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制银行范文

2022-05-22

第一篇:柜员制银行范文

银行柜员转岗方向_银行柜员转岗

今天乔布简历的小编就带大家具体看看银行柜员转岗方向,银行柜员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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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柜员转岗的主要方向有:柜员转大堂经理、客户经理、理财经理甚至是后台办公室的一些岗位。

对于后期转岗主要是通过考试竞争以及领导的提拔来决定,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水分,不是很容易就可实现,这也是造成现在的银行柜员辞职率比较高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对于转岗条件和资格来说,一般来说,柜员做几年以后就有机会竞聘那些岗位,但是你不要指望刚进入柜台岗位几个月就觉得不适应想转岗,这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所以必须要你至少在柜台基层磨练两年后,自己的各方面能力得到很大提升后,便有机会转岗了。

但是对于转岗:考试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的就在于领导,有的柜员是有背景后台的,有的则是平时招领导喜爱的,基本上已内定好,大家考试不过走个形式而已,而且本身这些岗位竞争就很激烈,有可能一百个人就争这一两个岗位,转岗的竞争也是很激烈的,所以你在平时就需要自己努力了,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转岗的机会才能更大。

转岗的程序:一般来说,从柜员转客户经理要经过申请、考试、竞聘这个流程。

说了这么多,想必大家对于银行柜员的转岗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更多讯息尽在乔布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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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村镇银行柜员制操作规程

为规范村镇银行的出纳人员操作行为,树立企业形象,保证柜员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现金业务必须坚持“当日核对、双人核库、双人押运、离岗必 须查库(箱)”的原则,做到内控严密、职责分明。

第二条 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

第三条 柜员办理现金业务必须在有效监控和客户视线以内,做到当面点准,一笔一清、一户一清。

第四条 收付现金必须做到先点捆、卡把,核准封签,再散把点数;拆捆时,先确认每捆十把,再拆捆,做到现金实物与记账凭证或现金调拨单核对相符。

第五条 坚持“一日三次碰库(箱)”制度。营业前,柜员必须检查现金实物与上日“尾箱核对单”现金箱余额是否相符;中午休息时,柜员必须将现金实物与现金箱余额进行核对,碰数入库;下班签退前,柜员必须核对现金实物与“尾箱核对单”现金箱余额是否相符,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核无误后,双人加锁入库保管。

第六条 每日日终柜员应打印现金流水记库存核对单、尾箱清单、然后做尾箱核对、封锁转汇、柜员轧帐、机构轧账 、机构签退、柜员签退。

第七条 需进行交接的柜员,交箱前必须核对库存现金、重控及相关物品,并详细登记《交接登记簿》,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章。款箱出入库时应检查款箱是否加锁、封条是否完整无损等,

第八条 办理现金业务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章 现金收付

第九条 现金收入。

柜员受理客户交存的现金和现金收款凭证后,按下列程序操作:

(一)审查现金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正确清楚,大小写金额、凭证各联次金额一致,无涂改。

(二)初点。按款项券别顺序点收,先点捆、卡把过大数,后点尾数,核对总数。与现金收款凭证金额核对相符。

(三)清点。现金按券别依次逐张清点细数并挑残、辨假。款未点清前不准与其他款项调换和混淆。清点中发现有误,当即向交款人声明,并可将凭证和款项一并退回客户。

(四)交易处理。柜员选择相关交易进行处理,打印记账凭证,与现金收款凭证核对无误后,记账凭证加盖经办员、复核员名章;现金收款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回单联退客户,留存联附记账凭证后。

第十条 现金付出。

柜员受理客户提交的现金付款凭证后,按下列程序操作:

(一)审查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正确清楚,大小写金额、凭证各联次金额一致,无涂改。

(二)交易处理。选择相关交易,打印记账凭证,与现金付款凭证核对无误后,按金额由大到小逐位配款,配零头现金要拆把、不得抽张,并点验正确。现金付款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附记账凭证后。

(三)复点付款。按照现金付款凭证的金额复点现金无误后将款项交取款人,并提示其当面点验,离柜概不负责原则。

第三章 现金整点

第十一条 业务量大的营业网点可设专职整点组(员),不直接对外办理收、付款业务;业务量小的营业网点,由柜员兼办现金整点。

第十二条 整点现金。

(一)挑净。拆把清点过程中要将损伤票币挑剔干净,并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票币整洁度标准;硬币与纸币要分别整理,流通券和损伤券要按券别、版别分别整理,上缴人民银行回笼券按当地人民银行的要求整理。

(二)点准。纸币每一百张为一把,硬币每一百枚或五十枚为一卷,每捆十把(卷),不得多、缺。

(三)墩齐。票币应平铺,每一把票币中间不得有折叠,且要墩齐。

(四)捆扎紧。扎把的腰条应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按流通券或损伤券的标准方法扎紧;一捆票币用绳捆扎成双十字型后,绳索绷直、票币不移者为紧;每捆绳头结扣处应粘贴封签,不要将浆糊直接刷在票币上,以免污损票币。

(五)盖章清。整点人名章、封捆人名章都要盖在规定的位置,印章须清晰可辨,做到谁经办、谁盖章、谁负责。

第十三条 细数未点清前不得将原捆把的封签、腰条丢毁,不得与其他票币调换或混淆。

第十四条 整点伍拾元券、壹佰元券,需要手工复点,逐张捻动,仔细鉴别真假。

第四章 票币兑换

第十五条 票币兑换坚持“先收款后兑付”的原则办理。

第十六条 柜员在办理大小面额票币兑换时,必须手工清点、逐张辨别真假,

配款后要经复点方能付出。

第十七条 柜员在办理残缺票币兑换时,除点验清楚外,应根据兑换标准确定兑换额,并当面在残缺票币上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和柜员名章。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 柜员缴领现金。

(一)柜员领入现金。领款柜员填制记账凭证,注明领入柜员号、金额及券别,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后交管库员凭以配款出库。管库员按记账凭证注明的券别、金额配款,选择“柜员领入现金”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连同现金一并交领款柜员。领款柜员清点现金,核对“柜员现金箱”无误后,在记账凭证上签收。

(二)柜员缴款。缴款柜员填制记账凭证,注明缴款柜员号、金额及券别,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后连同现金一并交清算中心;管库员清点核对无误后,现金入库保管,选择“柜员现金入库”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缴款柜员核对“柜员现金箱”无误后,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三)柜员间现金内调。调出柜员填制记账凭证,注明调出柜员号、金额、券别、调入柜员号等,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后连同现金交调入柜员。调入柜员核点无误后,现金入箱保管,选择相关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调出柜员核对“柜员现金箱”无误后,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第二十七条 营业网点缴领现金。

(一)领取现金。

向上级管辖行领取现金时,管库员按规定方式报告用款单位、数额、券别、日期等内容。管辖行负责现金调拨的部门,对“现金调拨单”等内容审核无误后,交有权人审批签章。管库员根据手续齐全、内容正确的“现金调拨单”进行配款,

选择相关交易进行账务处理。

(二)上缴现金。

向上级管辖行上缴现金时,管库员填写“现金调拨单”,并按辖内规定的方式通知负责现金调拨的部门。上缴现金必须按整点要求整理款项,并选择相关交易进行账务处理。

管辖行收到库款和凭证后,管库员应及时审核凭证,清点现金。无误后,选择相关交易进行账务处理。

(三)款项收妥后,“现金调拨单”回单联交调出行作记账凭证附件。

第二十八条 向人民银行缴领现金。

(一)领取现金。

会计部门填制现金支票向人民银行领取现金。现金管理部门在领取现金支票时,在现金支票附联签章确认,现金领回清点相符入库。会计部门柜员选择“现金入库”交易输入系统外标志打印记账凭证交现金管理部门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后交回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收到记账凭证后将原来支票存根作记账凭证的附件同时登记现金台账。

(二)上缴现金。

向人行上缴现金时,管库员在“现金交款单”上注明出库的金额、劵别,经调款员签收后将款项交调款员。会计部门根据现金缴款单填制记账凭证,选择“现金出库”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经办员、复核员名章,现金缴款回单联作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

第六章 库款调运

第二十九条 运送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等必须由两人以上(不包括司机)持枪押运,严密交接手续,对运送时间、地点和运送路线要严守秘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调款员、押运员有权制止无关人员搭乘运钞车及捎运其他物品,并须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准确安全运送库款。

第三十条 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等调拨时,调款员应按调拨单金额、件数清点准确后,检查包装是否牢固,无误后在调拨单留存联签章,以示收妥。

第三十一条 运送途中,两名押运员应严格遵守押运守则,严密看守,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十二条 物款送达后,调款员向调入行管库员交接清楚。原封新券按箱或捆、回笼券卡把与调拨单核对。发现松散、可疑现象的,须当面点验清楚。无误后,管库员方可在回单联签章。

第七章 假币处理

第三十三条 办理柜面现金业务发现假币的处理。

柜员在办理柜面现金业务时,必须在客户视线内进行,如发现假钞(包括变造币)必须由两名以上柜员同时认定后予以收缴,并向客户说明情况,追查来源,在假钞正面和背面加盖“假币”戳记,填写一式三联“假币收缴凭证”。注明客户名称(单位)、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被没收假币的券别、版别、数量、金额、冠字号码、制作方式等,选择“柜员没收假币”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假币收缴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第一联附记账凭证后,第二联专夹保管,第三联交客户,并告知客户如有异议,应在收缴三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

若为可疑票币应开具一式两联“临时收据”,注明可疑钞票面额、印制年份、冠字号码等内容,一联加盖行名业务公章及柜员名章后交客户,一联留存保管。 经鉴定的可疑钞票,若为真钞,收回“临时收据”,按全额兑换给客户,真钞银行留存,作损伤票币处理,不再投放市场流通;若为假钞,收回“临时收据”,按前款要求办理收缴手续。

第三十四条 使用调入现金发现假币的处理。

(一)柜员在使用从他行调入的现金时如发现假币,应由两名柜员同时认定,经第三人复核无误后,在假币正面和背面加盖“假币”戳记,开具证明书说明发现假币的具体情况,并在证明书上加盖经办人和两名证明人名章,经主管行长审查签字后,一联证明书连同原捆的封签、原把的纸条送上级行协助调查,一联证明书连同假币一并专夹保管。

( 二)柜员填制记账凭证,经主管行长审批后,选择“现金交易”,将假币款项暂时在其他应收款挂账。

(三)上级行协助追回假币款项的,经坐班主任或主管审批后,柜员选择相关交易,销记挂账款;如确实无法追回假币款项的,按规定权限上报审批后,选择相关交易,将挂账款项转营业外支出,审批文件作记账凭证附件。

第三十五条 柜员没收的假币必须定期由管库员通过“柜员假币入库”交易作入库处理,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管库员、复核员名章。管库员按上级行规定的时间上缴假币,选择“库房假币上缴”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加盖有关业务印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假币及收缴凭证第二联上缴上级行或人民银行。

第八章 错款处理

第三十六条 错款处理原则。

发生长款,应暂列其他应付款待查,不准溢库;发生短款,柜员自赔不准空库。并按照“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处理。不得私吞长款或以长补短;更不得短款支付或夹带假币付出;误收假币,由柜员自赔,同时按假币收缴程序处理。

(一)责任事故错款,应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并视情节、数额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属于贪污、自盗、挪用性质的,应向有关人员追回款项,并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错款处理。

(一)库房现金错款的处理

在发现错款的当日,长款无法退还原主,短款无法查明找回,均应经坐班主任审批后作待处理错款。要区别性质对待进行处理。

1.待处理长款的处理。管库员填制记账凭证,在凭证上注明长款金额,主管行长审批后,选择“现金交易”,将长款暂挂其他应付款账户。需上报审批的,审批表原件待上级审批后作记账凭证附件。

2.待处理短款的处理。管库员填制记账凭证,在凭证上注明短款金额,经主管行长审批后,由柜员选择“现金交易”,将短款暂挂其他应收款账户。需上报审批的,审批表原件待上级行审批后作记账凭证附件。

(二)柜员现金错款的处理。

柜员现金长款,比照库房现金错款的处理。

(三)调拨款差错的处理。

调入行发现差错时,应先检查本行在款项调运、保管、收付中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如经调查分析,确非本行责任的,应立即将有关证明材料及详细情况逐级上报管辖行,由管辖行向调出行追查。如属调出行差错,错款由调出行处理。如无法确定调出行或调入行责任时,可按错款审批权限报批,由发现行作挂账处理。其余比照库房现金错款的处理。

(四)原封新券错款的处理。

原封新券开箱、拆捆和拆把清点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拆箱前先检查原包装有无异样,拆箱后必须点捆、卡把。如原封新券发现捆内整把长短款时,应认真查明原因。确非本行责任的,长短款项由发现行处理;同时,应开具证明书,说明详细情况,并加盖主管行长或主管、经办人、证明人名章后,连同原捆的封签等,逐级报人民银行。如发现把内缺少十张以上的,应将原捆、原把票币按原样保管,并立即将发现经过和原捆的冠字号码、封捆时间和封捆员代号,逐级上报人民银行追查,并按规定权限审批挂账。

确实无法查清的错款,经上级行批准后,选择相关交易,将挂账款项转营业外收、支。

第三篇:银行综合柜员制实施细则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

业务柜员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分解客户流量,缓解柜面压力,解决网点排队问题,根据《**综合业务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发[2015]18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第二条 综合柜员制是指在严格授权管理下,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高的人员素质为基础,集各业务种类及业务流程为一体,以计算机作为账务操作载体,由柜员单独临柜,独立处理业务并经后台复核确认的会计处理方式。

第三条 综合柜员制业务运行遵循“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保证重点环节和要害部位的相互制约。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实行柜员制的营业网点应具备的条件:

(一)内部装修及设施配备符合安全防范(“三防一保”)要求,配备监控系统,能监控到客户的正面和侧面、柜员操作,清晰看到桌面上的情况,如现金票面、点钞机、尾箱等。监控探头的配制数量、位臵,要保证做到对当天营业全过程的情况进行监控录像,录制的像带,至少保留三个月。

(二)应配备与业务量相适应的终端、打印机、点钞机、验钞机、清分机、尾箱(柜)等设备。

(三)内部管理规范、严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能够满足岗位设臵和岗位分工的要求。

第五条 实行柜员制的柜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无违规违纪等不良纪录。

(二)熟悉综合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准确、迅速处理日常业务,能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操作,具备必要的点钞技能。

(三)经过岗前培训,能达到独自熟练操作综合业务系统各类常用交易的柜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章 岗位设臵及职责

第六条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至少应设臵综合柜员与授权员等岗位。

(一)岗位设臵

实行综合柜员制网点人员配臵,设网点负责人,主管会计(兼授权员,每周由网点负责人结合网点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至少上两天授权班),授权员(兼库管员,业务量较多的网点可设臵2名授权员),综合柜员。

(二)岗位职责

1、网点负责人:监督、落实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的执行;不定期全面盘点现金库存、重要空白凭证和代保管有价物品等,每月至

2 少全面盘点两次;负责对会计结算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授权等工作;作为营业网点安防责任第一责任人对营业网点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2、主管会计:对柜面业务、柜员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柜员违规操作等行为,特别是柜面重要业务和高风险业务、操作流程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重点加以监督防范。

3、综合柜员:主要负责面向客户的服务,在授权权限内按操作规程在综合业务系统内办理各项业务,以及向客户提供有关业务查询、咨询等;

4、授权员:主要负责对柜员操作风险的监控,对各项需要授权的交易实时进行授权,监督柜员实物和账务一致性;同时负责对业务专用章、印鉴卡等重要物品的管理等。一般可由库管员或业务主管兼任。

(三)岗位设臵原则

营业网点每日到岗的临柜人员劳动组合必须符合“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严禁综合柜员同时兼任授权员,授权员同时兼任综合柜员。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网点,每个班当班人数至少为实际开办的柜台数+1名授权员,柜员制排班表(见附件1)。

第七条 各营业网点可根据柜员设臵情况,申报刻制统一编号的业务讫章,每个柜台一枚,由当班柜员保管使用,交接班时按柜员交接班规定严格执行。业务讫章按现行各业务种类规定的用途使用。原业务专用章交由授权员管理。

第八条 印鉴卡一式四份,一份随开户资料入档,一份返还客户留存,一份由综合柜员保管,一份由授权员保管。实施电子验印的按电子验印管理办法操作。

第九条 尾箱

每个综合柜员在综合业务系统中设臵唯一的现金尾箱和凭证尾箱,专箱专用。每个综合柜台可配备1到2个钱箱,尾箱中存放该当班柜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以及印章。每个钱箱由柜员和授权员共同开启或上锁。严格执行库存限额制度,超过限额部分及时上交入库。

第十条 责任划分

柜员制实现现金收付一手清的核算原则。对于实际工作中的现金收付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即时报告,若确实无法查明原因的,应坚持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

对于业务差错,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不需授权的,由责任柜员全额负责;需授权的,由责任柜员和授权员各承担50%。

第四章 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营业前准备工作

(一)设有库房的营业网点,在营业厅双道门正常关闭的情况下,柜员双人同开同锁、同进同出、同在库将库箱出库。

(二)没有库房的营业网点,柜员应在常规接库时间,双人在门口等待,不得单人接库,严禁“车等人”,运钞车一到,及时办好库箱交接登记,双人接库拿到营业柜台,同时锁好双道门。

(三)机构签到必须由双人签到,尾箱必须双人开锁,双人清点无误后方可对外营业,如有差错,立刻向网点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报告。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不得单人在营业网点对外营业。

第十二条 网点营业期间

(一)柜员受理业务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无误后选择正确交易录入。

(二)柜员办理业务必须按照自身权限及业务范围进行,若超过自身权限,必须经过授权员授权办理。

(三)授权员必须根据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审查核对凭证要素、柜员录入内容后进行授权。

(四)柜员临时离柜,必须做柜员临时签退或锁屏操作,并将存放实物凭证和现金的尾箱上锁方可离柜。

(五)柜员办理错账冲正和抹账交易,经主管会计和网点负责人在凭证上签字后,授权员授权后方可办理,且在凭证上注明原错误事由,并登记《错账冲正登记簿》。

(六)柜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详细记载原因,不得擅自处理或不管不问。

(七)从上一级调入的现金,出纳库管员必须及时全额调拨到当日正常营业的各柜员尾箱中,出纳库管员尾箱中现金数额为零;重要空白凭证原则上实行按需调拨。

(八)柜员必须坚持一日三碰库制度,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 营业终了

(一)柜员完工。当日营业终了,柜员与授权员双人核对现金,清点重要空白凭证,核对无误入钱箱后双人上锁。柜员必须按原有日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柜员完工(如打印现金日结单、凭证轧账单、交易流水清单等相关账表,检查账务是否平衡、勾对流水等)。

(二)网点完工。在柜员全部完工后,授权人必须按原有日终规定严格执行网点完工工作(如打印本网点的相关账表,打印撤销交易流水清单、网点轧账单和网点现金日结单,检查网点是否轧帐平衡等),各项工作确认无误后,由授权人进行机构签退,换人监督,网点完工。

(三)对设有库房的营业网点,两名柜员将钱箱入库,检查库门是否锁好、有无安全隐患,方可退回营业柜台。对没有库房的营业网点,运钞车一到,双人护送钱箱到运钞车上,并办理好钱箱交接手续,严禁“款等车”。

第十四条 柜员交接

(一)一般情况下,正常柜员交接安排在中午进行。

(二)柜员交接时,应核对现金、重空、印章等,交接人、接交人在授权人监督下进行交接,三个人在《柜员交接登记簿》上分别签名确认。

(三)柜员休假或调班,必须经领导批准,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各柜员、各岗位之间不得私自串班、顶岗;柜员应不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五条 授权员交接

6 网点的授权员可确认至少1名当班授权员。当班授权员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交接工作。交接主要内容为:尾箱钥匙、保险柜钥匙、印鉴卡、在保险柜保管的物品、及其他需要交接的物品。

第十六条 为提高柜员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对实行柜员制的营业网点,要强化柜员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加强考核。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违规处罚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经联社制定的网点柜面劳动组合模式未经联社同意,网点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调换。因网点自行调整上班模式引起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根据《**柜员优质服务绩效挂钩工资发放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第四篇:2018银行柜员个人工作小结与2018银行柜员个人工作

总结合集

2018银行柜员个人工作小结

我的xx年是在xx银行分理处度过的,xx分理处是一个业务量大,业务种类繁多的分理处,我的职责是接待单位客户,解答他们的有关业务问题,编制和录入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整理和保管会计业务资料。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我是问心无愧的,我的自我评价,是不是在美化自己,自有公论。我的缺点也是昭昭不可掩饰的。我的述职报告请大家评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首先,我一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为人正直。通过参加区直机关工委党校的学习,使我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了新的认识,进一步领会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对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奔小康的远景目标充满期望,学习也使我认识到:工作岗位没有高低之分,一定要好好工作,不工作就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为了提高自身的科学理论水平,我通过成人高考参加了xx大学的本科函授教育,平时也自学电脑知识,利用网络了解国际形势和国内外大事,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电脑使我的生活过得充实起来。在工作中,我是忠于职守,尽力而为的,领导和同事们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鼓励,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客户们都认为xx分理处的服务比其他银行的好,都愿意来这里开立账户和办理业务,去年开立的会计账户有200多个,会计业务笔数去年更是从年初的日均xx多笔上升到xx多笔,人均笔数列居全行榜首,每天的忙碌可想而知,银行属于服务行业,工作使我每天要面对众多的客户,为此,我常常提醒自

第 1 页 共 3 页 己“善待别人,便是善待自己”,在繁忙的工作中,我仍然坚持做好“三声服务”、“站立服务”和“微笑服务”,耐心细致的解答客户的问题,遇到蛮不讲理的客户,我也试着去包容和理解他,最终也得到了客户的理解和尊重。回顾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蓬勃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工作方法等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二是在工作较累的时候,有过松弛思想,这是自己政治素质不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针对以上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对前台金融业的熟悉,不能取代对提高个人素养更高层次的追求,必须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金融业务知识、相关政策的学习,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2018银行柜员个人工作总结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我以“十八大”的精神为指导,在支行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下,兢兢业业做好本岗位工作,切实执行支行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 在思想和学习上:

在工作中,我始终认为要适应工作和形式发展的需要,就要不断地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因此,结合工作实践,本人能抽一些时间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也看了一些有关经济、金融的书籍。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地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同事学习。通过学习,丰富了自己的知识,提高了自身素质。

第五篇:中国农业银行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和计算机网络化建设的需要,围绕客户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增强市场竞争实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柜员制是指营业网点的柜员在其业务范围和操作权限内,由单个柜员或多个柜员组合,为客户提供本外币储蓄、对公、信用卡、代理等业务的全部或部分金融服务,并独立或共同承担相应职责、享有相关权限的一种劳动组织方式。

柜员制的基本形式是单人临柜,独立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根据滞后复核方式和人员配备情况,可建立多种形式。第三条 各行应按照安全、高效、科学的原则,综合考虑营业网点的业务种类、日均业务量、人员素质、辅助设备、经营管理需要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在严格区分前台业务和后台业务的基础上,将前台柜员划分为可以办理单项或多项业务的单项柜员、多项柜员和综合柜员。

第四条 前台柜员负责直接面向客户的柜面业务操作、查询、咨询等;后台柜员负责无需面向客户的联行、票据交换、内部账务等业务处理及对前台业务的复核、确认、授权等后续处理。独立为客户提供服务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前台柜员必须自我复核、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担风险;按规定必须经由专职复核人员进行滞后复核的,前台柜员与复核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相应职责,相互制约、共担风险。

第五条 营业网点实行柜员制的基本条件:

(一)实行柜员制前的会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三级以上(包括三级)标准;

(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

(三)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密的岗位责任制和公平、有效、便于操作和监督的柜员考核机制;

(四)安装了完备的监控系统;配备了合格、充足的出纳机具和防伪设备,确保业务操作安全、准确;

(五)柜员应持有与授权业务相应的专业资格上岗证,从业务知识到操作技能,切实具备办理相关业务的能力;综合柜员必须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

(六)营业网点对外服务窗口和内勤人员的配备应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 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各营业网点在实施柜员制前必须向县级行以上的会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终端和柜员的配备、岗位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等情况,经县级行签署意见后,报二级分行会计部门审批。二级分行会计部门除认真审核报批材料外,还应对申请网点进行实地验收。

第七条 规范和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各行应分别不同的柜员制形式,按照不同的业务种类制定科学、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明确界定操作者、操作依据(如所需单据)、操作内容(如交易选择和录入要素)、操作结果(如打印记账凭证和客户回单)及各个操作环节之间的责任划分。

第八条 建立健全柜员岗位责任制。各行应根据授权业务种类和操作流程,明确柜员的职责权限,并据此作为考核柜员工作绩效、兑现奖惩的依据。

实行柜员制的营业网点,必须明确、严格地对柜员经办的业务种类和操作限额进行授权。需要配备复核人员的营业网点,复核人员的业务范围和职责权限必须明确、清晰。

第九条 建立安全、有效的监督复核机制。实行柜员制的劳动组合,必须加强对柜员业务操作的事前、事中、滞后和事后的安全控制。

(一)事前控制,应根据业务的重要性、风险程度和柜员素质,对柜员的业务操作范围和限额进行授权控制。

(二)事中监控,应根据业务的实效性要求、金额大小和应用系统设计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监督控制方式:前台柜员对其经办的每笔业务必须按规定逐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并确保交易选择及要素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辅之以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对授权控制的业务,必须由后台柜员或者主管人员进行实时逐笔确认或授权;柜员及主管必须对现金箱、凭证箱及平账器进行适时的检查核对。

(三)滞后复核,复核员应对柜员已办理的业务,采取录入凭证主要要素、翻看凭证填写内容和打印内容是否相符等方式,进行滞后复核。

(四)事后监督,在营业网点日终平账前,会计主管(坐班主任)必须审查核对所有柜员日间操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上级管理行对营业网点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导。

第十条 建立健全柜员制考核奖惩办法。各行应以柜员的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基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对柜员的劳动量进行合理、准确地计量;对柜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及时、准确地监测。

对柜员的考核应分别前台柜员和后台柜员及主管进行劳动量考核和劳动质量考核。

(一)对前台柜员劳动量的考核要按照各种业务的劳动复杂程度和劳动时间长短设定折算标准或权重系数,统一计算口径,并建立柜员奖励制度,按劳动量大小落实兑现奖励金的分配。

对劳动质量的考核主要是根据柜员差错频率和差错金额考核柜员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视柜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危害程度和情节轻重,落实处罚措施。

(二)对后台柜员及主管的考核,可采用所在网点考核兑现风险金的平均数计酬,也可依据差错情况以考核劳动质量为主。

第十一条 加强现金管理。对柜员现金箱,必须设置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上缴入库。交接班时,柜员现金箱应换人盘点。柜员之间的现金调拨必须履行严密的手续。营业终了,柜员应按规定轧账、碰库;管库员应清点实物现金、轧平库存;主管人员应在网点平账前对库存现金余额和日间现金收付情况进行核对。

第十二条 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营业网点的重要空白凭证应指定专人保管和领发,做到账证分管。

柜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审批签字;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顺序使用,逐份销号;出售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核对客户提供的预留银行签章;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必须加盖“作废”章,作为当日表外凭证附件。营业终了,主管人员必须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账、实、簿三核对。

第十三条 严密联行业务处理手续。联行业务的录入、复核和编押应分人承担。印、押(机)、证的使用和保管,必须坚持分管分用,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联行柜员应按旬逐笔核对汇出汇款;按日核对汇差;按规定时间处理来往账;按规定打印各种联行资料。第十四条 严格印章使用和密码管理。

记账凭证作为对柜员业务交易及处理结果的书面记录,一律加盖业务公章和经办人员名章,经主管审核或授权的记账凭证还应加盖主管人员名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停用销毁必须办理严密的登记手续,切实明确经办柜员的责任。柜员密码可选择由字母或数字组合,但不得过于简单。柜员密码应定期更换,每月更换不得少于三次。实行密码和磁卡双重控制的柜员密码,每月更换不得少于一次。使用密码封存后交坐班主任入库保管。停用密码交坐班主任登记。第十五条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柜员应按规定及时装订凭证、账簿和报表,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应序时装订,可按日分册装订,也可合并装订,但合并最多不得超过五天;分户账账页、日计表应按月装订;各种登记簿、月计表、资产

负债表、损益表、年终决算报表等按规定保管期限分类、合并装订。各类会计档案应按照国家及总行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法规制度,严格履行会计档案调阅、保管和销毁的规定手续。

第十六条 柜员当天业务处理完毕后方能办理正式签退。已办理正式签退的柜员,必须经会计主管(坐班主任)批准并作有关登记后方能办理重新签到手续。柜员临时离岗,必须办理临时签退手续。柜员休假或调离,必须经会计主管(坐班主任)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谨慎办理抹账、冲账交易和挂账处理。柜员必须经由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进行抹账处理和错账冲正。抹账或冲账时,应在原凭证上用红字注明抹账或冲账交易的凭证号,经主管人员签字后,在有关登记簿上进行序时登记。对不能核销的过渡账务,必须报一级分行会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挂账处理,并在有关登记簿上详细记载挂账金额、挂账原因和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十八条 各行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办法,并报总行备案。本办法由总行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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