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档案管理论文范文

2024-07-07

低保档案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乡低保档案;档案管理原则;执行

概述

目前,国家为城市低保建立“三条保障线”:失业保险、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1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国低保人数达4426万人,其中,农村低保人数3621万人,城市低保人数805万人。其中,四川省城市、农村低保人数均排名第一,分别为679295人和3737354人。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居(村)委员会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审核、认定及动态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历史记录,即城乡低保档案。为强化低保档案管理,2008年国家档案局与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低保档案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基层为主”原则,并提出低保档案管理流程及规范管理要求,为城乡低保档案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1 城乡低保档案特点

根据《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城乡低保档案是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程中产生的。广义而言,凡是在城乡低保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于低保档案管理范畴[2 ];狭义而言,则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农村或社区居委会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中所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于低保档案管理范畴[3 ]。

1.1 管理对象的广泛性

从城市、农村低保的认定对象来看,纳入低保管理的对象涉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基本无收入的家庭,以及家庭成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主要涉及的对象十分广泛,例如,城乡“三无人员”(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贫困人员、失业、贫困未就业、困难职工,以及其他领取失业救济金或最低工资,家庭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人员,等等[4 ]。可见,城乡低保档案管理的对象具有广泛性、复杂性,纳入低保政策范畴、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在其审核、认定和批准等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档案均应纳入管理范畴。

1.2 管理内容的动态性

低保档案的管理始终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之中。目前,我国低保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低保档案的建档也以户为单位[5 ]。当城乡居民家庭收入达到低保范围后,即可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便可作为低保户,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档案资料应为低保档案管理范围。随着城乡低保家庭经济收入的增加,若其收入超过了低保保障标准和范畴,应及时对低保户予以核销,低保档案管理与之保持动态的一致性。因此,低保档案的建档及管理伴随着低保户的认定、管理及注销的变化而变化。

1.3 管理主体的多级化

根据《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可知,在我国,负责城乡低保档案管理的主体主要有县(区)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村组(居委会)三个不同层级[6 ]。采取的是“分层负责、基层为主”的管理原则。低保档案的管理原则与当前的低保认定及管理业务密切相关,即,实行的是分层审批负责制。低保户申请人首先需要向村组(居委会)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初审合格后,再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明确的复审意见,最终再交由县(区)级民政部门最终审批决定。所以,村组(居委会)保存的低保档案资料最多,也是最为原始的。

2 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原则

目前,城乡低保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2.1 分级管理、基层为主原则

从低保业务办理的流程来看,城乡低保档案管理首先需要坚持的原则,便是分级管理、基层为主。即,由县(区)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居委会)三级管理,以村组(居委会)管理为主。详言之,就是村组(居委会)负责初始低保户申请资料审批表、低保金发放表、入户调查资料等初始低保认定基础性资料;乡镇(街道办事处)则负责对村组(居委会)提交的低保申请审批表、低保家庭备案表、低保金领取汇总登记表,以及低保户个人材料等一并收集管理;纳入县(区)民政部门归档范畴的包括低保对象申请审批表、备案表、停止低保待遇通知书、低保金发放花名册等相关资料。

2.2 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原则

低保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旨在保障城乡最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低保对象的认定及核销都有着严格的程序,做好低保档案管理也需要坚持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的原则,坚持“一户一号”,以户为单位建档,在低保对象户递交的申报材料获得审批后,实行“一户一号”动态管理。并且,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密切关注低保对象户的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对其低保档案实时做好变更处理,随时补充相应的资料,一旦低保户停保后,其归档资料无须永久保存。

2.3 双轨制与单轨制并行原则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城乡低保业务中产生了大量的电子档案资料,由民政部研发和推广使用的“低保管理系统”软件得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使用,产生了大量的电子低保档案。与此同时,低保对象递交的初始申报纸质资料也需要进行收集和整理,对此,既要坚持双轨制原则,做好纸质低保档案与电子低保档案的同步收集、整理和归档,也需要朝着单轨制方向發展。电子低保档案的效力与纸质低保档案具有同等性,严格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对其进行收集和整理。目前条件下,应坚持双轨制与单轨制并存原则,同步做好电子低保档案与纸质低保档案的管理。

3 城乡低保档案管理措施

针对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存在的现实特点,以及档案管理的原则要求,做好新时代城乡低保档案管理要重点把握其原则和规律,做到“三点”,即:

3.1 切入点:围绕低保特点做好档案管理

分级负责、基层为主的管理原则,要求低保档案应坚持分级管理。不同的层级主体按照其职责分工,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做好低保档案管理。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的原则,则要求城乡低保档案应做好分类管理。根据低保业务的办理流程,可将其分为审批类和日常低保管理类,并做好动态管理、实时补充更新。

3.2 关键点:围绕低保工作确保档案真实

低保档案的真实性是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低保对象能否继续享受低保的重要因素。据相关部门统计,2019年6—9月,全国清退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户92.8万,涉及185万人,真正将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让确实属于低收入者享有必要的生活保障。为此,村组(居委会)、乡镇(街道)及县(区)级民政部门要层层把关,严格做好低保档案资料的初始真实性审核,如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确保低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

3.3 着力点:围绕长效管理完善档案制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及城乡低保事业的发展,城乡低保档案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呈现出时代特征。为此,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完善城乡低保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为城乡低保档案管理提供保障,实现城乡低保档案的制度化、规范化。如,电子低保档案管理应严格落实《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纸质低保档案在编目、整理時应严格按照《档号编制规则》《全宗指南编制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等。并根据低保档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台相应的低保档案管理归档制度,如低保档案资料收集细则、关于低保档案的借阅实施办法、关于低保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守则,等等,为城乡低保档案管理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吉海燕.低保档案的特点及管理[J].山西档案,2008(2):41—42.

[2]郭红.对城市居民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考[J].档案,2008(3):44—46.

[3]刘淑芹.浅谈如何完善农村低保档案管理[J].人力资源管理,2017(5):299.

[4]袁明超.低保档案打造“阳光低保”[J].四川档案,2015(4):33.

[5]刘宇.谈低保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J].兰台内外,2015(1):52.

[6]周栋材.应重视城乡低保档案的收集利用[J].中国民政,2011(2):49.

(作者单位:通榆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低保档案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一、农村低保档案存在的问题

第一, 在确定低保标准时人为影响因素较多, 测算和精算不够科学合理。第二, 自建立低保制度以来如何对低保实行动态管理, 是摆在管理人员面前的问题。第三, 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问题。实际管理中操作不严格、档案材料保管不全、信息化管理水平低。第四, 低保金自然增长机制的问题。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不能只是依靠某一项指标, 其变化调整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确保设计的指标体系更加合理。第五, 很难准确核定农村居民的真实收入。

二、建立农村低保档案的对策

(一) 加强农村低保档案基础建设。

第一, 分类别建立健全的农村贫困家庭收入的评估制度档案、申请承诺制度档案、协查联签制度档案、审核审批制度档案、民主评议制度档案和公示监督制度档案, 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等文书档案。第二, 建立农村低保档案规范管理制度。分类别、分层次建立起市、县、乡镇、村四级档案管理制度, 县一级要建立农村低保总的档案, 下属各乡镇、村、户应建立“一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袋”的档案管理制度, 并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象准和资料全。第三, 对低保档案工作而言, 要在档案管理中列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的基本情况, 实行健全的管理制度, 加强档案管理。要把本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数据和工作资料进行汇总, 完善农村低保档案数据。第四, 要尊重农民的监督权、参与权和知情权, 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落实好监督检查、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及保障金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出档案的凭据和监督作用, 严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关。对于出现的编造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 档案部门不能接收。

(二) 加强农村低保档案动态管理。

农村低保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合作, 通过实行多种方式, 定期调查掌握农村困难居民的生活情况, 认真审核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 对档案内容加以完善。对于困难程度有所缓解, 并且收入水平已经超过低保线的家庭, 要第一时间将相关档案信息汇报给相关部门, 确保其及时退出低保, 停发低保金。对于收入发生变化, 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 相关部门要相应增减发放的低保金, 努力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 补助水平有升有降”。要向社会及时公示保障对象及补助水平, 让农民参与监督, 公示的档案内容应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如果公示没有异议, 民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 将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落实。而对于有异议的公示, 要及时调查核实, 认真处理, 合理调整档案信息内容, 从而将低保档案的证据作用发挥出来。

(三) 逐步实行档案信息化管理。

档案部门要加大与民政、财政及审计等部门的合作, 做好资金专项档案管理, 严格专项资金核算, 将档案凭证、监督的作用发挥出来, 专款专用, 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 要让农民更加明白地参与到农村低保工作中。因此, 为保证每一分钱都能够发到困难农村居民手中, 应及时建立起数据库。按照不同农村困难户的特点, 数据库可由基本情况库、贫困情况库、低保落实到户情况库、资金筹措发放情况库、案卷目录库等构成, 并以此为基础, 将相应的内容输入到分好的信息库中, 以微机检索的方式, 实现档案服务效率的提升。

(四) 加快农村低保档案人才培养。

面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良好发展趋势, 为提高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需要尽快打造出一支专业知识过硬、思想政治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农村低保档案人才队伍。要严格遵循“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要求, 建立起三级农村低保的档案人员培训制度, 定期组织开展对低保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 让档案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有更深刻的理解, 从而全面准确地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程序和档案操作方法。因此, 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 摒弃传统陈旧的用人观念, 将青年档案人员工作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出来。此外, 还要努力创设出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确保能够留住人才, 以此推动农村低保档案事业稳定长远发展。

三、结语

总之, 对农村低保档案工作而言, 是一项有着深远意义的事业。因此, 各部门必须提高重视, 针对农村低保档案的现状问题, 尽快建立起“一户一档一卷”管理机制, 及时在电脑中输入低保户信息, 建立电子档案信息化台账, 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保存, 实现“归档齐全、建档规范、管理科学”的目标, 将低保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发挥出来。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目前农村低保档案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建立农村低保档案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低保,档案管理

参考文献

[1] 刘宇.谈低保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J].兰台内外, 2015 (01) :52.

低保档案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来源: 甘肃临夏积石山民政时间:2010-07-20 14:43

干部“八清楚”

一、申请农村低保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我县农业户口、且在当地农村居住一年以上、上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家庭。

二、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1、家庭上人均年纯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在校学生除外),而不愿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导致家庭生活贫困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因违法犯罪正在执行刑罚的(本人);

5、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特殊原因除外);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

7、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

8、干部职工家属、村干部及其家属;

9、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

10、因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导致家庭贫困等。

三、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

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及村级民主评议;乡(镇)人民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四、乡(镇)评议机构

乡(镇)由乡(镇)领导、包村干部、民政办、司法所、计生办、财政所等负责人组成。

五、村民评议机构

村建立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人员库(每年调整一次),人数不少于25人,每次评议时由包村干部、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三人共同负责从人员库中随机抽取7人以上组成村民民主评议小组。

六、农村低保分类依据

一类即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重点保障。

二类即家庭部分成员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的,需要长期保障的。

三类即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成员中有患慢性疾病,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四类即单亲家庭、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父母双亡或父母无扶养能力)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有在校就读大中专生的困难家庭。

五类即家庭中有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一年内无法保障基本生活的家庭。

六类即县民政局确定的其他需要纳入的贫困家庭。

七、分类施保及补助标准

农村低保分六类施保,按季度发放资金。一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二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85元;三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70元;四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65元;五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5元;六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40元。

计生“两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

八、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

享受低保的

一、二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年审核一次;

三、四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半年审核一次;

五、六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季度审核一次。确保农村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0一0年五月

群众“五知道”

一、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1、户主申请;

2、村委会入户调查;

3、村级民主评议;

4、乡(镇)政府审核;

5、县民政局审批。

二、申请农村低保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薄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家庭成员有外地户籍的,提供户籍地有关收入状况证明;

5、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复印件;

6、计生“两户”应提供计生部门证明。

三、农村低保分类补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农村低保分六类施保,按季度发放资金。一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二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85元;三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70元;四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65元;五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5元;六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40元。

计生“两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

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实行“一折统”发放。

四、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1、家庭上人均年纯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在校学生除外),而不愿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导致家庭生活贫困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因违法犯罪正在执行刑罚的(本人);

5、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特殊原因除外);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

7、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

8、干部职工家属、村干部及其家属;

9、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

10、因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导致家庭贫困等。

五、监督、咨询电话

积石山县民政局:0930—77216620930—7725002

低保档案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1、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答:城市低保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城市居民,主要以货币补助形式,保障其达到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行政行为。城市低保制度实行以差额救助为主体,辅之以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的配套措施,实施城市低保制度应当遵循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

3、**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2011年度**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10/月/人。

4、什么是分类施保政策?

答:城市三无户属于A类家庭,可按保障线30%的标准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重病、以及

一、二级残疾的属B类家庭,可按保障线提高20%的标准差额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成员中有三级以下残疾的属B类家庭,可按保障线提高10%的标准差额享受低保待遇。其他家庭属3类家庭,差额享受低保待遇。

5、向什么部门申请低保?

答:《**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6、在低保审批过程中需要如何配合?

答:申请人在提交享保申请时要写明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的真实情况,在街道、区民政局入户调查时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7、从递交申请开始多长时间能领到低保金? 答:按照《**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当月提出申请,经过街道、区民政局入户调查合格后,当月审批,次月领取低保金。

8、什么是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答:城市医疗救助是党和政府为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治病难而建立的一项全新的救助制度。我区实施医疗救助遵循实事求实,因地制宜原则;分类救助,区别对待原则;多方筹资,形式多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9、向什么部门递交医疗救助申请? 答:《**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由患者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10、办理城市居民医疗救助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医疗救助应向户籍所在地办事处出示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职工医保卡或者居民医保卡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

2、《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医院诊断书、出院结算单或特殊门诊结算单;

4、患者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患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和得到的医疗赔付证明;

5、办事处出具的低收入证明。

11、对违反工作条例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人员怎样处罚?

答:由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对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采取何种处罚?

低保档案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兹有达日县吉迈镇居民多杰卓玛,藏族,29岁,身份证号:632125198410050042,现住达日县政府家属院,住房面积30平米,全家月收入1100元,家中生活特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情况是:本人今年29岁,沒有固定工作,由于父亲去世的早,小时候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也没有工作家中没有牲畜和草山,本人现在月收入1100元左右,再无其它收入。

女儿,彭毛华措,今年只有7个月大,女儿每月吃奶粉要花去800元左右,家中实在是没有其他的收入,难以维持生活。

由于我的收入低,现生活举步艰辛,特请求达日县民政局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多杰卓玛

低保档案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下列人员也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1. 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2. 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 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1、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

3、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1、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因特殊情况已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不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8、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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