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报案材料范文

2024-06-23

经侦大队报案材料范文第1篇

报案人:x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x。

被报案人:x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x。

报案请求:请求以涉嫌诈骗罪对被报案人立案侦查。

xx年x月,被报案人称xx厂有一批旧房屋需要拆迁,可由被报案人转包给报案人拆迁,并于x月x日签订协议(协议附后)。报案人分别于xx年x月x日和x日向被报案人两次共支付了押金xx万元。

协议签订后,报案人迟迟不能进场开工。经了解,根本上就没有该工程,完全是虚构的项目,且多次催讨,被报案人拒不返还押金。报案人认为:被报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报案人巨额现金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特征,因此特向贵所报案,请贵所依法立案侦查。

此致

xx公安分局xx派出所

报案人:

经侦大队报案材料范文第2篇

勤政为民谱鱼水新篇

峥嵘岁月里,铁骨现柔情。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自2004年11月9日成立以来,始终以“高起点、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严格要求自己。6年的峥嵘岁月,经侦卫士们高擎正义之剑,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谱写了一首首惊心动魄、舍生忘死的英雄之歌、奋进之曲;6年的峥嵘岁月,经侦卫士们胸怀爱国大义、为民深情,谱写了一首首温情澎湃、荡气回肠的奉献之歌、和谐之曲。

足智多谋,捣毁制假贩假点

重拳惩恶,踏破万里侦破路

经侦干警在没有硝烟的战场艰难博弈。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执法内容主要是发现、预防、控制和打击经济犯罪,最终服务社会。由于当前的经济犯罪日趋智能化、专业化和多元化,这要求经侦干警不仅要神勇冲锋、胆识过人,还要知识渊博、智慧超人。可以说,经侦工作是正义和激情、理性和知性的火热碰撞。 利剑出鞘——打击票据诈骗。2007年4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接无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电:无锡交通银行分行账务服务中心截获一张克隆该行的银行承兑发票,该银票已从我市办理贴现。案情重大,刻不容缓。接到通报后,队长陈小勇火速向局长么春雨副局长郭志强做了工作汇报,经侦大队和刑侦大队协调联动,组织20余名干警全面展开调查: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走访近朋远亲;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落脚地点,踏遍东西南北;出发赶在太阳前,深夜伴着星星眼;有汗在流,有苦不说;所有人,一股劲;多少心,抱成团。全体干警群策群力,夜不成寐整三天,案件终于水落石出,将犯罪嫌疑人邓永志、邓宝钢、刘勇抓获归案,追回赃款1400余万元。此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燕赵大地哗然惊骇;经侦大队破案神勇迅疾,百姓有口皆碑。

雷霆出击——打击空车配货诈骗。“叮铃铃——叮铃铃——”紧急的报警电话打破了清晨的宁静。2009年4月14日,大队接到玖明配货站田明报案电话:我省元氏县的司机配载了价值15万元的线材,而后音信全无,怀疑被骗,请求公安机关火速立案查处。案件就是命令,案情就是号角,经侦大队立刻紧锣密鼓地展开工作,但是犯罪分子跨地域作案,使用了虚假证件,身份不明,毫无线索。案件陷入侦破瓶颈,但经侦干警不泄气继续查。加大侦查力度,扩大侦查范围,终于查到犯罪分子的小灵通购买地为石家庄,于是经侦干警踏上列车,五赴石家庄;抖抖灰尘,两赴邯郸;马不停蹄,三赴秦皇岛,一赴天津。一路狂奔,行程万余里,历时两个月终于找到犯罪分子的藏匿之所。为保命,犯罪分子垂死挣扎,经侦干警临危不乱,前追后堵,将犯罪分子任发林、康彦校抓获归案,收回赃款9万余元,依法扣押8盘线材,为人民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反响极大,市民拍手称快。

“端点”行动——打击发票犯罪。2009年,省公安厅组织发起了“端点集中行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乘此东风,及时抽调专门力量成立行动小组,展开工作。在获得贩卖假证、假发票的小广告后,市局及大队领导高度重视,通盘筹划,决定出奇制胜。选派反应机智、经验丰富的专案民警乔装入“虎穴”,打探虚实。得知情况复杂后,大队长陈小勇当机立断,决定撒开大网钓大鱼,组织干警讨论案情、巧妙跟踪;乔装侦察、蹲坑守侯。最终将其一网打尽,将犯罪嫌疑人王燕抓获归案,缴获各类假发票12130余份,缴获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大学毕业证、结婚证、职业资格证等各种空白假证件909件、假公章502枚(其中成品132枚、印模370枚)、加牌照7副及其他物品一部,重创了发票犯罪。此案的成功侦破,赢得了省公安厅及总队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特意致电祝贺,认为此案 “是我省‘端点’集中行动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同时,抽调副队长高立国同志参加 “利剑二号”大型行动,牵头查办“魏占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一案(涉案金额达1.67亿,涉案24人)。

据统计,市经侦大队自2004年底成立至今,共破案60余起,涉案值26645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970多万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成绩就是实力。这充分说明市经

1侦大队这支钢铁之师是一支经得住严峻考验的胜利之师,让百姓信任、让祖国放心。

从严治警,锻造执法精英

素质强警,增强科技警力

如果法律执行缺乏严肃性和坚决性,法律的天平就会倾斜,尊严就会被践踏,社会混乱。为避免上述情况,市经侦大队始终坚持“廉政执法、勤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健全执法机制,严禁执法不严。 经侦工作接触的社会层面多、执法范围广,廉政建设就成了市经侦大队的重要工作内容。大队长陈小勇同志始终以“做人一身正气,为官一尘不染”为座右铭, 要求全队“以最廉洁的行为从事最开放的事业。”为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经侦大队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组织倡廉树勤。大队制定一系列规范执法和规范民警行为的规章制度,在警讯中明确提出“倡秉公执法,忌徇私枉法;倡为警清廉,忌吃拿卡要;”坚决执行“五条禁令”的纪律规章,开展学守“四个条令”、打造“四师队伍”活动。为抓落实看成果,大队特别成立了以队长陈小勇任组长、指导员李文军、副队长高立国任副队长的监督小组,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同时大队开展党员民警谈心活动,提高民警的警惕性;建立民警思想动态分析档案,掌握民警的思想波动,积极引导,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读书思廉育勤。大队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为提高自身思想高度,陈队长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挤出时间“充电”学习: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思想认识;学习法律法规,明确纪律约束;杜绝“一言堂”,倡导群策群力;拒礼拒贿护形象,秉公办案倡清廉。领导带头学,干警不落后。全体队员充分利用每周五的理论学习时间,采用个人理解和大队交流相结合的形式,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学习,加强对《人民警察法》、各项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熟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等相关文件,结合干部干警腐化堕落的具体案例,生动地认识受贿贪婪的危险性和危害性,通过写读书笔记和交流心得体会加固心理防线。

——警示促廉促勤。大队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学边防、守条令”夺标竞赛活动和教育整顿等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大队通过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悬挂警句、设立监督台、曝光板等形式,规范干警的一言一行。

——宣传立廉立勤。大队要求干警加强与家属的沟通,时刻教育家属、子女、亲朋好友不要损害干警形象,要做到率先垂范;同时加强了干警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宣传经侦干警公正执法的办案原则坚定不移,行贿与否不会影响干警执法的公正性,任何干警都不会为金钱而铤而走险。

措施得力、实施有力,打造出了一支清正廉洁、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市经侦大队从2005——2009连续6年被省公安厅授予“无违纪单位”,真正做到了扬金盾神威,做忠诚卫士。

经侦案件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交错,要求经侦民警一专多能,既是专家,又是杂家,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针对新时代新要求,经侦大队积极应对。

一是贴近实际,新手变成手。在实际工作中,开展“老同志传帮带”活动, 在老同志的经验点拨中成长,在工作实践中成熟。同时博采众长,多次去玉田经侦大队等兄弟单位学习取经;对于办理的每一起经济案件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案例评析制度和庭审旁听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以“查漏洞、查隐患、查落实、查执行、保安全、保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四查两保”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二是走进专家,成手变高手。多年来,经侦大队返聘了市反贪局身经百战的宋科长,以集体培训的形式学习财会、税务、经济法、工商、金融等专业知识,致力于提高民警的常规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今年3月15日,经侦大队选派韩志刚、张东坡两位同志去中国刑警学院进修两个月,学成归来再向其他经侦干警讲授先进的侦查知识和最新的侦察模式,提倡干警购买配套的专业书籍加强自学;同时,经侦大队与中国刑警学院的经济犯罪侦查方向硕士生导师——程启芬教授建立了长期联系,咨询涉税犯罪、金融犯罪、

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犯罪等案件中的疑难杂症,加速了经侦干警知识上的提升和代谢,掌握了经济犯罪的新手段、新工具和新的侦查技术、策略等。大队还鼓励民警进行在职教育,支持民警参加自学考试,购买大量图书供民警借阅学习。

三是考核跟进,高手转精英。经侦大队制定了业务学习和考核制度,每日一题,每周一考。领导是考官,干警变考生。考试成绩和年终奖惩制度想联系,督促干警加强学习。同时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加强实战演练,着力提高警务技能和体能,培养一批业务尖子和技术能手,让更多的民警成为“业务通”、“多面手”、“活档案”,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的侦查破案能力、快速反应能力、治安打击防范能力、疏导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组织发动群众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

四是靠近科技,提高战斗力。大队将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向科技要战斗力。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经侦联系站和服务点的信息,加强对我市境内大型企业的摸底,进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至今建立联系点18个,服务站15个,充分发挥经侦报信息在侦察破案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按照省厅开展“信息采集百日会战”的要求,成立信息采集会战小组,按照信息采集的具体要求,对案件进行及时规范的录入。同时,以推行网上办案为依托,对办案民警进行经济犯罪信息系统知识技能培训练。

细语叮咛,搭建千层安全网

真心帮扶,构建和谐警民情服务民生、关注民生,先要未雨绸缪。为预防经济犯罪,经侦大队通过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建立经济犯罪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自2006年以来,经侦大队共发布经侦信息、预警信息27篇。针对我市托运货物案件频频发生,各个配货点屡屡受骗的情况,经侦大队组织干警深入研究了空车配载诈骗案的作案手段和作案特征,总结了13条防范空车配货诈骗的建议,分发到我市各个配货站,当面详细讲解查验方法,细致嘱咐查验内容,效果显著,案件由每年的20起变为今年的1起,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短信、银行卡和微型探头等手段作案,经侦大队在节假日时间,走上街头,采用现场播放宣传教育资料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站和受理举报经济犯罪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揭露银行卡、假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突出经济犯罪的表现形式、规律特点、典型案例、防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好评如潮。

顺应民意、解除民忧,做好实际工作。首先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来访,礼貌热情不拒绝;倾听来访事由,细心耐心不厌烦。处理各类信访信件,及时公正无私心。2009,经侦大队共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次,受理信访案件7件,从未出现民警态度蛮横、处理方式不当、处理不及时、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无群众出现上访和越级上访等问题,因此经侦大队先后被授予2008涉法、涉诉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经侦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经侦大队为民着想,减少损失。对受理、立案侦察的案件,积极组织力量,限定破案日期,积极开展案前调查和侦察工作,高效率地打击经济犯罪。在办案过程中,经侦民警“永怀爱民之心,常办利民之事,恪守为民之责”,怀公仆之心,存爱民之意,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谱写了警民和谐的新篇章,迁安市精神文明办授予经侦大队迁安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迁安市政府授予2008——2009文明单位标兵。

经侦大队扎实开展“一帮三创”活动。在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经侦大队每名民警都确定了一名长期帮扶对象,在入户走访慰问的同时,注意倾听社情民意,宣传方针政策,尽最大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建立“扶贫济困”专项基金,形成制度。经侦大队在队长陈小勇同志的带领下,全体经侦民警每月出资100元、协警每月出资50元充实专项基金,帮助特困学生和特困家庭解决燃眉之急。

为学子,撑起成长晴空。市一中学子姚建广家庭极为困难,老屋漏雨,新房无窗,亲人病重,姚建广

学习压力很大。陈队长得知情况后,从2008年11月份开始,每月为其提供200元的生活费,深受鼓舞的姚建广学习蒸蒸日上,最后以623分的优异成绩考取西北工业大学。开学伊始,经侦大队分别资助学费3000元、6000元,每月定期汇款300元生活补助,为姚建广配备了手提电脑。同时,陈队长本人还多次与市慈善总会联系,使其获得救助款项3000元。现在每次假期回家,姚建广都要先来看看陈队长和干警们。据陈队长介绍,姚建广性格内向,从不把感谢挂在嘴边,但这次回来他表示要利用假期打工挣钱,毕业后要回馈社会。我深深感到,经侦民警的物质帮助让孩子收获了爱的财富,他还要把爱的芬芳散播到更广阔的心灵土地„„

为老人,牵来温暖夕阳。徐流口村70多岁的董翠清家和徐流营村的郭永春家,情况相似,都是母子相伴,儿子残疾,毫无劳动能力。得知他们的困境后,经侦大队将他们作为长期帮贫对象,每月资助每个家庭200元生活费,逢传统节日送去慰问品,帮助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干警刘双双虽然经常和领导一起去这两家慰问,但和记者谈到这两家老人对干警的深情时,她仍然忍不住热泪盈眶,她说:“他们生活得太艰难了,我们捐助的100元、50元真的能够让他们生活得好一点,我自己感觉特别幸福。老人的情感特别朴素,他们不懂你是什么级别什么身份,一个劲儿拉着我们队长的手说,陈小勇你别走,你别走,大娘给你做饭吃,给你摘杏儿„„我觉得自己看见那情形心灵特别震撼,决心把这件事一直做下去„„。”听着她的诉说,我觉得自己也经受了一次灵魂的洗礼,明天一定会和他们一起出发„„

为梦想,插上腾飞翅膀。迁安镇刘庄村的李萧自幼患有小儿麻痹,下肢瘫痪,但是她却以顽强的毅力和恒心与疾病做斗争,坚持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多次在报刊网络上发表多篇散文作品。在得知李萧冬季写作将手冻怀的情况后,陈小勇大队长带领经侦民警拿出1000元的“扶贫济困”专项基金解决她家的取暖问题;李萧有一个夙愿是能看看大海,假日陈队长就带她一起去感受北戴河的汹涌澎湃;为方便李萧写作,陈队长个人送给李萧一部手提电脑,并且鼓励李萧学习一技之长,争取早日自食其力。如今的李萧开朗乐观倍受鼓舞,正向着自己的文学梦高飞„„

经侦大队报案材料范文第3篇

励精图治铸警魂

——滨城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队伍正规化建设纪实

解说:共和国的蓝天下,警徽熠熠生辉。滨城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这支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铁血劲旅,正在日益走向辉煌和壮大,十二年如一日磨砺着惩治经济犯罪的神圣利剑。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辖区的经济犯罪案件迅猛增长,仅2011年滨城区经济犯罪案件就有___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近年来,滨城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始终把队伍正规化建设作为一条治本措施,常抓不放,审时度势,确立了“四统一”、受理案件轮案制、未破案件会审制、案件处理通案制的工作思路

,按照程序化保障规范化的思路规范办案程序,对群众举报控告、上级交办、行政机关移送及侦查员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建立台帐;对登记受理的案件实行轮案制,由三个侦查中队轮流初查;对立案后当月未破的案件,由大队长组织业务骨干进行集体会审,以拓展侦查思路,使案件尽快侦破;对案件的定性、采取强制措施、处置涉案财务等关键环节,由办案人、法制员、分管队长、大队长、局领导进行联审,实行集体定案。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地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解说:集腋成裘,聚沙成塔。辛勤的劳动,换来了累累硕果,12年豪情写春秋,12年征程铸辉煌!近年来,经侦大队按照上级“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要求,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际效果在打击经济犯罪上得到了充分体现。2010年破获了

刘海军团伙特大租赁汽车诈骗案,涉案价值500余万元,历经8个月,1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追回汽车48辆,审查移诉后,5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13年、12年不等刑罚,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在打击假币犯罪、假发票犯罪、非法传销等“三大”专项行动中,收缴假币13万元,假发票14万份,各类伪造的印章48枚,劳动教养A、B级传销头目17人,捣毁传销窝点36处,遣返传销人员500余人,这些数字融合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的汗水,为我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解说:群雁高飞头雁领,打铁还须自身硬。始建队于1999年12月的滨城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现有15名民警,本科学历9人,专科学历6人,平均年龄38岁,下设商贸、金融、税务三个侦查中队。办公用房36间800平方米,办案车辆7部,微机18台,配有摄像机、录音笔、照相机等取证设备,有利的保障了工作开展。在队伍建设中,经侦大队始终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学习教育、整改问题贯穿活动始终的各项措施,有效的促进了思想、纪律、作风、组织建设。在议、摆、查中通过回顾反思,自查自纠,案件回访等找出问题所在,查清问题缘由,使民警明辨事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在全队营造遵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氛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经侦大队的领导班子深深懂得,制度建设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有力保障,是以制治警的长效机制。为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在深入调查研究、层层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汇总,根据队伍自身实际,结合摆查出的问题,建章立制,规范行为,修改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并重申《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山东公安机关八条规定》、《山东公安机关八条严禁》及市局、分局相关纪律要求,使民警在心中树起了保住底线,不触高压线的两道防线。为了加强警民联系,经侦大队以民警“包村联企”活动为有效载体,深入群众进行走访。2月28日,联合市局经侦支队举行了活动启动仪式,走访中,通过向企业、村居发放警民联系卡、《至辖区群众的一封信》等活动建立联系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还帮扶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目前,已召集座谈会16场次,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收集到意见、建议42条,为企业和群众解决问题17个,正是这只文明执法、政治坚定、纪律严明、

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安队伍,年均破获经济案件案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人、捕诉34人、移诉率100%、挽回经济损失2300万元,先后获得全省优秀经侦大队、全市经侦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建队十多年来从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采访:滨城区政法委书记 采访:案件受益人

经侦大队报案材料范文第4篇

一、经侦大队简介

经侦大队是**分局的一个基层办案实战单位,办公地点设在分局一楼,现有人员8人,大队领导3人,5名侦查员。经侦大队的主要职能是预防和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大队全体人员始终坚持边工作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提高执法水平。大队全年受理各类经济案件15起,立案15起,其中合同诈骗案5起,职务侵占案4起,挪用资金案6起,破案15起,破案率100%,结案15起,结案率100%。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9人,其中监视居住3人,刑拘17名,取保候审3名,逮捕14人,起诉18名,打处率94.74%,案件涉案总值384.3万元,造成实际损失384.3余万元,挽回384.3余万元,挽回率为100%,大队共上网追逃6名,其中抓获5名。

二、经侦大队服务宗旨

经侦大队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忠实地履行公安经侦职能,预防和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坚持打击为主,预防为辅的工作思路,尽力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经侦大队便民措施

1、热情接待,认真做好案件的受理、登记工作。对群众电话或口头报案、检举的情况,必须做好登记。根据群众反映的内容,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必须积极受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也要耐心解释,及时将情况转递给有关部门,不得生硬地予以推诿。

2、为民着想,减少损失。对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案前调查和侦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损失,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3、明确界线,决不插手经济纠纷。要严格区分案件的性质,做到界限明确,坚决不插手经济纠纷或借办案收取好处费。

4、快速接处警,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建立一支以队长为龙头,骨干为核心的快速接处警机动应急力量,快速处置突发事件,以快速制服犯罪。

5、严格执法,文明办事。对侦办的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在具体办案上,严禁滥用警械、警具、严禁搞逼、供、信,必须坚持文明办案。

6、自觉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群众的监督,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为切实加强监督和有利于群众报案。向群众公开本大队便民服务、举报、监督电话。

四、经侦大队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1、围绕市局考核分局内容,重点做好人均侦办经济犯罪案件、打处人员、基础业务三项工作。通过激励和考核等措施,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内挖潜力,外拓案源,夯实基础,多措破案,确保在的各项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2、领导挂帅,周密组织,扎实抓好各专项工作协调开展,通过领导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从大队工作的全局考虑,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中队长直接抓,统筹兼顾,找准切入点,抓好结合,逐项落实工作措施、计划,明确重点,量化目标任务到人,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力争各专项行动取得好的成绩。

3、抓好“两个延伸”,促进经侦基础工作快速发展:一是继续抓好向派出所的延伸工作,配齐配强经侦联络员,在分局的的支持下,加大对经侦基础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同时大队明确专人分片指导,协助各派出所迅速规范开展经侦基础业务。二是积极实施经侦基础工作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延伸,丰富联席会议的内容,尝试联席会议的新形式,设立经侦联络室(员),拓宽案件信息渠道,增加经侦工作触角,畅通经侦信息渠道,增强开展经侦基础工作的后劲。

4、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改变坐堂等案的现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拓宽受案渠道,串并分析,积极侦办。对领导交办案件、有影响的大要案件,领导挂帅,集中精力限期破案,做到侦查与追赃并重,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发挥警种优势,注重预防和减少苗头性、倾向性的经济犯罪。

5、创建服务型经侦队伍,推出亲商、爱商、便民、利民新举措。完善“经侦110”亮点工程,加大对内外宣传、警务公开等工作力度,不断扩大经侦大队影响力和知名度,树立经侦大队的良好形象。

6、以执法绩效考核为突破口,加大培训、考核、检查工作力度,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改进干警的执法作风,提高干警执法水平,促进大队的执法工作上台阶。

7、注重信息工作,提升大队整体形象。一是适应自动化办公趋势,用足用好经案系统、公安内部、远程传输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畅通信息收集、分析、利用、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宣传功效,提升经侦大队知名度、美誉度。

8、从严治警、从优待遇,以考核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一是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做好“五禁四规”的执行工作,制度上从严约束干警,工作上从严要求干警。二是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使干警工作中安心、舒心、放心。三是科学考核、严格兑现,通过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五、经侦大队执法评议工作

中共徐州市**区委办公室下发的**委办[2010]28号关于印发《关于对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和《**公安分局关于对基层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经侦大队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大队实际情况认真部署传达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开展了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经侦大队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区委和分局文件精神,动员经侦大队全体侦查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分局文件精神,明确执法评议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大队教导员许旭亲自督促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大队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执法评议相关内容并按照统一部署进行整改总结提高。

2、认真反省执法中容易发生的问题,积极整改,防止问题的发生

1)强调工作纪律:

强调在日常工作中杜绝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插手经济纠纷,乱执法、乱作为,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有访不接,吃拿卡要、冷横硬推、非法查收、侵犯人权、刑讯逼供等现象。

经侦大队召开会议认真对办理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杜绝在办理案件中扣押物品混乱现象,制定扣押物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涉案物品管理进行登记、建立扣押、发还、移交物品台帐,做到物品进出记录详实,存放保管到人。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强调在日常工作中形成完善的规范执法程序、执法公开告知制度、执法监督制约、执法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经侦大队认真对执法行为规章制度进行排查,在原有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流程和办案程序等执法行为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案件主办责任人制度、案件告知制度、案件回访制度、案件进展通案制度,建立真正用制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减少和杜绝执法办案随意性,进一步实现执法办案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

经侦大队报案材料范文第5篇

根据公安部侦查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经侦部门管辖以下案件:

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1、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

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二节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

2、走私假币罪(《刑法》第151条)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3、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

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

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

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

7、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条)

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罪(《刑法》第162条)

9、虚假破产罪(《刑法》第162条)

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

11、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

12、对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

1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

1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

15、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

16、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法》第168条)

1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法》第168条)

18、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

19、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20、伪造货币罪(《刑法》第170条)

21、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刑法》第171条)

22、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刑法》第171条)

23、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172条)

24、变造货币罪(《刑法》第173条)

25、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174条)

26、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174条)

27、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

28、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

2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 30、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7条)

3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条)

3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177条)

33、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

34、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8条)

35、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

36、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

37、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180条)

38、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

39、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第181条)

40、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法》第182条)

41、骗购外汇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42、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

43、违法运用资金罪(《刑法》第185条)

44、违法发放贷款罪 (《刑法》第186条)

45、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刑法》第187条)

46、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刑法》第188条)

47、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刑法》第189条)

48、逃汇罪(《刑法》第190条)

49、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的下列案件:

50、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51、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

52、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

53、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

54、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195条)

55、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

56、有价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

57、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下列案件:

58、逃税罪(《刑法》第201条)

59、抗税罪(《刑法》第202条) 60、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3条) 6

1、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 6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 6

3、虚开发票罪(《刑法》第205条) 6

4、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 6

5、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7条) 6

6、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 6

7、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 6

8、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09条) 6

9、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 70、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第209条) 7

1、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10条)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下列案件:

72、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 7

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 7

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215条) 7

5、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6条) 7

6、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7

7、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 7

8、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 7

9、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条) 80、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 8

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第224条) 8

2、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 8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228条) 8

4、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

85、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法》第229条)

86、逃避商检罪(《刑法》第230条)

三、《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下列案件:

87、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 8

8、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 8

9、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273条)

四、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发现以下案件的,应当一并办理,不再移交:

90、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刑法》第276条)

9

1、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案(《刑法》第253条)

经侦大队报案材料范文第6篇

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

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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