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关系视域下的目的与手段关系探析

2022-09-10

目的与手段这一对关系范畴, 表征着控制论的主要矛盾, 是控制论中其它范畴展开的“主语”, 即其它范畴的展开必须贯彻目的和手段的相关内容。实践唯物主义世界观以主客关系为基本矛盾, 在主体客体的实践统一中揭示人的主体地位确立的根据。在二者关系中, 主体是能动性的因素, 客体是主体作用的条件和内容。控制论研究以施控主体与受控客体关系作为前提性矛盾, 目的和手段作为重要范畴, 以目的与手段关系作为主要矛盾, 也就内在地包含着对控制行为实践本质的肯定与说明。这样, 一方面能够直观说明控制行为的静态结构特征;另一方面, 能够揭示出控制行为的动态功能特征, 即控制行为的本质是控制, 是主体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实施的行为。

1 目的和手段作为主客体存在依据的理论分析

1.1 目的作为主体存在的依据

目的作为主体存在依据的自身需要, 借助意识观念的中介作用, 预先设想的行为目标或结果。”[1]目的的特点, 正如马克思所说, “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 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想象中存在着, 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2]也就是行为的目标或结果可以观念的形态预先存在, 成为人们引起行为的原因, 指导或规定人的行为 (内部的和外部的) , 协调和组织自己的行动, 以实现预定的结果。目的作为观念形态, 反映了主体 (人) 对客体 (客观对象) 的实践关系。人的实践活动以目的为根据, 目的贯穿实践过程的始终。这里所讲的目的, 是就人的主体目的而言的, 它是指一种有意识的目的。在广义控制论 (指广泛作用于机器系统, 生物系统与社会系统中的控制行为) 的视野中, 与有意识目的相对, 还存在无意识目的。所谓无意识目的, 相对于有意识目的而言, 是指无机体或生命系统为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而做出的种种基于本能的简单反映, 这种反映, 不是有意识目的那种可以根据实践需要而观念预设的方式表达出来, 而是控制系统根据环境的变化, 本能地做出的反馈行为。如在恒温箱的使用过程中, 作为一个控制系统, 它相对于各种不同的外部环境的变化能够保持箱内温度的恒定。这种力图恒定箱内温度的一切行为就是一种无意识目的的行为, 也是无意识目的作用的结果。从控制论的产生过程看, 它更多地研究了无意识目的作用的方式和内容。

但是, 从哲学的高度看, 在无机界和有机界的运动过程中, 有意识目的只是无意识目的进化发展的产物, 是目的性发展的高级形式, 是广泛作用于无意识目的作用下的系统运动特征, 同时又作用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这样, 当我们立足于有意识目的即从人的主体性视角去解读控制论时, 事实上是把控制论作为一种特殊的功能形态来看待的。目的作为主体的一种预设目标或观念性的存在, 就具有了很强的主体性意味, 因而就可以作为表征主体性的存在与表征客体性存在的手段相对应。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形成了一个目的与手段矛盾运动的过程。

1.2 手段作为客体存在的依据

手段, 是与目的直接联系的一个关系范畴。它指主体为实现特定的目的而采取的方式、方法的总和。作为重要范畴, 应当是对主客关系矛盾的直接表征。但能否表征主客关系的基本矛盾特征。这需要说明:在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范畴中, 用目的对应主客关系中的主体是大致恰当的, 因为目的本身就是主体之为主体的根本原因。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不断增强人的主体性程度。这是就主体、客体关系层面而言的, 这一层面是用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 来审视哲学问题的本质, 是在此基础上对其更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当我们把研究的视角置入主客关系层面之内, 进一步探究主客关系自身之中更为细微的要素, 更为本质的原因时, 那么用手段来表征客体的存在, 的确也能彰显源于客体自身属性而具有的客体性功能特征。这是用手段表征客体的客观性根据。就范畴而言, 关系范畴是以它们所包含的客观矛盾为基础的, 它们是对矛盾本性的直接反映。在控制论视野下, 能够与目的相应的范畴, 较为符合这一精神的, 也只有手段才能更为贴切地担任这一使命。目的作为哲学范畴, 表征着主体性的存在, 是主体能动性确立的内在依据, 它在本质上是主观的。人在实践活动中, 必须按照主体的方式去同客体发生自然性的关系, 这就是以人自身的自然力去对付外界自然力的感性活动的本质。

2 目的与手段对主客关系意蕴的揭示

2.1 目的是“客体主体化”的动力

在控制行为中, 主体目的性引导着矛盾发展的方向, 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控制能力的实现是主体在预设目标的指导下, 选择、确定受控客体, 建立主客关系态, 并进而以一定的手段、方式推进主客矛盾关系运动的展开。目的作用的形式, 首先表现为目的以“预设目标”的方式确立目的作用的方向, 设定主体目的所要实现的控制效果。目的由欲求和观念组成, 欲求是意识到的需要, 观念是内化形式的存在, 需要表现着主体超越客体的矛盾属性, 观念是对象化存在的意识反映, 目的的形式是主体欲求和内在观念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说目的“是指那种经由意识, 观念的中介被自觉地意识到了的活动或行为, 即指向的对象和结果。”[3]它以对象自觉的方式而使自身具有超越于客体的属性。在实践过程中, 主体认识和改造客体要先以实践理念的形式反映出客体的图景, 然后再借助于一定的方式、方法将这种理念付之于改造对象的活动过程之中, 而从目的性视角看, 实践理念又无非是主体需要的观念的形式化表征。可见, 对目的的分析深化了主客关系运动中对主体作用形式的理解。目的作用的发挥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手段, 指向特定的对象。否则, 目的的存在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的单纯主观性, 因此由“预设目标”的方式形成的目的所表现的主要不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现有关系和状态, 而是主体的理想性和客体的现实性之间的矛盾关系, 二者只有通过手段的作用才能达到主体的理想性与客体的现实性的最佳组合, 这二者之间互相渗透、互相包含, 同时保持必要的张力;反之, 结果将导致主体无法实现自身的目的性要求, 客体也不能被观念化为主体人的需要。所以说手段在这里固然是以中介的身份出现, 但它却实实在在地揭示了客体成为现实客体的条件, 表征着客体不依赖于主体而存在的客观性存在。

2.2 手段是“客体走向主体”的桥梁

手段自身具有的主客二重性的矛盾关系, 使手段在控制行为中呈现出复杂性的特征。这种复杂性首先表现为不同的控制行为需采用不同的手段进行, 以使控制行为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其次, 从单个控制行为来看, 手段的具体作用也是在一个不断调适的过程中体现的。其中, 主体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 主体状态的自我认知及其自我评价是手段得以不断更新和变换的根本原因。手段的这种内在矛盾关系属性, 深刻揭示了实践活动中, 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及相互转化的内在特征。

2.3 目的、手段表征着主客关系的矛盾特征

在实践运动过程中, 手段既是条件, 制约着矛盾运动的发展水平、运动状态, 又具有实践结果的意义, 其功能凝聚在目的性成果中, 成为主体意识自我反观、自我反馈的新起点, 对手段的这种属性、功能的认识, 也有助于理解辩证法中矛盾对立统一的规律。矛盾的对立是同一中的对立, 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中介、一定手段作用下的两个不同事物之间的关系性存在;矛盾的同一是对立中的同一, 这种同一是在一定中介、一定手段作用下的两个对立的方面、对立事物相互包含、相互转化的同一。其中手段的目的性尺度和客体性尺度的二重性特征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体现。

3 目的与手段的辩证统一关系

3.1 目的选择手段

在目的和手段的辩证关系中, 从目的选择手段, 变革手段的作用内容可知, 目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在二者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 目的要求作用的内容不同, 则选择的作用工具、运用的手段方式也往往需要发生相应的转变。对于一个控制系统而言系统发展的可能性空间, 或系统的不确定性, 是由系统的内部矛盾决定的, 施控主体根据自己的目的改变条件, 使事物沿着可能性空间内某种确定的方向发展, 就形成控制。可见在控制过程中, 对不确定性的消解、对控制目标的实现是目的选择手段的过程。

3.2 手段制约目的

手段功能作用发挥程度的深浅、水平的高低, 也影响和制约着目标效果实现的程度、水平。手段是目的的外化形式, 是目的借以实现施控目标的物质载体, 它能够反作用于目的。从而影响和制约着施控目标的实现。

3.3 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及其对控制论的深化

控制是目的和手段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目的而没有手段的参与, 此目的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下或是一种观念性的目的;而只有手段而没有目的, 手段的运用就会盲目, 或者根本就不成为手段。目的与手段, 二者相互关联、不可分割, 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控制过程中, 我们应该明晰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来提高控制行为的水平, 使控制结果或施控目的达到满足主体要求的理想状态。以此可深化实践理论的内容, 丰富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 达到最佳控制效果, 以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和实践水平。

4 研究目的和手段范畴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科学理论研究的进步和发展, 越来越证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科学性基础控制论作为近代科学进步和发展的理论结晶, 自其产生以来, 越来越超出自然科学研究和作用的领域, 而广泛的触及到对社会科学乃至思维科学领域, 越来越具有一般世界观的含义。诞生于19世纪中叶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以其科学性和革命性为生命力, 在当代哲学研究和社会发展中, 都不断发挥着“理论武器”的功能, 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和哲学体系随着科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的时代性发展, 亦在汲取新的思想营养中不断丰富和丰满着自身的理论精神和思想体系。控制论中的目的与手段范畴, 也许难以穷尽实践关系的多重本质和内容, 但至少它给我们提示:控制不仅应用于机器系统, 更是人类一种主体行为超越自身的本质;不是否定工具主义和理性主义, 而是淡化人对“物”的依赖, 在回归“心灵家园”的同时解放自己。

摘要:目的与手段关系范畴是控制论中诸多关系范畴中的一对主要范畴, 这一对关系范畴, 从微观层面深化了对辨证唯物主义中实践本质及其运动机制的认识。其中“目的”揭示了实践主体人的能动性的根据和条件“;手段”则揭示了“目的”在由“主体”向“客体”转化的过程中现实的物质基础, 技术手段等的“人化”功能及过程。通过对二者关系的剖析, 进一步揭示了控制论在“人”这个层面上主客体交互作用的实践内容及其本质。

关键词:控制论,目的,手段,主客关系

参考文献

[1] 金炳华.哲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6:1038.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2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202.

[3] 夏甄陶.关于目的的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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