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设计论文范文

2024-07-22

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设计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国际金融中心是联结各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枢纽。①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国家在世界竞争格局中取得重要地位。上海市在十年里建设成国际金融中心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目标。通过对上海金融市场的现状研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同时基于GFCI、IFCD指标体系对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进行分析,指出上海市自身的竞争力以及与成熟国际金融中心之间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对加速推进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国际金融中心;上海金融市场;竞争力分析

金融中心是各种金融交易活动的资本集散地和清算地。它能够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对金融信息进行集散处理,同时具有风险管理与价格发现的功能。它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有利于金融创新,提高金融实力,维护区域的金融安全。上海市因深厚的历史沉淀、地理优势、强大的经济实力成为中国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首要选择。

在“十二五”时期,上海市的金融业发展迅速,拉动了上海的经济快速增长,基本确立了以金融市场体系为核心的国内金融中心地位,初步形成了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2015年,上海金融业增加值达4 052.2亿元,同比增长22.9%。上海市政府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实现2020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战略目标的决定性阶段。上海市要确立其全球性金融中心地位,不断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这些背景下,研究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依托政府的大力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竞争力逐步提高。国际金融中心存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这三个核心金融市场都聚集于上海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正式开业,自此上海证券市场不断发展。黄金交易所和金融期货交易所也于上海市成立,这些都体现了上海的经济中心地位,同时也为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重要动力。

(一)股票市场: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市场稳定程度和开放度不足

根据上海市金融办的数据,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通过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总额达9.2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2.9倍;国内股票电子成交量2.6万亿美元,全球占比为5.7%。上海市的上市公司直接融资额累计达7 457亿元,新三板企业发行融资达103.6亿元。同时,上海市的经济证券化率达245.9%,大约是全国的3倍;直接融资比重达39.5%,大约是全国的1.6倍。

上海市截至2015年底共新增了各类证券期货法人机构120家、分支机构233家。目前,各类机构总数分别达到221家和946家,总数占到全国的32%和9%。上海市的各类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期货公司,其数量也位居全国首位。由此可见,上海市的金融市场规模在不断发展扩大,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其金融市场发展度和开放度也在不断提高中,但与发达国家或者其他新兴市场相比,仍然存在差距。

(二)债券市场:发展迅速,流动性不足,结构不合理②

截至2015年末,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共计22.3万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7.5%。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量达21.0万亿元,占债券市场总发行规模的95.04%,同比增长81.3%。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分离式可转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共计1 144只,发行量达10 981.72亿元,同比增长186.16%。

根据市场结构来分析,国债和金融债占较大比重,中长期债占比较高,1年以内短期债占比较低,债券流动性存在不足。总体来看,债券市场促进了金融市场资源合理配置以及金融市场改革升级,但自身规模有限;它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市场产品流动性较低,市场结构也不是很合理。

(三)外汇市场:交易活跃,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提高

根据国家外汇局的统计数据,2015年,上海市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量达2.7万亿元,列于全国第一位。人民币在国际收支中的占比已达30%。目前,已有300多家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与人民币银行签署代理债券投资协议的境外央行类机构达到37家。黄金国际板成功运行,2015年累计成交黄金4 800吨,金额达1.1万亿元,占金交所黄金总成交量和成交金额的两成。

日前发布的《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5》显示,人民币国际化指数(RII)在2014年底达到2.47%。相比2010年底的0.23%,RII在5年里增长了120多倍。2015年人民币国际化初期的目标在2015年底已经基本实现。与此同时,人民币近期有望成为第四大国际货币。

(四)期货与期权市场:交易量处于世界前列,产品结构单一

根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32.41亿手,累计成交额为5 391 2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06%和130.13%。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1.02亿手,成交额为64 166.77亿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累计成交量为3.39亿手,累计成交额为4 158 186.98亿元。

就市场规模而言,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商品期货和期权交易方面一直处于全球前列。无论从行业、业务结构、竞争状况等方面来看,国内期货行业正在经历的发展阶段与证券行业过去十年的发展经历类似,整个期货行业实际上正在迎来春天。但就市场结构来看,上海期货与期权市场仍比较单一,很多产品如ETFs 期货与期权、单一股票期货及期权等交易规模小。期货市场仍有进步的空间。

(一)基于GFCI指标体系的上海市竞争力分析

全球金融中心竞争力指数(GFCI)首创于2005年,2007年3月由伦敦Z/YenGroup首次对外公布。2008年3月,上海市首次被列入GFCI3排名中。根据2016年4月份发布的GFCI19 报告,排名前五的金融中心依次是伦敦、纽约、新加坡、香港、东京,上海以693分位列16名,比GFCI18期的21名上升了5名。

GFCI指数覆盖全球86个金融中心。Z/Yen Group指出该指数主要反映金融中心在商业环境、金融发展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竞争力。同时,GFCI报告采用两种分析方法:聚类和关联,从金融的多样性、专业性、联系度三个维度来综合评判各金融中心的竞争力①。

根据GFCI各期排名,上海市的综合得分基本是逐渐上扬的趋势,但排名波动性却比较大。贺瑛(2011)指出,关键指标排列组合的变动引起GFCI排名的变动称为敏感度,敏感度与金融中心的成熟度成反比②。上海的排名波动性大主要是因为敏感度,这也说明了上海作为金融中心还并不成熟。

虽然上海市作为金融中心的排名有波动,但作为新兴市场金融中心,尚有更大的潜力与发展空间。

(二)基于IFCD指标体系的上海市竞争力分析

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报告(IFCD)于2010年开始发布。根据IFCD综合得分情况把金融中心分成以下四个梯队:第一梯队,80分以上,为成熟型金融中心;第二梯队,60—80分之间,为新兴发展性国际金融中心;第三梯队,40—60分;第四梯队,40分以下。根据2014年IFCD报告上海市综合得分为77.10,处于第二梯队。

IFCD指数客观指标体系有五个一级指标,包括金融市场、成长发展、产业支撑、服务水平和综合环境。根据表1的排名,2011—2014年,上海市的综合指数排名与金融市场的排名基本一致,这就表明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很大程度上影响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产业支撑的排名很靠前也很稳定,这说明上海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商业城市基础条件方面有一定的竞争力。从表2可以看出,上海市成长发展指标连续年排名第一。这体现了上海市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实现快速发展的关键推动力。根据2014年报告,上海市的科技与创新、全球公认的专利和学术发表方面的排名分别是86、35、67名。这表明了在科技与创新、学术方面,上海市仍有发展的空间。

上海市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也要注重综合环境和服务水平的建设。上海市这两项指标的排名都在前十名之外,不过2014年排名首次进入前十,指标分数也从68.4和53.95提高到了70分以上。近年来,上海市在服务水平方进步巨大,但相比较发达国家得分还是有提升的空间。

(一)推进金融产业、人才集聚①

1.引导金融企业集聚

上海市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要合理推进金融企业集聚,对于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要采取不同的引导措施。比如,对于规模较大的,要适当合理的引导这些金融机构发展本身的核心业务;对于规模较小的,要适当的引导鼓励这些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以促进产业发展。在引导金融企业集聚发展的同时,要注意金融机构的发展多元化,要根据金融机构不同的优势进行培育引导,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互动的格局。

2.引导金融人才集聚

在建设金融中心过程中,上海市应重视金融人才集聚问题。可以通过加大与海外之间的交流,来引导金融人才的集聚。同时,金融机构内部的交流也应该加强。为推动金融中心的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应推进上海高校金融学科的国际化进程,为金融人才的培养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二)推进外汇体制改革

1.推动资本项目改革②

国家应稳步推动资本项目改革,放宽QFII和QDII的投资自由度和准入门槛。国内的投资机构可以通过开拓双向跨境信贷业务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产配置;同时,完善跨境资金流动检测体系,以提高国内投资机构的国际化水平。

2.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③

目前,人民币正处于贸易结算货币的阶段,国家应通过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来扩大人民币的使用范围,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加人民币在世界范围内互换的次数,加快国际贸易结算进程;同时,国家应提高汇率弹性和利率市场化程度,建立现代化金融体系,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放松资本管制以最终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三)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

1.完善政府的监管措施④

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政府的金融监管措施需要不断更新完善。同时,要平衡好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关系,在保证金融机构注重创新的同时,也能对金融机构进行有力的监管。政府应加强金融审慎管理,对金融宏观进行统筹协调,完善金融监管框架,以稳步推进金融深化改革。

2.健全金融法规体系

金融法规、政策必须适应金融产业的发展,并为其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我国金融中心法律制度很多处于缺失的状态等;与此同时,我国的金融产业发展快于法律制度的完善。针对这样的情况,政府应该要本着为金融产业服务的原则加快法律制度制定步伐。同时,上海市要基于金融产业发展快速的情况,先行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以配合适应金融活动的开展。

3.完善基础设施

政府在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机构入驻时所需的硬件设施。为了减轻发展资质好的金融机构的税收负担,使其更加注重金融创新、更好发展,应提供相对优惠的税率;同时,提供本地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平台,加速金融集聚进程。

参考文献:

[1] 王伟.中国金融中心发展问题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2012,(5):1-5.

[2] 高山.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比较研究[J].上海金融,2012,(12):20-26.

[3] 王保庆,李忠民,王保忠.金融中心形成机理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3,(7).

[4] 黄运成,杨再斌.关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设想[J].管理世界,2003,(11).

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设计论文范文第2篇

一、“十一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回顾

“十一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为重点,取得显著进展。

(一)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健全,金融市场规模明显提升上海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开业。金融市场运行机制改革成效显著,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成功推出,上海作为人民币汇率基准、利率基准生成地的地位进一步巩固。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不断丰富,成功推出了中期票据、黄金期货、锌期货、股指期货等一批有重要影响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提升了上海金融市场交易、定价功能。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10 年,上海金融市场(不含外汇市场)交易总额386.2 万亿元,比2005 年增长10 倍;直接融资总额2.38 万亿元(不含3.1 万亿元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券发行额),比2005 年增长2.4 倍。金融市场国际排名显著提升,2010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额位居全球第三,年末股票市值位居全球第六;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年末债券托管余额位居全球第五;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合约数量居全球商品期货和期权交易所第二位,成为全球三大有色金属的定价中心之一;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交易量位居全球第一。

(二)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健全,金融机构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上海金融机构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快集聚的同时,其他各类功能性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不断涌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新型机构快速发展。截至2010 年末,上海金融机构总数达1049家,比2005 年末增加439 家。金融业务创新不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期货保税交割等一批重要的创新业务有序推出,有力地提升了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机构实力日益增强,截至2010 年末,各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4 万亿元,比2005 年末增长1.9 倍。

(三)金融对外开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化程度稳步提高

外资金融机构加速聚集。截至2010 年末,总部设在上海的外资法人银行21 家;合资证券公司5 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2 家;外资法人财产险公司8 家;合资寿险公司11 家。

金融业务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拓宽。证券市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数量和投资额 度进一步增加;境外机构直接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启动;货币、外汇、黄金等市场稳步有序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境内金融机构稳步拓展海外业务,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正式推出。截至2010年末,上海共有14 家基金管理公司、4 家证券公司获得QDII业务资格。

(四)金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配套服务功能明显改善

金融发展的法治环境建设不断优化,《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颁布实施,金融审判庭、金融检察科、金融仲裁院相继成立。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落户上海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支付清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票据、银行卡、网络支付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应用。

专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新华08 金融信息平台落户上海,与金融相关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投资咨询、财经资讯、服务外包等专业服务加快发展。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成效明显,陆家嘴金融城、外滩金融集聚带等金融集聚区承载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金融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此外,在金融人才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等方面也不断取得进展。

但是,受市场机制不完善、创新能力不强、开放度不够等因素的制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机构投资者种类和数量不足,金融产品和工具不够丰富,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金融国际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金融法制、税收、信用、监管、人才服务等环境建设有待加强。

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加快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世界经济金融格局在复苏中加快调整,中国在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十二五”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格局进一步调整,以中国、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地位进一步上升。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话语权将进一步提高,全球跨国金融业务和金融交易将不断向新兴经济体倾斜。这些变化将为上海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良好机遇。

(二)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5设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实力将不断增强。同时,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特征,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将明显加快,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长三角地区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以上海为核心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加快形成。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发展转型将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也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

三)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发展空间

“十二五”时期,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的要求,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将进一步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将取得更大进展,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将稳步推进,直接融资比重将显著提高,金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将明显增强。这些都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四)人民币跨境使用进程加快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的提高,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新的重要动力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币可兑换程度不断提高,境外交易主体对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投资货币、储备6货币的需求将不断上升,人民币走向国际货币的进程逐步加快。这是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化程度和国际资源配置功能的重要动力。

(五)全球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风险防范面临新的要求

随着世界经济逐渐复苏,全球正在掀起新一轮国际金融中心竞争浪潮。尤其是在亚洲,围绕新的全球性金融中心建设而展开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金融资源和金融交易不断集中,金融活动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对金融中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新机遇、新要求,要增强机遇意识、使命意识和创新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三、“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着力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扩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维护7金融安全与稳定,显著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配置全球资源的功能和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到2020 年把上海建设成为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必须坚持统筹谋划的推进方针。充分认识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的重要意义。站在国家整体利益的高度,统筹谋划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形成推进合力。

必须坚持“一个核心、两个重点”的推进思路。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加快推进人民币市场建设;以金融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和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为重点,加快体制机制和业务创新,不断提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源配置功能和辐射带动效应。

必须坚持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推进方向。不断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发挥金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加快提升上海金融中心配置全球金融资源的能力;不断完善金融、税收、会计、信用、监管等制度,加快构建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法规制度体系以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

(二)发展目标

按照到2020 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要求,瞄准世界一8流国际金融中心,全面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加快提升金融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内涵和全球影响力,力争到2015 年基本确立上海的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

具体目标:基本形成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备较强交易、定价、信息功能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形成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中心、人民币产品基准价格形成中心、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和金融资讯服务中心;基本形成各类机构共同发展、具有较强创新和服务功能的金融机构体系,逐步形成人民币产品创新中心、人民币资产管理中心和航运贸易金融服务中心;基本形成框架合理、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现代化金融基础设施体系,逐步形成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中心;基本形成专业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具有较强支持功能的金融人力资源体系,逐步形成国际金融人才聚集地;基本形成符合国际金融中心运行需要的金融税收、会计、信用、监管等法规体系,逐步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

(三)主要指标

“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预期指标如下:金融市场规模显著扩大。到2015 年,上海金融市场(不含外汇市场)交易额达到1000 万亿元左右;主要金融市场规模保持或进入世界同类市场前列。其中,债券托管余额进入全球前3 位,黄金市场现货交易量保持全球第1 位,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量进入全球前5 位,保险市场原保费规模达1400 亿元左右,银行卡跨行交易额达25 万亿元左右,银行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剔除批发性大宗交易和房地产交易)的比例达50%左右,票据市场和信贷转让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

金融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到2015 年,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境外投资者规模显著扩大;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指数、上海大宗商品期货价格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成为境内外人民币资产定价的主要基准利率,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成为境内外人民币交易定价的主要汇率基准;进一步提高在沪外资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市场份额。

金融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到2015 年,上海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22%左右;管理资产规模达到30 万亿元左右。

金融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到2015 年,上海金融从业人员达到32 万人左右,国际化高端金融人才和新兴金融领域的人才明显增加;金融发展环境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金融法律、税收、监管等与国际惯例接轨程度明显提高。

配图

四、“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以拓展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为重点,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任务。要进一步拓展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增强金融市场功能,形成比较发达的、多功能、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1、提升现有金融市场功能。

大力提升资本市场功能,促进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市场全面发展。继续加强蓝筹股市场建设,强化上海证券市场的全国主板市场地位,大力吸引成熟优秀企业上市,拓宽上市公司来源,探索建立不同层次资本市场间的转板机制,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成为亚太一流、具有较强国际影响的交易所;支持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协同发展,加快推出新的债券品种,不断扩大债券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上海期货市场国际影响力,积极支持境内期货交易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展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大宗商品定价中心。进一步发挥金融期货市场功能,有序引导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支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逐步成为服务全国并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风险管理中心。支持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加快发展,增强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更有广度和深度的人民币外汇市场,允许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远期购售交易,推动银行间12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新兴经济体货币交易。进一步发展上海黄金市场,保持现货黄金场内交易的国际领先地位。健全保险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再保险市场,不断提升保险市场的规模和国际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市场机构兼并和收购境外交易所和交易平台。

2、发展新的金融市场形态。

积极推进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未上市企业进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股份公开转让。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和非公开转让市场建设。加快发展保险市场,研究建立保险交易所的可行性,积极探索有利于保险市场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和法规制度建设,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规范发展贷款转让市场,逐步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性的贷款转让交易中心。积极发展票据市场,探索符合市场需求的票据产品以及适合票据市场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把上海建成全国性的票据交易中心。健全信托登记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把上海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信托产品托管、登记、交易、结算中心。

3、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

推动股票、债券等基础性金融产品加快发展,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国内跨市场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基于国际指数、债券等的ETF产品,促进企业(公司)债、短期(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外币债券等债券品种加快发展,支持推出13项目收益债券、私募融资工具等新的债券品种。积极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汽车消费贷款支持证券等创新产品试点。做深做精现有期货品种,完善商品期货产品系列,有序推出新的能源和金属类大宗商品期货。稳步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研究探索并在条件成熟后推出以汇率、利率、股票、债券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积极培育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各类衍生产品,稳步扩大信用衍生产品的种类和规模,适时开展结构性衍生产品试点。研究探索并在条件成熟后推出黄金ETF 和钯金交易品种。

4、健全金融市场运行机制。

完善金融市场定价机制,增强境内利率和汇率的基准功能。健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支持外汇、债券等市场做市商制度和货币经纪制度建设。完善金融市场组织体制,研究符合条件的、以交易所为代表的组织金融市场交易的机构进行公司化改制试点。优化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扩大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探索支持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黄金市场投资,鼓励和支持企业审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品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探索保险资金运用于公租房建设和交通、通讯、资源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与保险产业密切相关的医疗、养老等机构,服务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以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机构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体力量。要大力发展各类金融机构,着力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不断增强金融机构的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1、促进金融机构总部和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进一步吸引和发展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培育和发展与金融市场相关的资金与资产管理机构等功能性金融机构,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机构总部和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地。大力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将区域性乃至全球性总部设在上海,支持在沪外资金融机构发展成为亚太地区管理总部或业务营运总部。积极吸引国际性、区域性多边金融组织入驻上海。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

2、规范发展从事新兴金融业务的机构。

健全上海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发展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新型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和提供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新型机构”)。鼓励和引导新型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鼓励、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机构,支持各类新型机构依法合规拓宽融资渠道。探索15健全符合新型机构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增强行业自律。

3、推动金融机构深化改革。

支持在沪金融机构开展市场化改革、开放性重组,推进在沪金融机构与境内外著名金融机构在资本、业务、技术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支持在沪法人金融机构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资本补充机制,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金融国资管理体制,优化金融国资布局,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增强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沪金融机构在境内外上市。

4、增强金融机构创新能力。

支持在沪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扩大业务范围,拓展服务区域,提高服务能力。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试点。促进金融业务创新融合,支持具备相应能力的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并购贷款、股权投资、境外贷款、期货投资咨询等创新业务,有序开发跨市场、跨行业、跨境的金融产品和业务。

(三)以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中心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化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稳定运行和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根据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发展趋势,在遵循市场规律和国家统一部署下,以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中心为重点,加快建设统

一、安全、高效的现代化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1、建设面向全球的人民币支付清算网络。

根据人民银行16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和要求,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健全登记、托管、交易和清算制度。根据人民币跨境使用进程和市场需求,支持在沪金融市场将交易系统的报价、成交、清算、结算以及交易信息发布等功能延伸到境外,发展支持多币种产品交易和清算能力。支持商业银行在上海设立全行资金清算机构。

支持具备条件的在沪商业银行拓展境外结算网络。完善银行卡支付清算系统,提高银行卡支付效率,支持在沪银行卡组织加快建设全球网络,打造国际主要银行卡品牌。

2、支持在沪清算机构发展。

支持上海清算所创新场外市场清算机制,积极探索利率互换等产品的集中清算模式。

(四)以加快金融市场改革创新为重点,不断提升金融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支持和鼓励金融创新,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为主体的金融创新机制;不断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上海金融市场种类齐全、金融机构体制健全、金融发展环境良好的优势,先行在上海开展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方面的创新。

1、大力发展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

适应居民财富日益增长的趋势和保值增值的需求,不断丰富财富与资产管理类金融产品。积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设17立专业化运营的财富与资产管理机构,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对冲基金等专业机构。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吸引专业人才,将上海建设成为我国财富与资产管理中心。

2、大力发展航运金融。

创新航运融资方式,推动发展港口融资、船舶(飞机)抵押贷款、船舶(飞机)融资租赁、船舶(飞机)出口买方信贷、资金结算等航运金融服务。加快发展船舶(飞机)保险、海上货运险、保障与赔偿保险,积极探索新型航运保险业务。进一步发展服务全国的航运金融市场,积极推动金融机构、航运企业等在上海设立专业性航运金融机构,研究推动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参与组建金融租赁公司。支持相关航运企业、航空公司和金融机构共同设立航运股权投资企业,扩大从事船舶(飞机)租赁业务的特殊目的机构(SPV)规模。研究开发系列航运价格指数及航运金融衍生品。

3、大力发展贸易融资。

创新贸易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积极发展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研究开发贸易企业汇率避险工具,推动利用互换人民币资金支持贸易融资。选择合格试点企业,深入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4、大力发展消费金融。

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大力发展汽车、家电、设计、装修、教育、文化、旅游、医疗保健等领域的消费金融业务。加快发展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18司等金融服务公司,提高消费金融服务能力。改善银行卡支付服务环境,大力发展非金融机构支付产业。

5、大力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融资业务,加强对总部经济的金融服务。

鼓励跨国公司以在上海设立中国区总部为主向设立亚太区总部、业务部门全球总部过渡,为其进一步提升在华地区总部能级,开展资金管理、跨国研发合作等业务提供便利;稳步推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在开设离岸账户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便利,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中管理和调度资金提供方便,增强在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6、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文化及创意企业的金融服务。

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文化及创意企业的抵(质)押物范围,研究开发适应中小企业、文化及创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保单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票据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小企业联保融资。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文化及创意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文化及创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股票、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

7、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业部门,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企业的信贷和金融服务支持,拓宽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推动战略性19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并购重组。创新科技投融资模式,拓宽社会资本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渠道。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探索建立科技专营服务机构。积极发展科技保险。

8、探索发展低碳金融。

鼓励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加强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金融支持。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金融服务,探索发展CDM 预期收益权抵押,为推进CDM 项目交易提供支持。

探索发展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研究设计基于碳排放权的期货、期权等产品。

9、发展新兴融资服务推动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

适应产业整合升级与科技创新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丰富资金来源,引导资金投向,规范机构建设,吸引管理人才。鼓励和引导国内外生产企业在上海市设立融资租赁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推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产品的国内外流通。

10、加强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加大金融对城市旧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进与社会管理相关的保险业务创新,加快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工程建设责任、产品质量责任、公众责任、执业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健康保险等业务。研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

11、加强区域金融合作。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完善上海与长三角等地区的金融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支持在沪法人金融机构跨区域开展业务和跨区域并购重组。加强上海与长三角等地区在金融市场、金融支付体系、金融信用体系、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增强上海金融中心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功能和作用。

(五)以建设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中心为重点,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提高国际化程度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提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和影响力的关键。要抓住国际金融体系变革调整的机遇,以人民币跨境使用为契机,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加快建设人民币市场,不断提升上海金融中心参与国际金融竞争、配置全球金融资源的能力。

1、积极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进一步拓宽和扩大境外投资者和发行体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渠道和规模,巩固上海金融市场在服务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和人民币跨境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构建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中心。推进上海证券市场国际板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逐步扩大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发债主体和规模。支持证券市场扩大QFII 投资规模和投资范围,探索外资投资期货市场、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市场的制度安排。稳21步拓展境外金融机构参与外汇市场的范围和规模。配合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稳妥推进境外机构以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债券和其他金融市场试点。积极探索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有效方式。支持境内外金融市场深化战略合作。

2、积极推进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支持中外资金融机构深化股权、业务等方面的战略合作。继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稳步推进证券业、期货业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沪合资证券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在大力培育民族品牌机构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金融资讯等专业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3、加快拓展金融机构全球服务能力。

加快发展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研究推进在上海开展个人对外直接投资试点。支持在沪金融机构继续试点与贸易有关的人民币跨境融资、担保等资本项下的跨境人民币业务,鼓励境内银行直接向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融资或通过境外分支机构或代理行对外提供人民币贷款。支持在沪金融机构扩大QDII业务规模,丰富合格境内投资者类型,拓宽境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境外金融市场的渠道。支持在沪法人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提高面向国际投资者的服务能力。支持在沪银行卡组织扩大服务范围,加强与全球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提升银行卡跨境服务能力。

4、加强境内外金融交流合作。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一22步发展沪港金融的互补、互助、互动关系,完善沪港金融合作机制,加强沪港在金融市场、机构、产品、业务、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沪港金融市场产品互挂。积极推动沪台金融交流合作,研究建立合作机制,拓展合作空间和领域,使上海成为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的集聚中心。加强上海与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全球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交流合作,探索创新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探索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机构的并购,不断扩大海外影响力。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研究吸引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入驻,支持上海金融市场在国际金融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六)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金融发展环境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公共服务,着力推进金融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有利于金融资源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

1、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

发挥国家、地方金融立法的作用,推动制定既切合我国实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法律制度,促进公平、公正和高效解决金融纠纷。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部门与司法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金融法制沟通协调机制。

2、完善金融税收制度。

研究借鉴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经验,争取率先开展金融税收制度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合理税23制安排在促进金融创新发展、增强金融国际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研究有利于金融市场发展,有利于航运金融、贸易金融发展,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的金融税收政策。

3、完善金融会计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趋势,结合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实际需要和金融监管、金融创新的发展,丰富和完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适用的会计标准。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加快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力争把上海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信用服务中心。扩大征信系统覆盖范围,健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制度,依法促进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金融信用服务体系。

5、完善金融监管制度。

根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实际,推动建立贴近市场、促进创新、信息共享、风险可控的金融监管平台和制度。创新金融监管理念,改进金融监管方式,研究加强在沪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资源配置。

进一步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和同业公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研究创新金融产品发行方式,探索在金融市场引入金融产品上市试运行机制。

6、完善金融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体系。

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与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以下统称“专业服务”)体系。创新完善与金融相关的专业24服务业监管体制和模式,增强行业自律,支持与金融相关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投资咨询、资信服务、资金和保险经纪等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鼓励发展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客户服务等服务外包。支持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业态,开展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向规模化、国际化发展。积极培育全球金融资讯服务市场,支持金融资讯机构加快发展。大力发展信用评级业,积极培育民族品牌信用评级机构。

7、加强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

健全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推进机制,优化金融集聚区功能布局,以陆家嘴金融城、外滩金融集聚带为核心,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金融集聚区空间体系。加快陆家嘴-外滩金融集聚区建设,扩大陆家嘴金融城区域,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带南北段建设。

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积极推进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外高桥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等区域的金融功能建设。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南京西路、徐家汇、五角场等其他商务区和产业园区的金融功能开发。

8、加快国际金融人才高地建设。

大力实施国际金融人才战略,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较强创新意识的国际性金融人才。统筹利用金融教育资源,构建涵盖高级金融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一线员工队伍等方面的多层次金融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开发和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培训项目,建设一批与国际前沿接轨、具有较高培训能级的高层次25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加强金融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金融人才服务政策,营造有利于金融人才集聚的良好工作、生活和文化环境。完善金融人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收入与业绩合理挂钩、科学体现人才价值和贡献的薪酬分配体系。适应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强地方金融服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

9、完善金融安全稳定工作机制。

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对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改进监管方式,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监管协作,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探索完善地方人民政府对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的监管模式。加强地方人民政府与司法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健全和完善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支付结算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机制。加大金融案件监测预警和查处力度,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地方立法和政策措施。

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设计论文范文第3篇

参考书:董老师,伊尔久,把三流,起灵似午。

汉语基础:

《语言学教程》胡壮麟(第三版中文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现代汉语》黄伯荣、廖旭东(上下)增订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三版 《古代汉语》王力,修订本(一二册)中华书局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刘珣,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跨文化交际概论》吴为善、严慧仙主编,商务印书馆

《中国文化要略》程裕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版 《当代教育学》袁振国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 2010年修订版

一、招生规模

本我校共有233个学术型硕士专业, 5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 36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本继续优化调整硕士研究生学科结构,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招生计划,递减学术型招生计划。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学科、导师、科研、就业和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各院系 2015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我办在网上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 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接收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 http://zs.xmu.edu.cn )。

( 二 )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2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3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体检要求。

( 4 )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5 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5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 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1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 3 )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税务、金融、国际商务、社会工作(在职方向)、英语笔译(在职方向)、英语口译(在职方向)、日语笔译(在职方向)和日语口译(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只招收在职考生。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4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税务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和社会工作(在职方向)、英语笔译(在职方向)、英语口译(在职方向)、日语笔译(在职方向)和日语口译(在职方向)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即日起至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厦门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 http://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http://yz.chsi.cn );网报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 。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10 日 — 11 月 1 4 日。 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 对于报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正常的报名和确认手续外,还需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区( http://zs.xmu.edu.cn/download.aspx )下载《告专业学位在职考生书》,经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字确认再 e-mail 至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秘书邮箱后,报名方算完整有效。 2.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 一 ) 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时间: 2014 年12 月 27 日至28 日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29 日进行) 。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我校将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九、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在职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标准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http://zs.xmu.edu.cn )。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我校从2014年9月起构建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在职生、定向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等)。

全日制学历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为:学业奖学金1.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校长助学金0.12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注: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http://xsc.xmu.edu.cn )。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 · 年。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设计论文范文第4篇

一,熟悉环境

来到酒店,我们受到了酒店经理以及服务人员的热情接待,还受到了校方的住宿安排,初步认识了我们的王主管,经过了解知道我们所在的饭店分为餐饮部和住宿部,我有幸被分到了餐饮部的二楼宴会大厅,接着我们参观了饭店的各个地方,有后厨,餐厅,宴会厅,包房,传菜间,库房,前台,客房等等,对整个饭店有了初步的了解.

二,接受培训

经过半天对酒店的初步熟悉,我们受到了纪老师的酒店技能培训,首先学习的是酒店的知识理论和日常安排;接着我们学习了一些基本的酒店用语和服务方面的常识;然后学习了一些口布折花,用于布置杯子碟子,例如:凌波仙子,双叶荷花,四尾鲤鱼,马蹄莲,祝寿蜡烛等等,让我们学的是眼花缭乱,瞠目接舌;随后我们又学习了桌布的铺法,例如:推拉式,撒网式;最后教我们餐盘,杯子,茶碗等物品的桌面摆法.

三,工作的开始

经过了一个上午的培训,下午我们穿着新拿来的工作服,开始进行真正的服务员生活,心情真是又兴奋又好奇,浑身充满了斗志与活力,我们接到了主管的通知,当晚就有一桌酒席,至少5桌,听到这个消息大家一阵兴奋,开始行动起来准备迎接我们的第一波客人的到来,按照上午纪老师的传授,大家把应用的一切都准备妥当,但是我们的动作明显比我们的主管要慢好多,而且实际当中有一些是和我们学的不一样的地方,让我们运用起来很不适应.当夜晚降临,我们几个人分成两列站在门口等待客人的来到,每当有客人到来我们都会热情的送上一句"您好,欢迎光临!"可能是新到来的关系我们的热情是那么的高涨,气氛也是相当的活跃,当客人到齐,我们又接到主管的通知客人增加要弄8桌,我们的任务也就更重了起来,经过一同简单的分配,我们分成两组,一组上菜,一组传菜,我负责两个桌子上菜工作,也是第一次干这种工作兴致很高,我用最快的速度和最好的态度顺利的完成了任务,接着便是给客人拿酒等一些小事,看到客人们吃的高兴,再看看我们,满头是汗却依然保持着笑容守候在那里,我们觉得满足,等送走了客人,我们大家一起动手收拾起了桌子,看到满桌子垃圾,用过的酒杯餐具,心里感到一阵恶心,但看到大家都在干,也不顾这些,上手就干,当我第一次端起那装满盘子的大盆时,第一感觉就是"重",我一人根本抬不动,抬眼看看饭店的员工小明哥,个子虽小却抬起就走,让我心生敬意,等大家干完所有的工作已经累得是筋疲力尽,都坐在椅子上没人出声,剩下的只有了喘息之声.当我们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回寝室,大家都不在欢笑,而是躺床先休息,那晚睡的很熟,感到一个字"累".

第二天起来浑身的酸痛,大家也是一脸的疲倦,经过了早上上班的点名之后,我们到酒店去吃员工餐,大家又是一脸的无奈,大白菜炖豆腐,据说以后经常是这个菜,这对于我们这些在家吃惯大鱼大肉的孩子来说真是一种无奈,也让我们感到员工们的不易,我们都只是勉强的吃了一些,因为还有更严峻的考验呢,昨晚收拾下来的餐具还没有洗,屋子也没收拾呢,因为我是宴会厅的服务员,当走回宴会厅看到满地的狼藉真是….经过指点我拿起了拖布开始拖地,各种污渍带着难闻的气味在屋里弥漫,心里暗自叫苦,经过两次拖洗终于弄完了,当把桌椅都察洗完了心想终于完事了,楼下又传来了叫喊声餐具洗完了,让我们去用口布察干摆好,我这时终于体会到干活的不易啊,经过这两次考验,我们一行人也都失去了笑脸,一脸的疲倦,心中都有所想….

后来的几天客人不算那么多我们算是得到了一定的休息,大家对自己手里的活也算了解了,干起来效率高了,笑容在脸上又次扶起,我们又恢复了往日的活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接受了一次10桌聚会的考验,我们没有像上一次那么累,我们很顺利的完成了任务,就连主管也夸我们越来越能干了,我们大家也感到了一丝满足.

四,寝室生活

我们每天不仅要工作还得有人际关系的处理,每天都得辛苦,但离不开每天在一起的"战友",每天都会有活干,累得很是难受,正是有了室友的陪伴才不会那么的寂寞,一开始的我们相处的不算融洽,心理都有点担心大家不和谐,但渐渐地大家可以在一起吃喝玩乐,每天在下班之后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属于我们的快乐,大家相处的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可以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这也是在社会实践之中得到的意外的收获,让我能在体验生活之余找到一个缓解压力的地方,这也是让我感到很满足的地方.

五,工作心得

一开始怀着激动又好奇的心情去工作,满身的活力,但是当经受了第一次的考验之后感到是那么的累,感觉来到这很后悔,身体充满了疲倦,看到员工餐更感到来的不值,但是经过几天的锻炼让我感到了干活的不易,生活的艰辛,体味到父母的不容易,体会到了父母的良苦用心;随着工作的熟练觉得生活是有意义的,每天有许多的员工在一起辛勤劳动,大家在一起奋斗,突然觉得连阳光都是那么的灿烂,心里想到这些,看到结交的好友,觉得这次实践来的真是值得,工作也不再那么的乏味,每天充满了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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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日呆在学校中的我,尝到了生活的现实和不易.或许,这种真切的体会,才是我最宝贵的收获.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看到了社会真的是很残酷,很现实.我唯一庆幸的是我还是一名在校学生,实习生活并非学校生活那么的单纯,老师的谆谆教诲,同学之间的相亲相爱,都是那么的真诚,而现在只能加倍努力地学习以前所学不到的,以后来适应工作,适应以后的生活,实习,其实就是一个能够让我们更加锻炼自己各方面能力的大舞台,所以为了在这个大舞台上更加地展现自我,抓紧每一分钟,给自己充充电,只有真正的把本领学好,才能在未来真正进入社会时不至于这样不知所措.

这一次参加社会实践,我明白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使大学生投身改革开放,向人民群众,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社会实践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半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首先要对人诚恳,勤劳肯干,任劳任怨;其次要善于沟通,培养好人际关系;然后是有热情和信心,最后是要主动出击,讲究条理的干活这些东西让我终身受用.

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设计论文范文第5篇

关 键 词:国际工程;国际惯例;法务建设;人才培养;专业学位

收稿日期:2021-02-20

作者简介:张浩,男,河南鼎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特聘专家,研究方向为国际工程法律、国际工程投资。

据有关研究资料显示,2020年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名单中,中国企业共有74家上榜。2019年,以所在国划分的整体业绩来看,中国承包商阵营继续占据最大的市场份额,实现国际营业额1200亿美元,同比增长0.9%,占250家上榜企业国际营业总额的25.4%。[1]伴随着国际工程业务快速增长,法律服务的内容和主体也悄然發生变化,目前我国的国际工程法务人员和执业律师已经不适应越来越复杂的国际工程法务要求,需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设置法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复合型国际工程法律人才。

一、国际工程法务发展的时代变迁

国际工程法务应包括为国际工程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及法律服务的内容。笔者以我国企业对外承包活动为视角,以时间顺序为轴,将国际工程业务分为四个阶段。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在这四个阶段中,无论工程服务的内容还是为工程服务的主体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第一个阶段(1950-1977年):国际工程萌芽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对外经济合作处于半封锁的状态,对内缺少窗口和机制,完全由政府主导,以行政手段安排无偿援外或单项援助。在此期间,援外工程多属于政治任务,不具有市场经济意义,援外项目也不存在独立的合同或专职法务人员,但援外工程本身催生了国际工程合同和法务人员的萌芽。

第二个阶段(1978年-1992年):国际工程探索与初期发展阶段。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一个月,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基本建设委员会联名提交了《关于拟开展对外建筑工程的报告》,提出尽快组织我国建设力量进入国际市场。这样做既可以为国家赚取外汇,又便于学习国外先进的建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国内建筑业现代化,[2]随后得到国务院快速批准。以此为标志,我国对外承包序幕正式拉开,审核通过了一批有外经权的施工单位和设备制造企业,并以其为窗口,尝试国际工程劳务分包和工程施工分包。在此期间,合作模式基本上采用的是传统“设计-招投标-建造”(“Design-Bid-Build”,DBB)模式。专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在此阶段出现,从业人员基本上是企业的员工,以外语专业或工程技术类专业为主,法律专业毕业生没有参与其中。主要原因在于国际工程合同文本以英语为主,英语专业人员作为项目的翻译人员熟悉合同文本,具有先天优势,所以早期的合同管理人员很多为英语专业毕业生。随着海外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外语不断熟练,部分工程技术人员也转岗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外语翻译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从原来的翻译岗或技术岗转岗从事专职合同管理是这一阶段的特点。

第三个阶段(1993年-2012年):快速扩张阶段。邓小平南巡讲话后,我国的工程企业开始迅速参与国际现汇项目招投标以及高端项目的开发和运作。这期间虽然经历了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但年增长额平均保持在20%左右,因此这一时期也被称为对外承包业的黄金20年。1994年成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2001年正式加入WTO,并于当年成立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EPC总合同模式逐渐成为主流承包模式,同时存在的还有PM(项目-管理)和PMC(项目-管理-承包)模式,而相对简单的DBB模式逐渐淡出历史舞台。我国国际工程企业的合同法务建设在该阶段逐步走上了专业化与职业化的道路,各家海外工程公司纷纷设置合同部,从业人员虽仍以外语专业、工程技术专业为主,但法律专业人员逐渐加入到国际工程法务队伍中来,特别是我国的涉外律师也开始参与国际工程服务,其基本业务是协助企业出具法律专业意见和修改合同。

第四个阶段(2013年至今):过度竞争阶段。2013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国际工程业被赋予了更多的政治、外交和经济内涵。伴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实体经济、外向型经济、金融业结伴“走出去”,国际工程业出现了过度竞争的局面,主要表现在:承包商数量过剩,项目短缺;缺少资金的业主过剩,资金充裕的业主短缺;需要融资的项目过剩,不需要融资的项目短缺。广大承包商从第三阶段的拼机会、拼速度、拼胆量过渡到第四阶段的拼质量、拼成本、拼价格、拼融资。由于工程建设本身对金融与保险依赖度增大,承包商成为技术及融资等一揽子方案的解决者,融资大时代来临,买方信贷、卖方信贷、商业银行融资项目和EPC+F(总承包+小额比例融资)、投建营一体化下的BOT(建设-经营-转让)、PPP(公私合作关系)项目成为国际工程项目的主流。国际工程法律服务也随之出现新的态势,法律专业毕业生大量加入,尤其是最近五年来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企业合同部也纷纷改名为法务部。交易结构的复杂化及专业化给国际工程律师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我国开发的每个大型国际工程投资项目几乎都能看到中国执业律师的影子,他们与工程所在国的律师以及第三国律师通力合作为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二、国际工程惯例与我国《民法典》《示范文本》的差异

在国际私法领域,对一个民事行为或者商事行为进行法律适用时总会纠结适用哪个国家或区域的法律,国际私法因此也被称为冲突法。由于世界各国民俗及生活习惯的巨大差异,国际社会不可能也不会制定统一的民法典。但在国际工程领域却有着成熟的国际惯例,这也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律制度在国际工程实践中长期发展形成的,亦被大多数国家所通用,不受国家政策调整及经济波动影响。目前,国际工程领域有三大合同条件:FIDIC、NEC、AIA,其中FIDIC合同条件使用最广。“在过去的50多年中,FIDIC组织编写了许多文件,其中应用最广的是一系类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条件经过多次修订,已经形成了国际上影响力很大的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3]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亚洲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均规定如果使用该组织的贷款,必须强制使用FIDIC合同条件。就我国承包企业而言,FIDIC银皮书使用频率最高,基本使用在总承包项目上;FIDIC黄皮书有时会用,但大多使用在供货成分比较大的项目上;FIDIC红皮书是传统意义上“设计-招投标-建造”(DBB)的模式,土建成分占比较大,土建部分现阶段通常由工程所在国的承包商去做,故我国承包商现阶段几乎不使用红皮书模式。

国际工程惯例与我国立法以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关于变更权的规定,银皮书第13.1款[变更和调整]规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雇主可通过发布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承包商应遵守并执行每项变更”。[4]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变更令或者要求承包商提出变更请求,承包商在收到变更指令后,如同意该项要求,则向业主提交变更建议书,说明这项变更工作对原合同造成的影响,之后业主签发正式的变更指令。如果承包商不同意,而业主坚持按原指令变更,承包商可以向业主发起工期或费用索赔。第13.2款[价值工程]规定:“承包商可随时向业主提交书面建议”。[5]该款中规定了承包商仅能提出建议,业主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但没有得到业主的同意前,不得擅自变更。业主如果不批准建议书,承包商在约定的批复期内不能延误工作。从FIDIC银皮书第13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变更权是业主一方所特有的,承包商没有变更权。其原因在于EPC合同通常持续很长的时间,如果不这样规定业主可能会减少甚至丧失商业机会。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世界各国各大总承包项目纷纷停工,业主的变更依据就是该条规定或者暂停规定,足见给与业主独立的变更权的合理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543条“变更合同的条件”规定了变更的内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544条则是对合同变更禁止推定原则的反向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533条规定了“情势变更”,合同双方都有变更权,而不是单独属于某一方。但规定了严格的变更限制条件,前提是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并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同时需要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我国《民法典》中“变更权”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双方有对等的变更权。再如FIDIC银皮书5.1款规定了承包商是设计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承包商在基准日期前负有审校雇主要求的设计标准和计算义务,承包商不仅要对自己的设计范围负责,还要对业主要求的错误负责,只有在四项例外情况下才能免责。[6]我国《民法典》第805条则规定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国际工程惯例与我国《民法典》对于“变更权”“设计责任”的风险分配有着截然相反的规定,其原因在于合同模式不同。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示范文本》将提供资料错误的责任分配给了业主而不是分包商,正是因为《示范文本》的制定依据之一就是《民法典》。关于“工程师”制度的差异,FIDIC红皮书和黄皮书中都有“工程师”制度,规定了工程师拥有广泛的权力,能够决定工程是否竣工、承包商的索赔是否成立、签发付款证书等。对于“工程师”的地位,新FIDIC红皮书将原来工程师“中间人”的中立地位变更到“发包人人员”中,重新界定为雇主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应将其争议裁决的职权交给争议裁决委员会。FIDIC银皮书中并没有“工程师”制度,然而在《示范文本》中却增加了“工程师”这一角色。《示范文本》将“工程师”与监理制度相关联衔接,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本合同工程属于强制监理项目的,由工程师履行法定的监理相关职责”。《示范文本》中“工程师”的概念范围大于现有“监理人”的概念,既包括了监理人,也包括了发包人为工程实施引入的多个咨询人,如各标段监理、设计管理、造价管理等情况下负责统筹管理的咨询人,这就扩大了工程师的工作范围,也强调了工程师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衔接作用和独立性。《示范文本》细化了“工程师”条款,考虑到国内实际情况,特别规定通用合同条件中约定由工程师行使的职权如不在发包人对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内的视为没有取得授权;增加了“任命和授权”“指示”“商定和确定”等条款,赋予工程师更明确的职权,使其在合同履行和管理中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同样是“工程师”这一概念,但其内涵、外延、角色等国内的规定与国际惯例FIDIC规定完全不同。

FIDIC国际工程惯例的规定与《民法典》《示范文本》之间差异还很多,如见索即付保函、工程垫资、工程索赔时效与诉讼时效等,这对我国的法务人员或执业律师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需要比较国内法与国际惯例规定的区别,这些差异如果不清楚,机械地生搬硬套,很有可能得出偏颇甚至错误的法律意见。因此,建议对于一份工程合同,法务人员应首先区分是国内法务还是国际法务,如国内法务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国际工程合同则适用国际惯例或工程所在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三、国际工程法务发展的专业化与复杂化

国际工程法务发展到第三个阶段,国际工程企业到境外从事工程总承包涉及的合同或法律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所在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投资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税法、保险法、建筑法、劳动法、环保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在国际总承包项目中,除了总承包合同外,还有大量不同类型的辅助合同,如贷款协议、联合体协议、外籍劳务合同、工程分包合同、采购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租赁合同等。国际工程项目从招投标、谈判、签订、履约到项目关闭需要专职的合同人员。从动态上讲,需要法务人员或执业律師处理的事项包括项目公司注册、税务策划、社保缴纳、证照年审、劳务冲突、合同纠纷、仲裁诉讼等。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事项,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分包商之间、联合体伙伴之间会有大量的索赔与反索赔。索赔水平反映了承包商的综合能力,受专业和知识水平的限制,经常需要组成索赔团队。索赔团队一般由合同人员、执业律师、技术人员和费控人员组成。国际工程存在高风险性,通常要购买商业保险,主要有一切工程险、施工机具和设备险、雇主责任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从过去的承包经验看,我国工程企业在保险方面的专家相当匮乏,熟悉工程保险的执业律师也很少。

到了第四个阶段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工程企业到境外投资EPC+F、BOT与PPP项目,法律服务比总工程承包阶段(第三阶段)更为复杂,除了企业内部的法务人员外,更需要外聘社会执业律师进行整体操控。以电力行业为例,电力行业投资需要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⑴东道国投资法律环境和产业政策调研、项目尽职调查及风险评估、针对东道国和项目具体情况有效防控建议;⑵投资方案、交易架构设计及可行性论证;⑶东道国和我国相关审批程序、海关及外汇管理相关问题;⑷项目合作框架协议(FA),备忘录(MOU)或原则协议(MOA),项目开发协议(PDA)的起草、审查、修改;⑸特许权协议(CA)的起草、修改、谈判;⑹BOT(BT、BOO、BOOT、TOT)协议/收购协议、JV协议、股东协议(SA);⑺项目公司章程的起草、审查和谈判;⑻东道国政府出具的担保(GGU)、有关政策或补偿承诺文件的审查、谈判;⑼项目购售电合同(PPA)、并网协议、输电协议、配电协议或其他产品销售合同、EPC总承包合同、燃料供应协议的起草、审查、谈判;⑽其他涉及土地租赁、项目建设、融资等相关协议的起草、审查和谈判;⑾境外机构的法律咨询和代为办理;⑿账户设立、审计、税务、利润汇回或再投资等法律问题处理;⒀境外离岸公司的设立和管理。[7]从EPC合同到EPC+F、PPP、BOT投资模式可以看出,国际工程项目的交易结构越来越复杂。虽然工程技术人员从事国际工程合同管理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优势,但因合同存在大量的技术性条款,其缺陷性亦十分明显,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支撑其分析问题,往往停留在感性的认识基础上,法理分析不足。而只有法律背景的法务人员从事国际合同管理,虽然有系统的法律知识作为支撑,但受到本专业的限制,很多技术性条款难以看懂,需要经历三到五年的海外项目锻炼才能熟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在纯EPC合同模式下,提供法律或者合同服务的人员中有工程技术背景的占一定优势,但到了PPP、BOT投资模式时代,非法务人员从事合同管理的专业性明显不足,法律专业的优势显现出来,基本上由专业律师操盘。由于国际工程的复杂性和专业化对法律服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国际工程法务成为集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合同知识、成本与技术经济、外语水平、沟通能力等于一身的跨学科综合体,要求的知识面不仅专而且宽。

四、国际工程法务面临的困境

具有法律、工程、外语等跨学科的复合型法务人才的匮乏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国际工程企业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发展的瓶颈,现阶段最突出的问题是高等院校培养的法学顶尖人才如法学博士与国际工程需要的法务人才不匹配。“传统学术博士学位的培养往往局限在单一学科领域,缺乏跨专业或学术环境之外的专业技能”,[8]他们对某个点知之过多,但对点外又知之甚少。学术学位研究过分关注纯粹学术,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脱节,忽视专业领域的应用性研究,产生的贡献应用价值很有限。[9]国际工程法务最明显的特征是实务性、应用性和跨学科性,我国的法学教育制度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国际工程法务发展培养高层次复合型领军人才的需求。以顶级的法学学科院校为例,第四轮法学学科评估排名为A+、A、A-的14所大学均未成立国际工程法研究中心,也未发现专职研究国际工程法或国际工程合同方向的教授学者,国际工程法务研究基本游离于法学之外。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国际工程法务实践性较强,存在大量的技术性条款,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没有国际工程实践经验,研究受到工程实践的拘囿。

对于国际法学科,传统上分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研究的是国家间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可以说国际公法与国际工程法几乎没有直接关联。国际私法研究的是在世界各国民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或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问题。从研究对象上看,国际工程法可以归入国际私法研究的范畴,但由于国际私法重点研究的是冲突规则的适用,显然国际工程惯例不是研究的重点。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从表象上看,似乎国际工程法应归结到国际经济法范畴,但有学者查阅了大量文献,2011年在我国国际经济法领域就连“国际工程法”这个概念都没有学者提及,由此他认为“国际工程法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国际经济法中一个正在形成且不甚完备的领域”。[10]仅从“经济”角度讲,国际工程法研究好像可以归结到国际经济法研究的范畴,但传统的国际经济法又以国际贸易、国际商事为研究方向,国际工程惯例主要是国际工程企业之间长期形成的通用规则,把国际工程惯例归入国际经济法有些牵强。传统的国际法三分划法很难把国际工程惯例纳入其中。国际工程企业急需国际工程法务高层次人才,但由于国际工程法研究长期游离于法学学科之外,致使“一带一路”战略下国际工程企业举办的国际工程合同或法务培训中工程技术合同专家占据了培训的主战场,很少发现法学教授学者的身影。而各大高校法学院举办的“一带一路”下的学术性“国际法论坛”,国际工程企业又认为没有实用价值通常采取“远而敬之”的态度。

相比之下,国内理工类大学在研究国际工程合同方面做得较好,最明显的标志是建立了国际工程合同研究中心。天津大学在研究国际工程合同方面走在了学界的前列,有完备的三级学位,发表或出版了大量的国际工程合同方面的论文与专著。然而工科院校的这些研究基本上是从管理学角度进行的,研究国际工程合同的学者基本上是工科或管理学科出身,国际工程合同方向的毕业生获得的学位也基本上是管理学或工学学位。而且,实务界或者理论界的专家、教授、学者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的专著大都冠名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而不是法务管理。由于受单一学科局限,研究不能深入,难以推究国际惯例或者国际工程法律背后的法学理论。如在国际工程索赔方面,通常是罗列出哪些情况可以索赔,哪些情况不可以索赔,如何索赔则基本局限在程序上,对于为什么能够索赔、其背后的法学理论是什么却很少有学者去探索。法律分析属于定性分析,具体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属于定量分析,任何一项索赔都离不开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但其顺序一定是定性分析,之后才是定量分析,定量分析是建立在定性分析基础之上的。如果通过定性分析不能发起索赔,再索赔就毫无意义了。定性分析后,如果是工期索赔则需要计划工程师计算索赔的期限,如果是费用索赔则需要成本工程师计算成本费用。实践中,抛弃定性分析而盲目追求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案例司空见惯,这种缺乏法律分析的任意索赔最终的结果是导致承包商与业主关系恶化。目前,我国的国际工程合同人才培养均来自于理工院校,政法院校或法学院在国际工程合同或国际工程法务人才培养方面幾乎为零。近年来,有些省份也出现了以工科大学为依托的工程法研究中心,如东南大学工程法研究中心、河海大学工程法研究中心、长沙理工大学工程法研究中心、山东建筑大学工程法研究中心,但经调查发现,这些研究基本上是国内法的研究,其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国内立法对工程管理经营活动的规制方面,即行政立法或者建筑行业规章,属于政府自上而下的管控,在学科划分上基本属于行政法的范畴。相比之下,国际工程合同研究的中心是合同双方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侧重横向研究,属于民商法研究范畴。国内工程法务与国际工程法务研究具体的内容上几乎没有什么交集。

在律师界,现阶段国内执业律师对于涉外投资业务的执业范围基本上局限于绿地投资与股权并购方向,大多是针对公司企业的收购或者投资。有国际工程实践经验的律师几乎都是从企业转行做执业律师的,就广大执业律师而言,从大学毕业到从事专职律师,几乎没有国际工程实践经验,对于国际工程法务,诸如FIDIC条件、工程索赔、工程交易结构的设计、信用保险、买方信贷、卖方信贷、中国政府优惠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项目融资与股东融资,应收账款的买断、境外本外币融资、结构性融资等业务并不熟悉。[11]初始接触国际工程业务的执业律师遇到国际工程合同或法律事件时,受法学学科教育的长期熏陶,其逻辑思维往往是首先想到国内法的规定,适用哪个法条,而不是从国际惯例的角度去思考,甚至不知道国际惯例是如何规定的,因此得出的法律意见往往偏颇甚至是错误的。就广大工程建设企业而言,如果既有国内工程法务又有国际工程法务,就会感到从事国内工程法务与国际工程法务存在明显的差别:国内工程法务主要是合同起草、评审、诉讼,在某种程度上说其所从事的法务是大量的诉讼业务;而国际工程法务大多是海外公司的注册,交易结构的搭建、合同审核、谈判、合同变更与索赔等非诉讼业务。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差异,很大程度上在于中西方管理文化的不同。我国的管理文化是“关系文化”,并不注重提前制定规则,出现问题时更愿意采用合情合理的方法而不愿采用法律手段去解决,因此国内工程上很少出现国际工程中的“索赔”,基本上采用“补充协议”或“申请补偿协议”的方式解决;而英美法系国家属于“契约文化”,或称“规则文化”,这种文化特点是做事有规则,程序清楚,出了问题有规可循,但有时又显得不够灵活甚至太僵硬,动辄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12]

国际工程法务越来越复杂的发展趋势,强烈地体现出了“专业性”和“复合性”的特征,要求从业人员既要专业又要“口宽”。本科为工程技术类专业、财会类专业、外语类专业,硕士为法律专业,与本科、硕士为同一专业相比从事国际工程法务更具有专业优势。当下,培养具有工程技术类专业背景和法律专业背景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已经迫在眉睫,而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可以缓解这一供求矛盾。

五、国际工程法务建设展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把法治中国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求“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这为培养国际工程法务高层次人才指明了方向。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其内涵之一就是提出了“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应顶层设计并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在培养国际工程法务人才方面建议:一是在各省遴选出专业涉外律师的基础上,由全国律师协会细化培训方向,专门培训国际工程法务方向的律师;二是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阶段,对于招录的涉外律师由高等院校和涉外律师事务所进行国际工程法务方向的培养,同时招收非全日制涉外律师法律硕士;三是设置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由高等院校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培养高层次国际工程法务人才。

2018年以来,司法部不断完善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各省律师协会纷纷在九大专业服务领域遴选出高水平执业律师,这其中也包括涉外法律服务领域,这为律师走专业化道路起到了引领作用。遴选出高水平的涉外律师后,还应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长期培養。现阶段,律师的涉外业务培训很大程度上由各省律协自行组织,由于没有细化专业方向,培训内容呈现出碎片化的特点,缺乏专业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因此,建议对于常见的刑法、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法、保险法、建筑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行政法领域以各省律师协会培训为主,高端的涉外律师培训则由全国律师协会主导,各省律师协会培训为辅,细化方向后(如国际工程法务、国际经济贸易、跨境金融与资本、跨境海事海商、双反双保等)开展统一培训。对于市场需求大的国际工程法务培训由全国律师协会牵头,聘请国内外的国际工程合同法律专家集中授课。

在法律教育上,开展法律专业学位创新建设,培养国际工程法务人才。专业学位是舶来品,美国哈佛大学早在1820年设立了专业博士学位,在建立教育学院的同时设立了教育博士学位,随后农业、工程、商业等专业博士学位也相继出现。[13]专业学位是在传统学术学位本身缺陷的基础上产生的,很早就有学者批评传统哲学(学术)博士学位:“第一,过于狭窄和专业化;第二,不是跨学科的,甚至不是跨学科方向的;第三,没有为学生提供需要掌握足够的广泛的技能;第四,不允许协同工作;第五,本身脱离了行业或行业知识,与实际经济发展相脱节。”[14]专业学位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在适应社会分工日益专业化、精细化,在人才需求多样化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已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教育部2020年9月30日出台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认为,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方案明确提出,一是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的招生数量,二是在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急需领域,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公共卫生、公共政策与管理等对知识、技术、能力都有较高要求的职业领域设置专业博士学位。

2021年2月4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联合就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下发通知,公布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并列入当年的招生计划,遴选出了十五所涉外法律方面强校,计划在全国首期招收并培养500名涉外律师法律硕士。培养方式采用了双导师制度,即由高等院校和涉外律师事务所联合培养。涉外律师设置在法律硕士阶段,作为法律硕士教育的一个特殊项目,这是探索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一种新的尝试。笔者建议在涉外律师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上,各培养院校进一步细化专业研究方向,引进国际工程法务方面的律师或专家,培养市场需求量大的国际工程法务方向的人才。教育部进一步在涉外律师法律硕士招生和培养方式上进行改革,在学习方式上采用更为灵活的非全日制方式,从具有一定法律工作经验的执业律师中招录并培养涉外律师。

國际工程法律服务领域需要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设立专业法律博士学位可以解决法学博士学位获得者缺乏法务实践经验的问题,缓解法学理论与实践能力相脱节的矛盾。国际工程法务与医学很相似,侧重的是实践,专业法律博士培养必须以实践为导向,可以由法学高等院校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实践为主,辅以学术理论来培养专业法律博士。借鉴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的经验,法律博士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不限于法学类硕士学位,但应在本科或者硕士阶段接受过完整系统地法学教育)、有5年以上法律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优秀法律实务工作业绩的执业律师,主要采用非全日制培养形式。[15]在培养方式上,建议采用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度,除各高校自主授课外,全国律师协会可以从资深律师、富有经验的法官、企业中的国际工程法律或合同专家、高等院校研究国际工程的教授学者中选拔领军人才担任兼职导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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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袁钢.我国法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中国高教研究,2020,(1).

(责任编辑:赵婧姝)

Review and Prospect of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Law

Zhang Hao

Key words: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international practice;legal construction;personnel training;professional degree

国际会展中心工程设计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 “安全工程概论”作为安全工程与消防工程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旨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素养,增强学生学习专业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工程伦理道德和家国情怀。通过深入分析该课程及本校消防工程专业的特点,依托“双带头人”党支部建设优势,探究和挖掘该课程的思想政治元素与课程资源,进一步设计了课程思政流程。以我国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为教学案例,给出了课程思政教学的设计及具体实施过程,对同类课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 安全工程概论;课程思政;教学实践;高等教育;党建工作

[基金项目] 2018年度教育部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西安科技大学安全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教思政厅函〔2018〕33号);2021年度陕西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项目“西安科技大学安全学院消防救援系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陕教工组办〔2020〕7号)

[作者简介] 王翠霞(1985—),女,山东淄博人,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西安科技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瓦斯灾害防治方面研究;刘纪坤(1982—),男,河南濮阳人,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西安科技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安全管理与应急方面研究;王 凯(1987—),男,山东乳山人,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西安科技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安全工程系党支部副书记,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煤火科学防控方向教学科研与党建管理研究。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1]。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就是要把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4]。如何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如何将专业课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效结合,如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高等教育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5,6]。为顺应消防专业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契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律,“安全工程概论”课程牢牢把握新时代立德树人的重要策略和理念,着力发挥课程本身的优势,充分挖掘传统的教学资源,对课程教学过程进行整体设计,探究课程思政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改革,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领融会贯通到专业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力求将该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打造课程思政“金课”,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新人。

一、课程思政建设的可行性

“安全工程概论”作为我校消防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概述性很强的专业课,开设该课程的目的是在于帮助学生明确什么是安全,安全学科研究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引领学生学习与消防安全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增长学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不仅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做好铺垫,还可以为学生步入工作岗位后从事安全生产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安全工程概论这门课程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蕴含着丰富的思想政治元素,能够承担起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便于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我校为了保证课程构建的质量实施“三三制”课程组,即每位老师只能参与3门课程的建设,每门课程要保证有3位老师参与课程建设。因此课程具有良好的师资配备有利于在授课过程中起到示范作用,使德育贯穿到整个教育过程中,以便使课程学习能够体现课堂教育与德育的有机结合,从而保证课程思政的顺利、有效、持续进行。

二、课程思政设计流程

在日常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多种多样、五花八门,安全工程概论这门课程对这些安全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主要以安全科学的基本原理为契机,解决实际问题,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专业课,主要是解决如何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环节。课程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科学原理、危险源辨识方法、危险源控制方法,熟练掌握火灾的基本理论知识及发生火灾后逃生方法;培养学生的工程思维,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图1所示为安全工程概论课程思政设计流程,深入挖掘“安全工程概論”课程的思想政治资源和元素,并将其充分融入相应的知识点中,并在课堂上进行讲授,注重课程知识点与思想政治元素的结合及教学方法的改革,从而实现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培养学生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分析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切实发挥课堂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由安全系和消防系的老师共同组成课程组,充分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的优势,结合课程的内容以及课程的特点进行研讨,深入挖掘思想政治元素,以达到所设定的育人目标。通过对国家政策的解读,对课程内容的进一步分析,总结出教学过程所要达到的思想政治教育目标。

(一)爱国主义情怀

从消防官兵改制到国家应急管理部成立,党中央的一系列决定,意味着国家对消防行业的持续关注以及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另外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在消防科学技术上也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为我国消防安全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撑。因此,在“安全工程概论”这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将国家领导者对安全及消防方面的指示观点,以及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形势传达给学生,并结合具体案例讲述我国自主研发的先进应用成果,从而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增强学生的民族自信心,使他们确立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爱国主义情怀。

(二)敬业奉献精神

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发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增多。为了有效地遏制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损失降到最低,长期以来,消防工作者满怀报国热情,默默付出,全身心投入到消防事业中,保证了全国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奉献,是一种爱,是对自己事业不求回报的爱和全身心的付出。也是消防的学生步入社会乃至当下就应该具备的精神。因此,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与此相关的知识点中穿插相应的事故案例,传承消防人敬业奉献精神,使得学生在步入工作岗位后能自觉践行吃苦耐劳,为祖国、为人民奉献一切的敬业精神。

(三)责任意识

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但“小火亡人”事故仍然时有发生,消防安全任重而道远。因此作为消防工程专业的大学生,要牢记消防安全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美好等问题的头等大事,这也是作为消防专业大学生应该具备的社会责任感。根据该课程的特点,运用案例教学法,运用发生过的重特大火灾案例讲解相应的知识点,引发学生对生命意义的共鸣和思考,对职业道德素养及其责任意识进行审视。

四、课程思政案例

(一)思想政治元素

以本课程第一章中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讲授为例,对思想政治元素进行设计,从而达到教学目标。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在课程讲授过程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引入了典型案例,来展现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十二字方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培养消防工程专业学生具备的爱国、敬业、奉献的精神。

(二)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内容围绕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首先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发展历程入手,呈现国家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有个递进的过程。对于十二字方针的具体含义中,“安全第一”引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的内容,意在传达我国领导人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以及一贯践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让学生们意识到学习消防工程这个专业责任重大,激发学生们的责任心;“预防为主”这部分内容,引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如何做到真正的預防,这也就体现了消防人的职业道德,也需要我们消防人具有奉献精神;“综合治理”这部分内容结合今年疫情来进行分析,并与国外进行对比,让同学们理解中国模式的优越性,激发同学们强烈的爱国情怀。教学设计流程图见图2所示。

(三)教学实施过程

首先,体现“学生为中心”,以提问的形式,引入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介绍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的发展历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到现在大致有三次变化,阐述生产方针变化的过程;再重点讲解我国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的含义。

1.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强调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的六大要点中的“强化红线意识”,分别引入2013年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大火,2013年11月22日黄潍输油管路泄露引起燃爆事故两起重特大火灾事故,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这两起事故做出重要批示“人命关天,发展绝不是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突出强调从国家领导人层面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以及我党践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此来引导学生认识到安全第一的重要性以及学好该专业的必要性。

2.预防为主。预防为主体现了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运用现阶段我国在预防事故方面推行的新政来点明预防的重要性以及我国的措施。简要介绍什么是“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如何做到事前预防。以“最牛校长——叶志平”为例来呈现预防的重要性,此案例创造的奇迹不仅是中国奇迹,也是世界奇迹。可以很好地激发学生的责任感和学好该专业的自信心。

3.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是由我国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引入2020年初全球范围暴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案例,以中国两个月基本控制住与美国五个月后确诊人数依然以每天以五万人的速度在增加,阐明中国一党执政的优势,“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从而体现中国速度、中国优势、中国力量,激发学生内心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从疫情防控中很好了体现了综合治理的有效性。

从上面的教学过程可以看出,能够实现思想政治元素与专业知识的有机融合。

结语

西安科技大学安全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党建为引领,开展顶层设计,制定了将课程思政作为立德树人根本性举措、开展全方位行动、实行有步骤推进的总体建设思路,将“安全工程概论”作为课程思政建设案例。经过两届学生的授课发现,学生对这门课程的授课方式很是认同,也很感兴趣。在教学过程中加入爱国精神、职业操守、责任担当等相关思想政治元素,不仅对学生进行了思想政治教育,还拓展了专业知识,充分调动了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另外,课程思政对老师也是一个挑战,要想做到课程思政,首先要切实履行自身的责任,以培养学生健康成长为己任,涵养师者匠心,培养具备工匠精神的卓越工程师,要和学生心连心,融入学生的群体中去,对他们进行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给予他们真情的关心和照顾。教师自身要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吸引学生,更要用自身的人格魅力为学生树立正确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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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avation and Practice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lements in the Course of Introduction to Safety Engineering

WANG Cui-xia, LIU Ji-kun, WANG Kai

(College of Safety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Xi’an, Shaanxi 710054, China)

Key words: Introduction to Safety Engineering; “curriculum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eaching practice; higher education; the work of party bui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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