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安全管理情况范文

2024-06-25

起重机安全管理情况范文第1篇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类起重机械。

三、起重机械购置单位必须检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认可证、操作规程(或说明书)、图纸资料、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报告等是否齐全,并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四、所有起衙机械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

五、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起重机械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设备事故后,或停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行条件良好。

七、起重机械的安装、大修及改造工作,应由具备资质的起重机械专业安装、大修及改造队伍进行。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及改造竣工后,必须对该起重机械进行全面自检和运行试验,自检合格后,应申请法定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进行检验。使用单位要将安装、大修、改造和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和文件等一并归入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自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起重机械金属结构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2、机械及主要零部件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3、液压系统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4、电气及控制系统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配齐。

八、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工作的频繁程度、使用环境恶劣程度及使用维修情况,在法定检验周期内,对起重机械开展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查。

1、月度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防护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 (2)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3)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4)配线、集电装置配电、开关和控制器等有无异常;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2、年度检查主要内容: (1)上述月度检查的各项内容;

(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连接情况; (3)机械部分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情况; (4)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5)动力系统和控制系统等;

(6)载荷试验,可空载和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

九、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在每日作业前应坚持经常性作业检查,检查前先断开电源,不允许带电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离合器、控制器、报警装置的功能、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联断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起重机(或小车)导轨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装况。

十、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的规定,在法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并做好整改工作,检验报告应存入档案。

十一、使用单位必须建立隐患登记和整改记录,发现起重机械有异情况时,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严禁带病运行。

十二、各单位应配备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和日常管理,其人员必须是经专业技术培训,熟悉本专业业务,掌握起重机检验技术,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

十三、对违反本规定者,机电部及安全管理部门可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起重机安全管理情况范文第2篇

1 塔机的选用要求

选择塔机的要求: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需要来确定塔机在覆盖范围内 (即臂长、吊臂最小和幅度为最大时) 的起重量、提升速度、塔机的独立高度、最大提升高度等技术参数。据此选择合适的塔机, 若所选的能力过小会带来使用和安全上的问题, 相反将造成资源的浪费。

塔机使用前应将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拆装许可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图、司机操作证、塔机基础图、地质勘察资料、塔机拆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零部件质保书 (钢丝绳、高强连接螺栓、地脚螺栓及主要电气元件等) 等资料报送塔机检测中心, 经检测合格获得安全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国家明令淘汰机型要坚决禁止使用, 年久失修塔机在鉴定修复后要限制荷载使用。还有一些私自改装的塔机及私人从事组赁的塔机, 这部分塔机年代较久, 又不愿意多投入资金维修, 因而故障频出, 这些现象在工程中应引起高度重视。

2 确保各种安全距离

塔吊在平面布置时要绘制平面图, 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小区, 住宅楼多, 塔吊如林, 更要考虑相邻塔吊的安全距离, 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要保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相邻塔机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发生干涉, 尽量保证塔机在风力过大时能自由旋转。塔机后臂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0cm。塔机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3 科学严格进行拆装管理

塔机的拆装是事故的多发阶段。因拆装不当和安装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机拆装必须要具有资质的拆装单位进行作业, 而且要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拆装人员要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 有一定的拆装经验并持证上岗, 同时要各工种人员齐全, 岗位明确各司其职, 统一指挥, 在调试的过程中, 专业电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很重要, 电工要持电工证和起重工证, 拆装要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 方案要有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并向拆装单位参与拆装的警戒区和警戒线, 安排专人指挥, 无关人员禁止入场, 严格按照拆装程序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 当遇风力超过4级要停止拆装, 风力超过6级塔机要停止起重作业。夜间作业的要有足够的照明。

4 配备足够的安全装置

为了保证塔机的正常与安全使用, 塔机在安装时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 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和缓冲器等。这些安全装置要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

5 充分重视塔机的整体抗倾翻稳定性

塔机的抗倾翻稳定性是安全作业的保障基础下沉、超载、违章作业、安装方法不正确是酿成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 因此必须对塔机的整体抗倾翻稳定性给予足够的重视。

5.1 基础的处理

塔机基础是塔机的根本。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础存在问题而引起的, 它是影响塔吊整体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为了抢工期, 在混凝土强度不够的情况下而草率安装, 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够, 有的是由于在基础附近开挖而导致甚至滑坡产生位移, 或是由于积水而产生不均匀的沉降等等, 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做塔吊基础的时候, 一定要确保地耐力符合设计要求达到0.2MPa~0.3MPa, 否则容易引起基础下沉。达不到要求者要挖深基坑, 分层回填夯实。钢筋混凝土的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础要采取特别的处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础下打桩, 并将桩端的钢筋与基础地脚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础底面要平整夯实, 基础底部不能作成锅底状。基础的地脚螺栓尺寸误差必须严格按照基础图的要求施工, 地脚螺栓要保持足够的露出地面的长度, 每个地脚螺栓要双螺帽预紧。在安装前要对基础表面进行处理, 保证基础的水平度不能超过1/1000。同时塔吊基础不得积水, 积水会造成塔吊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在塔吊基础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5.2 严禁超载、违章

绝大多数塔机的倾翻事故都是超载和违章作业造成的。据国内权威部门对1200例塔机事故分析中发现, 超载、违章占全部事故的70%, 因此必须严禁超载、违章作业。

5.3 不得斜拉斜拽

起重力矩限制器仅对塔机垂直平面内的起重力矩起限制作用, 而对吊钩侧向斜拉重物产生的水平面内倾翻力矩不起作用。

5.4 不准猛然制动和突然卸载

猛然制动和突然卸载所产生的惯性力是难以估量的, 一般都可增大0.3倍的载荷, 从而破坏塔机的整机稳定性。

5.5 禁止大风中吊装作业

当风速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时, 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大风不仅使操作缺少安全保障, 吊重难以就位, 更是造成塔机倾翻的主要因素之一, 因为风载与风速的平方成正比。

6 电气安全要求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要求, 塔吊的专用开关箱也要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漏电保护器的脱扣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 A, 额定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司机室里的配电盘不得裸露在外。电气柜应完好, 关闭严密、门锁齐全, 柜内电气元件应完好, 线路清晰, 操作控制机构灵敏可靠, 各限位开关性能良好, 定期安排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

7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司机和信号工的水平与要求相差较远。现行建筑行业标准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对塔机司机与信号工的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 如要懂得机械基础知识和简单的机械制图, 塔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操作与使用塔机所必需的力学知识, 液压传动的基本知识, 吊具、索具的种类和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捆扎方法, 对所用塔机的机械传动、电气一般故障的判断和排障, 以及有关法规、法令、标准的规定。

8 结语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问题, 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以及企业的形象、声誉和社会影响等, 至关重要。通过加强对塔机以上几个方面的安全治理, 能够有效的预防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各种事故的发生, 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摘要:如果塔式起重机在建筑工程的使用、管理和检测经验等方面存在问题必会引起工程事故, 文章阐述如何加强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关键词:塔式起重机,管理,安全使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96-2010[S].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2] 丁传波, 邓谦, 姚天玮.建筑安全生产.2001.

起重机安全管理情况范文第3篇

1 风险检验技术

风险检验技术指在达到系统稳定与经济协调一致的条件下, 全面剖析系统内部危险出现的几率与引发的后果, 提供风险排序, 确定薄弱环节的一种先进、有效的检验方法。现阶段, 在世界范围内, 主要将风险检测技术应用在锅炉以及压力容器等具有承压特性的设备中。在防爆起重机中应用风险检测技术, 除可科学防范、有效处理安全事故隐患外, 还可缩减安全管理成本, 优化安全检验技术, 提升机电设备的整体检验水平。

2 防爆起重机概述

防爆起重机一般被应用在工矿企业, 在实际生产活动或非常规条件中, 由于起重机违规安装防爆部件, 外加维修保养工作的制约, 非常容易出现泄漏问题。一旦易燃物发生泄漏, 则一定会和空气作用, 致使空气存在爆炸性混合物, 此时若和火源相遇, 便出现爆炸事故。通过长期探索总结得出, 电气火花以及明火等是最为常见的火源。而防爆起重机主要是通过适宜方法合理控制火花与电弧, 利用现代化的防爆技术, 规避电气火花的出现, 在环境中存在的爆炸性气体不会发生引燃, 进而实现防爆的目的。

3 安全检验技术要点

(1) 类型选择防爆起重机应依据实际工况, 结合环境科学选择适宜的防爆起重机, 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主要元件以及器材等应高出整机防爆级别。若在某区域中存在多于两种的类型不同的爆炸物, 所选择的防爆电气设备应保证与危险系数大的爆炸等级以及自燃温度偏小的等级保持一致。若功能条件一样, 则应首选结构简单的防爆电气设备, 另外, 还应权衡同一工程所需防爆电器设备之间的互换性, 进而为相应的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2) 关键零部件检验 ①对于防爆级别位于ⅡC等级的所有起重机, 应面向吊钩表面缠绕一层铝合金, 也可针对因碰撞作用所引起的吊扣出现火花问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②针对钢丝绳脱槽问题, 装设防脱槽装置, 配备导绳器, 这些材料的组成成分主要为铜合金。③对于车轮踏面、轮胎边缘, 应借助铝合金来制造, 也可应用无火花材料, 控制小车运行速度每分钟不超过十米, 大车运行速度每分钟不超过二十五米, 防爆级别处于ⅡC等级时需要控制其速度每分钟不超过十六米。④对于双梁起重机, 尤其是大吨位的, 其制动器一定要选择隔爆型, 以此来隔离高温部件, 使其位于隔爆外壳中。而减速器等零部件应实施通风散热。⑤对于电缆滚轮、限位碰轮, 需要利用青铜黄铜来制造, 当防爆级别处于ⅡC等级, 应利用不锈钢钢丝绳充当牵引绳。⑥运行轨道部位若存在连接处, 则需进行焊接连接, 确保焊接打磨平整, 且不存在锈蚀现象。⑦缓冲器材质主要为橡胶, 也可利用聚氨酯来制造。

(3) 电气设备检验 ①对于馈电装置, 其供电电源主要为TN-S系统。若起重机的体积偏大, 则小车馈电需使用电缆导电, 同时安装牵引绳。对于大缆车, 则需应用无芯电缆, 且每一个电缆之间不存在接头。②对于防爆型电气设备, 其引入以及引出电缆需要利用密封圈进行压紧密封, 而没有利用的电缆, 在其出口部位应通过钢质厚度超出两毫米的金属盖板进行封堵;对于隔爆型设备, 其隔爆面不允许出现沙眼与锈蚀等不良现象。清洗磷化层以及无电镀以后, 需要涂擦电力复合脂, 保证紧固螺栓齐全, 且不存在松动问题。③对于电动机与总电源开关等弱电设备, 主要借助隔爆型设备进行防爆。其中隔爆型设备除保证防隔爆外壳可负担内部产生的爆炸压力, 不出现破损现象外, 还应保证隔爆外壳自身的接合面可隔离爆炸火焰, 以免传向壳外, 使得爆炸性混合物燃烧。由此可知, 防爆外壳材料与厚度需达到强度标准, 同时, 每一个接合面的极限间隙都应符合相关标准。④对于控制器以及传感器等弱电设备, 主要通过本安型设备进行防爆。具体来说, 本安型防爆指代利用电路电气参数管控, 进而保证最危险条件下出现的火花能量不超过最小点燃能量, 也可让导线与元器件由于放热反应形成的表面温度不超过可燃混合物的标准温度。本安电气设备连接非本安设备时需要提供防爆安全栅配套设备, 以免危险电流贯穿本安电路, 削弱防爆性能, 降低最终的防爆效果。

4 结语

笔者依照日常检验工作, 围绕防爆起重机进行了初步探讨, 着重探究了风险安全检验技术。在未来, 风险检验技术将成为防爆起重机进行常规检验的主要方面, 不仅要合理选型, 而且应认真检验关键零部件与电气设备等, 确保防爆起重机可正常、稳步运转。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 防爆起重机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 在电厂以及军工企业中均有所应用, 这些场所具有一定危险性, 存在爆炸性气体, 当其与明火相遇时, 会出现爆炸现象, 引发伤亡事故, 带来严重的财产与不可挽回的生命伤害。笔者将围绕防爆起重机展开探讨, 希望可为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风险,防爆起重机,安全检验

参考文献

[1] 鞠成伟, 严波, 张更娥, 等.基于风险的防爆起重机防爆系统安全检验技术研究[J].装备制造技术, 2014, (5) :150-153, 168.

[2] 张强.风险的防爆起重机防爆系统安全检验技术研究[J].中国化工贸易, 2015, (34) :115-115.

[3] 王新华, 蒋漳河, 谢超, 等.防爆起重机危险点燃源辨识及预防措施[J].起重运输机械, 2013, (2) :82-86.

起重机安全管理情况范文第4篇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法》

2、《安全生产法》

3、《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7、《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

8、《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

9、《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建通[2008]127号)

10、其它法律、法规。

二、工程规模和建筑起重机械概况

(一)工程规模

拟建设**楼一幢,七层钢筋砼框架结构,采用预应力管桩基础,4314.25m2,工程预算造价约592万元,层高3.2m,建筑总高度25.4m。

(二)建筑起重机械概况

根据本工程主体工程量和装饰工程量的大小,本工程拟设置一台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井架选用二斗车架体,屋面高度为22.4,搭设总高度为25.6m(16节)。

第二章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单位起重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 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工程起重机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1、因检查维修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

2、操作不档;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发的事故。

第四章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设置

(一)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1、指挥机构的设置

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为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由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各承包组组长等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项目部项目经理

工程应急反应小组: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长成员、义务消防队成员通讯负责人。

2、指挥机构的职责

在应急情况下,值班人员组成最初应急组织。值班主管一旦发现或接到紧急情况通知,应马上确定应急级别,报告现场指挥或应急总指挥,调动应急反应小组。在此阶段的指挥和控制通过现场指挥中心来执行,作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总指挥(项目经理)的指示,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或指挥联络外界。事故发生初期,先由值班主管担任初期应急岗位指挥,直到按应急预案规定的负责人到岗位后再交接岗位,正式启动应急预案。

(二)项目应急救援小组名单

(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任务

(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求做到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率,减少事故的损失。

(2)指导群众防护,防止事态发展,组织群众安全撤离现场。

(3)迅速控制危险源,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测定事故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4)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协助公司等上级部门对事故调查。

(5)做好现场清洁,减少、消除事故灾痕。

第五章

应急救援报警和联络方式

根据事故规模危害程度紧急情况确定报警方式,包括城市公用特殊通讯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气象站121。

项目部应急救援通讯网络包括本工程应急办公电话:

,明确联络方式:应急救援联络方式有:

(1)电话;

(2)应急机构人员手机;

(3)场内广播。

第六章

事故的紧急处置措施 事故处理程序: 排除险情

发现事故

尽快切断电源

救治伤者

查明原因、处理 善后

发出警报,通知应急小组

1、一旦事故发生,不论事故现场何种情况,发现事故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大声呼叫),由机械操作人员切断电源,通知周边作业人员全部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用手机通知项目应急总指挥和联络员。

2、应急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应急机构人员,带齐必要工具,到事故现场集中。

3、应急救援人员集中后,应全面听从应急总指挥的安排,合理分工,一方面排除险情,一方面组织救援人员对伤员实施救护,并根据伤情,实施救治或转送医院(汕头市潮阳区西胪卫生院)。

4、险情排除,人员得到有效救护后,应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按事故类别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第七章

应急保障条件

1、抢险队伍

项目部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小组,由项目经理任总指挥。

2、应急救援装备

项目部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值班电话、报警电话、灭火器材、消防斧、防毒面具、紧急照明灯具、应急药箱及担架等。

3、应急救援药品

外用药品:通常有双氧水、雷佛奴尔水、红药水、碘酒、消毒棉签、药棉、纱布、胶布、绷带、创可贴、跌打万花油、眼膏、碘胺结晶、烫火膏、清凉油或驱风油、三角巾、急救包等。

4、内服药品:人丹、十滴水、保济丸或藿香正气丸、一般退烧药品等。 第八章

应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应有序进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为主;统一领导指挥、人员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现场自救与上级或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人员急救步骤:急救是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员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对调查人、伤病员或其他人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工厂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应请人去呼叫救护车,你可继续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简单的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2、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当机械性伤害发生时,应尽快将伤员搬支安全地点进行包扎、止血、固定伤肢,应急以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1)止血

①出血的种类

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出血对象小喷泉一样喷出,时间捎久,就会有生命危险;

静脉出血:血色暗红,出血时慢慢流出,时间久了也有危险;

毛细管出血:血色鲜红,出血时血液从整个伤面渗出,常自动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加压包扎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带止血法。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纱布或干净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垫子盖住伤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绷带加压包扎,就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脏的一头)用力压向其下面的骨头,阻断血液来源,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过的棉花或纱布堵塞在伤口处,在用加压法包扎,在此适用于腋窝、肩部、大腿部伤口的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止血带止血适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当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时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带,也可用绷带、三角巾、布带等代替,使用止血带时要记住六个字:快、准、垫、上、适、放。

快:动作快,抢时间;

准:看准出血点,准确包扎止带;

垫:垫上垫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肤上;

上:扎在伤口上方,接近伤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适:松紧适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放:每隔半小时放松2~3分钟,松止血带时,应同时用指压法压迫止血,缓缓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伤肤、减轻疼痛。

①扎注意事项:动作要轻而熟练,不可碰撞伤口。包扎部位要准确接触、覆盖伤口的敷料要干净,最好经过消毒。包扎要牢固,紧松合适,打结应避开伤口。

②扎用器材:有条件时可用三角巾,四头带和专用绷带等包扎救护材料。当无专用材料时,可灵活的采用身边干净的衣服、毛巾等进行包扎。 第八章

应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应有序进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为主;统一领导指挥、人员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现场自救与上级或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人员急救步骤:急救是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员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对调查人、伤病员或其他人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工厂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应请人去呼叫救护车,你可继续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简单的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2、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当机械性伤害发生时,应尽快将伤员搬支安全地点进行包扎、止血、固定伤肢,应急以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1)止血

①出血的种类

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出血对象小喷泉一样喷出,时间捎久,就会有生命危险;

静脉出血:血色暗红,出血时慢慢流出,时间久了也有危险;

毛细管出血:血色鲜红,出血时血液从整个伤面渗出,常自动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加压包扎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带止血法。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纱布或干净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垫子盖住伤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绷带加压包扎,就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脏的一头)用力压向其下面的骨头,阻断血液来源,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过的棉花或纱布堵塞在伤口处,在用加压法包扎,在此适用于腋窝、肩部、大腿部伤口的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止血带止血适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当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时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带,也可用绷带、三角巾、布带等代替,使用止血带时要记住六个字:快、准、垫、上、适、放。

快:动作快,抢时间;

准:看准出血点,准确包扎止带;

垫:垫上垫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肤上;

上:扎在伤口上方,接近伤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适:松紧适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放:每隔半小时放松2~3分钟,松止血带时,应同时用指压法压迫止血,缓缓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伤肤、减轻疼痛。

①扎注意事项:动作要轻而熟练,不可碰撞伤口。包扎部位要准确接触、覆盖伤口的敷料要干净,最好经过消毒。包扎要牢固,紧松合适,打结应避开伤口。

②扎用器材:有条件时可用三角巾,四头带和专用绷带等包扎救护材料。当无专用材料时,可灵活的采用身边干净的衣服、毛巾等进行包扎。 第十章 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执行,并办理产权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各种防护措施应齐全、有效,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项目部必须制订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建筑起重机械应配备持建筑特种作业物料提升机操作工上岗证的人员,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4、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5、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载,操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6、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应同时使用棘轮保险卡牢。

7、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闸刀,并将运送物送下。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紧电源控制箱,防止无关人员随意操作。

起重机安全管理情况范文第5篇

根据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塔吊行业劳动用工情况书面调研的通知》要求,我们对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使用、租赁和用工情况开展了摸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建筑塔吊设备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取得备案证书的建筑塔吊764台(东港市212台,凤城市206台,宽甸县35台,市内四区311台)。建筑施工现场在用塔吊数量为364台,从事塔吊行业劳动者约1800人次。

二、建筑施工塔吊租赁企业总体情况

我市现有建筑施工塔吊租赁企业112家,均为私有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专营建筑施工塔吊租赁企业28家,房屋总承包单位兼营租赁企业84家。从事建筑施工塔吊作业特种作业人员1019人,其中建筑施工塔吊司机513人,建筑施工塔吊安拆人员277人,建筑起重机械司索信号工229人。以上人员均与使用塔吊设备企业及塔吊租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采取固定用工和临时用工两个方式。

三、对建筑施工塔吊安全监管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城建局或其委托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对属地企业及在建施工现场建筑塔吊使用、安拆等进行监管。今年针对重点时期、重

1 点部位开展了一系列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尤其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办理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我市进入汛期以来,又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度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筑施工塔吊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而且大多数从业人员与使用塔吊设备企业采取临时用工方式,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就业形式底数无法准确掌控,且建筑用工管理不在安全站职责范畴。

2.塔吊租赁企业的租赁行为不在建设安全监管机构管理,建设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也没有对塔吊租赁企业的约束手段。

五、工作意见和建议

1.我市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已全部下放到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将此文件下发到各县(市)区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研。

2.按照工作职责,我们只对建筑施工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管,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行为不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因此对专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的具体情况了解不详,建议对租赁行为主管部门进行调研。

丹东市建设安全监督站

2018年8月2日

起重机安全管理情况范文第6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3年6月1日第373号令)、质检总局2001年12月21日实施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定义

公司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

二、特种设备的购置

公司需要购置特种设备,首先由公司计划部门列入设备购置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门负责购置。购置的设备必须是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前必须到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有关手续。

特种设备技术资料须单独建档,并做到妥善保管。

三、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改造

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由设备部门负责,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后使用前须经保定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验收合格。安装、维修和改造的有关资料存入档案。

四、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定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由设备部门负责。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保定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提出检验要求。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检验周期如下:

(一)锅炉每年1次检验;

(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

1、2级,每6年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一次全面检验;

(三)起重机械每2年1次;

(四)厂内机动车每年1次;

检验合格证明由设备部门存档。

五、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

公司各使用特种设备的部门,要明确1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明确每台特种设备使用的保管人,做好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和记录好《设备运转记录》。

一般维修工作,可以由本单位进行,大修改造,必须聘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六、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

特种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档案室和设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档案包括:

(一)新设备的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设备大修和改造技术资料;

(三)定期检验记录;

(四)保养记录;

(五)设备运转记录。

七、设备操作人员守则:

(一)操作设备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体检合格,并经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二)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全面掌握特种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规律,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三)每天使用前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故障时不得使用。

(四)使用中随时观察设备是否正常,发现故障,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五)严格遵守起重设备“十不吊”规定。

八、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要及时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后,要向注册登记的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九、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如倾覆、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等)后,事故单位要立即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首先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其次是要抢救国家财产,并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公司接到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向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二OΟ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除遵守一般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颁发国家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并熟知操作机械的性能,方可独立操作。

2、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进行日常保养并作无负荷升降和运行,检查其制动器和限位器的可靠性,空运行合格,然后进入工作。严禁使用有故障的吊车。

3、如起重机起吊超过吊重35%重量,每次起升前应吊起距地面100~200mm高度检查制动,制动可靠继续作业;

4、起吊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重量,在接近满载时,禁止同时做两种动作;每次吊物必须捆扎牢固平稳,试吊后才能起运。

5、起重机吊物运行时,重物起升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m高,不应在设备上方通过,必须从设备上方通过时,吊物底部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

6、吊物尖锐棱角与吊索接触处,应加软垫,以免将吊索克断;严禁歪拉斜吊或吊运埋在地下的吊物。

7、操纵起重机应精力集中,遵守指挥人员的口令、手势,并注意前方有无障碍物或其它人员,吊物下严禁人员穿行或从人员上部穿行,严禁手托吊物随车行走;吊运的物品应走指定通道,并高于下面物体0.5米以上。

8、起吊重物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落平稳,尽量避免紧急刹车或冲击;当重物接近终点时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动用行程限位器。

9、吊物上严禁站人,严禁对吊挂的重物进行加工,严禁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严禁离开工作位置。

10、起重机作业时,严格执行“十不吊”和“八严禁”制度;

11、起重作业如遇有特殊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将重物安全平稳落地;

12、吊运结束后,将吊车停放在规定停放处,吊钩升到上限位,切断电源。

13、登高检查修理时,切断主电源,挂上标志牌;无遮栏的地方一定要使用安全带,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4、操作人员必须认真保养设备并做好设备运转记录。

附件二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工必须经过保定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能操作。

2、内燃叉式起重机出车前应检查:

(1)散热器冷却水应充足,燃油箱的油应加足; (2)润滑油及液压油油量应符合要求;

(3)制动转向,变速机构灵敏可靠,轮胎气压充足,门架及货架动作性能保持良好; (4)电气良好; (5)变速杆在空档位置

3、电瓶叉车出车前应检查

(1)蓄电池内电解液应充足,电压及电解液比重应合乎规定,各电桩头应坚固和清洁,安全熔断器应完善。 (2)转向及制动灵敏可靠。门架及货架动作性能良好。

4、起步以前,司机必须观察车辆周转通路情况,并先鸣喇叭,然后开车。进出大门和在厂房内行驶,以及倒车时,速度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在厂区马路上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5、行驶靠右方,货叉应离地200~300毫米,两辆叉车同时行驶时,前后应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行驶时,车门两侧和铲斗内、车叉上严禁站人;严禁除司机外的其它人员坐在叉车的任何部位;时刻注意路况和前方有无障碍物以及行人,做到谨慎驾使、文明礼让。

6、不准超负荷装载,不得超重(核载量)、超高(2米)、超宽(两侧各0.2米)装载;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各种物品装载要牢固,不得倾斜。

7、叉车会让时,应该空车让重车,支线让干线,室内让室外,小转弯让大转弯。

8、叉车转弯,后退或行驶在狭窄通道,路面不平处,以及在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均应低速行驶。

9、叉车临时停车时,不准在道口和有坡度的路面上。

10、叉车在进出避让和转弯时,应该鸣喇叭。

11、禁止叉车货叉载人行驶和升降。

12、非紧急情况,禁止使用紧急制动。

13、叉车在行驶中发现有异状,异声和异味时,应立即检查,叉车有故障时,不得进行作业。

14、插取货物和托盘时,叉车的货叉应该对准托盘的插入孔,水平方向插入,尽量避免碰撞,取托盘时,货叉插入托盘后稍微起升,然后门架后仰。放托盘时,货叉先下降至离地面100mm左右,然后使门架前倾到垂直状态,降下托盘于地面上,脱出货叉。

15、禁止叉车使用货叉顶货,拉货。

16、叉车在插取易碎,贵重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要用安全绳,并应有专人引导,才能行驶。

17、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输;不准单叉作业;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货物;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18、作业完毕后应停于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尽量避免露天停放。内燃叉车要将变速杆置于空档。并用手制动器刹住叉车。

19、内燃叉车的发动机操作规程,应按照内燃机有关条例执行。

附件三

储气罐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操作者必须按时检查和维护储气罐的设施完好:

1、每天工作前必须用压力气体吹净罐中残留的冷凝水,工作结束必须打开罐底的排气阀门,将压力空气排空,将阀门关闭。

2、必须检查压力表是否完好,安全阀每月应手动试验放气一次,以防密封面粘联。

3、储气罐附近严禁热源并禁止撞击;外表应涂漆保护。

4、严格按储气罐标明的额定压力使用,不得超载使用。

5、储气罐周围保持卫生,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6、工作中要时常巡查,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马上停止空气压缩机。

7、气罐使用和运用情况应及时认真记录到运转记录中。

附件四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 凡操作0.07Mpa以上压力的锅炉司炉人员必须执行本规程。

2、 锅炉司炉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并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合格证。

3、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兼作其它无关的工作。锅炉熄火后,压力虽未降至大气压,可以不用看管,但锅炉房必须上锁。

4、 司炉人员必须熟悉锅炉房内的一切设备。

5、 锅炉房内应有充足照明。

6、 未经司炉人员允许,其它人员禁止进入锅炉房。

7、 新装锅炉使用前,必须将锅炉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证件送当地 劳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 新修或停用过的锅炉,须经仔细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点火。

9、 锅炉点火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检查锅炉内部有无遗留下的工具或其它杂物。 (2)检查主汽管,给水管、排污阀等的临时堵头、堵板是否已经取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总汽阀、给水设备是否已经装好,各部分螺栓是否上紧。 (3)试验各部分的阀门是否灵活。

(4)检查压力表是否以超过检验期,最高压力红线标志是否明显,指针是否停在零位,连接压力管子的开关和阀门是否在开启位置,有无检验单位的铅封。

(5)水位表上的汽水开关应该打开,放水开关应该关阀,最高及最低水位线应该明显,玻璃管(板)应该明亮。 (6)检查有无杂物妨碍安全阀的动作。

10、检查完毕,向炉内加水至水位表的1/3时停止,即可点火。

11、点火前先打开档风板和灰门做十几分钟的自然通风,有鼓风机时应开动三四分钟进行通风,然后关闭挡风板和灰门,开始点火。

12、点火时应缓慢燃烧,减低通风,炉内火势要均匀,慢慢加热和均匀膨胀,点火时间延续2~3小时。应经常注意水位表水位、压力表指针的情况是否良好。

13、当锅炉汽压上升到0.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表。具体方法如下:

(1)开启放水开关,使汽连管、水连管、玻璃管(板)得到冲洗。

(2)关闭水开关,冲洗汽连开关和玻璃管(板)

(3)开启水开关,关闭汽开关,冲洗水连管和玻璃管(板) (4)关闭水开关,开启汽开关,检查锅炉水位,这时水位应迅速上升,并有轻微波动。如果水位上升缓慢,表明水位表的水连管还不畅通,应继续冲洗至正常为止。冲洗的动作要缓慢,以免玻璃管破裂。在操作时,脸部不要正对玻璃管,以免玻璃管炸裂伤人。

14、当锅炉压力上升到工作压力时,试验给水设备是否良好。

15、送气前司炉人员应与用汽部门联系,稍开蒸汽阀暖管再缓慢开大送汽。蒸汽阀全开后应回旋半圈,防止蒸汽阀因垫胀而卡死。

16、两台锅炉并联使用时,正式送汽前,应检查锅炉内的蒸汽压力与主锅炉的压力是否相称。锅炉内的蒸汽压力应低于主锅炉压力0.02MPa(0.2公斤/厘米²)

17、正常运行时,锅炉内的水位应在最高与最低之间,变动应当轻微。

18、压力表的指示数值,不得超过最高容许工作压力。

19、水位表不得有泄漏现象,每班至少应清洗一次。水表玻璃管应有防护罩。

20、严禁一切可能影响安全阀动作或可能造成安全阀动作不准确的行为。

21、安全阀出现故障时,应随时停炉检修。

22、安全阀压力应按下列数据调整:

双筒式第一阀应较工作压力增加0.2Kg/cm²;二阀应较工作压力增加0.2Kg/cm²;单筒式应较工作压力增加0.2Kg/cm²。

23、如果安全阀已在排汽,而压力表只指到最高压力红线,应检查原因,进行处理。

24、 如果发生汽水共腾,或水位表产生泡沫,应减低负荷,冲洗水位表,进行排污放水。

25、根据煤灰的厚度,确定每班清炉次数,一般为1~3次。清炉应在低负荷时进行。禁止在炉前用水浇熄炉灰。

26、锅炉供汽时,严禁在炉体上进行焊接锤击以及拧紧人孔,手孔螺帽等修理工作。

27、禁止用管子或铁棍撬动各阀门,以免折断。开关阀门时应缓慢。

28、埋火前应先将炉排的炉灰扒去,把燃煤往后推,使燃煤堆集在一起,然后投入比较湿的煤,把燃煤压住,关闭挡风板,适当打开灰门、炉门向炉内上水,保持水位在标准水位上两厘米。

29、埋火后仍应经常检查炉水和汽压的变化,防止燃煤复燃或熄灭。

30、停炉或熄炉检修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停止向火室内供给燃料,关闭挡风板,停止送风,若并炉使用时应将炉内主汽阀关闭;

(2)锅炉内的水位应保持高于水位表正常水位2cm; (3)将火室内的燃煤扒出;

(4)打开挡风板使锅炉和烟道内的余热逐渐散发; (5)经过6~12小时后,洗除煤灰,煤渣;

(6)当锅炉汽压降至1.5大气压时。打开空气阀或提起安全阀,将蒸汽排出;

(7)排完蒸汽一小时后,打开入孔道门。在操作时,要用绳子或铁丝栓住螺杆,防止卸下螺帽后,拿不住打伤人。 (8)当炉水温降到40~50℃时,才可将炉水放出。

31、 锅炉放水完毕,应立即进入锅炉清除水垢,否则水垢干后清除比较困难。

32、 禁止向大室内浇水熄灭。

33、 遇有下列情况量,应立即采取事故停炉措施;并报告主管人员;

(1)汽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压力,虽已减少送风,并加强注水,安全阀以喷汽,但锅炉压力仍继续上升; (2)水位表看不见水位,采用叫水法进行试验,仍不见水(说明水位已在水连管以下);

(3)虽加强注水,锅炉水位仍继续下降;

(4)水位表,验水开关、安全阀、压力表损坏,短时不能修复;

(5)附属水管、汽管、火管等爆炸;破裂;发生严重泄露; (6)锅炉炉身发生变形,裂纹,鼓包; (7)易熔塞熔化;

(8)发生其它故障,有引起危险事故的可能。

34、事故停炉应按停火程序进行处理。如不是缺水或漏水,在紧急停炉前,仍可向炉内供水,降低汽压。遇到缺水事故严禁进水或提升安全阀排汽,变动出气阀门等任何工作,防止锅炉受到急剧的应力变化而事故扩大。

35、如火灾威胁到锅炉房,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应沉着并实行紧急停炉,同时向炉内加强注水,并将蒸汽排出室外。

36、锅炉应有运行日记,记录运行情况,交接班人应签章。

37、如接班人未按时到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38、锅炉发生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禁止交接班。

39、醉酒或患病的司炉人员不得值班。 40、司炉人员作好下列工作才能交班: (1)清除炉渣,炉灰;

(2)锅炉设备及各项工具整理清洁; (3)将运行情况记在运行日记内; (4)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注意事项。

41、如前班发生事故,接班人员应协助前班处理完毕后才能接班。

42、接班的司炉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检查压力表指针动作是否灵敏。有三通开关的压力表还应作冲洗试验;

(2)冲洗水位表和验水开关,检查锅炉水位是否正常; (3)检查安全阀铅封是否完整,有无漏汽,并做手动提升试验;

(4)试验注水器,水泵等的作用是否良好; (5)检查所有水阀是否良好,并检查它们的开度; (6)检查锅炉各部分是否有鼓包、泄漏、裂纹情况; (7)检查各项安全设备,材料备品、灭火工具,维修工具等是否完整;

(8)检查压力表、水位表、给水设备和照明设备是否良好。

43、接班人员检查完毕,认为合格,即应对锅炉设备的完好负责。交班人员应在运行日记薄上签字。

44、锅炉洗炉间隔时间应根据水质及水垢情况而定。

45、洗炉时应按第30条的顺序进行停炉,当放出炉水后,应立即用水冲洗炉内水质(水压应在2-4Kg/cm²)。水垢厚度不超过0.5mm,局部水垢厚度不超过1mm时,若冲洗不掉可用着碱法人工铲除。铲除时不得损伤钢板。

46、洗炉的同时应检修各种附件,并清除锅炉各处烟灰及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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