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工保密协议范本

2024-05-30

代工保密协议范本(精选8篇)

代工保密协议范本 第1篇

****与***合同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及履行地:2012 年日月

***与***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的生产和销售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合同产品

甲方同意自乙方采购、且乙方同意为甲方生产******(以下简称合同产品),并贴牌甲方标识。(具体产品标准见设计图纸或实物样板)

2.产品的设计研发及技术保障

甲方负责合同产品的设计研发,并向乙方提供技术图纸和技术保障人员,确保乙方按照技术 标准完成生产订单。

3.试生产、订单、开始供货

在乙方小批量试生产且产品质量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以前,向乙 方提交下个月的书面订单。订单中应标明所订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规格、要求交付的日期,以及按时准确完成订单所需要的任何有关信息。

乙方应当在收到上述订单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对订单加以确认,同时提供书面 的生产计划。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甲方提交的订单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则应视为乙方已经书面确认甲方提交的订单。

经乙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方应当按照订单及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报告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订单后的第_______日,开始供货。具体分批次供货数量及交付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包装、运输、收货、验货

4.1 包装

乙方应当就合同产品采用与运输方式相适应的包装,包装应当清晰、准确地标明合同产品的 名称、规格、数量、编码、产地等信息。

4.2 运输

合同产品由乙方自行选择承运方,到乙方所在地提货。上述运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物流费 用、合同产品运送至上述指定地点后卸货及搬运至库房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4.3 收货、验货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送货地点交付合同产品。乙方应为此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标明合同产品名称、规 格、数量、编码的三联送货单。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二中的签章样式在送货单上加盖送 货章。甲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二的签章样式填写送货单并出具收货单后,合同产品视为交付。乙方或甲方变更附件二规定的签章样式,应重新签署本合同附件二,并在新的签章样式启用前10个工作日之前,提供重新签署的附件二原件。

甲方应在收货后及时验货。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种类、包装、数量、规格、型 号等有任何异议,随时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乙方提 出异议。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书面异议后的72小时日内,采取甲方书面异议中要求的补救措施。

5、质量要求:

5.1 乙方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负全责,不得将不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如因乙方的生产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提供给消费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者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给甲方。

5.2由甲方提供材料,经乙方加工后产生的不合格品,无法交给甲方使用的,由乙方按原材料

价格赔偿给甲方,并不得结算加工费用,乙方承担超损部分材料的费用。

5.3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甲方加工制造所需的产品,产生不合格品不能交给甲方使用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5.4乙方为甲方加工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按甲方不合格品处理规定处理.乙方接到甲方不合格品回折单,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如需退货或返工的及时提回去处理.需特采的,则按特采价格处理.5.5乙方为甲方加工制造的产品不合格,甲方确定特采处理的,则不合格品特采件价格,按该特采处理品总价的50~80%计算,.该产品特采后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按总额50~100%计算.5.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因此而产生了甲方遭到赔偿和罚款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给甲方.5.7 甲方一般以抽检形式验收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应对甲方在市场销售其生产的产品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给于长期的技术支援,包括但不限于返修、退货扣款等处理措施。

5.8 若因时间关系,甲方对品质异常货品处理结果挑用,根据情况扣挑选费。

6.其它约定

6.1 产品改型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类产品进行改型处理。

6.2 保密义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有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企业及客户间)的一切信息及乙方利用上述信息所产生的智力成果,均应视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产品、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的信息。保密信息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人披露、使用该等信息。

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因业务需要、并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允许或引诱对方人员到自己或自己控制的关联企业任职。

一旦发现有保密信息泄露的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扩大影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5年内保持有效。

6.3 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生产、销售所必须的知识产权保护,因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和诉讼有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有权为履行本合同,在合同产品及其包装物料上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商号、企业标识、编 码、说明文字等。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就与甲方的商标、商号等相同或近似的任何标识、字号等申请注册,或许可他人注册。

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生产,或向任何第三方销售任何侵犯甲方著作权、商标、专利、商号等知识产权或类似权益的产品。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积极维护甲方享有的各项知识产权及类似权益。一旦发现存在侵犯、或潜在侵犯甲方各项知识产权或类似权益的行为,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维护其自身权益。

7.价格

7.1 合同价格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乙方处采购合同产品。价格以双方确定的产品报价单明细为准。

7.2 合同价格调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原材料变化的基础上调整销售价格,乙方在原定销售价格偏离相关市场公允价格 超过________%达_______天,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双方就合同价格调整协商一致 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双方就合同价格调整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________ 天提前终止本合同。

如果甲方认为,在市场上能够以更低的价格采购到附件一中所列明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在达到合 同产品质量、技术、环保及性能要求的基础上),则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调整合同产品价格,乙方不得拒绝。如果乙方无法自行采购到价格更为优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则甲方有权选择(a)自行采购相关原材料及零部件,提供给乙方;或(b)协助乙方与相关料及零部件供货商签订合同。

任何关于合同价格的调整,均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的次月第一日开始生效。如果乙方已经书面确认的订单在价格调整生效之日尚未履行完毕,则对未履行完毕的部分仍应按 调整前的价格执行。但是,乙方迟延交付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价格调整之前或之后对其更有利的 价格。

8.付款

8.1 付款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月结60天的方式付款。每月20-25号期间为甲方公司对外付款时间(但开始合作的3款产品超薄ipad皮套,笔支架ipad皮套和经典款ipad皮套按报价单上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a.现金支付;

b.b.电汇至乙方以书面形式指定的银行账户;

c.c.提供银行承兑汇票(6 个月内银行承兑);

9.违约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约定,应当就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当就违约金与对方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进行赔偿。

10.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可预见或不可控制的,或者即使可预见,也不可避免的、发生在 本合同签署日后,妨碍任一方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罢 工、火灾、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流行病或战争。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其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期间和范围内,有 权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无需就此承担违约责任。其履行义务期限将自动延展,相 当于中断履行义务的期限。

受到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其获悉不可抗力事件后 3 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该不 可抗力事件发生和不利影响持续时间的合理实质证据。宣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须做出一切合理 努力,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影响。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须立即互相商讨,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须尽一切合理的 努力来减小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但在协议有效期截止时如有加工任务为完成又未达成续签意向的情况下本合同将自动延续到加工任务完结或新的续签协议完成。

12.提前终止

一旦发生下述情况,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合同,合同将随即 终止:

a.另一方发生清算、停业、解散、注销;

b.另一方无力偿还期到期债务、进入破产程序、或发生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其资信状况的事项;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1个月,双方无法通过协商以公平的方法解决。日内通知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应在到期日或终止日后 30 天内,将另一方 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其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归还给对方。

13其它

14.1 修改、补充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

14.2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任何对本合同的存在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已经终止的争议,都应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果从一方就争议问题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 天内,双 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14.3 通知

一旦发生可能引起争议或影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的事项,获知该等事项的一方都应当在合理期 限内将该等事项通知另一方。

14.4转让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14.5完整合同

本合同取代了双方此前以口头或书面就本合同主旨所达成的任何约定。本合同、附件、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样板、甲方订单、乙方确认函、双方确认的报价单等构成完整的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6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4.7 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2)份,甲方持一(1)份原件,乙方持一(1)份原件。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附件一:合同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图纸)

附件二:乙方发货签章样式确认函 本公司在此确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以以下列签章样式签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与本公司签署的零配件长期采购合 同提供的合同产品。

发货专用章样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日期:

附件四:甲方收货签章样式确认函

本公司在此确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以以下列签章样式签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与本公司签署的零配件长期采购合 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收货专用章样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

代工保密协议范本 第2篇

___设计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下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签署。

甲 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

乙 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鉴于: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劳动报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机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机密从事与甲方产生或可能产生竞争的工作、业务的有关事项,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下述用语含义如下:

1、机密:甲方拥有或使用的全部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

2、技术秘密:包括设计方案、硬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软件、数据库、设计、记录、图纸样品、模型、工作手册(报告)、文档、相关的函电等;该等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国内外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及对公司知识的使用方法与组合。

3、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商业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于书面的、数据的、电子的方式)规划设计方案草案、修订案、方案、技术数据、开发的软件、模型及其他信息载体或产品等。

5、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准,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6、离职:以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任职期限届满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亦视为离职。

7、私自承揽:指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指派,以任何形式与公司的客户接触,并以个人名义接受其委托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以谋取私利的行为。

第二条 本协议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设施、设备、机密、条件等所开发、设计、制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属于职务成果的,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该等成果,并可以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隐瞒任何资料、信息,并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确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的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

第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研究开发、设计、制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认为应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

于该等成果完成后__日内通知甲方。甲方经核实,认为确系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该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利用该等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转让其非职务成果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设计的,但没有主张权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应推定为职务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该等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投资、合作或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条 双方对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开发完成的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以及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加以善意理解,并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

第六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该项机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该等机密。

第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禁止与甲方的客户私下接触并私自承揽任何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乙方任何补偿。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额为前述业务的合同金额。

第八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任职期间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绍与甲方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乙方任何形式的离职,均不得将已形成的或者将形成的业务带走。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额为前述业务的合同金额。

第九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乙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因任何原因离职)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掌握并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机密承担与任职期间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关机密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甲方宣布解密或者该等机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十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机密的文件、资料(含照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软盘、硬盘)、光盘、仪器、录音(像)带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该等机密是否具有技术或商业价值。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的时候,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机密的一切载体。

第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利用其获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机密,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单独经营,通过

合资经营,或对另一公司或企业持有股份或拥有其他权益等)经营或参与经营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或活动。

第十三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不得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或间接)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即视为根本性违反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全部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六条 如果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与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前签署的其他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相抵触,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本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均已仔细审阅本协议,并已确切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所述的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且愿意遵守本协议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伤不起的保密协议 第3篇

做过汽车公关的都知道, 在一款全新车型上市之前, 企业通常会和公关公司联合组织一场“媒体抢先体验会”。参与抢先体验的媒体, 会在主办方的精心安排下, 率先体验这款尚在对外保密阶段的全新车型, 并获得完整的产品资料和车型图片。绝大数情况下, 参与的媒体都会和企业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约定在产品正式上市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公共平台发布相关信息。等该车型正式上市, 这些抢先体验的媒体将已准备好的传播内容集中发布, 与该车型的新闻发布会形成传播合力, 从而打造整合而立体的传播声势, 为该车型的上市销售塑造正向口碑。

这是大多数汽车企业和公关公司都会采取的传播策略, 如果能顺利实施也会收获一个多赢的结果。但正所谓好事多磨, 在实际执行中, 总会有一些不如意的情况出现。比如, 参与抢先体验的媒体不遵守约定, 为了抢新闻, 率先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从而让其他参与媒体、公关公司和汽车企业全部陷入被动。

对于汽车企业而言, 车型消息提前泄露, 完全打乱了原有的上市安排和营销节奏, 并且由于悬念的失去, 导致该车型后续新闻发布会的价值大打折扣。对于其他参与抢先体验的媒体而言, 自己遵守保密协议反而成了吃亏的一方, 在新闻竞争中被对手甩得老远。而最悲情的莫过于公关公司, 首先会由于失控的局面背负“媒体关系差、沟通能力弱”的骂名, 影响客户满意度, 甚至会对合作关系产生隐性威胁, 其次还得直面参与抢先体验媒体的各种抱怨与不满。

让保密协议成为一纸空文的尴尬中, 有一个不得不提的死结。那就是, 在绝大多数的媒体保密协议中, 根本就没有约束条款。于是, 所谓的媒体保密协议, 其事实上的属性如同于一个潜规则, 大家心知肚明, 大多数情况下也都会形成默契。但一旦有个别媒体不遵守协议, 潜规则就失灵了。破坏协议者受益, 而制定协议和遵守协议的一方, 只能眼睁睁看着不情愿看到的事情发生。

不得不说, 这实在是一件让人恼火的事。也正因如此, 吐槽和抱怨的媒体非常多。一家著名汽车网站记者就不无激愤地表示:“遵守一个本来就没约束力的协议, 总是自己吃亏。厂商的保密协议, 签署的时候从来不带任何违规惩罚措施, 出问题了, 又不敢追究媒体责任, 于是就成了垃圾协议一份, 再遇上无节操的媒体利用这点, 每次都提前突破协议时间提前发布文章, 反正也没人管, 于是我们这样按规矩发布文章的, 每次都是很吃亏, 真是窝囊”。

表面上看起来, 破解“保密协议变成垃圾协议”的策略似乎很简单, 那就是制定一些约束和惩罚性条款, 让这份协议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但在中国式媒体环境下, 真正有勇气这么干的企业几乎没有。因为受邀参与抢先体验会的, 都是那些在市场中极具影响的媒体。如果有严厉的惩罚, 很容易得罪媒体甚至会进入媒体的黑名单;如果惩罚比较轻, 又如同隔靴搔痒, 起不到作用。

代工保密协议范本 第4篇

或许,从今往后,业界再也不宜称呼联发科为山寨电子产品的代言人了。

11月20日,联发科和全球领先的无线技术、产品和服务厂商美国高通共同宣布,双方就其个别拥有的专利池(包括CD-MA以及WCDMA的核心专利)达成集成电路产品方面的交叉授权协议。该协议是联发科与国际一线品牌的又一次牵手。这表明,未来联发科将可以销售符合主流3G技术WCDMA标准的手机芯片,其商业地位将因此迅速提升。

剥于新达成的这项协议,高通公司首席执行官保罗·雅各布同样表现出欣喜,他说:“我们的技术授权使得许多新厂商加入到3G市场的竞争中,并积极地设计具有创新性的无线设备,对此我们感到非常自豪。”目前,高通拥有世界上最多的CDMA和WCDMA的通信技术专利,并因此每年获得高达数十亿美元的营收。

《IT时代周刊》从联发科方面了解到,在此协议中,联发科的客户并没有获得针对美国高通公司专利的任何权利,他们需要从美国高通公司另外获得许可,才可以使用这些专利。同样,高通公司的客户也需要从联发科另外得到许可后,方可以获得针对联发科专利的权利。

试水3G大势所趋

长期以来,联发科在低端芯片市场上极其活跃,然而随着国际各大芯片厂商的竞争加剧,纷纷降低产品价格,联发科的低价优势被逐渐弱化。

此前,业界预计明年联发科董事长蔡明介的¨子将不会太好过,因为他在2G和3G(主要是TD于机)市场受到了来自大陆的展讯通信和台湾的Mstar的双面夹击。并且,虽然今年联发科的月出货量屡创纪录,但由于2G市场需求的缩水,以及尚未在3G领域上打开市场,业界预计其有可能将被展讯通信夺走超过15%的市场份额。

市场研究机构Strategy Analytics指出,联发科在手机芯片市场的份额为20%,利润仅次于高通,尽管低成本结构和强大的软件开发能力使其能与其他芯片厂商相抗衡,但高端芯片产品的缺乏始终制约着其增长。

“联发科面临的一些挑战需要克服,包括WCDMA、高端多媒体和应用处理器产品开发,以及与一线手机厂商展开合作,以寻求更多增长点。”Strategy Analytics手机元器件技术实践服务总监斯图尔特·罗宾逊(Stuart Robinson)介绍。

如今,联发科和高通达成的CDMA和WCDMA专利协议,使得联发科可以销售符合主流3c技术WCDMA标准的手机芯片,對联发科拓宽高端芯片市场起了关键性作用。

双方在联合宣布的消息中没有透露其他具体事宜,但本刊记者从联发科内部人员处了解到,联发科每出货一颗3G芯片,高通将可抽取6%的专利金。

不仅是这家台湾电子企业,业界厂商都在纷纷参与专利获取的队伍中。11月9日,三星斥资13亿美元,获得未来15年使用高通在CDMA、WCDMA和OFDMA方面专利的权利。

业内人士认为,联发科可以顺利取得高通授权,这代表着联发科正式取得3G入场券,除了国内市场外,联发科的市场名誉也将逐渐被“扶正”,从而光明正大地向国际一线品牌争取在3G产品上的合作机会。

身份正名

为了摆脱“山寨王”的称号,联发科一直都在努力尝试与国际一线品牌搭上关系,以给自己“扶正”。近年来,他们在市场上地位的改变也是有目共睹。

9月4日,联发科正式切入了欧洲最大电信服务业者Vodafone数款手机芯片方案,名正言顺地进军欧洲手机市场,并正式攻占欧美地区最大手机芯片大厂高通和德州仪器的原有阵地。

其实,早在2006年,联发科就通过手机代工模式拿到了Vodafone手机的订单,但当时基于保密原则,双方并未公开合作关系。如今,Vodafon醛于肯对外公开承认联发科的身份,这象征着联发科的市场影响力已今非昔比。

除此之外,联发科早前还得到了另外两家国际电子巨头微软和英特尔的支持,获得微软智能手机操作系统Windows Mo-bile的授权,得以将该操作系统植入到联发科的智能机方案中。此前,英特尔中国区总裁杨叙也放出信号,表示对山寨机的看好。在当时,媒体就争相议论联发科高擎的山寨大旗此后恐将易帜。

联发科在相对较短时间内成功建立起在手机芯片市场上的牢固地位。目前,该企业超过60%的总收入来自于手机芯片市场。半导体市场调研机构IC Insights近日公布了2009年前三季度的全球半导体20强最新榜单,联发科首次入围,名列第17位,他们在去年的排名还只位于第25位。今年前三季度实现收入近26亿美元,其中第三季度增长23%。

这家昔日被业界不屑一顾,甚至始终背着“黑手机之父”恶名的电子企业,靠着自身顽强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积极参与和国际大厂的合作,如今已逐渐摆脱过去不入流的名誉,并俨然成为能与国际一线品牌相角逐的企业之一。

联发科的迷惘

对于联发科与美国高通就CDMA及WCDMA专利达成的协议,联发科首席财务官喻铭铎强调,与高通达成的是专利协议,不是专利授权,因此联发科未来完全不需付给高通任何包含一次性与单晶片出货的授权金,但是手机制造商必须得到高通的授权。“目前,联发科有二次芯片设计(Design-in)协议的客户都已经通过高通的授权。”喻铭铎强调。

喻铭铎向媒体透露,就他目前所知,联发科的芯片设计客户(包含手机品牌与制造商)都通过高通的授权,至于3G手机出货的时程,仍须看客户的进度。本刊记者还从该企业内部获悉,联发科的第一颗WCD-MA 3G芯片已经在台积电小量投片试产,如顺利取得授权,可望年底顺利出货。

此前,关于高通有意进入TD市场的消息,业内人士担忧这是否会与联发科在晶片授权专利部分有所冲突。对此,喻铭铎不愿过多提及,仅表示由于联发科自己与大厂合作,专利授权没有冲突的部分,“若高通有意进入TD市场,与联发科没有太大关系”。

保密协议(参考范本) 第5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保护甲方合法拥有商业秘密的权益,提升保密意识,明确乙方对甲方相关信息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本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事项。

第二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双方同意下列所述的文件及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储存),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系甲方绝对资产,甲方享有所有权:

1、甲方技术信息资料,其范围主要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知识产权等等;

2、甲方经营管理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企业战略发展规划、财务报告、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3、甲方档案信息资料,其范围主要包括甲方所拥有的各项合同、人事档案、财务档案、行政文件等等;

4、甲方财务信息资料,包括所有开户银行资料、股东资料、经营数据、投资单位资料背景等等;

5、虽然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6、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本协议保密范围及内容的履行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已成惯例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商业秘密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内部无关的工作人员)。

3、除执行甲方所安排或委托的工作外,乙方不得将商业秘密用于其他任何目的;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含有商业秘密的信息带出甲方住所地。

4、非工作需要,乙方不得将列为机密的信息加以复制;确因工作需要而复制时,乙方应按照保密要求并经相应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复制(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磁盘、光盘、计算机内存等)。并对复制文件明确标记并加以保护和管理。

5、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或通过公共媒介(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话、传真、信函、E-mail、Internet等)谈论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在需通过公共媒介传递甲方商业秘密时,乙方应按照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如加密、设置口令、分散分批提供等等。

6、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7、乙方应当于其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在本合同项下属于甲方的一切秘密信息,并有义务将记载着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或将秘密信息整理成书面记录转交给甲方指定代表。

8、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9、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时,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商业、技术秘密的进一步扩大或损失。

10、乙方同意并认可,乙方在受聘期间向甲方所领取的工资报酬中,已包括

了乙方在受聘期内及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而由甲方支付的保密费用,故甲方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 保密的期限

1、乙方承诺,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用于第三方使用或公之于众。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五条 与第三人有关的责任

1、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2、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经发现有违返本协议内容,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一切民事、经济、刑事法律责任及第三方的连带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2、因侵犯甲方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并承担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合法权益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侵犯甲方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甲方可选择下列任意一种方法计算损失赔偿费:

(1)甲方被侵害而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额。(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作为赔偿额。

(3)因侵权人行为造成该商业秘密完全公开的,应当赔偿该商业秘密的全部价值(商业秘密的全部价值,可以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4、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约定为乙方月工资收入的五倍,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或报酬中予以扣除。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经修改后的协议或者双方就本协议另行订立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修改后的协议或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为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乙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2、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及所有涉及保密的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技术保密协议范本 第6篇

一、甲乙双方作为相关工作的承担或参与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相关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工作组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组范围内的_________制订工作。

2.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乙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

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相关工作实施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依相关工作任务书的约定。

六、甲方为实施相关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在终止本相关工作后的_________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工作组所在地,机构为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范本一 第7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并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合作保密协议(范本)[范文] 第8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双方就 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披露方已经或即将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双方均同意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源代码、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程序、公式、编排、系统、技术手段、发明创造、专利、商标、机器设备、编码、各类业务计划、合作关系、数据资料、任何性质的业务记录、客户列表、客户资料、价格数据、项目记录、营销报告、货物供应、员工名单、业务手册、政策、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2.秘密来源

2.1 接收方从披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接收方在此同意:

3.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收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3.2 未经对方许可,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未经对方许可,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3.4 除为履行与该项目的合作外不复制或转储存该商业秘密,且任何情况下都不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3.5 接收方应当保证其雇员及为实现合作目的而聘请的有关人员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并为上述人员违反义务的后果负责;

3.6 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并不能视为对接收方实施了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形式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的独占、排他或普通许可。

/ 3

4.例外约定

披露方同意第1条所述商业秘密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4.1 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4.2 有书面证据证明接收方从披露方获得该商业秘密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4.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收方的资料;

4.4 未使用披露方的商业秘密,由接收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5.1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通知,接收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含有该商业秘密资料的任何媒体及任何形式的副本、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当采取彻底且不可逆转的方式进行销毁或删除。

6.保密期限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结束之日起三年或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止,以在后时间为具体终止时间。

7.违约责任

7.1 发生以下情况时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接收方的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商业秘密的丢失、被盗、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公众所知晓的;

(2)接收方及其雇员、为实现合作目的而聘请的有关人员等未经披露方的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的;

(3)出现商业秘密泄漏的情况后,接收方未及时通知披露方,对披露方造成损失的;

(4)前述合作项目因任何原因终结后,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擅自留存并使用该商业秘密的;

7.2 出现7.1款所述情况时,接收方应立即停止其行为或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因此对披露方造成损失的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7.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7.4披露方因主张接收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均由接收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调查取证的费用等。

8.不可抗力

8.1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2 / 3 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9.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进行解释。

9.2 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原告方法院诉讼解决。

9.3 双方对部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没有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

10.附则

10.1 双方关于本协议履行和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协议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为准。

10.2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

10.3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10.4本协议的各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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