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报道广播电视论文范文

2024-07-14

事件报道广播电视论文范文第1篇

一、基层电视台做专题报道存在的缺陷与优势分析

基层电视台在发展过程中受物力、人力不足等多因素影响, 因此在做专题报道方面受限制, 加之存在机械化、单一化等现象, 导致无法为观众传播立体化、多角度及全方位的信息, 而且很大程度上浪费新闻资源[1]。尽管基层电视台在专题报道方面存在一定缺陷, 但由于基层电视台记者处于最基层, 其可贴近人们群众, 及时获取第一资料, 同时对事件深层次的内容进行挖掘, 从而有效提高系列报道工作质量。

二、基层电视台做好专题报道的策略分析

(一) 树立基层电视台社会责任感

基层电视台若想做好专题报道, 需加强记者职业素养培训, 并认真学习党和政府相关政策, 全面掌握新闻业务[2]。在培养新闻记者时, 需重点对其社会荣誉观予以培养, 使其树立科学的价值观, 且坚决不做违背社会道德行为。在采编内容时需具备独特的视角, 且具创新意识, 从而提高专题报道的内容吸引力与趣味性;在播报时则需从不同视角分析事件与素材。基层电视台应充分发挥新闻的作用, 关注时事热点, 并加强记者的理论修养, 以提高其认识事物水平, 且具备通过实际认识本质的能力。

(二) 转变基层电视台观念

基层电视台记者做好专题报道的前提为转变自身观念, 并树立深度报道、跟踪报道这一意识, 从而全面掌握专题报道规律。因为节目存在一定局限性, 基层电视台大部分无独立频道, 仅开设个别新闻类栏目, 且报道内容主要为会议新闻方面, 长期下来新闻工作者即产生麻痹思想, 认为仅需报道会议新闻即可。相关调查统计显示, 于部分基层电视台新闻节目中, 将近70%为会议新闻, 但事实上此现象可改变。由于基层电视台具区域优势, 记者通过对人们群众身边发生的事情进行报道, 做好社会新闻工作可获取良好的社会效应。因此, 基层电视台若想做好专题报道, 记者们需转变自身观念, 认真搜寻新闻线索, 并从各种会议采访中找出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

(三) 坚持专题报道的群众性原则

舆论导向将对基层电视台节目工作成败具直接影响, 即要求工作人员需认真、准确、及时鉴别专题报道的传播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且需时刻关注新闻舆论对人们群众的言行、思想及观念产生的影响力。当发现舆论导向存在偏差时, 新闻报道即成为干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稳定的不良因素。虽然较之新闻报道, 专题报道的时效性要求较低, 但同样需对微观与宏观真实、现象与本质、局部与全局、具体与抽象等之间存在的关系予以科学处理。

(四) 充分掌握并利用新媒体平台

人们对于现代信息时代所接触到信息渠道逐步多样化, 因此, 如何进一步优化与完善, 并持续扩大专题报道的影响力成为基层电视台目前面临的重点问题。针对县级部门与地区, 通常需向外界介绍该部分或地区情况, 但电视专题报道为一种最佳宣传方式, 此种介于新闻与电视艺术间的文化形态, 具备优良的艺术审美性, 且新闻的真实性高。随着各类新媒体的逐步发展与进步, 微信、微博的受众度愈来愈高, 基层电视台需掌握新媒体平台, 并利用其具备的特点, 有效融合专题报道, 于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专题报道的新闻热点, 扩大群众影响力。

(五) 充分体现电视画面的语言功能

电视画面为电视节目基本元素, 也是最关键组成部分之一。为充分展现电视的专题报道内容, 所有镜头的画面均务必具备其独特表现特征, 且电视画面需充分体现不同画面间具备的运动关系与相互关系。除表现个体特征外, 需发挥承上启下作用, 使得画面在不同关系、组合变化中产生多个画面相加的良好效果。针对电视专题报道而言, 若无画面细节与兴奋点, 即使内容丰富度再高, 观众接受度仍较低。所以, 基层电视台需充分发挥画面的语言功能, 以制作出更为成熟的专题报道;同时, 基层电视台的摄像记者需具备对兴奋点、社会热点等的洞察能力, 且保持敏捷、细致的思维模式, 将现场的每个细节均捕捉到, 促使电视传媒的画面魅力得以充分展示, 以及专题报道现场感更强烈, 使得观众认知感更加真实, 从而发挥显著的传播效果。

三、总结语

基层电视台若想做好专题报道, 需充分利用当地特色, 采取有效策略以加强全面性、策划性专题报告, 使基层电视台专题报道工作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但由于基层电视台记者大部分非科班出身, 导致在把握新闻角度、采写方面均存在在不足, 故基层电视台需加强对自身队伍的培养, 提升新闻传播人员自身素质与修养, 从而做好专题报道工作。

摘要:基层电视台作为我国广播电视台最基层的部门, 其对新闻传播信息发挥着重要影响作用。电视节目中专题报道由于具有悬念大、内容深、细节多等特点, 且报道内容真实, 尊重并揭示人性, 同时可为观众讲述新闻事件的发生原因及结果, 因此广受观众喜爱。但基层电视台在做专题报道工作时仍存在较多不足, 故本文笔者结合自身经验, 在选题的确定、策划及观念转变等多方面, 对基层电视台怎样做好专题报道予以分析。

关键词:基层电视台,专题报道,策略

参考文献

[1] 鞠奇洋.地方广播电视台如何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宣传报道工作[J].延边教育学院学报, 2016, 30 (1) :1-3, 8.

事件报道广播电视论文范文第2篇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法学院 浙江 宁波 315100)

中文摘要:

法学家阶层的产生和壮大,是一个社会政治昌明,经济繁荣的外在表征和必然结果。回顾法学家在中国和西方的不同历史境遇,除作为上述命题的明证之外,尤能令我辈油然而生“达则兼济天下”之豪情。当代法学家,应当不断突破物欲的羁绊,以其独立精神和理性正义推动法治国进程,同时实现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的自我价值。“上书”在古今中外的政治和法制方面都有积极意义,“孙志刚”案件中的法学家上书,为树立法治观念和开拓权利文化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是法学家阶层在当代社会舞台上之经典演绎。

关键词:法学家 上书 法治国 权利文化

The jurisconsults’ Submission Caused by the Case of Zhigang-Sun

——The Actions of Jurisconsults in the Development of Law

Zhaohui-Chen

(School of law, Zhejiang Wanli College, Ningbo 315100)

Abstract:

The naissance and growth of jurisconsults’ stratum, is an external token and inevitable outcome of the flourishing politics and the prosperous economic of a society. Reviewing jurist’s different historical circumstances in China and the west, besides regarding as the clear proof of above-mentioned propositions, we rise of itself the lofty sentiments of“to be success and hold concurrently to help the world”. Contemporary jurists, should break through fetters of material desires constantly, promote the process of rule by law with independent spirit and rational justice, and realize themselves as the self-value of a social stratum at the same time. “ Submission” was significant in political and legal system at all times and in all lands. This time, different from the formers, the jurisconsults have played a leading and exemplary role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idea of rule by law and the right culture. It is their classical performance on the contemporary social stage.Key words: jurisconsult; Submission; rule by law; right culture

如果这是个缤纷的年代,鲜红的血色不知会不会构成不和谐的一抹。一个最最平凡的生命,偶然间注定要成为中国法治化一个里程的表征:因为伴随这个年轻生命陨落的,是饱受争议却实施二十年之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诞生。

2003年3月17日晚,武汉青年孙志刚因为没有暂住证,被广州警方查出。在收容期间,救治站护工指使8名被收治人员对之两度轮番殴打致孙志刚死亡。后来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资料来源于互联网“TOM新闻”《孙志刚被伤害致死案:18名罪犯被判刑(附职位)》)因为一张暂住证,一个正值花样年华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愿他的灵魂得以安息,如果天堂不需要暂住证。

个案的凶手,当然难逃法律的追究。而制度本身,却也难脱其咎,甚至可以说是罪魁祸首。如果设身处地的分析,有些凶手甚至是值得同情的,因为他们也是制度的牺牲品(几名毒打孙志刚的被收容人员,都是曾经受过他人痛打的。救治站每个新来者都要挨打,这似乎已成惯例,名曰“过仓规”,据本文作者所了解,这种“规矩”在类似的封闭性环境比如监狱、看守所和军队都是普遍存在的),而制度缺陷是不可原谅的。

基于此种考虑,三名法学博士以“中国公民”的名义,对收容制度提起违宪审查。5月14日,一份题目为“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第90条第2款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法律相

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认为国务院1982年5月12日颁布的,至今仍在适用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与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相抵触,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

建议人在落款处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俞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腾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许志永,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

和一般的公民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修改法律的建议不同,这份公民建议书非同寻常之处在于,是公民依照《立法法》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有关法规进行违宪审查的创举。可以说,这份薄薄的公民建议书,以民间形式启动了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违宪审查权的程序,罕有先例。(资料来源于互联网“TOM新闻”《专家上书建议审查〈收容遣送办法〉》)

5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中评网和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联合在京召开"收容制度合宪性问题"讨论会。茅于轼,盛洪,贺卫方,马怀德,焦宏昌,萧瀚,何兵等学者分别发表看法。

5月21日,知名学者江平,秦晖,何光沪,沈岿等八位学者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研讨,发表意见。

5月23日,法学家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联合盛洪(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沈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萧瀚(天则经济研究所法学研究人员)、何海波(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师)四位学者再次上书,提请对收容遣送制度启动特别调查程序。这就是广为传播的所谓“法学家上书”。

根据《宪法》第41条确认的公民建议权,他们特请全国人大考虑依照宪法授权,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孙志刚遇害一案的经过、当前和未来的调查处理情况以及收容遣送制度的实施状况,进行独立、公正和权威的调查。

因为我国宪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他们在建议书中指出,因为此事的重大性,特定调查委员会的组织是极为必要的,因为“孙志刚案和类似事例的连续发生,恐怕已不能简单地归罪于恃强凌弱的个人。反省现行制度中可能存在的纵容行凶的漏洞,也并非不是当务之急。孙志刚案曝光以来,连带着对类似事例的关切,民众对当前的收容遣送制度,产生了不少的质疑……公众希望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调查报告。”

在特别调查程序的运作方面,贺卫方等学者指出:调查委员会主要对下列两个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和研究: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孙志刚案的详细过程和结论;收容遣送制度的实施状况和可能的制度改革。其中,听证方式不妨发挥作用。

专家们建议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实施状况和可能的改革方案,适时地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以及专家的意见。对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孙志刚案的情况,可以在发现疑点时召开听证会,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质询。调查结束以后,调查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查结果,并向人民群众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TOM新闻”《由大学生孙志刚丧命案看收容:为何屡屡酿悲剧》)

目前, 孙志刚案件的一审已经结束,12名案犯已分别被判刑,20名公安系统、卫生系统、民政系统的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的惩处。表面看,此案已经告一段落,对于由此引发的对收容遣送制度这一惨绝人寰的恶法之抨击,也唤起了政界的关注,并催化出积极的反应。6月20日,国务院发布第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提出全新的自愿救助原则,取消了强制手段,违宪审查也自然终止。对此,也许已无多着笔墨的必要。然而对于“法学家”上书这一段情节,媒体虽争相报道,然多围绕对收容制度之批判这一主题而展开,并未对事件本身有更多关注。也许在血淋淋的现实面前,对恶法的口诛笔伐是当务之急;然而事过境迁之后,对相关事件的冷静思考,也有充分的必要。本文即从法学家上书这一事件,探讨法学家在法制发展中的作用这一话题。

中国的古代,没有法学家这一社会阶层。甚至可以说没有出现过一位职业法学家。虽然战国时代百家争鸣时期,法家是其中最活跃和最有影响的“四大门派”之一,其法律思想为秦国采用为治国方略并为有秦一朝所贯彻始终(实际上秦朝存续期间也极为短暂: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但法家的思想家或政治家,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他们对政治活动的热衷远胜于研究法的本质与发展规律,甚至对后者漠不关心。他们也是思想者,但他们的法律思想,完全是为政治活动服务的。学界流行的一种观点认为法家提出一整套推行“法治”的理论和方法,甚至认为法家的“法治”理论要比亚里士多德学说更为系统,也比五百多年以后以盖尤斯为首的罗马五大法学家的法律观更为深入(祁建平.《走向健全的法治》.载《人大研究》2001年第6期)。这是对法家思想的一大误解。实际上,法家的“垂法而治”、“以法治国”(“法治”的本意不是“以法”,一字之差,方向大缪。参见:吴春香、陈朝晖.《论企业管理之法治化》[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1)60.)中的法,主要指刑和罚,都是强调君主要用刑罚来治国,是一种法律工具主义思想。法家将君主置于法律之上,而不是将法作为最高权威。法家的所谓“刑无等级”,针对的是位高爵显的大臣,与自然法学派之“平等”思想截然不同。而法家的“以刑去刑”学说更是与法治的精神背道

而驰。

如果说法家还将法视为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那么随后的两千年中国史上,这个“重要”二字亦可省略了。经历了西汉短暂的“黄老治国”之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略一直延续到近代。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学而优则仕”的士大夫阶层,秉承“半部《论语》治天下”的信条,将掌握和诠释儒家经典作为对知识的唯一渴求,而法学(当时所谓“律学”或“刑名之学”)是一个没有多大吸引力的领域,更非可以引以为荣的精深雅致的学问,其地位尤在琴棋书画之下。这样的一个社会存在是不可能出现法学家的,更莫论法学家阶层。纵观任何一部中国法律思想史著作,在沈家本、伍廷芳之前,没有出现一位法学家的大名,乃至不得不借助哲学家和政治家的论述充实这一学科的内容。

在西方,则是另外一种光景:在古代罗马,经历了初始阶段的法藏于官、民不读律之后,法学逐渐成为一门人们普遍感兴趣的学问。早在公元前3世纪中叶,自柯伦康尔斯始,习法之士日渐增多,研法之风日趋浓厚,一个专门以解答法律为荣誉职业的法学家派别随之崛起。耶林指出:“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灭亡,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罗马法的发达,法学家功不可没。皇帝依靠法学家的帮助,制定了大量的私法,关键是,与中国统治者“以德配天”的理念和实践不同,罗马皇帝是依靠法学家为自己的权力找到合法的依据。因此,罗马统治者也给与法学家超乎寻常的恩典和荣耀:在奥古斯都时代(Augustus,公元前31——公元前14年),授予若干法学家公开解答法律的特权,他们的意见一致时,便发生法律效力;纵使互有分歧,皇帝也责令裁判官尊重他们的意见参酌判案。公元426年,罗马帝国狄奥多西二世(Theodosius II,408-450)和瓦勒提尼亚努斯三世颁布了《引证法》,重新调整法学家解答法律的特权。规定:五大法学家的著作具有法律效力;各家观点不同时,取决于多数;数同则以伯比尼安的观点为准。这表明法学家在当时受到无比的青睐,罗马法与法学家结下了不解之缘。(李进一.《罗马法学家与罗马法》[J].《暨南学报》.1997(2)80.)他们编写了主要的罗马法,其中包括《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法典》和《查士丁尼新律》。这些著作中世纪时期统称为《国法大全》(又译《民法大全》或《罗马法大全》),可称辉耀古今的法学名作,其对后世法学的贡献是不可抹煞的。认为“法学家……得以全面制定他们心爱的私法,因而他们就为皇帝制定了空前卑鄙的国家法。”(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333.)是以革命家的视角评价法学家的作为,难脱偏颇之嫌。

优帝一世(也译:查士丁尼,作者注)编纂法律的目的,在于复兴罗马法,以挽救奴隶社会的衰落局面。然而他并未如愿以偿。他去世以后,东罗马帝国战乱不已,基督教盛行,罗马法更趋衰落,寺院法的势力压倒了罗马法;加上封建割据,出现了行会制,阻止了法律的统一和施行。所以在优帝以后,罗马法失去了旧时的光彩,(周枏.《罗马法原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一版,第80页.)作为一个统一国家的法律制度,随着帝国的衰落而日趋势微;作为一种法学思想或理念,也因此而沉寂了几个世纪。

然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罗马法是不甘沉寂的。欧洲的法律研究于十字军东征时期复兴。十字军东征所代表的,乃是与军事胜利无大关系的经济机会。然而,这种以东方贸易增长为代表的机会,若无法律和制度的体制保障就难以利用。必须有这类体制才可容许共同集资投入大规模海上和陆上事业,保证已筹集必要资本的商人能有受到保护的市场,并为如何将来自东方的货物交换成来自西方的货物作出规定。经济基础对法律上层建筑提出的这一要求,客观上需要法学研究的智力支持。充分体现商品经济特色的罗马法“老干发新枝”也就成为大势所趋。

罗马法复兴(Recovery of Roman Law)运动通常从1088年意大利法学家伊尔内留斯创办波隆那大学(也译作波伦亚)法学院起算,该大学成为罗马法复兴的发源地。1136年德意志皇帝罗退尔二世在南意大利战争中发现了《学说汇编》的原稿,而且是查士丁尼本人使用过的抄本。这引起了意大利研究罗马法的兴趣,掀起了“复兴”罗马法的热潮,促使已经发展成熟了的法律改革运动蓬勃开展起来。欧洲各国大学纷纷开设罗马法课程,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就把他们从大学里辛勤学来的罗马法运用于实践,于是便形成了一种日益增长的社会力量,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法学家等级”。随着法学家等级的形成、壮大,到

15、16世纪,一场以法律罗马化为标志的法律统一运动席卷了欧洲大陆。法学家们满怀激情的投身于罗马法的研究、注释和传播,进而投身于法典的编撰,推动了法律的改革和进步。(王卫国.《论法学家的人格》[J].《民主与法制》.1998(1)34.)西方社会是盛产法学家的社会,这不是吹嘘,而是历史和现实。

步入工业革命时代,经济基础对法律上层建筑提出更高的要求——从传统的农业社会法向近现代工业社会法转轨,即实现法律的现代化。这个科学理性大张的历程,离不开法学家的创造性劳动。法学家乃法律现代化之大脑,没有法学家的参与,法律的科学化理性化运动只能是自发的、低水准的,而法律的现代化这样自觉的、高水平的科学化、理性化的运动则无以萌生。正是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为在理性基础上建立现代法律打下了基石;理性法学、规范法学等法学流派为法律的形式和价值科学化、合理化提供了分析工具和原则;即使在伊斯兰法系,法律学者也被公认为是“国家和社会的伊斯兰设计师”。(周永坤.《法学家与法律现代化》[J].《法律科学》.1994(4)3-4.)

在现当代,法学家的在社会舞台上依然饰演着重要的角色。上世纪70年代,法国便将修改民法典的重任委托给著名法学家让•卡邦尼亚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其思路最初来源于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

的约翰·杰克逊(John Jackson)教授《改革关贸总协定制度》的研究论文(王贵国.《世界贸易组织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第18页.)。

而在中国,则是到了近现代,随着封建统治和礼教日趋势微,加之内忧外患催生的变革之风,方才涌现出沈家本、伍廷芳等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之可谓乱世出英雄者也。他们主持的修律运动在当时达到了比较高的立法水平,但随着清廷的覆灭,他们在立法上取得的成就也自然被历史的洪流吞噬大半。伍廷芳后来追随国父在国民政府任职,但是在那个烽烟四起的战乱年代,仍然难以贯彻他的法制思想。国父孙中山先生作为伟大的政治家的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法学家,先生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堪称中国法治思想的巅峰;一部几被遗忘的《民权初步》,今天看来乃是开创权利文化的经典之作。只是革命家耀眼的光环,多少遮掩了先生作为法学家的成就。先生经过多年执著的追求和艰苦的努力,也终于为实现其治国方略和宪政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25年国父北上之时,南方国民政府根基已稳,北方的张作霖、冯玉祥亦表拥戴,一个全国统

一、人民富足的场景似乎指日可待。只可惜天不假年,我们的民族也不得不承受更多的苦难。

虽然毕生理想付诸东流,但毕竟还能思想,还能著述,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相比之下,更多的法学家甚至连思想的权利都没有。建国以后一句“打倒旧法统”,就消灭了几乎所有那个时代的法学家的学术生命。如今我国的英美法研究仍然十分薄弱,因为50年的断层是无法弥补的。当年的法学家有几位至今还健在,但他们已经是百岁左右的老人了。他们中有人仍在孤寂与落寞中重拾生命的余辉,然而更多的是麻木的笑看生命的流逝。

即使成长在红旗下的法学家,仍然无奈的在政治的洪流下重复着老一辈法学家的多舛命运。本文作者所识的罗俊明教授,当年北京大学张友渔先生的研究生,将20余年的青春岁月奉献给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事业,1987年才从事法学高等教育;赵子寅教授,上世纪60年代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担任十余年中学语文教师,之后才进入高等学府讲授法学;王友金研究员,北京政法学院首届毕业生,出于对法学的执著和热忱而于1961年远走香港……这是个体的悲剧,更是时代的悲哀!因为当时的中国无论是社会形态、组织架构、文化心理仍然是具有很强封建色彩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而言,管理者不希望将自己的权力置于法律的监控和规范之下;从经济运行方面出发,计划经济体制不需要法律的调节和保障。因此在当时的大气候之下,法律存在的空间十分狭小。在泛政治化、泛道德化的荒唐岁月中,法学家的命运自难免踯躅于强权恶手之下。

邓公复出之后,以他无可比拟的智慧和影响推动法治国的进程(邓公的法治理念也是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而由模糊到清晰的),法学家始获大显身手的舞台。甚至于外国的法学家,也受邓公之邀为我国提供立法咨询。(参见: (德)Norbert Horn 著,陈朝晖 吴春香 译.《法律的比较研究与法律的全球化》[J].《山西律师》.2002(5)67.)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当代法学家面前呈现出一片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

经历20余年的开放改革(作者挚友裴建军兄提出开放应当置于改革之前),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依法治国的政治理想和市场经济(本质上为法治经济)的转轨目标将法学家推上历史舞台,使之成为或正在成为一个独立的阶层。在这个五彩缤纷又令人目眩神迷的历史舞台上,法学家将饰演一个何等样的角色,成为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张曙光先生认为:这个世界只有三个活动领域和三类人,一是政府机构及官员;二是科研教育单位及学者;三是企业组织和企业家。(张曙光.《繁荣的必由之路》[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不可回避的一幕当代“人间喜剧”是:新的资本阶层在成为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同时,通过金钱的魔力收买或渗透到权利阶层。而权利阶层通过寻租或下海,也满足了自己的财富欲望成为另一个利益集团。学者阶层则为上述两个集团攫取利益提供合理合法的学理依据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见,从而也得以分羹,成为“御用学人”或者“商用学人”。法学家作为一个社会阶层,也必然是一个利益集团,但作为一个知识共同体、信仰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其必须不断突破狭隘的“经济利益”的苑囿,方能实现“法学家”阶层超乎经济利益之上的真正当归属于法学家阶层的利益——社会尊重和自我实现。老子曰:“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第7章)2003年与“法学家上书”事件相呼应的是以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首届十大青年法学家之一)、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为首的十四位“法学家”出具的《沈阳刘涌涉黑案专家论证意见书》(该意见书出台于2001年,但随着2003年辽宁省高院改判刘涌死缓而一时成为众矢之的),某位参与其中的所谓的法学家在遭受民众质疑时,还曾辩白说根本未收论证会举办方、刘涌辩护律师田文昌的“30万元”,而只是“区区2000元车马费”。可是无论数额多少,只要接受了报酬,就难脱“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嫌疑,再标榜“超脱和中立”自难令人信服。 陈兴良又假装无辜的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举办专家论证会,因此自己参加刘涌律师组织的论证会也无可厚非。但是,陈教授应当明知司法机关主办的论证会,和一方当事人组织的论证会,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系受国家公权力机关委托而为,因为“外其身”,故法学家的本我作用得以发挥;而后者则恰恰相反。同为法学家,却在社会舞台上演绎了一正一反两种鲜明对比的角色,其根本原因恰在于做到“外其身”与否。法学家欲作为一个独立的阶层,就必须保持自身的人格健全,不能被政客阉割,也不能“拿人手短”,否则便只能沦为他人的附庸或玩偶,何来独立之谓!

事件报道广播电视论文范文第3篇

一、广播电视新闻的定义与内涵

1、广播新闻的定义、内涵 广播新闻:运用声音符号体系以及广播媒介的综合优势手段传播的新闻,是广播中各类新闻体裁、各种新闻性节目的总称。

广播新闻的声音符号体系中,包含有声语言、音响、音乐三大部分。

从节目样态角度出发,广播新闻具体可以分为:广播消息、广播通讯、广播系列报道、广播连续报道、广播新闻评论、广播谈话等。

从广播传播的时效角度考虑,可以把广播新闻分为广播现场报道、现场录音剪辑等。

2、电视新闻的定义与内涵 电视新闻:电视新闻是运用画面与声音符号体系以及电视媒介的综合优势手段传播的新闻,是电视屏幕上各类新闻体裁、各种新闻性节目的总称。

早期的电视新闻经历了以口播新闻为主和以影片新闻为主两个发展时期。 电视新闻的体裁大致可以分为:电视新闻消息、电视深度报道、电视新闻专题、电视系列报道、电视连续报道、电视调查性报道、电视新闻评论、电视新闻谈话节目等。

二、广播电视新闻的特性与优势

1、电视新闻的特性与优势

(1)电视媒介的特性——即时形声传播性。 电视在媒介特性方面与电影、广播的区别 (2)电视作为传播媒介的优势

传播形象化、传播及时化、传播内容广泛化、传播形式多样化

2、广播新闻的特性

(1)广播的媒介特性——即时同声传播性 (2)广播作为传播媒介的优势

广播可以把现实生活中最新的、值得报道的事物和情况,通过无线或有线电波,把可以传情达意的、真实的声音符号系统即时传递给广大的听众。

第二章 电视新闻体裁(上) 第一节 电视新闻消息

一、电视新闻消息的概念、特点与要领

1、电视新闻消息的内涵

电视新闻消息是运用电视媒介手段,以图像、声音、音响等综合符号体系,迅速及时、简明扼要地报道新闻事实的电视新闻体裁。

电视新闻消息是电视新闻最普遍、最大量采用的报道形式

2、电视新闻消息的特征

电视新闻消息(短消息、长消息)的特征:篇幅短小精悍,简明扼要。一般一两分钟,有的就几十秒。它在对新闻事实作“概要性”报道时,很讲究简洁明了,新闻要素要传达清楚。

3、电视新闻消息的采编要领

(1)仔细观察,精心捕捉典型画面 (2)点面结合 (3)注意拍摄章法,攀登“无剪辑”境界 (4)快采快播,力争时效

4、电视口播新闻、字幕新闻 (1)电视口播新闻

电视口播新闻的界定:是播音员通过电视屏幕,主要运用声音,辅以字幕、图片、图像资料,口头传播新闻信息。

电视口播新闻的作用:有的新闻难以获得图像,或者暂时无法获得图像,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借助口播新闻这种形态。

弱点 缺乏图像,欠缺形象生动性和感染力

(2)电视字幕新闻

电视字幕新闻的界定:是在正在播出的其他节目的画面下方,以滚动的字幕,插播最新新闻消息的报道形式。

第二节 电视深度报道

一、深度报道的含义与特点

深度报道从内容层面尤其是内容的语境特征着眼可分为调查性深度报道、评论性深度报道、访谈性深度报道;深度报道从外部表现形式着眼可分为专题报道、特别报道、连续报道、系列报道。

二、电视深度报道的概念与要求

1、电视深度报道的界定

运用声画符号体系,声形并茂地记录、反映、解析重大新闻事件和热点社会问题,并揭示其实质、因果关系以及发展趋势的新闻报道样式。

2、广电深度报道的特点

透视解析立体化,表现手法多样化,传播语境真实化

3、电视深度报道的报道要求 (1)对新闻事件进行完整梳理 (2)对新闻背景进行有效整合 (3)对新闻信息进行理性解读 (4)要对新闻事实进行精当点评

三、调查性电视深度报道

1、调查性报道的界定

调查性深度报道就是对大量表面现象掩盖之下的事实真相的揭示。 调查性深度报道注重挖掘新闻事件的内在的、隐蔽的关系,并向公众分析这些内在联系的重大意义,在报道中为了探寻实际情况,必须获取各方面的信息并提出公正的证据。 调查性电视深度报道的主体是调查的过程,节目主要是对调查过程的展示。

2、调查性报道的分类

(1)针对某人某事的“单项揭丑式”与针对某一方面存在的问题而进行的“综合分析式” (2)广义调查报道与狭义调查报道

广义调查报道——对复杂问题的深层次探究、对尘封历史的解密和对未知世界的探寻。 狭义调查报道——记者独立展开的对被掩盖的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调查。

3、从调查性深度报道的内容和样态特征来区分 (1)主题性调查(2)舆情性调查(3)历史揭秘 (4)事件性调查(5)纪录式调查(6)内幕调查

4、采制调查性报道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完整记录调查过程 (2)注意采访事件双方当事人

三、评论性电视深度报道

1、界定:评论性电视深度报道是一种集新闻报道和新闻评论于一体的电视评论形式。它虚实结合,有说有评,既有对新闻事件的介绍,又有对事件的分析和评论。

2、特点:“透过现象说本质”,虽然以新闻事实为依托,却更侧重于评论,侧重于“用观点说话”,注重解释新闻事件背后的意义。

3、具备的要素 新颖的观点 广阔的背景 宏观的关照 微观事实的佐证 不同意见的反馈

四、访谈性电视深度报道

1、界定:访谈性电视深度报道是以访谈对话的方式,对新闻事件进行深度的剖析和展开,阐述对某个问题、某一新闻事件的立场和观点。

2、特点:

(1)以人为表现主体,综合利用形、声、情、态等表现手段。 (2)常表现为一对一或者是一对多的“提问-回答”形式。 (3)注重深刻性、思想性、庄重性。

3、访谈性电视深度报道的要领 (1)“人”是访谈性电视深度报道的关键因素。

(2)访谈性电视深度报道的记者(主持人)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掌握与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相关的背景资料,并准备好相应的文案和访谈提纲。只有通过充分的前期准备,才能把访谈向纵深推进。

(3)选题要能激起观众的兴趣。

(4)访谈的过程中,除谈论新闻事件本身外,还要注意把访谈的内容向当事人的内心深处引导,从而通过访谈体现出访谈对象的内心世界、个性。

五、电视连续报道

1、连续报道的界定

连续报道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正在发生、发展中的同一新闻事件,进行及时而持续的分段报道。

2、连续报道的特点

(1)报道事件过程的完整性与动态性 (2)“进行时”的时效感与悬念感

(3)连续报道的节奏、频次由新闻事件的发展进程决定

3、电视连续报道

1、界定:电视连续报道是运用电视媒介手段实施的连续报道。

2、电视连续报道的要点:要善于充分运用电视特有的画面与声音符号系统表意传情,进行新闻报道。

六、电视系列报道

1、系列报道的界定

系列报道是围绕同一新闻主题,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以若干具有并列意义的不同新闻事实,在一定时间段内多次展开报道,以达到全面深入反映新闻事实的效果。是深度报道的一种形式。

2、系列报道与连续报道的区别

(1)连续报道表现为纵向性,各部分内容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各次独立的报道之间存在着更为紧密的自然联系,是新闻事件上下、前因后果自然顺序的连续,各报道之间的次序不能颠倒、任意变动。

(2)系列报道表现为横向性,各报道之间是一种内在的逻辑联系,是并列关系,内容上没有时间的先后顺序,而这种并列关系主要是因同一的新闻主题聚合在一起,不存在新闻事件发展进程上的上下、前后承续关系,各个单独的报道次序可以互相调换,而不会影响报道的完整性与逻辑关系。

3、电视系列报道

电视系列报道是运用电视媒介手段实施的系列报道。

电视系列报道的特点在于要充分调动电视特有的声画一体的符号体系进行叙事。

七、电视专题

1、电视专题的界定:

在一个独立的节目单元中,专门针对某一重大新闻事件或热点新闻事件,进行全面深入的报道。

2、电视专题的特征:新闻专题是就某一新闻题材所作的充分报道,这种报道比较详尽而且有深度。它或对新闻事实做比较详细、系统的解释和分析,或者对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过程追踪报道。在时效上,它和消息最为接近,是报道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在内容上,它是消息类新闻节目简要报道的延伸、扩充,是较为全面、深入的报道。

作为电视新闻深度报道,新闻专题更注重新闻背景材料的运用,并在此基础上对事实进行分析和解释,以深入挖掘题材的内容。

八、电视特别报道

电视特别报道(特别节目)的界定

(1)对可预见的未来某一既定时刻将发生的社会普遍关注度高的重大事件,在做好前期策划和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的深度报道。 案例:香港回归

(2)对某一突发的社会普遍关注度高的重大事件所采取的紧急报道。

第三章 电视新闻体裁(下) 第一节广播电视评论节目 一 电视新闻评论

是运用电视媒介手段开展的新闻评论,是由电视台播出的,针对某一新闻的看法和态度 要领 选材上考究 选材明确具体 联系现实 引起关注 表现上发挥画面感染力

广播新闻评论特点 稍纵即逝 要求论题具体实际 论点集中 形式短小精悍 说理深入浅出 用于口语化 增强现场真实感染力

焦点访谈选题特点 准确把握时代精神、时代脉搏、科学选题的根本方向;精心追求切入选题的独特视角

选题角度 以事实为基础 政策为依据 独到为目标 完善制度 选题的预警 筛选 储备 论证 优化机制

第二节 电视新闻谈话节目

(一)电视谈话节目的界定

电视谈话节目——以电视媒介为载体,以谈话为主要表现方式的节目形态,通常由主持人与嘉宾、现场观众,在演播室或某个特定场合,围绕大众普遍关注的话题,面对面即兴 双向 平等的对话交流。

(二)电视谈话节目的分类

1、按照谈话题材划分

(1)新闻信息类谈话节目

(2)日常生活类谈话节目

3)娱乐话题类谈话节目 (4)专业对象类谈话节目

2、按照谈话形式划分 (1)辩论式谈话节目 (2)聊天式谈话节目

(3)访谈式谈话节目 综合式

3、按照参与谈话的对象划分 (1)有现场观众参与的谈话节目 (2)无现场观众参与的谈话节目

三 社会功能 切合现代社会中意识形态世俗化趋势 切合人们情感宣泄社会化需要

四、广播谈话节目的特征要领 1话题与节目形态

广播新闻类谈话节目的话题,是试用广播媒介手段表现的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和近期的社会热点 一般是通过节目谈话形式介绍新闻背景 分析新闻事件 预测社会趋势 反映公众意见等 一 官民对话 要政访谈 二 新闻事件评论与分析 三 关注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 生活方式漫谈

2要领

一 紧扣新闻事件 把握社会何时到脉搏 二 心态开放 敢于包容多元观点 三 驾驭谈话 善于引导

五、电视

1要领 以主持人为引导的叙述 以当事人为主的叙述 以画面为辅的叙述

2待解课题 时段开发不足 缺乏现场直播 储备不足 回归真实传播本质,用真诚赢得受众 强调主持人包装 注重品牌效应

第二节 电视新闻直播节目

电视节目以制作、播出方式来分类的话,大致可以分为现场直播、实况录像转播和录像节目播出三种。

一、电视新闻现场直播的界定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指电视新闻制作机构,运用电视直播设备与技术,对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进行即时报道的节目形态。

二、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在新闻节目中的地位 声画并茂地对新闻事件进行即时报道,最大限度地发挥电视作为传播媒介的特性,最能体现电视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优势,能最有力到地发挥和争取电视应有的传播效果。

三、电视新闻现场直播的优势

(一)与录像节目播出的比较

1、时效方面

录像节目播出是节目制作完成以后再播出,在时效上与现场直播有太大差距。

2、叙事特征方面

现场直播的叙事时间(播出时间长度)与真实时间(事件过程时间)是一致的。 录像节目播出则经过蒙太奇手法剪接,既缩短了事件的实际时间长度,也可能改变事件真实的内在逻辑关系。

(二)与实况录像转播的比较

1、时效方面

实况录像是在节目制作完成以后再播出,在时效上比不上现场直播。

2、叙事特征方面

同:都是完整记录同一时空内发生的事件。

异:实况录像是以前发生事件的事后播出,告诉观众的是曾经发生了什么。现场直播是同步展现,是此时正在发生的事件的播出。现场直播在最大程度上缩小了受众观看与传播新闻之间的时间距离,给观众以就在此时此刻正在发生的现实感,会使受众的接受心态与新闻现场更为接近。

由于现场直播不经过事后的剪辑加工,观众怀疑有“修改”的可能性较小,所以,报道的透明度最彻底、更能使观众感到真实可信。所以,现场直播报道比实况录像具有更强的现场感、新鲜感和真实感。

四、现场直播的主要设备系统

1、转播车

2、电源车(发电机)

3、微波转播机

4、摄像机

5、电缆

6、脚架、轨道车、摇臂

五、现场直播的主要工作人员

总策划 总编导 编导 导演 导播 前方记者、摄像 演播室主持人 技术音频

第四章 电视新闻类别(上) 第一节 电视时政新闻

一、时政新闻的界定

时政新闻是关于时事、政治领域的新闻报道,包括对国家和政党最新的国务活动、政治活动、方针政策的出台,以及国内外发生的重要政治事件的报道。

二、时政新闻的特点

1、鲜明的政治色彩

2、严格的规范性和程序性

3、具有“头条新闻”的优先权

4、时效性强

5、周密策划与随机应变

三、时政新闻的选题

1、国家、政党最新的方针政策

2、党政机构的会议

3、党政机构组织的活动

4、党政机构领导人的活动

5、国内外重大时事

四、国内电视台在报道时政新闻时常见的问题:

1、报道就事论事,看不到事情的来龙去脉,缺少新闻事件的发生原因和意义。

2、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活动由新华社发通稿,对地方党政领导人的活动报道也存在类似的问题,由此造成“百台一声,千报一面”局面。

3、大多数报道仅表现领导对某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说明、对相关工作措施的部署,套话连篇,与百姓生产生活关联不紧。

4、缺少鲜活的现场和有个性特征的同期声。

5、会议报道过多、过滥、模式化。

五、国内电视台时政新闻报道改革的方向:

1、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公开,追求时效

2、领导人活动:突出现场、凸显真情 (1)拓宽领导活动报道的视野。 (2)创新领导活动报道的视角。 (3)少用套话,摆脱八股模式。

3、会议报道:跳出程序、贴近群众。

(1)有“平民”意识,以“平民”的视角来报道会议。

(2)从“封闭式”的会内采访转变为会内外立体配合的“开放式”采访。 (3)多种节目形态结合,使报道深入浅出。

第二节 电视经济新闻

一、电视经济新闻概念 经济新闻:关于社会经济活动、经济现象、经济关系的最新变动及其发展趋势的报道。 电视经济新闻:运用画面声音符号体系,电视媒介综合优势手段,对社会经济活动、经济现象、经济关系的最新变动及其发展趋势的报道。

二、电视经济新闻的类别

(一)按照体裁分

1、经济资讯(以短消息为主)

2、经济题材深度报道

3、经济题材专题

4、经济题材调查性报道

5、经济题材纪录片

6、经济题材电视活动

(二)按照经济行业划分

1、农工商新闻

2、金融证券新闻

3、财税新闻

4、商贸新闻

5、房地产新闻

6、旅游业新闻

三、经济新闻的出现与发展

1、经济新闻的出现

1566年世界上最早的印刷报纸——《威尼斯新闻》诞生时,就是以商船到岗的情况等为主要信息的。

2、世界范围内经济新闻及经济新闻媒体的发展

(1)经济新闻在新闻报道中的比重是在不断加大的。(资本主义、商业经济) (2)专业性经济类报刊的相继出现。 在新闻传媒的发展史上,不仅综合性报纸注重对经济新闻的报道,还出现了专业性的经济新闻报刊。

1843年,英国最有影响的周刊《经济学家》在伦敦创办。 1888年,英国全国性的经济金融报纸《金融时报》创办。 1889年,美国的金融专业报纸《华尔街日报》创办。

在日本,五家全国性报纸中有两家是经济类的——《产经新闻》、《日本经济新闻》。

3、中国电视经济新闻的出现与发展

(1)我国的电视经济新闻报道经历了从零散信息,到专门栏目,再到经济频道的发展历程。 (2)我国的电视经济新闻报道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在以经济建设为主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3)在电视领域,1989年12月18日,央视开播了专门的经济新闻栏目——《经济半小时》。 (4)1992年,央视二套创办了《经济信息联播》。

(5)在中央电视台的影响下,各地纷纷开办经济栏目、经济频道(财经频道,如上海电视台开办的第一财经频道)。

四、电视经济新闻的特点与要领

(一)电视经济新闻的特点

1、具有较强实用性。

2、较高的抽象性。

3、不确定性。

4、前瞻指导性。

5、大众性

(二)电视经济新闻报道的要领

1、专业性与大众性的结合

策略:大众视角,实用落点;硬主题,软表达。 具体手法:突出人物;叙述故事。

2、具有“时效信息观”与宏观洞察力 时效:短期时效;长期效用。

宏观洞察力:注意对全局性、深层次的经济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报道。

3、树立人本意识

这里的“人”指的是观众,即强调电视经济新闻的采制者头脑中要装着观众,要学会站在观众的角度思考问题,以指导自己的报道。

4、善于“电视化”地表现经济新闻

五、国内外知名电视经济媒体

(一)国内知名电视经济频道

1、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

2、上海“第一财经”频道

(二)国外知名电视经济媒体

1、美国的CNBC (1)由道琼斯公司欲美国国家广播公司NBC于1997年联合推出,是专业财经有线频道。 (2)CNBC采取24小时新闻频道的运作方式,全天不断报道全球主要证劵交易所、市场、期货和汇市的动态消息。

(3)CNBC在内容、编排、运作理念上的特点 频道内容特色

频道编排特色(定位为世界财经信息的报道者;重新定义“黄金时间”;大时段通栏节目构成的规模效应;节目内容的层次感强)

频道运作理念(直播与互动意识;专业精英意识;成本意识;明星意识)

2、美国的Bloomberg (1)总部设在纽约。

(2)客户为世界各地的中央银行、投资机构、商业银行和政府机构、公司及新闻机构。 (3)提供专业化的财经新闻。

(4)节目编排上遵循时差规律,使得身处美洲、欧洲、亚洲的用户都可以在早上了解到自己所在地区的最新股市行情和经济动态。

(5)Bloomberg在内容、节目形式上的特点 1精确、规范的频道定位。(数据为本 规范化运作) 2单一中寻求变化的节目形态。(采用图表形式的多样性、小标题提示谈话主体的转换、编排注重组合、色彩搭配、主持人语速) 第三节 电视民生新闻

一、民生新闻与电视民生新闻的概念

1、民生新闻:是以关注民众生计、民众意愿、民众立场为主要价值取向,并致力于以民众视角、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与民众生计、民众生存、民众日常生活、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新近变动事实的传播。

2、电视民生新闻:以电视媒介为载体的民生新闻。

二、电视民生新闻的特征

1、价值取向上的民众接近性

2、传播形态上的平民可亲性

(1)在主持方式上:摒弃了传统的播新闻的方式,用“说”或“聊”的方式播新闻。 (2)广泛发动民众参与,开拓新闻源。 开通新闻热线

招聘信息员,建立信息网络 招募百姓摄像师

把屏幕中的表现对象、新闻中的话语权交给民众

3、舆论监督方面的公众平台性 民生新闻的舆论监督表现为:

(1)对社会丑陋现象进行批判、揭露

(2)对部分政府部门的腐败与官僚主义进行监督 (3)对市民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

三、民生新闻的源起与发展

(一)民生新闻的起源

民生新闻的源头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西方大众化报业时期。当报业从充当党政宣传、党派论战的角色逐渐转化为盈利工具时,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大量报道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 民生新闻在我国,最初发端于报纸,尤其是晚报、都市报。

(二)我国电视民生新闻的发展 民生新闻的主力军是电视民生新闻。

1、电视民生新闻最早从电视动态新闻中的社会新闻发展而来。(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

2、民生新闻栏目在各地电视台中如雨后春笋般发展。(2000年之后)

四、民生新闻兴起的原因

1、社会转型期,民众情感宣泄的需求

2、民众对知情权,话语权的渴求

3、政治文明发展,民本思想普及

4、电视改革创新需求的驱动(地方台的竞争策略;“新闻立台”战略的必然选择)

第五章 电视新闻类别(下) 第一节 电视法制新闻

一、电视法制新闻的概念

电视法制新闻是以电视为载体,用电视的叙事方式对法制领域新闻事件进行的报道。

二、电视法制新闻的发展

1、电视法制新闻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是随着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和民主建设、增强国民法治意识的需要而出现的。

2、1985年,我国全面普法工作正式展开。1985年6月,中宣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即“一五普法”,要求“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都要由专人负责,办好法治宣传栏目”。

3、1985年上海东方电视台《法律与道德》栏目的创办,标志着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产生。

4、收视率调查数据显示,电视法制节目在收视率排行榜上名列前茅,深受电视观众喜爱。

5、1997年进行的全国电视观众抽样调查显示,法制节目在观众收视中位列第五,前四位是影视类、新闻节目类、综合文艺类、新闻评论类。法制节目在所有专门题材的节目中,是观众认同度最高的节目。

6、2004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开播“社会与法”频道。其他一些地方电视台也纷纷开办法制频道、政法频道等相关频道。

三、电视法制节目的社会作用

1、我国法制改革的实践为法制新闻节目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内容源泉,同时,法制新闻节目的发展又有力促进了我国法制改革的深化。

2、记录了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历程。

3、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提升了公民的法制意识。

四、电视法制节目的类型

1、现场纪实类

以现场纪实性见长,是现场目击式的报道,具有很强的现场感染力。

2、以案说法类

以法制新闻案件为由头,在对案件的报道中同时展开法理性的权威分析,作出符合法律法规的评判。

案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

3、庭审直播类

是指以法庭审判过程为内容的电视现场直播节目。

实现了纪实性和公开性,将庭审现场的情况展现给观众,增加了审判的透明度,也满足了观众的好奇心与知情权,也有利于实现舆论对于司法实践的监督。 案例:北京电视台的《庭审纪实》

五、电视法制节目的采制要领

1、电视法制节目的叙事特征

(1)设置悬念(2)曲折叙述事技巧

A、巧妙设置悬念(设置悬念的叙事技巧在法制节目中被普遍使用,为了吸引观众,电视法制节目总是在节目开始就提出关键性的问题,或展开关键性的环节,制造悬念,引起观众的好奇心,吸引他们想知道后续的情况,进而继续关注节目。)

B、曲折的叙事技巧(电视法制节目应避免平铺直叙,可以巧妙运用插叙,强化情节起伏,或刻画细节。合理运用插叙,可以把案件的背景巧妙安排在叙事过程中,同时,插叙还能补充一些法律专业知识在节目的整体叙事中,在避免对案件平铺直叙的同时达到普法的效果。)

2、电视法制节目的解说词

要通俗化,避免将解说词写成法律文书。

基本法律概念在解说词中应准确,法律名称、法律条文不能任意篡改,司法程序要清楚明确。

3、电视法制节目要注意案件叙述与说理的合理安排,做到叙事清楚,说理明白。

4、电视法制节目的社会责任意识 注意避免残忍、血腥的场面。干扰司法机关的侦查、审判工作。不要过细报道犯罪细节与手段。在以理性见长的法制节目中融入一分感性色彩和人文关怀。

第二节 电视文化娱乐新闻

一、定义

文化新闻是对文化领域内新近变动事实的传播

二、功能

1教育教养功能2休闲娱乐功能3文化交流功能4审美引导功能

三、要领

1以审美规律为纲,精选题材(报道符合美学精神,积极向上,反映社会文明的文化事物:报道富有文化内涵、特色浓郁、格调清新的文化新闻)

2由表及里,深化揭示内涵(把握宏观微观交汇点、紧扣历史和现实契合点、探索雅俗共赏契合点)

第三节 体育新闻

一、

1广播电视体育新闻是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或以声音画面为传播符号,对新近发生的体育运动和其相关事实的传播 2价值追求

1)定期连续向受众传递及时性 趣味性 重要性和相关性的体育信息

2)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宣传需求作为选择事实的标准

二、特征

娱乐性 全球性 情感性

三、要领 1转播要领

1)与赛事互动发展2)赛事现场直播优化3)解说创新

四、中国体育新闻报道新特点

报道视野全景化,并向专业化发展

参与国际新闻竞争,在国际重大体育活动报道中走向世界 向深快精发展

事件报道广播电视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电视新闻正面典型报道是新闻媒介引导社会舆论、激励人们奋进的一种强化报道,它以教育、启迪为目的,以典型材料为内容,以感动人心,影响思想为宣传手段来发挥媒体的社会导向作用。但在中国,长久以来电视新闻正面典型报道处于一种“报道时感动,报道完冷漠”的尴尬局面。传者与受者之间存有一层无形的隔膜,使媒体无法完全有效地发挥正面典型报道的社会影响力,这是值得深思的。

摘 要:电视新闻正面典型报道是新闻媒介引导社会舆论、激励人们奋进的一种强化报道,它以教育、启迪为目的,以典型材料为内容,以感动人心,影响思想为宣传手段来发挥媒体的社会导向作用。但在中国,长久以来电视新闻正面典型报道处于一种“报道时感动,报道完冷漠”的尴尬局面。传者与受者之间存有一层无形的隔膜,使媒体无法完全有效地发挥正面典型报道的社会影响力,这是值得深思的。

每个时代都有一个时代的典型代表,这些典型反映了每个时代的精神特征和精神追求。从舍己救人的好战士王杰到当代“保尔”的张海迪,从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的徐洪刚,到大孝至爱、大爱无疆的谢延信,这些光辉的形象透过电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电视观众。电视新闻中的这些典型人物身上体现着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折射着每一个时代的精神所向,反映着每一个时代的政治宣传需求。但在我国,典型报道的宣传常常因为政治的需要而偏离了新闻报道的价值。

一、电视新闻正面典型报道的病灶

(一)政治性的媒介生态环境

媒介生态环境是指大众传播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它是一个动态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政策环境对媒介生态环境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不同时代的政治需求、政策方针,造就不同时代的媒介生态环境。

过去,由于政治与文化的封闭性,我国一直把媒介单纯地当成一种工具:战争宣传工具、阶级斗争工具,经济改革工具,让媒体充当政府的播音喇叭,服务于政府的工作路线和方针政策。大炼钢铁需要全民动员,媒体就一窝蜂地报道谁家谁家砸锅卖铁,炼了多少多少吨钢铁,响应国家号召,呈现祖国一片欣欣向荣的假象;经济改革需要树立榜样,媒体就千篇一律地竞相报道哪里的农民在党的政策下发家致富,盖洋房,种果树,买轿车,好似全国农民都已达到小康生活,典型报道的宣传意义大于一切,即便报道的内容“假、大、空”,即便新闻的本身并没有多少新闻价值,尤其在对典型报道的人物选择上,典型人物能否见诸于报端,亮相与电视,要看该人物身上是否体现了政治需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媒体的生态环境逐渐转变为开放的、公正的、平等的,媒体的报道宣传不再唯单一的政治需求马首是瞻,开始发挥媒体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在典型报道的选题上,也出现了多元化的倾向,但历史遗留的病灶还未完全治愈,在典型人物选择上仍然以政治性为第一要务。

(二)“神话”色彩的“天人合一”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媒体对于正面典型报道中的人物宣传,出现“完美化”、“标准化”、“天人合一”的“神话”现象。只要是正面典型人物,他就不可能有缺点,他一定是完美的,崇高的,无可挑剔的;他一定是“党性”的,而不是“人性”的;他一定是“超人”的,而不是“平常”的。如1994年一篇关于马永顺的报道写道“‘退休后的马永顺仍然每年都上山栽树、扶育、整地。’年近八旬的马永顺看了报道很反感,就说:‘我老了,干不动了,春天上山造林都没干多少,请记者不要再逼我夏天扶育、秋天整地了’”[1]。

媒体的典型人物报道把普通人“神话”,为了这个“神话”的形象,甚至有时为了表现先进人物的思想解放,就把群众写成观念陈旧;为了突出先进人物的无私奉献,就把群众写成自私自利,甚至把群众的智慧写成是先进人物一个人的创造,把集体的功劳记在先进人物一个人的身上等等[2]。媒体报道典型的思维模式就是,典型就得“高、大、全”。但实则,完美的“超人”脱离了群众生活,反而使得典型悬挂空中,让人敬而远之。

(三)故事性和真实性的偏离

电视新闻正面典型报道中,人物的刻画和形象的展现很难把握。虽然电视新闻报道的典型来自于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区,有着各自不同的故事和不同的时代背景,但媒体宣传的典型人物总是“样板戏”一般,缺少“亮点”,缺少人物内心真实的写照,缺少报道角度的新颖性和报道内容细节的深入挖掘,使人物的性格特质和时代特征不鲜活。比如宣传政府干部,会写典型人物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一心为做人民的好公仆,但也会套路般地写他一心为工作而几年不回家,为解决百姓疾苦而抛下父母妻子儿女与不顾,甚至多少年对家人都不管不问,只顾着执着地工作和为人民服务,活脱脱将一个党的好干部的光辉形象写照为一个六亲不认的工作狂,试问这样不真实的典型人物怎叫观众可信、可亲、可感?即使再鲜亮的躯壳,即便事迹感人心肺、震撼心灵,也会让观众觉得太假,太虚,而收不到积极的宣传效果。

另一方面,作为电视——以画面取胜的媒体,增加了新闻的可信度和真实感。但是对于典型报道来说,它不像消息类报道,观众可以从抖动的、模糊的画面中断定新闻的真实性。典型报道是很难在新闻事件发生时及时地捕捉到现场画面,它更多地是事件发生后记者跟踪的深度报道,镜头难免有导演的痕迹。因此,观众总是会问:“那个时候,他们怎么知道?”电视新闻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二、电视新闻正面典型报道的良药

(一)写真实的人,写生活中的人

典型人物是人,不是“神”。电视媒体在做典型人物报道时,应摒弃“高、大、全”的传统报道理念,将典型人物置于现实环境中,自然地写人和写自然的人,从典型生活中的故事体现时代背景下的个性特征和思想操守,做到生活化、人性化地报道,既宣扬典型的优良品质,引导社会学习、效仿,也不刻意避讳典型自身的缺点,让观众觉得典型就是他们当中普通的一员,他没有“超能力”,没有“神助”,有的是高尚的品质和坚韧的精神[3]。

事件报道广播电视论文范文第5篇

口播:8月22号,下午3点多,在高铁东站公交停车场,原本应该在站牌位置接站的11路,21路,26路,49路,59等公交车,都无法正常进站接送旅客。

画面: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赶到了高铁东站公交停车场,刚到停车场门口,记者就看到一位身穿公交制服的女子正靠着辉腾轿车的车尾,坐在地上,而这辆车的位置正好停在公交停车场的出口位置。这就直接导致11路,21路,26路,49路,59等公交车都无法进站。记者询问得之,坐在地上的这位正是49路公交车的一名司机,姓贺。

同期:我在高铁里边往外开的时候,他这个车堵着门口,我们单位两个门岗值班的,有一个女的先出来给他解释,给他讲,我还在里面也给他讲了半天,看他堵着门口,人家就给他说。

画面:贺女士告诉记者,高铁站南侧的停车场是公交车专用停车场,目前,有11路,21路,26路,49路,59等多条线路公交车的终点站都设在这里。当时,她刚好接上了乘客,驾驶着49路准备出站,而此时,这辆辉腾轿车正停在门口。

同期:只要是外单位车就不起杆,人家那个杆儿在那落着,给他讲半天不让他进,人家窗户都不带摇的就在里面不动地方,因为正常的我得走,这我单位出口我不能正常走,因为公交车都有点,我开着车往外走,走到这走不了了。

画面: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公交停车场门口西侧的位置有一块交通提示牌,上边写着,公交停车场,其他车辆禁入,在门口东侧的位置也有一个交通提示牌,上边写着禁止外部车辆驶入 公交车辆除外。贺女士说,当时她在车上,停车场的门卫师傅让这辆辉腾车动动,让公交车出来,但这辆辉腾车始终不动地方。

同期:门卫,落着不让进,给他摆手不让他进,后来给他说,看他没动静,我就赶紧下来给他敲门,我就过来给他敲门,我说里面不让进,他玻璃就不带往下摇的。

同期:贺女士:他还是不动地方。然后我就下来我就问他,我说你为什么不动地方,这是我们单位公交停车场,外来车辆不让进来,他就不动地方,就不动。他说他送领导,他说他是人大代表,他往里面送领导,这是人家说的原话。

画面:在现场,记者见到了这辆辉腾轿车的车主赵先生。

同期:车主:我是车主,记者:您的车怎么停到这了?车主:这个情况是这样,20分钟,车(火车)就开车了,我过来了我说送一个领导,就从这过来给人家说我说小妹,你慢一点,她说我指她了。我说你慢一点我过去,不行我调头过来行不,也不难为过,人家下来以后说我不走了,这个事弄的我也很难看。我说你不走了那咱停这吧, 记者:司机说你是人大代表

车主:我没说这个,记者:这个牌子有人看着吗?车主:没有,这不可能,我从那边过来,门岗:那儿还有一个牌子,那儿。

画面:赵先生说,当时他和司机要送一位朋友赶高铁列车,在公交停车场的门口,他并没有看到门口两侧的提示标牌。而当他们准备离开时,发现贺女士正在车后。

同期:我就站到这,人家看着我站到这,开着车就往后倒,这不撞到我了,撞着我的腰疼的不能动。

口播:辉腾车要进停车场,公交车要出停车厂,双方就杠上了,在公交车司机贺女士和辉腾车主赵先生发生了口角后,贺女士又和辉腾车发生了身体接触,而正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公交民警和交警都赶到了现场。

同期:110民警:我们到这交警已经在这了,记者:那这个事是交警处理还是咱处理。

110民警:可以提前问问交警,交警:我还真不知道啥情况,来的时候已经这样了,我们的时候已经开始堵了记者:咱谁先赶到的现场?交警:我不清楚,我是疏导交通的。派出所在那处理记者:您是不是派出所的?派出所民警:是派出所的。记者:怎么协调这个事。 派出所民警:让当事人打事故科,你问事故科,身体和车有接触属于事故科。我们在这占不了边,只能维持现场秩序。

画面:记者在现场等待了大概半个小时,邯郸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赶到了现场。在了解现场情况后,民警表示,目前的这种状况,属于纠纷,不归他们管辖。

同期:事故科:首先第一点,这个被撞的人事公交司机这一点就不能从交通事故这方面来讲,为啥,她要是司机她应该在车上,她为啥下来了,两方是不是先发生吵吵然后在发生像咱们说的这个交通事故,对不,之前有口角,之前有纠纷,这不能说单纯的交通意外

画面:邯郸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现场通知了120,很快邯郸县医院的急救车就赶到了现场。

同期:上担架。

画面:随后,此事由高铁邯郸东站站前派出所接手处理。经民警协调,公交司机贺女士先去医院检查治疗,辉腾轿车暂时先停放到站前派出所。下午五点钟,高铁邯郸东站公交停车场的所有线索公交车恢复正常营运。

事件报道广播电视论文范文第6篇

一、存在的问题

(一) 缺乏深度

现在很多电视台的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节目存在着一个很大的共性, 那就是缺乏深度。创作一档电视节目, 首先得有选题, 很多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节目缺乏深度, 很大一部分原因来源于选题策划的不够。有的工作者为了应付这期节目, 为了追求速度, 就很草率的确定了选题, 进行报道采访, 没有进行理性的分析, 从而导致了节目报道的深度不够。好的选题, 如果报道缺乏深度, 那也不能够引起关注。一般的选题, 如果对其进行精心策划, 深度报道也许会取得一定的关注。

(二) 过于注重形式

内容为王已经成为当下的主流, 好的节目内容必定能吸引观众, 但是有的工作者在创作节目的时候, 反而忽略了节目的内容, 注重形式的把握。任何形式的运用都是为了内容而服务的, 如果过于追求形式, 而忽略了节目的内容, 使得电视新闻呈现的节目内容不够深入、不够明确, 观众的关注度会下降。内容和形式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两个因素一起抓, 才能实现电视新闻深度报道呈现更好的节目。

(三) 同质化现象严重

我们在观看电视节目的时候, 总是发现这样一个现象, 当一种类型的电视节目火了之后, 其他各个电视台也开始纷纷效仿该类型的电视节目, 希望能够取得较高的收视率。但是, 我们也不难发现, 无论是电视新闻节目还是其他类型的电视节目, 他们都存在同质化现象。这是因为, 当一档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节目火了之后, 其他电视台的工作者并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创新, 而仅仅是效仿, 这样的话就会出现一大批同质化的节目出现。

二、技巧与策略研究

(一) 启发提问

作为一名新闻记者, 尤其是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节目的记者, 采访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怎样才能做好采访工作呢, 记者应该具备怎样的采访技巧, 才能更好的完成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节目。启发提问是最能体现记者业务能力和职业水平的, 在整个采访过程中, 要有一定的随机应变能力和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当被采访者面对摄像机时, 难免会有紧张的心里, 如何才能让被采访者顺利接受采访并且能够用生动流畅的语言完成表达的内容, 启发提问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方式。记者作为一名聆听者, 要善于发现被采访者的心理变化, 并通过正确的逻辑思维引导被采访者顺利完成采访工作。

(二) 强化叙事

如今, 各种类型的电视作品都在讲究叙事, 比如电视纪录片和电视专题片等等, 甚至当下热播的真人秀节目也讲究叙事。那作为一档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节目, 不仅仅是客观真实的追踪报道, 而且在节目的创作过程当中也要注重叙事, 通过叙事来使得被采访者作为一名主人公参与到节目中来, 通过讲故事的方式营造良好的采访情景, 从而使得记者和被采访者能够形成情感共鸣, 而且能够提高采访过程中双方沟通和交流的效率和质量。比如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的日播节目《平安365》, 这是一档时长在17分钟左右的专题节目, 通过某个案件展开叙事, 这种强化叙事的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节目具有很强的纪实性和故事性, 通过讲故事的方式让观众获得一定的新闻信息, 掌握一定的自我保护的知识。

(三) 全方位报道

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节目还要注重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 每一个新闻事件都会衍生出不同的观点和哲理, 在遵循栏目定位和栏目宗旨的基础之上, 新闻记者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观察和分析, 确定此次节目的观点。不能只从正面报道, 也不能只从负面报道, 要善于运用正面和负面结合的方式对该新闻事件进行深入详细的报道。当然, 有的新闻事件可能会被不同电视台的新闻工作者同时看中, 都会去做相应的电视新闻节目, 那这就需要每一位新闻记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 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报道, 防止不同电视台的电视新闻节目, 甚至同一电视台的不同电视新闻节目出现雷同的现象。

总之, 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还在不断发展, 密切联系社会并反映社会, 发挥着很强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 已经被广大观众所认可。文章主要围绕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以及采访技巧与策略进行了论述。只有充分发挥电视新闻深度报道的作用和价值, 才能更好的为中国电视新闻事业服务, 才能更好的促进中国电视新闻事业的发展。

摘要:如今, 随着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 电视新闻节目也在不断改革与创新, 各大电视台纷纷推出了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节目, 深受观众的喜爱, 不但提高了收视率, 而且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怎样才能做好电视新闻深度报道, 这是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文章主要围绕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以及采访技巧与策略展开论述。

关键词:电视新闻,深度报道,采访技巧,策略

参考文献

[1] 李维轩.电视新闻深度报道采访技巧研究[J].中国报业, 2017.08.25.

[2] 马明波.对于电视新闻深度报道的几点思考[J].中国传媒科技, 2012.03.23.

[3] 杜梦鹤.关于电视新闻深度报道问题的研究[J].视听, 201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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