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专项治理范文

2023-09-16

小金库专项治理范文第1篇

长治公司严格按照省集团公司晋煤销字[2010]39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 为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保障“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长治公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审计、财务、纪检、人事、综合办)五个相关部室人员为一行的联合检查小组,在重点检查阶段,扎实推进的同时,长治公司对所属单位,各县区公司、直属各单位、各出省站、公、铁两路以及公路经销公司32 个单位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治理突击大检查,采取不提前通知,现场盘点库存、查阅资料、计算、填写表格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要求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情况零报告承诺书和“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承诺书,保证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覆盖、进一步落实。这次检查的重点是针对以下四种主要表现形式:

(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二)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

(三)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四)其客观存在形式设立“小金库”来进行检查。

检查的步骤和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检查工作开始前,检查组先现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说明检查的内容和注意的事项,并宣传“小金库”治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重点检查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和配合要求,听取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及“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的介绍;

2、检查小组将检查的内容、要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领导小组组长电话以及检查工作纪律等 公示张贴在被检查单位办公场所。

3、检查小组根据需要采用盘点、查阅、登记、计算、分析等方式实施现场检查。

在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对检查的基本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提出,并要求单位写出改进措施, 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长效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做到一把手全面负责,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针对重点检查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

专业人员不足的实际,全系统在重点检查治理工作中,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重点检查阶段的具体内容,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各项规范性操作的要求以及材料收集、整理、汇报等具体工作。

在整个重点检查阶段,效果明显,上下齐心,进展顺利。全

系统的重点检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

2各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所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采取灵活的方法,严谨细致地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系统32个被检查单位,明确了没有一家私自设立“小金库”的现象。

通过这次重点检查的宣传发动和实施,使得全系统上下对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再度提高,增强了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保障了单位资产和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长治有限公司史文兰周慧敏

山西煤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长治有限公司根据省集团公司和市纪委下发的通知,在长治煤销系统展开了全方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该公司下发专门文件,对此项活动进行了安排步署。在治理过程中,该公司从严出发、从细处着手,在各责任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由财务科专人负责对今年6月底以前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有收入及各类账户、原始收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整理。在重点抽查过程中,突破了以往“按部就班,以表对账,以账查证”的工作思维模式,不预先通知时间、不预先确定人员,从具体的业务流程入手,对重点环节进行了突击检查。确保了这次活动的开展取得实效,为长治煤销系统在转型跨越发展时期奠定一个良好基础。

长治有限公司纪委—史文兰

小金库专项治理范文第2篇

根据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文件xx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在2013年10月9日下午召开的局务会上共同学习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对象、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时间节点。

通过认真自查,我局没有“小金库”行为。不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而设立“小金库”;不存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不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不存在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不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不存在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不存在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更不存在利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对以上自查结果,局主要领导在机关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局长、财会人员等在《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上承诺签字,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小金库专项治理范文第3篇

【发布日期】2009-07-28 【生效日期】2009-07-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深圳市

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纪发[2009]1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7月起转入重点检查阶段。为做好市直单位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检查的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点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共同牵头负责,并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理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二)统筹推进,严格要求。重点检查工作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检查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

(三)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查审分离、重大问题集中会审的原则,坚持依纪依法办事,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重点检查对象

依据中纪发[2009]7号、深纪发[2009]13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市重点检查对象主要包括:

(一)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二)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三)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四)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五)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六)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七)在自查自纠阶段未发现问题或弄虚作假、少报漏报、隐瞒不报的部门和单位;

(八)市、区国有企业。

市级单位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其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

重点检查名单由市治理办根据中纪发[2009]7号、深纪发[2009]13号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群众的举报确定。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由市治理办分期分批通知。

三、 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至以前。重点检查内容具体包括:

(一)自查工作情况。包括自查阶段有关资料的核实,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银行账户及银行存款情况。

(三)单位经济业务情况。

(四)票据管理使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六)支出情况。

(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八)已撤销单位情况。

(九)其他情况。

四、重点检查时间安排

重点检查时间为7月1日至10月15日。具体到有关单位检查时间由市治理办提前通知。

五、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原则

根据中纪发[2009]7号、深纪发[2009]13号等文件的规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一)对重点检查发现“小金库”的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省纪委《关于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严肃纪律的通知》(粤纪发[2009]19号)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中办发[2009]18号文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并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全面、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瞒情不报,更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检查。

(二)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及工作要求及时通知所属单位。

(三)请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按照市治理办要求的时间书面报市治理办。

(四)请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及时、如实、完整填制所附表格(见附件1至5),按照市治理办要求的时间报市治理办(包括电子版本,下载表格请登陆市财政局网站)。其中:市直各单位管理的各类学校填列的报表,由主管部门于9月10日前报市治理办。报表报送的具体要求如下:

1.市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民政局要将机关本部及所属单位填列的报表一并报送。

2.市直其他单位仅报送机关本部的报表,所述单位填列的报表由主管部门收齐保存。

(五)请列为重点检查的单位准备以下资料,检查组进点检查时交检查组:

1.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2)本单位行政管理职能、机构设置、业务活动、收入项目、来源及收取方式以及经营管理活动情况。

(3)本单位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等。

(4)其他情况,包括“小金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意见及建议等。

2.2007、2008相关检查报告(如纪检监察机关的检查报告、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内部审计报告等)。

3.所属单位填列的报表。

附件:1.单位基本情况表

2.银行账户情况统计表

3.单位部分收入情况调查表

4.单位部分支出情况调查表

5.单位借出款项情况调查表

中共深圳市纪委 深圳市监察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审计局

2009年7月28日

小金库专项治理范文第4篇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扬尘污染防范措施 ............................................................................ 3

四、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 9

扬尘污染控制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区扬尘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有效防治工地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特编制本扬尘污染控制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青神县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青神县西龙镇马槽寺村6组

3、建设单位:青神县公安局

4、设计单位:青神县吉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四川际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结构类型:砖混、框架结构

7、建筑面积:4300㎡

(二)工程概况:

1、建筑功能:公共建筑

2、建设面积: 4300m2

3、建筑层数:武警综合楼三层,拘留所及办公用房一层,监室一层。

4、建筑高度:。

二、编制依据

1、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

三、扬尘污染防范措施

(一)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项目执行经理负责对本方案进行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上级反应。

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及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责。

4、根据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好裸土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指标100%必须达标要求,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进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

5、工长: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冲洗或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二)设置围挡

1、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

2、在施工大门口洗车槽,洗车槽设沉淀池及排水沟,洗车槽旁边安装一台高压水枪用来冲洗进出工地的汽车轮胎,洗车的污水经二级沉淀排至工地外的市政污水管网内。

3、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轮胎及车身泥土,冲洗干净,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作业场地施工道路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应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道路、材料堆放场、生活区、办公区或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地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设施,工地出入口处设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进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m的棕垫并加湿。工地大门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洗车后的污水经过沉淀后集中排放,使其有组织的汇入市政排水设施。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畅通排水沟渠系统,保持施工道路干燥坚实,场场内无积水、泥浆,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防止粉尘污染环境,施工现场设明排水沟及暗沟经沉淀后接通市政污水道排出。

4、现场进出入车辆,主要为土方运输车辆、砼搅拌车,货车轮胎出工地进行清扫,防止轮胎污物带出工地,现场设垃圾箱,禁止乱丢乱放。

(四)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来回巡查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次数,以保证路面的湿润。

(五)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工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 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在运输途中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将表面平整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的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黏土砖、加气块必须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漏泄、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1、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做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房整洁,地面无积水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棚四周做20cm高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2、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因现场搅拌砼而产生的粉尘、噪音和废水污染。

(八)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实行责任制,指定木工组长为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袋装运至指定地点定期处置。

(九)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十)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封密容器,袋装清运,由泥工工长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扬尘污染。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在临时堆放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十一)运输车辆管理

1、在工地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市政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市政环卫部门门批准,方可使用。

2、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登记制度,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项目部做好记录,记录存档由项目部保留,记录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俩牌号、车辆所属单位、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

3、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

(十二)烟尘控制

施工现场禁止堆放有毒烟尘和气体,禁止燃烧有毒的物品,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煎熬沥青、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清理;高空施工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清除各种尘源。 (十 三)专人负责车辆冲洗及公路清扫

项目部指派专人负责大门处车辆进出记录,登记冲洗车辆记录,严禁带泥土上路,若有污染立即进行清扫和冲洗。

(十四)主体及装饰施工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主体及装饰施工期间,外墙操作架外立面全部用绿色的安全密目网作为安全防护及防尘屏障。

(十五)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四、土方运输路线及堆放地点

施工现场土方开挖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需求,除预留回填的土方以外,剩余土方外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内堆放。

主要路线为:施工现场装车覆盖后经外北街右转至青衣大道,经锦绣大道至钟家山村弃土场堆放。

五、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扬尘治理管理小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组长:邱瑜(18602808385) 副组长:吴志春(18180082999)

组员: 廖厚英 喻中慧 唐浩 杨刚 廖冰

1、检查内容按《建筑工程扬尘治理考核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

3、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小金库专项治理范文第5篇

各学校:

根据县安委办《全椒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全安办[201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全综治办[2012]3号)要求,现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安委办《全椒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全安办[2012]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全综治办[2012]3号)要求,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发展。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和重点是: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校舍及围墙、校园安保(人防、物防、技防)、校园周边环境、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校内消防、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现在起至4月底,分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校要研究制定本校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31日前,各校要结合学校安全状况,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完成整治。在治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各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重点为各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开展情况、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安全工作投入和隐患治理情况等。各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措施,问题整改不到位不销号。

(四)抽查验收阶段。4月15日至4月底,县教育局将组织抽查验收,检查各校安全监管机制是否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不力出现漏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校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责任主体,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效果负责。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校要明确各自隐患排查的重点,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把握好“查、报、改”三个环节,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应急预案“五落实”,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登记台账和管理档案,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三)各校要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创设良好氛围。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的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向社会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我县教育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小金库专项治理范文第6篇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事关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县水利局为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财务及水政、水资源、水保等有关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水利系统的减负工作。每年都召开减负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对减负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确保农民受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实行综合执法,扎实开展减负工作。选派6名同志进驻县政务大厅工作,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大厅水利窗口办理,规范了各项执法程序,增加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在依法收费工作中,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工作程序、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严禁吃、拿、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不超标准、不越权收费。对涉农项目免征水资源管理费和水保“两费”。并定期组织纪检、财务人员对收费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征收对象进行明查暗访。近年来,无论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权限,票据使用方面,还是在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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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方面,都没出过任何问题,人民群众对此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是建立机制,确保长效。为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得以长期有效的落实,建立了四个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⑴监督机制。继续完善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信访举报、检查督促、案件查处等工作制度,充分利用涉农价格“公示制”和农民负担监督卡举报电话,及时了解农民负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查处农民负担举报案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⑵自查机制。要求各科室、站所不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⑶反馈机制。要求各科室、站所经常征询基层、农民对收费项目的评价和意见,及时归类、研究,有效处理基层、农民意见较大的收费项目。⑷交流机制。加强科室之间、站所之间交流,互相监督,取长补短,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利益。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在农民减负工作方面,水利局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水事环境。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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