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街道办(镇)使用)

2024-06-09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街道办(镇)使用)(精选12篇)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街道办(镇)使用) 第1篇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山东信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的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为80平米,其中房屋面积80平米,位于黄河十二路701号中海城棕榈湾商业街西门北侧一楼。该营业场所产权属于滨州市莱钢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所有,房产证尚未办理,无偿提供给山东信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该场所不属于住宅,作为分公司的营业场所不存在扰民行为。

特此证明。

产权单位:(盖章)证明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街道办(镇)使用) 第2篇

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 有限公司,地址在。面积平方米。以上场所之所有权属 有限公司所有,使用单位已取得这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同意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取得方式为: □

1、向房屋所有权人 □租赁 □借用

2、□转租赁 □转借用,并已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 □

3、市场主体自有(注:无产权或购房合同);

谨此证明以上情况属实。

使用单位盖章(或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方式1、2、3需填写本栏)

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人签字盖章:(方式2需填写本栏,其他方式无须填写)

证明单位盖章:

(方式3需填写本栏,其他方式无须填写)

日期:

年 月

住所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书 第3篇

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以上住所所有权系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属有(无)偿使用,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1:产权证明

附件2:租房协议书

使用单位证明单位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证明单位为该住所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街道办(镇)使用) 第4篇

地税局:

拟申请设立伊金霍洛旗宇驰农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地址在苏布尔嘎镇光明村四社,共有使用面积9平方米。杨文元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合作社经营场所。使用期限自2018年2月20日至2048年3月1日。

以上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杨文元所有。(注:该证明仅供办理合作社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之用。)

拟申请设立人签字(盖章)

证明单位盖章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街道办(镇)使用) 第5篇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申请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检查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 自检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送达。

管辖分工

按照监督管辖和分工,分别由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重点保卫一、二处或区县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负责。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指南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审核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详细内容请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一栏);

(六)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专家评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审核期限:

一般工程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

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16个工作日内完成;

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8个工作日,10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16个工作日。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管辖分工

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防火监督部相关业务处负责下列情况的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

(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居住小区配套公建;

(三)建筑投资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含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储罐、技改项目和化工装置);

(四)国家级、市级重点工程;

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符合以上四项标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分别由其辖区消防支队负责。

(五)其他有必要由防火监督部相关业务处负责的重要工程。

二、上述情况之外的建设项目,按照监督管辖和分工,分别由各区县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负责。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指南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验收范围:

同消防设计审核范围。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验收期限:

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17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管辖分工

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由原消防设计审核单位负责。

收费依据及标准: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第6篇

现将我位于钦州市钦州湾大道第三地质队的房屋(登记用途:出租、面积16平方米),以出租形式给予蓝文彪组建使用,使用期限5年。特此证明。

产权人:

年月日

注:

1、“登记用途”是指《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

2、“使用形式”通常包括出租、出借、自用、划拨等形式;

3、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

4、申请人使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文件予以明确的违法建设地区、土地征用地区、拆迁地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不予登记地区的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视为经营场所不符合要求。

编号: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个体)

商店字号:

经营者签字:

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制

二00四年七月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申请表

备注:

1、本表由申请商店经营者或经营者授权的代理人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2、表格填写时字迹应当清晰、工整、规范;

3、字号名称:个体工商户申请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店铺名称,应当与办理工商登记时登记名称一致;

4、经营者姓名:必须填写经营者本人姓名,应当与办理工商登记时登记名称一致;

5、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经营烟草零售业务的场所,应当与办妥工商登记时登记的经营场所一致;

6、上述经营业态由申请人对照上海市烟草专卖局设定的经营业态标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7、表格中不应当有空格。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钦州市烟草专卖局:

我店位于钦州市钦州湾大道第三地质队出租屋,商店名称:地质队便利店,工商执照编号:***,经营者姓名:蓝文彪,身份证号码:***019,电话:2830455;我店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在卷烟经营活动中向贵公司承诺如下:

一、学习、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办法》。

二、自觉接受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做到持证、亮证经营;不转借、涂改、伪造和买卖烟草专卖许可证。

三、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规定,只在当地烟草专卖公司进货、保证不销售假、私、非卷烟,不为他人代售卷烟。

四、如需停业、歇业主动、及时向烟草专卖局申请;要求复业也及时向烟草专卖局申请,批准后再经营。

五、主动参与烟草专卖诚信等级管理,正确对待稽查队员和客户经理的打分,公正、客观的评价烟草人员的诚信服务;做到诚实守信,守法、规范经营,引导消费,优质服务。

六、积极主动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卷烟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请贵局给予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租用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钦州市钦州湾大道第三地质队壹间16平方米的房子,以出租形式租给乙方使用,每月租金为人民币500元整。

二、租用期为2008年10月20日至2013年10月20日共5年,期满后如续租另行协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即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第7篇

兹有位于(详细地址)的建筑物,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产权属于(企业或个人名称)所有。经核实,该建筑物用地手续合法,用地场所为(工业或商业)用途,与该地块的土地使用用途一致,同意该场所作(经营项目名称)生产经营用途。

特此证明

(公章)年 月 日

备注:

1、证明单位可以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有关部门、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第8篇

正阳小学始建于1986年5月4日,位于长春市绿园区万福街1号,隶属绿园区教育局。校园占地面积7969平方米,现有校舍建筑总面积4211.33平方米,运动场地6822.3平方米,绿化用地1321平方米,运动跑道200米。

学校现有24个教学班,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舞蹈教室、实验室、电教工作室、校园网络室、校内电视台共计10个功能教室。

场所使用证明 第9篇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将坐落在房屋 间_______米2。场地______米2。其中:营业面积________米2,仓库______米2,办公用房________米2。用于开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使用。其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

共计 年 至 年 月 日止

出具证明单位: 公章

负 责 人: 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场所使用证明

兹证明业主【姓名】将位于【租赁房屋详细地址】房出租给【公司名称】作为办公场地使用,使用期限为壹年即:20xx年xx月30日起至20xx年xx月30日止;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定。已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该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特此证明

居委会:

经办人:

电 话:

篇三:场所使用证明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拟申请设立(变更)的(企业或个体户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在(详细门牌号码),共有使用面积平方米,(企业或个体工商房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

以上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系 所有。(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之用)

拟申请设立人签字(盖章)

证明单位盖章

场所使用证明 第10篇

位于_____县__________的店面(经营场所)产权属于__________所有,该店面(经营场所)是非住宅、非违法建筑,无产权纠纷。

现本店面(经营场所)承租给__________作为从事__________等生产经营使用。

产权所有者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村委会盖章

申请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推荐) 第11篇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因生产经营需要使用的住所(经营场所),位于 街道(乡、镇、开发区)村(路)号,产权属 所有,系经营性(住宅)用房,尚未办理房产证明。其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场所使用证明书 第12篇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公司租赁的------------------的房屋(注:以实际地址为准),作为分公司的经营场所使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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