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解决产权发票的投诉问题

2024-05-25

浅析如何解决产权发票的投诉问题(精选6篇)

浅析如何解决产权发票的投诉问题 第1篇

浅析如何解决产权发票的投诉问题

近段时间,市政府信访办、“12345” 及 “12366”服务热线接到多起投诉,反映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拒不开具发票,以致购房人无法办理房产证。有的投诉者出示法院裁决执行书,要求税务机关责成开发商开具发票,甚至向税务机关索取发票;有的投诉者与开发商矛盾尖锐对立,势同水火;还有投诉者以受害者及弱势群体自称,手持与税务机关沟通时的音像资料,威胁问题不解决将继续上访,并向媒体投诉税务机关不作为。

一、投诉类型

从购房人无法正常取得发票办理产权的情形看,有下面四种类型:一是购房年限已久,购房人自身原因,错过开票办证时间,开发企业已改制或注销,存续企业拒绝履行开票义务,如中房置业公司等。二是以前的开发商出逃或失联,开发项目形成烂尾,为维护社会稳定,政府接管或政府委托第三方(主要是项目施工方)承担后续开发善后任务,如原兴马房屋开发公司和现天盛投资公司等。三是受资金或能力所限,经营难以为继,但仍然勉强支撑,寄望日后市场形势好转能够翻身的开发商,因无力承担或有意规避开具发票后的缴税负担,从而推诿、搪塞、拒绝开票,如中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四是开发商通过社会个人融资,无法如期归还本息,或者长期拖欠施工方工程款,被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开发商以房抵偿债务或工程款,但开发商拒

不履行法院裁决执行书、协助开具发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义务,如中加投资公司等。

二、历史缘由

产生此类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开发商在权证资质不齐情况下违规开发,经营决策失误或债务引发资金链断裂,债务引起诉讼抵债;二是购房人长期无法办理产权证明,权益受到侵害,利益无法保障情况下,个人或群体信访,围堵政府大门,法院诉讼;三是马拉松式的维权消磨投诉人大量的精力和耐心,身心疲惫,最后发票成了办证的唯一拦路虎时,其焦灼气愤情绪可想而知。

三、法理分析

房屋产权“受困”发票引发投诉,实质上是房屋销售收入中税款负担问题,现行营业税法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时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建筑业和租赁业劳务等,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以收到预收款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述规定有以下三层含意:第一,营业收入是由应税行为而产生的,这是征税的前提;第二,“收讫”一词,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释,“收”是指“获得”,“讫”是指“完结”,“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营业收入款项的收、付事项已经完成”,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显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属于应当开具发票的情形;第三,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规定,对

销售不动产等四种特殊情况的预收款项,由于款项已经收到,也属于应当开具发票的情形。所以,上述开发商拒绝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形成了现实的纳税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依法履行上述纳税义务,则属于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2011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列举了包括“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等问题在内的九种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情形,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依据此条,税务机关首先应当,责令开发商限期内改正拒不开具发票行为并申报纳税,视其情节可以给予1万元以下的处罚;其次,《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据此款,税务机关应当向开发商追缴未申报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相应罚款;再次,《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此条,税务机关应当对开发商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检查界定,涉嫌偷税犯罪的,须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如果税务机关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惩处了上述违法违规的开发商,解决了开具发票问题,维护了投诉者的合法权益,则矛盾得以

化解。即使最终处理了开发商也无法开具发票(税款无法落实),则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也可有效化解。但现实税收征管过程中,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避免对大多数拆迁户安置户及其他购房者产生不利影响,税务机关的执法手段难以得到有效施展。上述开发商正是抓住了税务机关投鼠忌器的心理,有持无恐地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将税务机关及其责任人员推向险境。

四、应对建议

一方是情绪缴动的受害者,大多数投诉者作为个人,尽其一生积蓄购房却无法获得房屋产权,不幸的遭遇和愤懑的心情应当得到理解和同情。另一方是企图推卸责任转嫁义务的开发商,抱着债多不愁、虱多不痒的心态对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的通知阳奉阴违,以司法不公、其他经济纠纷等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开具发票义务。双方尖锐的对立心态,将夹在中间的税务机关置于比较尴尬的处境,处置不当的后果会使相关责任人员处于执法风险之中。

鉴于此,税务机关应本着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要求,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快捷有效地解决此类发票投诉问题,以避免出现对税务机关不利影响的公共事件,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一)成立市局领导负责的,各职能科室参加的应急事件处置工作组,专门处理由信访和投诉产生的涉税纠纷事件,快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税收违法行为。

(二)对上述投诉类型中,购房人有主观过失情况,错过开票办证时机,但愿意主动承担开票应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向购房人提供便利,简化手续,及时在办税服务大厅按代开发票流程操作。

(三)对上述投诉类型中,投诉者不愿意承担开票应缴纳税款,也不愿意先行代垫税款后再向开发商追讨的,税务机关应当严格依照《发票管理办法》和《征管法》的规定,按步骤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对拒不执行税务机关决定,推诿搪塞购房人投诉的,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以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对法院判决执行书明确生效情况下,开发商无能力承担开票纳税义务,投诉者不愿意承担税款,同时也不愿意先行代垫税款后再向开发商追讨的,考虑到政府维稳要求,经应急处置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局领导批准后,可由办税服务在厅代开发票,代开发票应纳税款记入开发商的欠税。代开发票形成的欠税税务机关应当严格依法追缴,避免税收收入的流失。(王世斌艾俊)

浅析如何解决产权发票的投诉问题 第2篇

一、加强宣传, 依法治档,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法才能守法, 加强《档案法》、《知识产权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档案管理中涉及到的法律基础知识的宣传, 是每位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是依法治档的工作要求。科技档案的开发利用必然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因此, 对科技档案的开发利用, 应分清科技档案中哪些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 哪些是属于《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之外的, 对于利用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档案, 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避免侵犯他人权利。在开展科技档案信息利用服务活动中, 科技档案部门开发出来的具有创造性的信息产品由于具有独创性, 理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于科技档案信息的利用者, 在注重对其档案信息资源自由阅览、下载复制转摘的合法权利的保护同时, 要强调对其非法利用行为的控制。因此, 科技档案管理部门、档案利用者要树立起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注重对档案形成者和档案信息提供者自身权力的保护, 保护好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 避免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

二、做好收集工作, 避免科技档案知识产权材料的流失

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是开发利用工作的源泉, 没有科技文件材料的积累, 科技档案的开发利用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果不做好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 就会造成科技档案知识产权的流失, 引发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纠纷。科技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科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做好科研准备阶段、研究实验阶段、总结鉴定验收阶段、成果和奖励申报阶段及推广应用阶段科研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并且要提前介入、超前控制, 确保科技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三、强化和规范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保证科技档案知识产权不受到人为破坏

1. 实行档案知识产权集体管理制, 确保科技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是档案所有权的要求。我国的档案所有权归属明晰, 大体表现为各级国家档案馆和企事业档案部门所拥有的档案实体所有权、档案形成单位或集体与个人所拥有的档案内容信息所有权以及档案著作所有权三种形式。它反映在知识产权档案文件的来源上, 总体上来自由政府设置的各行政管理职能机关及各种知识产权的代理机关所形成的各种官方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来自分散在各基层档案室乃至个人手中的大量记载知识成果内容及形成过程的相关文件及背景材料。因此, 档案所有权归属的特点要求对档案知识产权实行规范化统一管理。

2. 档案知识产权实行规范化统一管理, 便于应对在各项知识产权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就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咨询、检索、检查等复杂问题;便于建立起一种正常的知识产品应用秩序, 防止侵权案件的发生,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促进科学及文化艺术的推广、传播、利用的作用;便于提高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以及《知识产权法》的普及、推广与实施。

四、做好科技档案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1.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科技档案是科技活动的产物和真实记录, 是维护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和保障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因此, 科技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科技档案保密的规定, 正确划分科技档案密级, 合理确定使用范围, 该保密的不能内外不分, 不该保密的不能借故保密影响利用, 从而保证科技机密及档案的安全, 维护本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

2. 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保密的关系。

科技档案开发利用与保密二者是辩证统一的。科技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开发利用其信息资源的潜在价值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科技发展、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但由于档案的保密性, 有相当一部分科技档案是含有技术机密的, 具有不同等级的保密性。因此, 在开发利用时, 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和保密的关系, 一方面要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 采取各种手段充分促进科技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做到在保密中促进开发利用;另一方面应当注意在开发利用时加强保密工作, 做到开发利用时不泄漏技术机密。

如何解决虚假发票报销的问题 第3篇

一、用虚假发票报销,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有诸多方面,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总的概括有如下几个方面:

1.会计人员本身素质低下。有的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低,致使许多违规、违纪行为得以存在;有的会计人员业务不精,甚至有的单位安排不懂会计的外行或业务水平不高的会计人员任财务部门的负责人。

2.利益驱使或诱惑。个别单位各利益相关对象在缺乏有力监督的前提下,凭借自身掌握的权力,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要求会计人员为其违规、违纪掩盖真相。个别会计人员借工作之便,为了自己的利益,弄虚作假。

3.制度保障不健全。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体系,有的单位有内控体系,但形同虚设,缺乏制度约束,致使造假现象趁虚而入。

4.监督执行乏力。从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来看,有的单位内审是督下不督上,查个人不查单位,查离任不查在任,即使查也是走过场,有的只作摆设,不起任何作用。从外部审计看,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审计力量还不够,审计面不广,存在人情关系,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各种监督没有协调一致,各种监督部门往往各自为政,无法拧成一股绳。监督缺乏力度,执法不严,对查出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罚代法,对作假者缺乏威慑力,导致虚假发票报销现象难以遏制。

二、解决利用虚假发票报销问题的对策

应当看到,《会计法》及财政法规的颁布实施已经这么多年,利用虚假发票报销问题仍时有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需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标本兼治。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广泛宣传会计诚信的重要性,制定适应所有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以规范作为衡量会计人员的行为的标尺。二是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考核、奖惩、培训等办法,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要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摆在首位,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观念。四是切实维护会计人员的正当权益,保护和奖励那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会计人员,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

2.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是根治虚假发票报销问题的关键,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何落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这一法律规定,笔者认为,一是要加强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会计知识的培训,争取其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所承担的法制责任,督促其加强会计管理。二是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管,健全和完善对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制度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是加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四是加大对利用虚假发票报销者的处罚力度,重点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增强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3.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挥会计的核算、职能监督作用,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整个会计处理过程,建立健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人员轮岗轮换制度,将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在源头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让会计人员参与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的全过程,明确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职责,强化会计人员的监督权。

4.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管力度。首先要健全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并将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财政、税务、工商、审计等部门的联合监督,改变以往各自为政、监督不力的局面。加大处罚力度,从多方面杜绝虚假发票报销现象。同时,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公正作用。

5.加快法制建设,强化法制监管。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立法工作,切实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对会计信息控制者的责任与权利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当事人的惩处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法律上对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形成约束。树立执法机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杜绝人情风等执法腐败现象,纠正各种形式的“人治”倾向,形成打击会计造假的威慑力。

浅析如何解决产权发票的投诉问题 第4篇

一、当前普通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应当开具发票而不开具。

一是为逃避纳税义务, 有的纳税户在消费者索要发票时, 总以发票用完、要票就加价等各种方式拒开发票;对不要发票的更不会主动去开具发票。二是由于双定户开票额连续三个月超过定额达20%的, 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就会监控到, 从而调高其定额。为避免调税, 双定户就想方设法少开发票。消费者索要发票, 要么是让利, 要么是利用其他人的身份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以求逃避监控, 逃避管理。

2. 应当取得发票而不取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应当取得发票的对象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对于需要建账的单位和个人来讲, 主要存在应当取得却不取得发票, 而用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现象。对于双定户来讲, 主要问题是不取得发票, 也不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其原因是:一方面, 税务机关宣传不到位;另一方面, 税务机关管理不到位。同时,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存在明显的漏洞, 应当取得发票的对象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 把不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 (自然人) 排除在外了, 主要是因为自然人应当取得发票的情况难以监控。自然人不要求一定取得发票, 由于税收意识的淡薄, 自己不需报账而放弃索取发票的权利, 在不经意间为经营者提供了逃避纳税义务的机会。

3. 虚开发票现象仍存在。

虚开普通发票的情形主要有:有的消费者不需要发票或未索取发票, 纳税人就不开发票, 但还是按规定将这部分未开发票的营业收入进行了申报, 这样就形成了已营业而未开票的“空额”。纳税人就利用这个“空额”对外虚开发票, 以取得手续费, 或者是有“空额”的双方互开发票来列支费用。对方企业取得虚开发票就可能偷漏流转税或所得税。

4. 制售、使用假发票的现象比较严重。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轨时期, 旧的以道德为核心的社会约束机制逐渐淡化, 以法治为核心的公民意识还没有建立起来, 在这个过程中就出现了一个所谓的“意识约束真空”。由于自我约束意识的缺位, 在税收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 各利益主体在追逐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极易偏离正确的方向, 因此假发票的出现也就不可避免。不仅存在着“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和“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的卖方市场, 也存在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的买方市场。于是假发票以各种形式出现, 如真票假开, 假票真开, 假票假开, 最终导致国家税款流失。

二、解决普通发票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

1. 完善普通发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规范普通发票管理。

修改完善普通发票发售工作流程, 强化事前检查审核工作, 防止骗购发票和发票流失。为了防范不法分子骗购普通发票, 保障普通发票用票安全, 税务机关应当修改、完善普通发票领购、验旧、换购工作流程, 强化事前检查、审核工作。打破服务优先的思想怪圈, 遵循规范性、安全性的原则, 改进普通发票发售、验旧、换购工作:办税服务厅不再直接受理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申请, 而是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受理纳税人购票、验旧和换票申请, 管理员及时开展实地查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 由管理员签署意见后, 由纳税人持相关文书到办税服务厅购票、验票和换票。这样可以从源头上进一步避免骗购普通发票行为的发生, 管理员也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情况, 起到税源监控的作用。

2. 采取有效措施, 加大普通发票监管力度。

一是实行普通发票保证金制度, 增大违法违规成本, 降低普通发票风险。一段时期, 税务机关曾经实行过普通发票保证金制度, 但由于受法律法规和服务思想的限制, 保证金制度被废止。随着社会变化和发展, 税务机关网络化建设初步建立, 对普通发票保证金制度应当予以重新认识, 在法律法规上予以确定, 既保障普通发票的安全使用, 又增加普通发票违法违规的成本, 降低普通发票风险。二是借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制度, 实行普通发票领购考察期制度。对新开业户纳税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 一律纳入1-3个月的考察期, 经过考察合格, 确实符合领购普通发票条件的, 纳税人方可申请领购普通发票。三是推行税务机关代管监开普通发票制度。对经营规模小、保管条件差、使用频率低、未达起征点等纳税人实行普通发票代管监开。四是借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建立个体户普通发票信用等级机制, 实行分级限量供应普通发票。这样既可以降低税务机关普通发票管理风险, 减少普通发票和税收流失, 又可以督促、激励纳税人规范、合法地管理和使用普通发票。

3. 标本兼治,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发票。

一是大力推广税控装置和刮奖发票, 减少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和面额。目前, 假发票主要体现在定额发票方面。因此, 税务机关应大力推广税控装置的使用范围, 并控制定额发票的面额及使用范围。税控装置及刮奖发票的推广和使用, 能够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索要发票, 在一定程度上缩减假发票生存的空间, 有利于强化对发票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二是税务稽查人员应加强对原始凭证真伪的检查工作, 减少假发票的使用空间。三是加大对发票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处罚力度是目前打击假发票的一个有效办法。四是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 利用公安机关的优势来打击制假者、售假者和用假者。五是加大发票举报奖励力度, 强化发票宣传工作, 善于营造打击假发票的氛围和声势, 以震慑违法分子。

4. 加强内外沟通, 形成管理合力。

加强税务机关内部沟通, 理顺征管查之间的关系, 建立协调运行的管理机制。结合综合征管软件和实际工作, 建立和完善更加实用、严密的良性管理机制, 消除各环节之间存在的缝隙, 实现无缝隙管理。强调外部协作, 建立社会化、网络化保障系统。第一, 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公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协作, 齐抓共管, 综合治理, 建立社会化税收管理网络, 共同把好发票管理关, 形成对普通发票齐抓共管的局面。第二, 要投入大量精力、物力和财力, 依托信息化技术和网络控制优势, 逐步建立信息化、网络化的涵盖全社会的发票监控系统, 将发票领购、开具、保管、缴销以及普通发票信息采集、比对纳入全系统、全社会监控, 有效解决普通发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有效防止税收流失以及贪污等经济问题。

浅析如何解决产权发票的投诉问题 第5篇

一、不合规发票带给企业的风险

所谓不合规发票, 通常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单从发票本身的合法性区分, 不合规发票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 发票本身是合法的, 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另一种是发票本身不具合法性。如非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形同合法发票的假发票, 私自印制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 普通收据替代发票等等。

(一) 不合规发票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运用会计理论和方法, 通过会计实践获得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会计信息失真就是指会计信息对它的使用者而言失去了真实客观性。会计制度要求企业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发票是反映会计信息的重要凭证之一, 若企业使用的是不合规发票, 可能导致会计核算错误, 成本费用归集不准确, 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二) 不合规发票带来企业税务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8】80号) 第八条第 (二) 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 不得允许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 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三点“凡有发票违法行为的, 应作为对其纳税信用等级降级处理的依据, 并记录在失信信息数据库中, 供社会查询。”从上述规定中大家不难看出, 企业如果将不合规的发票入账将可能导致税款的计缴不准确、成本费用所得税前不能扣除、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下降, 也可能会导致对方少缴、不缴、骗取税款, 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税务机关查处后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处罚, 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三) 不合规发票带来企业审计风险

发票是证明经济业务活动过程的重要依据及凭证, 也是审计经济业务真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审计时发现发票没有开票日期、没有列明数量单价、没有开具具体品名等发票内容填写不全;以及发票的开票日期早于领购日期、已缴销作废发票、发票内容与开票单位经营性质及内容不相符、开票单位与领购单位不相符等, 上述现象发票报销并入账。审计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有的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还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企业若将上述发票报销入账, 会给企业带来审计风险。

(四) 不合规发票造成企业资产损失

从一些企业的审计报告中我们看到, 存在着一些企业为处理不合法开支, 购买虚假发票;一些企业为虚列支出, 套取现金, 设置“小金库”, 为小团体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购买虚假发票;一些企业为配合对方偷逃税款, 接受对方提供的不合法发票甚至是白条, 这些现象不仅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和国家税款流失, 而且严重违反了国家法纪。

二、规避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 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相关程序

常言说得好,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无章可循, 就只能实行“人治”, 这是与现代企业治理的精神相违背的。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制度建设, 在制度层面对风险控制进行, 用程序规避人为失误, 防止并杜绝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发生。如制定发票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 在程序中对票据和附件进行相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程序, 从源头上控制不合规发票

企业员工从工作的第一天开始, 就要自觉、认真地学习与其相关的程序要求, 掌握哪些是他该做的, 哪些是他不该做的, 在工作中应该严格执行程序规定。把制度落到实处, 严格按照制度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员工在取得发票时充分利用信息平台, 比如登录税务局门户网站“发票查询”菜单进行查询;发送短信至106212366;拨打12366声讯电话进行查询。如发现与原发票信息不一致或提示无信息的, 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地税主管部门;如果确认为假发票, 可拔打举报电话;同时加强财税基础知识学习, 掌握必备的知识;企业也可编制诚信客户名册, 发生经济业务时尽量在名册中选择客户。企业可以建立必要的检查和奖励制度, 对执行情况加以考核。

(三)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监督, 规范报销凭证

企业审核报销财务会计人员一方面应有丰富的财税知识, 同时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会计人员始终要带着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去工作。在报销审核过程中要敢于坚持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财税法规及企业相关程序管理规定, 对发票进行审核, 发现不合规的应当予以退回, 同时做好记录台账, 对恶意取得发票的现象, 应当及时向上级进行报告。

(四)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多角度多层级开展培训

财务部门应多层级、多角度开展财务管理程序、财税知识的培训、宣贯, 尤其对于财会、税收、金融等方面出台的新政策, 更要组织好企业员工积极参加培训, 做好技术支持。针对企业员工的不同层级, 策划好培训内容, 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同时加强风险知识的相关培训, 使员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充分认识到风险带给企业的危害。企业也应当加强法制教育, 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 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

(五) 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机制

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通过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良性运作, 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的成文规章制度, 使得企业在正常运作过程中, 有章可循、有奖有罚, 用良性运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保障企业的发展。集团公司在《重大经济事项报告制度》中规定“属于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 直接损失不论多少, 均上报集团公司, 同时抄报上一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责任机制的建立, 促使经办人全面、认真、合法发行岗位职责, 充分意识到发票取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自觉做好取得发票相关工作。

(六)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培育良好的企业理财环境

企业文化,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体团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 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范的总称。企业文化能够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 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 树立现代管理理念, 强化风险意识。

理财环境是企业财务管理赖以生存的土壤, 是企业开展财务活动的舞台, 也是企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理财环境的培育是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企业应高度重视理财环境的培育工作, 并且企业高管人员在培育过程中发挥主导和垂范作用。企业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遵纪守法, 同心协力、培育良好的企业理财环境。

摘要:不合规发票的入账会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失真, 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造成企业资产损失, 而且会给企业带来税务和审计风险, 造成经济损失。本文结合财务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与大家共同探讨在办理经济业务时, 对不合规发票带给企业风险提出几点应对措施, 进而对日后的会计基础工作起到指导和借鉴作用, 做好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关键词:防范,不合规发票,企业,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3]《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

浅析发票审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第6篇

一、发票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发票真假等合法性不仔细辨认就作为报销凭证

财务人员在报销中对发票一般只是看有没有领导签字,内容是否填写,而不注重辨认发票的真假,使有些人乘机钻空使用过期作废的发票、假发票报账,甚至还有使用没有单位财务章的服务业定额发票报账,丧失了最起码的会计审核票据合法性的功能,给屡禁不止的制售假发票的不法分子创造了可乘之机,助长了财务报销票据弄虚作假的歪风。

(二)对发票内容真实性不做合理的判断、核实

利用内容虚假发票报账的方式主要有:第一,发票填写的具体项目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不符,这是报销人员贯用的做假手段,报账人利用会计审核粗放的缺陷,将一些按规定不能报销的项目变换成为可以报销的项目,如出差时出租车费、旅游宴请、给他人或单位赠送的礼品、个人手机、个人车辆用油等不能报销的个人消费项目均被移花接木,变成打印耗材、交通费、招待费、差费等在单位列支;这些项目最终用于单位还是个人无法说清,甚至有个别单位在一次次使用这种手段后,禁不住利益的驱使,滚雪球般越做越大,被审计查出巨额汽油费、招待费、工程材料费等无法解释,最终交检察机关立案侦察;第二,利用第三方的发票报账,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单位的一些建筑、装修、维修等工程项目中,这些项目通常是工程转包或由不正规的工程队、个人承包,完工后不开具工程项目发票,而是承包工程方用他们购买的各种材料的发票报账,使得单位项目费用不清,承包人逃避税负;另外一些单位的食堂购买粮油也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如给食堂进货的粮油店自己不开粮油发票,而用本店进货的粮油发票到单位食堂报账,单位也不按照发票单位名称付款,而是把钱直接付给粮油店个人,帮助粮油店逃税。

(三)对发票填开内容是否完整不做严格要求

会计审核发票时经常会发现发票填开内容不完整,需要填写的项目存在漏填、少填、不填现象。如:开票日期只填写年,不填写月、日;开票人、收款人,只写姓不写名,有的干脆不填写;购买单位的客户名称要么不填,要么填写不明确;项目内容按类别填写,也不附清单,或者有清单也不盖章,数量以及单位不填或少填,金额数字填写模糊,小写金额常出现漏填或大小写金额不符等,比较常见的如住宿票常常是只有金额,没有人数,或住店时间和离店时间只填一个,其他由付款人根据需要自己补充;还有服务业定额发票中经营项目没有盖章,而单位盖章又是某某有限公司,让人搞不清楚是餐饮还是娱乐。

(四)随意使用代开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利用代开发票报假账也是现在常用的一种虚假报账手段,代开发票内容多为雇工费、租车费、运费、房租、工程维修费、培训费等,其金额往往虚增,甚至有些内容就是虚假的,如某行政单位派出的人员到异地交流单位学习本没有培训费,回来后却用税务局代开的培训费发票报销,究其原因是培训单位收了一部分伙食费,如果报销了这部分伙食费,再加上应报的伙食补贴,那个人吃饭就全部解决了;还有的以拉关系、给职工增加福利为名,代开发票套取资金,达到贪污、私分、行贿的目的。

二、出现假发票、虚假发票报账的原因

(一)报销经办人、法人甚至主管部门等利欲熏心,找一些假发票,或是虚填发票内容,弄虚作假,以达到自己损公肥私、行贿受贿、中饱私囊的个人目的,甚至还有的单位中负责采购的人和供货商共同作弊,谋取私利。

(二)管理体制上的缺陷影响会计人员严格审核发票,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制约。会计是财经法规的具体执行人,但现行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直接受聘于单位负责人,并对其负责,这就使会计在按法规处理业务时不得不考虑领导的意图。2.单位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基础工作不规范,报销管理制度存在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如现行报销程序一般是负责人或一把手先签字,然后报销的人再拿到财务报销,财务上若审核出问题,就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不退回则自己承担风险,退回则持票人不理解,认为是领导已签字,财务人员死板、多事,甚至当面发生口角和冲突,常常是退回后,领导又过问,以“都是为公家办事不要亏了个人,想办法变通”为由再次转到财务上,而财务人员的命运毕竟又在领导手中掌控,最后只能是得罪了人还要给他办事,有的最后还演变为帮别人出主意,成为钻财务空子、贪污腐败的合伙人。

(三)会计人员的素质偏低,这首先反映在不重视职业道德,在思想上淡漠财经法规,认为领导签字超越一切,因此对一些不合规的发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那些乘机钻空侵占利益的人创造了条件。其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对发票的鉴别能力有限,在审核发票时不知该从哪下手,缺少处理虚假发票的经验。

(四)制售假发票的违法活动严重,给在票据上投机牟利的人带来了方便。

三、解决发票审核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明确各级责任与义务,完善会计票据报销审核制度

在单位制度中,应根据新《会计法》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的原则,明确单位责任人为该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分清单位责任人与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应负起的责任,以责任风险促相关责任人知法守法;在具体业务操作上要改变现行财务上票据报销的惯用程序,即领导签字后再拿到财务上报销,调整为需要报销的可先有主管部门审核签批其经济业务是否发生并属实,然后由会计做好票据技术审核后再将原始凭证递交相关领导或负责人签审,这样可以让财务人员提前对票据做技术上的识别,避免陷入两难境地,做到从程序上把关,确保发票的审核在第一时间发生作用。

(二)加强发票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目前会计培训中关于发票的专门培训比较缺乏,各会计都是靠自身的学习和经验来审核票据,能力参差不齐,有的会计对发票最基本的知识都不知道。如正规的发票上都有税务机关的监制章、仿伪水印、可以拨打税务热线查询发票真伪等。因此必须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为识别发票做好准备。

(三)审核发票要多方位严格审核

要做到严格审核发票必须掌握两个要点,一是检查发票的真假,审核发票监制章、水印是否清晰,发票印制时间是否正常,如看发票监制章,真发票外侧线条颜色深红,并且很实,而假发票的线条颜色艳红,并且中间有虚点,对有疑问的一定要网上查询或到税务局咨询;二是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合规,即填写项目是否规范,有无漏填、涂改,是否盖章等;三是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合理,如数量、单价、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对应,单价是否正常,是否有倒挤现象,相关发票之间在时间和内容上的内在联系是否正常,如购买大件商品与其运费发生的时间是否前后相距太远等等。四是审核发票内容是否被篡改,如在大型商场购买代金券,大都分成若干办公用品开具发票;酒店餐饮类发票往往被改开为会议费;公费旅游支出则改开为培训费。以上可疑经济业务,可以通过延伸对方单位或者核对发票明细表与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实际消耗量,以确定支出事项是否合规、合法。只有多方面审核分析,才能发现个别不能通过票面直接反映的问题,防止少数人钻空子。

(四)加大监督力度,促进财务人员审核票据责任性,严厉打击使用票据弄虚作假,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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