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弃土场施工工艺

2022-07-26

第一篇:取弃土场施工工艺

取弃土场环、水保措施小结

一、取土场

1、DK484+088线路左侧约3000m处,道路进行顺坡,留出排水坡,取土场处开挖导流水沟,山体一侧进行了刷坡及防护处理,防止下雨冲刷山体滑坡或垮塌。

2、DK491+350线路左侧约500m王岔沟村取土场道路进行顺坡,留出排水坡,取土场处开挖导流水沟,山体一侧进行了刷坡及防护处理,防止下雨冲刷山体滑坡或垮塌。

二、弃土场

1、DK489+260线路左侧约1500m川口村弃土场弃土进行整齐堆放,片石及垃圾土单另堆放,且堆放不超过一定高度,防止滑下伤人。弃土场道路进行了找坡顺坡,开挖的导流水沟。

2、DK491+600线路左侧约800m二十里铺村弃土场弃土进行整齐堆放,片石及垃圾土单另堆放,且堆放不超过一定高度,防止滑下伤人。弃土场道路进行了找坡顺坡,开挖的导流水沟。当地无明显水源,水环境相对保护较好。

三、环水保工作措施

1、加强对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的保护,组织开展环水保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随时制止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发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2、实行标准化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将环保工作进行层层分解和具体化,建立企业内控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

3、广泛开展环水保教育工作,做到全员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

增强全体职工环保意识,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自我约束能力,保护和改善工程所在地的生态环境。

4、做好施工现场各项环水保工作,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确保降低噪音和减少环境污染。

6、加强对排洪沟、生产生活垃圾、废水排放及施工便道、生活营区的绿化等管理工作,对施工便道进行定期洒水,保证各项指标达环境管理标准。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

包西铁路通道陕西段工程指挥部

第一项目部 2010年5月24日

第二篇:弃土场拦砂坝施工技术方案

一、 工程概况

K88+688桥弃土场拦砂坝位于K88+880左60米处,采用10号浆砌片石砌筑,墙身高6.0m,其余两段墙身高7.0m,顶宽为1.0m。

二、施工工艺及方法

(1) 基坑开挖

土质基坑的开挖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清理基底。石质基坑开挖采用小型松动爆破法,人工配合机械出碴。基坑开挖前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基础平面位置和地面标高复测,在监理工程师未批准前不得进行开挖。基坑开挖成型后,基坑几何尺寸要大于设计尺寸0.5~1m,便于拆立模型。为便于基坑开挖过程中的检查校核,基础轴线控制桩应延长至基坑外加以固定。

基坑开挖始终都应保持良好的排水。在水中进行挖基时,必须采取围堰及抽水泵等有效措施进行排水,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地面排水系统的畅通。

开挖完成的基坑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 砌筑基础浆砌片石

砌筑基础浆砌片石之前,应对基底进行清理,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砂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mm,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片石的最大尺寸不应超过填放石块处最小尺寸的1/4,石块的最小尺寸不得小15cm;应选用无污渍、无裂隙、无夹层、未风化和经灼烧的石块,其抗压强度不得低于30Mpa。

在砌筑前每一石块均应用干净水冲刷干净,并使其彻底饱和,垫层亦应干净并湿润。所有石块均应座于新拌砂浆之上,在砂浆凝固前,所有缝应满浆,石块固定就位。垂直缝的满浆系先将已砌好的石块的侧面抹浆,然后用侧压砌置下一相邻石块;或石块就位后灌入砂浆。当用小石子混凝土填满垂直缝时,应用扁钢捣实。垂直缝应与邻层的垂直缝错开。一般水平缝与垂直缝宽度,当用水泥砂浆砌筑时不大于40mm,当用小石子混凝土砌筑时为30~70mm。可以用厚度不比缝宽大的石片填塞宽的垂直缝。

片石应分层砌筑,一般2~3层组成一个工作层,每一工作层一大致找平。当砌体相当长时,应分几段。砌筑时相邻段高差不大于1.2m,段与段间设伸缩缝或沉降缝,各段水平砌缝应一致。先铺砌角隅石及镶面石,然后铺砌帮衬石最后铺砌腹石。应选用具有比较整齐表面的大尺寸石块作为角隅石及镶面石。相对长和短的石块应交错铺在同一层并和帮衬石或腹石交错锁结。如果石块松动或砌缝开裂,应将石块提起,将垫层砂浆与砌缝砂浆清扫干净,然后将石块重铺砌在新砂浆上。在砂浆凝固前应将外露缝勾好,勾缝深度不小于20mm。如果条件不允许时,应在砂浆未凝固前,将砌缝砂浆括深不小于20mm,为以后勾缝作准备。

勾好缝或灌好浆的砌体在完工后,视水泥种类及气候情况,在7~14d内应加强养生。所有灰缝应填满砂浆。在软弱地基上修筑的砌石工程,应在软基处理达到达到图纸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沉降期终了之后进行。

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支撑牢固,混凝土做到外型美观,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3)石砌墙身

基础完成后,在其基顶进行台身施工放样,在其强度达到设计75%后,开始砌筑墙身。在砌筑前,按设计放出实样挂线砌筑,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块、片石的砌筑施工。

砌筑第一层时,应将基顶表面清洗,湿润后,开始砌筑,所有的石块均应座于新拌砂浆之上,在砂浆凝固前,所有缝应满浆,石块固定就位。砌筑斜面时,应逐层收坡,以保证设计坡度;采用料石砌筑台身外表面时,料石布置形式应采用一丁一顺,分层放样加工,石料分层、分块编号,砌筑时对号入座,在砂浆凝固前将外露缝勾好,勾缝深度不小于20mm;如条件不允许时,在砂浆凝固前,浆砌缝砂浆刮深不小于20mm,为以后勾缝做准备,缝宽不得大于30mm。

砌筑应分段分层进行,两相邻工作段砌筑高差不超过1.2m,分段位置应尽量设置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分层砌筑时,将较大石块用于下层,以宽面为底铺筑,砌筑上层时,尽量避免振动下层。

砌体中的石块均应以砂浆粘结,砌块间必须有一定厚度的砌缝,在任何情况下,石块不得互相接触。上层应在下层石块上铺满砂浆后砌筑,严禁先堆积石块,再以砂浆灌缝。

砌筑工作中断重新开始时,先将原砌层表面清扫干净,适当湿润后,再铺筑砂浆砌筑。

在砌筑中经常检查平面外型尺寸及侧面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勾缝完成后7~14天内加强养生工作,保证砂浆强度增长。

三、质量控制(见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1) 推行ISO9000族系列国际标准,按编制的质量管理手册做好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2) 加强质量经常性的检查,建立质量检查程序。坚持四大检查制度:开工前检查,施工中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定期质量检查。质量“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质量“三工序”制:检查上道工序质量,保证本道工序质量,创造或提供下道工序的质量条件。

(3) 质量检查的程序采用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针对工程中不同工序的性质,质量检查按一般工序,重点工序,关键工序进行检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指令程序进行操作,并记录,申请待检。专职检查人员应主动请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将最终检查结果填写在规定的表格中,并请到场人员签字。

(4) 实行工程质量挂牌管理,增强施工人员责任感。将工程规模,开工日期,质量目标,岗位负责人一一明示,以利于增强透明度和责任感。

(5) 制定创优规划,明确创优目标。

(6)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各级负责人参加的创优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创优工作。

(7) 严把材料采购,进场,使用,检验关。

四、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 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配合比设计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配合比方可使用,并不得随意更改。 (2) 混凝土拌和必须采用机械搅拌均匀,各种配料必须准确,以确保施工配合比与理论配合比相符。

(3) 混凝土振捣在钢筋密集的地方要振捣充分,保证混凝土密实。

(4) 施工过程中的系统检查,签证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自检填写后,请业主人员会同检查签证。

五、安全保证体系(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1) 根据国家、部、局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第一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职权明确,责任到人。

(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加强劳动保护。根据国家,部,局有关文件,开展好“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月”等活动。坚持周一安全讲话,周末安全检查,设立安全监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有安全操作牌,使所有操作人员都能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要书面通知作业班组,并及时消除隐患。

(5) 按照“三不放过” 原则处理所发生的事故,使职工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合格后发证,严禁无证上岗。

(6) 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设专人做好工地用电管理,电器开关必须设闸刀箱,配触电保护器,并上锁,非用电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开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 工地生产生活用油,油库等易燃品存放处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爆炸器材的存放使用必须取得公安部门的许可。工地现场周围设置安全标志牌,标志上应有图示的警告符号、文字采用中文,并征的监理工程师认可。

(8) 大风、大雨期间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防风、防汛工作。 (9) 对于爆炸品的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安系统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专管。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运输,不允许一人领取。炸药库的设置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远离村庄和驻地及高压线经过的地方,并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保证安全。

六、环保措施

(1) 认真贯彻各级政府相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 生活及工程污水不得污染水源和耕地,可用渗进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后排放。工地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地点集中深埋。

(3) 对施工粉尘的防护,采取增加道路洒水措施进行处理。

(4) 定期组织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主动联系环保机构,请示汇报环保工作。

(5) 保护既有绿色植被,尽量减少施工对既有植被的破坏。

(6) 施工中的弃土处理,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污染。

第三篇:施工便道及弃土场征地报告21号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奉溪高速公路E11合同段中交三局E11标发〔2014〕021号

签发人:范书龙

关于E11合同段刘家沟边坡治理新增临时性

土地征用的报告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管中心奉溪项目部:

奉溪高速公路E11合同段刘家沟滑坡治理工程中设有抗滑桩共计19根,抗滑桩开挖施工需弃渣1万m³,由于奉溪高速公路已正式通车,弃渣无法运送至原24#弃土场及10标弃土场。根据现场实际地形确定新增弃土场一处,此处新增弃土场临时性补增地面积为1929.9㎡,计2.9亩。目前处置工程在业主的大力支持下,施工准备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但施工所需的材料进场、设备进场以及抗滑桩开挖土石方运输等,均需由施工便道进入。根据刘家沟边坡滑坡处治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地形确定需修建一条长约1500米的施工便道,此处新增施工便道临时性补征地面积为耕地3446.8㎡,计5.2亩;林地924㎡,计1.4亩。以上两处共需临时征地6300.7㎡,计9.5亩。此费用应由业主支付。

由于刘家沟滑坡对滑坡体下方已通车运营的奉溪高速公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了刘家沟滑坡防护治理工程及时顺利进行施工,望各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尽快批复为盼。

附件:

1、《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补充用地申请表》

2、《刘家沟抗滑桩弃土场征地统计花名册》

3、《刘家沟新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情况统计表》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奉溪高速E1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主题词: 弃土场 便道

征地

抄送:业主 监理 征迁办 存档:1份 中交三局奉溪高速公路E11标项目部

2014年12月5日印发

第四篇:弃土场使用协议

临时用地协议

甲方:

乙方: 监督方:

甲方因省道S245线宁洱至江城至龙富公路施工需要,需租用乙方位于 一块林地用于堆放弃土(以下称为弃土场)。为保证省道S245线宁洱至江城至龙富公路施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地位置、期限及面积,租地价格和付款方式

1、甲方需租用土地位于 。

2、甲方租用乙方林地1年,使用租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4月1日止。

3、按照双方约定,甲方租用乙方土地一年,每亩每年费用按省道S245线宁洱至江城至龙富公路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租用,临时用林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500元;经双方实地测量此宗林地面积约为11.4亩。总金额合计5700元。土地使用过程中乙方不能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4、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位置及面积和期限,有权依法使用所租用的土地。

(2)弃土场租赁期间享有租用土地上的收益权,甲方有权在租用土地上弃土、石、烂泥及杂物等。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使用。租赁结束后甲方负责弃土场地的平整,租用土地内的堆弃碴土不予转运,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恢复原地貌或修建任何其他设施。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2)保障甲方自主经营不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阻挠甲方正常施工及土渣弃放。

(3)若因甲方使用土地对乙方造成的任何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因弃土场土地权属问题造成纠纷影响甲方正常施工乙方应主动出面解决,否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四、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监督方各1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监督方表签章:

年 月 日

第五篇:弃土场征用协议

弃土场征用协议 甲方:宜慈公路八工区经理部 乙方:辽市镇上石村新屋组

为建设宜慈公路服务广大过往车辆,经甲乙双方代表协定,现甲方需征用乙方部分土地作为公路弃土场,双方现就土地征用事项商定,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征用时间:至宜慈公路竣工通车日止。

二:土地面积:12.445亩。

三:乙方土地征用补偿费:叁仟圆每亩,共计三万七千三百三十五圆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乙双方同意征用协议且均没有异议。2:合同生效后,该块地即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3:土地征用后,乙方不的无故阻扰、破坏、干扰甲方正常施工。

4:如乙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征用补偿之外的其他补偿款。6: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宜慈公路八工区经理部

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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