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矿业权出租协议范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80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
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坚决遏制矿业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坚持依法依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出让矿业权的原则,从严控制协议出让范围,严格执行矿业权协议出让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步减少协议出让数量,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现就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控制协议出让
(一)勘查、开采项目出资人已经确定,并经矿业权协议出让审批机关集体会审、属于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准许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1.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储量规模为大中型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3.为列入国家专项的老矿山(危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的找矿项目;
4.已设采矿权需要整合或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
的毗邻区域;
5.已设探矿权需要整合或因整体勘查扩大勘查范围涉及周边零星资源的。
(二)协议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批准或者备案,不得批准探矿权、采矿权协议出让申请。
(三)申请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应当提交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地质勘查达到普查以上程度、已完成价款处置的证明材料。
属于下列情形之
一、经批准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的,可以先依法申办勘查许可证,达到普查以上程度后再按规定进行价款处置并提交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
1.在本通知下发前国家已出资勘查但未形成矿产地的区块,地质勘查未达到普查以上工作程度的;
2.属低风险类矿种的探矿权人申请扩大勘查范围或者采矿权人申请在其深部、毗邻区域进行勘查,地质勘查未达到普查以上工作程度的。
二、严格执行协议出让批准权限及程序
(四)探矿权、采矿权协议出让实行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两级审批。
(五)《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所列34个重要矿种探矿权、采矿权的协议出让,
由国土资源部审批。
(六)《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所列34个重要矿种以外其它矿种探矿权、采矿权的协议出让,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国土资源部授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勘查、采矿登记的探矿权、采矿权,因矿业权整合或者扩大勘查开采范围需要协议出让的,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七)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别依照本通知规定的审批权限,对协议出让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
(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批准协议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前,应当将拟批准的勘查开采项目及项目出资人名称、协议出让申请理由等基本情况,在“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方予批准。
(九)矿业权协议出让申请批准后,矿业权申请人持协议出让批准文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办矿业权登记。
三、严格规范协议出让申请
(十)下列两种情形,由项目出资人根据协议出让审批权限向国土资源部或者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协议出让申请:
1.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由项目出资人或者采矿权人持有关
批准文件提出申请;
2.为列入国家专项的老矿山(危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的找矿项目,由采矿权人凭财政部下达的项目预算通知或者国土资源部下达的项目计划通知提出申请。
异地实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的,采矿权人还应提交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者书面意见。
(十一)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储量规模为大中型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依本通知规定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土资源部行文,提出协议出让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土资源部行文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出让的依据,不宜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理由,拟协议出让矿业权的勘查开采项目名称、项目出资人、拟设勘查区块或者开采区的范围、坐标、面积、勘查程度、资源储量、开发利用情况,是否符合矿业权设置方案等。
(十二)已设采矿权需要整合或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采矿许可证原由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由采矿权人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协议出让申请;其他情况由采矿权人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协议出让申请。
(十三)已设探矿权需要整合或因整体勘查扩大勘查范围涉及周边零星资源的,若所扩范围超过现有勘查区块面积25%以上(含)且经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不宜单独另设探矿权,由探矿权人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协议出让申请;所扩范围不足现有
勘查区块面积25%的,由探矿权人直接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办扩大变更登记。
四、其他规定
(十四)石油、天然气、煤成(层)气、页岩气和放射性矿产的探矿权、采矿权协议出让管理办法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制定。
(十五)《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中关于矿业权协议出让的管理规定,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十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第二篇:房屋出租协议,安全协议
房屋出租协议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年交,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______元,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
六、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壁挂炉 煤气灶 等设备
七、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租户在租期中的安全是甲方与乙方的共同责任,本着双方能够顺利的履行合约,保证租,户的各项安全权益,现与各租户签订如下协议:1,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内的水电设施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设备, 使用煤气炉等明火设备需在屋外进行并告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2,乙方在租期内在租住房屋内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放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 活动,身为监护人的乙方人员有义务对其被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应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乙方在租期内由于自身疏忽而导致本人或其被监护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租期内有保管好自己所租房屋内财产安全的责任,如发生遗失,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
4,乙方必须文明租住,依法租住,不得在所租房屋内存放政府禁止存放的危险品和违法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甲方如询问乙方在租住房屋内所存放可疑物品或从事可疑活动时,乙方需如实作答,如有所隐瞒而被公安机关查处的,甲方不负责任。
5,乙方在租期内因家庭矛盾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6,乙方需保证所租房屋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7,如乙方在安全方面的实际行动损害到甲方的权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场地出租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王羊存将位于灰崖子刘四十三房背自有的一块空地和五间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其中两间出租给乙方,另外三间为无偿使用,租用期限为五年,租期从农历2012年正月十五日起至2017年正月十日止,年租金为柒万捌仟(78000)元整。租金一年一交,前一月交清如年租金交不清者合同无效。
2、乙方在租期内不得从中违法经营活动,厂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3、若乙方在厂内修建临时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乙方在租期内不修建任何永久性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车位出租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位于未来城地下私家车位________租给乙方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_______元整/月,大写: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甲方赠送一年车位管理费。
二、租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2、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电话:
承租人: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篇:车位出租协议
订立协议双方:
出租方:(车位所有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车位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本小区负一层,小区物管部自编车位号车位出租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第二条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共个月/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本小区负一层号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废除。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年租金元。乙方需月/年租用车位,应按月/年一次性缴纳给甲方车位租用费,先付款后使用,甲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收到乙方车位租用费月/年元整。
第四条租金付款币种及付款方式。
甲方不接受乙方转账付款,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交付给甲方车位租用费。
第五条车辆进出小区卡证。
甲方将车辆进出小区卡证及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车辆进出卡证期限内如卡证损坏、丢失,必须及时告知甲方进行补办卡证,补办卡证所发生的工本费由乙方全额支付。
第六条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
甲方必须收取乙方租用的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元整。乙方不租用车位时退回甲方的卡证,甲方将卡证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 份 证:身 份 证:
电话:电话:
住址:住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