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维修工程方案

2022-07-29

方案的制定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活动过程中的盲目性,保证各项事宜的有序开展,那么方案改如何进行书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毁维修工程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水毁维修工程方案

水毁工程修复方案

受今年“5.22”“6.18”梅汛特大暴雨影响,暴雨洪灾使我市19个乡镇(街道)遭受不同程度损失,其中宝溪、兰巨、锦溪、城北、岩樟等乡镇(街道)受灾严重,受灾人口15.9万人,直接经济损失4.37亿多元。

全市各地多处发生房屋倒塌、山体滑坡、公路冲毁、以及水利设施损坏等灾情,尤其是水利基础设施损毁十分严重。据统计,两次暴雨造成我市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7053万元,其中,堤防损坏决口1253处92.1公里、灌溉设施损坏603处、7座水电站进水。水毁灾情发生后,为确保水毁水利工程早日修复,水利系统全面启动应急救灾预案,迅速成立6个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对全市水利水毁工程进行摸底登记,把提防、堰坝、渠道、饮水的损坏情况形成图文资料,进行登记并归纳成册,为科学有序开展修复和重建奠定基础。

为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高效快速推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龙泉对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主要采取如下方案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基本原则。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生产”、“ 先重点、后一般,先应急、后提高”的原则抢修。第一时间集中力量将中断生活用水尽快恢复,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恢复正常。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轻重缓急、修复提高”的原则,对于8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修复,或技术难度较大的永久性修复和重建工程,由水利由水利部门负责实施;对于低于8万元修复资金的应急抢修工程,由乡镇(街道)和村共同负责实施、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方面尽最大努力,争取省水利厅的支持;另一方面是整合各种项目资金,确保多渠道投入;再一方面是发动水毁乡镇(街道)群众投工,合力重建。

四是进一步明确修复时间。力争在2年内基本完成全市主要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水利部门从7月7日到8月31日前,将分两批对水毁水利工程进行测量、设计、审价、招标工作。并相继在7月31日前对部分水毁水利工程开工建设,确保明年汛前完成预定的工程项目。12月31日前,由乡镇(街道)修复和重建的水毁水利项目,将由水利部门牵头进行验收,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第二篇:草坝河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草坝河村辖五个村民小组,204户,794人,有耕地面积550亩,其中水田250亩,人均纯收入4200元。2013年3月份,我村修了通村水泥路。但是同年7月份,通村水泥路遭受了大暴雨影响,使通村主干道路金水河边至张院段多处地方出现滑塌,在镇政府的支持下,虽经过多次抢修,旦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畅通,给群众出行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制约着该村积极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急需进行修复。

二、工程实施地点

金水河边至张院段主干道修复。

三、 工程概况

经实地勘察设计,需清理修复金水河边至张院段主干道路段2公里。清理塌方520方,切护大约400方,修复排水沟渠1公里。

四、 工程预算及资金来源

经预算,实施该工程共需资金151600元。需财政拨付

资金12万元。投劳折币共计31600万元。

五、 项目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该工程顺利实施,镇政府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会成员为成员,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项目村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并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矛盾纠纷。

六、施工方式

此工程由镇政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指导,草坝河村组织实施并发动群众投工投劳。

附:草坝河村道路改造工程预算表

第三篇:水毁工程

2013年菲特台风西湖区双浦镇白茅湖段抢险应急加固工程

施工协议书

建设单位:杭州市双铺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浙江瑞晟建设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自愿、平等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2013年菲特台风西湖区双浦镇白茅湖段抢险应急加固工程施工的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距白茅湖排灌站约300m处的河道东岸,长约36m。

二、工程内容:φ600mmC25钢筋砼灌注桩、围墙拆除修复以及建筑垃圾清理和施工破损的砼路面修复。

三、合同工期:工程于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开工至二〇一四年

一月二十六日完工,工期30日历天内完工。除特殊异常日常恶劣天气外:(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一天;(2)风速大于14m/s的7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严寒天气大于3天;(4)造成工程量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5)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每逾期一天按违约金2000元/天确定罚金,但最终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2%

四、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工程造价:本抢险修复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捌佰肆拾捌元整(339848元)。

六、材料和设备:本工程建设单位不提供材料和设备,所有材料和设备均有施工单位采购,但施工单位 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的有关标准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关实验资料报告(试验费有施工单位承担)并有监理监督使用。

七、工程监理:建设单位聘请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进行全面监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说明组织施工,施工前测量放样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在场并签字,各项隐蔽工程必须有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进行覆盖和下一道施工的施工。

八、履约担保: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应向建设单位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形式为现金支票和汇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偿还。

九、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不含预留金)2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成80%时进行第一次付款,支付到合同价的(不含预留金)20%,不扣除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不含预留金)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余款作为保留金,待保修期满一次性无息偿还。

2、本工程的临时工程费及其它措施费用按合同价包干,今后不作任何调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结算,各项工程量必须提供现场影像资料和现场监理当场复核签证的具体证据。合同内容单价确定原则为:合同内有单价的按原单价不变,合同内有相似项目的参照相似项目,合同内没有的项目,根据《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水利厅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浙江省水利厅2010年)及浙水建(2012)49号文件(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计算单价通知)及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相关材料价格及取费及优惠额度按原合同口径,合同中没有的材料参考施工期间的杭州市市场信息价结算,工程联系单签证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核备案,联系单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审计结果为准并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

3、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应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办理好工程人身安全的有关保险。凡在施工期间所涉及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4、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在28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造价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收到之日起,在14天内交送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工程结算造价,以审计结论为准。有关工程结算审计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执行,审计追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十、竣工验收: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包括竣工图纸)。建设单位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对验收提供的修改意见,施工单位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费用。

十一、质量保修期:本工程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的壹年时间内,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

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第六项要求,施工质量必须合格,如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损失及延误工期有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资金。

2、施工单位无故拖延工期,未能如期竣工,按第三条规定向建设单位赔付逾期违约金,同时赔偿建设单位由于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定书,浙江省水利厅、工商管理局2005联合颁发的合同条款(浙F-2005-1),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审核认定的工程量报价单、施工单位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十四、本合同一式八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执四份。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建施工单位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期:

期:

2013年菲特台风西湖区双浦镇白茅湖段抢险

应急加固工程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四篇:道路水毁工程修复合同

道路水毁工程修复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在2012年夏秋季卫子村通村水泥路,通

九、十组段出现大型垮方、坡体下沉,严重危胁和阻碍该辖区内群众的生产通行,经政府会议研究决定,采取项目支持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办法,修复挡坎,清除垮方,保证畅通,经甲方考评,拟将该段水毁修复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具体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地点为:

二、 工程要求:清除垮方,按实际底子深底开挖基础,用C30标准浆砌石坎、顶部砂浆抹面、档坎里部土方回填、水沟砂浆衬砌。

三、 初步工程量及单价:浆砌石坎300余方,按每方200元计价,水沟衬砌80余米,按每米40元计价,土方开挖500余方,按每方6元计价。

四、 工程时限:为了确保道路尽快畅通,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之内完工。否则按每天总工程款的1%予以罚款,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五、 工程款结算方式:本工程采取乙方先垫资进行修建,待工程完工后,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达标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0%,另外部分在工程完工期满半年后付清,否则按银行贷款计息。

六、 工程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五篇:桥梁防护水毁修复工程说明

房山区桥梁防护附属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设 计 说 明 书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为房山区国道、市区级道路在2012年7月21日洪灾中损毁的桥梁附属防护设施的修复工程,本册包括108国道的贾峪口桥、栗树岗桥,良三路的2#桥、南四位桥、上万村桥、北车营桥,班陈路西班各庄漫水桥,石花洞路黄土坡1#桥,顾郑路顾册桥,瓦梨路瓦井桥,龙下路青龙桥,西环路南街右桥,分别介绍如下:

1. 贾峪口2#桥位于G108线京昆路北京房山区境内,桥梁中心桩号为K73+856,桥梁全长69米,桥梁全宽10米,净宽8米。桥梁上部结构为3孔标准跨径23m钢筋混凝土简支T形梁。桥梁下部结构为双柱式墩、埋置式衡重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设计荷载为汽-13级、拖-60,于1966年12月建成通车。

主要病害为桥下西侧1/2桥长范围河底缺少河底防护,冲刷严重,局部形成小型冲沟。

2. 栗树岗桥位于G108线京昆路北京房山区境内,桥梁中心桩号为K94+480,桥梁全长22米,桥梁全宽9米,净宽8米。桥梁上部结构为1孔标准跨径12m石块无铰肋拱。桥梁下部结构为U型桥台,扩大基础。桥梁设计荷载为汽-13级、拖-60,于1967年05月建成通车。 主要病害为桥下海漫及南侧桥头护坡被冲毁。

3. 西班各庄漫水桥位于X013线班陈路北京房山区境内,桥梁中心桩号为K0+160,桥梁全长48米,桥梁全宽8米,净宽8米。桥梁上部结构为6孔标准跨径7m钢筋混凝土简支实心板梁。桥梁下部结构为重力式墩、墙式桥台,明挖天然基础。桥梁设计荷载为汽车-15级、挂车-80,于1973年1月建成通车。

主要病害为桥头东侧护坡表面护砌被冲毁,填土外露;局部海漫破损。 4. 黄土坡1#桥位于X022线石花洞路北京房山区境内,桥梁中心桩号为K1+280,桥梁全长10.8米,桥梁全宽8米,净宽7米。桥梁上部结构为2孔标准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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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m钢筋混凝土简支实心板梁。桥梁下部结构为重力式墩、U型桥台,明挖天然基础。桥梁设计荷载为汽车-15级、挂车-80,于1983年05月建成通车。

主要病害为河底缺少防护;西桥头北侧护坡表面护砌被冲毁,填料外露;桥墩南侧河堤无防护措施,冲刷严重。

二、设计依据:

(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3) 《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4) 《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G/T B02-01-2008); (5)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2002); (6) 《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

(7)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三、设计概要

1. 对于河底冲刷严重或河底海漫被冲毁的情况:重新铺砌海漫,新做海漫结构采用40cm厚浆砌片石海漫,下铺设10cm厚砂砾垫层,铺设范围为桥面宽度以下及沿上下游进行延伸。延伸长度根据桥梁及河道情况进行改变,详见图纸。

2. 对于局部修复海漫情况:应根据原有海漫形式实施局部补砌。

3. 对于原桥头护坡(包括锥坡)未设置护砌或护砌被冲毁的情况:重新铺砌护坡,与原有护坡顺接。新做护坡采用40cm厚浆砌片石海漫,下铺设10cm厚砂砾垫层。

4. 对于桥位处挡墙被冲毁的情况,应重新砌筑挡墙,与原有挡墙(或护坡)顺接。

5. 对桥位处原有素土河堤增设浆砌片石挡墙,增强河道防冲刷能力。 各桥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1. 贾峪口2#桥在桥下西侧1/2桥长范围内增设海漫,具体构造相见施工图。 2. 栗树岗桥在桥下增设海漫,南侧桥头河道两侧修复护坡。具体构造相见施工

房山区桥梁防护附属设施水毁修复工程

图。

3. 西班各庄漫水桥重新砌筑桥头东侧护坡表面护砌,与原有桥头顺接。海漫破损位置进行局部修复。具体构造相见施工图。

4. 黄土坡1#桥增设海漫,重新铺设西桥头北侧护坡表面护砌,在桥墩南侧河道边坡素土外露位置新建挡墙防护。具体构造相见施工图。

四、主要材料

1. 挡墙采用M10浆砌块石,护坡及海漫采用M7.5浆砌片石,垫层采用天然砂砾。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F10-2006)》要求,砌石工程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砌体所用水泥、砂、石及水等,要求质地均匀,水泥不失效,砂、石洁净,水中不得含有对水泥有害的物质。

3. 石料强度不得低于35MPa,无裂缝,不易风化,表面无脱层、青苔、泥土。 4. 片石最小边长及中间厚度不小于15cm,宽度不超过厚度的两倍。

5. 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标号,拌和均匀色泽一致,稠度适中,和易性适中。

五、施工注意事项

1. 浆砌片石砌体施工前,应做好场地临时排水,除一般应随开挖,随下基,随砌筑并及时分层回填夯实和做好墙后排水。还应注意基坑应保持干燥。雨天施工坑内积水应随时排除,对受雨水浸泡的基底土应全部予以清除,并换以好土回填至设计标高。

2. 挡土墙应按10~15m施工长度分段砌筑,不同砌筑段间应留伸缩缝。缝内填充沥青木板。

3. 砌体出地面后,砌缝强度达到70%后即可回填。回填土不允许夹杂冻土块、木屑、树根、杂草等。

4. 砌体外露面需进行勾缝。勾缝前清除表面粘结的砂浆、灰尘、杂物,并湿润表面。勾缝砂浆为1:3水泥砂浆,勾缝嵌入砌缝内2厘米深。缝槽深度、宽度不足时,凿够深度、宽度并清理后后再勾缝。勾缝宽度一致,不得空鼓、脱落。砌体隐蔽面砌缝可随砌随刮平,不另勾缝。 5. 砌体不得形成水平或纵向通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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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准确测量放线,控制好护坡位置,保证厚度。

7. 浆砌片石砌块间砂浆饱满,粘结牢固。各工作层竖缝应相互错开,不得贯通。砌体表面平整,尺寸符合要求。

8. 新做护坡高度及放坡应根据现场实际顺接需要设置,但最小放坡不应小于1:1。

9. 新做挡墙应根据现场情况参照施工图内容选取适当高度及断面形式设置。 10.挡墙施工完成后对挡墙进行勾缝、抹面。 11.未尽事宜按现行规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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