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审计方案范文第1篇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
XXX会计师事务所作为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制定了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以组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
一、审计的目的
加强工程项目财务核算,规范工程结(决)算管理,降低工程造价。确定项目投资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二、审计范围
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审计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三、审计程序
第一阶段 项目初审
1、就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和审计要求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
2、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3、了解基本情况:工程概况、项目审批情况、施工进展情况、招投标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程分包情况、甲供材情况、监理制执行情况、工程组织管理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工程结算情况等;
4、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核: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5、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的审核;
6、项目组织管理的审核;
7、财务核算的审核;
8、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提出管理建议;并向集团公司提交初审报告。
9、与被审计单位协商,根据单项工程的结算进度,分阶段安排工程结算审计。 第二阶段 建设期间审计
1、按单项工程完工进度和结算进度,按约定进行阶段性的工程结算审核。审核前向被审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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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作好审核准备。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
3、初步审核后出具审核表,有委托方负责项目的有关人员参加,由审核工程师与施工单位针对初审意见中的分歧问题交换意见。期间审计人员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
4、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工程审核定案表上三方(审计、建设、施工单位)签章确认,根据业务需要出具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5、按双方商定时间安排,进行咨询性财务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顺利进行工程决算创造条件。
6、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第三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
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工程结算全部完成后,在过程审计基础上,开始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工作程序与建设期内基本一致,最终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被审计单位开始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表,在此之前,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3、被审计单位编制完成财务竣工决算报表,根据审计要求准备齐全审计资料后,开始进入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程序。
4、财务竣工结算审计具体实施: (1) 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资料。
(2) 审查工程项目立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审查工程项目有无控制制度,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有效地执行。 (4) 审查工程有无概、预算,工程成本的支出是否控制在此范围内。 (5) 审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反映资金运作的财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6) 对工程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经济合同进行核查。
(7) 对该项目发生的资金来源、工程成本支出进行审查、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8) 对该项目的所有经济合同、施工洽商、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甲供材料、咨询费、信息费、服务费、垫付款等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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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核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提供经济合同的总价、已付款、未付款明细表。
(10) 索取所有施工单位的名称、施工合同及支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实涉及该项目的各种往来款的确认情况的合法性。
(11) 对甲方供材料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与确认。 (12) 对偿还垫付款、替对方垫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核实。 (13) 审核固定资产明细,产权的真实合法性。 (14) 审核所有调账的原因及真实、合法性。 (15) 审核有无账外资产。
(16) 审核管理费用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7) 审核借款利息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8) 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等问题;转移投资、应核销投资、支出等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问题;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及使用是否真实、合法。
(19) 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完成后,出具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征求意见稿,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出具审核意见;对审核调整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核报告及附该项目有关情况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定稿,一周内出具审核报告。 (20)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
四、审计工作重点
与合同的订立、执行及变更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主要包括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项目决策控制、概预算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方面。
五、审计策略及人员组成
根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按结算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具体划分财务审计的阶段。
按专业特点分工程和财务两个审计小组,工程组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阶段性的结算审计工作,财务组由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工程财务核算方面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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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个组同时要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编制或取得流程图,工程组要对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进行审核,财务组对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进行审核。
各审计小组在现场需根据审计方案拟订具体的现场工作计划,对 计划进度情况进行记录,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类、分析,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归纳总结后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提出解决方案,与被审计单位共同讨论确定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实施。在下阶段审计中对前次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的落实进行复查。
由于过程跟踪审计具有持续时间长、具体问题多的特点,在进行沟通过程中应以书面文字沟通为主要沟通方式,电子邮件等为辅助方式。对问题和方案的确定应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签章确认。
六、主要工作内容
(一)投资计划审核
1、各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
2、有无挤占,挪用工程项目资金行为。
3.是否有资金计划,计划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按资金计划安排投资支出。
4、对资金成本有无专门的计划管理,是否定期分析资金成本的变动原因和风险,有无控制资金成本的控制制度以及实施情况。
5、统计实际的资金来源渠道、实际到位资金和到位时间,是否与批准的资金内容一致,是否与资金计划一致。投资不足时,从资金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方面分析对项目的影响。
(二)投资核算审核
1、是否按批准概算设置明细账;
2、结算部门是否按月将结算资料报财务进行核算;
3、财务对结算是否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概算内项目在对应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反映,对概算中较概括的支出在财务核算时应据实分明细进行核算。
4、财务是否按月及时地进行工程结算的会计核算。会计摘要是否反映准确完整,如工程内容、结算单位等,以满足决算统计需要。
5、对概算外项目是否单独反映核算。
6、财务对结算进行会计核算前是否完成审核和审批手续,原始凭整是否齐全。
7、决算阶段对待摊投资的结转和分摊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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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费用性支出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控制,是否按计划进行费用支出控制,“三通一平”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核
1、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有关原始资料是否归档。
2、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理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规避招标行为发生。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有关规定等。
3、有无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单项工程。
4、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合规。
5、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
6、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核。
7、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8、合同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是否对合同留有备份,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经济监督。
9、工程结算中的变更、洽商等影响结算的经济资料是否视同合同管理,是否及时交财务备份。
(四)工程物资的审核
1、所有的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是否全部、及时地办理出入库手续。
2、是否完整、及时地对实物资产进行了会计核算。
3.为与施工单位更准确地结算,对甲供材和设备是否在工程物资项下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4、出入库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合理、合规,运杂费的分摊是否合理。
5、物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有无超概算采购支出。
6、是否有物资实物盘点计划,是否定期进行物资盘点,盘点范围是否全面,盘点记录是否准确、详细,有无盘点总结。
7、有无对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意见,处理是否合理、及时,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8、实物资产的财务支出是否与合同一致。
9、出现物资索赔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会计反映是否准确、及时,是否有对工程影响的正确评价。
(五)项目组织管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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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法人是否已经成立并合法。
2、项目法人的内部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
3、部门间信息传递渠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资料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和对工程管理的影响。
4、部门及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和落实,对差错出现后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评价其对工程管理的影响程度。
5、对工程资料的归档是否完整、及时、准确。对外部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程资料是否及时获取,是否将工程资料电子文件视同文字形式一同留存保管。
(六)建安工程结算造价审核
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定额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
1、结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准确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对于审核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向建设方、监理方了解情况的,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
3、工程量计算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及竣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送审的工程项目预算书(结算书)对其数量进行计算。审核送审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对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测量计算工程量。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4、预算定额的审核: 参考地方调价文件,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是否有高套、错套或重复套用定额的现象。
5、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6、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事项审核:经济签证事项包括设计变更的增减费用,材料代用的增减费用,图纸资料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等现场发生的经济签证事项,逐一逐项进行审核。审计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合法、完备;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存在与中标书项目重复审计的现象;审核洽商变更签定的及时性,所有变更必须在施工前经有关个方审定,任何补报补审的设计变更及洽商均无效;审核洽商变更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任何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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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量、超标。
7、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价款进行审核。主要分项工程报量、报价是否经过监理审核;是否每月汇集一次设计变更单、洽商单。
8、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时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
9、甲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对供应商是否经过比选。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机组)或者单项建设工程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的采购,对其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程序进行审核。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审核
该阶段是项目竣工决算阶段的审核,包括了部分过程审计中的工作内容,是对过程审计的总结和补充。是过程审计的最后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竣工决算报表编制的审核
(1)根据批文、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工程概况表”、 “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
(2)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考核编制依据,审查其内容和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2、项目建设及预算(概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核实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 (2)查明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3)审核实际投资完成额。
(4)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定概算总投资。
(5)核实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超概算的原因,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概算外投资情况。
3、建设成本的审计
(1)按一定比例和审计要求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抽查重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 (2)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 (3)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 (4)审查其他投资的列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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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付使用资产的审计
(1)审查交付的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按单位工程和台(件)逐项核实;需要安装设备抽查台(件)不少于50%,其他固定资产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自定比例进行抽查。 要注意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有无超概算批准数(包括整个工程和单项工程)。
(2)审查工器具、备品备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材等问题。
(3)审查交付的无形资产,注意应包括用出让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 (4)审查交付的递延资产。
5、尾工工程的审计
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和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问题。
6、结余资金的审计
(1)核实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有无小金库。
(2)审查库存材料盘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如有库存器材积压情况,要查明原因。
(3)审核库存材料单价,查明有无故意提高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等问题。
(4)审查往来账款,核实债权债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基建收入的审计
(1)查清基建收入来源,分析有无不属于基建收入的经营收入列入基建收入,反之亦然,核实基建收入数额。
(2)审查基建收入是否依法纳税,税后收入入账是否合理。
8、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的审计内容 (1)是否实施了项目法人责任制。 (2)是否实施了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
(3)是否委托合格的勘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建设工程。 (4)不超概算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有无原审批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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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七、被审单位主要提供的资料
(一)财务部分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概(预)算、修改概(预)算及批复资料;
4、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含借款)文件;
5、建设项目各种内部控制制度;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7、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报表;
8、建设项目会计账簿、凭证;
9、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对账单;
10、建设项目现金盘点表;
11、建设项目物资盘点表;
12、建设单位月(季)度拨款计划
13、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及大项采购审批单
14、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资料
15、其他有关资料 (二)工程部分
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2、房屋拆迁许可证;
3、规划管理部门审定设计方案的批复;
4、建设工程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书;
5、有关招标、投标文、评标件及中标通知书;
6、工程承包、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合同或协议;
7、工程施工图纸(全套)标准图集(施工图与竣工图);
8、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图纸会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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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
10、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11、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12、有关调整预算定额的文件;
13、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14、地质勘探报告及总平面布置图;
15、工程预(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16、工程量计算表;
17、主要材料分析表;
18、需找补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
19、建设单位采购(含设备及材料)合同及甲供明细表; 20、工程项目施工竣工结算;
21、勘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3、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4、工程项目批准建设、日常监理及质量验收文件;
25、其他有关资料。
八、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根据审计工作程序及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审计工作进度。总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XXXX年X月X日之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需求、将审计要求和工作内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确认性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商定现场的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初步制订现场工作计划、收集初始阶段所需的审计资料、对内控制度进行初步评价、进行项目初审、初步提出工程管理与财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阶段:根据约定的时间和工程进度,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结算进行造价审核,财务审核按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进度。提出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投产后,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在财务决算审核前对被审计单位的决算编制提供指导。第三阶段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收尾阶段,对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该阶段解决落实。最终的意见和评价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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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审计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并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
九、审计依据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
2、《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4、《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5、《建筑法》等基建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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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审计审计方案范文第2篇
1、向委托方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2、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3、组成包括项目经理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小组,差进行合理分工,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范围;
4、编制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咨询质量。
实施阶段
(一)施工前期审计
工作内容包括审计进场前已完的概算、预算、招投标、合同管理及其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
1、项目法人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审计
(1)审计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规划、环保、土地、劳动、安全、消防、建筑、税收等有关法律法规; (2)审计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
(3)审计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投资规模的情况。
2、概算审计
设计概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编制的规定和费用标准,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和出现漏项,减少投资缺口,打足投资,避免发生实际造价大幅度地突破概算的现象。主要采取重点审计法和对
比审计法,即选择建设项目中工程量大、单价高,对造价有较大影响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重点审查。
3、招投标审计(包括项目全过程中招投标情况)
招投标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和评价招投标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招投标资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及工程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主要审计方法采取询问法、分析性复查法和文字描述法。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招投标前准备工作的审计
①审核招投标条件是否具备,招标申请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②审核是否建立、健全招投标的内部控制,执行是否有效; ③审核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违规操作招投标等问题; ④审核招投标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⑤审核标段的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和施工界面衔接需要,是否存在标段划分过细,增加工程成本和管理成本的问题;
⑥审核是否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 ⑦审核是否存在因有意违反招投标程序的时间规定而导致的串标风险。 (2)招标文件及标底文件的审计
①审核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和招标人的实质要求。
②作为评标依据或在“无标底投标”中供评标委员会参考的招标标底,是否由具备编标资格的预算员、造价工程师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完
成,并经过了地方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核;
③审核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时,是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填制,是否按当地信息价格及当地实际价格情况确定其标底; ④审核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⑤审核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额度)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
⑥审核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存在“量身定做”现象,有无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 (3)开标、评标、定标的审计
①审核是否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罚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②审核开标、评标、定标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评标标准是否公正,有无排斥投标人的条款;
③审核是否有可能发生泄漏标底的情况。
4、预算的审计
预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检查施工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 、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主要审计方法采取重点审计法和对比审计法。
5、合同管理审计
合同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审查和评价合同管理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造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合同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合同对整个项目投资的效
益性。主要审计方法一般为审阅法、核对法和重点追踪审计法。主要审计内容为:
①审核是否设置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同管理资质; ②审核是否建立了适当的合同管理制度;
③审核合同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防范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的风险管理体系。
(2)专项合同通用条款的审计
①审核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②审核合同双方是否具有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合;
④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⑤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力;
⑥审核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
⑦审核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3)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专项条款的审计 1)勘察设计合同
①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基础资料、设计文件及提供期限和勘察设计的工作范围、进度质量及勘察设计文件的份数;
②审核勘察设计计费的计算依据、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③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④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 2)施工合同
①审核总承包合同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明确,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严谨性,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经及其他技术资料之间是否叙述一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②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地址、建筑物数量、结构、建筑面积、工程批文、施工工期、设备材料供应的责任及质量标准、检查方法等; ③审核合同的工程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④审核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其确定办法是否合理,付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规、合理;
⑤审核合同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若实际发生开口部分,应检查其真实必和取证的正确性;
⑥审核隐蔽工程工程理的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
⑦审核中间验收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交工验收是否以有关规定、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6、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
建设单位内控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保证和服务建设项目规范运行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主要审计方法为分析核查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建设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符合投资项目效益、效率的要求; (2)审核建设单位的人员数量及素质是否满足各岗位需要,有无冗员现象;
(3)审核内部建设审批程序、概算审批程序、合同订立审批制度的规范性等;
(4)审核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5)审核是否有健全的凭证手续和传递手续; (6)审核是否有完备的稽查和核对制度;
(7)审核是否有的制度内容已经过时或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悖。
(二)施工过程审计
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与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执行、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工程进度款、财务核算及资金管理、造价控制及其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等。
1、分项工程与材料设备的采购审计
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复核和评价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主要审计方法为审阅法、网上比价审计法、分析性复核法、实地清查法等进行复核。主要内容如下: (1)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的审计
①检查建设单位采购计划所订购的各种设备、材料是否符合已上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
②检查所拟定的采购地点是否合理; ③检查采购程序是否规范;
④检查采购的批准权与采购权等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及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2)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的审计
①检查采购是否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择廉的原则来确定供应方; ②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单价、包装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是否齐全;
③检查对新型设备、新材料的采购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资质审查、价格合理性分析及专利权真实性审查,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
④检查采购合同与财务结算、计划、设计、施工、工程造价等各个环节衔接部位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因脱节而造成的资产流失问题。
3、设备和材料验收、入库、保管及维护制度的审计
①检查购进设备和材料是否按合同签订的质量进行验收,是否有健全的验收、入库和保管制度,检查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②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和材料是否全部入库,有无少收、漏收、错收以及涂改凭证等问题;
③检查设备和材料的存放、保管工作是否规范、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得力,保管措施是否有效。
(4)各项采购费用及会计核算的审计
检查货款的支付是否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检查代理采购中代理费用的计算和提取方法是否合理; 检查有无任意提高采购费用的开支标准的问题; 检查会计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检查会计科目设置是否合规及其是否满足管理需要; 检查采购成本计算是否准确合理。
(5)设备和材料领用的审计
①检查设备和材料领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领用手续是否完备; ②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正确,有无擅自挪用,以次充好等问题。
2、合同执行审计
(1)审核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行为。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中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规性; (2)审核有无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审核合同履行中的差异,并分析产生的原因; (4)审核中止合同的和验收情况; (5)审核最终合同费用及其支付; (6)审核索赔与反索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7)审核检查合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包括在合同签订、履行分析、跟踪监督以及合同变更、索赔等一系列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是否完整。
3、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审计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审查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手续是否齐全,其内容是否真实(必要时,审查人员需要进行现场量测与核实);
(2)审查变更的依据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是否与施工合同和招投标精神相违背;
(3)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计算过程是否有误,引起造价调整的计算是
否准确,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有变相的重复计取等问题; (4)审核工程变更是否已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等。
4、工程进度款审计
工程进度款审计目的是使进度款拔付额真实、准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主要审计方法为审阅法和询问法。审计主要内容如下: (1)进度款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及合同的约定;
(2)审核月计划完成情况及形象控制点完成情况与报表是否一致; (3)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拔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与实际完成情况相一致辞;
(4)拔付进度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除了甲供材料及预付款、质保金等。
5、财务核算审计
主要审计的目的是审核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规性。主要审计方法为调查法、分析性复核法和抽查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是否已设置了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 (2)建设单位是否已建立了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建设单位对基本建设中的采购材料、设备、存货以及各项财产物资是否建立了出入库手续,账物是否相符; (4)建设单位是否能及时掌握工程进度。
6、资金管理审计
主要审计的目的是检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全规性。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
(2)审核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现象;
(3)审核建设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
(4)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转结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5)审核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及剩余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真实性以及处置的合规性。
7、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
建设单位内控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保证和服务建设项目规范运行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主要审计方法为分析核查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建设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符合投资项目效益、效率的要求; (2)审核建设单位的人员数量及素质是否满足各岗位需要,有无冗员现象; (3)审核设备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现场签证制度、工程变更制度、工程进度款审批和支付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范性等; (4)审核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5)审核是否有健全的凭证手续和传递手续; (6)审核是否有完备的稽查和核对制度; (7)审核是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而难以执行;
(8)审核是否有的制度内容已经过时或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悖。
(三)工程结算审核
工程结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定工程建造实际成本的真实性、合理性、合
规性。主要审计方法为重点审计法、现场检查法和对比审计法。审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前期已审核过的洽商、材料设备价格等资料进行计算汇总; (2)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资料是否完整,结合前面已汇总的数据,审核工程量变化和套用相关清单单价的情况,是否与施工中的审核情况相符; (3)审核竣工结算是否与竣工图相符,并对现场进行勘察,对竣工图纸进行核查,是否与工程现场相符;
(4)依据当期经济政策调整文件,审核工程结算经济政策的调整变化是否真实可靠;
(5)对照建设工程合同条款,检验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
(6)根据工程的实际验收情况,审核合同工期的执行和合同质量的完成情况;
(7)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认真审核索赔的论据是否合理,内容是否真实,向建设单位提出参考意见;
(8)通过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的全面审核,在保证工程造价真实合理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送建设单位审查;
(9)经建设单位审查后,及时调整,并与建施双方交换意见; (10)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核实,以确保实际施工与竣工资料相符; (11)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核对会审后,作出审核定案表,由各方签字;
(12)通过对该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将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委托方及
时汇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四)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的主要是审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主要审计方法为调查和分析性复核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所编制的竣工决算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实施程序,有无将未经审批立项、可靠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而自行建设的项目编入竣工工程决算的问题;
2、审核竣工决算编制方法的可靠性,有无造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实的问题;
3、审核有无将不具备竣工决算编制条件的建设项目提前或强行编入竣工决算的情况;
4、审核“竣工工程决概算表”中的各项支出,并与设计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节约或超支数额;
5、审核“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将各项资产的实际支出与设计概算数进行比较,以确定各项资产的节约或超支数额;
6、分析投资支出偏离设计概算的主要原因;
7、审核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及剩余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真实性及处置的合规性,包括:检查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盘存表’,核实库存设备、专用材料账物是否相符;检查建设项目五金结余的真实性;检查应收、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关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承包商工程质量保证金;
跟踪审计审计方案范文第3篇
工
程
跟
踪
审
计
方
案
X X X 审 计 局
2014年3月21日
目
录
一、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
二、跟踪审计项目概况
三、审计组成员具体分工和相关职责
四、审计范围、内容、方法、重点、目标、实施步骤
1、现场跟踪的方式和主要内容
2、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3、主要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核与管理
4、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的审核与管理
5、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管理
6、竣工结算的审核与管理
一、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
1、XXX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程的通知【X审投(2013)33号】
2、关于对XXX高级职业中学异地迁建项目I标段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X审投通〔2013〕07号】
3、跟踪审计资料清单
二、跟踪审计项目概况:
招标人:XXX高级职业中学
建设规模:七栋楼(2#~5#学生公寓、教师宿舍楼、食堂后勤综合楼、图书行政综合楼),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30742平方米。
工程备案号:XN113028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单位:X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9037422.07元
监理单位: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审计组成员及相关职责:
审计组组长:XX
成员: 洪 X、胡XX 、王XX、吴XX等
审计组组长全面负责跟踪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对审计小组成员的跟踪审计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跟踪审计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组长的工作分工和安排,完成各项跟踪审计任务,并对跟踪设计的结果负责。
四、审计范围、内容、方法、重点、目标、实施步骤:
(一)现场跟踪审计的方式和主要内容
1、现场跟踪的方式
跟踪审计人员从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在施工合同履行的整个时期对现场进行跟踪核查、记录。适时地派驻有关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造价人员对各专业所用的材料规格、数量与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工程实物进行对照核查,通过现场测量、取证、拍照等方式,做好备查记录,作为变更签证计价和结算审计的真实造价依据。特别对隐
蔽工程部分或有可能索赔或反索赔等方面,在现场跟踪过程中需特别予以关注。
第一、跟踪审计小组人员及时跟踪现场,根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对隐蔽工程、重大变更及其它需要连续跟踪的部位进行全程跟踪;
第二、做好跟踪日志,记录实际发生的与造价相关的事件,作为处理造价管理的基础资料;
第三、参加本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会议;
第四、对设计变更等重要事项,要重点记录与跟踪,严格把关。
2、现场跟踪主要内容
①熟悉本项目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有关计价的其它文件。
②协助业主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沟通协调,对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有效性提供咨询。
③参加与工程造价及合同相关的会议,并作好记录。
④主要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结算及价款调整条款的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完整。
⑤对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造价咨询。 ⑥工程进度款审批的造价咨询
A、定期根据施工方的进度款申报计划(每月),提交一份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报告,该报告内容是对整个已投资成本作相应的明细分析。
B、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扣减工程款的咨询建议。 C、协助业主按合同支付进度款,核审付款报审表。 ⑦竣工验收及工程索赔咨询
A、协助业主处理施工索赔,审核已经认定索赔事实的造价费用。 B、协助业主对施工方违约的工期、质量等收集证据,进行反索赔。
(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工程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在于过程的有效控制,使设计变更、签证等得到有效的掌控。
对工程签证等管理实行量价分离的二级约束机制,规定现场监理工程
师仅对签证事件的真实性和工程量数据的准确性确认,对其可能引起的费用变化或工期变化要求承包单位另行填写费用洽商申请表或工期临时延期申请表,由发包人和跟踪审计小组对变更事项进行造价审核,形成了二层次管理,相互制约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签证可能带来的工程造价失控风险。
1、变更设计的审核程序和方法: (1)设计变更的审核程序:
①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审核:对影响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签证,应从专业技术需要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供业主选择。
②设计变更的合规性审核:
审核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根据变更引起造价变更的数额实行分级审批制,明确审批权限,加速变更工作的进展。必要的变更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业主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章,出具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方可发变更通知。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便条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监理公司发现设计图中的问题,需要进行变更时,必须征求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图的,不予认可。
③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审核:
A、审核设计变更是否真实存在。为分析变更的原因,明确责任,应对变更进行分类管理,一般可以分为施工类、设计类、业主管理类,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B、审核变更中涉及的其数量及计价的真实性。
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条款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材料的供应及自购范围也应同原合同内容相一致。
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按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规则进行计算,有无高估冒算。
2、洽商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1)洽商签证的必要性
①签证对造价的影响程度,洽商签证于设计变更相同,按其对造价的影响程度,亦分为a、b、c三类。
a类签证:这类签证不涉及设计原则的变化,不影响质量和安全运行,且不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或合同价款)。
b类签证:这类签证涉及工程内容,造价有增减,但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包干费用范围之内。
c类签证:这类变更涉及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变化,或属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外的工程内容,且变更价款在合同约定的追加或减少费用范围之内。
(2)审核洽商签证的真实性
①审查洽商签证的程序是否规范。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签证程序。审查洽商签证手续是否齐全。洽商签证必须分别由监理公司、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如果只有一方签字或缺少某一方签字,说明洽商签证的手续不全,也必然影响洽商签证的真实性。
②审核材料签证的市场调查。涉及材料价格的签证应在发包人组织下,跟踪审计小组会同承包方赴市场,确定本工程所监控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单价。
③审查洽商签证内容与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完工项目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必须纠正。
(3)审查洽商签证的有效性
①审查开始后,必须封存施工单位移交的所有资料,包括洽商签证,不允许施工单位补办任何洽商签证,特别是隐蔽工程项目的洽商签证,凡是审查开始后补办的洽商签证一律无效。
②审查施工日记、监理日记、值班日记与洽商签证的时间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时效性存在问题,必须进一步查清。
③审查洽商签证的内容有无重复,尤其要注意工程项目整体办理洽商签证后,是否又以单项办理洽商签证。预算中包含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已签证的工程量,应予扣除;
(4)审核洽商签证的正确性
①审查洽商签证的数量,包括个数、面积、体积、重量的计算是否正
确。
②审查洽商签证的单价、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③结合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内容,特别是洽商签证的一些优惠条款,查洽商签证是否可以列入工程结算。工程变更与工程现场签证审核的依据应充分,设计变更手续、签证程序应齐全,内容与实际情况应相符,所选用的计价方式应合理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价格的审核与确定应由相关的专业造价工程师签发。
3、工程量签证的造价审核程序与内容:
签证审核的步骤分三步:真实性审核、合理性审核、实质性审核。 (1)真实性审核
①一般签证书面材料中应有甲方现场代表、乙方、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盖章。
②签证有无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有效,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是真实性审核的重要内容。
③签证是甲方与乙方之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订合同的一种弥补或动态调整,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而在形式上应该是双方签章齐全真实。
④审核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签证的印章应与投标书中印章相比对,以保证签证形式合法、内容翔实合理。以防止签证上虚增材料数量、工程量、费用等。签证真实性的审核要重点审查签证单所附的原始资料。
⑤对签证中的数量一定要现场核实。现场核实工作量要求甲方、乙方、中介方三方同时到场,咨询单位审核人员一般安排二人以上参加,认真测量并做好勘测记录。勘测记录由甲、乙方和审核人员签字认可,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并与结算书等一并归档备查。
(2)合理性审核:一些乙方为了中标,在招标时采取压低造价,在施工中又以各种理由,采取洽商签证的方法想尽办法补回经济损失。所以对乙方签证的合理性必须认真审核。
(3)实质性审核: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核的
重点。因为这两部分往往没有图纸或者图纸不很明确,而事后勘察又比较困难。在必要的情况下,审核人员在征得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破坏性检查,以核准工程量。
4、材料价格签证的审核程序与内容:
一般来说,设计图纸对一些主材、装饰材料只能指定规格与品种,而不能指定生产厂家。目前市场上伪劣产品较多,即使是正规厂家,不同的厂家和品牌,价格差异比较大,特别是一些高级装饰材料,施工方以劣充优,以国产品牌冒充进口品牌,若业主签字确认之后会给结算审核造成麻烦。
材料签证的造价跟踪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签证的时间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信息是时时刻刻变化的,掌握价格变动规律,审核中关注签证材料的购买时间,是一个很重要又容易忽视的问题。
(2)材料价格签证确认的方法
相对于其他签证来说,材料价格签证的确认是比较难的。客观上,各地区《价格信息》对普及性材料有明确指导价,而对装饰材料的价格没有明确指导,由于其品种、质量、产地的不同,导致了价格的千差万别,建设单位也不能清晰、具体地提供材料的详细资料。比较可行的办法是:组织双方人员,走向市场,寻求最接近实际情况的价格,以有力的事实证据取得双方的一致认可。
5、综合单价签证的管理与审核:
(1)清单计价方法下,单价的使用原则。一般,在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外项目确定后7天内,设计变更、签证涉及工程价款增加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涉及工程价款减少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①当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按投标报价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②当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可参照该单价确定。
③当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和类似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与甲方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单价;协商不成,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2)清单计价方式下,单价的报审程序。
换算项目。在工程实施中,难免出现材料调整,如面砖的规格调整,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只要进行子目变更或换算即可,但在清单模式下,特别是固定单价合同,单价的换算必须经过报批和审核。
(三)、主要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核与管理
1、内容
(1)主要隐蔽工程一般包括:
①预埋工程,包括铁件、管线预埋等,审核其是否与施工图纸、规范要求一致;
②屋面工程,主要审核屋面基层处理、防水、保温隔热做法是否符合规范,与所采用的图集是否相符;
③装饰工程,主要跟踪其基层做法是否与图集、清单项目一致,实际消耗量如何。
(2)主要隐蔽工程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①地基验槽记录,指基槽土方开挖完成后的验收,主要核查基槽的几何尺寸、土质类别、老墙脚开挖、排水类型(结构排水、地表排水、雨季排水)、土方的运输方式、运距及各种引起索赔的书面证明材料;
②基础结构验收,指正负零以下结构完成后的验收,主要核查砼垫层、砼基础、砖基础以及回填土的实际尺寸。正负零标高的确定和回填土的运距。为了控制造价,必须选用合理的运输机械;
③中间结构验收,指主体结构完成后在开展室内、外装修之前的验收,主要核查构件的运距、屋面防水做法、隔热材料的厚度以及墙砌体使用材料,依据设计图、变更图及变更洽商进行逐项逐层核对,分析变更产生的原因;
④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完工后交付业主之前的验收,主要核查设计变更、实际工期、材料认证及有关索赔的书面证明资料。
2、隐蔽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程序
(1)对隐蔽工程,要随工程的进度及时跟踪,以检查综合单价中的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是否发生改变,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或变更相一致,作为计算实际工程量,调整综合单价的依据。
(2)对跟踪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醒和协助业主及时办理相应的签证洽商,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3)施工单位在通知工程监理公司实施正常监理隐蔽工程验收时,应提前通知跟踪审计小组,并提供验收的部位及内容,跟踪审计小组相关专业人员参与验收。
(4)跟踪审计小组采用多种手段对隐蔽工程及其他工程实际施工进行跟踪,包括现场进行测量,使用数码相机对现场情况直观记录,必要时使用仪器对相关部位进行复核等。
(5)跟踪审计小组对现场实际所使用的材料在必要时进行取样。 (6)跟踪审计小组对隐蔽工程应结合隐蔽工程审核与管理内容详细记录,填制“隐蔽工程跟踪审核记录表”。
(7)跟踪审计人员建立项目跟踪审核日志,对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如实记录。
(四)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的审核与管理:
(1)招标文件中对主要材料和大型设备没有明确“厂家、规格”,但材料单价已明确的,在进场使用前由施工单位提供“厂家、规格、单价”,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和跟踪审计小组共同对“厂家、规格、单价”进行核实,如果实际价格低于投标价格以上的5%,由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公司、跟踪审计小组和施工单位共同定价和洽商确认。
(2)招标文件中没有确定的材料、设备以及暂估价,定价方式同材料价格签证确认的方法。
(3)建设单位供货或指定材料,由跟踪审计小组协助业主询价后共同确定。
(4)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未经确认已使用在本工程,业主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现场剥离检查,对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
施工单位承担,价格由四方派代表到市场询价,按市价的低价结算。
2、工作程序
(1)对符合“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核与管理”内容的材料及设备,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品种、规格、质地、生产厂家、供应单位报价及拟采用的单价等相关资料。
(2)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材料的用量、质量、价格与设计图要求进行初步确认审核,并填写“材料价格洽商单”,经三方签字后提前7天送跟踪审计小组进行审核;跟踪审计小组7天内将审核(询价)结果书面反馈给业主。
(3)实施公开招标的材料,跟踪审计小组可参与全过程并提供咨询意见。
(五)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管理
1、内容
跟踪审核过程中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引起的对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影响。
2、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提交当月(或节点)完成形象进度,监理公司、业主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和变更的工程量分别洽商认可。
(2)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检验认可的证明、编制当月的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按合同要求)及工程价款结算书,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初审后送跟踪审核小组复审。
(3)跟踪审核小组对工程价款进度结算书进行审核,首先对工程量核定确认,然后审核洽商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工程子目综合单价是否与清单报价一致;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施工用料发生变化必须获取必要的洽商,审核时据实调整。
(4)审核的结果由跟踪审核小组在7天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写工程项目进度付款建议表。
(六)竣工结算的审核与管理:
1.工程量的审核。审核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设计, 施工现场地质情况等各种工程资料,检查有无多计、重计工程量。同时要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 检查实际工作与工程结算内容有无差异。
2.材料价格及差价调整的审核。(1) 执行工程定额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材料信息价格,注意价格计取的时间与施工进度是否一致;(2)审查材料数量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提高价格现象;(3)对于异地供应的材料则通过向供应商询价等途径调查其合理价格。
3.工程取费审核。(1)审查取费标准是否与施工合同的规定相符;(2)审查取费的计算是否正确。重点是审核各项费用的基数是否符合规定,取费系数是否与工程类别一致,内容有无重复等。
4.工程套价的审核。(1)审查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2)审查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 如选用的定额子目所含工作内容是否与施工图设计一致,定额基价的换算是否正确等。
5.审核工程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
(1)审查变更签证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规范。属于设计变更的签证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图纸或文字依据;属于定额和规定范围允许变更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认可,履行报批程序等;
跟踪审计审计方案范文第4篇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
XXX会计师事务所作为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制定了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以组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
一、审计的目的
加强工程项目财务核算,规范工程结(决)算管理,降低工程造价。确定项目投资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二、审计范围
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审计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三、审计程序
第一阶段 项目初审
1、就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和审计要求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
2、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3、了解基本情况:工程概况、项目审批情况、施工进展情况、招投标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程分包情况、甲供材情况、监理制执行情况、工程组织管理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工程结算情况等;
4、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核: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5、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的审核;
6、项目组织管理的审核;
7、财务核算的审核;
8、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提出管理建议;并向集团公司提交初审报告。
9、与被审计单位协商,根据单项工程的结算进度,分阶段安排工程结算审计。 第二阶段 建设期间审计
1、按单项工程完工进度和结算进度,按约定进行阶段性的工程结算审核。审核前向被审计的建设
第 1 页 共 11 页 事务有限公司
单位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作好审核准备。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
3、初步审核后出具审核表,有委托方负责项目的有关人员参加,由审核工程师与施工单位针对初审意见中的分歧问题交换意见。期间审计人员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
4、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工程审核定案表上三方(审计、建设、施工单位)签章确认,根据业务需要出具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5、按双方商定时间安排,进行咨询性财务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顺利进行工程决算创造条件。
6、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第三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
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工程结算全部完成后,在过程审计基础上,开始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工作程序与建设期内基本一致,最终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被审计单位开始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表,在此之前,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3、被审计单位编制完成财务竣工决算报表,根据审计要求准备齐全审计资料后,开始进入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程序。
4、财务竣工结算审计具体实施: (1) 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资料。
(2) 审查工程项目立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审查工程项目有无控制制度,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有效地执行。 (4) 审查工程有无概、预算,工程成本的支出是否控制在此范围内。 (5) 审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反映资金运作的财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6) 对工程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经济合同进行核查。
(7) 对该项目发生的资金来源、工程成本支出进行审查、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8) 对该项目的所有经济合同、施工洽商、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甲供材料、咨询费、信息费、服务费、垫付款等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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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核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提供经济合同的总价、已付款、未付款明细表。
(10) 索取所有施工单位的名称、施工合同及支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实涉及该项目的各种往来款的确认情况的合法性。
(11) 对甲方供材料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与确认。 (12) 对偿还垫付款、替对方垫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核实。 (13) 审核固定资产明细,产权的真实合法性。 (14) 审核所有调账的原因及真实、合法性。 (15) 审核有无账外资产。
(16) 审核管理费用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7) 审核借款利息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8) 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等问题;转移投资、应核销投资、支出等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问题;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及使用是否真实、合法。
(19) 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完成后,出具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征求意见稿,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出具审核意见;对审核调整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核报告及附该项目有关情况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定稿,一周内出具审核报告。 (20)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
四、审计工作重点
与合同的订立、执行及变更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主要包括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项目决策控制、概预算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方面。
五、审计策略及人员组成
根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按结算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具体划分财务审计的阶段。
按专业特点分工程和财务两个审计小组,工程组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阶段性的结算审计工作,财务组由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工程财务核算方面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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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个组同时要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编制或取得流程图,工程组要对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进行审核,财务组对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进行审核。
各审计小组在现场需根据审计方案拟订具体的现场工作计划,对 计划进度情况进行记录,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类、分析,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归纳总结后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提出解决方案,与被审计单位共同讨论确定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实施。在下阶段审计中对前次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的落实进行复查。
由于过程跟踪审计具有持续时间长、具体问题多的特点,在进行沟通过程中应以书面文字沟通为主要沟通方式,电子邮件等为辅助方式。对问题和方案的确定应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签章确认。
六、主要工作内容
(一)投资计划审核
1、各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
2、有无挤占,挪用工程项目资金行为。
3.是否有资金计划,计划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按资金计划安排投资支出。
4、对资金成本有无专门的计划管理,是否定期分析资金成本的变动原因和风险,有无控制资金成本的控制制度以及实施情况。
5、统计实际的资金来源渠道、实际到位资金和到位时间,是否与批准的资金内容一致,是否与资金计划一致。投资不足时,从资金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方面分析对项目的影响。
(二)投资核算审核
1、是否按批准概算设置明细账;
2、结算部门是否按月将结算资料报财务进行核算;
3、财务对结算是否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概算内项目在对应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反映,对概算中较概括的支出在财务核算时应据实分明细进行核算。
4、财务是否按月及时地进行工程结算的会计核算。会计摘要是否反映准确完整,如工程内容、结算单位等,以满足决算统计需要。
5、对概算外项目是否单独反映核算。
6、财务对结算进行会计核算前是否完成审核和审批手续,原始凭整是否齐全。
7、决算阶段对待摊投资的结转和分摊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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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费用性支出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控制,是否按计划进行费用支出控制,“三通一平”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核
1、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有关原始资料是否归档。
2、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理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规避招标行为发生。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有关规定等。
3、有无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单项工程。
4、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合规。
5、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
6、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核。
7、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8、合同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是否对合同留有备份,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经济监督。
9、工程结算中的变更、洽商等影响结算的经济资料是否视同合同管理,是否及时交财务备份。
(四)工程物资的审核
1、所有的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是否全部、及时地办理出入库手续。
2、是否完整、及时地对实物资产进行了会计核算。
3.为与施工单位更准确地结算,对甲供材和设备是否在工程物资项下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4、出入库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合理、合规,运杂费的分摊是否合理。
5、物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有无超概算采购支出。
6、是否有物资实物盘点计划,是否定期进行物资盘点,盘点范围是否全面,盘点记录是否准确、详细,有无盘点总结。
7、有无对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意见,处理是否合理、及时,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8、实物资产的财务支出是否与合同一致。
9、出现物资索赔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会计反映是否准确、及时,是否有对工程影响的正确评价。
(五)项目组织管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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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法人是否已经成立并合法。
2、项目法人的内部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
3、部门间信息传递渠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资料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和对工程管理的影响。
4、部门及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和落实,对差错出现后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评价其对工程管理的影响程度。
5、对工程资料的归档是否完整、及时、准确。对外部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程资料是否及时获取,是否将工程资料电子文件视同文字形式一同留存保管。
(六)建安工程结算造价审核
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定额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
1、结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准确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对于审核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向建设方、监理方了解情况的,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
3、工程量计算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及竣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送审的工程项目预算书(结算书)对其数量进行计算。审核送审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对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测量计算工程量。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4、预算定额的审核: 参考地方调价文件,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是否有高套、错套或重复套用定额的现象。
5、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6、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事项审核:经济签证事项包括设计变更的增减费用,材料代用的增减费用,图纸资料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等现场发生的经济签证事项,逐一逐项进行审核。审计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合法、完备;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存在与中标书项目重复审计的现象;审核洽商变更签定的及时性,所有变更必须在施工前经有关个方审定,任何补报补审的设计变更及洽商均无效;审核洽商变更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任何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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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量、超标。
7、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价款进行审核。主要分项工程报量、报价是否经过监理审核;是否每月汇集一次设计变更单、洽商单。
8、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时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
9、甲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对供应商是否经过比选。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机组)或者单项建设工程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的采购,对其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程序进行审核。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审核
该阶段是项目竣工决算阶段的审核,包括了部分过程审计中的工作内容,是对过程审计的总结和补充。是过程审计的最后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竣工决算报表编制的审核
(1)根据批文、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工程概况表”、 “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
(2)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考核编制依据,审查其内容和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2、项目建设及预算(概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核实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 (2)查明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3)审核实际投资完成额。
(4)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定概算总投资。
(5)核实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超概算的原因,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概算外投资情况。
3、建设成本的审计
(1)按一定比例和审计要求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抽查重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 (2)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 (3)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 (4)审查其他投资的列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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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付使用资产的审计
(1)审查交付的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按单位工程和台(件)逐项核实;需要安装设备抽查台(件)不少于50%,其他固定资产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自定比例进行抽查。 要注意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有无超概算批准数(包括整个工程和单项工程)。
(2)审查工器具、备品备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材等问题。
(3)审查交付的无形资产,注意应包括用出让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 (4)审查交付的递延资产。
5、尾工工程的审计
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和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问题。
6、结余资金的审计
(1)核实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有无小金库。
(2)审查库存材料盘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如有库存器材积压情况,要查明原因。
(3)审核库存材料单价,查明有无故意提高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等问题。
(4)审查往来账款,核实债权债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基建收入的审计
(1)查清基建收入来源,分析有无不属于基建收入的经营收入列入基建收入,反之亦然,核实基建收入数额。
(2)审查基建收入是否依法纳税,税后收入入账是否合理。
8、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的审计内容 (1)是否实施了项目法人责任制。 (2)是否实施了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
(3)是否委托合格的勘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建设工程。 (4)不超概算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有无原审批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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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七、被审单位主要提供的资料
(一)财务部分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概(预)算、修改概(预)算及批复资料;
4、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含借款)文件;
5、建设项目各种内部控制制度;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7、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报表;
8、建设项目会计账簿、凭证;
9、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对账单;
10、建设项目现金盘点表;
11、建设项目物资盘点表;
12、建设单位月(季)度拨款计划
13、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及大项采购审批单
14、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资料
15、其他有关资料 (二)工程部分
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2、房屋拆迁许可证;
3、规划管理部门审定设计方案的批复;
4、建设工程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书;
5、有关招标、投标文、评标件及中标通知书;
6、工程承包、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合同或协议;
7、工程施工图纸(全套)标准图集(施工图与竣工图);
8、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图纸会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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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
10、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11、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12、有关调整预算定额的文件;
13、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14、地质勘探报告及总平面布置图;
15、工程预(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16、工程量计算表;
17、主要材料分析表;
18、需找补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
19、建设单位采购(含设备及材料)合同及甲供明细表; 20、工程项目施工竣工结算;
21、勘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3、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4、工程项目批准建设、日常监理及质量验收文件;
25、其他有关资料。
八、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根据审计工作程序及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审计工作进度。总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XXXX年X月X日之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需求、将审计要求和工作内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确认性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商定现场的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初步制订现场工作计划、收集初始阶段所需的审计资料、对内控制度进行初步评价、进行项目初审、初步提出工程管理与财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阶段:根据约定的时间和工程进度,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结算进行造价审核,财务审核按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进度。提出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投产后,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在财务决算审核前对被审计单位的决算编制提供指导。第三阶段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收尾阶段,对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该阶段解决落实。最终的意见和评价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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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审计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并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
九、审计依据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
2、《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4、《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5、《建筑法》等基建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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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审计审计方案范文第5篇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
XXX会计师事务所作为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制定了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以组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
一、审计的目的
加强工程项目财务核算,规范工程结(决)算管理,降低工程造价。确定项目投资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二、审计范围
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审计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三、审计程序
第一阶段 项目初审
1、就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和审计要求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
2、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3、了解基本情况:工程概况、项目审批情况、施工进展情况、招投标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程分包情况、甲供材情况、监理制执行情况、工程组织管理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工程结算情况等;
4、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核: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5、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的审核;
6、项目组织管理的审核;
7、财务核算的审核;
8、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提出管理建议;并向集团公司提交初审报告。
9、与被审计单位协商,根据单项工程的结算进度,分阶段安排工程结算审计。 第二阶段 建设期间审计
1、按单项工程完工进度和结算进度,按约定进行阶段性的工程结算审核。审核前向被审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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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作好审核准备。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
3、初步审核后出具审核表,有委托方负责项目的有关人员参加,由审核工程师与施工单位针对初审意见中的分歧问题交换意见。期间审计人员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
4、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工程审核定案表上三方(审计、建设、施工单位)签章确认,根据业务需要出具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5、按双方商定时间安排,进行咨询性财务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顺利进行工程决算创造条件。
6、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第三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
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工程结算全部完成后,在过程审计基础上,开始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工作程序与建设期内基本一致,最终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被审计单位开始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表,在此之前,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3、被审计单位编制完成财务竣工决算报表,根据审计要求准备齐全审计资料后,开始进入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程序。
4、财务竣工结算审计具体实施: (1) 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资料。
(2) 审查工程项目立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审查工程项目有无控制制度,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有效地执行。 (4) 审查工程有无概、预算,工程成本的支出是否控制在此范围内。 (5) 审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反映资金运作的财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6) 对工程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经济合同进行核查。
(7) 对该项目发生的资金来源、工程成本支出进行审查、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8) 对该项目的所有经济合同、施工洽商、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甲供材料、咨询费、信息费、服务费、垫付款等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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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核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提供经济合同的总价、已付款、未付款明细表。
(10) 索取所有施工单位的名称、施工合同及支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实涉及该项目的各种往来款的确认情况的合法性。
(11) 对甲方供材料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与确认。 (12) 对偿还垫付款、替对方垫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核实。 (13) 审核固定资产明细,产权的真实合法性。 (14) 审核所有调账的原因及真实、合法性。 (15) 审核有无账外资产。
(16) 审核管理费用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7) 审核借款利息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8) 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等问题;转移投资、应核销投资、支出等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问题;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及使用是否真实、合法。
(19) 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完成后,出具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征求意见稿,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出具审核意见;对审核调整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核报告及附该项目有关情况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定稿,一周内出具审核报告。 (20)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
四、审计工作重点
与合同的订立、执行及变更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主要包括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项目决策控制、概预算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方面。
五、审计策略及人员组成
根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按结算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具体划分财务审计的阶段。
按专业特点分工程和财务两个审计小组,工程组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阶段性的结算审计工作,财务组由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工程财务核算方面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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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个组同时要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编制或取得流程图,工程组要对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进行审核,财务组对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进行审核。
各审计小组在现场需根据审计方案拟订具体的现场工作计划,对 计划进度情况进行记录,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类、分析,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归纳总结后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提出解决方案,与被审计单位共同讨论确定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实施。在下阶段审计中对前次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的落实进行复查。
由于过程跟踪审计具有持续时间长、具体问题多的特点,在进行沟通过程中应以书面文字沟通为主要沟通方式,电子邮件等为辅助方式。对问题和方案的确定应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签章确认。
六、主要工作内容
(一)投资计划审核
1、各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
2、有无挤占,挪用工程项目资金行为。
3.是否有资金计划,计划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按资金计划安排投资支出。
4、对资金成本有无专门的计划管理,是否定期分析资金成本的变动原因和风险,有无控制资金成本的控制制度以及实施情况。
5、统计实际的资金来源渠道、实际到位资金和到位时间,是否与批准的资金内容一致,是否与资金计划一致。投资不足时,从资金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方面分析对项目的影响。
(二)投资核算审核
1、是否按批准概算设置明细账;
2、结算部门是否按月将结算资料报财务进行核算;
3、财务对结算是否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概算内项目在对应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反映,对概算中较概括的支出在财务核算时应据实分明细进行核算。
4、财务是否按月及时地进行工程结算的会计核算。会计摘要是否反映准确完整,如工程内容、结算单位等,以满足决算统计需要。
5、对概算外项目是否单独反映核算。
6、财务对结算进行会计核算前是否完成审核和审批手续,原始凭整是否齐全。
7、决算阶段对待摊投资的结转和分摊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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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费用性支出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控制,是否按计划进行费用支出控制,“三通一平”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核
1、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有关原始资料是否归档。
2、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理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规避招标行为发生。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有关规定等。
3、有无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单项工程。
4、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合规。
5、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
6、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核。
7、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8、合同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是否对合同留有备份,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经济监督。
9、工程结算中的变更、洽商等影响结算的经济资料是否视同合同管理,是否及时交财务备份。
(四)工程物资的审核
1、所有的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是否全部、及时地办理出入库手续。
2、是否完整、及时地对实物资产进行了会计核算。
3.为与施工单位更准确地结算,对甲供材和设备是否在工程物资项下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4、出入库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合理、合规,运杂费的分摊是否合理。
5、物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有无超概算采购支出。
6、是否有物资实物盘点计划,是否定期进行物资盘点,盘点范围是否全面,盘点记录是否准确、详细,有无盘点总结。
7、有无对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意见,处理是否合理、及时,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8、实物资产的财务支出是否与合同一致。
9、出现物资索赔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会计反映是否准确、及时,是否有对工程影响的正确评价。
(五)项目组织管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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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法人是否已经成立并合法。
2、项目法人的内部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
3、部门间信息传递渠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资料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和对工程管理的影响。
4、部门及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和落实,对差错出现后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评价其对工程管理的影响程度。
5、对工程资料的归档是否完整、及时、准确。对外部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程资料是否及时获取,是否将工程资料电子文件视同文字形式一同留存保管。
(六)建安工程结算造价审核
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定额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
1、结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准确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对于审核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向建设方、监理方了解情况的,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
3、工程量计算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及竣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送审的工程项目预算书(结算书)对其数量进行计算。审核送审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对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测量计算工程量。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4、预算定额的审核: 参考地方调价文件,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是否有高套、错套或重复套用定额的现象。
5、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6、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事项审核:经济签证事项包括设计变更的增减费用,材料代用的增减费用,图纸资料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等现场发生的经济签证事项,逐一逐项进行审核。审计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合法、完备;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存在与中标书项目重复审计的现象;审核洽商变更签定的及时性,所有变更必须在施工前经有关个方审定,任何补报补审的设计变更及洽商均无效;审核洽商变更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任何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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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量、超标。
7、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价款进行审核。主要分项工程报量、报价是否经过监理审核;是否每月汇集一次设计变更单、洽商单。
8、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时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
9、甲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对供应商是否经过比选。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机组)或者单项建设工程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的采购,对其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程序进行审核。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审核
该阶段是项目竣工决算阶段的审核,包括了部分过程审计中的工作内容,是对过程审计的总结和补充。是过程审计的最后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竣工决算报表编制的审核
(1)根据批文、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工程概况表”、 “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
(2)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考核编制依据,审查其内容和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2、项目建设及预算(概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核实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 (2)查明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3)审核实际投资完成额。
(4)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定概算总投资。
(5)核实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超概算的原因,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概算外投资情况。
3、建设成本的审计
(1)按一定比例和审计要求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抽查重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 (2)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 (3)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 (4)审查其他投资的列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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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付使用资产的审计
(1)审查交付的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按单位工程和台(件)逐项核实;需要安装设备抽查台(件)不少于50%,其他固定资产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自定比例进行抽查。 要注意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有无超概算批准数(包括整个工程和单项工程)。
(2)审查工器具、备品备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材等问题。
(3)审查交付的无形资产,注意应包括用出让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 (4)审查交付的递延资产。
5、尾工工程的审计
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和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问题。
6、结余资金的审计
(1)核实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有无小金库。
(2)审查库存材料盘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如有库存器材积压情况,要查明原因。
(3)审核库存材料单价,查明有无故意提高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等问题。
(4)审查往来账款,核实债权债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基建收入的审计
(1)查清基建收入来源,分析有无不属于基建收入的经营收入列入基建收入,反之亦然,核实基建收入数额。
(2)审查基建收入是否依法纳税,税后收入入账是否合理。
8、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的审计内容 (1)是否实施了项目法人责任制。 (2)是否实施了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
(3)是否委托合格的勘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建设工程。 (4)不超概算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有无原审批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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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七、被审单位主要提供的资料
(一)财务部分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概(预)算、修改概(预)算及批复资料;
4、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含借款)文件;
5、建设项目各种内部控制制度;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7、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报表;
8、建设项目会计账簿、凭证;
9、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对账单;
10、建设项目现金盘点表;
11、建设项目物资盘点表;
12、建设单位月(季)度拨款计划
13、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及大项采购审批单
14、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资料
15、其他有关资料 (二)工程部分
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2、房屋拆迁许可证;
3、规划管理部门审定设计方案的批复;
4、建设工程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书;
5、有关招标、投标文、评标件及中标通知书;
6、工程承包、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合同或协议;
7、工程施工图纸(全套)标准图集(施工图与竣工图);
8、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图纸会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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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
10、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11、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12、有关调整预算定额的文件;
13、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14、地质勘探报告及总平面布置图;
15、工程预(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16、工程量计算表;
17、主要材料分析表;
18、需找补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
19、建设单位采购(含设备及材料)合同及甲供明细表; 20、工程项目施工竣工结算;
21、勘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3、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4、工程项目批准建设、日常监理及质量验收文件;
25、其他有关资料。
八、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根据审计工作程序及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审计工作进度。总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XXXX年X月X日之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需求、将审计要求和工作内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确认性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商定现场的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初步制订现场工作计划、收集初始阶段所需的审计资料、对内控制度进行初步评价、进行项目初审、初步提出工程管理与财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阶段:根据约定的时间和工程进度,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结算进行造价审核,财务审核按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进度。提出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投产后,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在财务决算审核前对被审计单位的决算编制提供指导。第三阶段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收尾阶段,对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该阶段解决落实。最终的意见和评价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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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审计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并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
九、审计依据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
2、《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4、《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5、《建筑法》等基建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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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审计审计方案范文第6篇
[摘 要]政策跟踪审计成为国家审计越来越重要领域,国家审计机关在政策跟踪审计中具备哪些突出优势,本文结合相关资料及审计实践,从监督职责法定性、监督领域全面性、治理地位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为政策跟踪审计的实务开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国家审计;政策跟踪;优势
政策跟踪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总结30多年经验,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有效参与国家治理,发挥建设性作用,审计机关转型升级,完成国家法定职责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政策的程序性、执行政策的效率性、实施政策的效果性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保障国家治理实现良治的新型审计方式。政策跟踪审计以保障实现政策目标为导向,既关注单项政策本身个体性特征及其效果,又重视区域甚至全国政策整体性效果;既关注政策执行不力的现象,又着重于政策执行不力的根源;从政策执行过程及结果入手,找出政策执行的难点,突破政策发挥作用的关键点,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政策执行效果,分析影响政策目标因素,及时全面反馈政策决策者,实现政策最优化。下面从监督职责法定性、监督领域全面性、治理地位独立性等方面说明审计机关在政策跟踪审计中所具有的突出优势:
1 《宪法》赋予了审计监督职责的法定性。《宪法》对审计机关的设立、体制以及审计监督权的行使都做了明确界定。是国家审计机关开展政策跟踪审计工作的基石,也是政策跟踪审计法定职责的源泉。
2 《审计法》等专门法律法规赋予国家审计机关监督的全面性,保障政策跟踪审计全覆盖。《审计法》以及《审计法实施条例》都对国家审计机关法定职责进行了明确,如《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国家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履行审计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审计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这将国家审计机关法定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扩展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机关同级人民政府规定职责的范围,审计监督具有全面性。
3 审计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独立性地位,是开展政策跟踪审计的独特优势。
3.1 国家政策是国家权力运行的外在表现形式,涉及广泛、影响深远、特征明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只代表特定或多數阶层,不可能照顾到社会各方面的所有利益、难以反映出所有社会成员的意志,这是国家政策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最大特点。政策制定注重科学性、民主性、程序性,政策执行注重时效性和适用性、不可随意的选择性,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注重考虑主客观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平与公正性评价是其生命线。国家政策的上述特点,自然要求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者、具体的政策监督机关,必须能够适应国家政策系列特征要求,把握权力运行基本规律、政策形式与内容等。审计机关成立以来,在经济监督和服务政府工作大局方面,积累了重要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这也成为审计机关政策跟踪审计中的能力基础。国家审计机关具有综合性的专业化优势,审计机关对财政、金融、国有企业、资源环境、社会保障等不同行业的审计或调查,对各方面的信息,通过审计大数据处理,已达到较高的专业化水平。因此,审计机关能够及时向党委和政府系统提供真实、全面、完整的信息,便于党政机关进行正确、准确的判断,做出科学、高效、有质量的决策。
3.2 政策跟踪审计是国家在新时期、新常态下赋予审计机关的具体要求。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提高审计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其执行政策跟踪审计具有法理依据。2014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定期组织开展对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12月8日,两办出台《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更加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为保障地方审计机关独立性,国家积极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努力最大程度减少审计机关在执行包括政策跟踪审计在内的审计业务过程中受地方利益相关者的干扰,充分保障审计的独立性。
自2015年6月起,国家审计署每月发布《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根据对审计结果公告研究分析,国家审计机关开展全国政策跟踪审计对于加速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出台重大政策目标初显成效。根据政策跟踪审计建议和意见以及审计过程发现的重要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和地区积极整改,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商事制度顺利改革,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推动养老服务业、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政策全面落实。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2,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2,2.
[4]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2014,10,9.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10,23.
[6]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2015,12,8.
[7]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署网站.
作者简介:
高永峰,山东滨州市沾化区审计局财金科科长,历任企业科长、法制科科长,具有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