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范文

2024-06-25

团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团员干部是我校团委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力量。为了加强团干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团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团干的模范带头作用,使我校团干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校团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量化考核细则(100分)

一、思想方面(25分)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面前能保持清醒头脑,能与学校的党、团组织保持一致,能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努力。(10分)

2、积极参加团干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与思想道德素质。(10分)

3、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5分)

二、学习方面(15分)

1、学习成绩在班级前30%以内(含30%)。(15分)

2、学习成绩在班级前30%—60%间(含60%)。(10分)

3、学习成绩在班级前60%后。(5分)

4、学习成绩比上次考试在班内名次每进5名加1分,每退5名扣1分。

5、考试作弊的,予以免职处分。

三、工作方面(35分)

1、工作责任心:对工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努力完成所

负责的工作及各项临时任务,不敷衍了事,不拖延塞责。平均约有1/2的

业余时间用于开展工作和活动。(10分)

2、工作计划性:工作、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注意避免盲目

性和随意性,同时做好工作总结,有始有终。开展的活动主题鲜明,形式

新颖,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5分)

3、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主动了解、反映基层情况,

提出工作意见,而不是被动地、消极地对待工作。(10分)

4、吃苦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并能够克服困难,

开创工作新局面。(5分)

5、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工作中注意配合,互相帮助,能够在做好本

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工作;在符合实际的前提下,能不

断的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完成各项工作。(5

分)

四、组织纪律(25分)

1、无故缺席各项活动及会议扣5分/次,无故迟到、早退扣3分/次,

请假务必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事后不补假,无故缺席两次免职,迟到

或早退三次免职。

2、在重大活动中,无故迟到、早退、离岗一次扣10分,两次免职。

3、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未及时上交或敷衍了事扣5分/次,两次免职。

4、未及时传达落实学校团委会议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

5分/次,两次免职。

5、参加会议及活动须严格遵守会议及活动相关规定(包括主持人为使

会议、活动顺利进行而做的临时规定),扰乱会议、活动纪律,造成会议、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扣5分/次,三次免职。

6、对所安排的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委,导致

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20分/次,直至免职。

7、凭个人义气对待工作,搞小团体主义,拉帮结伙,影响团结,情节

轻微扣15—25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直接予以免职处理,并

追究其相关责任。

8、团干无故旷课(突发事件除外),做自动离职处理。

9、学团干部无故缺席例会两次,迟到或早退三次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10、因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直接予以免职。

五、附加因素

1、在国家、省、市、校等组织的重大活动中获奖者将给予加分:国家

级奖励加15分,省级奖励加10分,市级奖励加8,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以上获奖根据获奖证书或证明核定)。

2、工作中有重大创新,并在校产生较好影响者加2--5分(该项得分

由团委书记与班主任共同核定)。

第二章 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是个人自我鉴定、集体打分、组织评议相结合。

2、考核由团委总体负责。考核应先由个人根据细则做出自我鉴定(述

职),由所属年级团总支成员打分,最后由团委根据自我鉴定和本人的实际

表现提出考核意见。

3、兼有多种职务的学生干部,按照其最高兼职的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

进行,但须对其所兼职的各个职务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4、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自动离职或免职或未经批准而自动离职的学

生干部不得参加考核。

5、对获批准辞职或正常换届而未被聘用的学生干部可对其以往的工作

进行考核。

6、考核结果复核后,记入团干考核档案。

7、考核等级:测评分低于60分者为“不称职”,得分在60到75分之

间者为“基本称职”,得分在75到90分之间者为“称职”,得分在90分以

上者为“优秀”。

8、学期末总评在下学期初进行。

第三章 奖惩及其他

1、考核测评“基本称职”者,综合素质加分为相应职务加分的60%,

“称职”者为相应职务加分的80%,“优秀者”为相应职务加分的100%。

2、考核结果将由团委负责及时通报给年级组长及各班主任。

3、团干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学年内至少一次考核

成绩为优秀,有资格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

4、学期总评中“不称职”的团干,免去团干职务。

5、团干考核结果在毕业时,随档案转到毕业生所到单位,供他们在安

排使用和培养干部时参考。

6、在具体实行本规定过程中,如有本规定未载明的情况,由校团委会

同有关人员按本规定内含精神酌情处理。

7、本规定由校团委解释。

团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并党支部、机关科室:

为全面加强干部管理工作,保证干部队伍的团结、精干、务实、高效,结合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实际,经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现将修订后的《干部动态管理考核办法》下发,希望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贯彻。

附:《公司干部动态管理考核办法》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修订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人力资源部、公司纪委、工会、团委。

公司办公室

xx公司干部动态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干部的积极性,建设一支素质高、懂经营、会管理的干部队伍,全面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结合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的基本原则是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坚持过程考察、首升末降、动态考核、注重实绩;实现党管干部与现代企业用人制度的有机统一。

第三条 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和收入挂钩,通过动态考核、民主公开、测评、期满排序、择优重聘,建立起规范的动态管理、周期聘任的机制,做到考核结果联票子、联面子、联位子,激励广大干部勤奋学习,转变作风,努力工作,务实高效,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提供人才保证。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 考核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总会计师组成。下设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成员由党委组织助理、宣传助理、干部科长、劳人科长组成。

第五条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研究制定、修改干部动态管理考核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召开干部考核的有关会议;组织干部定期(半年一次)考核;研究确定定期排序、首升末降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 办公室职责。在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务,进行考核资料的印制下发,认真及时地统计考核分数,指导公司、部门进行考核工作。

第三章 干部考核范围与周期

第七条 干部考核范围为公司管辖权限内聘任(用)的现职在岗干部。分中层干部组和一般干部组,中层干部组包括分公司党政正副职,机关科室(部门)科长、主任、副科长、主任干事,党委组、宣助理、团委书记。其余干部纳入一般干部组考核。考核排序分两组,对中层干部组和一般干部组分别考核、分别排序(以分排序)。

第八条 干部的定期考核一般在当年7月和次年1月进行,为体现动态管理、动态考核,经公司党委研究,可随时组织考核。

第四章考核的方式方法与标准

第九条 考核测评的基本方法:考核测评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定量测评为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内容,定性测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实行无记名投票,每个干部既是考核者,也是被考核者。为保证测评的公开、公平和广泛性,吸收10名工人代表参加测评。

第十条 关于定量测评的说明:

德、能、勤各为20分,测评打分时最高不能高于20分,最低不能低于10分;绩为40分,测评打分时最高不能高于40分,最低不能低于20分。

第十一条关于定性测评的说明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精通本职业务,工作一贯勤奋扎实,廉洁自律,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测评分90分及以上。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分管工作、任务,熟悉本职业务,工作勤奋扎实,廉洁自律,责任心强,工作业绩比较突出。测评分80分-89分。

基本称职: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工作能力基本适应工作要求,有一定的责任心,对分

管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尚能完成。测评分70分-79分。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工作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责任心不强,经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测评分70分以下。

第十二条 考核测评分值的组成及统计:测评分为领导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含副总会计师)、干部组(考核范围内全体干部)和工人代表组。分值比例分别为45%、45%、10%。工人代表组(工人职工代表和工班长)由电脑随机抽取10人,并将姓名及时公布。干部组测评去掉3个最高分,3个最低分;工人代表组测评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由考核办公室负责收齐,分类分别进行统计、核算、汇总。被考核人员不参与所在干部组的分数统计。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三条 岗位调整

1、刚性转岗:对测评结果连续两次在不称职档次的;连续三次测评是最后一名的;连续受到四次诫勉的,中层干部降为一般干部,一般干部安排工人岗位。

2、档次诫勉:对半年测评结果在基本称职档次的,诫勉2个月,半年测评结果在不称职档次的,诫勉4个月。

3、末尾诫勉:中层干部组人员半年测评分数排名最后2位的诫勉1个月,一般干部组人员半年测评分数排名最后3位的诫勉1个月。

4、红线管理:对日常工作中违反《淄博铁路建安开发公司“三违”积分、撞红线管理办法》的,按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调整和考核处罚。

第2项、第3项诫勉时间不重复计算。诫勉期间,免发本人月岗效工资相应档次的15%。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达到称职者继续留任原职务,达不到称职者予以转岗。

对于考核结果虽然不在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档次的,因工作和岗位需要,公司党委有权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分析。对干部考核结果结合干部队伍日

常管理及时进行分析、鉴定,一般为半年一次,根据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及时进行普遍教育和重点教育,强化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考核奖惩

1、与经济利益联挂,中层干部组半年考核前2名、一般干部组半年考核前3名者人均奖励300元。

2、与评先树标联挂。内考核排序在前者,评先优先考虑;受到诫勉者取消各类评选资格;公司、部门党政正职内有一名被诫勉的取消所在公司、部门的评先资格。

3、与干部提拔使用和职称晋升挂钩。考核分数连续两次为不称职档次的当年予以低聘或解聘(含技术职务);连续三次考核排序尾数最后一名低聘或解聘(含技术职务);连续受到四次诫勉的,低聘或解聘(含技术职务)。一般干部和中层干部考核排序前6名,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高一级职称。一般干部和中层干部考核排序后6名,取消当年评先或晋升高一级职称。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 严肃考核纪律

在干部考核中凡存在徇私舞弊、拉帮结派、违反纪律、打击报复行为,一经查实者,当年予以解聘。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执行,同时废止前发《淄博建筑段干部动态管理考核办法》。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团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1.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在校领导的指导下,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团和学生间的桥梁和纽带。

2. 干部素质:

严于律己、刻苦学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全面树立服务意识。

3. 干部责任:

学生干部要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按时、保效完成“文明执勤”工作,认真记录执勤中所发生的情况,若不按时执勤,或执勤过程中敷衍了事,发现一次,每人次减10分

(2)学生会的集体活动要按时参加,一次不到者每人次减10分

(3)各个部门要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活动组织有序,教育意义强,经考证效果好的给部门各个人员加30分。

(4) 在各方面表现积极,得到大家认可的,作为优秀的学生干部学期末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学生会干部以身作则,努力工作,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班级和学校中起到带头作用。

团委

团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臵。”这是新形势下选人用人的重要思想和重要标准,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如何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是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是选准用好干部的迫切需要

德才兼备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德与才是相互统一的。在两者的关系上,德是统帅,是灵魂,是管方向的;才从属于德,受制于德,是为德服务的。以德为先,是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一件大事。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和骨干,其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与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联系在一起,与人心向背联系在一起,与兴衰成败联系在一起。几十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夺取政权并巩固执政地位,之所以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很重要的一条,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过去,我们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为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证。今天,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着深刻的变革,社会思想、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的背景下,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德”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只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

领导干部,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面前经受住各种风浪的考验,才能永远使党立于不败之地。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德的把握上,存在着偏差。有的把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变成“唯文凭、唯年轻”;有的认为现在是搞市场经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好差“无关紧要”;有的把那些吹牛拍马,投机钻营,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看作“开拓型人才”;有的受关系网、裙带网的干扰,甚至把综合素质较差的人提拔起来等等。由于选人用人上面的片面性,没有把好政治关,致使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确有一部分人的素质特别是道德品质不适应党的事业的要求。现在选人用人的群众满意度不高,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只重才而轻德的问题的反映强烈。这个问题要解决,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干部德的评价标准

关于干部德的评价标准问题,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重点看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这“四看”,从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方面对新时期干部的德提出了要求,我们应当在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

政治品德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

1、忠诚于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服从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党的章程,带头履行党员的义务,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胸怀宽阔,党员表率作用强。

2、忠诚于国家,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发展生产力、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努力工作。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的思想。

3、忠诚于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思想上相信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方法上集中人民群众智慧,最终目的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对任何违害群众根本利益为耻辱。

职业道德的评价标准包括:一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上锐意进取、刻苦钻研、精通本职业务,勇于解决棘手问题、忠于职守,敢于和善于负责,具有长远和科学的发展理念,有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二要有原则性,能够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和规定,是非分明办事公道,坚决不做违反原则规定的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纠正错误,树立正气。三要有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坚持不越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办事;坚持“权为民所用”,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搞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坚持不利用权力搞形象工程,不搞形式主义、不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四要有大局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做到自觉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在大局下做好工作。

家庭美德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一是尊老爱幼,对长辈要尊重孝敬,履行赡养义务;对子女承担抚养与教育的责任,

从德、智、体方面培养对社会和国家有用的人才;对配偶忠诚,夫妻和睦恩爱。二是文明健康,相互关心爱护,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情趣,有良好的习惯,脱离低级趣味,不出入低俗场所。三是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保持家庭卫生,居住舒适为宜,根据家庭的财力情况,逐步改善生活,不盲目追求、攀比当前和近期所达不到的居住、交通等不必要的享受。四是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有关规定,教育监督家属和成年子女不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影响力搞特殊、搞腐败,自觉筑牢反腐败的家庭防线。

社会公德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一是诚实守信,遵守事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二是待人平等,尊重不同人的人格和利益,不阿谀奉承,不媚上欺下。三是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公共场合语言举止文明,不参与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四是有爱心,乐于助人,自觉履行社会义务,热心参加公益活动,善于帮助身边的弱势群体。五是与人相处多尊重人、理解人,多付出、少索取。荣誉面前不伸手、反对争功诿过和一切损人利己的行为。六是有正义感,要界限分明,正确的东西积极支持帮助,善于抵制歪风邪气和一切不良行为。

三、干部德的考察办法

对干部德的考察,既要看偶然行为也要看一贯表现,对过去表现和现在的表现联系起来,通过组织考察、民意调查等方式,从为官和做人两个层面上,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分析,达到对干部德的真实评价。

(一)从重大事件中考察德。邓小平同志说过,“所谓德,最主要的,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考察干部德的表现最重要的就是考察干部的政治品德,而一名干部的政治品德如何,能否经得住考验,最能在重大事件中表现出来。特别是在完成急难先重任务,关键时刻的表现,如面对群体性上访事件、抗洪、地震抢险、抵御“非典”等自然灾害的重要时刻,看干部的胆识、意志品质和对群众的感悟,看是否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能否冲在一线,团结带领群众果断行动、妥善解决。在面对职务变动、换届选举、职称评定、进退留转等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之时,通过跟踪考察等方式,观其言、辨其行,看是否有坚定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大局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和荣辱观。

(二)从日常工作中考察。干部的职业道德如何,在长期的本职工作中必定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在干部的职业道德的考察上,一要看干部对工作是否恪尽职守,遵守政策规定和职业道德,对服务对象是否真诚热情,是始终如一还是时断时续。二要在工作作风上是否民主,要看事情上与大家商量、以身作则,团结大家共同做事,与同级协作共事。三要看在名利荣誉面前的得失态度,看其胸襟和觉悟。在考察方式上,要实行干部考核、调查了解服务对象等方式结合的方法,全面考察干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了解干部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为民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真正在平凡的工作中了解干部的真性情。

(三)从现职前的单位考察德。“政声人去后,雁过留名时。”到干部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进行追溯和回访,这时该地区和单位的干部群众对其既没有顾虑心理,又有冷静客观

的心态,加之经过前后任之间的比较,往往更能畅所欲言,评价意见会更加公正和全面。如果考察对象有品德缺陷、作风问题和经济问题,往往更加容易暴露。

(四)从社会行为中考察德。考察一名干部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往往在无人监督的社会行为中表现的最为清楚透彻。因此考察干部的社会公德,不但要看是否随地吐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等日常行为,而且要看勇救落难群众,与丑恶现象坚决斗争等关键时刻的表现,为此应采取适当的方针走访干部所在社区、派出所了解情况,还可根据干部业余爱好情况去了解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了解的情况进行分析,去伪存真,真实评价干部的社会公德。

(五)从家庭生活中考察德。家庭是每个人的归属和港湾,在家庭中人是放松和真实的。一名干部如果在家庭生活中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就是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反之如果对配偶不忠,对父母不孝,对子女不教,那这名干部不但不具备良好的家庭美德,也不具有其他良好的品格。考察干部家庭美德,要了解邻里关系,本人及亲属的意见,在必要时还要征询干部的同学、朋友等各方面的意见,真实地了解干部在家庭中的基本表现,对干部家庭美德做出全面的评价。

团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干部考核制度

一、 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乡机关、站社所干部,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的内容

对公务员的考核,要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能:包括学识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勤: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作风、遵守制度和敬业精神;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工作中的突破创新;廉:包括奉公守法、清正廉洁、遵守纪律和艰苦奋斗。

公务员的考核在实施正常考核程序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重点对公务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进行。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机关负责人或者乡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要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确定的考核结果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及时将定等并有本人签字的《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五、优秀等次比例

优秀公务员所占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本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有效期内)荣誉称号,或本被记集体二等功以上单位的优秀等次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其他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优秀公务员等次所占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核算。提前离岗人员不计入本单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基数。对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考核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考核结果无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考核结果是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调整和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对考核结果的使用,各单位要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对当年考核优秀,给予嘉奖的公务员,采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方式。

对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谈话要有记录。对于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进行离岗培训,具体培训及培训时间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七、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

(一)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欠缺且不注重学习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完成任务困难。工作责任心不够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2、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够好,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2次以上的;

3、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人际关系紧张且影响工作,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5、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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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满意、不满意)票数合计超过50%,其中,不称职票数达到30%,或服务对象评议不满意度在25%以上的;

8、平时记实考核被评为一般3次以上的;

9、应参加离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参加培训补考不合格的;

10、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

3、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4、在外事活动或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威胁、敲诈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6、在履行公职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7、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和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8、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行为3次以上的;

9、因主观原因完不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职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的;

10、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或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且败诉的;

11、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2、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3

13、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4、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5、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6、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满意、不满意)票数合计超过50%,其中,不称职票数超过30%以上的;

17、平时考核评为差在3次及以上的;

18、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19、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20、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本仍无明显改进的;

21、其他不称职情形的。

八、公务员考核相关事宜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一)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半年的;

(二)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半年的;

(三)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一)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之一;

(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

三、受处分人员的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的,参加考核,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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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四)受撤消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五)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六)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七)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四、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其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调任或转任的人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挂职锻炼的人员不足半年的,出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超过半年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三)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四)军队转业到地方的人员,由转业所在单位参阅转业前部队有关鉴定进行考核,一般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

(五)借调的人员,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由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评为优秀的,占借调单位的指标);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期间的情况由借调单位提供。

五、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不计算为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团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范文第6篇

关于实施梁山镇机关领导干部月考评办法的

通 知

各领导、同志: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镇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工作氛围,确保各项创新和发展任务落到实处。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奖优罚劣”的原则,推进梁山镇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机关干部工作考评的领导,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征兵 副组长:杨 飞

成 员:冯鸿鹏、王军胜、李 飞、冉志远、王宏伟、 王若鹰、强 磊、高红霞

李征兵、杨飞负责全体领导考评,一般干部由业务主管或包片领导负责考评(业务主管与包片领导不同时,考评各占一半),考评以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为依据,领导考评结合月初工作任务分解表完成情况考评,同时参考县级部门的考核结果。

二、考评内容和办法

月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业务分管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和包村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四部分组成。因事、因病不在岗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100分的基本分。

1、纪律规范考评(25分)

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

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

②上班时间在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的; ③出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 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

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

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 ⑦完不成学习任务、笔记任务的; 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

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

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擅自离岗的;

③相关人员在起草文件或打印校对正式文件材料中文字差错率在1‰以上;

④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 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

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

②旷工一天的(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 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

④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 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

⑥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参与赌博的;

②干部因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被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

③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失窃、失火等安全事故的; ④违反党纪党规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2、业务分管工作考评(25分)

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管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分管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造成群众投诉的;B、没有完成镇月度中心工作的;C、受到市、县有关部门批评的;D受镇主要领导批评的;E未完成分管半、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分管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

3、临时性工作考评(25分)

⑴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⑵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精准扶贫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4、包村各项工作考评。(25分)

镇上各项中心工作,各村进展情况作为考核包村领导的依据,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予以打分。

每月根据考评打分情况,对干部考评定档次。85分以上的为优秀,85-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进行公示。考评优秀的干部,结合工作予以奖励,年终将12个月考评结果汇总,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半年考核不合格领导干部,重新调整分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当年工资不予以晋升,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者,上报县组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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