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股东退股范文

2024-06-03

股东会决议股东退股范文第1篇

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目前累计亏损*万元,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经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股东***自愿放弃所持有的所有股份,并按亏损比例拿出**万元弥补公司亏损。

2、***退股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1%的股份,***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盈亏由股东***及股东 ***负责,与***不再有任何关系。

3、***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技术。公司盈亏及所需资金按投资比例分担。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各持一份。

5、本协议由***、***、***三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6、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股东退股范文第2篇

会议时间:2014 年月日

会议地点:

参会人员:

会议议题:关于__________公司股东未来退股的事宜 会议内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2014年*月*日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公司是由***四位股东合资创办,股东***:占股份总额的***%;股东***:占股份总额的***%;股东***:占股份总额的**%;股东***,占股份总额的**%。

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经股东会议研究,就股东未来退股的事宜,经全体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协议:

一、同意在未来一年内,如以上所述四位股东中任何人因为个人原因申请退股,则其全部在***公司所占的全部股权转让给***。

二、所有股东一致同意,申请退股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截止至退股申请日时申请退股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股权转让价不增值不溢价。

三、申请退股股东在签订退股协议后,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及其他股东办理相应股权变更手续(包括且不限于工商等职能部

门)。在公司担任相应职务的,还需配合公司办理相应职务变更手续。

四、退股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50%股权转让款,所有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股权转让款。

五、本决议一式五份,由

档一份。

六、本决议由**、**、

股东签名:

股东会决议股东退股范文第3篇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去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为设计任何争议和诉讼。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计算,乙方于

付清全部转让款。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以放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违约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哟管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肖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一份,

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股东会决议股东退股范文第4篇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是由***、***、***三位股东合资创办,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4%;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

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目前累计亏损 2 万元,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经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股东***自愿放弃所持有的所有股份,并按亏损比例拿出 0.66 万元弥补公司亏损。

2、***退股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1%的股份,***持有公司49%的股份,公司盈亏由股东***及股东***负责,与***不再有任何关系。

3、***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技术。公司盈亏及所需资金按投资比例分担。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各持一份。

5、本协议由***、***、***三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6、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有限公司

二○XX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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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以下简称)于XX年月日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是由、、三位股东合资创办,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4%;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

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目前累计亏损 2 万元,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经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股东自愿放弃所持有的所有股份,并按亏损比例拿出 0.66 万元弥补公司亏损。

2、退股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1%的股份,持有公司49%的股份,公司盈亏由股东及股东负责,与不再有任何关系。

3、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技术。公司盈亏及所需资金按投资比例分担。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各持一份。

5、本协议由、、三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6、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股东退股范文第5篇

解答:隐名股东是相对于显名股东而言,是在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隐名股东在有证据证明公司内部确认其股东身份时,享有股东资格。并与显名股东同样负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当隐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签订退股协议书时,协议书的对象不是公司而是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照约定支付相应价金,该协议可以认定为股权转让协议。

本文摘自北京唐湘凌律师编著的《公司并购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该书以“杨东成与区松生等股权转让纠纷上诉案”为点评案例分析了该问题。欲进一步详细了解该问题,建议阅读参考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公司并购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该书主编唐湘凌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他们律师所的团队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该领域的法律问题可以与他们探讨交流、委托处理该领域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电话18601900636,邮箱:lawyernew@163.com)。

法律分析:杨东成与区松生等股权转让纠纷上诉案的争议焦点之一是退股协议书的性质,首先是对杨东成隐名股东地位的确定。

隐名股东是相对于显名股东而言,是指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显名股东,对隐名股东没有做规定,但是,在《公司法解释三》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

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让你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权益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法条精神,实质上是对公司隐名股东权益的认可。笔者认为,只要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力义务,就可以被认定为隐名股东。只要公司内部有证据和事实证明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被认定,隐名股东即享有股东资格。另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能抽逃出资,但是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形式退出公司。基于公司资本维持原则,隐名股东在享有股东资格的同时,负有维持公司资本的义务,即在公司成立后,也不得抽逃出资。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其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退出公司。

该案中,杨东成为宏濠公司的隐名股东,其出资设立的展濠公司是宏濠公司的显名股东。2002年7月17日签订的《股东协议书》和之后的《证明》、《退股协议书》均表明宏濠公司对杨东成股东资格的确认。因此,杨东成具有宏濠公司股东资格。杨东成与区松生、陈乾签订《退股协议书》,根据前文所述,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隐名股东亦不得抽逃出资,因此,《退股协议书》的签订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的对象是区松生和陈乾,并非宏濠公司。且“退股金”的支付者是区松生和陈乾,实际上是杨东城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行为,因此,该协议应认定为股权转让协议,且该协议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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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股东退股范文第6篇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经股东会同意,将其在XXXXXXX公司的 万元全部股权,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 转让方式:乙方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

三、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原甲方在XXXXXXX公司的权利、义务自动失效,若发生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四、 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双方各持一份,报工商部门一份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XXXXX公司 原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XXX将其持有的XXXXXXX公司 万的股权转让给XXX,其他股东对此表示无异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具体转让事宜由XXX、XXX自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转让协议,协议要符合《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到原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备案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XXXXXXX公司 新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于2012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

一、 成立新的股东会,新股东由XXX、XXX组成。

二、 选举XXX为公司监事,免去XXX公司监事的职务,其他公司机构不变。

三、 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

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额 实缴额 比例 时间 XXX 货币 XXX万 XXX万 XXX 2009年11月30日 XXX 货币 XXX万 XXX万 XX% 2009年11月30日

四、通过新公司章程。

上述决议符合《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到核准登记之日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XXXXXXX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第四章第五条与第五章第六条,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原为:“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XXX、XXX”。 现修改为:“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XXX、XXX”。

二、第六条原为:“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自然人XXX货币认缴出资XXX万元,实缴XXX万元,占注册资本90.0%,出资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自然人XXX货币认缴出资XXX万元,实缴XXX万元,占注册资本10.0%,出资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现修改为:“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自然人XXX货币认缴出资XXX万元,实缴XXX万元,占注册资本90.0%,出资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自然人XXX货币认缴出资XXX万元,实缴XXX万元,占注册资本10.0%,出资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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