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综合整治方案

2022-07-06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城镇综合整治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城镇综合整治方案

小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河西堡镇国道、省道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改善镇区国道、省道沿线综合环境,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镇实际,对省道212线、金永高速公路周边村庄制定以下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村委会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体现特色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金永高速和省道212线沿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善该区域农村“脏、乱、差”现象,全面推进镇区国道、省道出入口处村貌整治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容村貌明显提升、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一建立”,即:治理村容村貌、治理环境卫生、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一)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1、省道212线、金永高速沿线村庄集中整治

对省道212线、金永高速周边的鸳鸯池五社,河东堡四社、五社、九社,黄家泉一社、二社、四社、六社,共计448户进行统一规划改造,对现有危旧房、土木平房、未硬化地坪、废弃温室、牛羊圈、猪舍、厕所等建筑物进行改造。全面清理残墙断壁,修缮和出新残破围墙和建筑;取缔露天茅坑,改造旱厕;清理垃圾杂草,清除污水。

2、道路沿线整治

对金永高速出入口处下洼子五社、六社、八社,寺门村四社、五社,共138户进行彻底整治,全面整治沿线村容村貌,修缮和出新围墙和破残建筑,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围墙和建筑;拆除清除露天茅坑、简易旱厕、废弃猪圈和擅自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迁移拴养牲畜和柴草堆,清除路边堆放建材等。清除暴露垃圾,清除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改造后要达到院落风格统一协调、排列整齐有序的新农村风貌。

3、村庄内部整治

全面清理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乡村道路、设施农业基地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农家院落应做到房前屋

后可用物品堆放整洁有序,衣物晾挂整齐规范。无卫生死角,无蚊蝇孳生地。墙体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二)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1)配备标准化垃圾桶。垃圾实行容器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原有垃圾房(池)全部拆除。

(2)垃圾清洁车定期清理。镇区垃圾清理车对改造后的农舍垃圾进行定期集中清运、及时处理,确保农村卫生整洁。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健全工作职责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落实垃圾清运和村庄保洁的责任,确保村庄卫生整洁。

(2)镇、村委会要加大对农村居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教育,加强农民对村庄环境卫生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中来,自觉维护村庄卫生文明。

五、实施步骤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2012年3月上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重点突破阶段(2012年6月31日前)。综合整治金永高速公路出入口处道路两侧房屋,对破旧建筑、围墙就行拆除,对所有房屋进行统一规划改造。

(二)拓展延伸阶段(2012年10月31日前)。以点带面,全面拓展延伸,把集中整治延伸到整个村庄。对整个自然村进行改造,力求村舍整齐美观,乡村道路畅通、探索建立镇容村貌长效管理机制,快速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4月1日起)。不断总结经验,全面落实镇容村貌管理标准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检查考评,纳入全镇城镇管理长效考核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抽调农技中心、建设局、财政局、城管大队、环保局、团镇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要全面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按期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引导。镇相关单位、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措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街镇要大力推进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镇制度,形成“政府组织、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促进村民文明意识和文明习惯的养成,达到农村环境卫生标本兼治。

第二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议29日上午举行

发布时间:2016-09-30 10:24:

54 来源:百灵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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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议29日上午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浙江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G20杭州峰会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加快建设“两美”浙江的高度,深入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决不把脏乱差带入全面小康,努力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王辉忠主持会议,陈金彪、袁荣祥、陈艳华等出席,熊建平作工作部署。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衢州市、德清县、东阳市横店镇负责人在各自分会场作交流发言。

夏宝龙首先部署了防汛防台工作。他强调,当前,防汛防台形势严峻,遂昌山体滑坡抢险救援工作也正在全力开展,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援和防台防汛各项工作,努力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夏宝龙指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重中之重、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也是提升城乡发展质量的关键环节、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还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平台。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扛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职责使命,以舍我其谁、当仁不让的勇气和担当,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份全局的高度抓实抓好。

夏宝龙强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涉及方方面面,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必须明确目标要求、讲究工作方法。要坚持高标整治、重拳整治、科学整治、依法整治、长效整治,目标要高远、靶向要精准、出拳要迅猛、特色要彰显、建管要并重,以打造“洁净小镇”为基础,使全省小城镇“脏乱差”面貌切实改观,确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打出声势、打出威力、打出成效,促进小城镇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加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惠民为民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锤炼干部的作风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像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一样,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把整治行动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切实保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全面胜利。

王辉忠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选准切入点,找准节骨眼,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做好每一项重点工作,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要结合实际、科学整治,使城镇面貌既符合总体整改要求,体现地方个性特点,又完整保护历史文脉,重现小城镇的生机与活力。要上下同欲、齐心协力,特别是各县(市、区)作为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沟通协调和统筹指导,真正把各方力量连接起来、汇集起来,凝聚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10月11日至12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赴开化、东阳专题调研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0月11日至12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赴开化、东阳专题调研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奋力打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让一个个洁净小镇、活力小镇、风情小镇镶嵌在浙江大地上,与美丽城市、美丽县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共同构成一幅迷人的美丽浙江诗意大画卷。

一段时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化县狠抓县城环境整治,东阳市大力推进横店镇环境综合治理,均已取得成效。夏宝龙考察了位于开化县城和横店镇的多个整治改造点,详细了解两地环境综合整治和改造提升情况,对前阶段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鼓励大家一鼓作气、再接再厉,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细处着眼、小处着手,推动城镇面貌、品质、功能实现新的提升。赴开化途中,夏宝龙考察了衢州市区水亭门鲜花小镇,了解环境整治提升和小镇日常运行情况。他还来到开化县华埠镇金星村和东阳市横店镇尚伦庄村,了解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农家乐发展、农民增收等情况。

夏宝龙指出,当前,我省城市化已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向质量提升。小城镇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是城与乡的“纽带”和“黏合剂”,在城乡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既是针对“脏乱差”的环境整治行动,也是淘汰“低小散”的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既是促进包容共享的民生改善行动,也是强化基层基础的社会治理行动,是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中新的硬招、重拳,根本目的就是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全面改善小城镇环境,联动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转型,让小城镇更加宜居、更有特色、更富活力。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夏宝龙强调,三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必须稳扎稳打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要牢牢把握洁净底线,努力彰显特色,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与环境整治紧密结合起来,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一步一步取得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胜利。开化作为国家公园,要发挥“多规合一”试点的优势,在“一”字上下功夫,按照全域公园化的要求,全面促进城镇、乡村和自然的协调。横店作为中国影视基地,要进一步提高品位,在拆、改、亮上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以环境提升服务产业发展,切实提高相关产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夏宝龙还在东阳市横店交警中队考察了智能交通系统,希望全省各地大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手段,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加快交通治堵力度,保障群众畅通便捷安全出行。

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行动时间:2016年9月底正式启动,力争3年左右时间完成。 整治对象:

以乡镇政府(包括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驻地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兼顾驻地行政村(居委会)的行政区域范围和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目前初步统计全省约有1000多个。

整治重点:

“一加强三整治”——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主要解决“脏”的问题,指整治城镇秩序,主要解决“乱”的问题,整治乡容镇貌,主要解决“差”的问题。

五大意义:

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重中之重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 提升城乡发展质量的关键环节

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平台 六大目标:

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城镇面貌大为改观 乡风民风更加文明

社会公认度不断提升

阶段成果:

使小城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幸福家园。

夏宝龙在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议上强调 全面提升小城镇环境质量 决不把脏乱差带入全面小康

2016-09-30 06:16:53 杭州网

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议昨日上午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G20杭州峰会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加快建设“两美浙江”的高度,深入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决不把脏乱差带入全面小康,努力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王辉忠主持会议,陈金彪、袁荣祥、陈艳华等出席,熊建平作工作部署。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衢州市、德清县、东阳市横店镇负责人在各自分会场作交流发言。

夏宝龙首先部署了防汛防台工作。他强调,当前,防汛防台形势严峻,遂昌山体滑坡抢险救援工作也正在全力开展,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援和防台防汛各项工作,努力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夏宝龙指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重中之重、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也是提升城乡发展质量的关键环节、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还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平台。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扛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职责使命,以舍我其谁、当仁不让的勇气和担当,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省份全局的高度抓实抓好。

夏宝龙强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涉及方方面面,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必须明确目标要求、讲究工作方法。要坚持高标整治、重拳整治、科学整治、依法整治、长效整治,目标要高远、靶向要精准、出拳要迅猛、特色要彰显、建管要并重,以打造“洁净小镇”为基础,使全省小城镇“脏乱差”面貌切实改观,确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打出声势、打出威力、打出成效,促进小城镇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加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惠民为民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锤炼干部的作风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像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一样,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把整治行动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切实保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全面胜利。

王辉忠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选准切入点,找准节骨眼,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做好每一项重点工作,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要结合实际、科学整治,使城镇面貌既符合总体整改要求,体现地方个性特点,又完整保护历史文脉,重现小城镇的生机与活力。要上下同欲、齐心协力,特别是各县(市、区)作为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沟通协调和统筹指导,真正把各方力量连接起来、汇集起来,凝聚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市领导赵一德、项永丹在杭州分会场参加,俞东来、徐文光分别在萧山、余杭分会场参加。

第三篇:**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张弛有度

保护发展

**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古村生态”

(2018年1月22日)

**乡区域总面积274.9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总人口12008人,森林覆盖率达92%,享有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传统村落、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省森林文化小镇、**市有机农业特色乡镇之称。新一届乡党委政府,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以“祈福圣地、天然氧吧、快乐老家”的大美**为奋斗目标,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战略定力、实干定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2017年,我乡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全乡上下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树立“因地制宜、文化融入、特色彰显、建管并重”的建设理念,坚持一张图规划、一把手主抓、一盘棋推进、一股劲攻坚,全面提升集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质量,致力打造“乡容洁美、功能完善、特色彰显、生态宜居、民风文明、管理有序”的小城镇,使小城镇成为我乡“最美会客厅”。

一、系统谋划,景乡融合描绘最美蓝图

紧跟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号角,**乡因地制宜,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与古村落保护相融合,精心谋划,全力绘就“乡愁浓厚的古朴村落风情小镇”最美蓝图。

一是高起点规划设计。建立专业机构战略合作关系,在乡贤推荐下,引进华东设计院浙江分院,对秀峰大桥、文化长廊、廊桥、古街、八角亭、集镇入口等重要风貌节点进行免费设计;引进驻镇规划师——雅克设计有限公司,依托集镇现有的资源禀赋、自然风貌、人文历史,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开展规划编制,制定《江山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立“一环两线四点”整治方案,延续传统文化根脉,兼顾小城镇现代功能,全方位打造“看得见山水、留得住乡愁”的传统古村落集镇风貌。

二是原生态编排项目。通过城镇修补、顺势造景、就地取材等形式,以保护和修复小城镇内现存古房、古街、古桥等历史记忆站点为着力点,深挖景区“古典味”、保留“生活味”、突出“发展美”,完成11个标配项目和“旅游+”高配项目的编排。如仿古文化长廊项目就是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为设计原点,融合山、水、古建筑等元素,打造融自然元素和人文元素为一体的新景观。

三是智慧化平台管控。充分利用“四个平台”现代化、信息化的智慧管控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的双网管控,线上管控主要是通过综合信息指挥室大屏对集镇区域内进行24小时联网管控,在重要路段和区域安装探头、监控,真正实现消除盲区、不留死角。线下主要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对集镇所在地秀峰、先锋进行网格化划分,每个全科网格按照“1名网格指导员+1名网格长+1名网格信息员”的配备,对集镇“脏乱差”现象进行重点巡防,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由网格信息员上报到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再进行分流交办。目前已经上报问题清单510条,整治点位208处。

二、重拳出击,强势整治守住绿水青山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五四三”专项整治、卫生乡镇创建打稳根基,项目带动补足短板,文化元素符号串联古今风貌,竖立古村落传统文化群,再现“千年古村”。

一是铁腕整治改善颜值。以衢州市卫生乡镇创建为契机,结合“五四三”中心工作,纵深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按照“一环两线四点”的整治路线,重点开展“剿灭劣五类水”“赤膊墙整治”“三改一拆”和“洁美集镇”等专项行动,对秀峰路生活带、张柘线景观带、古村落特色带及农户屋前屋后开展重点整治,坚决对“脏乱差”现象露头就打。截至目前,排摸并解决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问题300多个;组织发动环境整治攻坚行动30多次;清除卫生死角、乱堆乱放500多处、各类垃圾100多吨;修补小区路面5000余平方米;清掏堵塞化粪池30余个;清除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4000多张;实行沿街店面、农户、企业“门前三包”责任制;实现保洁垃圾箱全范围配备。通过声势浩大的各类攻坚行动,乡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2017年,我乡被评为衢州市卫生乡镇。

二是全力打造滨河风情。建立河道保洁机制,明确保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以达到“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建立乡级河长制和清三河长效机制,确定乡主要领导为乡级河长,制定治理方案和计划;**溪结合现状实施“引水入景、水景相融”工程,分段修筑拦水坝,打造以文化长廊、文化礼堂、廊桥、健身道为一体的滨河风情景观;同时,以全面剿灭劣V类水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拉高标杆,扩大战果,力争二类水体全域覆盖。目前,**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到70%以上,建成区内水质经检测全部为“Ⅱ类水”。

三是项目带动扮美小镇。直面、剖析“脏乱差”等问题根源,通过“点线面”的项目带动从根源上破解难题,打造精品,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倍增整治效应。投资160万元,实施店招项目、违停抓拍监控项目、标志线项目、农贸市场项目,做实做细“点上美”;投资580万元对集镇主、次街道实施“三线下埋、人行道铺装、仿古路灯、光伏能源”项目,做强做大“线上美”;投资600多万元实施建设长170米宽3米的仿古文化长廊项目,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精品点,做精做亮“面上美”。

四是文化融合提升品位。遵循“整旧如旧、建新如旧”原则,注重保留传统古村落的原始风貌、独有的文明形态和传统DNA继承创新雅俗共赏、兼容并蓄的乡土文化。投资600万元,实施以周氏、黄氏两大宗祠为主的古建筑修复工程。同时,积极提炼古祠古村古巷、黄家拳、黄家棍等历史文脉中的文化符号,转化为建筑元素体现,营造与历史文化相承接、与现代生活相适应的建筑风格,对一批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古建筑”开展立面整治,对“新建筑”保留马头白墙灰瓦的通用图集基调特色,保护修复好古村古街古建筑。

三、生态整治,打造宜居宜游风情小镇

**乡将“一张蓝图绘到底”,全面开展以道乱占、车乱开、线乱拉、摊乱摆、房乱建、低小散治理为主的综合整治工程,致力于打造宜居宜游的古朴村落风情小镇。

一是治理“道乱占”实现“畅安美”。制定小城镇“道乱占”治理整治攻坚方案,通过开展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小镇道乱占、车乱开、牌乱竖、摊乱开、房乱建、线乱拉等“六乱”问题,使小城镇道路畅通、安全、洁美。规划结合现状用地特征及停车需求分布等因素,新增5个大小停车场101个停车位;投资260万,新建客运站、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增设违章监控等等形式规范交通行为;投资100万,建设星级农贸市场,解除“摊乱摆”现象;实行共杆共线项目,破解“线乱拉”难题;通过对秀峰路、北山路沿街房屋以及店招进行立面改造提升,打造浙派民居小镇,焕发小镇新颜值。今年以来,我乡组织开展“道乱占”集中整治行动30余次,对5条集镇公路全力整治,共清理占道停车288起,僵尸车10起,乱堆物213处,占道经营4家,乱摆摊10起,乱搭乱建25起,乱竖牌5起。

二是治理“车乱开”实现“齐序优”。坚持“从严从严再从严”,落实“建队伍、强科技”工作建设。建设“两站两员”,设立乡交通安全管理站,村级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11个,配备劝导员44人,对“车乱开”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劝导,杜绝摩托车乱窜、助力燃油车上路等违法乱象,确保交通安全;编制乡镇交通规划,建立“车乱开”专项整治队伍,建立日常巡查管理机制,整治车行道上违停乱象288起,深入推进小城镇“车乱开”治理工作;实施智能化管理,集镇入口设置交通违法自动抓拍系统,5条主次道路标识标线进行规范,保障镇区交通整齐、有序通行。

三是治理“摊乱摆”实现“明净好”。**乡占道经营现象主要有三类:一是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二是牌匾设置不规范;三是占道摆放物品。根据这三类现象,我乡投资100万元积极打造星级农贸市场和店招整治项目,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扰民的超面积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集市商店无“无证占道经营”和“伸出门店外经营”行为,畅通集镇交通道路。目前集镇街道4户占道经营全部整改完毕,10个流动摊点全部搬入农贸市场,商业核心区街面室外广告牌50多块全部拆除,实行统一店招,保障集镇街道明亮、干净。

四是治理“房乱建”实现“洁绿美”。传统古村落是**乡集镇建设的魅力和特色所在,乡党委政府结合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的迫切需要,提速提质提效开展集镇古建筑修缮和保护工作,确保小镇整洁、绿色、美观;借势借力“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成立由乡村干部、专业拆房公司组成的“拆小二”攻坚小组,纵深拆除集镇商业核心区、古建筑保护区、居民生活区等违章建筑,确保安全拆违;实行文化干部、专业人员入驻“拆小二”队,确保拆得专业精准,古建筑不会被破坏;开展“夜学讲坛”大交流活动,一周一故事,一周一交流,确保拆得立体、合规。截止目前,共拆全乡违法建筑203宗34904.5平方米,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39.62%,共拆除集镇建成区露天厕所47个,古建筑保护区危房27宗4285平方米,绿化美化3562平方米,建立健身广场、健身绿道;立面整治赤膊墙、蓝色屋面76处5232平方米。2017年,我乡被评为衢州市“无违建乡镇”、衢州市“无赤膊墙乡镇”

五是剿灭“蜘蛛网”实现“清亮蓝”。将“三线改造”列入重点工程,主动协调对接联通、移动、电信、广电等部门,对镇区的传输缆线及入户线缆进行全面整治,通过线路“上改下”、架空路线整治和入户线整治等手段,有效剿灭空中“蜘蛛网”。2017年,我乡投资150万元,完成镇区5条穿镇道路“上改下”工程,梳通架空路线30公里,并完成秀峰、先锋古街200户入户线整治。我乡计划在两年内完成全乡道路架空线改造工作,统筹推进电力、电信、广电等架空线缆,实现共线共杆建设,让小镇天空“更清澈、更明亮、更蓝”。

六是整治“低小散”实现“倍安增”。成立“四无企业(作坊)”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四无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内的9家企业和12家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排摸,特别是针对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重点走访。2017年,我乡共排查出2家无证无照企业,已联同江山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和各村两委干部,完成整治任务,一家已完成相关证照办理,一家已被责令关停,有利保障辖区产业倍加安全、农民增收。

四、着眼长效,奏响小镇提质升级强音

坚持一套班子抓到底、整合资金兜住底、特色办法管到底的“三底”长期发展战略,逐步推进集镇提质升级,真正实现“乡容洁美、功能完善、特色彰显、生态宜居、民风文明、管理有序”的小城镇。

一是一套班子抓到底。明确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列入我乡2017民生实事工程项目,确定乡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挂联、干部包干工作机制,以发展全域旅游的标准为牵引,制定整治作战图、时间表,推进小城镇综合整治与全域旅游发展互促共进、全面融合。今年以来,我乡借助太阳山村创建浙江省3A级景区、先锋、秀峰村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有利契机,集聚统筹要素资源,打好推进组合拳,倒逼提升小镇各项软硬件设施,全力打造“山区小镇样板”。

二是整合资金兜住底。把资金整合作为古朴风情小镇建设的第一保障,采取财政投、部门帮、群众筹、乡贤捐等办法,做大资金盘子,着力破解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中的资金瓶颈。号召创建各类示范村、景区村,获取资金奖励补助,激发乡村振兴发展活力。今年乡集镇所在地两个村秀峰村成功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浙江省2A级景区村,先锋成功创建A级景区村。同时先锋、秀峰村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整合补助资金600多万元。发动乡贤积极主动反哺家乡建设,2017年我乡周顺华、周飞等一批在外知名人士、乡贤助力景区村建设、古村落保护资金共达100多万元。

三是特色办法管到底。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尊重群众意愿、完善激励政策,激发群众投身于古村落保护、景区村创建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引导群众自发投入完成宅间道硬化、赤膊墙整治、户厕改造、庭院绿化等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创出了一套“自己家园自己建、自己家园自己管”的新机制。建立健全四个平台网格化管理机制、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河道保洁机制、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公厕管理制度、垃圾兑换机制、交通劝导员机制等一系列制度,设立河长、路长、交通劝导员,并实行公共场所卫生外包模式,保证保障镇区颜值。

本着“大干项目、干好项目”的基本原则,经过乡、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乡容镇貌有了很大的改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但是一些项目建设距离理想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同时按照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工作重点除了要快节奏、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还要紧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步伐,掀起全乡环境综合整治新高潮,集中力量,精准发力,村村都要打造亮点,洁化、绿化、亮化、美化落到实处,将各村外围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河溪沟渠等进行集中整治,实行每月观摩评比,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深入,实现乡容村貌彻底改观。

第四篇: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筠连县政府副县长胡波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怎样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这是一个涉及范围较广、涉及层面较复杂、建设历程较曲折的系统工程,其涉及产业偏向、城市功能定位、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一系列政策、体制层面的问题。笔者认为,如果单纯从环境建设的角度来看待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城乡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以创建宜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目标,通过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是能够有力促进城镇又好又快发展的。

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

所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即以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为先导,以道路街巷、重点区域、违规建设、城市村居、交通秩序、生态环保、交通沿线及村居容貌等为内容,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以显着改善城乡面貌、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的协调各行政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综合性行动。

城镇化,则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

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一个地区的城镇化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考验政府行政能力的过程。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表现为城镇人口的增加、城镇规模的扩大以及城镇经济社会、现代化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人多了,城镇变大了,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村居容貌等一系列问题如何管理?如果这些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的话,城镇化建设也就仅仅是个口号而已。这是摆在执政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由于许多问题之间存在明显的关联性,管理者通过全面统筹、综合协调进行治理就比

单方面“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更为有力。因此,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一有效载体,统筹协调各部门行政职能,加大管理力度,实现城乡面貌根本改观,生态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基本确立,城乡群众文明素质明显增强,才能确保新型城镇化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

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坚持以规划为先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抓紧编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农贸市场、停车场等专项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园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治理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行为。坚持疏导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快农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夜宵摊点和临时市场,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并保持环境整洁。三是规范街道车辆停放,治理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行为。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严格停放秩序。四是规范城乡街道垃圾收运,治理卫生死角。五是规范城乡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重点治理广告乱贴乱画。六是规范建筑工地管理,治理噪音挠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弃土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七是规范规划建设行为,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八是加快城乡结合部的改造,治理城镇居民出行难、居住环境差问题。

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思考

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如果没有一个结构合理的管理体制或者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这样的结果要么虎头蛇尾,治标不治本,要么就是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增大管理成本。笔者结合多年来在县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经验,

认为顺利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些探索和尝试性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实施“大城管”城市管理新模式。所谓“大城管”,就是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城市管理由过去城管办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从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担负起城市管理的目标、责任和任务。它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有效整合各种行政资源,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管理效率。这涉及到各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块管关系的协调和县上与各个乡镇条管关系的协调。

从块管的角度,以前的行政执法,由于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和真空,出现问题常常互相推诿扯皮,城市管理效率低下。通过实施“大城管”,整合城管、规建、公安、交通、环保、工商、卫生、环保、林业等部门行政职能,形成管理合力,效率将会大大提高。从条管的角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县—乡(镇)—村”的体制。县城城市管理由县政府负责,所需经费和相关管理由县财政划拨;乡(镇)村一级则按照乡(镇)政府的统一组织实行村民自治,县上根据各乡(镇)开展工作的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乡(镇)一定支持。通过块管与条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实现重心下移,形成“县城有城管、乡镇有城管、村上有城管”覆盖全县的“大城管”格局,有力推进城乡环境的治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长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参与,具有广泛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城管、规建、公安、

交通、环保、工商、卫生、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和部门间的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建立举报公示制度。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和信箱,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脏、乱、差”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进行梳理,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由媒体予以曝光。三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加入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队伍,对“脏、乱、差”问题及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劝导、纠正,并将有关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的规定进行宣传、讲解、示范。同时,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内容细化形成考核指标,义务监督员队伍的意见将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和部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一方面保障经费。县、乡(镇)两级财政逐步加大投入和改善装备,确保必要的城市管理经费开支,提高管理和执法能力。同时可以考虑开展市场化运作管理的方式,吸引社会、个人闲散资金和有效的管理手段保证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是保障队伍。科学核定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人数,充实管理力量,保证管理需要。强化城管队伍的专业化培训,严格管理,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反应快速的城管执法队伍。五是建立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和移交机制。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对城市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增强规划的前瞻性、预见性,规划建设与管理要加强沟通与反馈,克服建设“后遗症”现象,做到标本兼治。凡是规划建设部门建设完工的市政工程,在进行规划设计和工程移交时,都必须有城管部门的参与,这样可以确保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六是建立宣传动员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发放资料、举办市民学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广泛参与氛围,

发动城乡广大居民自觉投入到活动中来,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同时,以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将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使干净、整洁、优美的自然环境和文明、有序、和谐的人文环境得到经常性保持。

(三)加强立法,确保城市管理有法可依。从法律层面,我国在城市管理方面立法相对滞后,造成城管执法难,甚至有时会出现“师出无名”的窘迫,因此建议立法机关尽快立法,确保城管部门执法的合法性。从管理层面,县政府也要加快研究城市管理办法,通过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办法,统筹协调部门、乡镇条块管理,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五篇:城镇生鲜乳整治指导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整顿奶业秩序促进奶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冀政〔2011〕9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生鲜乳购销活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和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解决流动摊点在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的问题,消除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行动范围

城镇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奶站。

二、整治行动内容

(一)坚决取缔散养奶牛。《条例》规定:“设立奶牛养殖场应当符合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牛养殖规模。”按照省政府[2011]91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1〕63号)文件要求,奶牛养殖规模栏位要达到300头以上,实际存栏要达到150头以上。石家庄市于2011年6月底前全部实现了奶牛入区饲养,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奶牛规模化养殖。针对目前个别地区存在的“回流”散养奶牛,各乡、镇(区)要对本辖区认真进行排查,务必于7月30日前引导所有散养奶牛(无论产奶还是不产奶的),全部进入和奶站一体化建设的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饲养。

(二)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行为。目前在居民生活区存在流动摊点零售生鲜乳的现象,经初步调查了解,这些流动摊点零售的生鲜乳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属于非法经营。一是零售生鲜乳的经营者没有人员健康证明和《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由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予以依法查处。二是其所售生鲜乳多为散养奶牛所生产的未经检疫检测的质量没有保证或是奶站被乳品企业拒收的有质量问题的生鲜乳。三是所售生鲜乳为常温出售。运载车辆无准运证明,储存容器不符合冷藏要求等均违反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畜牧、卫生、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权限,全面清理居民生活区内销售生鲜乳的违法流动摊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行为。

(三)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畜牧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现有奶站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八项要求”、完善奶站的“三项记录”、做好乳品企业检测不合格生鲜乳的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休药期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收购生鲜乳,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养殖小区内的奶农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生鲜乳,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三、整治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1年7月5日始,至7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7月5日-10日):各乡、镇(区)及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所有城镇居民生活区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散养奶牛以及零售生鲜乳流动摊贩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登记。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7月10日-15日):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通告,在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和奶站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零售生鲜乳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乳品消费观念。

(三)清理整顿阶段(2011年7月16日-30日):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多措并举,坚决引导散养奶牛(无论产奶还是不产奶的),进入奶牛养殖小区饲养;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在居民生活区零售生鲜乳的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行为;深化奶站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不合格奶站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工作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违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发动群众。在活动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市卫生局0311—82101920、市畜牧局0311—8201176

2、市工商局0311—82012662。

(四)加强信息沟通。活动期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将本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畜牧局(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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