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档案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城乡低保”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规范和加强其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在网络与信息化的今天,档案管理工作要继续适应和服务于社会各项事业,就必须在保证原有的基础性工作中进行创新、改造,需加强信息化管理,并与时俱进,力争低保档案工作与低保工作同步发展。
关键词:档案管理 基础性工作 信息化
0 引言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措施。低保档案是在低保制度建立及实施过程中产生与形成,能真实记录困难家庭状况,并统计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然后进行归档,具有保存价值。它是决策低保资金发放的依据,是低保工作持续发展的基础,在日常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1 规范化管理城乡低保档案
低保档案是经过县、乡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低保的受理、调查、审查等程序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建立和完善低保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既是低保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也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客观需求。
低保档案管理原则上可分为分级管理和日常管理。分级管理主要包括:低保户向乡镇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证明以及赡养、抚养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残疾证明等;经街道、镇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最后报县民政局审查做出联审联批决定。若审核通过,县民政局根据低保对象花名册、低保对象分类统计表,低保金统计表划拨凭证等相关的低保资料进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操作,并定期对低保户进行检查、临时抽查。由此可见,低保户的审批过程经过民政部门三个层面:社区、镇、县级部门,由于每个部门针对管理低保档案资料不同,在进行管理工作的同时,应该对低保档案进行规范管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档案完整性,从而能保障低保工作顺利进行。而日常管理类档案是在分级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是对各类档案进行日常管理,低保对象申报材料审批后,以户为单元建档,实行一户一号制度[1],在低保户存在期间,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低保户的低保金进行停发、增发、减发等,实施动态监管。档案的管理人员必须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变动表、收入证明、情况说明、审核材料、调查情况等资料进行归档,并装订成册,实行有效管理。
低保档案管理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必须对低保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审批分级管理、日常管理随时归档的原则;并且应规范管理流程,统一标准,确保低保工作进行的井然有序。
2 加强低保档案基础性工作
低保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低保政策的落实情况,反映了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状况,是决策低保资金发放的依据,是低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因此加强低保档案基础性工作至关重要。
低保档案工作的基本内容: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编目、保管期限及移交、档案的利用。
2.1 低保档案的收集及归档
乡镇指派专门人员,对申请低保人员填写的审批表及相关的证明收集整理,建立资料档案。县级民政部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全部归档,做到随办随归,开口管理。
2.2 低保档案的整理编目
由于低保档案是以户为单元建档,为妥善管理大批量档案,应将低保档案按照申请审批过程中材料提交先后顺序或文件重要程度进行排列并编码,放到档案盒里,以便补充材料或增加新材料,低保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对档案进行排列、编号。
2.3 低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及移交
因低保档案实行一户一号制度,实行开口管理,在低保存在期间,其保管期限应在停保后确定,一般再保存5年,须提交机关综合档案室,因为属于短期保存,不需向当地同级档案局移交[2]。
2.4 低保档案的利用
低保档案主要供有关的管理机关及单位使用,不对外开放,未经县级以上机关,不允许将相关的低保资料信息对外公开。低保档案一般仅限内部查阅,不得外借。如若想查询个人低保信息,可凭借身份证和低保证明经审批查阅,但仅可查阅本人不得查阅其他人员档案。
2.5 完善低保对象个人申报材料
低保对象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低保对象申报(审批)表、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状况调查表、诚信承诺书、法定赡养人员签名认可证实表、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以及低保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下岗证、社保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就业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低保审批表仅有一份,由县民政局存档。凡低保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审批。
2.6 加强低保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低保对象个人资料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编号管理。城乡低保档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收集整理,做到一户一档;低保对象个人资料档案不齐全的,各地要以低保对象签到、年审为契机进行收集补齐存档。县民政局应配备低保档案柜和低保档案盒。除低保个人资料建档外,低保金领取存折发放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整(停止)低保待遇花名册等业务资料和公文材料也要一并建档。
3 审批资料类的管理
每户低保对象的审批、复核资料。每户的审批、复核资料中须包含: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对该户的收入核定结果;乡镇的审核意见;县市区民政局“集体审批”的审批意见;各级经办人、入户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签字。新审批和复核有变化对象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县市区民政局存档。审批资料按行政区划或类别分册建档,其中,城市分类施保对象单独建档。每套档案前附相应的《城市(农村)低保对象花名表》,并编号与每户的审批资料一一对应。低保对象定期复核及新审批对象各次、各级的公示资料。公示资料可以照片、登记表或照片电子版等形式存档。公示资料要有相关责任人、三个以上见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资金管理、发放类的档案管理
《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台帐》。台帐后附每次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文件;地方配套资金文件或进帐单复印件;民政、财政、银行对帐记录。其中,台帐的收入要与上级每次下达的资金数、本级投入相一致;支出要与每月(季)《城市(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审批表》的数据一致。每月(季)《城市(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审批表》,及当月(季)《城市(农村)低保对象花名表》(光盘)的总户数、人数、金额等要一致。对《保障证发放登记表》及《保障证》发放情况核查记录。
5 动态报表类的档案管理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对象综合统计表》、《城市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审批表》、《城市低保对象动态情况统计表》、《城市低保对象花名表》(电子版)、《城市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情况统计表》、《城市低保特定救助对象统计表》、《城市低保特定救助对象统计表》按月上报,每月二十五日前报当月报表。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对象综合统计表》、《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审批表》、《农村低保对象动态情况统计表》、《农村低保对象花名表》(电子版)。以上报表按季上报,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三十日前报本季报表。当月(季)各报表间的户数、人数、金额等要相互对应吻合。其中,新审批、复核无变化、终止,复核有变化等对象填写《城市(农村)低保对象花名表》时,要按规定表样分开填写。
6 注重低保信息化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的发展越来越机械化、电子化、信息化。由于低保工作涉及面广,要井然有序地管理不同阶段所产生的低保档案,这对于社会需求发展必定是一种挑战。档案在分级管理时,若审核通过,乡镇民政部门应将低保信息录入到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与纸质档案相应的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
参考文献:
[1]祝小艳.抓住低保管理档案的三个“点”,2009.
[2]何文丽.城市居民低保档案的管理,2004.11.
[3]孙玲.城乡低保档案的规范与高效管理[J].兰台内外,2014.04.
低保档案论文范文第2篇
一、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点
(一) 注重材料全面性。
在低保相关材料收集过程中,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注重材料的全面性, 这一做法不仅有利于保证低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避免判断的误差, 而且能够确保低保档案的规范性。低保档案管理人员在搜集低保申请人资料时, 不仅需要搜集一些政府制定的文件, 还需要搜集申请低保人员的个人信息 (影像图片资料、身份户籍证明、各种药费支出单据以及经济收入测算情况) 、相关部门审查问题等, 需要涉及很多领域、很多阶段, 其内容较为复杂, 这些材料都应该成为低保档案的内容, 通过整理、分类在案。如果低保档案材料收集不规范、不齐全, 将会影响后期的归档工作, 因此,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二) 进行科学分类整理。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 低保档案管理人员应该根据相关材料的编订顺序, 采用规定的格式, 以户头为单位建立个人档案, 妥善保存;对申请人的社会公示、入户调查结论和其他方式审查制定的文件材料, 应该分类整理与归档, 保存在系统档案中。同时, 关于一些领导审批文件、会议研究资料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内容, 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统一集中归档, 进行有效保存。无论是哪一种资料, 档案管理人员都必须按照先后顺序、档案的地区、档案类型、档案形式等方面进行类目代号编制, 在类目内对其进行流水号排序。
(三) 提高档案的服务功能。
低保档案不仅记录了低保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而且是人们群众信息资源库的重要构成部分, 是促进我国社保制度迅速发展的基础, 更是判断社保制度是否发挥其作用的主要衡量标准。所以, 提高档案的服务功能是低保档案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 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及时对低保档案进行分析, 总结分析出低保档案的特征与规律, 同时基于特征与规律制定出相对应的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档案类型、人名索引等检索方式, 对低保档案实体进行完善的同时, 深入挖掘低保档案其他功能, 从而满足低保档案利用的需要。
二、规范与高效管理城乡低保档案的对策
(一) 借助计算机辅助城乡低保档案管理。
在管理一些具有佐证性的纸质低保档案时, 需要对档案资料的内容、时间、特征进行分析, 同时建立完善的低保档案数据库与目录, 有效管理和利用档案。从收集到利用低保档案的全过程, 应该采用数字化档案编号对应纸质文件资料, 对其进行双重管理。其目的在于:确保原始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提供可靠的历史记录;采用数字化管理方式, 利用现代化技术确保低保档案资料的开发与利用。
(二) 借助网络化对城乡低保档案进行管理。
对已经形成低保档案但是不要求具有证据性的材料, 有关部门应该通过网络将原始电子文件传输到数据处理系统中。然后分类、整理、归档、保存在服务器里面。如果资料需要长期保存, 还可以将其保存在光盘中, 为在线储存器节约空间。
(三) 加强城乡低保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
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素质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 必须高度重视档案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一是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对档案管理行为进行有效规范, 同时引导其树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思想和观念。二是组织开展低保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活动, 引导管理人员真正意识到该工作的重要价值, 为他们提供大量的实践机会, 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三是培养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 主要是网络、办公室软件、计算机等运用能力, 从而不断提高城乡档案管理的质量。
(四) 增加现代化设备, 促进城乡低保档案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 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在城乡低保档案管理中使用网络信息传递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 已经成为档案管理工作的必然趋势。所以, 档案管理部门应该积极购入现代化设施 (光盘刻录机、计算机等) , 为档案管理者营造优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调动工作积极性, 从而提高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效率。
加强城乡低保档案管理是传统社会救济方式改革的需求, 是完善新型社会救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低保工作是“民心工程”, 必须深入研究低保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规范管理, 积极创新, 切实发挥城乡低保档案服务功能, 这是低保档案管理人员重点思考的问题。
摘要:本文结合自身多年的档案管理经验, 列举出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 并提出了规范与高效管理城乡低保档案的对策, 旨在更好地促进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城乡低保档案,管理重点,对策
参考文献
[1] 刘斌, 章晓懿.城市低保家庭分类方法与分类施保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 04 (05) :61~63.
[2] 翟羽佳.浅析城乡低保档案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 , 2015, 11 (03) :101~102.
低保档案论文范文第3篇
来源: 甘肃临夏积石山民政时间:2010-07-20 14:43
干部“八清楚”
一、申请农村低保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我县农业户口、且在当地农村居住一年以上、上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家庭。
二、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1、家庭上人均年纯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在校学生除外),而不愿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导致家庭生活贫困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因违法犯罪正在执行刑罚的(本人);
5、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特殊原因除外);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
7、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
8、干部职工家属、村干部及其家属;
9、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
10、因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导致家庭贫困等。
三、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
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及村级民主评议;乡(镇)人民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四、乡(镇)评议机构
乡(镇)由乡(镇)领导、包村干部、民政办、司法所、计生办、财政所等负责人组成。
五、村民评议机构
村建立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人员库(每年调整一次),人数不少于25人,每次评议时由包村干部、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三人共同负责从人员库中随机抽取7人以上组成村民民主评议小组。
六、农村低保分类依据
一类即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重点保障。
二类即家庭部分成员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的,需要长期保障的。
三类即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成员中有患慢性疾病,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四类即单亲家庭、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父母双亡或父母无扶养能力)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有在校就读大中专生的困难家庭。
五类即家庭中有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一年内无法保障基本生活的家庭。
六类即县民政局确定的其他需要纳入的贫困家庭。
七、分类施保及补助标准
农村低保分六类施保,按季度发放资金。一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二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85元;三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70元;四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65元;五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5元;六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40元。
计生“两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
八、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
享受低保的
一、二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年审核一次;
三、四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半年审核一次;
五、六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季度审核一次。确保农村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0一0年五月
群众“五知道”
一、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1、户主申请;
2、村委会入户调查;
3、村级民主评议;
4、乡(镇)政府审核;
5、县民政局审批。
二、申请农村低保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薄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家庭成员有外地户籍的,提供户籍地有关收入状况证明;
5、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复印件;
6、计生“两户”应提供计生部门证明。
三、农村低保分类补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农村低保分六类施保,按季度发放资金。一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二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85元;三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70元;四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65元;五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5元;六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40元。
计生“两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
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实行“一折统”发放。
四、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1、家庭上人均年纯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在校学生除外),而不愿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导致家庭生活贫困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因违法犯罪正在执行刑罚的(本人);
5、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特殊原因除外);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
7、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
8、干部职工家属、村干部及其家属;
9、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
10、因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导致家庭贫困等。
五、监督、咨询电话
积石山县民政局:0930—77216620930—7725002
低保档案论文范文第4篇
1、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答:城市低保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城市居民,主要以货币补助形式,保障其达到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行政行为。城市低保制度实行以差额救助为主体,辅之以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的配套措施,实施城市低保制度应当遵循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
3、**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2011年度**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10/月/人。
4、什么是分类施保政策?
答:城市三无户属于A类家庭,可按保障线30%的标准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重病、以及
一、二级残疾的属B类家庭,可按保障线提高20%的标准差额享受低保待遇;家庭成员中有三级以下残疾的属B类家庭,可按保障线提高10%的标准差额享受低保待遇。其他家庭属3类家庭,差额享受低保待遇。
5、向什么部门申请低保?
答:《**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6、在低保审批过程中需要如何配合?
答:申请人在提交享保申请时要写明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的真实情况,在街道、区民政局入户调查时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7、从递交申请开始多长时间能领到低保金? 答:按照《**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当月提出申请,经过街道、区民政局入户调查合格后,当月审批,次月领取低保金。
8、什么是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答:城市医疗救助是党和政府为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治病难而建立的一项全新的救助制度。我区实施医疗救助遵循实事求实,因地制宜原则;分类救助,区别对待原则;多方筹资,形式多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9、向什么部门递交医疗救助申请? 答:《**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由患者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10、办理城市居民医疗救助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医疗救助应向户籍所在地办事处出示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职工医保卡或者居民医保卡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
2、《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医院诊断书、出院结算单或特殊门诊结算单;
4、患者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患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和得到的医疗赔付证明;
5、办事处出具的低收入证明。
11、对违反工作条例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人员怎样处罚?
答:由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对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采取何种处罚?
低保档案论文范文第5篇
兹有达日县吉迈镇居民多杰卓玛,藏族,29岁,身份证号:632125198410050042,现住达日县政府家属院,住房面积30平米,全家月收入1100元,家中生活特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情况是:本人今年29岁,沒有固定工作,由于父亲去世的早,小时候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也没有工作家中没有牲畜和草山,本人现在月收入1100元左右,再无其它收入。
女儿,彭毛华措,今年只有7个月大,女儿每月吃奶粉要花去800元左右,家中实在是没有其他的收入,难以维持生活。
由于我的收入低,现生活举步艰辛,特请求达日县民政局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多杰卓玛
低保档案论文范文第6篇
下列人员也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1. 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2. 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申请条件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 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1、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
3、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1、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因特殊情况已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不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8、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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