文件发布的合格物资供应商;

(二)股份公司文件认定的合格物资供应商;

(三)九局战略采购的物资供应商;

(四)物资招标采购的中标方;

第三十条 供应商调查与评价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评价: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生产许可、质量证明等基础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或其他虚假资信资料的;

(三)诚信经营、职业道德、业绩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四)有违法行为或有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四节 考核与复评

第三十一条 已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内的,须进行考核与复评。考核与复评采取动态抽查考核和定期复评相结合的方式由下而上进行。

第三十二条 用料单位随时随地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履约能力、供货价格、运输及服务等方面进行动态抽查考核。抽查考核后,对考核中出现问题的,考核人填写《物资供应商定期复评表》,报领导审核并签署考核意见。考核人将出现问题且签署考核意见的《物资供应商定期复评表》和《供应商复评信息汇总表》电子— 12 —

版及时逐级上传给局物资管理部。经局物资管理部长审批后,记入供应商档案。

第三十三条 复评每年进行一次,在一季度实施。复评从项目部开始进行,复评程序及用表与动态抽查考核程序及用表相同。复评后,局项目部、子分公司物资部汇总复评信息,将有问题的供应商《物资供应商定期复评表》及包含全部供应商的《供应商复评信息汇总表》电子文件,在一季度末报局物资管理部,记入供应商档案。

第三十四条 动态抽查考核或复评后,依据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供应商进行处理。对问题较轻的,在下个考核周期增加抽查考核密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问题严重的,直接列入不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并在3年限定期内不予准入。

(一)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

(三)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的;

(四)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五)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六)有贿赂工作人员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顾客财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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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顾客:是指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二)顾客财产:顾客提供的供组织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有形或无形资产。

第三十六条 局项目部、子分公司物资部门要按建设单位或总包方的规定提报物资采购计划,由建设单位或总包方组织供应。

第三十七条 顾客财产的验证、贮存

(一)顾客提供的物资到达现场后,由现场物资人员依据物资采购计划或合同验证到场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等级等,对顾客提供技术复杂的产品应会同技术、质量人员共同验收并请监理旁站监督,验证可采取下述方式:

1. 验质复试; 2. 点数、过磅; 3. 检尺、量方; 4. 检查外观; 5. 开箱点验。

(二)对顾客提供的物资进行验收,应填写《顾客财产验收记录》,业主指定验收表格的应采用业主指定表格样式,验收合格后的顾客产品进行标识,单独存放,并根据顾客财产的特点妥善保管、维护。

第三十八条 顾客财产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应填写《顾客财产质量反馈单》并反馈给顾— 14 —

客,征得顾客的书面处理意见,按顾客的意见办理,并将记录存档、备查:

(一)顾客产品到达现场验证不合格;

(二)顾客财产使用、贮存期间丢失、损坏、变质,不符合预期的使用要求。

第三十九条 顾客财产在我方保管期间丢失、损坏不能免除我方经济责任或质量责任。

第六章

验收、贮存、搬运管理

第一节 验收管理

第四十条 局项目部、子分公司物资部长是物资验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所属单位的物资验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工程队物资负责人、管库人员以及委托验收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物资验收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用料急、人手少等原因简化验收程序,降低验收标准。

第四十二条 验收主要类别

(一)按验收地点分类,分为货到工地验收、供方厂内验收;

(二)按验收方法分类,分为检尺、过磅、计数验收等;

(三)按验收内容分类,分为外观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第四十三条 验收重点要求

(一)所有物资进入施工现场都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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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手续;

(二)验收方法、误差范围、检测标准以及需要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应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计重物资一律按实际重量验收,计件物资应全部清点件数,以理论换算计重的物资要记录换算依据;

(三)验收人员要依据物资采购合同、计划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尺寸、等级、质量证明材料(铭牌)等,与采购计划不符的,拒绝办理入库;外观质量状况出现破损、锈蚀严重等影响工程使用的,拒绝办理入库;

(四)需复检的物资,参加验收人员,一般应包括:旁站监理、管库员、安质员、实验员、供应商;

(五)具备条件的项目要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自动检测器具,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物资验收工作;

(六)物资到场后要依据检验结果,分别放臵材料标识和状态标识,按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状态分别存放物资。材料的各类标识要统一。

第四十四条 验收基本流程

(一)入库物资由管库人员依据采购计划、技术证件或材质单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填制《进场/入库物资验收登记簿》,验收合格后填制《收料单》,并登记《物资卡片》;

(二)数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对需要复试的原材料按— 16 —

照检验批次与规定送检。管库员对到场的原材料要填制《物资送检台帐》,负责试验人员填制《产品送检报告单》并取样,经监理同意后,由试验员及时到有资质的试验室做复试,试验室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三)验收中发现质量、数量不符或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验收人员要及时向具体执行采购业务的物资部门反馈,并做好记录。进口物资应按有关规定验收,不误索赔期,待处理物资不得办理入库,应单独存放,防止混杂;

(四)原材料复检合格后,物资部门将材质单、铭牌等质量证明材料原件移交技术部门保管,物资部门原则上保留复印件。

第四十五条 重点物资验收的过程控制

(一)钢材验收

圆钢、螺纹钢验收时要对每件的支数进行认真清点并做理论换算,线材要过磅检斤,外观质量要求状态完好并依据质量证明书与标牌进行核对厂家、炉牌号、支数、长度等,所到实物与证件必须相符,其他钢材依据合同约定方式进行验收。到场钢材一律要委托试验室做重量检测,凡重量偏差不符合国标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品;

(二)水泥、矿粉、粉煤灰、外加剂等:粉状类不得有结块,剂状类包装无破损,要进行过磅检斤验收,打印磅单,监督卸车。送检的样品要符合随机性的原则,必须具备代表性;袋装水泥表面要保持干燥无油污,进行数量清点后要一次性抽取至少5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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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进行检斤,重量误差不得大于国标规定的范围;

(三)砂石料:石料必须严格过磅。河砂可根据到场的干湿程度临时确定过磅或量方。凡过磅的必须打出过磅单(在进行方量换算时要以实验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对含水量超标的河砂要根据含水量程度扣除方量)。不具备过磅条件的必须坚持两人以上量方。各单位要特别注意和加强夜间材料的验收工作。物资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抽检,建立地平材料流水记录,定期做消耗和进场地平材料的对比,及时发现验收中的问题;

(四)大型工装:必须由技术人员、质量人员、物资人员会同厂家人员依据相关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共同验收,验收无误后,进行分类编号管理。原则上要按实际重量进行验收结算。

第四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依据不同物资的验收方法及内容准备必要的常规检验器具。

第四十七条 经首次复试后不合格物资的办理规定

(一)由物资部门及时通知采购主体单位物资部门与供应商到场,安质部门及驻场监理共同见证取样,同时由检测部门进行第二次复检。需第三方检测的按规定办理。第二次或第三方检测合格,按合格品办理入库手续;

(二)第二次或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的,现场物资人员要留样封存,填写不合格品退场纪录,由采购主体单位及供应商、监理、实验员、安质员共同签认后,办理清场,其过程必须留存影像资料。不合格品进、出场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给我方造— 18 —

成损失的,物资人员要保留证据进行相应索赔;

(三)处理不合格品过程中,与供应商的沟通必须是书面方式。

第四十八条 由部、省、市级质检部门、业主或监理抽样检查不合格的物资,采购单位立即组织供应商进行退场,退场程序按第五十五条

(二)款办理。

第二节 贮存管理

第四十九条 仓储设施的合理配臵与布局要求

(一)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设臵必要的、足够的仓储设施。仓储设施应按仓储产品的性能采取相应的防火、防潮、防尘、防盗等措施,防止产品在贮存期间受到损坏、变质;

(二)库内设施必须保持质量标准,有严格的保管保养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三)要加强现场库区的规划,料库要与生活区分离。料库建设要严格按业主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外部形象。仓库、料棚、货场规划布局合理,库存物资应分类、有序、标识明显。

(四)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原材料验收区、贮存区都要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全程实时监控原材料进出场及保管保养情况。

第五十条 工程队有多个工点时,应设臵中心库和分库管理模式。工程队为中心库,设专职管库员对工程队的库存物资进行管理。存料工点为分库,工点负责人或有权领料人负责分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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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心库负责。中心库管库员每日记录物资的进场和消耗情况,及时向物资负责人员通报。

第五十一条 物资贮存要求

物资存放做到正确、整齐、安全稳固,合理苫垫,料签齐全,检验试验标识明显,固定货位存放物资按照“五五堆码”的标准存放,对合格、待检验、不合格物资均应设臵独立仓(货)位存放。

常用物资存放的基本要求:

(一)水泥(散装)、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一般采取储罐存放,仓容要结合砼生产能力设臵;

(二)砂石料必须按不同规格单独设臵料仓,一般采取风雨棚存储为宜;

(三)钢筋存放应采用不低于20㎝的支垫,并采用蓬布遮盖(或采用风雨棚),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四)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臵,;

(五)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六)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 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 m,并应平臵堆放,互相压叠;

(七)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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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存放执行第九章规定。 第五十二条 管库人员须知

(一)管库员要按照“六查”进行自点,每月25日前应检查仓库贮存的各类产品的状况,做到无变质、无锈蚀、无损坏、无霉烂、无虫蛀、无鼠咬,确保在贮产品质量。

“六查”,即查数量、查质量、查保管方法、查计量工具、查安全、查技术。

(二)管库员要做到贮存的产品记录准确、完整及账、卡、物相符,坚持做到周巡查、月盘点。每月要对库存情况进行盘点,编制月度《库存材料明细表》,每季度库存情况于季末月25日前上报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子分公司物资部门组织分析、汇总后,于季末上报局物资管理部备查。

(三)管库员每月对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后,要结合月度《库存材料明细表》与财务账面库存情况进行对比,不符之处,及时进行分析并做相应调整。

第三节

搬运管理

第五十三条 物资的搬运

(一)根据物资采购合同的规定,由供方负责搬运的物资,由供方负产品的质量责任。由项目部、工程队负责搬运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二)对于施工现场物资、特殊物品的搬运,为保证其质量,应制定合理的搬运方案,经领导审批后执行。搬运危险品或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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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的物资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十四条 成品、半成品的搬运

(一)对于施工生产形成的成品、半成品,工程队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搬运方法,该方法应在施工组织文件中得以体现;

(二)对于搬运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负责人做好记录,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五十五条 搬运物资前要对吊运工具进行安全检查,以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损坏,不变质。

第五十六条 物资搬运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一)搬运、装卸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大于1:3;

(二)在装卸、搬运管材、钢筋、型钢等细长构件时,动作协调一致,并有专人指挥;

(三)在运输物资时应绑扎牢固,安全可靠,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超速;在运输超长物资时应采取专门措施进行支托和捆绑。

(四)车辆运输严禁客货混装。

(五)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搬运管理执行第九章规定。

第七章 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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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物资发放制度

工程队必须建立有权领料人制度、限额领发料制度,严格控制物资的损耗。

(一)有权领料人:工程队各施工班组的有权领料人负责本班组材料的领用和使用中的管理;班组长、料具大员为有权领料人,负责领料及签认《发(领)料单》;外协队伍领用材料时,由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合同签订人委托有权领料人,其身份证明要在物资部门备案。

(二)限额领发料:物资部门必须依据技术人员提供的《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量明细表》建立《分工号主要物资限(定)额供应台帐》,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实行定额控制。用料班组根据现场施工需要,编制《用料申请计划单》,经批准后到物资部门领用物资;

(三)严格控制各种物资的损耗量,将各种物资的损耗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企业定额损耗率),严禁超限额发料。

第五十八条 物资出库原则

一般应采取先进先出的原则,有保管期限的必须在期限内发放,贮存期过长时,须经重新检验合格后使用。

第五十九条 物资发放的作业要求

(一)管库员按照工程进度要求,依据物资需求计划和企业定额,对有权领料人限额发料,填写《发(领)料单》,经班组有权领料人签认后,管库人员方可办理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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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领)料单》上要标明用料班组、材料用途、使用施工部位等信息。

(三)管库员依据《发(领)料单》登记《材料卡片》并做好单据日清月结工作,按月进行账、卡、物的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四)物资出库必须坚持“三检查”、“三核对”:

1. 三检查:检查发料凭证是否正确无误,检查发出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应附技术证件和有关凭证是否齐全。

2. 三核对:发料凭证与账卡核对,发料凭证与发出实物核对,结存实物与账卡核对。

(五)管库员严禁发放待检或不合格品。 第六十条 不同物资的发放要求

(一)便于计量或可准确量化的物资发放

钢材、铁路线上材料、桥梁支座、伸缩缝、袋装类材料等物资严格按照计划的品名、规格、数量发放。

(二)不便于计量或不能准确量化的物资发放

散装材料(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矿粉等)、液态材料(外加剂、油品等)、大堆材料等出库列支可实行月末盘点制。

(三)劳保用品、特殊工种所需工具的发放,必须直接发放到个人,不许代领。

(四)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发放执行第九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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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工程队物资部门不得将物资采购总量计划作为限额发料依据,管库员要做到无限额发料依据不发料;确需超限额领用材料时,应由工程队技术人员提出追加超限额计划,并标明理由,经工程队队长批准后,方可发料,同时保留超限额发料审批手续。

第八章 周转材料及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一节 周转材料管理

第六十二条 全局周转材料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局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制度,全面推广大型工装的标准化配臵,对大型工装进行动态管控。

第六十三条 周转材料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在购臵与管理上,实行“谁采购、谁管理”的原则。工程队根据工程特点和自有资金情况经批准可自主配臵周转材料,但需纳入子分公司管理体系中;

(二)在配臵方案上,施工用大型工装、临时结构等推行标准化配臵;制作上推行标准化设计;

(三)坚持合理摊销原则;

(四)在调剂与租赁上,必须坚持“先内后外”原则;

(五)在大型工装报废上,坚持谨慎报废原则。

第二节

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六十四条 生产用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劳动资料,如生产用小型工具、机具、通用器材、电缆、生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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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等。

第六十五条 产品分类

根据低值易耗品是否摊销,管理中分为在库与在用两类。在库低值易耗品指购入后已点收进账,财务部门尚未列支的新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指实物已投入使用,财务已列支,或部分价值已摊销入工程成本,物资部门实行数量保管的物品。

第六十六条 采购

工程队物资部门根据施工生产情况编制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计划》,经领导审批后,上报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审批,由子分公司、工程队物资部门按规定组织采购供应。

第六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购臵后,按本《办法》第六章验收合格后入账,登记《物资卡片》,领用后要列支。

第六十八条 保管及维修

(一)子分公司及工程队物资部门依照产权归属实行分级管理,指定人员负责维护、回收、账项等管理;

(二)坚持“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维修费用列支该使用项目成本。工程队要建立管理规定。

第六十九条 使用

(一)在用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数量保管账,可用《物资卡片》代替,不参与成本核算。数量保管账销毁时,填写《低值易耗品丢失、毁坏、报废、列销审批单》,审批后执行;

(二)对于通用、简单的工具,如锹、镐、耙、筛等,可实— 26 —

行统一发放到班组的方式管理,建立领用台账;

(三)对于价值较高及民用类工具,实行物资部门统一保管,随用随发,用完后回收;

(四)对于频繁领用、及时返还的工具,物资部门可在工具仓库内设立“工具揭示板”,管库人员随时记载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及工具设备,待工具返还后,立即擦除或更改数量,减少频繁记账;

(五)物资人员要定期进行盘点,整理归纳《生产用工具机具清单》,工程竣工后,无论有无接续工程,都要进行清查盘点,并详细注明产品的新旧程度、状态、是否摊销、剩余残值、有无说明书或合格证等信息,并上报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备案;

(六)使用中要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免非生产性损坏。多单位联合作业时,要进行必要的编号或标记,以确保及时、准确清点回收。

第七十条 调剂

低值易耗品的调剂或调拨均实行有偿调拨的原则。各使用单位之间调剂,可自行商洽价格,必要时,由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坚持“先利旧后采购”的原则,也可按照租赁方式进行管理。

第七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根据不同类别、用途、费用来源,原则上一次列支工程成本。对于耐用的低值易耗品也可以按照周转材料进行管理,分次摊销工程成本,但必须在施工期内列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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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第九章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第一节 采购管理

第七十二条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范围:

(一)化学危险品是指可能给人体、环境、设备设施造成危害或破坏的化学品,本办法需要控制的化学危险品主要包括压缩及液化气体、涂料、涂料辅助材料、颜料、油料、易燃固体等。

(二)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第七十三条 局项目部及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根据施工需要,编制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采购计划,经局项目部及子分公司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具体执行《中铁九局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七十四条 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要在合格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采购。

第七十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66号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物资人员凭该证件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并应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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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运输管理

第七十六条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原则上由供方负责运输到现场。

第七十七条 自行组织化学危险品运输的管理要求

(一)运输人员应明确化学危险品的特性,车辆应配臵明显的符合标准的“危险品”标志,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雨淋的器具。

(二)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做好行车前车辆状况检查。车厢底板必须保持完好,如底板是铁质的,应铺垫木板或橡胶板。

(三)行驶过程中,司机要选择平坦的道路,控制车速、车距、遇有情况,应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

(四)运输途中不能随意停车。装载剧毒、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区、学校、集市等人口稠密处停放。

第七十八条 自行组织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的管理要求

(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要凭《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

(二)装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或其它物品。

(三)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警示标志,并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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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有专人看守,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民用爆炸物品,并在装卸现场设臵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臵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六)炸药和雷管应分别在两辆车内运送,两车间距大于50 m,并派专人护送。雷管装载量不准超过车辆额定载重的三分之二,其它爆炸品的装载量,不准超过车辆的额定重量。

(七)爆破器材的运输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雷雨天气的防范。雷电将临时,立即停止所有炸药运输和短程搬运,所有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三节

验收及贮存管理

第七十九条

建立专用的仓储设施,布局要合理,并配备消防或技术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警示标识明显。各类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第八十条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臵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要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第八十一条 民用爆炸物品应储存在经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 30 —

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库房要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防盗等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

第八十二条 验收管理

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时,必须有专人进行验收,保管,严格检验物品的质量、数量、包装情况、危险标志、有无泄漏等,证件齐全,对“三无”产品不得入库及使用。具体的验收管理执行本《办法》第六章“验收、储存、搬运管理”要求。

第八十三条 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一)化学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存放。其中

1. 氧气瓶与乙炔瓶(罐)严禁同室存放,放臵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露天存放的氧气瓶、乙炔瓶,应在专用钢筋笼内放臵,钢筋笼上应加盖遮阳板或采用非易燃建筑材料搭棚以防暴晒,严禁敲击和碰撞。各种气瓶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乙炔瓶装有防回火装臵。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臵,并有明显标志。气瓶放臵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5层,并在附近设臵灭火器材。

2. 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燃油存放库房(罐)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围栏进行隔离。

3. 在搬运装卸有毒有害和腐蚀性物品时,不得用身体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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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在吊装时,应用钢筋笼或其他有效措施固定后吊装,防止脱落发生事故,吊装时氧气瓶应平放,乙炔瓶应立放。

第八十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保管

(一)由取得上岗证的保管、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房必须设在库外,看守房位臵和高度,应能了望全库和周围情况,其着装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炸药和雷管应分库设臵,距离不小于30m,仓库内应设臵自动报警装臵。

(三)库存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堆码应垫高200-300㎜,放臵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

(四)物资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3日内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第八十五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八十六条 管库员要熟悉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对化学危险品进行贮存。在贮存期内,发现品质变化、包装破损、过期、渗漏等,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处理。

第八十七条

管库员每月末25日前对在库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进行自点,自点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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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放及使用管理

第八十八条

发放必须由专门管库员负责,指定有权领用人领用,不得随意发放。确保手续齐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具体执行本《办法》第七章发放管理要求。

第八十九条 化学危险品发放前,管库员应检查化学危险品是否有泄露、遗洒等情况,保证合格产品转序。

第九十条 民用爆炸物品发放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九十一条 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到工程完工后2年备查。

第九十二条 化学危险品应由专人使用或在专人指导下使用。

第九十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人员必须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第九十四条 对化学危险品的废弃物,应在现场规定位臵存放,并联系有回收资质的厂家对其回收或处理;严禁擅自排弃民用爆炸物品,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严禁私藏乱放。

第五节

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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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条 根据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数量和仓库条件,必须配臵足够品种和数量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等,制定紧急情况处臵方案。

第九十六条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或渗漏、遗洒的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清扫干净。

第九十七条 按化学危险品的特性,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第十章 物资回收与废旧物资管理

第一节 物资回收管理

第九十八条 工程队要积极展开物资回收工作,并分类集中存放,同时做好数量登记,并在内部开展利用和调剂工作。

第九十九条 对在建工程已领未用物资,工程队物资部门要及时回收,进行账项处理,冲减已发料的数据,减少在建工程成本。

第一百条 工程队物资部门要及时回收并调剂工地剩余各类物资,工程结束后要结合后续工程情况,在充分考虑物流成本和仓储费用的条件下,自主选择存放场地,但必须征得子分公司物— 34 —

资部门的同意,工程队物资部门必须建账保管并报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备查。

第二节 废旧物资管理

第一百零一条 物资部门是可回收废旧物资(简称:废旧物资)的管理部门,废旧物资是企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实行工程分包时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废旧物资回收方式,物资部门必须将废旧物资单独存放并张贴明显标识。

第一百零二条 废旧物资的范围

(一)施工生产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料、残料等;

(二)不能继续使用、无法维修的周转材料(含大型工装)、低值易耗品的残余物、废旧包装器材等;

(三)建筑物在保修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和材料,拆除报废所得的残余废料。

第一百零三条 废旧物资的鉴定、审批

(一)一次性报废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由子分公司物资部门提出物资报废申请,附公司物资、技术、财务等人员组成的废旧物资鉴定小组鉴定说明,报九局物资管理部审批后执行;

(二)报废金额5万元以下的,由工程队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审批表》,经子分公司物资、技术、财务等人员鉴定,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同时要作好确认与计量工作;

(三)在账物资需要报废的,由子分公司鉴定小组鉴定,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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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使用价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一百零四条 废旧物资的回收

物资部门要设有废旧物资存放(回收)处,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清理,按规定回收及使用,做好利废、利旧工作。

第一百零五条 废旧物资的处理

(一)废旧物资归口处理为物资部门,采取招标或竞价方式确定买方;

(二)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监装和监磅工作分别由物资、财务、监察等人员参加;

(三)处理废旧物资所得资金应全部上交财务部门,同时财务部门应出具入账凭证或收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扣留或挪用;

(四)废旧物资的处理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废旧物资的审批报告、实物图片、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经办人、处理结果等;

(五)严禁不按程序私自对外处理废旧物资。发现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或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 材料核算与统计报表

第一节

材料核算

第一百零六条 各级物资部门都要配备专(兼)材料核算员,杜绝由物资负责人和管库员一人担任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 材料费核算包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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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及辅助材料费用,由材料供应价、包装费(不包括已计入材料原价的包装费)、运输费(车船运费、装卸费、附加工作费等)、采购费、仓储保管费、仓储损耗等组成;

(二)周转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

(三)其他。

第一百零八条 物资支出核销的时点为每月25日,管库员依据《库存材料明细表》、《发(领)料单》按照核算的费用类别进行账项合计处理,编制物资收、发、存动态表,物资收、发、存动态表及各类支出单据经物资负责人确认、工程队队长审批后,移交财务部门列支成本。

第一百零九条 核算分析基本原则

(一)材料费核算主要通过收入、支出等数据的归集,使用比较法进行预算和实际成本分析,通过经济技术指标对比,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额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今后采取的控制措施;

(二)各级核算人员必须审核各种报销凭证,包括收料单、发(领)料单,并对报销凭证标明列支费用科目,配合财务、技术部门确定项目核算单位,作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管库员每月要对已领用但未加工变形的物资进行物资盘点,参与盘点人员都必须签字确认;

(四)所有验收合格的物资月末发票未到,核算人员要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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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预收单用验收记录代替,但必须注明预收)。预收的材料要手续完备,要附有合同。材料费当月发生的必须当月支出,预支部分单价按照市场价支出,严禁漏支;

(五)项目部对主要物资应坚持“月核算、季分析”的核算原则,定期开展材料核算工作。物资部门每月应编制材料消耗核算表,明确当期各工号材料消耗的具体情况,作为开展材料核算分析的原始依据;每季度应进行一次“量、价、费用”方面的详细分析,并形成材料成本分析报告,明确季度材料消耗的具体情况,对节超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等。

第一百一十条 采购预算及限额发料控制

(一)各级物资部门必须以采购预算做为采购控制基本额度实施物资采购,定期分析采购情况,并将相关的价格信息及时向同级成本预算部门进行反馈;

(二)不经批准的采购计划物资人员不能实施物资采购,没有采购计划或采购计划没有审批的,财务部门要拒绝报销;

(三)对原因不明的超量、超价供应以及超出限额以外的发料,物资部门有权拒绝。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价格与数量控制的具体措施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在物资管理办法中制定。基本原则如下:

(一)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物资需求计划发生变化,技术部门应及时提报变更的物资需求计划,避免物资部门继续按原— 38 —

需求量计划继续供应,造成进场物资积压和所需物资的缺失;

(二)工程队技术部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物资再利用和节约方案交给物资部门,便于物资部门对物资采购、发放、回收使用上控制;

(三)在保证质量的前题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形式,减少材物资的消耗量,严禁大材小用、优材劣用。

第二节

统计报表

第一百一十二条 各级物资部门要设专(兼)职人员,物资统计人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局物资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填报物资统计报表,提供各项物资统计资料,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物资统计人员要按时统计、保管基础资料,各种基础资料要装订成册(盒)、分类存放备案,在保管期间不得损毁、丢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原始数据是物资统计的基础资料。各单位要保存好各种原始记录(含计算机管理的有关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做好统计资料归档工作。原始记录包括:产品采购计划、材料验收记录、收料单、领(发)料单、材料自点记录等本《办法》中规定的各种记录;随物资进场的各种合格证、材质单等凭证;合格供方的档案资料;上报给上级单位的物资统计报表及相关信息等;各种物资检查及监察记录、会议记录(要)等。

第一百一十五条 报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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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资统计实行分级管理,由工程队统计基础数据,子分公司汇总上报的方式;

(二)上报的各种物资统计资料,必须经单位(项目)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和公布。上报后,如发现有错漏情况,应按上报程序及时订正;

(三)对于保密性的统计资科,要按局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

第一百一十六条 信息化管理

(一)各级物资部门要设臵专(兼)职人员负责物资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将各模块进行细化到个人。

(二)加强与上级单位沟通,将局有关信息系统通知的要求及时传达落实。

(三)按照单位工程项目进行物资信息化的录入。工程开工初,对进场的各种物资进行信息输入,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支出,不漏输、漏列,确保成本真实。

(四)局、各子分公司物资部门要做好信息化录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第十二章 分包工程物资管理

第一百一十七条 凡分包工程合同中涉及有关物资方面条款的,物资人员必须参加分包合同谈判,按照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并在分包合同中要明确供应物资的范围、管理方式及交接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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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条 工程分包时,除辅助材料外的工程物资必须由工程队按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集采供应。辅助材料采购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原则上形成批量的辅助材料采购执行《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工程专业分包时,对构成工程主体的主要材料(含甲供物资)一律由工程队按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集中采购供应。对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影响较大的重要材料(如特种用途周转材料、特种劳保、安全防护用品等),工程队必须监控采购供应过程。其他辅助材料由分包队伍自行组织采购。

第一百二十条 由分包队伍所采购物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并有质保书、检验合格证、产品准用证、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同时相关资料要上报工程队物资部门留存。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队伍采购采购物资前,在品种、规格、等级方面必须事先征得我方同意后方可采购。分包队伍应在材料到货24小时前通知监理或工程队物资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工程队有权要求不予验收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队伍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第一百二十二条 分包队伍采购的物资,原则上严禁分包队伍以我方名义同供应厂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特殊情况下,必须以我方名义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则该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由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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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履行并组织付款。

第一百二十三条 验收规定 按本《办法》第六章执行。

(一)进场物资的验收由工程队负责,分包队伍配合,双方留存签收记录,工程队留存各种质量、技术证明资料;

(二)工程队对分包队伍供应的材料在质量方面若有疑异,可要求由国家认可的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检测结论为合格,则由工程队承担检测所需费用;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工程队将拒绝接受并由分包队伍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三)非本工程使用的物资,不可送抵及臵于本工地。一旦运入工地,不经批准不得运走,如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队伍承担。

第一百二十四条 物资发放实行有权领料人和限额领料制度。

(一)分包队伍必须由合同签订人出具书面委托有权领料人,双方约定权利与义务、往来结算手续等事项后方可领用我方物资,有权领料人的相关资料要进行备案;

(二)物资部门必须依据技术部门提供的需用量计划作为对分包队伍的限额发料依据。

第一百二十五条 结算管理

(一)工程队物资部门对分包队伍发放的物资要做到日清— 42 —

月结。在结算时要实行物资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经济部、财务部等部门会签制度,按月及时核算料款;

(二)供应物资超过预算需用量的,发生的费用由分包队伍自行承担,超额部分从分包队伍工程款中扣回。

(三)单位工程完工后,对该工程使用的主要物资数量进行核算。如出现偷工减料现象,即核算的物资数量少于分包队伍签收的领料数量,对于差量部分,除全额扣回差量部分材料的价款外,还要追究分包队伍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章

物资监察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监察体系设臵

(一)全局设臵两级监察体系:局及子分公司两级物资部门要设臵专(兼)职物资监察岗位;

(二)物资监察人员配备:执行中铁九局劳〔2012〕166号文件要求。

第一百二十七条 物资监察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上级有关物资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局监察要监督检查下级监察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监督检查全局物资管理体系的总体运行,重点工作有:物资集中采购、招投标过程、合同执行、采购预算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库存物资保管、材料消耗控制、成本核算、废旧物资管理、资金运用等;

(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检举揭发的有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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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按逐级负责的原则,做到件件有回音、有落实,并视其情节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四)负责对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物资监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建议有关领导及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和司法部门处理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违规、违纪与违法的事件,依照规定实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物资监察方法

(一)例行监察: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联合相关人员开展监察工作。例行监察可与物资综合检查同时进行,监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生产组织系统领导或下发通报;

(二)专项监察:根据物资管理过程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开展以某一主题为中心内容的监察活动,频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专项案件监察:遇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或举报时,由两名以上物资监察人员组成专项案件调查组,开展案件监察工作。

第十四章

考 核

第一百二十九条 局物资管理部定期组织物资综合检查,并随时进行抽查,对局项目部、子分公司、工程队每年的考核覆盖面不少于80%。

第一百三十条 物资检查考核评比实行分级检查评比。

(一)物资集中采购与管理重点考核局项目部及子分公司物— 44 —

资部门;

(二)现场物资管控重点考核工程队。

第一百三十一条 物资检查考核评比方式实行评分制,按照《物资管理综合检查评分表》的项目进行评比,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通报。

(一)优秀单位:总分90分及以上,授予“物资管理优秀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

(二)达标单位:总分90-75分;

(三)未达标单位:总分75分以下,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给与50000元罚款。

第十五章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九局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物资管理办法》(中铁九局物〔2009〕93号)同时废止。

附表:1. A、B类供应商采购物资目录

2. 供方准入承诺书 3. 物资供方调查审批表 4. 供方调查审批信息汇总表 5. 物资供方定期复评表 6. 物资复评信息汇总表

7. 供应商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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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供应商准入申请表

9. 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及违规问题记录表 10. 顾客财产计划 11. 顾客财产验收记录 12. 顾客财产质量反馈单 13. 进场/入库物资验收登记簿 14. 物资送检台账 15. 收料单 物资卡片

17. 不合格品退场记录 材料自点记录 19. 特殊产品搬运记录 20. 发(领)料单

21. 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报废列销审批单22. 低值易耗品领用台账

23. 生 产 用 工 具 机 具 清 单 24. 废旧物资(鉴定)审批表 25. 废 旧 物 资 处 理 记 录 26. 收、发、存动态表

27. 责任成本与实际消耗对比表 28. 重点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月报 29. 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季报 16. 18.

30. 主要物资从厂家直接采购

31. 重点施工项目招标采购情况汇总表 32. 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33. 物资公司内部供应和市场经营情况汇总表 34. 钢轨集中采购需求计划表

35. __物资采购供应(实物量)统计表 36. 工程总公司系统施工及工业生产企业物资统计报表

37. 中铁九局物资系统基本状况统计表 38. 物资检查评分表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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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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