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各项制度范文

2024-07-12

档案室各项制度范文第1篇

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工作连续性,依法维护村级经济及全体村民的权益,特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移交制度。

一、移交时间: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移交。

二、移交的内容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包括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婚姻档案、特殊门类载体档案(包括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

三、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主持。

四、档案移交手续

1.各门类档案移交时,均需填制一式两份案卷目录和移交登记簿,双方签定后各保留一份。

2.移交的各门类档案,必须符合标准。

3.移交时,必须连同档案检索工具(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一并移交。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由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加以改正。

五、对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档案保管制度

1、村级要有档案室和档案柜,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2、档案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光、防霉等工作。

3、对形成的档案要分类、编号、排列入柜。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室内严禁吸烟,不许堆放杂物。

5、档案室应由专人管理,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

6、档案收进和借出要及时登记,账目要与实物档案相符。

7、档案人员变更,要严格交接手续。

档案保密制度

1、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抽取档案、资料。

2、凡是在本村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均属保密范围。

3、凡查阅属于保密的文件或涉及个人的文件材料,须经村分管领导批准。

4、查阅利用者不得在翻阅与自己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

5、查阅利用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摘抄档案。

6、查阅涉及有关个人内容的档案材料,严禁传播扩散。

7、查阅利用者必须自觉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岗位纪律。

2、钻研档案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3、保障本村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按规定时间,收集、整理和管理档案,做到分类准确、装订整齐、书写规范、编号准确。

5、及时上架排列,编制检索工具。

6、做好保卫、保密和“八防”工作,杜绝档案资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档案人员因调整工作岗位,应办理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单。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村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

2、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

3、档案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销毁。

4、档案鉴定小组成员应根据本村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销毁。

5、销毁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形成鉴定报告,编制销毁清册,并报村委会领导批准,方能销毁。

6、销毁时注意保密,指定专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利用制度

1、查档前必须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2、档案一般不能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档案室,需经村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

3、凡查阅村党组(支部)、村委会的会议记录,必须经村党组(支部)书记、村主任批准。

4、查阅利用档案时,不许加减字,改变文件内容,更不得拆卷、抽页、涂画、撕扯。

档案室各项制度范文第2篇

1、办公室负责党委全局和中心工作相关内容的公开工作,同时负责党务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及党务公开触摸屏的数据更新与维护。

2、纪委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负责指导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工作,对党务公开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等问题。

3、组织部门负责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管理等内容的公开工作。

4、宣传部门负责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的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5、政法和统战部门按目录要求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公开工作。

6、财政部门对党务公开所需经费应据实予以拨付,切实保障党务公开各事项顺利开展。

江镇镇党务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江镇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镇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为:

1、拟定镇委党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

2、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工作部署;

3、加强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落实其部署的各项工作;

4、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动员和支持群众监督;

7、开展检查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督促整改;

8、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全镇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9、筹备领导小组召开的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4890003。

江镇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党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审核把关制度

第二条

各级党组织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三条

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内容审批表)),提出拟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四条

分管领导应对拟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并提出公开的范围、形式、载体、时限等相关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

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并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提出公开的具体要求,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六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主要负责人签批的意见,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并负责做好材料的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七条

党务公开内容发现失实的,必须立即更正,并作出说明。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

监督检查制度

第八条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负责对本级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第十条

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工作督导、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

第十一条

党组织应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

第十二条

党组织应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

(一)知晓率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政策、内容、时间、方式等情况的了解程度。

(二)满意度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效果等情况的满意程度。

第十三条

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监督检查情况与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评优表彰相挂钩。

第三章

资料归档制度

第十四条

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

归档资料的范围:

(一)党务公开的材料及领导签批的《党务公开内容审批表》。

(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制度、资料等。

(三)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文件、会议材料、照片和影像资料等。

(四)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的原件、领导签批意见的原件、整改措施及反馈意见的资料等。

第十六条

归档资料的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第十七条

归档资料的管理:

(一)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二)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并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四章

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八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九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

第二十条

在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密的内容资料进行公开的;

(四)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以及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和说明的;

(五)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未按规定处理和反馈,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二十一条

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责令责任人、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三)情节严重,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镇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江镇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C

党内情况通报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不良风气,推动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第二章

通报主体和对象

第三条

党内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全镇各党组织。

第四条

党内情况的通报对象为本级党委(党组、支部)委员、下级党组织、党代表或全体党员。

第三章

通报形式和内容

第五条

党的各级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应当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或者媒体等形式,向党的委员会成员、下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通报,根据需要视情况向民主党派、各界代表、干部职工通报或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

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

2、党组织会议形成的重大决定、决议事项;

3、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4、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人民武装、统一战线及群团工作的重要事项;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6、重大基建项目安排,重点工程项目的决策和实施,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7、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8、其它应当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四章

通报时限和要求

第七条

各级党组织应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工作和紧急情况应及时通报。

第八条

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镇纪委对党组织落实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通报制度规定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本制度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镇镇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和处理回复制度(试行)

为更好地推进我镇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 根据《江镇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本制度。

一、意见收集:由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联络监督员、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于能马上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回复: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各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署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由部门或单位负责同志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严禁出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诱扯皮、置之不理现象,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对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脱不办,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江镇镇党务例行公开制度(试行)

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江镇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四)制度建设情况;

(五)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六)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

(七)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九)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第一条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印发文件、通报等形式公开;

第二条

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内容。党务公开办公室提出拟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相关部门提供资料;

(二)审核把关。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党务公开办公室报请需要公开的事项及相关资料;

(三)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公开事项、形式及相关资料按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依次向社会公开;

(四)监督检查。党的纪律检查部门监督、检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意见的收集和处理。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整改并将结果即时反馈;

(六)立卷和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以备党员、群众进行监督和查询。

四、公开的时限

(一)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内容要长期公开;

(二)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三)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公开;

(四)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即时公开。

江镇镇党务预公开制度(试行)

根据《江镇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本制度。

一、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为向社会预公开和向党内预公开两种。范围由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二、预公开内容: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三、预公开形式: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四、预公开期限:公开期限一般为7~10天。

五、预公开实施:由具体承办单位向党务公开办公室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填写《党务预公开事项审批表》,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党务公开办公室审查后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审定。需要公开的重大、敏感事项及信息要由同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把关。

江镇镇依申请公开党务制度(试行)

根据《江镇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

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机构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填写《党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受理。公开权利人的申请符合要求的,有关单位或相应机构应当受理,并向公开权利人出具受理回执。

3、答复。党组织在受理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后,应当在发出受理回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公开权利人:(1)应当全部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2)可以部分公开的,制作部分公开决定书,予以公开。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3)应当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向公开权力人说明理由和依据;(4)一时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党和国家秘密范围的,制作暂缓公开决定书并告知公开权力人;(5)各级党组织已经主动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公开权利人;(6)属于各级党组织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但尚未公开的,应当及时公开。

3、延长时间。(1)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党组织可以将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的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是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延长的理由及延长后的期限告知公开权利人。

(2)各级党组织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的,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开权利人中止的理由。

5、个人或者组织妥求查阅己公开过的党务信息各单位应当给予协功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的要求

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符合《江镇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

(二)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当表述清楚、涵义明确,能够依照进行查询;

(三)明确载明申请的目的。

三、侬申请公开不予答复的党务信息

(一)各级党组织已经主动向党员、组织和群众公开的党务信息;

(二)各级党组织应当实行内部公开的党务信息;

(三)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与执法执纪等有关的党务信息。

四、监督保障 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公众对各级党组织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工作的投诉和监督,查处不当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五、其它事项

1、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是指各级党组织依据公开权利人的申请而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党务信息的活动。

2、各级党组织依据公开权利人的申请公开其党务信息,适用本实施制度。

3、本制度所称的公开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向各级党组织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权利的人。包括党员、群众和组织。

江镇镇党务公开触摸屏管理制度(试行)

触摸屏是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平台。为加强党务公开触摸屏建设、维护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触摸屏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党中央、省委、县委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重要政策信息;镇党委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荣誉;需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和监督的重要党务;与党务紧密相连的政务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触摸屏由办公室负责更新与维护。

三、要及时向触摸屏上传党务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

四、按照“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上报信息审批制度,严把信息审核关。所有公开信息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上报,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特别重大事项需报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档案室各项制度范文第3篇

为使公司的管理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司参考现代企业制度模式,

依据《公司法》、《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科学规范、人性管理之原则制定本条例。

一、 聘用制度

1.公司依据用人计划不定期招聘所需人员,用人原则是注重心态与能力、同时参考结合其学历,本着公司现实情况招录优秀人才;

2.所有被聘用人员在发展、晋升方面享有均等机会,工作表现是公司员工晋升的主要依据;

3.应聘者通过初、复试等考核,最终确认合格后,将被公司聘为试用期员工;

4.被聘用员工需填写公司履历表(附照片),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需保证所填资料内容准确、证书证件真实合法,若弄虚作假,公司有权予以解聘;

5.新员工入职后的工资以公司薪金制度为准,试用期为3个月。

6.公司根据员工试用期的表现,有权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录用。试用期结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发放实际工作日的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第一周内不合格者,无工资;试用期不满30天自动离职,无工资。员工完成试用期,需填写《转正申请表》,由主管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后方通过,履行转正手续,成为正式员工,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所有员工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公司,并填写《离职申请表》,并办理好交接工作。

二、公司考勤制度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夏季) 8:00-12:00,14:0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2.公司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时间,准时考勤签到;

3.上班期间如因公外出,须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批准将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如有事、病、必须填写假条,逐级申请并获准;

5.本人请假申请,需经部门主任审批签字,特殊情况,可电话申请,但事后须补写请假条;

6.超过一天以上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交由考勤员保存,如无批准未上班者,将按旷工处理。

7.按国家规定,公司员工可享受以下假期:

元旦(1月1日),休息三天;

春节(除夕农历正月初

一、

二、

三、

四、

五、六)休息七天;

劳动节(5月

1、

2、3日)休息三天;

国庆节(10月

1、

2、3日)休息三天;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三天;

——以上假期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

8.公司考勤情况统一由公司安排负责统计、监督和管理。

三、考勤处罚:

1.考勤表每月汇总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有关领导以备奖惩;

2.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迟到超过30分钟罚款30元;

3.每月迟到累计3次,按矿工一日处罚;

4.每月旷工一日扣除当月两天工资;

5.每月累计旷工2次,除罚单外并予以行政警告;

6.当月累计旷工3次以上,公司可以做出解聘处理;

7.所有处罚款项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公司的活动基金使用。

四、会议制度

1、公司例会定于每周一上午9:00,由总(副)经理主持召开;

各部门总结上周工作并汇报本周工作计划。

2、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自行组织临时会议。

3、凡通知的会议,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凡迟到者每次罚款5元。

4、缺席需书面申请,并获准;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

五、工作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2、员工应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负责,勇于对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公司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4、自觉服从公司的管理安排,发扬团队协作精神,精诚合作。

5、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6、工作时间内,不准会见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不准上网聊天、打游戏、吃零食、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趴桌睡觉,非工作串岗等;中午休息时间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

7、要有修养,不要说脏话,以礼待人,遇到来访人员要热情招待,在公司必须以职务相称。

六、保密制度

1.每位员工均应妥善保管好公司的各种资料。离开时注意保存好文件资料,锁好抽屉及文件柜。

2.文件分发要严格,明确各级职员拥有情报和资料的限制范围,原则上不要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

3.定期清理各类文件,客户委托的项目完成后,所有有关的信函、文案、设计稿、媒介计划、报告等,若需保留应整理归档;不需保留和各类零散重复文件及资料要尽早销毁。

4.所有项目的文件副本,有各部门分类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5.凡是复印资料,书籍一律要凭副总经理批示由办公室核实复印数量。

6.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引用公司数据、资料等做个人用途或公布。

7.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透露本人工资情况及公司运营模式。

8.凡违反以上条例的员工,公司视违纪情况轻重分别给与批评、警告、罚款、记过赔偿等处理;对违纪严重者(如将公司机密有意泄漏、盗用公司机密资料作为己有及出售等),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公司有权利开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管理制度

1、设计、制作合同(含收款合同和付款合同)必须根据公司状况,与总经理、各部门主管商定

后方可签定;

2、在总经理授权下,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可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含收款合同和付款合同);

3、所有签订合同(含收款合同和付款合同)原件必须交办公室存档,另交复印件给财务部及有

关部门。

4.各部门在签订合同时遇到困难,必须与有关主管商量解决后才能签定。

5、本公司合同属公司机密文件,不得外泄;如有违者,将由当事人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

八、财务制度

1.报销人员在每张发票后面必需写明项目、经手人,车票后面注明起止地点;

2.报销人员填写支付证明单,粘贴好后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名后,方可交于财务部或总经理;

3.报销时间为每月月底,其它时间除紧急情况外,不予报销;

4.财务部人员有权对报销人员的发票及有关事项进行查询,报销人员不得拒绝回答;

(1).报销单据要有财务室会计,出纳两个核准后,方可支付;

(2).借款人员填好借款单,写明借款金额、项目、用途、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限制,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审批金额,方可借出款项;

(3).所有对外付款手续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副)总经理审批签字;所有报销费用必须经部

门经理审批签字后由(副)主管领导签字审批。

九、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由办公室统计备案,再由部门负责使用,并按照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2、各部门使用的设备、电器,由使用人负责维护保养;

3、借用其他部门物品,需经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能借用;

4、每月2日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由部门经理交与办公室,经副总经理审

批后统一购买;低值易耗品由个人直接到办公室签字领取;其他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表》,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方可领用;个人需借用公司物品。必须填写《物

资借用申请表》,由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a.借用公司物品应按时归还,超时未还的,公司有权督促催还。损坏或丢失照额赔偿,并予

以罚款。

b.借用的物品若有损坏,应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c.员工离职前应如数归还公司物品,办理物品归还手续。未经总(副)经理签字许可,相关部门不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5、办公室有权利控制员工领用的总支出。

十、公司礼仪制度

1、所有员工应注意仪表,着装整洁大方;统一佩戴工作证。

2、接听电话,须先报以“您好,司法专业委员会”,并做好电话记录。若被访人不在,需记下致电者的大致情况(姓名、单位、回复时间及回复方式),以便转告当事人。

3. 客户来访,应先让座于接待区后联系被访人,并经其同意后,方可领来人进入办公室。若需等待,应为客人倒水,拿出报刊或公司的宣传资料,供其浏览。

4. 客人来访期间,无关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与同事争论,或与客人讨论私人事情。

5. 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培养协作精神。

十一、卫生制度

1. 实行每日轮流打扫制度,做到地面、桌椅、门窗整洁卫生。

2. 办公桌上,办公用品要把摆放整齐,不准放置私人生活用品。

3. 下班后要将座椅靠办公桌,以保持办公整齐有序。

4. 值日人员应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按规定完成值日任务;其它人员有义务打扫并维护环境卫

生。

5. 办公室内严禁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扔纸屑等不良活动。

6. 负责卫生人员每天必须提前早到20分钟.

十二、奖罚制度

1.公司实行罚款制度,每人每月满分为10分、每分为10元,将在各制度里扣除,(卫生、

管理、纪律、执行、工作、态度);

2.每月上、下班准时,无请假、迟到、旷工等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将享受全勤奖50元;

3.每次完成公司所下达的部门创收任务后,公司将给予部门奖励当月部门总业绩的2%;

4.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员工,年底公司要实行绩效考核(创收任务+工作态度+执行力度=优秀者,给予1000以上的奖励)。

以上管理条例,要求公司所有员工认真学习领悟,积极配合、共同遵守,同心同德、共树公司崭新面貌。

注:2012年4月2日起执行!

档案室各项制度范文第4篇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三、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借支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辅助材料费、办公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3—5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员工在财务部有借款余额或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或核销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费用报销时,应先归还借款,当年12月31前的借款尚未核销的,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从工资或奖金中扣回。

第二条:借支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条:报销的要求

一、发票的基本要求

② 票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发票背面或单据背面必须有经办人签名。

②发票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字迹清楚。发现发票有误,应当退回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③ 票用胶水分类、整齐地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防止原始凭证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④ 票抬头与公司名称应一致,并具有规定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 ⑤ 财务部门有权拒收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应当扣留虚假票据,并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

二、报销凭证的填写要求

①必须按费用报销单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②报销事项的内容、用途说明必须清晰准确,并注明费用归属(属于哪个单位或项目,便于分类核算或转账),必要时附清单详细说明,另报销业务招待费(如送红包,购烟,好处费之类)需事先征得单位经理的批准,否则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将自行承担费用,如无法取得发票,经办人应填写招待费事项证明单,并归属哪个工程项目,签字证明后交单位经理审核后交财务部方能取得报销款。

③凡是费用需要在公司和各单位之间分摊或工程项目之间分摊的,报销人应该根据原始凭证抬头与费用归属关系,分别归集后,填写相应的报销凭证,确不能归集应给予适当分配比例。

④施工或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辅助材料,需事先按实际需要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递交《材料申请单》交采购部核实后统一购买,特殊情况可自行先垫资购买,但自行购买无报告无申请单的,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购买后的材料申请单应留底一份财务部,以便核实。

⑤原则上不允许报销项目负责人与工人的就餐费用,需经得总经理批准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⑥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笔填写。

⑦财务在审核时按相关制度规定有权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如白条、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可以核小报销金额;但审核金额超过原报销金额时,应退回经办人重填或按申报金额报销。

⑧费用报销单分差旅费报销单、招待费用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填差旅费报销单,其他所有费用填费用报销单;

三、其他报销附件要求

①除发票外,其他附件、报表必须合法、合规,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审批,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报销人对应说明的事项根据管理需要要求填写费用说明清单,但费用说明清单不做为原始入帐凭证。

②差旅费报销除当天往返等特殊情况外应当附出差审批单,汽车费用报销应当附派车单。

四、报销的时效要求

①当月费用必须当月25日前报销处理完毕。

②当年费用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处理完毕。部分费用的发票如当年无法取得,只能在次年1月取得的,应在1月取得时立即办理报销;财务部门如果账务处理允许,应进入当年费用。

③申请先由公司预付支票的,经办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拿回相应发票按此报销流程办理签字核销手续,否则视同个人借款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报销审批付款流程

一、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在费用事项发生后,按照报销流程管理要求分类粘贴原始凭证,

填写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任审核。经办人对其发生费用的真实、合理、合法、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假公济私。

二、部门负责人:按管理及责任权限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费用是否符

合部门计划、预算承担责任;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事项、金额的重要性,让部门业务主管先行审核签字,并落实责任。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三、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办会计)对报销凭证的相关内容,根据财务制度要求、

标准进行审核;并复核报销的金额、是否有备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从报销款中扣回相关借款;根据本单位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审核签字,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四、单位经理、公司总经理:对授权范围内所有费用予以审批,并对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承担责任;对

审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经理、总经理的费用,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交由董事长审批。

五、董事长公司相关规定或授权,对费用具有最终审批权,并以法人代表身份对所有费用的真实、合理、

合法合规性承担责任。董事长的费用由财务负责人审核。

六、出纳:审核报销单是否完成上述签字流程,是否本人签字,对审批签字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退回。对

报销金额再次复核,复核金额(付款金额)只能小于等于报销人申报金额,对复核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予以退回给经办人重新办理(或按申报金额办理)。报销费用冲抵借款的部份,出纳应开具收据;收回多余的现金,收据中的一联应作为凭证附件。

第五条: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第六条 代办及其它

一、若员工为本单位其他职员代为办理报销或借款手续,报销人应填被代办人,并按被代办人的职别进行

审批,同时在报销单上注明由代办人代办。员工借款在领款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字确认领款。

档案室各项制度范文第5篇

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决议、指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决议或决定;接收、表彰、处分党员,开展党员民主评议;选举支部委员和党代会代表;讨论党组织建设及需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3、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建规划,发展党员,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以及经济建设和重大事务;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议及措施;提出需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等。

4、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决定;汇报个人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

5、党课。一般每年不得少于2次。主要围绕《党章》、党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党在一定时期的重大政策、决定,结合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等进行。

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使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领导班子。

2、讨论或决定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必须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会上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一经决定后,必须统一行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维护班子团结。

3、定期召开班子会,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有关工作,讨论需要班子会决定的事项。

4、讨论决定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要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如对重大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做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意见分歧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是指导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身存在问题的会议。

2、民主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4、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

5、领导班子和成员对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应制订整改方案和措施,并抓好落实。

6、民主生活会情况应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党内监督制度

1、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

(2)党组织要按规定召开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整改;将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反映出的问题,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

(3)党组织经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意见。

(4)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5)按规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听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对党员违纪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是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基本形式,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的权利、义务、标准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光荣历史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知识等。

3、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有记录,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党员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时间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

4、党组织对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

5、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通过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等形式,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党员意识。

6、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电教设备和党报党刊,使党员学习教育有场所和学习内容。

7、上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8、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党组织对党员学习情况每年检查1-2次,检查情况作为党员目标管理考订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党总支(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3、发展对象经党委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4、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5、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查。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培养期满后,由本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总支委员会审查;报党委审批。

7、党总支(支部)每年年初要向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年底要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对违反规定程序的,要追究责任。

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纪检委员)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委的有关规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4、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按有关人员的职务、违纪违法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的处分和处理。

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领导和分工负责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3、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各项工作和社会活动中,领导干部应做到: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遵守公共财物管理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4)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5)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挥霍公款。

(6)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

九、创先争优制度

1、创先争优是指在党内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创先争优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创先争优评选表彰一般结合年底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民主评议党员或“七一”活动进行。

4、党组织一般每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

5、党组织应围绕“五好五带头”目标和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制定评选标准,对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条件允许的适当辅以物质奖励,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宣传。

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总支(支部)为单位进行。

2、民主评议应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

3、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1)学习教育。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员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明确评议等次。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非党群众意见。

(4)组织考察。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5)表彰、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进行表彰,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给予组织处理,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5、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要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

6、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装入党建工作资料,以便查阅。

7、县直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督促检查,测评结果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十一、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1、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是指党员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

2、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自觉自愿、统筹兼顾的原则。

3、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主要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了解群众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联系户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党组织要根据每个党员的岗位职责、专业特长等情况,组织党员采取民情恳谈、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原则上每名党员要建立一户联系户。

5、联系服务群众要做到热情、耐心、主动,一般每年主动与联系户联系不少于一次。

档案室各项制度范文第6篇

1、学校制止我校教师中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2、学校和教师签订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责任状。

3、自查自纠,对我校在职教师中存在有偿办班补课现象的进行自查自纠。有违规办班补课问题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4、将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的内容,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实行评模选优、晋级一票否决制。

5、学校将定期组织领导小组人员加强对“乱办班、乱补课”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教师,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6、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本《制度》规定的内容要及时向广大师生传达,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专项举报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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